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会议制度范文
一、会议召开之前应确定议题,参会对象,准备好有关的会议资料、文件。
二、各种会议由召集者负责组织安排,并对出席对象提前发出通知。
三、会议出席者应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并带笔记本及相关会议资料,如因故无法参加会议,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四、会议坚持讲效率、开短会原则,发言者做到事先准备,简明扼要,畅所欲言,使会议起到应有的效果。
五、固定性会议为:物业部办公会议、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项目区域办公会议、部门例会、班组例会。
1、物业部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物业部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各公司经理、物业部职能主管及相关人员。
2、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公司经理、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人员。
3、项目区域办公会议,于每月10号召开,参会对象为常务经理、经理助理、项目区域职能主管、管理处主任。
4、部门例会,于每旬第一个星期五召开,参会对象为正、副主任、主任助理、班组长(负责人)以上。
5、各班组每月至少组织1次例会,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具体时间由部门确定)。
六、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召开会议。
上一级别会议与本级别会议在时间有冲突时,以上一级别会议为主,本级别会议作相应时间调整。
七、凡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经办公室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并贯彻执行。
八、开会时与会者应尊重他人发言,使会议正常进行,将手机调至振动档或关机。
第2篇 景湖物业会议管理制度
湖景物业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规范会议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各类会议的管理
3、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各类会议的计划管理、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务、会议记录、总结等统筹管理。
4、会议要素
4.1会议地点:公司各种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特殊情况另定。
4.2会议主持人:主持人负责提出会议议题,控制会议进行的全过程,如主持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会议的,可委托指派专人主持。
4.3会议召集人:召集人根据会议议题,确定会议议程、与会者,负责会议资料准备及会议通知(各种会议通知须在会议召开前二天发出)、会议签到表及与会议有关的一切会务工作。
4.4会议议题:指会议需解决的中心问题,由主持人负责提出、确定。
4.5会议议程:根据会议议题、会议时间而明确列出会议议程(即会议进展所涉及的发言内容、发言人、发言时间),会议应严格按议程而进行。
4.6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人可以是召集人或主持人指定专人,除需记录会议外,可根据需要做好录音、摄影、摄像等工作。会议纪要必须如实列清会议要素及会议内容,会议纪要限会议结束后一天内完成并呈报主持人审批,主持人审批会议纪要限二天内完成,后交行政人事部发文(经主持人和参会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发文)传递,或根据安排作好宣传报道。
4.7会议经费:会议误餐费、租场费等相关费用按《项目费用定额表》执行。
5、会议类别
会议分定期召开的会议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两大类。定期召开的会议具体见《公司定期召开的例会情况表》
6、会议纪律
6.1公司各类会议务必做到切合实际需要,做到会前有准备,会议目的、议题明确,会上有效率,会后有决议,执行会议决定事项有结果。
6.2各部门召开的会议若与公司相关会议发生冲突,执行'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6.3会议决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会议未决议的事项和不同的意见,不得在会外宣扬。
6.4涉及保密内容的会议,应严格采取保密措施,包括会场的选择、与会人员的限定、文件资料的保管、会议纪要、会议信息传递方式等必须进保密。
6.5各部门召开会议需用公司会议室的,需提前一天向行政人事部口头或书面申请,以便统筹安排会议室。
6.6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席、退席、中途离席,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与会,须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书面或电话请假(请假须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向主持人或召集人申请),由主持人或召集人决定是否准假,经主持人或召集人允许,也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6.7与会者不准在会上谈论与议题无关的事项;
6.8与会者发言应言之有据、简洁明了,不可道听途说、不搞长篇大论;
6.9严禁无理取闹,严禁人身攻击;
6.10会议期间,所有通讯工具应调到无声状态,需征得主持人同意方可接听电话或复机,且须简短;
7、会议的计划和筹备管理
7.1为避免会议的过多或重复,公司经常性的会议一律实行例会管理,原则上按照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纳入例会管理的包括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层月度工作例会、费用分析例会、年中工作总结会议、年终工作总结会议等。
