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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40

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检修准备

第一条 检修项目要做到五定: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检修计划必须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第二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枪检修中的安全负责任,对参加检修人员在交好任务的同时,还要交好安全措施。

第三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任,对参加检修人员在交好任务的同时,还要交好安全措施。

第三条 检修项目必须认真办《检修证》。

第四条 检修用的工具、设备要进行仔细检查,做到工具设备齐备,安全可靠。

第五条 外委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专人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掌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签订合同,要有安全条款。

条六条 参加检修的外单位人员,必须到安全部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并对其承包的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

检修前的工艺处理

第七条 按检修方案和工艺切断进出物料。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有毒、有害物料不得任意排放。

第八条 对有毒、有害、可燃、易爆、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方法有蒸气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残渣、余气,取样分析达到安全技术要求。与检修部位相连的设备、容器、管道系统要用盲板隔开。详见“置换规程”。

第九条 在检修中,对有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罐槽、塔、管线等设备,其出、入口或与生产系统连接处要加盲板隔开,并挂上“内有物料,注意安全防火”的警告牌,必要时要指定专人看管。

第十条 系统置换,合格后,按抽堵盲板流程图,将进出的物料管线插上盲板,并做好明显标志。盲板的抽堵必须指定专人统一管理,防止漏抽、漏堵。

第十一条 打开设备入孔,必须在其内部温度降到40℃以下时进行,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入孔前,必须先打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确认没有残余物料后方可进行。

检修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 一切检修项目检修前必须办理好《检修证》,《检修证》中的各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改变。若在检修过程时,发现安全措施有问题,必须经原批准人修改后方可改变。

第十三条检修证的办理

第十四条 检修涉及人员的安全职责说明

1、检修项目负责人

检修前办理、检修后保存《检修证》;

编制检修内容、质量及安全要求,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及竣工验收;

检查安措落实情况,对检修安全及质量负直接和管理责任。

2、设备交出方案编制人

认真检查待修设备和其他设备、管道的连接情况,正确编制设备交出方案。

组织岗位人员做好交出的系统处理工作;

向安全、施工队、安技、消防人员做好现场交底,讲解安全措施及要求,并对设备交出措施的落实与否负责。

3、设备交出检查人

检查设备的排放、隔断、置换、分析项目的正确性与完整性,对设备交出安全可靠性负责。

4、施工组长

认真执行检修中的质量安全要求;

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检修制度及有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监护,保证文明、安全检修。

5、操作班长

检修前及检修中现场检查,防止危及运转系统及作业人员安全,对现场签证负责。

检修人员经常联系,如发现跑料、泄漏等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情况严重,有权责令停止检修,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 生产单位必须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检修单位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质保量完成检修任务。

第十六条 项目检修负责人工作前,必须全面检查《检修证》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十七条 凡有两人以上同同时参加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 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钉子鞋。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第十九条 检修中必须严格明火管理,如要动火须按程序办理《动火证》。

第二十条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检修,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拆卸设备,临时用电设施或照明,必须符合电气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十一条 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容器、设备内、下地槽、进下水进内)作业,必须按进塔入罐规定办证,在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详见“进塔入罐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其他规定。

高处作业时秘须遵守发下安全规定:

1、在离地面2米以上位置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2、高外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多层、交叉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同时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

3、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眩晕、癜痫病者,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禁止从高外往下面乱扔工具、物件及杂物;

5、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施工时,要设专人监护。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6、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的电线保持二米以上距离,运送导体材料时,要防止触碰电线,以防触电;

7、脚手架的设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脚手架上堆放物料和作业人员的总重不得超过270㎏m2;

8、脚手架的跳板和斜面上,要做好防滑措施和扎好围栏。

9、晚间作业要求照明充足,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就停止高处作业。

第二十五条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检修时,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设备、容器、贮罐、管道检修前,必须进行吹扫、置换,置换后经取样分析氧含量应在20~22%,在毒物质不超过国家允许标准;

2、准备好必要的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

3、应在两人以上监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加强通风换气和有害气体分析。

第二十六条 动火、焊接时,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凡是动火项目,事先须按规定办好“动火证”;

2、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必须清除干净。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井、漏斗要确实封死盖;明沟、地坑(包括其他下水井)、地面、平台、设备、管道外表的污油、物料要吹干净,避免动火发生着火或爆炸;

3、高压线下、管道下、重要设施附近禁止放置乙炔瓶,乙炔瓶、氧气瓶和动火点之间的距离均应相距20米以上;

4、氧气瓶勿靠近热源,不接触油脂,夏季禁止在日光下曝晒。氧气不可用尽,应留有余压(不低于0.3~0.5mpa)。安全附件要齐全,保持良好状态,搬运时严禁碰撞。

5、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时,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眼睛。

