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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2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 ) -3:门卫职责

二、生产操作安全

1、公司生产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管理原则。

2、 对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制订《安全操作实施细则》或《生产流程员工作业指导书》,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定期宣讲培训;

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 生产流程作业指导书

4、各部门主管、品检对本部门员工操作安全、产品安全负责。

5、制定并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操作培训课程。

三、消防安全

1、公司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员工学习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保养,并根据实际情况,举行演习。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保安负责安全检查。

及时发现、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物料堆放占用疏散通道,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

下班时,应清理开关箱内易燃粉尘, 电源。

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物品,定期排查火灾隐患。

5、生产车间、库房,配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消防栓、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5.1)主管负责定期检查本部门的消防设备、器材。

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状态良好。

(

5.2)严禁堵塞、遮盖消防器材、设备,或在消防设备上堆放物品(

5.3)消防设备存放区域必须保持有与安全通道连接的消防通道。

(

5.4)任何情况下不可以将通道堵塞,或在通道内长期放置无关物品。

(

5.6)每天要及时清理车间、通道、机位、线路开关箱、吸尘袋内易燃易爆物品,有机粉尘。

6、温度高的车间、空气有机粉尘含量高的区域,要定时通风换气、降低区域温度。

7、制订符合公司实际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参考 )。

-5;

《消防应急预案》

8、以下情况:(

8.1)在生产车间、仓库吸烟、用火,或处置易燃物品不当引起火警、火灾;

(

8.2)上、下班不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造成火灾隐患;

(

8.3)擅自搬弄消防设施、器材,触动消防水警铃;

(

8.4)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

(

8.5)私拉乱接电线,下班不关电源电闸;

视后果严重程度,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惩处。

9、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负责。

生产、行政部负责整个工厂消防安全管理。

制定:审核:

第2篇 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程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3篇 公司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公司所属矿山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订。

第二条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委员,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委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安全部为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公司运营部要对公司所属矿山生产部门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严重隐患无法及时排除的要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领导并总经理,必要时要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条各部门在职工上岗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如爆破作业等。

第七条公司对各选厂厂长、坑长、工段长、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

第八条公司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九条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十条公司所属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对已经在进行生产的,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三条各生产车间或作业面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各生产车间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入口处醒目地树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各生产车间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十六条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各生产车间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灾;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

第二十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各生产车间厂长、主管副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司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公司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公司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公司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公司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公司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生产管理部汇报公司领导后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矿山生产车间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二十八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二十九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各生产车间落实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安全保卫部参与督促检查。

第三十条公司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在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充分与所属地政府和医疗机构合作。

第三十一条公司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分配给各生产车间。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由公司综合部、安全保卫部会同财务部共同管理费用的使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各生产车间要无条件接受政府安全生产坚督管理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责:

(一)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四)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

(六)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三十三条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公司任何矿山生产车间,在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有危机职工安全的紧急险情时,根据要求各矿山生产车间要立即处理。

第三十四条如发生矿山事故,公司各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和无条件地参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如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公司负责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六条如发生重大矿山事故,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第三十八条矿山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现场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矿山生产车间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除公司进行经济处罚外,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除公司进行经济处罚外,将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司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四十二条公司对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参加矿山抢险救护,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

第四十三条公司每年年底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员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发放奖金和其他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并将随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综合部、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4篇 公司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2

公司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作,有效地消除设备故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检维修管理制度。

二、范围

包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基础建设的检维修管理。

三、职责

检维修由维修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

四、程序

1.检维修准备

(1)编制检维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凡二人以上的检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维修负责人要对检维修中的安全负责,对参加检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和安全措施。

(3)检维修前,检维修负责人要组织好检维修人员做好检维修机具和安全工具的准备工作。

(4)检维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执行公司“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及“动火管理规定”的标准。对设备内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含量不应低于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气(包括惰性气体)设备,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的车间加盲板(电焊时应把管路断开)。

(6)对移交检维修的设备,置换由所属车间负责处理。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分析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

