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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罚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8 热度:69

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第1篇 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每一个公司在管理员工方面,都想奖励先进,激励落后等,同时也要规范员工的行为及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等制定一些奖罚管理制度。以下为公司奖罚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一)公司行政处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四、管理要求

(一)奖励分为五大类: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调薪;

5、晋升。

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1.1.1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1.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1.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1.1.4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1.1.5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1.1.6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1.1.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1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2.1.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2.1.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经济效益;

2.1.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2.1.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2.1.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2.1.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2.1.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

2.1.9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2.1.10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1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3.1.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3.1.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3.1.3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1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1.1晋升条件

5.1.1.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5.1.1.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5.1.1.3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5.1.1.4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5.1.2晋升程序

5.1.2.1协理(不含)级别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直属提出申请,部门最高负责人签署意见,交行政处核实,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5.1.2.2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由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5.13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5.1.4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二)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工资降级;

5、降职;

6、开除。

1.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1.1.1.1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1.1.1.2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直接主管人员;

1.1.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1.1.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1.1.2.2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1.1.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部门直接主管承担);

1.1.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1.1.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质量或成本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1.1.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1.3.2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1.1.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1.1.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或生活区推销物品者;

1.1.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1.1.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1.1.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1.1.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1.1.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1.1.3.10违反一切安全管理制度者;

1.1.3.11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1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2.1.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1.1.1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2.1.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2.1.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2.1.2.4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2.1.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6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者;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者;

2.1.2.8有严重的失职行为者;

2.1.2.9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2.1.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2.1.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事件,而有损他人的尊严者。

3.1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者,予以记大过。

3.1.1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3.1.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3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5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1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1.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1.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5.1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5.1.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3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4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1.5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1.6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6.1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6.1.1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6.1.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6.1.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6.1.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1.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6.1.6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6.1.7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6.1.8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0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6.1.11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3参加非法组织者;

6.1.14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6.1.15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6.1.1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6.1.17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1.18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三)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消;

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四)说明

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处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及奖励类别,行政处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的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处认真核实处罚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4、财务部根据经有效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分摊罚金;

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处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室;

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五、本规定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行政处将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并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六、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七、附件:记录表格

附件-1《奖励申请单》

附件-2《处罚通知单》

第2篇 地质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具体奖罚制度详见《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第1条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奖或物质奖:

(1)认真执行本条例,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着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2、奖金来源可在公司奖励基金和罚款中提取。

第2条 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业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修,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4、公司必须贯彻本条例,搞好劳动保护和坚持安全生产的模范。

第3篇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例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管理者参考。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第4篇 工程公司项目部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一)月评比办法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进行每月的质量评比及建立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工地性的综合质量评比活动,总分第一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500元);总分第二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300元);总分第三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100元)。

(二)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经工程相关各方共同验收一致认为达优良等级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0.5%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2.单位工程质量被市工程质量协会评为'水仙花杯'奖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1%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3.单位工程质量被省工程质量协会评为'闽江杯'奖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2%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4.单位工程质量被国家建设部评为'鲁班奖'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3%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5.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罚则:

1.各项目部每年内必须要有一幢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如若年度无完成优良工作指标的,公司罚项目部10000元。

2.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质量等级为优良的,但在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时未能被工程相关各方评为优良等级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的项目经理自负外,公司再对该项目经理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

3.单位工程(包括分项、分部)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机构

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管理人员和参与的班组共同分摊,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并停止该项目经理部参加投标工程半年。

4.不论平时检查或公司组织季度生产大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考核,经检查发现施工员技术资料均没有做罚款10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罚款5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每本罚款300元,并限期补写至符合要求;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每缺一道工序罚款10元。

一、质量保证资料:

a.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按规定按同厂同品种同批号的水泥,按设计要求的不同标号分别做,每欠缺一项时(按图纸设计要求的各种标号计算)罚300元(砼)、砂浆罚200元。

b.二强试压报告:如无按规范规定组数做,试块每缺一组罚款100元;龄期超过2天视同没有做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与砂浆同)

c.机砖每20万块应有一组试验报告,不同标号应分别做;应先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检查时如发现先使用后试验等同没有做,每缺一组罚款200元。

d.钢材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检查时根据设计图纸需用规格逐项检查,每缺一项试验报告罚款100元。钢材焊接的试验报告,按500个接头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缺一种规格罚款200元。

e.防水材料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每缺一项罚款300元。

二、工程质量:

a.公司季度生产大检查被抽检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项目部奖励该班组1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5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b.市、县建委组织的质量半年检、年检,被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项目部奖给该班组5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10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第5篇 公司销售奖罚制度

公司对于销售人员的管理,对于销售业绩的激励,对于销售人员的工作态度,都会有奖有罚,以下是相关的公司销售奖罚制度,可供参考。

第一条 奖励制度:

1、 当月销冠发放销售冠军证书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月度销冠的评选条件有两个:其一,完成个人月度销售定额;其二,当月签约额为部门第一。

