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3
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三)
1.印章指''的公章和专用章,''公章由行政办公室主任或授权专人进行保管,专用章由部门经理授权的专人保管。公章和专用章的保管人统一造册登记,于行政办公室备案,保管人的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先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2.印章保管人必须严守职责,一丝不苟,印章设专柜保管,随用随取,用后即锁,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携离办公室,特殊情况,印章携离办公室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公章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在空白纸、信封或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印章。
4.公章的使用规定:
①非正式的确认、证明、介绍信等函件,由主持业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审定,由公章管理售货员盖章;
②文件、合同、重要介绍信等函件需要加盖''公章时,必须由总经理签批,总经理不在,可由总经理授权人代签;
③对外重要文件、重要合同,必须由董事长审批同意,方可盖章。
5.印章的每一次使用必须由印章保管人进行登记,并将《印章使用申请单》存档。凡加盖''公章的发文,行政办公室必须留底存档。
6.印章的刻制,尺寸和样式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规定,任何人和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其是。
7.新印章在启用前,必须留印模以备查,行政办公室根据印章的使用范围向有关单位发出启用通知。
8.作废的印章要及时上缴,并通知有关部门。公章如有遗失,须立即上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发出遗失和作废声明和办理其他善后事宜。
第2篇 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印章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维护企业利益,确保企业各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部门行政章和银行预留印章。
银行预留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和法人私章。
第三章 印章由部门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办理刻制。
第四条 印章遗失,应及时向上一级部门领导汇报,并向有关部门或个人通报,以不影响企业利益为前提。
第二章 印章保管
第六条 企业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秘书保管;部门行政章由各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第六条 银行预留印章一般包括公章和法人私章:企业公章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秘书保管;法人私章由财务经理或授权主办会计保管。
第七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存放,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保管;确需委托他人代管的,应当在印章使用单上登记。
第八条 印章使用应当登记,用印登记表由用印人亲自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写;用印审批单,由用印人填写,由审批人签字审批。
第九条 印章应当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的柜里,应当随手存放并上锁。
第三章 印章用途
第十条 企业公章适用企业对内对外发布公文或重点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企业与客户或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部门行政印章一般适用以下内容:
1、报告:向上级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报告。
2、通知:向下级或相关部门通知或知会有关制度、协作工作等事宜。
3、证明:向有关部门或个人证明有关事情与本部门有直接关系。
4、往来:财务部门与客户或供应商确认往来账。
第十三条 银行预留印章适用于与银行办理取、存款往来关系,一般仅有出纳员使用。
第四章 印章使用
第十四条 印章使用必须详细登记用印日期、用印事由、印章类别、用印份数、审批人、经办人;确因业务需要需将印章带离室外使用的,还必须载明归还日期。
第十五条 企业公章使用流程:由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确认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合同专用章使用流程:由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确认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 部门行政印章使用流程:由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单,上报本部门经理审批;如果是跨部门使用印章的,还需要使用部门的经理确认。
第十八条 银行预留印章使用流程:
1、原则上由出纳提出申请;办理非货币资金形式的款项(如信用证开证申请、信用证承兑等)可由当事人(非出纳)提出申请。
2、由财务经理负责审批。
第十九条 印章确需带离室外使用的审批流程:按照以上流程和要求办理,但印章保管应当跟踪印章管理,直至印章收回。
同时,企业公章和合同章带离室外使用,应当有两个经办人共同携带办理。
第二十条 各部门经理自己使用印章的同样要在印章登记表上登记印章使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 印章使用时,印章保管人应当认真督促和审阅,应当预防经办人弄虚作假,以确保印章使用申请内容与实际相关资料相吻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年*月*日起施行。
第3篇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实业集团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法人章:刻有法人代表姓名的印章,主要用于必须加盖法人章的凭证和法律文书。
(二)公司章:刻有'***公司'及'合同专用章'字样的印章,法律效力代表公司。
(三)部门章:刻有部门名称,其法律效力仅限于代表本部门的印章。部门章采用方章,使用蓝色印油,经集团公司董事长特别批准除外。
(三)业务专用章:如制度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受控章、化验章等,此类印章法律效力仅限于本业务范围。
(四)私章: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在工作中使用私章。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印章刻制的申请程序
(一)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交集团行政部;
(二)集团行政部审核后将请示呈董事长审批;
(三)请示经批准后,集团行政部根据申请部门印章刻制的具体要求统一请购。
第五条印章的出库
(一)集团行政部负责出库印章。
(二)印章出库前,确定印章符合原定要求,使用蓝色印油获取印章印模,并将印模交集团档案室存档。
第六条印章的领取
(一)各部门(科室)人员到集团行政部领取印章时,须在《印章保管登记表》(见附表)上登记;
(二)领取者将印章交部门(公司)主管,部门(公司)主管确认印章无误后将其交指定人员保管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印章保管
所有印章均须指定专人进行妥善保管并定期保养,同时须与委托人签定相关法律文件。印章保管人员离岗,须做好印章交接工作。
(一)集团母公司法人章由集团行政部专人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各公司法人章由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一)集团母公司章由行政部专人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所属各公司章由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二)公司公章及合同章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部门章由各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
