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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05 热度:95

投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1篇 投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投资开发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保管

1.公司财务银行预留印鉴章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公司公章和其余印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和使用。

2.指定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

3.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印章管理员做特别登记。

4.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印章外带审批单,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带期间,携带人员必须在两名以上,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二)印章使用程序

1.各类材料需盖印章的,须凭盖章审批单,由部门填写,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管理员要亲自盖章,不可交他人代用。如事情紧急,未得到总经理签字急需盖章的,可先与总经理电话确认或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先予以盖章,并在3日内完成补签手续。

2.按公司规定,各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能擅自对外签订合同,违反上述约定,印章管理员不得盖章。

3.凡涉及工程资料盖章,需一事一签,不可在同张盖章审批单上写多件盖章事由。如有多份资料,需注明盖章份数和每份资料的盖章个数。事后一律不得加盖印章,如要补盖,需重新走盖章审批流程。

4.外来单位要以公司名义盖章的,需凭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字或公司总经理签字的盖章审批单盖章。

5.法人章用印时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

6.印章管理员离职或调离时,应履行印章交接手续。

7.所有公司印章的刻制、领发和应用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统一刻制。

第2篇 投资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管理制度

投资开发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维护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的管理。

三、相关职责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收发和轮阅文件。

2.综合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和轮阅管理制度的管理。

四、文件收发程序

1.凡上级和有关部门发、送本公司的文件,均应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开拆、登记。

2.收到文件要及时拆封,及时分送。综合办公室文件收发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需送阅的文件应登记后及时送阅。时效性较强的会议通知和文件等,应立即交总经理阅签。

3.各类文件送阅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拟办,并提出拟办意见。

4.经总经理批办的文件,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如需复印、打印的文件,则由承办部门按规定办理。

5.各职能部门需要发文件,先由各职能部门自行拟稿,经部门负责人审稿,交办公室负责人核稿,再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最后由总经理签发。

6.收到已签发的文件后,办公室专门人员应及时编好文号,确定印制份数,并逐项将文件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印编份数等记入发文登记簿。同时,留二份与底稿一并归档。

7.文件材料一般由各职能部门装订封发,送综合办公室邮寄。机密和挂号文件在封发时需注明,由综合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文件轮阅程序

1.文件轮阅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各部门轮阅文件一般不超过两天。因故不能及时轮阅的,应将文件送回,待后补阅。

2.轮阅时不得擅自将有关轮阅文件取走。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应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天,复印件应妥善保管。

3.文件轮阅完毕,办公室专门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存查,并按规定立卷归档。

六、其他

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第3篇 投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投资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集团根据本企业长期发展要求,规范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参考本地有关企业各种假期工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统一员工请假标准,规范请假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内蒙古鼎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有独立考勤制度的各子公司可以执行子公司的考勤制度管理。

第二条细则

2.1、集团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2.2、职工请假应事先安排好职务代理人,填写《内蒙古鼎晨投资集团请假申请单》,一天以内须经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经理签字同意,两至三天(含)之内须集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四天(含)以上须集团总裁签字同意,附带请假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2.3、集团中层副职(含)以上请假三天(含)以内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请假四天(含)以上须经集团总裁批准,并安排好职务代理人,填写《内蒙古鼎晨投资集团请假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2.4、工作时间: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周日休息,上班时间为: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5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综合管理部审批并备案。

2.5、考勤

2.5.1、各部门人员考勤统计与核查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各子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暂在集团本部工作的,并执行综合管理部的签字或指纹签到等形式的出勤统计。

2.5.2、工作地点不在集团本部考勤的由各子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将上月份考勤表报集团政工部。

2.5.3、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办事不到办公室的,一天以内须提前告知综合管理部;两天(含)以上的,填写《员工公出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和集团分管领导签字后上交综管部,未及时填写《员工公出审批单》的,应在公出回来后补填,否则视为缺勤。