7.2临时性的会议若涉及多部门或全局,应于会前三天经部门报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7.3所有会议的主持人、召集人、承办单位和与会人员,必须提前做好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拟定议程、提案、发言提纲、计划草案等会议材料(会议主办部门应在会议召开前二天发放会议资料给与会者;与会者应根据会议
议题准备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或其他相关资料按时参会),落实会议时间、地点、布置会场,安排茶水、食宿,准备纪念品、奖品,通知参加人员和服务人员,安排会议记录、摄录,落实保密、保安措施等。
7.4会议如需邀请列席人员或新闻记者等出席,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7.5会上散发给公司以外人士的资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7.6邀请公司以外人士出席的公司会议,务必保证公开内容是可控的和无负面影响的。
8、会议后的处理
8.1各类会议都应做好会议记录。重要的会议和涉及多部门或全局性的会议,可根据主持人意见就会议主要精神和成果形成纪要文件,经
8.2有效落实会议决定事项,贯彻实施会议精神。会议决议的有关事项的督办,一般由主办单位或部门负责督办。公司全局性会议决议的督办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相关文件:
1、《公司定期召开的例会情况表》
第3篇 某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
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
(20**年*月*日业委会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为保证执行中的正确性、科学性,业主委员会的一切工作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
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决议事项采用一人一票表决,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一次,每月的最后一个周六下午3点在物业楼会议室召开(时间地点有变化,须提前5天公告)。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临时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四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一般采用集体讨论方式,在急需表决又来不及召开集体讨论会议的情况下可采用电子邮件、短信、电话方式表决,并在下次业主委员会会议上补签书面表决意见。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秘书长召集,或由三分之一的委员推选的委员召集。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须由委员本人参加,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行使表决权。
第七条 会议议题由召集人提出,会议召开前3天,秘书长负责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及议题通知到每一位委员。
第八条 每位委员有向业主委员会会议提出议案的权利和义务,其议案如有三位委员书面赞同,业主委员会会议应作为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九条 业主有向业主委员会会议提出议案的权利和义务,其议案如有10位业主书面赞同,业主委员会会议应作为议题进行讨论。
第十条 所有建议案以实名制通过三种方式递交:①书面递交业主委员会办公室,②传真到业主委员会办公室,③用电子邮件发送到业主委员会邮箱。书面和传真建议案,最好提交电子文本。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有建议案进行登记存档,及时提交给秘书长,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位委员,由委员决定是否立即召开临时业主委员会会议还是留待定期业主委员会会议进行研究决策;超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授权范围内的建议案留交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
第十二条 每位委员对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签字表决。对非原则性问题和条 文修改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决定,应当由参会委员签字确认,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区域内公告,同时在山庄网站公布。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录音存档,书面记录由与会委员签字后存档。
第十五条 业主可旁听业主委员会会议并发表意见,但不得影响会议议程。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修改、补充、解释须经主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同意,并按照《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 公示。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业主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委员同意通过,按照《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 公示后生效。
第4篇 某物业项目保安部会议学习训练制度