2.检维修安全规程

(1)检维修人员对检维修项目检查,全面符合检维修规定时,要持检维修任务单,由安全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方可施工。

(2)检维修人员在检维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维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3)高空作业,要按高空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土石方工程,吊装作业,要分别按照该工程安全规定执行。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维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6)临时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伏,槽罐、装置、沟道、潮湿场所采用安全电压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7)检维修中要服从指挥,做到:

1四不施工:没有检维修任务单不施工;检维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动设备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作业无防护不施工。

2四不拆:设备带电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高温、高冷设备过热、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维修和事故抢修,动火作业要备好防护器具,急救药品和消防器材,以备应急之用。

3.电气检修

(1)电气检修,要按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单制。车间所属的电气检修工作单由车间主任批准后电工办理。

(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上“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

(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接地线。

(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确因生产需要非带电不可,应经电工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且由一名电工监护,一名电工作业。

(8)外线、杆等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线中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下面设制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在5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同杆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9)检修作业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必须全面对工作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去。

五、相关文件

《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规定》aq-bzh-17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q-bzh-26

第5篇 食品公司门卫安全制度

食品公司门卫安全责任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无故(除吃饭、上厕所)不得离开岗位,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与人交往必须文明礼貌。

2、认真监督职工进出厂投放的考勤卡,负责严格考勤,执行规定不讲情面,实事求是。

3、上班时间职工要出厂,必须办好手续,没有手续或没有领导许可一律不得放行,如经劝仍擅自离厂的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领导。

4、外来人员进厂必须办理会客单,否则一律不得进厂。

5、对提货出厂车辆,必须凭送货单进行核对检查,如有差异立即报告领导,经领导决定后才可放行。

6、严禁任何人在厂区吸烟。

7、对未装阻燃器的车辆,严禁进入酒精存放危险区域。

8、负责检查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放置位置是否按要求,并予以纠正,协助厂长做好防火安全教育的动火监督,安全监督。

9、大门内外和你、门卫内,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10、为了安全生产不准任何人带小孩进厂。

11、认真搞好门卫交接班。

12、工作时间不得干私活。

13、晚上巡逻在'零时'前,每小时不得少于一次;'零时至5时',每小时两次。

巡逻内容:a.安全生产b.劳动纪律c.防火安全d.办公室安全

第6篇 某运输公司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第7篇 公司在建项目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公司在建项目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

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使用、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相应措施和发生事故隐患、违章情况。

6、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做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

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单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上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第8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

一、 总 则:

维护公司安全,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

二、 范 围:

公司所辖的所有场合之物资、人员出入管理,厂区巡逻与值班管理,以及人员、生产、设备安全。

三、 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内部员工

1.员工进出大门应着厂服或出示胸卡,持卡人须与胸卡上登记之人相一致;

2.上班时间需出厂时,须填写《出门证》,并有部门经理签字,保安要严格核查;

(二)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保安应要求填写来访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如果是面试人员,保安将人员带至面试人员接待区;如是来访公司员工,保安应电话通知被访者到保安处接待,或来访者自行联系;如果是比较重要的客户,保安负责将客户带至客户接待室;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来访者登记后保安对每位来访者发放临时出入证(访客证),出门时收回。

四、 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物资

物资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出门证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保安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后方可出公司。

2.外来物品

供货商送货入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并注明送货的产品名称;出公司时,保安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 车辆管理

1. 正常上下班时间保安放行公司内部车辆;

2. 上班期间乘车外出的公司员工(除司机外),也需持有出门证。

3. 外来车辆因公进入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登记单,保安负责发放和回收临时出入证;

4. 保安值班员对外来车辆主动引导停放位置;

5. 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保安值班员应报管理部,并要求其照价赔偿;

6. 邮局、快递公司等车辆非经批准,不得进入厂区。厂区内人员邮件、包裹等物品,由保安签收、登记后通知收件人至门卫室领取,对于不认识的收件人或收件人不详的邮件让快递员自行联系收件人;

7. 所有内、外部车辆出入厂区时,均需接受检查,车上物资均需凭《出门证》放行。

六、 日常巡视管理

1. 巡视时间:夜间每两小时巡视巡逻一次;