2.5.4、工作期间严禁串岗聊天、玩游戏、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再犯加倍考核,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5.5、迟到或早退5分钟给予口头警告;超过5分钟视为迟到,月迟到早退3次(含)以上的按照3次/1天事假进行考核,月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按照3次/1天旷工进行考核;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照半天事假进行考核;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照1天事假进行考核;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按照旷工进行考核。

2.5.6、因节假日未休假需要调休的,由各部门领导人自己掌握,并提前将未调休人员名单报综管部。

2.6、旷工:下列情况被视为旷工

2.6.1、无故不来上班的或短信请假的、在请假前后未写请假条的、假条未经负责人签批同意的、未按规定时间上交综合管理部的。

2.6.2、事先未办理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

2.6.3、请假期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批而逾期未归者。

2.6.4、因个人违法乱纪或不当行为造成缺勤者。

2.6.5、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月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次数的。

2.6.6、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包括回宿舍)或不服从分配者。

2.6.7、不执行综合管理部考勤管理制度的。

2.6.8、旷工一天按照3天事假进行考核,年累计3天旷工予以开除。

2.7、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2.8、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第三条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3.1、事假

3.1.1、员工因私人原因向公司申请暂离工作岗位并获签准的假期。员工请事假期间无薪。

3.1.2、一年事假超过20天者,视为不具备工作条件,予以辞退,集团总裁特批者除外。

3.2、病假

3.2.1、因个人自身健康状况,员工可申请暂离工作岗位进行医治并获签准的假期。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资料和诊断书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作为按病假处理。

3.2.2、3天以内病假不扣工资,3天以上1个月以内的扣发当日工资标准的50%,超过1个月以上的扣发全额工资。

3.2.3、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30天者,视为不具备工作条件,予以劝退,突发事故或总裁批准等特殊情况除外。

3.3、婚假

3.3.1、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并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5天婚假。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可增加2天婚假。请婚假的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婚姻证明,婚假只可在领取结婚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婚假期薪资按100%发放。婚假需连续享受,不可分开使用。

3.3.2、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婚假。

3.4、产假

3.4.1、是指女员工在符合有关婚姻等法律的范围内分娩或流产期间,所享有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带薪假期。

3.4.2、女员工请产假需在预产期八个月前提出申请,并在产假申请时提供本人“结婚证”、“准生证”,同时提供医院证明。

3.4.3、女员工产假正常生育者为90天(日历),医院证明属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4.4、哺乳假、在哺乳期间执行新劳动法规定的80%工资标准。

3.4.5、非计划生育的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处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有权责成其承担。

3.4.6、女员工在婴儿周岁前可享有每天1小时的有薪哺乳假。

3.5、丧假

3.5.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假期6天;非直系亲属(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假期3天。

3.5.2、假期薪资工资按100%发放。

3.6、工伤假

3.6.1、因工作所引起的病假(工伤假),员工可享受一定的医疗假期,以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为准。

3.6.2、医疗期以医疗终结为期限,最长为12个月。

医疗期结束,按普通病假处理。

3.7、年假、探亲假

3.7.1、本公司工龄二年以上的职工原则上拥有探亲假的权利,但必须有副总裁以上领导根据工作情况批准后方可享受。

3.7.2、本公司工龄三年以上职工原则上拥有年假的权利,但必须有副总裁以上领导根据工作情况批准后方可享受。

3.7.3、员工探亲假、年假期间薪资100%发放,其余如交通餐饮住宿等离开单位后所有的费用由本人自身承担。

第四条法定假加班工资标准

4.1、各种法定假各分子公司根据生产单位的具体情况安排人员休息,如工作需要不能离开岗位的生产人员,可享受本人日工资标准200%的加班工资。

4.2、在集团总部上班的职工及中层以上领导不享受法定假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可根据本人工作时间经集团领导及本部门领导同意调整休息日。