6、在电焊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防护接地的设施;

7、在地面上焊接时,应穿绝缘胶鞋;

8、焊接作业中,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在有害、有毒气体处检修作来时,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在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检修后开工安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生产、检修和机动在方执行竣工交接验收手续,三方验收人进行现场检查保证质量合格,安全设施齐全。

第二十九条 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过的设备、管道内部不得遗忘的工具、杂物等,同时必须清扫干净,经仔细检查确认后进行封闭。

第三十条 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及贮罐等设备,必须按规定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

第三十一条 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氮气转置换,按抽堵盲板流程图规定的项目逐个逐项抽出盲板,不能遗漏。工艺负责人必须进行复查确认。

第三十二条 设备、管道接受物料的,应缓慢进行,并注意排凝,防止冲击或水击现象,接受蒸气时要先预热、放水、逐渐升温升压。

第三十三条 开工前,由安环部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通风、通讯,消防、梯子、平台、栏杆、照明等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开车安全。

第三十四条 生产装置的日常维护,检修强以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2篇 某某热电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2.由相关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

3.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1)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

(2)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3)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

4.对防护设施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5.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6.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7.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第3篇 纺织公司设备检修检查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技术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满足生产和质量要求;以达到优质、高产、低耗,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目的。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各部门的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和通用设备管理。

2总则

2.1设备是生产的基础,加强设备检查、维修是生产正常进行的保证。

2.2对特种设备的检查和检修必须有专业人员来实施进行。

3职责

3.1设备处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

3.2 各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执行关于设备管理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承担本部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3基建环保部负责通用设备管理,包括能源管道、动力设备、污水处理、机

加工设备及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4工作程序

4.1设备安全

4.1.1 安全培训:设备投产后由质控部门根据设备操作说明书组织制订操作办

法,所有的操作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后合格方可上岗。培训工作由使用部门负

责,技术、设备、安全等相关部门配合,主要内容为熟悉设备的基本性能,掌

握操作要领及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

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4.1.2安全操作:严禁野蛮操作,机台上面及周围不允许堆放杂物和蹬、踩、

坐、敲打设备,特别是对于电子触摸屏、显示器等部件严禁划伤或用尖利物品

碰触。不得随意拆卸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

停车并通知设备人员处理。

4.2 设备维护

4.2.1电动机维护:交流电机清扫维护每季度一次,直流电机每月一次。直

流电机每月两次检查换向器表面是否光洁,换向器火花在规定范围内。如

发现有机械损伤或火花灼伤等痕迹应进行处理。检查电刷是否有严重磨损现象,电刷压力是否适当。在电机运行时,检查其温度,并检查轴承是否有异响等。

4.2.2变频器维护:变频器清扫维护每月一次,检查各接线端子是否松动冷

却风扇是否正常,内部吹尘每季度一次,确保通风良好。

4.2.3程序控制器维护:每月检查程控器各指示灯是否正常,各接线端子否

松动,经常保持清洁。cpu电池更换周期一般为3---5年,应定期检查更换,更换时应注意操作时间在5分钟以内。

4.2.4电子备件的存放:电子线路板要存放在通风、干燥、无光直射的场所;

严禁划破、重压,以免损伤。更换下的板子要及时维修或送修,使其处于完

好状态。

4.2.5 全员维护: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主动爱护和维

护保养设备,树立全员参与的意识,坚持做好设备的清扫、点检和交接工作,

及时反馈设备异常信息。

4.2.6 周期维护:设备的周期维护是指按照企业特点所采取的计划维修方

式。对于国产设备参照原中纺部《纺织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及《附件》

规定的周期,编制大小修理周期表;对于引进设备参照国产设备周期采取重

点部位维护保养的方式。

4.2.6.1 编制计划由设备部门负责编制3 年期周期维修计划,经公司分管

领导批准后下达执行;各生产厂根据生产进度制订月度维修作业计划,并组

织实施;

4.2.6.2 计划执行各生产厂应结合生产安排情况,组织完成当月维修计划,月底汇总上报完成情况。维修计划执行前生产厂应对将要检修的设备进行统计分析存在的问题,除了要进行全面检修外,还要有针对性的重点排查。

4.2.6.3 计划变更:因生产任务紧张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当月计划无法完

成时,应填写计划变更单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延期到下月度执行。

4.2.6.4 质量验收:为了保证维修质量,设备维修工作必须按规定的技术标

准进行质量检查,查出的缺陷应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应及时整改,验收标准

对于国产设备参照原中纺部《纺织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及《附件》规定

的接交技术条件;对于引进设备按照公司制订的引进设备部保接交技术条件

执行,并参照完好扣分标准考核。检修后的设备投产时应安排专人跟踪其设

备稳定性。接验收报告书应由设备主管负责报设备部门存档。

4.3 设备的事故管理

4.3.1设备事故的分类

一般设备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

重大设备事故:经济损失20000元及以上;

