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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公司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46

石油公司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管理制度

第1篇 石油公司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管理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47号令相关制定本制度。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

(一)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

(二)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五条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通过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控制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

第六条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性监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

第七条监测点的确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三次。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八条具体监测项目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实施;对已确认的监测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定监测频次进行监测;

第九条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

第十条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测,应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公司报告,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由受检测的单位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公司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暂时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达标的作业场所,公司应专题报告产品经销公司立项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在公司生产装置检修期间的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焊接等作业场所,相关检测机构要按照作业证的要求及时进行检测。

第十三条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单位,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第十四条公司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监测结果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第十六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石油公司战略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战略管理

第一百条 战略研究

公司投资规划部在集团公司产业战略框架的指引下,进一步对所处的行业发展战略和准备进入新领域进行研究。并指导所属单位对现有产品发展战略、重点产品竞争策略和准备进入新领域的产品发展战略进行研究。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研究的重点是对现有产品发展战略、重点产品竞争策略和准备进入新领域的产品发展战略进行研究。

第一百零一条 战略规划制定和调整

(一)公司投资规划部在集团公司战略规划指导下,定期编制和调整公司战略规划,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提交集团公司审批,编制过程中所属单位提供基础资料。

公司投资规划部负责汇总编制本级专项战略规划内容,提交集团公司归口部门审核、汇总和审批;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应根据公司的要求,提供基础资料,协助配合规划的编制;产品经销公司负责战略监督与战略实施评估。

(二)全资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战略指引下,编制、调整本公司战略规划,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组织实施;公司投资规划部负责全资公司的战略监督与战略实施评估;

(三)控参股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战略指引下,编制本公司战略规划和战略调整,提交本单位决策机构审批,并报公司投资规划部备案。

第一百零二条 战略规划内容

(一)集团公司战略要求分析;

(二)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三)宏观经济环境和现状分析,公司未来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四)公司业务发展重点、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

(五)主要生产经营指标预测;

(六)重大项目计划及投资效益分析;

(七)战略部署和战略措施;

(八)总体经济效益预测和评价;

(九)风险分析及对策等。

第一百零三条 战略实施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与机关部室对战略规划进行年度分解,确定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组织所属单位编制年度油品销售计划;化工品销售部组织所属单位编制年度化工及燃气销售计划;投资规划部组织所属单位编制年度网络发展计划和投资计划;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务资产部组织编制公司年度预算;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根据最终确定的年度计划及预算指标,制定公司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考核方案。

各类年度计划与考核方案必须通过产品经销公司、集团公司各级会议审议,由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战略质询

产品经销公司接受集团公司的年度战略质询,并代表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战略规划及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质询,以确保目标的可行性,并指导所属单位的战略发展方向。

产品经销公司战略质询由公司投资规划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定组织召开战略质询会。所属单位在会议上对战略执行情况和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并根据会议决议对所属单位的战略进行调整,并在修改完成之后,报公司各级会议审议,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

第一百零五条 年度综合经营计划

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是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公司战略规划指导下,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制定油气销售计划,化工品销售部制定化工业务计划,投资规划部制定投资计划和终端网络发展计划,财务资产部制定费用预算计划,最终提交给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形成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提交集团公司审批。

全资公司根据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在产品经销公司年度计划及预算原则指导下,制定本公司经营计划与预算,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根据实际执行过程的效果,经产品经销公司审批后进行调整。

控参股公司根据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制定本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提交本单位决策机构审批,并报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备案。

第3篇 石油公司发展战略制度

石油公司发展战略

第一条 企业战略是指企业根据环境变化,结合自身实力和资源,通过分析、判断、预测,设立远景目标,并对实现目标的发展轨迹进行总体性、指导性谋划,目的在于界定企业的使命、经营范围、远景目标、发展方向、经营方式等坐标,明确企业的经营方针和行动。

企业战略总体上由企业使命、企业愿景、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战略目标四部分组成,具体包括业务战略和职能战略。

产品经销公司的战略是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战略的组成部分,是集团公司油品、化工及燃气销售战略的细化。

第二条 企业使命是企业根本的、最有价值的、崇高的责任和任务。它是核心价值观的载体与反映,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理由。

产品经销公司的使命是:构建运营高效的网络体系,打造优质的销售渠道,实现效益最大化。

第三条 企业愿景是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对企业未来的主观愿望和前景展望,体现企业的雄心壮志,宏图大略。

产品经销公司的愿景是:努力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国际知名能源化工营销企业。

第四条 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企业长期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企业群体的共同心理定势和价值取向,是企业在实现愿景目标的过程中所信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产品经销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求实 诚信 奉献 责任。

第五条 战略目标是企业使命和愿景的具体化,是企业追求的阶段性目标。产品经销公司的发展目标是通过各业务的快速布局发展以及优异的产品质量和营销服务,提高产品经销公司在国内、国际的知名度;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油气化工煤炭企业,在网络拓展、网点运营和企业内部管理方面学习先进企业优异做法,实现超越发展,并最终将产品经销公司努力建成具有竞争力的国际知名能源化工营销企业。

第六条 企业战略目标是企业使命和愿景的具体化,是企业追求的阶段性目标。产品经销公司的战略目标包括网络目标、销量目标和利润目标,分别是:

网络目标:到“十三五”期末,加油站突破1500座,加气站突破150座,化工产品中央仓突破25座。完成化工产品销售网络的主销市场布局,构建油气化工一体化销售平台。

销量目标:成品油销量达814万吨,销售收入574亿元;天然气销量达60亿m,销售收入95亿元;化工品销售量突破300万吨,销售收入230亿元。

利润目标:实现销售收入899亿元,净利润突破15亿元。

第七条 产品经销公司的战略由网建战略、客户战略和资源战略三部分组成:

网建战略:在本轮战略期间将持续加大网络建设力度,抢占市场资源,以“一点两线”为网络布局思路,点线并举,快速建成围绕炼厂、油库、运输线和海岸线,覆盖全国主要消费区域的营销网络。