第4篇 投资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投资开发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文书档案管理,维护档案材料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准确性,更好地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归档的文书档案应字迹清晰、完整有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 文书档案管理职责

第四条 综合办公室是文书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对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文书档案管理岗位职责:负责对文书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分类、装盒、归档和保管。

第三章 文书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第六条文书档案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1.会议类

1.1公司召开的职工大会、年度工作会议材料;

1.2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

1.3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纪要;

1.4党支部会议记录、纪要;

1.5各类项目方面的评审会、专家论证会、协调会、座谈会及听证会等会议纪要、会议照片、录音等;

1.6参加上级及其他单位召开的会议带回的会议材料。

2.上级单位颁发的需公司执行的文件。

3.上级单位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指示、讲话、题词、照片等材料。

4.上级单位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5.公司的请示与上级单位的批复文件。

6.公司印发的各类文件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7.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8.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财务年报、统计报表及简报。

9.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10.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11.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12.公司成立、合并、变更、启用印章等文件材料。

13.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14.公司制定的章程、规章制度、业务管理规程等文件材料。

第四章 文书档案归档整理

第七条 归档文件是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第八条 归档文件整理是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第九条 归档文件整理的要求

1.归档文件要齐全完整,按年度―组织机构进行分类。

2.对跨年度文件的处理:年度计划、规划、总结、预决算、统计报表等放在针对年度;跨年度或多年度的的计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整理;跨年度或多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也可放在会议执行年。

3.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由形成归档文件的业务部门负责。

3.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归入公司机构类。由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工作;

3.2以业务部门名义发出的文件材料,归入业务部门机构类,由各部门专门人员负责整理工作。

4.归档文件整理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5.归档文件整理应按照文件形成的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并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会议文件、统计报表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6.归档文件应严格按照件号的先后顺序装入档案盒,与归档文件目录中相应条目顺序相一致,保证检索到文件条目后能对应地找到文件实体。

7.不同年度形成的归档文件不应放入同一档案盒。

8.应使用规范的归档文件目录、备考表、档案盒。

第十条 归档文件整理程序

1.将归档文件以件为整理单位,进行文件级管理。

1.1每份文件为一件;

1.2文件正文、发文稿纸与底稿为一件,重要文件须保留历次修改稿的,其正文与历次底稿(包括定稿)各为一件;排列顺序为:正文、发文稿纸、底稿;

1.3正文与附件为一件,附件数量较多或者太厚不易装订时,也可各为一件;排列顺序为:正文、附件、发文稿纸、底稿;

1.4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排列顺序为:原件、复制件;

1.5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排列顺序为:转发文、被转发文、发文稿纸、底稿;

1.6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

1.7来文与复文为一件;排列顺序为:复文、发文稿纸、来文。

2.按归档文件质量要求对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2.1归档文件材料由于使用不当,产生文件材料破损、局部残缺等现象,应在装订前进行修裱(修补或托裱);

2.2对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采用复印的方式进行复制,如:传真件字迹耐久性差,须复制后才能归档;

2.3纸张幅面大于a4纸时需要对超大纸张加以折叠,如:报表、图样等。

3.去除易锈蚀的装订用品(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以避免对档案潜在的危害。

4.将归档文件按件装订,装订方式采用左上角装订,应将左、上侧对齐;便于翻阅利用。

5.在每件首页上端中间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按分类、排列次序逐件编号,并填写相关内容。

6.按分类方案和件号顺序填写归档文件目录。归档文件目录设置: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备注等项目。

7.填写备考表,备考表放在盒内所有归档文件之后,用以对盒内归档文件进行必要的注释说明。

8.按件号顺序装入统一规定的档案盒。

9.填写档案盒盒脊的项目,包括年度、机构、起止件号和盒号。

第十一条 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应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五章 文书档案保管

第十二条 档案要分类,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负责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第十四条 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档

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第十六条 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章 档案借阅制度

