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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公司项目钥匙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52

某物业公司项目钥匙管理制度

第1篇 某物业公司项目钥匙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项目钥匙管理制度

1.0客服部办公室统一保存到客户房间钥匙。

2.0领用钥匙人员应完整准确及时填定《钥匙领用登记表》由当班经理领班发放。

3.0每天工作时间,钥匙柜由客服部领班负责管理。

4.0发现钥匙有损坏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5.0如发现钥匙丢失,应立即报告领入(经理)及保安部,尽快更换门锁。决不许自行配制钥匙。

6.0客户需要使用公司的备用钥匙时,须及时通知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内部调动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内部调动制度(三)

一、目的:通过人事调整,协调组织人际关系,合理使用公司人力资源,达到工作与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以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满意度。

二、人员工作流动方向:

1、晋升:员工考核成绩优秀,工作任务完成出色,业务、专业知识提高迅速,部门经理、同事反映良好,多次被领导嘉奖,为公司经济和声誉做出较大贡献的,公司给予其晋升机会。

2、调岗:因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或工作业务需要,或为符合员工工作能力和发展意向,挖掘员工潜力,调动其积极性,公司可安排员工调岗,员工应服从调岗安排。

3、借调: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个别职位暂缺,公司可把员工借调到其他部门。

4、解聘:员工绩效表现及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需要,经过培训仍无法达到要求时,部门可向总办提出安排其解聘。

三、工作流动程序:

1、晋升

①绩效考核中成绩历次优秀,工作任务完成出色,为公司做出较大贡献者,可由其本人向总办提出晋升申请,填写资料备案,也可由部门经理或总办提出晋升要求;

②根据其长期的工作表现及公司组织现状,由总办和其部门经理讨论并上报总经理决定其为晋升发展的对象;

③公司由总办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制定重点培养计划,为其提供良好的教育培训学习机会,及各方面锻炼提高的实践平台;

④经过培训提高、锻炼发展的观察考核后,由总办下达其晋升的调整通知单。

2、调岗

①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②公司提出调岗的,由总办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按人员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

③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人事变动表”并报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写出评估意见,由总办参照员工聘用审批程序办理。

④总办向员工和有关部门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3、借调

①由公司或拟借调部门经理向总办提出借调申请,并经总办与有关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商而决定。

②用人部门或总办填制“人事变动表”,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③总办发出内部调整通知。

4、解职

①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工作需要,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达到要求时,部门主管可向总办提出对员工的解职申请。

②总办接到解职申请及时与部门主管交流沟通,然后对其进行观察考核。

③经观察考核后,确认其能力欠缺,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由总办对其调岗或进行专职培训,并跟踪培训学习效果。

④调岗或培训学习后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的,由总办向其本人和部门下发解职通知,并督促其办理解职相关手续。

5、人员内部调整的审批权限

①公司操作层员工(不含班长)的调整由部门提出意见,总办批准。

②公司管理层员工(含班长)的调整由品质部、总办提出意见,总经理批准。

③部门经理、服务中心经理的调整由总经理报知董事长。

④所有员工的调整,总办要有调整记录备案,并适时报知总经理。

第3篇 物业公司人事人员录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录用)

一、员工配置

员工配置要控制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配置工作程序如下:

1、管理层:各单位增加人员,须提前半个月填写《人力资源申请表》(见附表qr-001r),人力资源部(以相关部门确定的人员编制为依据)填写意见后交主管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2、作业层:对一次性需配置5人以上的,需填报《人力资源申请表》,对5人以下或急需人员,各单位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需增人数及工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对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工的,由各管理处(分公司)负责招聘,但须填报《招用临时劳务工审批表》(见附表qr-005r),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体检表格,经体检合格后录用。

3、对将入伙管理处,根据会审通过的'入伙方案'配置人员。

二、员工来源

1、借调:指原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主要是中建总公司系统各单位的职工),经与原单位协商进行借调。通过借调的方式录用的员工,合同期一般为两年。(从2000年起公司原则上不再接受借调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