2. 巡视范围:公司厂区;

3. 巡视时做到多看、多听,并注意人身安全,遇突发紧急事件立即汇报,并对事件做详细记录;

4. 下班后对厂区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七、 安全

1. 值勤期间发现有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2. 如发现火警、电器漏电、设备故障、建筑物险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

3. 值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保安室随时要保持有人,以保证人员、物资、车辆进出得到有效控制。

4. 经管理部同意,保安有权让影响厂区安全及生产经营的任何人员、车辆离开厂区,严重时交由警察处理。

5. 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提高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八、保安的工作权限

1. 保安有权对出入厂区的各种闲杂人员,非本厂区人员进行询查过问,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有权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及人员进入厂区;

2. 上班时间有权拒绝未携带有效出门证的厂区人员上班期间随意进出;

3. 保安有权拒绝推销员及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进入厂区,有权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九、 其它

1. 保安室及周边要保持干净,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得在保安室抽烟喝酒等。无关人员不得在保安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 值勤保安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或者主动参与打架斗殴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 要做好违规违纪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管理部门上报;

4. 上下班做好交接工作,并有交接记录;

5. 做好所有单据的存根,包括:出门证、快递收发底单、工作交接表等等。

十、考核

1. 未按以上规定实施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登记及检查及日常巡视管理,一经发现将进行处罚。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资流失的,按规定承担赔偿。

2. 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9篇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奖惩考核制度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率严格按零目标管理,即全年不发生重伤、四级及四级以上伤亡事故;

2、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8‰;

3、确保主管部门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4、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地达标率>40%。

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象:

1、公司安全管理网络所有成员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管生产)、安全员。

三、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分级控制。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3、项目经理要组织本项目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公司质安部作为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在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停产整顿,对项目部不称职的安全员有权建议撤换。

5、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购买和发放。

6、各项目部在各项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各项目应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保证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8、各项目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后,各项目经理要按照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救援抢救工作,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与奖惩严格按项目承包内部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10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目的

为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范运营”的安全方针,强化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生产安全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2、目标管理

2.1、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以人为本,有效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岗前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到位率100%,防护措施到位率100%。

2.2、安全生产目标:无重伤以上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以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

2.3、环境保护目标:全面控制生产污染,减少污水、空气粉尘及噪音污染,使环境保护监测控制项目及控制结果达到国家、兰州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3、适用范围

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部门。

4 、说明

4.1、公司法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2、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4.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1篇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要与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

2、作为本单位法人代表人,要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要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任命专、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协助管理特种设备日常安全工作。

3、本单位法人代表人要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制订本单位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特种设备操作规程;2、对本单位使用的所有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3、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4、定期对特种设备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本单位法人代表人要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期间的投入,落实各类设备的定期检验、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校验等工作的经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5、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线管理者,要带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要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每天定时巡查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督促职工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自操作设备的操作规程,发现违章操作要立即指正,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献计献策,提出合建议和意见,并积极与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提高管理水平。

7、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绝对不得隐瞒本部门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有重要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法人代表人报告。

第12篇 公司安全事故举报工作制度

公司安全事故举报制度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群防群治,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彻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方式:

1、书面举报。

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直接送到(或投递):

********有限公司

邮编******

2、电话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打电话到总公司安全管理部举报。

举报电话:********

3、电子邮件举报。

举报人可以将材料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到举报电子信箱。

邮箱地址:

二、接到举报后,安全管理部根据举报事实进行查验落实,如果属实应立即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调查处理,对于比较严重的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或上一级管理部门。

同时要做到方案具体,人员到位,措施落实,整改彻底,查处有力。整改、查处后应将整改、查处情况上报总公司。

三、举报范围:

公司下属的各部室、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与安全隐患有关的事宜。

四、举报事实。

(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即生产经营有关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行为。

(2)生产经营人员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部门的及其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的失职或者违法行为。

(3)对存在隐患和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推迟上报,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对举报有功人员将进行物质奖励。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4)举报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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