客户战略:在快速网络布点的同时,要注重服务水平的提升,着力打造产品经销公司客户服务文化,以优质服务提升产品经销公司效益,树立产品经销公司品牌。

资源战略:以确保资源稳定供应为重心,用好延长和外采资源渠道,提高资源优化调配能力,强化调运组织能力,持续降本增效,实现资源品质和价值提升。

第八条 产品经销公司制定了五项保证措施(职能战略),作为产品经销公司整体战略的组成部分,并为产品经销公司整体战略的实现提供保障:

精细化管理保障:进一步提升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整合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流程制度的规范完善,确保信息传递通畅、成本受控,形成高效企业文化。

专业化队伍保障:规范产品经销公司人才选聘、培训、薪酬及绩效管理,建立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管理团队和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专业化人才团队,为产品经销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体系化安全保障:加强安全管理,全面推广qhse体系,建设安全综合效益的价值观;保障安全投入,严格安全责任,深化安全监管,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先进性组织保障:不断强化党的组织和工作作风建设,发挥党、工、团的先进性作用,激发创造力、提高战斗力、增强凝聚力、提升执行力;巩固团结协作,谦虚谨慎,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优良工作作风,为产品经销公司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作风保障。

多元化服务保障:加大服务创新力度,不断为客户提供更加多元、更加满意的服务;通过良好的服务理念和后勤保障,为产品经销公司开拓市场、增加营收、创造利润提供支撑。

第4篇 石油销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本部资金管理及监督。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职责

1.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配套实施细则的起草与修订。

2. 负责制定公司资金管理模式,划分管理权限,根据上级资金管理部门授权办理重大资金业务的授权与审批。

3.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工作。

4. 负责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5. 接受上级部门资金管理职责检查。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三条货币资金根据其存放地点及其用途的不同,货币资金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办理现金(指狭义现金,即库存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企业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二)企业支付现金必须严格遵守结算纪律,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四)企业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存入银行。

(五) 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

第五条企业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应根据登记的'现金日记账'节余数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日清月结。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现金'总账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若平时发现现金余缺,除设法查明原因外,还应及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待查明原因后再转账处理。

第六条银行存款就是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范围内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的款项外,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结算。

第七条企业办理收支业务时,无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都需以加强结算纪律为保证,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等。

第八条'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一次。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九条对有出纳岗位的办公室必须配备防盗网和防盗门,每个出纳都应配备单独的保险柜,对现金等有价证券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第十条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职责分工。涉及到不相容的岗位分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内部相互牵制机制。银行预留印签不得由一人保管,出纳员应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二)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定期对现金收支进行稽核。

(三)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并完善交接制度。

第十一条资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司资金管理执行集团公司'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即公司所有收入账户通过网上银行全部上划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所有的支出资金由集团公司财务根据审批的资金预算情况或用款计划通过网银下拨至公司,并按照制度执行。公司日常费用报销资金支出流程按照费用管理(试行)执行,按照报销审批流程进行。【hb公司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二条预付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需报总经理审批,根据合同约定,预付货款(或商品)款,运费(计算依据)经办人填写《预付款通知单》,以及按照付款流程执行。

经办人填写付款单---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核---财务负责人复合---分管财务领导---总经理

会计制单---财务稽核人员审核---出纳在网银管理系统提交付款指令后---执行网银支付审批流程

第十三条资金支付关键控制点

1. 财务稽核和会计人员负责对授权审批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2. 会计人员必须对审批、签字、金额等予以审核,正确无误后,方能进行账务处理。

3. 出纳人员必须根据记账凭证、签字审批手续齐全的单据办理付款业务。

第三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十四条银行账户管理主要是指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及撤销。

(一)公司应遵照《陕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集团公司财务公司核准后方可办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及不得私自开设各类或办理账户撤销。

(二)公司账户管理流程如下:

1.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需提前一个月向财务公司提出开户、变更、撤销账户申请。

2. 财务公司审批同意后,准备相关资料,办理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手续。

3. 开立银行账户后必须在资金平台登记相关信息,按集团资金管理平台要求管理和使用该账户。

4. 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纳入企业会计核算,资金不得在账外运行。

5. '收入专户'资金来源于产品销售货款及其他收入款项,不得有对外支出项。'费用专户'及各项专用账户资金来源于集团公司的拨款,不得有其他收入项。

6. 银行对账单在资金管理系统中的银企直连进行管理,同时做好线下监管工作。

第四章 网上银行支付管理

第十五条网银操做人员应严格执行网银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网银资金安全。

(一)网上银行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中心资金处,各单位需要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必须向财务中心资金处申报,由财务中心资金处统一向集团公司报批。

(二)申请办理网银业务必须与受理银行签定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资金安全。

(三)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要根据网上银行业务的需要,制定本单位电子证书、密码、操作权限等管理规定,明确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公司网银支付执行'三人操作,两级审核'制度,涉及人员包括:操作员、审核员、授权员。即:付款指令录入---一级审核---二级审核并授权。付款指令录入由出纳执行,一级审核有财务审核人员执行,二级审核并授权按照付款金额的不同

分别授权。各级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各自职责,执行网银支付操作。

第十七条每笔款项的上划或支付都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即上划或拨付的审批、审核程序必须完备。

第十八条记账员要及时核对企业内部结算存款,每月编制内部结算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出纳人员应以审核后的记账凭证为依据,准确录入付款信息,提交网银支付申请。

第二十条网银审核人员应根据记账凭证认真审核出纳人员提交支付申请的收款人、账号、开户行、金额,二级审核人员应在审核确认无误后授权支付。

第二十一条网银操作人员应严格管理各自的usbkey,每日业务结束后,必须锁入保险柜保管。要定期修改操作密码,防止泄密。

第五章 大额资金支付管理

第二十二条大额资金的内容包括:10万元以上的较大基本支出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外购货款及基本建设项目等。

