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供水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稽查部门的管理机制,确保安全供用水,加强对收费服务过程中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减少违章、违规、违法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稽查工作内容的管理及要求
1、向公司内部及广大市民宣传贯彻执行供水行业有关法规和制度。
2、对公司营销等部门内外勤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3、对公司的内部职工采取不正当手段同用户联手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等贪污现象进行稽查处理。
4、会同各收费部门对各类违章用水进行查办、追缴、处罚,包括对公司内部违章用水的查处。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私自进行水表装、改、换、移、落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外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外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必须持有执法证件进行监督、检查。
2、稽查人员对违章用水点要控制好现场,摄影取证,证实违章用水事实,同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下发违章用水通知。
3、对不履行处罚义务的用水户,稽查人员要请示稽查保卫处长,采取停水措施。处罚金额以《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为准,并开据税务局下发统一发票。
4、违章用户对处罚提出异议者,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对内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内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严格检查各收费部门的收费质量及服务质量,内查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2、对所查出问题稽查保卫处统一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向被稽查部门领导反馈,如有不同意可要求复核、进一步稽核,对已确认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2篇 供水安装公司管理制度
市供水安装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供水管道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安装公司的绩效管理机制,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尽心尽力干好本职工作,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对工程投标的管理与考核
1、技术部负责供水管道工程投标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掌握招标的理论知识,坚持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遵章守法不以权谋私,行贿受贿。
2、技术部负责编制供水管道工程投标书,投标书包括的文件:投标书及其附录;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辅助资料表;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资料。
3、投标书批准、发出前,技术部负责组织技术、质检、材料、预算等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填写“产品要求评审报告”,总经理批准。
二、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与考核
1、技术部负责中标后的工程合同签定,安装公司按合同条款实施。
2、工程合同要具有合法性、规范性、实用性、系统性、科学性。
3、工程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名称、地点、工程范围、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开、竣工期限及有关事项和责任。
4、合同签定前,由技术部组织技术、质检、材料、预算等有关人员进行合同的评审,填写“产品要求评审报告”,总经理批准后,签订正式工程合同。
三、对工程开工的管理与考核
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由安装公司填写开工报告,开工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
2 、开工报告由技术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批准后通知安装公司开工。
3、工程开工前,由技术部到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委托监督手续。
四、对图纸会审的管理与考核
1、图纸会审必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主持,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技术部组织技术、质检、安装公司有关人员参加,三方共同会审图纸。
2、设计交底的内容、图纸会审提出的问题及会审结论均应做好记录,填入图纸会审记录中。
五、对施工准备的管理与考核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由安装公司全面负责。
2、技术部负责检查安装公司施工前施工现场、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成安装公司立即进行整改,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开工。
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与考核
1、安装公司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技术部负责审核,审核其内容的适宜性,报总经理批准。
2、给水管道管径大于dn600mm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足)小于dn600mm的编制施工方案。
3、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a)工程概况;
b)施工准备实施计划;
c)总进度计划与进度统筹图;
d)主要工程量表;
e)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技术措施;
f)质量安全目标规划与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
g)主要材料、设备、机具需用计划;
h)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4、技术措施的内容
a)根据季节施工特点,编制冬期、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b)技术措施应包括施工方法、操作工艺;质量标准、保证质量措施;对原材料、半成品的要求及使用的机具要求;安全措施、防护设施的要求。
七、对技术交底的管理与考核
1、施工前,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编制技术交底卡,按分项工程、分工种向工人队组进行技术交底,接受交底卡人完全理解内容后由交底人和受理人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2、技术交底的内容
a)计划交底:交劳动力安排,施工组织、进度要求;
b)质量交底:交质量标准、保证质量措施、质量评定内容;
c)技术交底:交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方法、特殊过程控制要求;
d)安全交底:交安全措施、安全规程 、防护设施要求。
3、生产技术部按工程进度检查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的内容,记录的内容,记录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发现问题责成安装公司进行完善。
八、对施工日志的管理与考核
a)施工日志由安装公司技术人员每天填写。
b)施工日志的容包括:施工内容、施工方法、施工条件、人员调动、供应情况、质量情况、安全情况、有关指示、有关检查、气候情况等。
c)技术部对安装公司施工日志的填写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施工日志内容的完整性,发现问题责成安装公司进行完善。