第十七条 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第十八条 借阅档案,必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借阅时间一律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但重要文件必须当天归还。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 严格遵守保密工作条例,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人员均不得泄密,对密级高的档案,要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二十条 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 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某某城建投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某城建投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车辆,最大限度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的使用管理

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使用及派遣,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使用。

2.因公务用车须提前填写《车辆派遣表》,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并由申请人签字认可,必须由行政部经理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外出。

3、驾驶员须接到《车辆派遣表》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出车。

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二、驾驶员职责

1.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2.驾驶员定期检查车辆状况,作好出车、收车检查。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

3.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员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4、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5、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行政部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三、油卡管理

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加油卡监督、控制管理。

2.公司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3、公司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加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须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四、车辆维修、保养

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要有行政部和部门经理进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

2.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批;凭审批通过后的《维修申请单》到财务借款,车辆维修好后凭维修发票及维修清单到会计处审核冲销借款。

3、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由部门经理安排保养时间。

4、驾驶员必须办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维修或保养,不允许先斩后奏。

第6篇 投资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投资开发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员工素质,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职员工培训的管理。

三、职责、义务

1.公司有责任为每位员工提供不同的培训机会;同时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完成各培训课程的具体要求,并通过测试。

2.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组织者,主要职责包括:

2.1确定培训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预算;

2.2落实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场地,确认教学方法,协调组织培训课程的开展;

2.3对员工培训结果进行考评,不断完善公司的培训制度。

3.公司各个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分析,提出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问题和培训需求,积极配合培训工作的开展和培训效果的评价。

四、培训类型与内容

1.结合公司培训开展情况及培训需求情况,公司主要开展的培训有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1.1岗前培训:被公司录取试用的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各项规章制度。

1.2在岗培训: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在职员工组织不定期的不脱产培训。在岗培训包括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养、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等。

1.3继续教育培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公司鼓励员工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专业技术功底和自身素质。继续教育培训包括学历学位教育、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

2.公司提倡员工能够利用业余时间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才能和综合素质,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培育学习型组织氛围。

五、组织与实施

1.综合办公室在每年十一月份开始,开展下年度培训需求的调查工作,以确定公司中哪些部门需要开展培训以及能够实施培训。

2.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目标,重点及人员配置、人员素质现状,对部门人员进行分析,提出下年度部门重点的培训要求,于每年十一月末报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

3.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应在每年的十二月下旬由综合办公室制订完成,并报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

4.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应根据新进人员的具体时间,综合办公室负责课程安排,相关各职能部门协助实施。

5.公司组织内部培训及邀请外部培训机构来公司进行的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时间、场地、费用支付等相关事务的办理。

6.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综合办公室进行通知,各职能部门应安排好外出人员的工作衔接。需出差的,应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培训完成后,需将有关的培训资料、教材及相关的证明、证书等交综合办公室保管。

六、评估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评估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收集汇总培训的有关信息,包括从学员的应用知识、技能方面评定培训成效,对培训对象的工作行为表现进行追踪和业绩考核、调查被培训者对培训的看法,对培训的成本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并提出明确的结论,以便重新评估培训的需要,为下一次培训提供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各职能部门。

七、其他

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第7篇 公司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管理制度

某公司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构成。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在委员中任命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职期间,如果委员丧失董事资格,则该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应根据本制度第三至四条的规定补充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可以在举行会议前,邀请有关行业专家和专业顾问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规划,提供公司规划发展决策项目。

第九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应会同或责成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意向,编制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签发立项意见书等书面意见,以供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十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分为常规会议和特别会议,常规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特别会议可根据需要由委员提议随时召开。

第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在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招集,委员会主任无法招集,可以委托其他委员负责招集;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董事会秘书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会成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应以书面提案的形式上报董事会供董事会审议。

第十六条 董事会根据战略委员会提案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同时反馈给战略委员会。

第十七条 出席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的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8篇 石油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投资项目管理