(四)各种业务专用章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人员或其指定负责人保管。
第八条用印范围
(一)所有印章均应明确确定其用印范围,以便印章保管人员正确用印。
(二)部门章仅限于对内使用,具体用印范围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报董事长批准。
(三)业务专用章用印范围由专管该项业务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确定。
(四)公司行政公章使用范围: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对内与对外公文、公函,上报政府机关的材料、报表等各类文件;
2.以公司名义签章的证明、委托书、公证书等;
3.以公司名义签章的经营性协议、合同等;
4.以公司名义办理的信贷用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借款申请书等;
5.以公司名义办理的延缓还货周期、减缓(减免)各类税费等申请性材料;
6.其他经公司法人代表审批同意签章的。
(五)董事长(总经理)私章用印范围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确定。
(六)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证明及/或担保上盖章。
第九条印章使用
(一)非业务专用章
1.用印审批:由用印人填写《用章审批表》,连同用印材料一并交部门负责人审批;需使用公司章或外部门业务专用章时,用印人还须将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连同需要用章的文件一起送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2.用印:用印人持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及用印文件到印章保管员处要求用印,保管人员在认真核定《用章审批表》与用印文件后,对照用印范围进行用印。如有合同需要盖章,印章保管人须确认合同的每一页有集团法务人员签字后方可盖章,并加盖骑缝章。部分特殊合同及所有银行方面的合同除外。
3.使用印章要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特殊需要时,必须经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有严格的监控措施,方可带出规定地点。
4.在印章使用后,用印人应将《用章审批表》交印章保管人存档,印章保管人负责对《用章审批表》按顺序存档备查。
(二)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人员自行监督和控制。
(三)所有用章均须填写《用章审批表》,《用章审批表》用完后须及时交集团或各公司档案室保存。
(四)除验视印模外,严禁在文件的空白处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条印章停用
(一)印章在停用之日应向有关部门发文通知,将停用印章送缴集团行政部销毁或交档案室封存,并在《印章保管登记表》中注明'停用日期'。
(二)印章丢失时,印章保管部门应立即向集团行政部报失并公告作废。
第五章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人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还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行政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附表1:
印章保管登记表
编号:
印章名称制发部门
用印范围
领用人印模(用蓝色印油)
保管人
启用日期
停用日期
第4篇 某某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因业务发展或组织变更而需制作印章,均应呈请总经理核准方可办理;
第二条 各部门所需特定印章或业务专用章,经总经理批准制发后,由部门主管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条 各部门印章,统一由人事行政部备案登记,办理更换、撤销等手续;
第四条 公司各类印章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各部门需用印,均应呈报财务部印章管理人,经核准后方可用印。印章管理人对印章的保存、使用负管理责任;
第五条 公司所有需用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书及对外开出的公文,需用统一编号、登记并存档;
第六条 各类印章,专管员必须妥善保存,如有遗失或误用,由相关管理员全权负责。印章遗失应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告原印作废及重新申制的工作,其所有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七条 印章管理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用印,公司将按'员工手册'规定予以处罚或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核后予以实施,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答、管理。
第5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23
使用公司印章要遵循公司的印章管理制度,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16”的范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公司印章管理:
1.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2.各类印章管理的范畴: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3. 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例:
3.1 刻印:
3.1.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3.1.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3.2使用:
3.2.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3.2.2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各分公司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3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3.2.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3.2.6其他职能部门章: 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3.3废止、更换:
3.3.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交由总部人事行政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3.3.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3.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4.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4.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4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4.5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4.7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4.8 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4.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4.10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6篇 z投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业务章及因公务需要的私人用章。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公章由办公室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四、公司各类印章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接受他人保管。