第二十三条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项目。

1. 大额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项目,严格执行预算标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对大额资金支出的使用要实行领导办公会集体讨论制。资金使用责任人填写资金使用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经理办集体讨论决定。按照付款流程付款。明确审批责任人、审批权限及其他人员的工作程序和职责。

2. 严格执行财务法规、制度,严控财务开支管理,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3. 大额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在申请资金过程中弄虚做假、套取大额专项资金的行为。

4. 明确监督主体,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未按审批程序确认的大额资金使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财务人员对大额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汇报领导。

支付大额资金具体使用流程:

经办人申请金额(填写付款申请单)并付相关合同及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批---分管领导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5篇 石油化工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石油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炼化生产和销售企业,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凡受到生产工艺中腐蚀介质或工业大气、冷却水、土壤等腐蚀的各类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以下统称“设备”)。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第四条 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生产、技术、设计、工程、检修、研究和供应等部门及使用单位应积极参与和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的防腐蚀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企业要制定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落实责任制,必须有分管领导负责防腐蚀管理工作。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防腐蚀工作的归口单位,应有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工作,与使用单位以及生产、技术、设计、工程、检修、研究、供应等部门形成完整的设备防腐蚀管理网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分管领导管理职责

全面负责防腐蚀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设备防腐蚀管理规划,及时听取防腐蚀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防腐蚀工作的进展情况,对重大的设备防腐蚀问题做出决定。

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设备防腐蚀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防腐蚀设备、设施、措施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验收,负责使用维护和检查维修等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股份)公司有关防腐蚀管理制度,并结合本企业情况制定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

(三)应设专职的技术人员,做好设备防腐蚀工作计划、方案的制定和技术管理工作。

(四)针对设备防腐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使用单位和科研单位进行研究、攻关,不断提高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负责本企业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六)负责对工艺防腐蚀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工艺技术管理部门,并上报主管领导。

第七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第八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工艺防腐蚀技术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工艺防腐蚀方案的审定和药剂质量的评定及筛选。

(三)负责工艺防腐蚀措施的技术管理,制定和完善工艺防腐蚀措施的工艺卡片、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并对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四)针对工艺防腐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使用单位和科研单位进行研究、攻关,不断提高工艺防腐蚀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根据操作规程、操作法,加强操作纪律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第九条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职责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防腐蚀设计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按规定向使用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十条 供应部门职责

(一)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采构设备、材料、防腐蚀涂料及药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二)根据相关的质量标准,负责对所购防腐蚀涂料及药剂的入厂质量检验工作,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职责

(一)负责建立设备防腐蚀技术档案(台帐),有真实完整、随时可查的数据记录。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设备及工艺防腐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防腐蚀工艺要求正确操作和组织生产。

(三)负责设备及工艺防腐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

(四)负责编制设备腐蚀检查方案和检维修方案,并参加施工质量验收。

(五)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防腐蚀计划,负责或配合制定防腐蚀方案。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职责

(一)认真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根据所设计装置的生产工艺、介质的腐蚀情况,合理设计工艺及设备防腐蚀方案。

(二)及时收集有关防腐蚀的信息,积极参与防腐蚀技术攻关,不断提高设备、工艺防腐蚀设计水平。

第十三条 检修单位职责

负责按有关规程及检修方案,对防腐蚀设备进行检修,并配合做好防腐蚀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设备检测单位职责

根据企业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各类腐蚀监(检)测工作,建立完整的监(检)测档案,为设备腐蚀状况的分析判断提供依据。

第三章 防腐蚀设计

第十五条 防腐蚀方案设计,必须符合国家、集团(股份)公司有关规范和规定,并选择有效的防腐蚀技术措施(如耐蚀材料、结构、防腐蚀涂料、衬里、电化学保护、添加防腐蚀药剂、工艺防腐蚀等)。

第十六条 设备选材时,应充分考虑腐蚀介质、介质流动状态、温度、应力状况、冲击载荷等因素,高含硫原油加工装置还应按sh/t3096《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和《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在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进行选材。

第十七条 在设备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结构对腐蚀的影响。

第十八条 当采用防腐蚀新材料、新技术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第6篇 石油销售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理顺业务程序,使销售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要求,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对化工产品销售的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所有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与配置计划的编制、客户资质审核、销售业务流程、售后服务等)的工作程序和规范。

第三条公司的业务管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定价、统一运输、分片结算'和'明码标价、挂牌经营、先款后货'的基本原则。凡参与公司产品销售的各有关部门及客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机构及业务划分

第四条公司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为销售部、市场信息部和物流部。负责对全公司业务工作进行管理。具体负责公司所有产品销售计划的编制、配置计划的安排、重大销售合同的签订、销售统计报表的管理;销售客户的经营资质审核、开户,铁路销售计划的编制、申报、批复、执行等工作。

第五条hb公司销售部为组织及制定销售计划、资源配置管理、销售业务的开展及支持性工作、销售数据统计及分析、客户关系管理、产品质量、计量的售后服务、经济目标责任考核等的职能部门;公司市场信息部负责市场调研、市场信息及市场价格的收集与分析,市场开拓与营销体系建设、组织与指定营销方案、品牌管理及形象宣传等管理。物流管理部负责化工产品采购及配送中的物流和仓储管理工作。

第三章 产品营销管理

第一节市场信息

第六条公司市场信息部按照产品经销公司要求做好市场信息管理,为市场营销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市场信息采集的主要方法包括电话交流、口头交流、网络查询、公司信息收集、上级单位信息筹集等。

第七条信息的收集途径包括:

(一)网络站点的人员询问、反馈的信息;

(二)业务人员调研、反馈的信息;

(三)相关产品专业网站的信息收集;

(四)直接或间接客户的访谈、调研的信息收集;

(五)涉及到产品的相关新闻、资讯。

第八条采集内容:

(一)市场价格:包括国家标准价格、内部价格、外部价格;

(二)公司经营信息:

1.公司目前购销存情况,对销售业务造成的影响;

2.公司目前所采取的营销措施;

3.近期或当天业务经营中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三)竞争对手信息:

1.竞争对手的购销存、价格变动情况;

2.竞争对手生产企业的产销存情况;

3.竞争对手资源来源和经营策略的变化;

4.周边竞争对手所采取的营销措施、供求情况及影响。

(四)销售及服务信息:

1.市场占有率,季节性等市场消费特征;

2.市场消费的产品结构,消费需求等;

3.产品销售和服务的满意度。

(五)行业信息:

1.行业动态:国际国内产品生产、销售、价格、库存变动情况及趋势;

2.所在区域产品市场前景、行业发展趋势、市场供求和价格走势等;

3.产运信息:铁路、航运和公路运输动态;与辖区资源调运有密切关联的企业产销存动态;竞争对手的产运信息等。

(六)消费需求信息:

1.消费类型:根据不同销售环节、消费种类划分客户类消费类型;

2.消费行为:包括消费者的习惯购买心理,消费周期等情况。

(七)宏观经济信息:

1.政策法规:对产品、天然气市场和产品营销有影响的政府部门政策、规律、法规等;

2.环境信息:公司业务运作所处的自然环境,包括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等;

3.经济信息:目标市场所在地域的经济发展情况、市场机制、企业资本、产品价格、生活水平、关键资源、服务成本等可能影响客户消费的因素。

(八)媒体动态:主要是指国家与当地政府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时点或时期性价格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反馈。

第九条信息的整理、分析、汇报:

(一)营销人员应定期或当市场情况有变时就其所调研市场的相关企业、社会经营单位的批发价格、货源、购进价格等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备用。

(二)营销人员或基层业务人员应就当月的市场调研结果形成书面的市场调研报告以备审阅。

(三)销售部统计人员要定时汇总信息资料,以整理备用,就收集到的各岗位人员所反馈的信息进行分类、分析、整理、总结,提出营销策划建议,并定时向主管领导做出汇报。

第二节业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销售部应对营销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市场范围及程序。公司应根据产品经销公司所划定的市场和规定的任务目标完成相应的营销管理任务。

第十一条销售部对产品经销公司下达的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根据不同时期的产品和市场情况,考虑市场营销策略的调整、人员调整等。

第十二条销售部在落实营销管理任务时,应组织制定业务开拓执行计划,并应写明业务对象、地点、时间、事由及如何完成计划等内容。

第十三条营销互动、业务开拓执行计划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节营销销售网络开拓与建设

第十四条按照产品经销公司的要求,公司遵循'开拓、创新、提升、跨越'的方针,进行公司产品销售体系的建设,构建完善的营销网络。

第十五条以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依据,逐步建立公司的营销管理体系,销售网络的建立。

第四节市场推广

第十六条公司应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文本及其他宣传品等各种媒介向客户宣传产品的用途、性能、运输等知识,不断扩大公司和品牌的知名度。

第十七条公司的广告策划方案应报上级单位进行内容审核。

第四章 客户的经营资质审核及开户办法

第十八条凡参与hb公司产品销售的各经营单位,必须进行经营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在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客户的资质审核工作在公司销售部。

第十九条客户经营资质审核的基本原则:客户的经营手续齐全、储运设施完善、销售网络健全,资信程度高、资金实力强、年均购销量稳定、有共赢意识。

第二十条客户申请开户的步骤:

(一)提交开户申请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名、印鉴)。并附公司简介和近三年经营情况介绍,填写客户档案表。

(二)提交相关经营许可资质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审查,复印件供备案)。

(三)提交企业正常经营所必须的各类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均应齐全);③一般纳税人资质证(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④企业组织代码证;⑤银行开户许可证。①②④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均应齐全)、一般纳税人资质证(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银行开户许可证即可,没有三证合一的需提供上述五种证照。

第二十一条客户提交开户的各类证照及相关资料齐全后,经公司按流程审核,符合客户经营资质审核基本原则的,下发正式文件准予开户。并在各销售服务中心(聚烯烃客户除外)、西部交易所处办理相应的登记入会建档手续。

第五章 调运入库

第二十二条计划编制

公司物流部按月编制月度公路、铁路调运计划,报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

第二十三条计划执行

(一)化工品销售部根据公司的计划与承运商进行沟通,最终由销售服务中心负责化工品调运入库的业务办理及调运过程中协调事项。

(二)物流部跟踪发运情况,并通知中央仓收货;

(三)化工产品运至中央仓后,中央仓应填写入库单,做好入库记录,并将入库单反馈至物流部和销售部。

(四)物流部将实收量反馈至销售服务中心、承运单位及公司化工品销售部;

(五)物流部及时、准确的将货物安全到货信息(主要涉及到包装质量、运输车辆状况、货物损耗、污染、短少等情况)向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及对应的销售服务中心进行反馈。

(六)定期对承运单位运输情况、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可作为后续合作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运费结算

承运商将运费相关票据提交给物流部,物流部进行核对无误后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票据信息与承运商结算运费。

第六章 销售业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销售计划的编制及上报

(一)销售部计划管理岗接收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下达的销售(配置)计划,编制公司销售计划,明确各种化工品销售量目标、销售收入目标和销售毛利润目标,提交部门经理进行审核。

(二)部门经理审核、平衡销售计划,提交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三)经公司审议通过后,上报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

第二十六条中央仓销售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提供客户资金情况至销售部。

(二)公司销售部计划管理岗根据公司审批后的销售计划及客户经理提报的需求计划及客户资金情况,开具发货通知单,提交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提交至公司物流管理部,物流管理部核实发货通知单内容,盖章传真至中央仓办理发货手续。

(三)销售计划一经确定,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员工务必各司其职,认真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网拍销售程序:

(一)销售部下达各产品挂单量、发货地、挂单价格以及客户可竞拍的最大最小单量,而后在西部交易中心网页上登录挂单;

(二)客户缴付交易资金(保证金、手续费),西部交易中心计划财务部确认资金录入结算系统。

(三)经西部交易中心审核后,发布挂单信息,在确认客户资金信息后下单竞拍,西部交易中心交易交收部将成交报表反馈至公司,公司接收成交报表,并监督执行。

第七章 销售结算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销售结算工作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负责。

第二十九条销售结算的工作程序:

(一)销售部每日归集业务单据,编制销售日台账、销售日报,定期根据销售日报分核算主体编制销售结算表,并与公司财务部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与客户进行核对,客户签字确认。

(二)销售结算表经核对无误后,财务部结算人员为客户开具发票和发票签收单。物流部对接榆林、延安销售服务中心,与上游单位结算并及时索要回采购发票。

(三)客户收到发票后,在发票签收单上签字,并回传至公司。

第八章 客户退款

第三十条对参与公司销售业务的客户,实行'打款自愿、退款自由'的原则。

需退款的客户,应持有法人签字的单位双联介绍信(注明退款人、退款金额、单位账号并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出示本人身份证,方可办理。

第三十一条因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客户提出退款请求的,根据不同产品由销售服务中心业务部或本部核对客户所有业务是否终止,并核对客户账户余额,核对无误后由业务人员填写退款通知单并签字,然后提交销售会计核对并签字。业务人员将该退款通知单依次提交销售部经理(业务部由业务副主任审核)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业务主管领导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与集团财务中心申请退款,次月完成客户客户退款,并通知销售服务中心业务部财务在销售业务管理系统上进行账务处理。

第九章 产品售后服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hb公司产品售后服务遵循'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公司所有职工均有义务向客户宣传公司产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的安全须知及预防措施,帮助客户解决销售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十三条因产品销售引起售后服务的受理部门为公司销售部,处理后报销售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为确保客户利益,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走访客户活动。对产品质量、性能等问题进行回访,解决客户的疑难问题。编写走访客户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五条为便于客户及时反映情况,公司及各销售处应建立客户投诉渠道和投诉热线。对客户投诉要认真接待,对投诉内容进行登记,建立《客户投诉记录及处理意见》。同时,对客户所反映的问题,应尽快给予答复,并将处理意见反馈客户。

第三十六条产品质量、计量售后处理

(一)hb公司售出产品如发生质量计量问题,由该产品售出地所属中央仓及时将情况报告销售部。销售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在产品售后质量、计量事故的处理中,凡属我公司在储存、交付及运输过程中,因处理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由调查组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按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凡hb公司出售的产品发生质量、计量问题,客户均应在货到后24小时内,向产品出售地所属库、站及时反映,对逾期报告的,hb公司概不负责。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凡本办法未规定的业务管理制度,诸如统计报表管理、价格制定管理、市场信息与调研管理、目标考核管理等其他管理制度,将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后,下发执行。

第三十八条因公司业务活动发生重大变化,本办法将进行适时修订和补充。目前相关的管理制度与本办法相违背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7篇 石油销售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的工作秩序,提高财会人员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会计凭证

第一条原始凭证

(一)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合理、合理的原始凭证(单据),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应载明: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实物的原始凭证应附有实物验收证明单。各项开支报销的原始单据要由指定人审批、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后,予以办理。

(二)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要有税务监制章、本公司财务专用章以及部门主管和经办人印章。

(三)收付款的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由出纳办理,现金收付必须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出纳印章。

(四)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充。金额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必须由开出单位重新办理。

(五)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六)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条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大小统一为长23cm,宽11.5 cm。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记账凭证应以用友7.0版记账凭证为统一格式。

(二)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写记账凭证,并正确使用各种记账凭证。收付款凭证只限于记载与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款有关的业务;转账凭证记载与货币资金有关的业务。记账凭证可以根据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有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兑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从银行提取现金,填制银行付款凭证;交银行现金,填制现金付款凭证。

(三)记账凭证必须载明:填写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单据张数、制证人、审核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收付款的记账凭证还应当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四)填制凭证要求摘要简明清楚,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一般占数格的1/2。

(五)记账凭证在填制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发生错误时,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如果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六)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并注明张数。张数计算一般应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但对于报销差旅等零散票卷,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

(七)记账凭证应当按类别、日期顺序进行连续编号,分期装订成册,要求牢固、整齐,每本厚度应保持在2-2.5公分之间。

(八)凭证封面填写要求清晰、工整,以便于辨认和防止篡改。封面内容应填写单位名称、所属年月、本月共几本、此系第几本、凭证种类、起止编号、凭证张数。汇订人、审核人、会计主管应加盖印章,凭证装订处加封签,封签上加盖汇订人印章。为便于查阅,在封签的侧棱面应注明年、月、凭证种类、起止号及当月第几本数。

(九)会计凭证由专人保管。会计凭证一般不得外借,因特殊情况借用时,需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领导同意。

第二章 会计科目

第三条使用要求

(一)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和集团公司统一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统一的一级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除会计制度和上级单位允许变动外,不得任意增减或合并会计科目。

(二)对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科目之间相互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更改。

(三)填写会计凭证,登记各类账簿时,应填写或登记会计科目全称及需要填写和登记的明细科目,不得错填、简化。

第四条必须正确使用以下会计科目

(一)待摊费用:只能用于核算已经发生、分期摊入当月和以后各月成本的有关费用,不得任意多摊、少摊或不摊。

(二)预提费用:只限于核算按规定从成本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得随意多摊、少摊或不摊。

(三)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正确计算产品销售收入和结转产品销售成本,不得多转或少转。

(四)其它应付款或其它应收款:必须按会计制度使用,不得利用该类科目隐瞒、转移资金。

(五)待处理财产损溢:只限于核算在清查财产中查明、尚待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亏或毁损、盘盈,并按规定上报审批,不得越权自行处理。