物业项目保安部会议学习训练制度
1.会议制度
1.1队委会由队长、班长组成,每月日由队长组织召开。
1.2队委会的内容是总结当月工作,传达文件,指示及上级会议精神等同时研究下个月的工作计划,以及讨论研究奖惩罚决定等。
1.3保安全体会议由队长组织总结保安部全体队员的工作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和纠正各种错误,传达和学习有关文件和精神,布置工作,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大会。
1.4班务会每周开一次,由班长组织,总结一周工作情况,评出本周积极分子一名并做记录。
2.学习制度
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为保安部学习时间,由队长主持。
3.训练制度
3.1每月1-3号三天为全队和班长培训日,确定当月的训练内容和其他事项。
3.2每月27、28、29号三天为各班训练时间,由各班长负责组织,并做好训练记录,训练内容由保安部通知。
第5篇 物业会所会议服务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会所会议服务管理制度
1. 会前准备
1.1 深切了解会议任务单,要知道人数、会议时间、公司名称、主办人、会议性质、设备及饮料要求或其它特殊要求;
1.2 根据任务单布置会场,如:台型、人数、设备、麦克风等;
1.3 会议摆放一定要把各用具对齐,而且要把厅房窗帘拉上;
1.4 按任务单将各类饮品备好(会议中段的休息咖啡、茶和曲奇饼,要另备一张台把咖啡杯等用具准备好);
1.5 客到前半小时把会议所需文具用品备齐放好;
1.6 如果客人会议过程都是喝咖啡、茶,应另外在厅内摆放一张台,摆放用具;
1.7 安排服务员到电梯口领位;
1.8 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站于门口迎客。
2. 会议期间的服务
2.1 客人到时主动上前问好,帮客人拉椅;
2.2 问客人喝咖啡还是喝茶(应拿着咖啡壶或茶壶问);
2.3 指导客人如何使用设备和如何调节房间的光线(大多数客人不喜欢会议期间服务员在厅房内,故要教客人使用设备。但大型会议,服务员应帮客人使用设备和调节光线);
2.4 客人全部就座,所有茶水倒过后,服务员退出厅房,关上门,在门外当班(不能随意走开);
2.5所有工作中的服务员经过有会议之厅房时,都尽量把音量减小,以免影响客人;
2.6每半小时进厅房经给客人加饮料、换烟盅,但一定要礼貌、轻声、快捷,尽量避免影响客人,为避免会议期间打扰可用瓶装矿泉水或纯净水;
2.7如客人有其他要求应尽量帮助客人解决;
2.8如有会议中段休息,应在会议休息前20分钟把咖啡、茶和曲奇饼摆放好;
2.9在客人中段休息时上好咖啡、茶后,把会议厅台面收拾好(换烟盅、加茶水等)但不要把客人的资料、物品弄乱;
2.10客人休息完,继续开会,应把门关上,收拾台面;
2.11会议期间需要离开岗位,一定要通知领导找人替岗;
2.12任务单通常会指出会议结束时间,在会议结束前一小时应把帐单准备好;
2.13会议结束后与客人结账或签章,并检查各类设备;
2.14向客人道谢,提醒客人带齐物品;
2.15把各类餐具分类收拾,会议设备按指定的地方放好;
2.16会议中设备应按指定的地方放好;
2.17会议中如有设备失灵应向客道谦并马上通知主管,由主管通知工程部维修或更换一套设备;
2.18如发现客人遗忘物品,要立即与客人联系,尽快物归原主,如客人已经离开,可交主办单位代为转交,但要有转交手续。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会议制度10
物业管理公司会议制度(十)
第一部分例会安排
一、公司会议
1、时间安排:每月2次,分别在10日、25日召开,遇其他重要工作或节假日时,或提前一天召开,或延后一至二天召开;
2、参加人员:各部门正副经理、管理处主任(助理);
二、各管理处例会
1、时间安排:每周一次,具体时间自定;
2、参加人员:参加人员自定,必要时可请综合服务部人员参加;
三、保安工作例会
1、时间安排:每周三晚上;
2、参加人员:各管理处保安队副班长以上人员;
四、工程维修部工作例会
1、时间安排:每月15日下午;
2、参加人员:各管理处维修主管(负责人);
五、综合服务部工作例会
1、时间安排:每月30日下午;
2、参加人员:部门全体员工;
六、公司培训学习例会
1、时间安排:原则上每月2次,安排周二晚上,具体以通知为准;
2、参加人员:根据培训主题、学习内容另行通知;
第二部分会议工作规范
一、会议前准备工作
1、会议召集部门在会议前应确定会址、会期、与会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必要时应提前向与会有关部门或人员提供相关会议资料。
2、综合服务部或会议召集部门必须根据会议安排提前布置好会场,做到会场布置整洁、干净、舒适。
3、会前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后会议召集部门应在会前告知会议主持人。
4、公司工作例会召开前,与会人员需将工作总结与计划表提前24小时交综合服务部;工作总结请对照所报的计划、会议纪要及总经理临时布置的工作填写,计划总结要写明完成时间,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说明原因;
二、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要事无法参加会议应于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会议召集部门要做好有关会议的各类资料分发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会后记录的整理工作。
3、会议主持人应按会议议程执行,要求会议开得简明、有效。
4、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不得吸烟、不得随意离开会场。
5、与会人员在会议进行中都必须关闭身边的通讯工具或保持震动状态,原则上不得在会议进行中接听电话。
6、与会人员在会中必须讲普通话,汇报工作应有条理,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本部门内部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想法和建议,对未完成工作要有弥补措施和善后意见。
7、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时间,准时参加会议。
三、会后事项处理
1、原则上会后三天内必须形成有关会议纪要(备忘)送达与会部门或人员。