特大设备事故:经济损失300000元及以上;

4.3.2设备事故的处理

4.3.2.1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现场,逐级上报,设备部

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分析研究、查明事故原

因。一般事故由设备部门牵头研究处理。重大或特大设备事故由总经理组织处理。

4.3.2.2 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

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受到

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对所有设备事

故,各级领导要严肃对待,决不允许隐瞒不报、迟报或袒护责任者。对事故

责任者,应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4.3.2.3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根据分析结果,在事故发生36小时内,认真填

写设备事故报告单,一式三份报送设备部门,经设备部门签署意见后,当日

报总经理批示。对隐瞒不报,或屡教不改或延期报告的部门和个人要加重

处罚,追究领导责任。重大或特大事故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部门应对设备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根据设备使用技术要求制订操作法,对挡车工进行操作法培训,同使用部门制订纠正预防措施,严禁违章操作,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备列入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自制设备符合固定资产价值条件,使用六个月后能达到工艺要求,应列入企业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虽单台设备购置价值不足上述规定,但数量多总值大,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列入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5记录

5.1设备周期维修计划表

5.2设备大(小)修理交接报告书

5.3 设备完好检查记录

5.4 设备维修作业计划表

第4篇 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二

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二)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4.3.6.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4.3.6.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3.6.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设备带压不拆;

4.3.7.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4.3.7.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4.4.6.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4.4.6.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4.6.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4.6.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

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第5篇 工贸公司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

三、职责

3.1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2 各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设备的使用

4.1.1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a.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执行。b.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4.2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管理

4.2.1 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a.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b.一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c.二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4.2.2 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培训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润滑;遵守设备交接班规定;管理好工具、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4.2.3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无故拖延检修时间。对违规操作设备人员,维修人员有权制止。

4.3设备的交接班规定

4.3.1凡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规定。生产班组应设立交接班记录簿,并认真填写双方签字。

4.3.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应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打扫干净,并向接班工人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故障的检修,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如无接班人,应告知班组长。

4.3.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岗,发现交接记录薄内容和实际情况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处理。如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3.4班组长在接到汇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应向生产部报告。

4.3.5维修人员也应该执行上述交接班规定。

4.4 设备的检修

4.4.1 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1) 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2) 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4.4.2 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1) 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2) 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车间设备组存档备查。

3) 车间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科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4) 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第6篇 公司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装置检修具有复杂、危险性大的特点。加强装置检修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检修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型检修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系统停车大检修、车间大修时,成立以主管副总经理为首,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检修指挥部,以对装置检修实行集中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指挥,形成一个信息灵、决策快的指挥核心,检修指挥部以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各车间设立安全组,负责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检修施工安全措施,把好动火、进设备等危险性作业的审批关,协调处理检修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装置检修安全顺利进行。检修期间,车间除派专人与施工单位配合检修外,各岗位、控制室均应有人坚守岗位。

二、制定检修方案

(一)系统停车大检修、车间大、中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检修方案,其内容含安全技术措施。其检修方案应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作业票审批审核。

(二)车间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生产车间与维修车间自行安排制定,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方案制定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的安全负责。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作业票的审批。

(三)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由生产技术部审批。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作业票审批。

(四)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其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编制和审批,按(二)和(三)条执行。

(五)检修方案除了应包括检修时间、检修内容、工期、施工方法等一般性内容外,还要有设备和管线吹扫、置换、蒸煮、抽加盲板方案及其流程图和重大项目清单及其安全施工方案以及重大起重吊装方案等。在制订检修方案之前,必须对检修装置进行全面系统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然后根据辨识和评价结果,参照以往的经验和安全,制定包括检修安全措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响应措施等方面内容的检修方案。

为了避免出现差错,方案必须详细具体,对每一步骤都要有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方案编制后,编制单位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反复讨论,不断修订和完善,确认无误后送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进一步补充完善。重大项目或危险性较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及其安全措施,必须由主管经理批准,书面公布,严格执行。

三、检修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一)停车管理

1、公司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停车方案及安全措施。停车方案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制定,与各车间生产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并确认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停车安全工作

须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操作人员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关很多阀门和仪表,密切注意各部位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参数变化,劳动强度大,精神紧张。为了避免出现差错,停车时必须按确定的方案进行,同时注意:

(1)做好降温降量工作。降温降量的速度不宜过快,尤其在高温条件下,温度骤变会造成设备和管道变形、破裂,引起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泄漏而发生着火爆炸或中毒。同时要对检修过程中可能与空气接触的催化剂、脱硫剂进行降温钝化,以防止其在活性状态下接触空气而导致烧坏,甚至损坏设备。

(2)开关阀门的操作要缓慢。开阀门时,打开头两扣后要停片刻,使物料少量通过,观察物料畅通情况,然后再逐渐开大,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开蒸汽阀门时要注意管线的预热、排凝和防液击。

(3)装置停车时,设备、管道内的液体物料应尽可能倒空、抽净,送出装置。对残存物料的排放,应采取相应措施,不得就地排放或排入下水道中。

3、设备和管线的吹扫、置换和蒸煮、清洗工作

为了保证动火和进设备作业安全,检修前要对设备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进行抽净、排空、吹扫、置换。对积附在器壁上的可燃、有毒介质残渣、沉积物等进行蒸煮或洗涤。对酸碱等腐蚀性液体及经过酸洗或碱洗过的设备,则应进行中和处理。

(1)吹扫:设备和管线内没有排净的可燃、有毒液体,一般采用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吹扫。吹扫时要根据检修方案制定的吹扫流程图、方法步骤和所选吹扫介质,按管线号和设备位号逐一进行,并填写登记表,以确保所有设备、管线都吹扫干净不遗漏或留死角。吹扫合格后,应先关闭物料阀,再停气,以防止系统介质倒回,同时及时加盲板与运行或有物料系统隔离。

(2)置换:对可燃、有毒气体的置换,大多采用蒸汽、氮气等惰性气体为置换介质,也可采用注水排气法,将可燃、有毒气体排净。置换和被置换介质进出口和取样部位的确定,应根据置换和被置换介质密度的不同来选择:

若置换介质的密度大于被置换介质,取样点宜设置在顶部及易产生死角的部位;反之,则改变其方向,以免置换不彻底。置换过程中,要防止置换出的可燃、有毒气体引发事故。

用惰性气体置换过的设备,若需进入其内部作业,还必须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的方法将惰性气体置换掉,以防窒息。氧含量为19%-21%、可燃气体浓度小于0.5%、有毒气体浓度在国家卫生标准允许范围内为合格。

(3)蒸煮和清洗:对吹扫和置换都无法清除的残渣、沉积物等。可用蒸汽、热水、溶剂、洗涤剂或酸、碱溶液来蒸煮或清洗。蒸煮或清洗时,应根据积附物的性质选择不同的方法,如水溶性物质可用水洗或热水蒸煮;黏稠性物料可先用蒸汽吹扫,再用热水煮洗;对那些不溶于水或在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积附物,可用化学清洗的方法除去,如积附氧化铁、硫化铁类沉积物的设备、管线等。化学清洗时,应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可能产生的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危害人体。若用以上方法仍不能彻底清除,可用人工方法铲除。

4、安全隔绝工作

检修设备经置换后,必须与运行或有物料系统隔离,即检修设备与其相连的管线或设备用盲板相隔离。在各重要阀门、开关上挂好“禁动牌”,装置开车前再将盲板抽掉。抽堵盲板工作必须由熟悉生产工艺的人员专门负责,严加管理,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检修计划,预先制定抽堵盲板流程图,注明抽堵盲板的部位和规格,并统一编号,指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前要注意检查设备及管道内的压力是否已降至安全值,残液是否已排净。

(2)要根据管道的口径、系统压力及介质的特性,制造有足够强度的盲板。盲板应留有手柄,以便于抽堵和检查。

(3)盲板应加在有物料来源的阀门后部法兰处。盲板两侧均应有垫片(靠物料侧须用新垫片),并用螺栓把紧,以保持其严密性。

(4)抽堵盲板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当系统可能存在可燃或有毒介质时,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拆卸法兰螺栓时,应小心操作,防止系统内介质喷出伤人。盲板抽加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兼作其他工作。

(5)做好盲板的检查登记。对抽堵的盲板应分别逐一登记,并对照抽堵盲板流程图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挂上盲板标识牌,以防止错堵、漏堵或漏抽。

5、工业下水系统及其它相关系统的安全处理工作

在完成了装置停车、倒空、吹扫、置换、蒸煮、清洗和隔离等工作后,装置停车即告完成。在正式转入检修施工之前,还应对地面、明沟内的油污进行清理;封盖装置及其周围的所有下水井和地漏。因为工业下水系统与全厂各装置是相通的,这个系统中仍有可能存在易燃易爆物质。因此,必须认真封盖,防止工业下水系统有易燃易爆气体外逸,也防止检修过程中有火花落入工业下水系统引起着火爆炸。

对于转动设备或其它有电源的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一切电源,并在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检修”警告牌。机泵内的物料应清理干净,并在出入口管道上加上盲板。

