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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公司领导碰头会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82

g公司领导碰头会制度

第1篇 g公司领导碰头会制度

第一条 总则

公司领导碰头会是公司党政领导进行工作协调、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一种议事形式。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快信息沟通,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内容

1、公司领导通报、沟通各自分管工作情况;

2、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3、督促处理日常事务;

4、协调党政工团之间的工作;

5、其它需要讨论研究的重要工作;

6、研究处理突发性事件。

第三条 会议规则

1、公司领导碰头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一。遇有紧急情况和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

2、公司领导碰头会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党政主要领导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其他领导主持。

3、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领导碰头会。若需其它部门(单位)或有关人员参加时,由党政办公室另行通知。

4、公司领导碰头会主要沟通近期工作情况,加强协调,强化工作运行。

5、公司领导碰头会是酝酿协商工作的一种议事形式,讨论决定公司党政工团的临时性事务。

6、领导碰头的决定所有领导成员都必须认真服从和遵守。

7、公司领导碰头会会议内容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记录。

8、党政办公室定期督促落实领导碰头会决定执行情况,重点事项立项督查。领导碰头会决定执行落实情况,党政办公室定期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年 月 日起实施。

第2篇 公司领导防火责任制度

1、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主持制定和修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3、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4、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5、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6、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7、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8、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第3篇 冶金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根据国务院23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34号令《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一)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规定

1、分公司经理、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下井,现场带班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1名领导,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2、分公司要制定领导下井带班月度计划,每月20日将计划上报公司安全部,并在井口、办公楼、局域网站公示。若遇特殊情况需调换人员时,应写出委托书并由分公司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替班。

.3、分公司每月21日在井口、办公楼、局域网站明显位置公示上月领导下井带班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和举报电话6681707(安全指挥中心)。

4、下井带班领导必须了解掌握当班生产作业人数及各生产区域安全情况,领导升井后,在入井签到处填写《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将下井及升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存档备查。

5、认真填写《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对本班中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交接班中重点交接。

6、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并确认带班下井领导无故提前升井的,经带班长或车间值班主任说明后有权提前升井。

7、分公司必须建立领导带班下井登记档案,如发现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带班领导按擅离职守处理;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

8、分公司下井带班领导跟班出井后(上零点班的当日下午)可以休息半天,其它时间班次的按正常上班时间照常上班。

9、分公司领导下井带班按规定天数结合实际下井带班次数进行奖励,未按规定下井带班或未与工人同时上下井的领导按奖罚制度处理。

(二)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班前带班领导应了解当班生产作业面和人员分布情况。

2、接班后,根据交班情况重点落实上一班遗留问题,现场监护主要隐患的落实整改。

3、督促各车间班组开好班前班后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

4、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巡视,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

5、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6、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严禁违章指挥,盲目组织施救。

7、领导带班下井检查时,必须做到“三个必到”即:最危险的工作面必到、最远的工作面必到、掘进独头工作面必到。

8、督促检查本班各班作业签证制度执行情况,车间主任值班情况,安全员、测风工班中检查情况。

二、总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一)总公司领导带班下井计划

总公司领导带班下井范围及次数:总公司领导也要下井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解决生产现场存在的问题。总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指董事长(2次/月)、党委书记、工会主席(2次/月)、总经理(3次/月)、安全经理(4次/月)、生产经理(4次/月)、总工程师(4次/月)、技术经理(2次/月)、行政经理(四分公司2次/月)、财务经理(一、二分公司2次/月)。

(二)下井规定:

1、总公司领导下井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按规定次数自行安排。

2、认真填写《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对本班中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交接班中重点交接。

3、必须建立领导带班下井登记档案,如发现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带班领导按擅离职守处理;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

4、下井带班领导跟班出井后(上零点班的当日下午)可以休息半天,其它时间班次的按正常上班时间照常上班。

5、公司领导下井带班按规定天数结合实际下井带班次数进行奖励,未按规定下井带班或未与工人同时上下井的领导按奖罚制度处理。

(二)总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带班领导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协助分公司当班跟班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检查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是否按带班下井计划执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3、检查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执行情况及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达到落实整改。