2、会议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对会议形成的决议或纪要内容进行承办、落实。综合服务部应对会议中布置的有关工作内容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催办。
3、对公司内重大会议及有外来人员参加的会议,有关人员要负责将各类文件原稿、材料、会议照片、录音录像带等及时收集整理,并报综合部,综合服务部要对这些材料及时进行专门的分类归档。
第三部分会议安排程序
一、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所召开的会议由部门、各管理处负责人自行安排。
二、公司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一天通知有关部门以保证会议的正常举行。
三、公司常设性会议综合服务部应订出具体的时间、地点,如有特殊原因,取消或延迟召开常设性会议,应及时通知与会部门或人员。
四、在会议过程中,主持人应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
五、会议纪要的起草、发送要及时准确。部门内部会议纪要应于次日发到部门内所有员工手上,并报送公司综合服务部备案。公司工作例会、临时性会议纪要应于会后三天内发送到各相关部门,并抄送集团、主营公司有关部门。
六、公司各部门对有关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材料,必须及时组织部门员工传阅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七、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按规范及安排的程序进行,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八、对会议管理工作列入考核,对违反上述规范及程序的,会议主持部门应追究责任,对有关当事人处以警告、罚款10-200元等处罚。
第7篇 物业管理部会议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部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议组织和安排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会议一律纳入会议管理制度,原则上一律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
1.1公司级会议
1.1.1 公司全体员工大会:报请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
每年12月召开,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安排部署下年度总体经营计划,因其他特殊需要,可临时召开;
1.1.2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每月底召开,总经理主持;
对上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和下月的工作部署,讨论、研究、决定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1.1.3 行政例会:每周一召开,由总经理主持。
各部门进行工作汇报和安排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2专题会议:即全公司的技术、业务综合会议(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设备管理会议等)。
由总经理批准,每月底召开,各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1.3部门工作会议: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1.4小组会:由各部门的班组(小组)决定并负责组织。
1.5商场营业员晨会:每天由各楼管带领营业员练习有关营业用语、安排或传达公司的工作事项;
1.6上级公司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或业务会,一律由综合管理部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同做好会务工作。
1.7其他会议的安排,凡涉及多个部门主管参加的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1.8凡综合管理部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部门应提前一天报综合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
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1.9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实际作用的会议,综合管理部请示后有权拒绝安排。
1.10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综合管理部请示后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1.11各部门会议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二条 会议准备2.1除例行会议以外,应在会议召开的前一天下发《会议通知》,通知会议的议题、地点、时间、出席及列席人员等。
2. 2会议主持人和召集部门及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炎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或决定草案、落实会场、通知与会者等)。
2. 3参加公司会议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需请假须经主持人(部门)批准。
2. 4有以下原因者,高层以上管理人员可提议临时或提前召开会议:
2.4.1 有重要事项需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2.4.2 各部门重要业务管理人员录用及辞退。
第三条 会议相关规定3.1会议主持人3.