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表,记录盖章的时间、内容、经手人签字。
六、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公司各级人员使用印章须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八、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经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
十、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一、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指定人员携带使用。
十二、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十三、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盖章
十四、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执法机关处理。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7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5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化,保证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负责印章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 公司印章分为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名章、戳记五大类。
(一)正式印章是代表公司领导机构一定职责、权力的印信凭证,如:董事会章、公司公章等。
(二)专用印章代表某项专门业务内容和权力,适用于印章上标明的使用范围,超过其限定范围就失去法律效力,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审计专用章等。
(三)钢印是用金属材料制作的上下凹凸相对,可以直接在文件材料上压出印迹的印章,多用于加盖各种证件。
(四)名章是刻有某人姓名的图章,加盖个人名章可做为个人对某事负责的凭信。
(五)戳记是刻有一定字样的,带有标识性质的印章。如财务单据上的“现金收讫”,公文处理中所用的收文专用章等。
第三章印章的效用
第五条 印章的效用有以下三点:
(一)权威性。代表一个公司、部门或个人的权利。
(二)凭信作用。代表本公司、本部门或本人对事务起证明作用。凡是以公司、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加盖本公司、本部门印章才能生效。
(三)标志作用。代表一个公司或一个部门的合法标志。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或在工商登记机关完成名称变更后,即可刻制董事会章、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刻制其他印章应填写《刻制印章审批单》(格式见附表1),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印章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单位刻制,严禁个人或部门私自刻制。
第五章印章的启用
第八条 公司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印章备案手续,载明印章名称、印模和保管人员姓名等事项(备案表格式见附表2),然后颁发正式文件,公布印章正式生效启用时间。启用印章的通知应附印模,新印章印在“□”内,用蓝色印油,以表示第一次使用。印章保管人变更,应在备案表上登记备案。
第九条 启用印章的通知应抄报上级公司,通知发放范围应视该印章使用范围而定。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 印章的保管指印章的妥善保存。
董事会章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未设董事会办公室的,由董事会指定部门或专人代为保管。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钢印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
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资产财务部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分别安排两人保管。
第十一条 印章应随用随锁,假日加封。不能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或敞开保管柜。
第十二条 印章保管人员应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严防印章滥用或盗用,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
第十三条 保管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进行必要的维护,以确保印迹清晰。
第七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四条 印章的保管人员在使用印章时,要注意:
(一)审核。
用印前,由经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印章保管人员要检查是否有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领导批准用印的签字,审阅、了解用印的内容,不能盲目盖章,同时检查留存材料是否齐全。
(二)登记。
每次用印进行登记,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格式见附表3)。
(三)盖印。
1、盖印时要精神集中,用力要均匀,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
2、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必须加盖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3、 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在落款处加盖的印章,应加盖在成文日期上,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处。若在成文日期上方有发文单位落款,印章应压在发文机关或成文日期上面。若没有成文单位落款,只要印章下压年、月、日即可。
4、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应在公函的骑缝线上盖章。
5、 对外签定的合同、协议或提供的重要文字材料,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边章(即将多页材料沿边取齐后均匀错开,从首页到末页,骑各页之边,加盖一完整公章),以证明材料各页是同时形成的,防止删改换页。
合同、协议的签字盖章页出现“此页无正文”的同时,要注明文件的名称,如“此页无正文,为××××的签字盖章页”。
6、 密级文件要用公文封套封好,并在公文封套封口处加盖弥封章(公章或部门印章)。
(四)整理留存材料。
把用印留存的材料进行整理,归卷存档。
第十五条 使用印章应在保管部门内,由保管人员用印,原则上不能脱离印章保管人员的监督、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公司以外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带出公司的,应由印章保管部门指定人员随行,并根据印章种类,填写《印章外带审批单》(见附表4),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印章交接要有文字记录,交接时应由本人亲自交接,不能交由其他人员代转。
第十六条 原则上不应在空白的介绍信或公文纸上盖章,特殊情况应有公司总经理特批,并在空白的介绍信或公文纸上注明“仅限×××用”的字样。
第十七条 代章。有些公司或部门刚刚成立,或者因为改变名称,或者因为改变隶属关系,印章没有刻制出来,而有些工作又急需使用印章,可以采取代章的方法,即用其他印章代替应使用的印章。代章要在落款的后面注明“代”字。另外,代章必须是同级或上级代下级,下级或没有任何关系的单位不能代章,代章的使用手续和正式印章相同。
第八章印章的停用
第十八条 因公司名称改变,机构撤消、印章式样改变或其他原因时,原印章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应发文给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说明停用的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时间。
第二十条 印章停用或作废,要发印章停用或作废的通知,印章印在“×”,用红色印油。
第九章印章的存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 旧印章停用后,应将清查结果报告公司总经理,请总经理审定旧印章的处理方法。