4、了解分公司安全生产指标执行情况,协调公司部室与分公司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5、督促检查当班生产中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了解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状况。

6、发现“三违”现象及时制止,提出处罚意见。

7、遇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立即组织停产撤人,将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8、交接班记录应在检身工房填写,检身工保管分公司安全科月底汇总报安全部。记录本记完后交安全部存档备查。

第4篇 供电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应急制度

1、 职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和协调**市电力系统的抗震救灾和“电力保障”工作。

2、 当接到政府的临震预报通知后,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电力系统的各项应急措施。

3、 当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后,及时了解震情、灾情、电力系统人员伤亡和电力设施破坏情况,确定应急工作的规模。并将灾情和“电力保障”工作情况向政府和市公司及时汇报。

4、 当发生较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地震应急预案”,启动ⅲ或ⅱ响应。公司主要领导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震区的“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和震区系统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公司领导带领公司本部有关人员在24小时内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电力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密切注意**市电网运行情况,防止因地震可能造成的重大电网事故。同时,要将震情、灾情和震区“电力保障”应急工作情况以及电网运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公司汇报。

5、 当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地震应急预案”。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组织本系统的人力、物力投入“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统一指挥震区的“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和震区系统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公司主要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指挥各专业应急协调小组的抗震救灾指挥工作。公司主要领导带领公司本部有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电力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并尽快将震情、灾情和震区“电力保障”应急工作情况以及电网运行情况向市政府和市公司汇报,请求市公司紧急支援。公司应有一名主要领导在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指挥和协调电网调度运行工作,防止重大电网事故的发生,以确保电网稳定运行。

第5篇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作业制度

1.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定,为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4.工作程序

4.1带班安排

4.1.1厂级领导带班安排

厂级领导按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部部长、销售部长、财务部长、机动部部长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厂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并报安环部。

4.1.2车间级领导带班安排

车间级领导按主任、技术员、工段长的顺序每人轮流带班。各单位应在每月28日前将下月带班领导名单安排报安技部门。

4.2带班职责

4.2.1厂级领导带班职责

4.2.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1.2负责当日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2.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2.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2.1.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4.2车间领导带班职责

4.2.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 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处理;

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3带班要求

4.3.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现场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3.2认真做好带班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5 考核:

5.1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5.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5.1.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者;

5.1.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5.1.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2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5.2.1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30元;

5.2.2安全带班领导记录填写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元;

5.2.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2.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5.2.5未认真填写带班交接班记录,未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第6篇 a公司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

公司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

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工作,广泛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同员工的沟通,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我公司实际,特制订公司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一、接待时间:每月20号(遇节假日顺延)由公司领导轮值接待。

二、接待人员:公司领导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特殊情况可相互调换,但不得延误。综合部负责安排组织接待。

三、接待地点:公司领导办公室

四、接待办法:

1、凡要求公司领导接待的人员,需首先到综合部进行登记,由综合部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轮值公司领导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公司领导可约访当事人。

2、在轮值公司领导接访中,综合部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公司接待来访登记表》上,接待公司领导接访后在《登记表》上签名及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部门及期限,并当即交办。

3、来访人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待领导对其来访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后应马上离开,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4、承办部门cnfla应按接待公司领导要求及期限完成承办任务,并将承办结果及时反馈给来访人。

附件:1、公司领导接待轮值顺序表

2、公司接待来访登记表

附件1:

公司领导接待轮值顺序表

月份

领导职务

配合部门

备注

1月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综合部

2月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综合部

3月

公司副总经理

综合部

4月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综合部

5月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综合部

6月

公司副总经理

综合部

7月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综合部

8月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综合部

9月

公司副总经理

综合部

10月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综合部

11月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综合部

12月

公司副总经理

综合部

附件2:

公司接待来访登记表

接待领导

接待时间

来访人姓名

配合部门及人员

来访内容

交办意见

及期限

领导签名:

年月日

承办部门

完成情况

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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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明确离任交接各方职责、内容、程序方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离任交接对象