(二)安全检修交接工作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车间、工段、班组为交方,动力车间、工段、班组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交接手续。

2、交方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按有关安全要求,交出的基本内容,逐项完成。并将完成情况详细地填写在《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上。包括检修部位名称、检修任务、风险分析、采取的措施、安全标准、应急措施等。《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必须履行逐级审批的程序。

(三)检修前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检修工作开始前,检修方案编制人应向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进行检修方案技术交底,使其明确检修内容、步骤、方法、质量标准、人员分工、注意事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由此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组织检修人员到检修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针对检修的难易程度、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容易疏忽的地方,结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典型事故案例,对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思想教育,以提高他们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落实安全措施重要性的认识,为安全检修创造条件。对参加重要关键部位或有特殊技术要求项目的检修人员,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检修施工作业。

四、检修工作安全管理

(一)监督管理工作

公司系统检修过程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非常频繁。对这些直接作业环节,应严格把好“三关”,即安全措施落实关、作业票证审批关和安全监护关。穿戴适用的防护用品,备足应急和消防器材,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每次进设备作业前,都必须对设备内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气体分析合格,且采样要有代表性。对动火设备的隔离、可燃物的清除以及地沟、地漏、下水井的有效封盖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连续作业每隔2小时至少要检测1次。

2、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特级高处作业、重大起重吊装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作业前应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在实施危险性较大项目检修的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派专人负责监护。

4、加强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和检查监督

公司系统检修往往存在检修内容多、工期紧、工种多,上下作业、设备内外同时并进的状况,因此,必须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

检修现场的各种废料、障碍物和地面上突出物以及能引起滑跌的油污、冰雪等一切影响安全检修的隐患,都应及时处理掉。

a、检修材料、设备、设施、工器具和拆卸下来的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等摆放要整齐。同时做好保管工作,防止物件流失而延误检修工作的进行。

b、临时用电线路敷设要规范而不杂乱。现场通道和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c、检查要涉及到检修安全的每一个方面。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作业票证的执行情况。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种检修设备、设施、工器具、车辆的安全状况。各种应急物品、安全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的准备情况以及检修人员劳保穿戴情况等。

(二)特殊作业安全规定

根据公司系统的检修特点,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即aq3021-2008-aq3028-2008,对公司系统经常进行的,比较有代表性的特殊作业规定加以强调和补充,以保证检修工作安全进行。

1、高处作业

(1)在离地2m以上,或虽在2m以内,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在于45°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坑、井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的地方,以及有转动机械或堆放物易伤人的地段,均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并办理高处作业证。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栏、吊架、手拉葫芦,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架设,严禁用吊装升降设备载人。

(4)高处作业中一般不允许交叉作业,凡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携带工具袋。

(6)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必须停止高处作业。

(7)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护,在石棉瓦上作业时,应用固定的跳板或铺瓦梯。

(8)直接攀登高大塔器、烟筒的爬梯施工时,必须经批准并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

(9)高处作业人员,要距离普通电线1m以上,普通高压线2.5m以上,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10)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专人检查认可符合国家建筑规程要求,方准使用。

2、焊接作业

(1)所有焊接动火作业,均应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非焊工严禁参与焊接作业。

(2)焊接、动火作业,必须由被检修设备所在车间指派设备所在岗位的操作人员做监火人。当在槽罐、潮湿的地沟、金属构架及天车上焊接作业时,还应由检修单位增派监护人。

(3)在气体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表要灵敏有效,防止日光暴晒或油脂污染。

(4)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a、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开关,并有触电保安器。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c、焊机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挡板。

e、电焊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f、在地面实施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地方或槽罐内实施电焊作业时,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5)焊接作业中,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焊接时,应备好防毒面具。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6)在多人交叉作业的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有防护挡板,以防止电弧伤害。

3、罐内作业

(1)罐内作业,系指进入槽、罐、槽车、炉、塔、管道、地沟内的作业。罐内作业前,必须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要求,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罐内作业前,维修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设备是否严格进行了隔离、清洗、置换进行检查。做到物料不切断不进;清洗置换不合格不进;行灯不合规定不进;施工工具不符合要求不进;没有专人监护不进。

(3)进罐前30min内取样分析,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毒物含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氧含量达到19-21%,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工作。

(4)罐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拴带救生绳。

(5)罐内作业由检修单位指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并设有抢救措施和抢救工具,且监护期间不得兼作其他工作。在风险较大的罐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罐内作业人员的联络。

(6)作业过程中应定时检测,至少每2h对罐内气体检测一次,如检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检测频率,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7)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检测。进入罐内作业人员佩戴毒物报警器。