2、聘用:指各类招聘员工(包括接纳公开招聘、有关人员推荐或定点机构选送等),经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合同期为一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接收学生:指计划内接收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2)、公开招聘及人才交流中心介绍:根据招聘条件在相应的报纸、

网络上刊登招聘广告,或通过政府认可、信誉良好的人才交流中心,经

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合同期一般为一年。

(3)、定点组织选送:指操作层员工。人力资源部负责选定劳务输送机构并同对方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4)、推荐:公司内任何员工均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人才,但不可干预录用或工作分配。推荐人在进行推荐时须将推荐对象的个人简历、学历及资历证明等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审阅。经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经考核合格后录用。

3、有关费用

(1)、借调费: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其次为6000元、4000元。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任职职务、职称、学历、工作经历等审定,总经理批准执行;工作须满一年后付借调费;于每年年初统一支付。

(2)、报到路费:凡招收的计划内本科毕业生和借调人员,按其家庭所在地或毕业院校至公司直达火车硬卧报销。其他人员见工费用均由个人负担。

共 7 页

三、员工性质

无论何种来源的人员,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取消原干部或工人身份,统称为公司员工。

四、聘用标准

1、管理人员标准:

(1)、年龄:男士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女士不超过四十周岁,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聘用离退休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肝炎、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且男士身高不宜低于1.65m,女士不低于1.55m。

(3)、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4)、工作能力:要求能够熟练处理本岗位的各项工作。

(5)、学历职称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须为本科以上学历。

2、维修工标准: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

(3)、专业水平:必须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4)、特种工(电工、电梯工)标准:须持深圳市劳动局签发或转审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维修工(水工、泥工、空调工等)必须通过公司的应知应会考核。

3、护卫员标准:

(1)、年龄:18-25 周岁之间。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5m 以上。

(3)、学历:具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分析和辨别能力,有责任心。

4、应聘人员的见工时间安排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0:00。

五、招聘程序

1、推荐:应聘人必须由本公司在职人员或相关人士所推荐,推荐人须先递交应聘人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本公司员工须转正后方可推荐)。

2、面试负责人在对应聘者的仪表、资历、表达能力、应聘动机及专业水平等进行测评后,填写《见工登记表》(见附表qr-002r),面试

负责人在面试评估栏填写测评结果。人力资源部安排考核合格者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情况决定是否进入录用程序。

3、录用: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被录用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和毕业证及职称证的复印件、证件验证书、体检表、一寸标准照一张,担保书(见附表qr-004r)。经人力资源部验证无误后开具任职通知单,被录用者凭人力资源部的《任职通知单》(见附表qr-008r)在指定日期到任职单位报到。

4、担保:任何被录用员工都须办理担保手续,且担保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或具有深圳户口、有稳定职业和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新员工须在报到时办妥担保手续。担保人须认真阅读《推荐人须知》(见附表qr-003r),亲笔签字后担保即时生效。

5、试用:新录用员工均实行三个月试用期。

(1)、新员工试用期薪金标准:月基薪均为80%;月奖金三个月内为50%、第3-6个月为奖金标准的80%(第一个月奖金标准:管理层为100元,作业层50元)。

(2)、新员工试用期满的前一星期,由单位填写《转正审批表》(见附表qr-009r)报人力资源部。管理层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考核,作业层员工由各单位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或辞退,并由其所在单位将人力资源部开具的《转正通知单》(见附表qr-010r)或《延期转正通知单》(见附表qr-011r)转交给员工本人。延长试用期间的基薪与奖金标准与试用期相同。延长试用期后经考核仍不合格者辞退。

6、续约:从签订用工合同之日始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人力资源部根据《续约考核审批表》(见附表qr-012r)对其工作能力、表现、业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续约或终止合同的决定,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本人。(《终止合同通知单》见附表qr-013r)。

7、解约:对违反公

司规章制度被辞退或转正、续约考核不合格等不再聘用的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办理离职结算手续的程序如下:

(1)、管理层员工解约:

a、辞退: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本人,在工作交接完毕并经主管、有关部门签字后,持《员工离职会签单》(见附表qr-014r)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员工离职结算单》见附表qr-015r)。

b、辞职:提前一个月向管理处或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持会签单结算。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作业层员工解约:

a、辞退:各管理处、子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其本人,并向人力资源部说明辞退原因,在收到人力资源部《终止合同通知单》后,交接工作完毕后持《员工离职会签单》办理离职结算手续。

b、辞职:须提前十五天向管理处或子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并将工作交接完毕持会签单方可结算,否则视旷工处理。

(3)、凡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解聘人员本公司不再录用。

六、人员调配

1、职务任免: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发文任免。

(2)、公司董事、助总、人事经理、财务经理由公司董事会提名,报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批准并发文任免。

(3)、部门正副经理、助理经理,管理处正副主任、助理主任及其它助理经理以上职务的员工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由公司发文任免,报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备案。

2、人员调动

(1)、公司范围内各单位的人员调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调动通知单》(见附表qr-o16r)办理交接手续。

(2)、公司各单位副经理及以上职务员工调动,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人力资源部发文执行。

(3)、接到《调动通知单》的管理处(分公司)和员工须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交接、履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抗命。

3、调换工种

第4篇 北京某某物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北京某物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收入款项在500元(含)以下的,由客服财务人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物业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满500元的经济事项,需填写《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入登记表》,并持本表到财务入账,交款完毕后将财务开具的盖有物业公司财务章的收据交由交款人,将有财务经手人签字的《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入登记表》报物业客服财务人员登记入账。

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入登记表

经济事项

交款人房号交款人姓名

物业经手人

公司财务经手人

客服财务签收

年 月日

二、现金借支的管理

1、现金借支主要用于特殊用途的临时性暂借款,包括差旅费借款、零星购物借款及其他临时性借款

2、借款程序

(1)差旅费借款: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差旅费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到客服财务人员处领款,客服财务人员以差旅费请款单作为借款依据;

(2)零星购物借款:由采购部门填写请购单,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到客服财务人员处领款,客服财务人员以请购单作为借款依据;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1000元;

(3)其他临时性借款: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用途;经各级主管签批。到客服财务人员处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3、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三、现金报销支出的管理

1、现金报销需填制支出凭单,物业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根据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粘贴、填制报销支出凭单,由部门经理、审核人员、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核报。

2、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营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票证管理办法,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入库单或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的收款证明。

4)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的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部门、日期、批准人及'原件存档'字样;如果批准文件涉及两项报账内容,可将原件附其中一份报账单据,另一份注明原件在'××报账中'字样。

3、原始凭证粘贴的具体规定:

1)在空白报销单上将原始报账凭证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从右至左呈阶梯状依次粘贴;若票据较少,可直接在正式报销单的反面粘贴(原始凭证的正面与报销单的正面同向);若票据较多,可在多张空白报销单上粘贴。

2)将已填写完毕的正式报销单粘贴在已贴好的原始报销凭证的空白报销单上(将左面对齐粘贴)。

四、费用报账的管理

1、费用开支后,应凭报销单办理报账手续;有借支的,必须先清理借支。

2、根据合同开支的各项费用,报账时,应详细注明合同号。

3、根据报告开支的各项费用,报账时,应附已批示的报告原件。

5、购置办公用品、低耗品、物料、水电卫生设施等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报账时附入库单或直接由领用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证明。

6、粘贴好的支出凭单应在每周二上午交由客服财务人员,由客服财务人员负责找领导签批。

第5篇 化龙物业公司通讯设备管理制度

雅园物业公司通讯设备管理制度

一、通讯设备指办公电话、手机、对讲机、传真机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通讯设备购买、使用、增加功能、转移,由部门申请,经理办公会批准,到行政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电话为办公设备,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四、办公电话应根据业务需要,由行政办公室定期核定每部电话费用标准,非正常大额或连续超支需由各部门书面说明,如非正常使用须追究责任人进行赔偿。