离任交接的主要对象为:因调任、提拔、转岗、免职、辞(离)职等岗位变动的所有人员。

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离任交接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确定,比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 离任交接内容

一 、 工作目标任务交接:年度/月度工作目标、预算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重大事故及善后处理情况、尚未完成的重要工作、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 、 档案资料交接: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业务档案、工作档案。

三 、 资产交接:固定资产、公用财物、个人保管的公物。

四 、 社会关系交接:日常工作相关的政府机构、服务机构等社会关系,供应商、厂家等业务单位的清单及联系方式。五 、 离任审计结果交接。

六 、 其它需要办理的事项交接。

第三条 离任交接职责

一 、 离任者对移交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 、 离任者上级负责对离任者的工作交接进行审核。

三 、 接任者负责对接收的工作进行查对核实。

四 、 人事中心负责对交接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监办和协调。

五 、 财务中心负责离任审计。

第四条 离任交接程序和方法

人事中心负责离任管理的组织工作,必要时可组成网工作组,制定成员分工和工作实施计划。人事中心负责向离任者、分管上级、接任者、财务中心等发送《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并组织监督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一 、 离任审计。财务中心在接到《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后,按《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在一周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未经离任审计或离任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不能进行离任交接。

二 、 财务交接。在规定时间内,财务签字权自然人从原任转为新任人员,凡发文后原任人员签字的财务帐单一律无效,财务收支等情况应在随后签署的《离任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中予以明确。

三 、 工作交接。

1、 交接时间:一般在规定时间一周内完成交接。

2、 交接仪式:交接工作由人事中心主持,离任者、接任者、直接上级及人事中心负责人在《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生效。

3、 资料保存:《离任工作交接清单》归公司保管。

第五条 离任交接纪律

一 、 离任者须充分配合交接工作,不得借故拖延交接时间。未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离任相关手续及工资、福利发放。

二 、 对正在办理、尚未完结的工作,离任者应详细说明情况,明确工作程序及重点,有责任继续给予工作支持,以保证后续工作开展的连续性。

三 、 交接的资产、资料损坏、丢失,致使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离任者负责赔偿。

四 、 工作交接后发现离任者隐瞒未报的待处理事项,若离任者仍在公司任职,由离任者负责处理。

五 、 因接任者对接收资产、资料未认真核对,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或工作不能延续的,由接任者负责赔偿。

六 、 工作交接时需有离任者、接任者、人事中心三方到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经复核无误后三方签名认可。

第六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人事中心,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公司领导值班及项目领导安全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科长、项目负责人等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三、各级领导轮流值班、带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值班、带班制度,严格按值班表进行值班。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企业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作业岗位。(三)建立领导值班带班记录。

(四)领导安全值班、带班计划安排和值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并建立档案。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安全值班、带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值班、带班领导在当值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清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值班、带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

(四)安全值班、带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四、监督检查

对项目带班情况,由安全科每月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五、奖惩措施

(一)在公司日常检查与月检查过程中,对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的工地,通过简报形式进行表扬。

(二)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严厉追查和经济处罚。

第9篇 y公司领导办公会制度

员工要对公司的制度有所了解,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公司领导办公会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实现公司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决策效率,促进公司经济及各项事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为了体现减少会议、规范公务活动的精神,将党政领导联席会与领导办公会合并。

第二条 会议原则

公司领导办公会实行个别酝酿、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三条 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会议精神、方针、政策和指示、决议的实施意见及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2、研究决定公司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讨论确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3、研究决定公司内部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和变更方案;

4、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研究决定公司重大资产购并、重组及资产处置等事宜,讨论决定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5、研究决定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审定公司与所属单位、部门签订的各种经济责任书;

6、研究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和质量管理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7、研究公司生产管理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8、研究公司经营、合同管理、法律事务等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9、研究决定公司基建、矿建、技改项目、设备购置、投资计划等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研究决定5万元以上计划外资金使用;