(8)罐内作业因故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检测分析,并补办《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9)在易燃易爆的罐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并佩戴可燃气体报警器。

(10)罐内作业要按设备高度搭设安全梯及架台,配备救护及防护用具,以保证应急撤离。

(11)罐内作业过程中,严禁向外抛掷材料、工具等。

(12)罐内作业过程中,要视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间歇作业。

(13)严禁向罐内充氧。

(14)罐内动火作业后,动火者不得将乙炔焊枪留在罐内,以防止气体泄漏。

(15)作业竣工后,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对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在确认无疑后,监护人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签字确认监护工作结束。

(三)检修结束后安全要求

1、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和安全员要认真检查。

(1)检修项目、测试项目是否遗漏。

(2)检修工具与剩余材料是否遗留在设备、容器内。

(3)检修的设备、管路有无堵塞,是否畅通。

2、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拆移的盖板、围栏、扶手等恢复原来的状态。

3、设备上及其周围、屋顶上、地面上的杂物垃圾清理干净,机具、工具搬走,脚手架拆除,临时敷设的电气线路、标语和警示牌、标志等全部清理干净,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试压、试漏、试安全阀、试仪表及联锁的灵敏度,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

5、检修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并有公司生产技术部参加,进行验收交接工作。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检修验收,主管领导应参加。

五、适应范围

(一)本规程按照公司系统大检修的内容制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各类型检修工作。

(二)公司系统,电气检修、仪表检修参照执行。

(三)本规程部分内容适用于公司系统所涉及的外委工程管理。

(四)本规程参考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生产技术部将对规定内容进行更新。

附件:

1、《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2、《设备检修验收单》

第7篇 公司安全检修制度四

公司安全检修制度(4)

1检修组织与管理

1.1 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1.2 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1.3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2检修安全通则

2.1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

2.2 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3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3 检修完工后处理

3.1 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3.2清理现场。

第8篇 股份公司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检修作业(包括大修、项修、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日常维修)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作业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名词解释

(一) 大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全面检修或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5天以上。

(二) 项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局部检修或全面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2--15天。

(三) 计划检修指根据生产情况,一个生产系统有计划的停机并进行局部检修或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2天。

(四) 临时检修指单台设备或设施出现故障后进行的维修。

(五) 日常维修指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或设施的完好日常进行的检查、维修、保养等。

(六) 动火作业指在存在火灾爆炸危险并确认为禁火的区域内或需要在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路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七) 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八) 高空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九) 交叉作业指一个区域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影响的作业,如一个区域内存在空间上的交叉作业或不同单位人员的交叉作业,一个区域可能受到相邻区域的送电、水、气(包括氧气、氮气、天然气、蒸汽、压缩空气等)影响的作业。

(十) 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指作业过程中存在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吊装作业以及可能出现触电、倒塌、中毒、窒息等危险的作业。

(十一) 检修单位指需要进行检修的设备、设施所属的单位。

(十二) 检修主体单位指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以其人员为主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

第二条 检修作业组织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 大修、项修安全管理要求

1. 检修单位在大修(项修)前10天制订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经生产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审批。批准后,将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书面版和电子版报到生产部。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应在开始检修前3天将检修项目清单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

2. 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的内容包括:

① 大修(项修)安全管理网络,内容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大修(项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② 大修(项修)项目清单,包括内部检修项目和外协施工项目,项目要齐全,不得遗漏。

③ 危险性分析:根据大修(项修)项目,分析检修环境和检修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和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

④ 根据大修(项修)危险性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严密,便于执行,并层层把关。

3. 大修(项修)期间,需进行交叉作业的项目,各作业单位必须分别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检修单位派专职人员负责各作业单位之间安全作业的协调。

4. 大修(项修)的安全宣传、教育要求:

① 大修(项修)开始前,检修单位应在检修区域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安全管理方案,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点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利用黑板报等载体宣传检修安全知识,鼓励班中采用喇叭广播安全注意事项等方式营造检修安全氛围。

② 大修(项修)开始前,检修单位对参与大修(项修)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检修过程中存在的所有不安全因素、大修(项修)的安全管理制度、各个检修项目的具体安全措施、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

5. 大修(项修)期间,检修单位每天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开班前会,交待检修项目的不安全因素、具体的安全措施、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下班前,检修单位组织开班后会,总结当日作业过程中与安全作业有关的事项,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出现安全隐患、是否遗留安全隐患等。

6. 检修单位每天下午在规定的收工时间后对检修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夜间无检修作业,并保证检修设备、电源、物品摆放等符合安全要求;必须夜间作业的,应经过检修单位的厂长批准,并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7. 大修(项修)完成,立即恢复、完善大修(项修)过程中移除或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股份公司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 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日常维修安全管理要求