五、传真电话由专人管理,经使用部门主管批准后,到行政办公室登记使用。任何人未经允许严禁使用。

六、个人使用的通讯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七、由单位负责缴纳手机费的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对故意不开机或不接听电话的按违纪处理并停止为其缴纳手机费。

八、调离或调岗不须使用的一律交回行政办公室。

第6篇 医院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物业项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严肃物业公司劳动纪律,合理计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个小时,每周工作五天,公司严格控制值班,值班超过六小时,可安排倒休或给五十元计酬(值班不许抵病、事假)。

一、病假

1、职工休病假前,须报请领导批准(两天以内由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

2、职工请病假10天以内扣除日效益工资,超过10天扣当月全部效益工资。

二、事假

1、职工因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报部门领导批准,请假手续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遇有特别情况可先电话请假,事后向领导补办请假手续。

2、职工请事假五天(含)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10%,过五天扣除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并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当月日工资。

三、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晚育假不休者可多发半个月岗位工资,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2、女职工分娩前15天假期,产前检查假视为出勤。

3、女职工怀孕终止妊娠者,可给14天休养假,休假期工资照发。

四、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不包括节日、公休日)婚假7天,晚婚奖励7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探亲假

职工休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探亲报告应交公司、公司备案。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丧假

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逝,可请假5天,家在外地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效益工资参照事假处理。

七、旷工

职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和当月效益工资的5%,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岗位工资和全部效益工资。

八、迟到、早退

职工迟到一次,扣除效益工资的10%,每月累计3次以上按半天旷工计算。

职工早退一次视同旷工半天,两次视同旷工1.5天处罚。

第7篇 s物业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1、印鉴的登记

(1)印鉴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综合管理部建立印鉴台账,包括印鉴刻制、改制、废止时间、经办人、印鉴式样以及领用人,此账永久保存;

(2)印鉴在公司以外登记或申报时,应由管理者将印鉴名称、申报年月日以及申报者姓名汇总后报综合管理部。

2、印鉴的保管

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公司财务印鉴由财务部保管。

3、用印手续

(1)用印审批:申请人应持盖章文件及填写'用印申请单',报综合管理部审查,经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专用章由负责管理的人员及所属部门经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保管及使用(财务印鉴的使用审批程序,按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办理);

(2)公司印鉴的使用原则上由印鉴管理人或文件处理人掌握。印鉴管理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和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签名或签章。印鉴管理人对未经签发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

(3)代理实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或用印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用印申请单上应有代理人的签名;

(4)公司印鉴严禁带出公司。如特殊原因要带出公司时,需报批准。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与员工合法利益,根据《劳动法》及《公司人事管理总则》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签订、变更和解除、终止和续订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则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的追究与承担。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员工之间建立具体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签订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公司实行合同化管理,公司与员工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附件1)。劳动合同按合同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

第七条首次签订劳动合同,需在劳动合同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一般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条对于经营管理者(董事会聘任人员),依据《公司法》规定,其劳动合同应与董事会签订,但公司对外委派的经营管理者,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保密协议(附件2)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包括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期限、范围等有关事项),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员工一定经济补偿或者在平时收入发放时,直接以保密费形式予以体现)。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一定期限内(最多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要求员工履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义务的,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就员工要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公司可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涉密岗位包括公司负责人、部门经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业务人员、文秘档案人员以及其他可掌握、接触公司商业秘密岗位的人员等。

第十条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员工本人和公司代表经协商一致后,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在新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原劳动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岗位发生明显调整(岗位性质发生变化)或职务出现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应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制度第六条重新约定。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在万向内部调动,须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制度第六条重新约定。

第十四条其他特殊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此处所指特殊事项是指特殊事件发生并对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或潜在的重大影响。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致伤(残),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3、员工不胜任现岗位或连续三个月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录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遇不可抗力或者公司跨地区迁移、兼并、分立、合资、转制、转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者。

5、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6、员工的错误行为已严重地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或声誉的。