2、 当年年度销冠,次年一年升为高级销售代表,每月底薪1400元。

3、 当月小组业绩第一,其销售主管奖励人民币 元。评选条件有两个:其一,完成小组月度销售定额;其二,当月签约额为各组第一。

4、 销售签约额视市场客户为有效,以上奖励的评选中应扣除工程款抵房款、公司关系户及公司员工自购房等特殊情况,以示公正。

第二条 惩罚制度:

1、 销售代表年度累计指标完成率不足70%,降为试用;

2、 销售代表或试用期人员年度累计指标完成率不足60%,辞退;

3、 销售代表连续两个月没有完成年度累计指标的,辞退;

4、 对于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和销售经理,采取经济处罚、降职处理,直至辞退。

第6篇 公司奖罚制度

公司奖罚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罚分明,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订本奖罚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罚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罚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月底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奖200元;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奖励200元;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奖励 元;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奖励100元;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者奖励100元;

6、堵住公司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奖励200元;

7、当月全勤,无请假、旷工、迟到者奖励60元;

8、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按成绩大小予以奖励100元至200元;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0元;

2、值班睡岗一次罚款200元;

3、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10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10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10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2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10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10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不服从分配的罚款2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传贯彻、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列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或不服从管理者,则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各员工之间相互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

14、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5、参照员工管理制度,违反制度的罚款200元;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

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他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7篇 有限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员工如果有下列表现的应给予奖励。

1)如有以下表现者可以评选为公司每月的“优秀员工”评选活动,当月全勤,遵章守纪、恪尽职守、忠勤上进、绩效突出者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经全体员工无记名投票选出。

2)当月超额完成本人工作指标,为公司创造更大经济效益;

3)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成效的;

4)在与甲方沟通过程中为公司创造后续绩效或得到客户点明表扬者;

5)制作标书注重细节、任劳任怨、效率高、标书整体规划并我公司得以中标的,对标书制作人现金嘉奖;

6)其它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a、通报批评;b、经济处罚;c、辞退。

ab: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

2)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20元;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6)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7)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8)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9)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c:员工有以下行为严重者,给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2)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贪污、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5)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6)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6)严重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7)多次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8)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物业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一、奖励的原则

1、多奖少罚,奖罚公平

2、及时奖励

3、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4、奖励程度与员工的贡献相当

二、奖励措施

1、员工贡献奖(不定期奖励)

①各类合理化建议,对提高管理工作质量确有成效。

②工作细致负责,经常获得客户的书面表扬。

③解决疑难杂症,降低成本,节约费用。

④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火抢险等表现良好)。

⑤维护公司声誉,受委屈忍辱负重,不计较个人得失。

⑥其他应给予奖励的行为。

2、月度优秀员工每个部门,每月度评选一次,并张贴红榜,以资鼓励。

3、年度优秀员工按员工总人数的2%比例民主选举,投票选出年度最佳员工,附优秀事迹书面报告,上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给予奖励,并颁发由总经理签署的获奖证书,并张贴红榜予以通报表彰。

4、其他奖励

①义务献血奖励②获得各类荣誉的奖励

三、违约金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部门主管及经理有权按情节轻重提出警告或并扣10元--200元不等的违约金。

1、迟到或早退。(详见第四节第三条)。

2、服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本守则的规定。

3、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或收费台听取信息。

4、上班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进食、吃零食、喝酒、抽烟嚼口香糖等。

5、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私自外出逛街购物。

6、工作时间擅离本职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规定时间的岗位或扎堆聊天。

7、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蒂、纸屑、杂物,不保持更衣柜内外及环境的整洁,在更衣柜内存放不应放的物品。

8、不爱护小区及办公区域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浪费公共物品,不得随意毁坏、涂抹,不得将公共设施及物品据为己有。

9、禁止高声喧哗、污言秽语、言语粗俗、骂人和进行骚扰客人的活动,不经同意擅自进入租户或业主单元内。

10、散步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发表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

11、对上级分派的工作无故迟缓拖延。

12、不经请求私自接待外人参观客户单位及所属区域。

13、在工作区域内(无论上下班)不得进行上网聊天、喝酒、聚赌、打牌、睡觉、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14、对下属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规章惩罚处理。

15、工作时间打瞌睡,夜班当值睡觉。

16、工作时间没有按要求完成作业或完成任务。

17、工作时间手机、呼机应始终调为振动状态。

18、 一月之内受到二次口头/书面警告,第二次警告应予以交纳违约金。

19、下班或外出离开是,应收拾好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文件及个人物品,节约公司一切能源,随时注意 电源、水源开关。

20、除公司领导配备车辆外,其余车辆必须按规定入库,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

21、一月之内连续二次受到客户或业主投诉,核实后确系员工责任。

22、经同意私自接受客户、租户、客人小费或物品。

23、违反部门所制定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

24、员工不得发型不整、怪异或染色过度;

不得浓妆艳抹或佩带过于繁杂、夸张的饰物;

不得在暴露在服装外的肌肤上纹身;

女员工均应淡妆上岗。

25、由于责任心不强,非故意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下者;500元以上者,酌情予以赔偿。