九、对施工质量的管理与考核
a)安装公司质检员按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分项工程进行分段检查,填写“工序质量检验评定表”,“水压试验记录”,作为工序评定的依据。
b)由技术部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召开质量分析会,将检查的内容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责成安装公司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要求。
十、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考核
1、施工进度的控制
安装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统筹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并按计划施工,技术部每旬抽查一次,督促按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工程交付期限。
2、施工设备的控制
给水管道施工中使用的设备机具,必须履行设备进场验收手续,运转正常、验收合格。
3、施工材料的控制
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和成品必须有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同时必须具有材料的试化验单并有技术负责人签署的意见,方可进入现场使用。
4、施工人员的控制
a) 安装公司的项目经理、工长、质检员需经过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单独承担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b)电焊工、气焊工、钳工需经培训并取得规定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进行与资质相符的焊接操作。
c)管工、铆工、钳工需经培训并取得规定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操作。
5、安装公司必须按工程图纸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接受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6、施工过程要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修改时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7、施工过程中应按规定要求填写各标段沟槽开挖、安管、检查井、回填
等分项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各项内业资料,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各级部门和人员签章手续完整。
8、技术部每月对各单位工程施工过程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成安装公司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十一、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与考核
1、工程竣工后,由安装公司向质量监督站提交竣工报告和工程技术资料,申请工程质量核验、评定质量等级。
2、由技术部组织安装公司、维修公司、水表检定中心、、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签署竣工验收单。
3、验收内容:主要工程数量、造价、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质量等级、遗留问题,有关各方同意验收的签证等。
十二、对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与考核
1、技术档案由安装公司整套汇集编目立卷,上交技术部审核,统一由档案室保存。
2、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a)开、竣、停、复工报告;
b)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c)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
d)技术措施,季节施工技术措施;
e)施工日志,质量回访,保修单;
f)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试化验报告,半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
g)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定位测量记录;
h)工序、部位、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管道试验、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i)工程竣工核验证书,竣工图。
十三、对工程预、结算的管理与考核
1、工程预、结算的编制人员一般应具有黑龙江省建设厅须发的资质证书;
2、工程预、结算资金不得突破设计概算资金。
3、编制工程预、结算的工程项目必须具有符合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
4、预、决算的内容应完整、准确,符合有关计算标准和工程实际情况。
第3篇 供水公司服务承诺制度
供水公司的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1.业务接待;2.供水水质;3.供水压力;4.管道维修;5.抄表收费;6.工程施工;7.水表检定与维修。
二、服务标准、程序和时限
1.业务接待
(1)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态度热情、主动负责;用户来电铃响三声有应答;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人员服务尽量简化手续,方便用户,对用户来电来访提出的问题立即答复,当时解决不了的24小时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处理完毕,收费服务办结迅速;用户来信,一周内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受理用户用水申请,接待人员要文明礼貌,公开接水程序,并张挂上墙。符合给水规定、且各项手续齐全应立即登记。7日内安排勘察、设计,一般情况下,设计15日内完成,并保证设计质量。设计完成后,7日内审批完毕。用户交齐有关费用、完善有关手续后,1日内将用户资料交施工部门。
2.供水水质
(1)化验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按国家规定定期采样化验分析,发现水质问题,5日内给用户做出明确答复。
(2)按国家规范,做好水净化处理工艺与检测,加强水质管理。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8%。
3.供水压力
⑴市中心区服务压力满足规范要求,压力合格率不低于97%;
⑵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通过电视台、电话、网站平台等形式通知用户;突发性停水,在停水的同时尽快发出通知;
⑶用户反映供水压力突然降低、不明原因停水等事项咨询,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或给予答复。
4.管道维修
(1)管道维修维护人员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和管理供水管线及附属设施。发现井盖缺损,维修或更换不超过24小时,确保安全供水,管网修漏及时率达到98%以上。
(2)发现或接到报漏、爆管等跑水的,停水人员市区不超过30分钟、郊区不超过40分钟赶到现场实施停水措施,dn100以上管道突发性损坏,市区1小时、郊区2小时抢修人员必须赶到现场,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修不超过36小时,并在维修期间设置安全施工标志,特殊情况除外。
5.抄表收费
(1)抄表收费人员对用户要做到文明礼貌。
(2)抄表员要做到准确、盖好两盖(表盖和井盖)。如遇到物压、表坏、积水等原因确实不能抄表时,抄表员要及时下达限期整修通知或按有关规定执行,抄表准确率不低于99.5%,并按规定标准收取水费。
(3)用户对用水量、收费、故障表等业务提出查询,2日内给予答复。
6.工程施工
(1)接到用户的审批批准单和有关资料,通知用户缴齐工程预交款,具备施工条件,一般情况下,7日内安排施工。施工人员上岗时要文明礼貌。
(2)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施工有关规范,按期完工,做好施工记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程施工期间要设立施工警示标志,保证安全。
7.水表检定和维修