1.1会议主持人应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3.1.2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应说明会议的议题和议程。
3.1.3主持人应对会议及发言的时间进行控制,有权终止与会议议题无关的发言。
3.1.4主持人应对会议中讨论或决策性议题作出决定,并对决定的实施及完成时间、责任人进行沟通后作出明确。
3. 2发言规定:参会人员工作汇报应列提纲,发言言简意赅,限定时间5分钟。
3. 3参会人员纪律规定
3.3.1 与会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提前到达会议地点,不得迟到,迟到者拒绝进入会场,按会议缺勤处理,罚款50元。
3.3.2 与会人员中途不得退出,特殊原因确需离开会场,须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开会场。
3.3.3 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的秩序,不得大声说话或交头接耳,或做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
3.3.4 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手机应关机或设置振动状态,原则上不允许在会场进行通话,确需通话,不得影响会议。
3.3.5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应主动恢复好座椅的位置。
3. 4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形成的决定(议)或需会后实施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参会部门或人员,会议纪要属公司内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范围的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外传。
3. 5综合管理部应根据下发的会议纪要事项的完成时间、责任人、及完成结果进行跟进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应说明原因,否则按未完成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条 执行时间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则
第8篇 物业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议管理,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实现公司信息资源在各部门之间快速有效传递,提升公司运营水平,确保会议内容及议定的事项得到有效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内部会议管理。
(各项目内部会议管理规范由项目自定,报总经办审批后执行)3、管理权责:3.1 总经办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3. 2 会议提拟人或主办职能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4、会议分类:
序号
类别
会议名称
主题 / 特点
时间安排
参加人
1
公司
公司例会
固定时间、固定汇报程序, 尽量解决即席提出的问题。
每月两次,每月15日和30日,遇节假日顺延
各项目/职能部门负责人2
公司
动员会
发言固定、没有讨论程序
临时
相关员工
3.公司
研讨会
对某一课题或问题切磋、探 讨,不一定有结果
临时
相关员工
4
公司
鉴定 / 评审会
对某事物的价值、性能,质 量鉴别,必须有结论
临时
相关员工
5公司
专题会
为某一专题而开,必须有结 论
临时
相关员工
6
公司
评比会
一般在年底或某一重大活动 结束后召开
临时
相关员工
7
公司
总结会
总结前一段工作,研究、部 署下阶段工作
临时
相关员工
8
公司
汇报会
下级向上级或有关人员汇报 工作情况 公司临时
临时
相关员工
9
公司
调度会
任务安排,人员派遣,设备 物资情况的调动
临时
相关员工
10
项目
项目行政例会
各项目,固定汇报程序
每周一次,按时间表执行
项目经理,项目部门负责人
备注:如公司会议需提前或延迟等特殊情况,总办将提前通知。
5.会议要求:
5.1、做好会议记录。
公司会议记录要做到专人记录和管理,会议记录人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催办,并将督办和催办情况报告会议主持人。
::必要时应按照会议主持人的要求形成会议纪要,以使大家共同遵照执行。
每月底总经办检查会议记录及落实情况,并作为考核当事人工作的依据。
职能部门专题会议也要指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用以备忘。
5.2、讲究会议质量。
各类会议主持人会前应与参会人员充分沟通,做到心中有数。
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与方法,并对此负责。
各类会议力求精干高效用数据说话,部署的工作做没做,做到什么程度,没做或没做完的原因等等都要有明确具体可量化的答复,防止和杜绝空洞无物或泛泛而论。
5.3、力求会议实效。
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负责人要按照落实要求,层层进行传达贯彻,务必使直接执行人明确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对经常性工作要作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力求使每次会议都有具体的成果。
5.4、严格会议纪律。
会议管理是保证会议质量的一项措施。
与会人员应有机的安排工作,认真准备、准时参会。
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由会议主持人决定、会议记录人会前通知。
与会人员一般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同时指定专人代为履行职责。
6、管理内容:
6.1 会议计划与统筹
6.1.1 每月28日前,总经办应与各项目协调确定下月计划召开的项目例会,统一报总经理审批后,汇同公司例会编制《月度会议计划》,于月底前发放至各项目/职能部门负责人。
6.1.2 凡总经办已列入计划的项目例会,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临时例会时,项目应提前2天报请总经办调整会议计划。
6.1.3 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
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例会、公司临时会议、项目例会、项目临时会议。
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6.2 会议准备
6.2.1 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 、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各项目按计划表直接通知与会人;2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提拟,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提拟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
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
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6.2.2 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会议提拟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2、会所根据会议提拟部门要求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3、公司总部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组织统一归口总经办负责。
4、各项目/职能部门在公司总部召开的会议需用公共会场的,应提前向会议室管理部门(会所)提出工作联系单,由会议室管理部门(会所)统筹安排。
6.3 会议组织。
6.3.1 会议组织遵照“谁提拟,谁组织”的原则。
6.3.2 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
5 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
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
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部门)、达成标准和时间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
6.4.3 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无声,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 、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7、会议决议事项,与会人员应在会后立即执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8、各职能部门/项目要把每次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员工,也可根据自己部门/项目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部门/项目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6.4.4 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