26、提供不真实的报告、材料。

27、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遗失公司钥匙、资料及单据等。

第9篇 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不断提高现场工作管理的效能,特制定奖罚制度如下:

1、公司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装卸作业时按要求戴好口罩和工作鞋等规定,违者每次罚款10元。

2、不准在作业范围内用餐、闲逛、追逐打闹,非工作需要,不准在货物、机械、设备上闲坐、躺卧,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不准在仓库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及大小便,违者除自行清理外,每次罚款10元。

4、装卸作业人员工作要求,应服从仓库员安排,工作中有疑问可协商解决,不得发生争执和冲突,违者责任方每次罚款20元。

5、现场的所有作业,一律要通过仓库员调派,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接受客户委托和收受费用,违者每次罚款50元。

6、坚持文明生产,禁止野蛮作业,作业中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如造成损失的酌情赔偿处理。

7、仓库员收发货应认真校对有关单证及货物,严格把好交接关,因失职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除由当事人承担部份经济损失外,还给予警告,甚至开除。

8、严禁携带火种或危险品、化工品进入作业场所,违者每次罚款5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公司开除;另送交行政机关处理。

9、任何人不准有意损坏、偷窃公司财物,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罚100-500元,并公司开除。

10、对公司生产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每项奖励50元。

11、工作积极性高,作业效率创公司最新记录的,每次奖励50元。

12、员工服务态度好,为客户排忧解难,受到客户书面表扬的,每次奖励50元。

此制度由专人记录执行,每月公布一次,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10篇 公司奖罚制度范本

一般一个公司制定奖罚制度,都是针对于员工奖罚制度,因为一个企业员工是工作的核心,所以这份公司奖罚制度一定要合情合理。以下是相关奖罚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奖罚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权限: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九、若实施者存在有包庇属下过失或有不公正的奖罚行为,经上级查证,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当月薪金50-200元。

十、如果所犯(其它有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或者有不良品行)不在上述之列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某项规定,须向上级领导请示,上级领导权衡后可以适当批准,未经同意而擅自主张将照章处理,本制度将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一并实施并不断完善本制度,请各位员工熟知并遵守。

第11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3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十三)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参照《建筑施工现场处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精神,特制订本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请各级各部门、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工地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

(关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经济处罚制度)

一、施工生产设备缺少防护设施及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时,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责任者,对随意确定拆卸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对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销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新产品的生产转移,发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按本款1~5项规定,若被罚者违反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罚款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分公司处室及公司领导罚款5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员处罚款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塔吊、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工长和技术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按本款1~9项规定,违反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含受害人)罚当月公资10%~30%,免发当日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1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如因工死亡免于罚款,如他人违章,处以本人月工资10%~30%的罚款,并在1~6个月内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破坏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10%罚款(并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一般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项按10元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再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对于拒绝执行整改的有关责任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3)违反消防法规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给予合并处罚。

3.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

,破坏现场,防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可免予罚款。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制度)

1.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评分获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工地经济奖励(工地负责人占30%,工地质安员、施工员共占8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奖励1000元。

(2)在本地建设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2000元。

(4)在建设部安全生产检查时,被评定为达标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公司安全生产季度综合评定考核中,评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加工厂,奖励1500元。

3.在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着成绩的各级质安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质安全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公司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经济奖励如下:获一等奖,奖励2000元;获二等奖,奖励1500元;获三等奖,奖励1000元。

注: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故事发生的有关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公司有关管理人员)。

4.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着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部门核实上报公司质安科承办)获一等奖者,奖励2000元;获二等奖者,奖励1500元;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如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另行计提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第12篇 物业公司保安奖罚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奖罚制度(十四)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4. 奖励种类通报表扬;

物质奖励;

晋升工资或晋级;

发放奖金。

5.奖励条件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 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 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5.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3. 奖励程序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4. 处罚种类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工牌罚款20元。

2. 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等罚款30元。

在值班岗位上吸烟、丢失公司财物、私自使用公司电话、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罚款30员3.丢失公司财物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保安部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4.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无故不参加公司和部门的业务培训罚款30元。

5.当班时间睡觉、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与用户争辩、吵闹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保安部将进行劝退处理。

6. 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故意损坏公司或办公楼财物罚款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7. 不服从领导的指挥、调派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罚款50元。

8. 酗酒、赌博、打架、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罚款200元。

9.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外出罚款100元。

10.请假外出时在外打架斗殴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罚款100元,并给与辞退。

11.不请假私自外出、请假不按时归队罚款50元。

12.在岗执勤期间与他人打闹、聊天、不按正确姿势站岗干与工作无关等事宜罚款50元。

13.禁止在公司内搞男女关系,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给与辞退。

14.内保员每周只有3次外出机会(公休除外、亲人、朋友来访等特殊情况除外)违者罚款50元,若找其他借口私自外出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15、以上处罚规定在一个月内同时出现2次以上人员在处罚的金额上翻倍处罚。

5、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处罚时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的奖罚制度执行分为:口头警告,一类过失,二类过失,三类过失。

6、处罚程序员工有违纪行为时,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单,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项目部。

7、处罚的取消员工从受到处罚通知单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公司奖罚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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