10、研究公司审计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11、研究效能监察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12、研究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13、研究公司生活、福利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14、研究公司工业、交通、消防、民用气等安全管理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15、研究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16、研究公司某场管理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17、研究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公司定编定员方案和富余人员安置工作,研究公司内部分配和工资、奖金调整工作,审定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研究决定公司职工招录、调入、分配等事项;研究决定公司内部人事调动、奖励、行政处分等事项;

18、研究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19、研究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20、研究公司住房改革、分配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21、研究公司爱国卫生和绿化管理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22、研究公司武装保卫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23、研究公司物资采购、物资供应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24、讨论决定公司向管理局、总公司、山东某某及有关上级行政机构申报推荐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和科技人才;

25、讨论决定公司向管理局、总公司及有关上级行政机构的重要请示和报告;研究决定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提请公司议定的重大问题。

26、其他应由公司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 会议规则

1、领导办公会议由公司经理负责召集并主持。公司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指定一名公司领导代其主持会议。领导办公会议成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领导办公会议必须有会议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能举行。会议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公司其它会议、活动与领导办公会有冲突的,应服从于领导办公会议。

3、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和会议内容涉及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列席,由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根据会议内容,会议主持人可指定有关副总师和其他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4、公司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办公会议议题的整理收集、会议安排、会议记录、纪要整理等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会议决议。

5、领导办公会议议题由公司经理决定;或由公司领导在工作分工范围内提出,交党政办公室报公司经理审定。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应有充分的材料和明确的决策建议。

6、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个别酝酿、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公司经理归纳出席会议成员的多数意见后作出决策。对经会议讨论尚不宜做出决议的议题,公司经理有权决定下次再议。

7、领导办公会议决议所有领导成员都必须认真服从和执行,自觉维护办公会议决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8、领导办公会议成员必须认真负责地行使职权,遵守保密纪律,维护公司领导班子的团结。有关会议议题、材料,会议讨论情况,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和会议记录,在一定时限内属于保密范畴的,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9、领导办公会所议内容涉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公司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 会议程序

1、议题提出。提交公司领导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公司领导同志如有提交领导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写出简明扼要的会议材料,提前一至两天送公司党政办公室;公司经理可根据需要指定有关部门(单位)向领导办公会议汇报工作,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将汇报稿提前2天报党政办公室。各部门(单位)有需经公司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的议题,必须事先由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协调,提出明确意见,并形成简明的文字材料后,再提交公司领导办公会讨论。公司分管领导在职权范围内能够决定的问题,不要提交公司领导办公会讨论。

2、议题汇总。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提交公司领导办公会讨论的议题进行汇总,报公司经理审定。公司经理审定后的议题,列入领导办公会议议程。

3、准备材料。与会人员要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提案、汇报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等。

4、会议组织和会议准备。公司领导办公会的组织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党政办公室按照确定的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以及议题讨论顺序,在会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

5、会议研究。领导办公会议议题应在会外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进行研讨,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都应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看法,会议通过讨论,统一观点,在此基础上由公司经理归纳出席会议成员的多数意见后做出决策。

6、会议记录。领导办公会要有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的议题和会议决议。党政办公室根据会议决议形成领导办公会议纪要。领导办公会议纪要由公司经理签发。

7、决议落实。党政办公室定期督促落实领导办公会决议执行情况,重点事项立项督查。领导办公会决议执行落实情况,党政办公室定期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第六条 会议时间

领导办公会暂定每周召开一次。遇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可临时提议召开。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年 月 日起实施。

第10篇 石油公司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通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国资委、集团公司、经销公司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

第三条报告的对象和范围:hb公司所属各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

第四条报告事项:

(一)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1.购买私房参加集资建房所付钱款数额、来源、出卖、出租私房所得钱款和纳税;

2.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用途,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日期;

3.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手续;

4.其他有关情况。

(二)本人主持和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1.所办事宜的日期、参加人员范围;

2.所办事宜所用的钱款数额和收受的近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情况。

3.其他有关情况。

(三)本人、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及配偶、子女出国(境)读书或定居的情况:

1.结婚的日期、配偶的姓名、国籍、居住地和职业;