6.5 会议记录:
6.5.1 公司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
6.5.2 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
会议记录员的确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项目应常设一名会议记录员(一般为本项目的内务文员,名单报总经办备案),负责本部门会议及本部门负责组织的会议的记录工作。
2、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考虑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3、总经理主持的公司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总经办文员负责会议记录工作,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总经理指定。
6.5.3 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5、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6.5.4 下列情况下,应整理会议纪要:
1 、公司各类行政会议;2 、须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跟进的会议;3. 、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会议纪要的会议。
6.5.5 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
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各项目下对口部门的会议纪要及各项目每周行政例会的会议纪要须报总经办一份存档备查。
6.5.6 会议原始记录的备档按以下规定:
1 、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的公司各类会议的会议记录,由本部门负责日常归档、保管,但应作为机要档案每季度及时转总经办统一归档备查。
2 、各职能部门内部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统一归档备查。
6.5.7 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
其调阅应严格按公司文档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6.6 会议跟进
6.6.1 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
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从主持人指定。
6.6.2 集团总经理主持的会议的会后跟进工作原则上由总经办负责落实,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6.6.3 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7、奖惩
7.1 奖罚:计入员工绩效考核制度体现
7.2 迟到、早退、缺席
1、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
5 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
5 分钟提前离开 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8、附则。
8.1 本制度由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8.2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某物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物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每日利用上下班交接岗时间,提前三十分钟到达,由当值领班召开每日班前会议,内容:
2.清点当班人数,对迟到、缺勤的人员要问明原因,并记录在案。
3.检查值勤上岗用具,如对讲机、巡更仪、岗位的布置,以保证值勤时正常好用。对损坏的器材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人,并采取补救措施,填写《工作报修单》,报工程部门维修或及时报告上级,联系专业维保单位修理。
4.根据上一班值班队员填写《安全员情况交接班记录》和《安全巡逻日记》、以及上一班领班的口头反映的当日值勤出现的各种情况,对值勤人员进行特别关照,提请注意事项。
5.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和当日值勤工作的任务,并考虑值勤队员个人的工作状态,合理安排好各个岗位的值勤队员。
6.根据值勤当日的环境状况,准备好各项保护用具,如雨衣、雨靴、棉大衣、遮阳伞等等。
7.检查值勤人员的仪容、仪表及服装的整洁、装备配置的规范等等。
8.下班领班要集合队伍做一天的工作讲评,把发现的问题要做出解决的方案。
9.每月五日左右召开安全业务部全体安全员大会,由安全部负责人(安全主管主持,内容:对本月安全业务部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讲解;各班组之间的经验交流和总结等等。
10.每年年底之前,召开安全业务部'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内容:
11.回顾总结一年来安全业务部的工作业绩,取得的工作经验,吸取的教训等等。
12.表彰一年来工作表现出色的班组和个人。
13.各个班组一年的总结发言等。
14.每年根据情况,不定期的召开各种专项工作会议,内容:重大节日前的安全工作会议;重大贵宾接待任务的工作会议;各项专业培训工作会议。
15.在各种自然灾害前召开防范救灾工作会议,如防台防汛、地震、火灾等。
第10篇 某物业护卫会议制度
队伍建设(物业护卫会议制度)
为加强上下级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护卫员思想动态,构建和谐管理氛围,实现民主化管理,增强护卫员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制定本制度。
一、班务会
(一)护卫班每十天组织召开一次班务会,时间安排在转班前(后)一天进行,由护卫领班组织实施,必要时可邀请管理处相关领导参与;
(二)班务会上每名队员应进行发言,汇报本人思想、工作、生活、学习、训练等方面的情况,并对管理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护卫领班讲评本阶段工作,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布置工作任务,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各班(组)均应建立《班务会记录本》,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送护卫主管审阅。
二、安全工作例会
(一)管理处安全管理部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由护卫主管组织实施,各护卫领队、领班及预提领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管理处主任及相关人员参与;
(二)安全工作例会上各护卫领班应对本班近期工作进行小结,汇报本班工作进展情况,本班队员生活、学习、训练情况,本班队员思想状况,代表本班队员就管理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安全工作例会应就工作中各班组协作配合、服务态度、管理经验等信息进行交流,磋商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增进各班组间的相互了解;
(四)护卫主管应结合实际工作讲评各班近期工作情况,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布置下步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集体座谈会
(一)集体座谈会是各级管理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同护卫员面对面进行沟通与交流的形式,通过双向沟通和交流,增进彼此间了解与信任,加强协作与配合,便于及时了解掌握一线员工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
(二)集体座谈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管理处主任、各部门主管人员共同参与;
(三)体座谈会应努力营造宽松、愉悦的氛围,让护卫员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通过座谈的途径和形式较为集中反映出来;
(四)集体座谈会应就护卫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作出解答,帮助员工消除疑惑或改进工作;
(五)集体座谈会召开完毕后,管理处主任应安排文书人员认真整理会议记录,并对护卫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反馈。