7、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9、故意违抗或消极对抗公司的工作安排的。

10、全年累计事假超过90天的。

11、屡次违反公司规定,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

其中2-4条,公司在解除合同前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或为员工提供必要劳动条件的。

4、公司未按劳动合同规定条款执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除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有特殊约定的从特殊约定。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属本制度第十六条第1项、第5-11项规定情况的,不受本条限制:

1、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经批准的医疗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

3、员工达到法定离职年龄;

4、员工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5、出现其他法定的终止条件。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在其户口所在地应征入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员工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

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下列情形终结时为止:

1、员工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任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或歇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由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综合服务部应至少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向员工所在部门发合同期满续订通知(附件3)。

其中,对骨干人员合同到期通知时间需提前3个月,对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人员等的合同到期通知时间需提前6个月。

在提前通知期内,双方均有续订合同意向,则双方即可续签劳动合同,无需至原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方续签。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公司和员工就应严格遵守,否则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的,公司应当按照员工在万向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员工提出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终止合同(或视同合同到期)及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而被辞退、除名或开除的,公司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不发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第2、4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员工在万向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第2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发给员工不低于6个月基本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承担违约金:

1、未满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而提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员工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劳动合同终止前上一年度员工折月平均收入*(劳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

对签订短期用工合同、聘用协议(不超过一年)的,其违约金为其一个月的工资。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额定。

第三十条员工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对经营、管理、企业形象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未履行的劳动合同年限,按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员工对公司认定的商业秘密均不得泄露。

在职员工泄密的,公司除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外,还要向该员工索取违约金。

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后,在保密期限内(不超过3年内)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和从事公司相同的产品生产,否则公司按其本人劳动合同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总收入收取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索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价,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劳动法》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依法制订的相关制度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9篇 物业公司资产物资报废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关于资产(物资)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资产和各类物资的管理,特制定报废管理制度。

1、对于已达到使用寿命的资产和物资,如已失去原设计使用价值,但可转化为它用,要充分利用它的剩余价值;

2、对于已无剩余使用价值的,如再使用将要影响到安全或浪费能源、影响形象等,即可办理报废;

3、对于设备设施的报废须由维保部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4、对于各类工具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5、对于劳保物品的报废,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核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6、对于其他各类库存物资的报废,由保管员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7、经总经理批准后的报废资产和物资,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做销毁处理;

8、作为废品被收购的,其收入款项要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

9、对于已按程序报废的资产和物资等,保管员要及时做账务抵消处理。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一)目的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使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1、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2、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

(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

(2)公司顾问服务的内容与方法。

(3)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

(4)公司客户名册;

(5)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

(6)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

(7)客户资料;

(8)上述列举以外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符合本条第一款所述之定义的,认定为公司商业秘密。

3、公司商业秘密的来源:

(1)公司自行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2)公司以外第三方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3)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4、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

(1)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

(2)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四)保护原则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五)责任部门与人员1由行政管理部与法律顾问协同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监督、管理事宜。

2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六)保护措施1.在《公司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2. 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3. 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码,由专人控管;

同时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4. 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管理,由专人使用,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流程。

5.行政部建立严格的管理流程对公司发文进行管理。

6. 行政部负责根据《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对各类载体设置警示标识的工作。

警示标识包括:密级标识、字样及'不得复印'、'不得携出'等特定字样。

(七)泄密应急1.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有可能泄露时,均有义务报告主管部门立即采取防范措施;2.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发现人与当事人均有义务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即采取补救措施;

(八)泄密责任追究1.当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根据情况,公司同时可追究主管部门和人员的连带责任。

(九)培训行政管理部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第11篇 s物业公司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饭菜必须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3.食堂饭菜内不得有绳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4.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必须及时关闭总阀;

6.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液化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7.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第12篇 物业公司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疯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3.高空作业的有小型机具(如葫芦、千顶等)应找好适当位置并用绳、铅丝捆绑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能超过2人;

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架或其他隔高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某物业公司项目钥匙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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