第三章 会计账簿

第五条根据公司制度的会计科目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统一采用订本式账簿。

第六条各类账簿在启用时必须在封面上填写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按账簿启用表的要求内容填写齐全,加盖个人印章和单位公章,在印花粘贴处粘贴印花税票。

第七条订本式日记账簿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按顺序编定号码,不得跳页缺号;活页账簿按账户顺序编号,定期整理(一年整理一次),装订成册。

第八条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总账以记账凭证汇总表为依据进行登账;日记账以收、付款凭证或原始凭证为依据进行登账;明细账以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为依据进行登账。

第四章 会计报表

第九条月终账证、账账、账实核对相符后,进行各种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十条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中心统一要求的会计报表格式、内容编制会计报表,要求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按公司规定月报次月四日前,年报次年元月六日前,节假日、星期天顺延)。

第十一条各种报表必须附有文字说明,报告本期经济活动情况。

第十二条各种报表、项目之间有相互对应关系和数字必须保持衔接,各种报表的数字必须与各类账簿的数字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各种会计报表应有单位领导、主管领导、会计机构负责人、制表人等印章。会计报表按要求内容填写齐全。

第十四条报出的会计报表发现错误及时办理订正手续。主管部门审查出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 会计报表的管理细节见《hb公司财务报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五章 会计档案

第十六条按规定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进行定期整理,除保留本年度、上一年度的凭证、账簿、报表、资料外,都应立卷归档编制档案移交清册

、目录,交本公司档案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有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自行查阅。

第十八条会计档案的销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凡经批准查阅的会计档案,必须在档案室登记。

第二十条入档的会计档案一般不许外借,如确需外借的,必须经本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并办理借档手续。

第二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向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会计档案的相关管理细节参见《hb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务部资产。

第8篇 石油公司油品销售制度

石油公司油品销售

第一条 产品经销公司油品市场营销管理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同时构建“终端网点-所属单位-产品经销公司”三级管理体系。进行营销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负责公司油品的营销管理。并承担产品经销公司总体计划的归口管理工作。

公司油品营销管理职责包括:

(一)制定市场营销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高市场营销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根据产品经销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策略,制定公司的营销计划和市场营销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审核所属单位提交的营销活动方案,为各所属单位的市场拓展提供有效支持;

(四)负责油品品牌推广的策划,对所属单位广告策划方案进行审核,推进公司品牌建设,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

第三条 营销战略规划

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在集团公司战略规划指导下编制油品业务战略规划,纳入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中,经产品经销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提交集团公司审批,编制过程中所属单位提供基础资料。

全资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战略规划指导下编制本公司战略,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组织实施;控参股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战略指引下,编制本公司战略,提交本单位决策机构审批,并报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备案。

第四条 价格管理

油品购进价格由集团公司价格委员会制定,所属单位根据价格文件执行。

油品销售价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全资公司具体销售政策自行制定实施,并报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备案。控参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或企业自行制定执行。

第五条 需求计划

所属单位采购集团公司统销的油品,应按年度、季度、月度编制需求计划,所属单位制定其油品需求计划后上报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审核,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汇总平衡所属单位油品需求计划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根据集团公司审批后的需求计划,分解形成所属单位的配置计划,并下达所属单位执行。

第六条 销售计划

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根据所属单位上报的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及市场预期,编制油品销售计划表,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集团公司批准。批准后的销售计划数据,由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进行数据调整平�后下发给所属单位执行。

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报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七条 油品销售计划的执行

(一)销售计划一经确定,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应各司其职,认真组织落实。

(二)产品经销公司通过所属单位上报销售统计日报、周报的形式对成品油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分析。

第八条 客户管理

(一)油品类大客户管理方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并由营销部组织实施,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及所属单位配合实施。

(二)客户管理由所属单位自行实施管理。

(三)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负责公司客户管理相关制度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并对所属单位客户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第九条 激励机制

所属单位依据产品经销公司整体激励原则,自行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要求的激励方案,并将激励方案报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备案。

第十条 油品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是在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在追踪跟进阶段,推销人员要采取各种形式的配合步骤,通过售后服务来提高企业的信誉,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推销工作的效率及效益。优质的售后服务对企业品牌宣传来说也是一大助力。

公司建立售后服务双通道机制,即客户既可反馈售后服务相关信息至客服中心,由客户中心反馈至相应单位解决,也可直接反馈至所属单位进行协调处理。

第9篇 石油公司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

第七十九条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八十条产品经销公司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协调所属单位开展安全环保节能工作。所属单位负责安全环保节能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八十一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公司及所属单位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下属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相应机构,统一协调指导各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下属各公司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

各公司安委会设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各公司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基层各库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十二条安全标准化管理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及各地方政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并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以hse体系、西安市高危行业安全标准化体系为基准。

公司定期对所属单位安全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并建立安全标准化考核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产品经销公司制定《安全标准化规范》,该规范由《安全标准化规范》及附件1:《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附件2:《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组成。该规范适用于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八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本公司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公司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各公司应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列入对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作为对主要责任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第八十四条安全事故隐患管理

(一)公司所属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立项、销项整改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事故隐患整改实行公司责任制。公司是识别、评估和整改事故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都必须组织整改。

(二)事故隐患在未整改或销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所有事故隐患实行所在岗位、基层单位、所属单位三级监控;一般事故隐患和较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或所属单位督察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督察管理,特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督察管理。

(三)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义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所属各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价,查找事故隐患;产品经销公司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和事故隐患调查工作,掌握事故隐患情况。

(四)对需要立项投资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组织评估。产品经销公司应成立重大事故隐患评估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安全部门组织投资规划、财务资产、销售管理、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

(五)根据事故隐患评估结果,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实施或所属单位组织实施并向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特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组织实施,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督察。

第八十五条安全应急预案管理

(一)产品经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产品经销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所属单位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基层单位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成。