四、思想动态分析会
(一)各管理处应建立'反映问题-解决方案-反馈意见-跟踪落实'的护卫员思想动态分析管理机制;
(二)对护卫员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后,每季度形成《护卫员思想动态分析报告》;
(三)管理处主任根据每季度形成的《护卫员思想动态分析报告》组织召开思想动态分析会,征询护卫主管、领班及各班组员工代表的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问题归纳,提出解决方案;
(四)护卫主管应协助管理处主任对护卫员思想动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认真做好反映问题的回复工作,并督促问题的解决;
(五)各班组要与管理处协调一致,各司其职,推进问题的及时解决,对个案问题由管理处主任或指定专人采取一对一方式分别与相关护卫员沟通;
(六)各管理处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与护卫员沟通,切实抓好问题解决和落实情况的反馈,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说明情况,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
(七)对责成各班(组)解决的问题要采用多种形式帮助员工消除疑惑或改进工作,落实情况须在下季度《护卫员思想动态分析报告》中有回复。
第11篇 某某大学物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管理制度
某大学物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提高总经理办公会议质量和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一)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二)公司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调整,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
(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维修改造项目和投资项目。
(四)公司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
(五)财务预决算和公司自建工程预决算,5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及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的额度较大的追加或调整。
(六)对外合作、合资事项及经营开发事项。
(七)公司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工会、团委、文化建设、民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八)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政策,重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九)审议公司管辖干部的任免、调动、处理、奖惩,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干部队伍和员工队伍建设的计划和方案。
(十)机构的成立、撤并和领导小组、委员会的成立,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十一)工资待遇、职称、技师评定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奖惩事项的评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确定。
(十二)公司各部门的重大请示事项。
(十三)审议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或投资方案。
(十四)审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变更方案。
(十五)公司各类考核结果的审批。
(十六)审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七)车辆、大型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
(十八)其它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提交和确定议题的原则
(一)坚持公司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上述事项之外而且公司领导职权范围内能决定的问题,可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个人不便做出决定的,能与其他公司领导协商决定的,或请示总经理能决定的也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
(二)凡通过正常行文或经总经理办公会能解决的问题,不安排会议讨论。
(三)如有紧急事情,总经理也可以采取灵活方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情况。
三、总经理办公会的组织原则
(一)总经理办公会实行例会制度,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总经理可以决定随时召开。
(二)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总经理临时委托副总经理召集主持,公司行政办公室为会议秘书,负责会议安排、记录和起草会议纪要。
(三)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可以根据议题需要,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四)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必须有公司领导成员半数以上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公司领导参加方能举行。
四、关于提交议题的程序
(一)总体原则,议题一般由公司领导提出。有关部门拟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题,须经各部门分管领导同意。
(二)凡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问题,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之间和相关部门之间事先都应进行充分沟通与酝酿,取得共识,重大事项都应有充分论证。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应参照有关政策,并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涉及法律法规的重要问题或涉及重要的对外签署协议事项,都应向法律顾问咨询。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涉及公司发展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提交议题前,视情况还应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或根据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会议讨论。
(三)总经理办公会提交的议题根据需要和惯例准备书面材料,重要议题的材料一般应包括议题原由、论证材料、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若干个方案或建议。涉及职工利益方面的事项,应着重提出会引起哪些不稳定因素,涉及投资、经营方面的问题要有利弊分析,涉及重大经济决策,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调研报告上签字,以示负责。
(四)会议材料一般应在会议召开的两天前提交给行政办公室,如属复杂而重要的议题应在一周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根据需要临时决定召开的,不受此限,但议题也必须准备充分。
(五)行政办公室负责对议题进行排序,“会议通知单”呈总经理审定。
(六)公司办公室应将“会议通知单”和会议材料及时呈参会领导阅知,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都要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准备意见。
五、关于会议讨论和决策的原则
(一)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问题时,汇报人应是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或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时要严格控制时间,以保证有充分的讨论时间。讨论时不要提出、议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除紧急、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讨论临时动议的议题。