第一条 管理原则

产品经销公司对全资公司的投资采取集中决策审批、统一管理、分级监督、分级实施的原则;对控股公司的投资采取分级授权、分级监督、分级实施的原则;对参股公司采取备案登记、抽查监督、各自实施的原则。

第二条 投资项目管理的组织体系

公司党政联席会是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管理的专业议事机构,对公司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负责审议公司投资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及经济评价方案与参数;审议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外投资计划;负责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的审议;并对相关审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投资规划部是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的日常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公司机关及所属全资公司非经营性设备及车辆购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编制公司机关及所属全资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组织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机关及所属全资公司安全环保节能项目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组织审批投资项目的安全、环保、节能投资项目的技术方案的审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批投资建设项目的定岗定员,组织编制培训设施建设项目和年度培训设施建设项目需求计划;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化工品销售部负责编制产品营销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对销售网络建设及其他营销项目实施监督、指导、验收和效果评价;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按年度投资项目提出年度财务投资预算方案,并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综合绩效评价及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股权收购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审核项目投资协议或合同、项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对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进行审计。

第三条 投资管理权限

按照投资管理权限层级,投资项目分为需集团公司审批或核准的项目、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或核准的项目、所属单位自行审批的项目。

(一)油气站新建项目的权限

全资公司油气站新建项目,资产类项目中,5000万(含)以上项目为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5000万以下项目为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租赁类项目中,350万(含)以上项目为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350万以下项目为需报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

壳牌合资控股公司的油气站新建项目,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超出产品经销公司审批权限,即2000万美元/zz股权比例以上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批;属于公司权限的(与壳牌公司同等投资授权标准),由公司审批;属于zz壳牌董事会权限的由zz壳牌董事会决定,自行审批的项目,需报公司投资规划部备案。

参股公司油气站新建项目,5000万(含)以上项目为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5000万以下项目为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

(二)其他项目权限

其他项目投资权限的具体划分标准见产品经销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

第四条 投资按项目进行管理,分为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项目后评价阶段,具体包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竣工验收、统计、后评价及监督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 投资计划编制与调整

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是指为全面落实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及业务发展目标而编制的资本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含一般措施及零星购置)、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及安全环保等的计划。

各归口部门、下属全资公司编制本部门(单位)投资计划,公司投资规划部根据制度相关规定和当年计划工作任务、目标及计划安排原则,对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的投资计划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形成年度投资框架计划,并提交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年度投资计划在集团审批通过下达后,由公司进行综合平衡后,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第六条 项目建议书及立项

投资项目原则上应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立项请示,立项请示应附带项目建议书作为立项的支撑性文件。项目建议书主要是分析和论证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一)项目建议书应由项目实施单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根据项目需要必须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应在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建议书按下列规定审批:

1.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一般作为列入公司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的依据。

2.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后,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

3.项目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审批。

公司投资规划部根据需要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或中介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凡产品方案、技术方案、建设规模、建设投资等内容有重大变化或项目建议书批复超过两年以上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建设项目,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权限重新报批或取消。

第七条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投资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重点研究项目的原料供应、产品市场、方案优化、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编制。项目责任单位负责自行编制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聘请由资质单位进行编制。

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并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所属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审批。

第八条 项目设计管理

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初步设计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经销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需公司审批的项目,初步设计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并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所属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涉及管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审批。

公司投资规划部参与各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评审,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初审。公司所属单位具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组织、联系、协调、评审等设计管理。

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之内,最多不超过10%;当超过10%(含)时,原则上应重新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报批工作。

第九条 对于设计工程建设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由产品经销公司或授权全资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采取招标方式实施项目初步设计;控股公司自行组织招标,公司投资规划部参与、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监督;参股公司自行组织招标,招标结果报公司投资规划部、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备案(所属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产品经销公司不再参与招标监督)。

第十条 投资项目实施

在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投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公司招标、合同、质量、hse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未列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实施。