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所属单位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全资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

基层单位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由各基层单位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不安全因素及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编制和修订,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报送上一级主管领导备案。

(二)产品经销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管理办公室、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专家组组成。

(三)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组建本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体防护设备,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其应急救援能力。

第八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一)公司所属单位员工伤亡事故由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火灾、盗抢事故由负责消防保卫管理的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涉及与生产有关的火灾、爆炸事故处理,应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由产品经销公司视情况协同调查处理。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安全环保质监部)接到各类事故的报告后,根据事故响应汇报,属于一般以上事故立即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较大以上事故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的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集团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三)实行领导干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责任事故,除国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对确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副

职、业务分管副职等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党务干部的党内处分参照执行)。组织处理分批评教育、主动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四)公司所属单位在事故基本查清后应向上级正式汇报。所属单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主要领导应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产品经销公司汇报。所属单位发生重大事故,由产品经销公司视情况决定到集团公司汇报。

第八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一)公司安全专项费用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求、公司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二)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由各单位自行审批,使用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所属控股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由各单位自行核算、审批,使用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所属参股公司将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报备给控股方的同时,应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将汇总后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八十八条环境保护管理

(一)产品经销公司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原则,在预防产生新污染源的同时,通过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公司的环境管理水平。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最高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本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

(三)各级项目投资部门对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工程建设部门对施工建设期间环境保护管理负责。

(四)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应将环保费用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并将环境治理投资纳入年度计划。

(五)产品经销公司对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十九条节能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积极推行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支持所属单位与职工开展节能技术研究,提出节能合理化建议。

产品经销公司与所属单位通过设立节能管理部门实现对节能的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是节能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全集团的节能工作;下属各单位设立相应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

第九十条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管理

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是负责消防、治安保卫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办公室负责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上报相关事故。

公司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机构、明确责任、建立队伍,加强预防和培训教育,做好设施与装备的维护,特别是涉油(气)、化工产品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油区治安整治和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偷盗和交通事故发生。

第10篇 石油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采购招标管理

第一条 产品经销公司物资(或服务)采购坚持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原则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管理模式,隶属于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或服务)的由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产品经销公司负责二级物资(或服务)或集团公司授权采购的一级物资(或服务)的集中采购。

第二条 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负责产品经销公司采购招标管理。

第三条 全资公司和绝对控股公司日常所需小额物资(或服务)和生产建设急需物资,可以由全资公司和绝对控股公司进行采购,其他物资采购由集团公司或产品经销公司采购。产品经销公司授权所属单位采购的物资,需要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相对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物资采购经内部审批后自行实施,大额物资采购接受产品经销公司监督管理。

第四条 采购计划管理

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必须依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或财务预算安排编制采购计划,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经计划或预算管理部门审核后,按计划实施采购。采购时尽量采用招标采购方式。

产品经销公司负责编制二级物资采购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审批。所属单位编制本单位采购计划,报产品经销公司审批。

第五条 供应商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及全资公司采购物资应尽量在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内选择供应商。采购前期应做好供应商调查工作,采购过程中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采购过程结束后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并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六条 采购实施

产品经销公司及全资公司采购实施应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标准,尽量采用招标采购方式。不符合招标采购条件的可采用竞争型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应加强对全资公司物资采购或其他所属单位大额物资采购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招标工作应遵守的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坚持科技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节能环保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三)实行“统一制度、二级管理、分级授权、归口审查”的原则。

1.统一制度:统一招标制度,统一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建立的专家库、协作企业准入目录。

2.二级管理:实行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管理。

3.分级授权:产品经销公司招标工作实行两级实施,由产品经销公司或授权所属各企业自行组织招标。

4.归口审查:对招标项目中的有关内容,按业务性质,分别由各级相关专业部门审查。

第八条 招标管理机构

产品经销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是公司招投标管理的专门研究机构,负责对公司招投标决策进行研究,并做出审议。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招标办设在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负责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招标的范围与权限

产品经销公司负责所属单位招标工作的监督和对重大项目招标方案的初审,并负责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产品经销公司招投标的管理权限包括公司机关及所属全资公司的工程、设备、材料和服务全部招标项目。

所属全资公司负责对其授权范围内招标工作的实施、监督及管理。

第十条 评标专家库管理

公司建立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产品经销公司专家分库,由公司招标办负责组建和动态管理,根据业绩考核和年度资格审查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评标范围是非国家强制招标范围和生产消耗性材料的招标活动。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及全资公司在集团公司制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准入目录中选择合作单位。选定后产品经销公司报集团公司备案,全资公司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备案。控参股公司优先选择集团公司准入目录中机构。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每年底应将服务于本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材料上报公司,公司招标办汇总整理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二条 招标实施管理

(一)招标必须满足公司规定的条件才能组织实施。

(二)招标应当按不高于批准的概算投资额或财务预算额进行限额招标,超额的作废标处理。特殊情况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投资或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三)招标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

(四)招标应建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应当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抽取5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招标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所属单位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所属单位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单位,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所属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单位或者投标单位;

(四)其他违反公司招标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 非招标采购管理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坚持科技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节能环保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三)产品经销公司实行“统一制度、二级管理、分级授权、归口审查”的原则。

第11篇 石油公司终端网络发展制度

石油公司终端网络发展

第一条 油气站终端网络规划

公司投资规划部在集团公司营销战略规划指导下编制产公司油气终端规划,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提交集团公司审批,编制过程中所属单位提供基础资料。

全资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战略规划指导下编制本公司终端网络规划,报产品经销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组织实施。控参股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战略指引下,编制本单位终端网络规划,提交本单位决策机构审批,并报公司投资规划部备案。

第二条 化工终端网络规划

(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统一规划化工网络布局,明确各涉化企业销售区域;并定期对现有中央仓布局进行回顾、评价,提出优化建议。