(二)总经理办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多数一致原则,总经理负责的原则。决定问题要经过认真讨论,会议成员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对意见不够集中、讨论不成熟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总经理有权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或向上级领导请示。必须决定,而又不能行成多数一致意见时,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并有继续反映的权利。经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任何人不得私下改变,执行中如发现确有问题,应再次提交会议讨论。
(三)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但因特殊情况应紧急处理、做出决定的事项,分管领导应及时正确处理,并及时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
六、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的落实与督办
(一)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的同时,应明确承办人或牵头人(牵头单位),明确办理期限。
(二)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要按领导分工认真组织落实,通过“工作进程汇报”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根据工作分工,公司各部门要协助有关领导搞好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的反馈。必要的还应采取调查的方式了解梗阻的原因,向主管领导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汇报。
(三)严格保密纪律,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干部任免、纪律处分和其他涉密问题,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外传,更不能向当事人透露,否则视为违纪。
(四)公司领导如需查阅不涉及本人任免的会议记录,可到行政办公室查阅,其他与会人员需要查本人在场时讨论事项的会议记录,由公司行政办
公室按指定范围查阅后告知结果。
七、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给学校、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公司决定的。
(二)未经公司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及时通报的。
(三)未向公司领导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对给学校和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依据职责范围,明确公司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第12篇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机构三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创建居民良好居住环境,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居委会、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及进入本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适用本制度。第二条 联席会议成员由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组成,联席会议可由业委会主任或分管负责人主持。一般半年一次,若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三条 联席会议下设日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业委会主任担任,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由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到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机构,同时抄报居民群众。
第四条 居委会应负责业委会与物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积极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逐步增强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能力,使业主委员会充分代表和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对进入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应与业委会审核评价,并对其管理手法进行督查,维护社区居民的有效权利。
第五条 居民区党组织应在社区管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居民区党组织要有专人联系,及时协调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努力维护小区“三位一体”合力的形成。业主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机构在三方联席会议中起到管理作用,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生活安全。进入物业管理的机构由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商讨批准,不能擅自进入。进入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受居委会和业委会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在三方联席会议上不同意,则会剥夺管理权利,另选合适机构进行管理。
第七条 三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学习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沟通各方情况;2.研究居委会对业委会和物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研究处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4.研究制定业主委员会规范动作制度;5.对涉及居民区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磋商;6.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第八条 三方联席会议应明确各方在社区管理和小区管理中的职责,发挥联席会议各方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取得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建设安全、整洁、方便、舒适的文明小区。联席会议有关组成单位职责是:
(一)居委会应积极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应建立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工作联系网络,主动参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讨论和研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应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接受业主监督。
(三)居委会党委负责业委员会委员和业主代表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教育党员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居民区整体利益;对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报请上党组织作出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
(四)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为居民营造一个方便、文明、整洁、安全的生活环境,提供高水平、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其提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业委会则代表着业主利益,是小区物业管理监管的主体。站在构建和谐社区的高度,一定要理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三者之间需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而形成合力,使所辖社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相处和睦、生活便利”。
第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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