2.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及居住地,批准定居的年限、起始日期和谋生方式或职业;

3.其他有关情况。

(四)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和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1.出国(境)的缘由;

2.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地点及起始日期;

3.出国境及在国(境)外居住、活动的费用来源;

4.其他有关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业的情况,以及受聘于与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

(七)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下列事项必须事先报告:

1.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和买卖私房;

2.本人、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

3.配偶、子女出国(境)读书或定居;

4.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

其他报告事项可于事后报告,但应在一个月内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统一以书面形式报告。

第六条报告的受理

1.除经销公司任命、推荐和管理的干部重大事项的报告由经销公司纪委、干部部负责受理外。hb公司各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重大事项报告由公司党支部负责受理。

2.受理报告的组织或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10 天内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答复意见办理。受理报告的组织部门未按时答复的,视为同意;报告人不按答复或审批意见办理的,以违纪论处。对不需要答复的报告由受理的组织或部门确定。

3.对报告的内容,要予以保密。受理组织或部门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七条报告的监督和要求

1.除由经销公司纪委、干部部受理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其他副科级以上重大事项报告及办理情况,由受理组织每季度向hb公司党支部报告一次。

2.领导干部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内容,要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第八条本制度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制度

1、 职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和协调xx市电力系统的抗震救灾和“电力保障”工作。

2、 当接到政府的临震预报通知后,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电力系统的各项应急措施。

3、 当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后,及时了解震情、灾情、电力系统人员伤亡和电力设施破坏情况,确定应急工作的规模。并将灾情和“电力保障”工作情况向政府和市公司及时汇报。

4、 当发生较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地震应急预案”,启动ⅲ或ⅱ响应。公司主要领导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震区的“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和震区系统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公司领导带领公司本部有关人员在24小时内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电力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密切注意xx市电网运行情况,防止因地震可能造成的重大电网事故。同时,要将震情、灾情和震区“电力保障”应急工作情况以及电网运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公司汇报。

5、 当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地震应急预案”。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组织本系统的人力、物力投入“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统一指挥震区的“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和震区系统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公司主要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指挥各专业应急协调小组的抗震救灾指挥工作。公司主要领导带领公司本部有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电力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并尽快将震情、灾情和震区“电力保障”应急工作情况以及电网运行情况向市政府和市公司汇报,请求市公司紧急支援。公司应有一名主要领导在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指挥和协调电网调度运行工作,防止重大电网事故的发生,以确保电网稳定运行。

第12篇 公司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

第一条总则

调查研究是公司领导联系基层和群众的重要途径。

开展调查研究对公司党委和公司实施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实现调查研究经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调研任务

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内外经营环境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真实反映公司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为公司党委和公司决策服务,为基层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工作。

第三条调研内容

正职主要了解公司各单位生产经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总体情况;副职重点了解分管业务工作情况和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稳定工作,以及职工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督导管理局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的落实;及时总结承包单位的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指导工作;参加基层单位组织的大型会议,如民主生活会、年度总结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党团员义务劳动等。

第四条调研时间

正职每年不少于60天,副职不少于80天。

第五条调研形式

1、集体调研:公司每年至少组织2次大型的生产经营或思想政治工作集体调研;或根据工作需求组织跨业务领域的课题调研。

2、分头调研:按领导分管业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调研活动。

第六条调研要求

1、坚持深入基层,尊重实际,面对现实,听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2、重视调研情况的分析、总结、上报,负责组织的大的型调研课题要在10日内写出调查报告,一般的调研课题要在3天内写出调查报告,调研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公司党委和公司反映。

3、轻车简从,不给基层添麻烦;调研时一般不在基层就餐,确需就餐的一律工作餐,不上烟酒。

严禁以调研为名吃、拿、卡、要。

4、加强理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调研程序、方式、方法和技巧,使调研工作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更有创意、更富实效。

第七条调研考核

1、基层调研情况,年终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2、每年公司领导正职向管理局党委,副职向公司党委至少提交1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或决策建议。

第八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22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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