第二十二条 重要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印章要妥
善保存;临时性单位、没有保存价值或保存价值不大的印章,应报请公司总经理后集中销毁;属于领导个人的名章应退还给本人;一般戳记经批准可销毁。
第二十三条 销毁废旧印章,必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印章保管人员监销。
第十章有关业务要求
第二十四条 使用公司证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时,必须写明用途,且印章须骑压公司名称。
第二十五条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文件,只要注明用途(政府部门等有特别要求的除外),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即可用印。
第二十六条 涉及合同类用印,须仔细核对合同文本五大关键要素:
1、甲乙双方名称是否与审批表内填写内容完全一致;
2、合同文本金额是否与审批表内合同金额完全一致;
3、该合同审批是否符合最新管理权限要求;
4、合同审核流程是否完备,公司总经理是否都已经签署明确的“同意”意见;
5、合同文本落款处必须由立项部门负责人或者公司总经理签名,并核对签订日期是否填写。
第十一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 对于印章管理人员。
一、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是印章管理非常重要的部分,无论是在印章室内使用还是携印章外出工作,如果是因人为保管不当、责任意识不强导致遗失印章,每次扣罚印章管理员或携章外出的临时印章保管员当月工资200-500元;
二、用印须严格执行公司各类管理文件的规定,未执行审批流程或者流程未执行完毕便用印,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三、坚持原则是印章管理工作的关键,任何因迫于压力、原则性不强导致的错误用印,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四、明知相关手续不齐全却仍然违规用印,造成工作失误,每次扣罚当月工资1000元,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辞退;
五、公司下发的最新文件是印章管理的工作准绳,没有及时、认真和深入学习,不了解审批权限又没有积极求证便胡乱用印,导致出现工作失误,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六、印章管理员在核准用印时,没有仔细核对用印文书名称、涉及金额与审批表是否完全一致,盲目用印导致用印失误,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七、印章管理工作的各类原始审批记录均须存档保管,擅自涂改、篡改、损坏、撕毁印章工作各类用表,每次扣罚当月工资3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降薪处理;
八、使用印章须谨慎严格规范,因粗心大意导致印章错盖,每次扣罚当月工资200元。
第二十八条 对于公司其他员工。
凡本公司员工,均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各项规定,如有违规,按公司规定进行失职问责:
一、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谋取私利而欺骗性用印,例如隐瞒真实用印意图,故意漏登、错登用印事项等,性质最为恶劣,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并进行行政处分。
二、以文件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核心,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文件要求。对于相关事项如果文件已有明确规定,但经办人遇到问题不积极沟通协调、不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却因怕麻烦而试图简化审批手续,以投机取巧、强词夺理等方式强行要求印章管理员用印,一经查实,扣罚当事人当月工资500-1000元。
三、部门印章使用必须登记填表作为原始凭据,如经检查发现使用印章没有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或者不按要求登记的,每次扣罚各部门兼职印章管理员当月工资200元,扣罚该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300元。
第十二章附则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九)
第一条 总则
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利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3.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条 印章的保管
1.公司采取分级保管的办法,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按要求在表上予以登记。
4.员工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5.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方案由办公室提出,总经理批准。
6.办公室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对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做出说明。
7.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负责,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规定的印章管理人交还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人)。
8.除特别需要外,废止印章一般由办公室保存三年。
9.公司印章散失、损坏、被盗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办公室递交遗失报告书,办公室主任应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
第三条 印章的使用
1.公司将印章分为一般印章和重要印章(重要印章为办公室和财务部保管的印章),重要印章须经本制度所规定的履行审核手续方可使用。
2.经办人需使用印章,须提出申请,先填写印章使用单,与所需用印的文件一并交部门经理审核。
3.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的再根据需要转其他部门或根据印章使用权限逐级上报审核,无此需要的直接交印章保管人,否决的则退回。
4.经其他部门或逐级审核,同意的最后交该印章保管人。
5.印章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
6.重要印章保管人对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是印章使用权限人。
7.在逐级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决的,予以退回。
8.在其他部门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定的,经办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退回,或继续流转并将有关部门的签署意见予以保留。
9.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10.印章使用单所载内容必须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否则不予盖章。
1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12.印章保管人对于自行使用的常用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13.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使用印章的依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1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上述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15.本办法中重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权限由公司定期发布重要印章使用权限清单作出规定。
16.一般印章由保管人在部门经理监督下使用,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四条 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六条 附则