工程建设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开工报告。开工报告的审批权限如下:

1.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开工报告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2.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开工报告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

3.所属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审批。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公司(或公司授权项目实施单位)方可确定项目管理承包商;在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后,方可确定工程总承包商。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单位,原则上不得成为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特殊情况应按本制度规定权限及程序报批。

投资项目的实施应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批准的项目内容及概(预)算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建设标准。重大设计变更,应按制度规定权限及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各单位自行实施项目,公司做好监管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应做好投资项目的现场管理,尤其是设计工程建设的投资项目的现场管理,须规范和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签证确认等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验收

投资项目达到验收条件或基本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单项验收,并在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专项验收手续。各项验收手续办理完成后,由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整体预验收和试生产工作;由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整体预验收,并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试生产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按照国家、行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需项目实施单位、公司逐级报请,并由集团公司组织竣工验收。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需项目实施单位报请,并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整改,并重新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1.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由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组织开展。

2.由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开展,并牵头组织公司财务资产部、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安全环保质监部、内控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估,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

3.所属单位权限内项目,由项目所在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第十三条 监督与考核

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单位要编制项目进度报告,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公司投资规划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报告。

全资公司按公司投资规划部的要求提报投资月报、季报和年报,同事进行年度投资的季度与年度分析,并报送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控参股公司每半年提交一次项目进展情况。

第9篇 a投资公司例会管理制度

a投资公司例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各部门间及内部工作进展情况的相互沟通协调,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例会(月例会)

1、会议时间: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6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经总经理同意后可顺延。

2、参会人员: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公司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参加。

3、会议内容:由各部门经理及主管总结汇报本部门工作,总经理布置次月工作。

4、要求:参会人员需认真进行会议记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拟定会议纪要,报总经理审核后下发至各部门,各部门应组织部门员工认真学习,部门经理据此以书面形式拟定次月工作计划,并于次月3日前提交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其执行情况将计入绩效考核。

三、部门例会(周例会)

1、会议时间:每周六上午8:30。

2、参会人员:由部门经理主持,本部门全体员工参加(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3、会议内容:由部门员工汇报各自工作进展,部门经理进行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安排,协调处理部门工作问题。

4、会议要求:参会人员需认真记录会议相关内容,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纳入绩效考核。

四、上述各条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会,必须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请假。

五、如无故迟到或缺席上述例会者,部门经理每次罚款50元;主管每次罚款30元;主管以下员工每次罚款20元。

六、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经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10篇 z投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业务章及因公务需要的私人用章。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公章由办公室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四、公司各类印章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接受他人保管。

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表,记录盖章的时间、内容、经手人签字。

六、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公司各级人员使用印章须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八、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经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

十、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一、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指定人员携带使用。

十二、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十三、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盖章

十四、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执法机关处理。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11篇 投资公司文书处理制度

投资开发公司文书处理制度

1.综合办公室收文后,送公司领导班子和有关部门轮阅,轮阅者必须加快文件轮阅速度,如业务上需要,可复印一份参阅。

2.以公司或管委会名义的发文,由业务部门起草,综合办公室把关,按程序签发。

3.下属公司或业务单位的请示件,由综合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交相关部门承办,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示。

4.对阅办文件、下属公司或业务单位的请示件,相关业务部门阅办后应及时送综合办公室归档。

5.凡参加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文件和领导讲话稿,应在一周内交综合办公室归档。

6.经总经理批办的文件,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如需复印、打印的文件,则由承办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12篇 a投资公司保密制度

投资公司保密制度

作为公司的一员,您必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残酷的商战中树立严格保守商业机密的观念。不管您的职务高低或处于多么平凡的工作岗位,必须随时注意保守商业、技术机密,因为泄密的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不经意间,而任何一个人的“疏忽”都可能给公司造成沉重的打击。

为了帮助您能更好地保守商业机密,请了解和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记录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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