(1)对外服务人员上岗要文明礼貌,依法完成水表周检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检定规程和收费标准。
(2)接到用户对水表计量提出异议或水表需要维修反映,7日内完成检定或维修,拆装表在一般情况下,每次停水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工作完毕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
三、供水公司对外业务及服务电话
客户服务部:z
服务投诉电话:6z
供水热线:z
供水调度及抢修:z
便民服务队:z
工程服务大厅:z
第4篇 供水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供水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达到安全行车、节能降耗,并确定工作生产用车之目的,制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 车辆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所指车辆系公司所有车辆,由部、室根据工作需要调度。
(二)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严禁公车私用。
(三)车辆出市区,需报部、室分管经理批准;对外借车和驾车出差,一律报请总经理批准。
(四)所有车辆年审费、保险费、购置费等一律由行政部统一负责办理。行政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确保车证合一,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五)各种车辆如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等,除向所在交警部门报案外,应立即报行政部处理,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六)节假日及正常工作日下班后,车辆一律要停放在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确需使用的,必须由分管经理审批。车辆所属部、室的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行政部。
(七)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报告部、室负责人,说明原因。部、室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行政部。
(八)行政部每月将考核结果及车辆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车辆。
(二)各驾驶员考勤由各部、室统一考记。
(三)严禁酒后驾车。
(四)驾驶员对单位的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五)驾驶员应及时主动地保养、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干净卫生,车内无垃圾杂物。
三、车辆维修和加油规定
(一)公司所有车辆维修和加油统一由行政部负责。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需维修的,由相关部、室负责人签字申请,报行政部审核,经行政部分管领导审批和总经理批准后,到公司指定维修厂修理。维修期间,行政部要严格要求和监督维修厂按已审定的拟维修配部件进行维修,如新增加必要的维修事项,必须向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再申请、再审批。车辆修好接车时,必须严格检查、核对维修单项目及价格后,由专任驾驶员签字接车。维修费由行政部统一负责办理。
(三)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必须到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
1. 每周二、周五上午为统一加油时间,特殊情况需外出加油的,由车辆所属部、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事后及时向总经理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
2. 实行油卡加油制度,由油料管理员统一保管。油料管理员在现场核实后开具实量小票,并由驾驶员签字认可;
3. 行政部建立车辆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各车辆用油情况,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进行统计,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四、奖罚细则
(一)违规与事故处理,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 无照驾驶;
2. 酒后驾驶;
3. 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4. 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5.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二)工作需要用车,但驾驶员无故不出车者,每次处罚100元。
(三)严禁公车私用,违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并处罚部、室200元,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四)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认定责任经济损失数额,扣减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的剩余部分,驾驶员按责任大小进行承担经济损失,负全责的赔偿2000元,并取消驾驶资格,主责赔偿1000元,次责按500元以下赔偿。
(五)隐瞒交通事故者处罚200元,并取消驾驶资格,同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对车辆维修中发生的虚假行为,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追缴公司经济损失并处罚责任人1000元,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资格,由司法部门处理。
(七)任何人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送给他人,如有发现,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追缴公司经济损失并处罚责任人1000元,情节严重者,由司法部门处理。
(八)严禁公车驶入风景区、水源保护区及其它禁停区域等,如发现,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并处罚责任人1000元。
(九)未经批准,公司车辆在工作日八小时以外、节假日外出的,对部、室处以200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车辆外出产生的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并处罚责任人1000元。
(十)行政部应每月不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脏乱的,每次处罚驾驶员20元。
(十一)一年之内未有任何交通违章记录和全年安全无事故者,根据车辆保费返还金额奖励驾驶员300元。
第5篇 供水公司职工年休假制度规定
供水公司关于职工年休假制度的补充规定
公司各部、室:
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司作为公用服务性行业,生产责任重大、经营任务繁重,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岗位人员逐年缺失严重的现状,现就公司管理制度中年休假制度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各部、室享受年休假的职工当月工资只发放工资构成中的前四项,即: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生活补助。
二、各部、室享受年休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公司年底“双薪”。
三、职工遇重大不可预见事件(天灾人祸、本人及直系亲属重大疾病住院、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需请事假时,经班长、副部长(副主任)、部长(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可在其年休假的假期内冲抵年休假,不扣发工资和年底“双薪”。
公司管理制度中原年休假制度与此补充规定相悖的,以本次补充规定为准。
本规定从2023年1月3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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