本制度附印章使用权限清单。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利的严肃性,防止在印章使用过程中出现失误及违法违纪事件,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印章指公司章、部门公章、各管理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票据专用章和独立法人、部门负责人印章等集体用印章。
第三条印章刻制必须遵循合法性的原则,符合集团规定的规格,式样、字体等,根据用途刻制成的钢印、原子印、牛角印、塑料印。
第四条印章的刻制,应由公司综合部指定专人办理,合格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建好登记台帐,留好图样以备查考。
第五条公司印章由专职文书人员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各部门公章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自已保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人员保管。
第六条用印须经各级有权审批负责人签字批准使用,且都要进行登记,用印登记台帐必须按年度归档。
第七条印章被指定使用人在盖印前应对所盖的内容、手续、格式等进行把关检查,必须确保用印审批件与用印件完全一致,尤其是特殊情况用印,更要细心,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对于重要用印要复留。
第八条不得在空介绍信或信低纸上盖印,以防发生弊端。
第九条印章统一为红色或蓝色,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一般情况下用红色。
第十条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所有印章都应加锁,一旦发现印章有异常,要迅速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印章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更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人不得私盖公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领导人。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员变更要及时做好印章的移交工作,并重新落实印章保管责任。
第十三条由于机构的变动、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停止使用时,停用单位应及时做好封存,并上交公司综合部统一注销。
第十四条印章停用、封存要进行登记,填好登记表,以备日后查验。
第十五条在印章制作、使用、保管、审查、停用过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违纪行为的,处以当事人50-500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给予赔偿损失、开除及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综合部。
第10篇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3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本3
保管与监用
1、公司章与法人印章有总经理负责保管,对其使用负责。
2、财务及部门章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有保管人负责监用。
3、各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交他人代保管,并对各印章的所有负责。
4、印章必须在公司办公室内使用,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外使用。
印章的使用
1、印章启用时,保管和监用人必须做好记录,注明申请盖印人或单位、使用内容、使用时间;
2、保管和监用人应对申请人提供的所需盖印之文书的内容、格式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汇报;
其他
印章之保管人、监用人对印章的使用负有法律责任,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印章,对未经批准擅自用印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1篇 项目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项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管理原则
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由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节印章地领取和保管
一、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二、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三、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四、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节印章地使用
一、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二、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三、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四、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五、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六、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七、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八、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九、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十、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节责任
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告。
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三、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12篇 某贸易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贸易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印章的安全规范使用和管理。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公司合同印章。
第二条使用各类印章时必须办理使用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三条监印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监印人有权拒绝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监印人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将从严追究监印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或携带外出,因特殊情况须借出使用或携带外出时,经由老板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五条对空白稿纸和空白介绍信等证明一般不准加盖印章,特殊情况需由老板批准后方可盖印。
第六条印章的使用范围 :
1、公司印章和公司合同印章是公司行使组织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用于:
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文件、报表、布告、通告、公函、聘书、请柬、奖状、介绍信、证明、职称申报表、工资申报表、合同、协议书、等。
2、财务专用印章是财务部门履行专项业务而使用的印章。
第七条印章的使用程序
1、公司印章一般不对个人使用。员工若因私开具证明需用公司印章时,经老板批准后方能使用公司印章。
2、按程序用印,并妥善保存用印签批手续。
16位用户关注
41位用户关注
24位用户关注
65位用户关注
74位用户关注
60位用户关注
3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