(二)全资公司提出中央仓布局申请,报公司化工品销售部审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实施;控参股公司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报将结果报公司化工品销售部备案。

第三条 终端网络发展计划

所属单位上报终端网络发展计划至公司投资规划部,公司投资规划部汇总平衡网络发展计划,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集团公司审批。公司投资规划部根据审批后的终端网络发展计划,分解形成所属单位的终端网络发展计划,并下达所属单位执行。

第四条 终端发展标准化管理

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制定全资公司标准化管理规定(投资模型、形象标准化手册油气站标准化建设相关入围招标,站点评估流程等),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全资公司按照产品经销公司制定的标准化管理规定执行;控参股公司自行制定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12篇 石油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投资项目管理

第一条 管理原则

产品经销公司对全资公司的投资采取集中决策审批、统一管理、分级监督、分级实施的原则;对控股公司的投资采取分级授权、分级监督、分级实施的原则;对参股公司采取备案登记、抽查监督、各自实施的原则。

第二条 投资项目管理的组织体系

公司党政联席会是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管理的专业议事机构,对公司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负责审议公司投资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及经济评价方案与参数;审议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外投资计划;负责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的审议;并对相关审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投资规划部是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的日常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公司机关及所属全资公司非经营性设备及车辆购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编制公司机关及所属全资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组织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机关及所属全资公司安全环保节能项目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组织审批投资项目的安全、环保、节能投资项目的技术方案的审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批投资建设项目的定岗定员,组织编制培训设施建设项目和年度培训设施建设项目需求计划;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化工品销售部负责编制产品营销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对销售网络建设及其他营销项目实施监督、指导、验收和效果评价;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按年度投资项目提出年度财务投资预算方案,并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综合绩效评价及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股权收购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审核项目投资协议或合同、项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对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进行审计。

第三条 投资管理权限

按照投资管理权限层级,投资项目分为需集团公司审批或核准的项目、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或核准的项目、所属单位自行审批的项目。

(一)油气站新建项目的权限

全资公司油气站新建项目,资产类项目中,5000万(含)以上项目为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5000万以下项目为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租赁类项目中,350万(含)以上项目为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350万以下项目为需报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

壳牌合资控股公司的油气站新建项目,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超出产品经销公司审批权限,即2000万美元/zz股权比例以上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批;属于公司权限的(与壳牌公司同等投资授权标准),由公司审批;属于zz壳牌董事会权限的由zz壳牌董事会决定,自行审批的项目,需报公司投资规划部备案。

参股公司油气站新建项目,5000万(含)以上项目为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5000万以下项目为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

(二)其他项目权限

其他项目投资权限的具体划分标准见产品经销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

第四条 投资按项目进行管理,分为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项目后评价阶段,具体包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竣工验收、统计、后评价及监督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 投资计划编制与调整

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是指为全面落实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及业务发展目标而编制的资本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含一般措施及零星购置)、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及安全环保等的计划。

各归口部门、下属全资公司编制本部门(单位)投资计划,公司投资规划部根据制度相关规定和当年计划工作任务、目标及计划安排原则,对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的投资计划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形成年度投资框架计划,并提交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年度投资计划在集团审批通过下达后,由公司进行综合平衡后,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第六条 项目建议书及立项

投资项目原则上应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立项请示,立项请示应附带项目建议书作为立项的支撑性文件。项目建议书主要是分析和论证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一)项目建议书应由项目实施单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根据项目需要必须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应在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建议书按下列规定审批:

1.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一般作为列入公司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的依据。

2.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后,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

3.项目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审批。

公司投资规划部根据需要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或中介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凡产品方案、技术方案、建设规模、建设投资等内容有重大变化或项目建议书批复超过两年以上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建设项目,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权限重新报批或取消。

第七条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投资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重点研究项目的原料供应、产品市场、方案优化、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编制。项目责任单位负责自行编制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聘请由资质单位进行编制。

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并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所属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审批。

第八条 项目设计管理

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初步设计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经销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需公司审批的项目,初步设计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并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所属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涉及管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审批。

公司投资规划部参与各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评审,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初审。公司所属单位具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组织、联系、协调、评审等设计管理。

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之内,最多不超过10%;当超过10%(含)时,原则上应重新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报批工作。

第九条 对于设计工程建设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由产品经销公司或授权全资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采取招标方式实施项目初步设计;控股公司自行组织招标,公司投资规划部参与、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监督;参股公司自行组织招标,招标结果报公司投资规划部、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备案(所属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产品经销公司不再参与招标监督)。

第十条 投资项目实施

在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投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公司招标、合同、质量、hse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未列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实施。

工程建设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开工报告。开工报告的审批权限如下:

1.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开工报告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2.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开工报告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

3.所属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审批。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公司(或公司授权项目实施单位)方可确定项目管理承包商;在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后,方可确定工程总承包商。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单位,原则上不得成为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特殊情况应按本制度规定权限及程序报批。

投资项目的实施应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批准的项目内容及概(预)算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建设标准。重大设计变更,应按制度规定权限及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各单位自行实施项目,公司做好监管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应做好投资项目的现场管理,尤其是设计工程建设的投资项目的现场管理,须规范和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签证确认等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验收

投资项目达到验收条件或基本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单项验收,并在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专项验收手续。各项验收手续办理完成后,由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整体预验收和试生产工作;由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整体预验收,并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试生产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按照国家、行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需项目实施单位、公司逐级报请,并由集团公司组织竣工验收。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需项目实施单位报请,并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整改,并重新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1.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由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组织开展。

2.由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开展,并牵头组织公司财务资产部、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安全环保质监部、内控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估,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

3.所属单位权限内项目,由项目所在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第十三条 监督与考核

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单位要编制项目进度报告,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公司投资规划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报告。

全资公司按公司投资规划部的要求提报投资月报、季报和年报,同事进行年度投资的季度与年度分析,并报送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控参股公司每半年提交一次项目进展情况。

《石油公司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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