1. 计划检修前1日,检修单位将检修项目清单的电子版报到生产部,检修项目清单,包括内部检修项目和外协施工项目,项目要齐全,无遗漏。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提前1天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

2. 临时检修、日常维修项目,由生产厂安排,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如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检修单位必须通知生产部。

3. 检修完成后,立即恢复、完善检修过程中移除或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检修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 需要外协单位施工的,外协施工单位须提前到生产部签订《外协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与检修单位签订安全告知书,否则不得施工。

第三条 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

(一) 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必须先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一个单位完成的检修作业,由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格式见附录1);两个及以上的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作业的,由检修主体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格式见附录2)。《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必须明确一下内容:时间、地点、检修负责人、检修监护人、参加检修人员、检修方案、危险性分析、安全措施等。其中

1. 危险性分析要根据检修项目分析作业环境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和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要全面、具体。

2. 根据检修项目危险性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严密,便于执行,并层层把关。

3. 危险性较大作业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时,由检修主体单位设置检修安全监护人。

(二) 危险性较小的检修作业必须先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一个单位完成的检修作业,由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格式见附录3);两个及以上的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作业,由检修主体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格式见附录4)。《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必须明确一下内容:时间、地点、检修负责人、检修监护人、参加检修人员、危险性分析、安全措施等。

(三) 检修开始前,检修主体单位对参与检修作业的所有人员和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具体的安全措施、突发异常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

(四) 检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

1. 查工器具,要求完好、无损,且安全性能符合相应要求。

2. 查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按工种配备齐全,且能正确使用。

3. 检修作业人员和检修作业地点的工段及相关岗位人员,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应做到设备完好、措施得当、环境状况清楚、信号联系清楚。

4. 确认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

(五) 检修单位每天要对检修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的精神状况、操作行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规程执行及安全监护等情况。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在生产厂进行检修作业,生产厂进行属地监督管理。

(六) 各生产厂制定相应的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管理。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在大修(项修)或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应对本单位参与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每天对本单位参与的检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七) 检修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并严格监护;中间若有其它原因必须离开的,必须告知其所属的工段长,工段长另外指派新的监护人并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八) 检修作业中存在禁火区动火作业的,必须先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严格执行;检修作业中存在爆破作业的,必须先办理《爆破作业票》并严格执行。

(九) 电气检修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十) 检修作业完成后,开车前必须联系到位,做到信号清楚、准确,杜绝误操作引起事故。

第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由生产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第9篇 某热电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2.由相关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

3.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1)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

(2)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3)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

4.对防护设施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5.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6.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7.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第10篇 公司矿井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是矿井生产工艺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运行状态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矿井的安全生产与高产高效。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性检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公司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1、机电副总经理是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检修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掌握总体进度和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分管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

3、分管副总经理是所辖范围内检修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

4、机电运输部负责编制矿井检修计划、停产检修总体措施,组织会审单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运输部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工程技术部对采掘工程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通防部对一通三防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

5、调度室是检修工作的指挥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调度、协调、指挥。

6、安监部负责监督各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大检修项目必须派人现场盯班。

7、承担检修项目的单位,区(队)长对本项目的检修质量和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措施落实和检修质量负责。项目安全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二、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检修管理规定

1、机电运输设备的检修按日检、月检、年检方式进行。

2、日检:全矿每日计划停产检修时间:(按每矿实际确定,如规定12:00-14:00)进行;检修范围包括主、副井提升系统,井上、下供电系统、煤流运输系统、采掘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的检修等等。上述检修时间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和检修后试运转所占用时间。

3、月检:全矿每月有计划停产检修一天,时间限制在22小时以内;延长检修时间或增加检修班次等特殊情况由机电运输部提出计划,报机电副总同意、经矿委会研究确定并上报鑫龙公司机电运输部审批。

4、年检:矿井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年度停产检修,检修天数不少于2天,检修日期定在春节期间。特殊情况提请矿委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研究确定。

5、矿井停产检修范围,包括:采、掘、机、运、通各主要系统受检修影响的区域以及压风、清水、通讯等辅助系统的停产检修。

三、计划检修项目的申报

1、日检项目由各单位根据设备检修需求自行确定实施,不再上报。

2、月份、年度计划检修项目必须申报,各单位申报的检修项目应突出重点,主要申报因日常检修时间短无法完成的检修项目或施工影响安全生产时间较长的项目。

3、能在日常检修时施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月份、年度停产检修计划。

4、检修申报的项目,按照下发的检修计划模板,将项目的名称、施工地点、检修项目的主要内容、计划时间、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施工的班组、人数等填写齐全,经主管队长签字后上报机电运输部。

6、各单位每月15日前上报检修计划。机电运输部于18日前组织有关部室对矿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审查内容包括各单位检修项目的时间安排,检修内容及人员组织是否妥当,并安排、落实各单位上报检修用的各种材料或备件计划。

7、各单位10月下旬上报年度检修计划的项目,机电运输部于11月上旬组织有关部室对年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中旬确定检修项目并报矿审批,11月下旬报鑫龙公司审核批准。

四、检修计划的审定:每月20日前, 机电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月份停产检修预备会。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参加,主持审定矿井计划停产检修项目并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五、停产检修计划的变更:凡列入计划的检修项目,必须按计划完成施工。因生产原因需要调整检修项目时,由变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填写项目变更原因,时间等相关内容,机电运输部根据变更项目内容,协调各有关单位,并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六、检修计划的报送:机电运输部在矿审定项目后,应立即编制正式计划,于当月22日前完成审批下发,同步上报鑫龙机电运输部。

七、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1、检修项目必须“一工一措施”,由承担检修任务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经会审、签批后贯彻执行。严禁多个项目一份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符合实际,用词规范、语句简练、表达准确,页面清晰整洁。

3、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施工时间安排;2).施工劳动组织,确定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参加施工人员;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项目应绘制施工网络图;4).施工工具及准备;5).工程设备、备件及材料;6).检修质量要求;7).施工安全措施;8).有关安全系数计算;9).有关施工图纸。

4、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还应包括: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备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凡项目施工影响供压风、供水、供电、排水及其它系统的,必须编制停风、水、电申请表,经各生产部室及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执行。

5、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报:措施最少一式四份(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检部、主管部室及区队自用),由机电运输部、生产部、通防部、调度室、安检部、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6日前会审结束。上报公司的措施还要经总经理审批。

6、安全技术措施的宣贯、落实: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组织学习、贯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措施传达,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备查;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施工的项目,相关单位也必须学习措施;未学习措施者不准参加施工。因此造成影响检修的,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八、检修项目的施工管理

1、日常检修项目,检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日常检修记录(或报表等),检修结束并进行试运转,无问题后由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签字验收认可,检修不合格的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不得签字验收。

2、较长时间的检修项目因故中断时,所有物件都必须恢复到稳定静止位置,电气设备停电闭锁,经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重新开工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开工。倒班作业的必须在静止状态下交接班,必须把现场的安全状况交接清楚。

3、重大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和安监部分别派人现场盯班监督实施。严禁两个互相影响的项目同时检修。

4、多个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任务时,由机电运输部统一指挥,或者由机电矿长指定现场负责人组织检修工作。

5、各级管理人员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质量都具有监督权,但严禁越级指挥。

6、本矿的检修项目由外单位承担时,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由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

7、检修结束后,所检修设备或系统按规定进行试运转,恢复生产必须明确责任人按措施进行,特别是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落实措施的安全规定。

九、检修项目的验收、总结

1、日检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验收报告存队备查。

2、月份、年度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施工单位一份,机电运输部一份。

3、对检修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施工的单位,机电运输部组织追查、分析原因,对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并给予经济处罚。

4、检修总结:各单位在月份检修结束三日内,写出项目检修总结,一式两份,机电运输部、施工单位各一份。总结要认真,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的名称、时间、地点,设备检修的主要部位;2)、设备检修的主要内容;3)、检修中发现、处理的问题;4)、检修质量及有关技术数据;5)、检修更换的各种配件。6)、本次检修获得的经验或需改进的不足之处。

5、矿井的检修总结由机电运输部在五日内完成,并存档备查。

6、检修涉及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的,设备的检修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要记录齐全,及时归档;并应及时更新设备档案中的设备履历薄及检修记录。

十、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11篇 物业公司泵房检修管理制度

一、泵房除维修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禁止入内。

二、泵房检修时,应保持场地整洁,检修人员的工作服,应清洁干净无油污,使用的工具应清洁干净。

三、水泵本体保持无油迹,设备正常运行时,无渗油、漏油现象,新装阀门内外保持干净整洁,管道内不得有任何杂物。

四、上水管道检修时,应保持场地清洁卫生,绝不允许任何杂物进入管道;上水管阀门井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存在。

五、新装设备必须进行检测验收。

六、积极配合供水单位及时对供水系统的检查维修保养和水质检测。

七、做好各项检测、验收、维修、保养记录,妥善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迅速处理。

八、供水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维修时,应提前1-3天通知住户和相关方做好蓄水准备。

第12篇 公司安全设施设备检修制度

公司安全设施、设备检修维修制度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2、维修保养对设备、设施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常规检查。

3、安全管理对于各种设施设备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鉴定报废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定期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并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对设备的报损、报失应报领导备案,并在有关帐目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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