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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公司奖励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6-18 热度:90

g公司奖励制度

第1篇 g公司奖励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 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 10 年,20 年及 30 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 10年奖,服务 20年奖及服务 30年奖.

第四条 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3.从事有益于业务的发展或提高的工作,对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 6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良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 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3.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4.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5.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一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

第七条 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 奖品及奖状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

第九条 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1.根据第四条接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创造时或同一员工对同一事项再实施与改进时;

2.根据第五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条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一条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三条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四条颁奖日期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2篇 公司员工奖励规章制度

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营业员适用门店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分类:

a经济奖励b行政奖励c.公司特别贡献奖。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奖励或发放相关纪念品。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4)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7)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元起)

(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具体请细看《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超产奖细则》。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30元.当月执行。

(3)全年行政奖励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4)各个部门卫生检查在一个月连续3次或3次以上被评为优者。奖励20元.—当月执行

(5)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奖励元—执行。

(6)连续3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益者,奖励50元。

(7)每个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奖励60元。

第三条公司特别贡献奖。

(1)个人对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效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第3篇 某某公司员工奖励扣分制度

某公司员工奖励、扣分制度

奖励制度

1、每月各部门评选优秀员工报总经办,由总经理批示后,奖励50-200元。

2、每月各部门评选优秀管理干部报总经办,由总经理批示后,奖励50-200元。

3、拾金不昧者,根据所拾物件的价值,奖励10-50元。

4、每月设全勤奖,奖励50-100元(每月无不良记录)。

5、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避免重大损失者,奖励500-1000元。

备注:所有奖励均由各部门上报总经办,由总经理批示后,进行相应奖励。

扣分制度(每分5元)

1、无故迟到、早退。不打卡或漏打卡。扣2分。(迟到、早退不得超过10分钟)

2、托人打卡或代打卡,托人签到或代签到。扣10分。

3、不按规定使用公司指定的走廊和通道、设施。扣4分。

4、仪容不佳,衣冠不整,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戴工牌上岗。扣2分/项。

5、出入公司拒绝配合保安人员的检查。扣4分。

6、做有损公共卫生之事(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在公司营业场所内吸烟)。扣4分。

7、上班时间吃零食。扣4分。

8、上班时间窜岗。扣4分。

9、上班时间偷懒,倚墙或中场服务不到位,导致包厢卫生不好。扣4分。

10、上班时间玩手机,打私人电话。扣4分。

11、上班时间做私人事情。扣4分。

12、当班时间做出不雅动作(剥指甲,抠鼻子等)。扣4分。

13、不按公司规定使用工衣柜。扣4分。

14、拿公司物品私用。扣10分。(纸巾、圆珠笔、筷子等)

15、在公司的各种促销活动中谋取私利者,扣40-100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16、不服从上级指派的工作,经劝说仍执意不改者,扣20分。

17、当众顶撞上司,扣20分。

18、泄露公司机密,扣100分并开除处理。

19、不遵守考勤制度,不按规定请假、休假、调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另再加扣20分,一月累计三次旷工者,开除处理。

20、因工作疏忽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赔偿公司损失外,再加扣20分。(结帐报错房号,开单金额错误等)

21、弄虚作假、开假病假条或其他假证明,以欺骗领导。扣40分。

22、恐吓、威胁、危害同事或客人,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扣40分,开除处理。

23、行贿、贪污、盗窃、强行索取小费、收取回扣等。扣100分,开除处理。

24、在公司内参与或观看赌博。扣100分,开除处理。

25、触犯国家刑法。扣100分,开除处理。

26、危害公司其他员工的人身安全。扣100分,开除处理。

27、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吵或遭客人投诉,对公司造成严重声誉及经济损失者,除补偿公司损失外,开除处理。

28、在同事之间或同事和领导之间挑拨是非,挑起事端,散布谣言,影响到公司正常运作,扣100分,开除处理。

第4篇 公司员工奖励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一条 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 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五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 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5篇 g公司员工奖励制度

一、 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 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 重量级处罚:

1、 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 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 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 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 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 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 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4. 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5. 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6.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7. 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8. 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9. 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第6篇 路桥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本制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北京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目的

利用经济手段体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状况,有效调动安全责任意识的提高,促使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面貌尽快改观。

二 、公司奖惩的量化标准

第一条  本罚则中的行政处罚指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在册人员进行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依照本罚则对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的罚款。

第二条  上级或者相关执法部门对单位或者个人已经进行经济处罚的,不再重复处罚,但可以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符合本罚则两条以上处罚标准的可合并处罚。

第一章  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未建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2、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进行危险源辨识,形成危险源清单;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发生因工死亡事故。

4、一年内发生两起(含)以上重伤事故或者一次事故重伤3人(含)以上。

5、迟报(超过2小时)或者瞒报伤亡事故。

6、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分包单位签定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消防管理协议、临电管理协议。

8、一年内由于环境保护问题被环保局曝光两次(含)以上。

9、一年内发生火灾或冒烟事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未执行安全值班制度。施工现场没有管理人员安全值班或者安全值班人员脱岗。

2、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分包资质或者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未签定分包合同就安排进场施工。

3、施工现场没有按照编制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原则,编制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4、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和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和会签;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未及时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未编制安全措施方案。

6、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禁用人员(包括:未满18岁的未成年工、女工等人员,被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等)。

7、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未参加公司年度安全培训,仍在公司内承揽工程。

8、发生未遂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因管理失误,造成未经教育上岗作业。

2、未建立入场安全教育档案或者未达到“三统一”要求。

3、未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或者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操作性不强。

4、未组织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记录或记录不全。

5、指派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6、未执行集团公司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或者未能提供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记录。

7、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和隐患未能在限期内整改,或者不能彻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  建筑面积在2000(含)平方米以上或者工程造价在50(含)万元以上,且施工部位符合创建文明安全工地验收条件,因工程项目自身原因,未参加市建委文明安全工地验收,或者经验收未达到文明安全工地标准。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

第二章  安全防护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深基础或者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按照有关规定(包括集团规定)应该组织专家论证,在未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下进行施工。

2、使用未经建设部组织鉴定或者未取得生产、使用证或者未经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准用证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使用不具备施工资质或者超过资质许可范围的施工队伍进行人工挖扩孔桩施工。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购买或者租赁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没有租赁资质脚手架的材料和扣件。

2、购买或者使用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未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网(包括水平网、小眼网、密目网)、安全带和安全帽。

3、购买或者租赁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安全防护产品。

4、脚手架未经过验收投入使用。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

2、使用工具式脚手架未架设水平安全网。

3、基坑周边未设防护栏;未设人员上下梯道或者马道;人员上下梯道或者马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4、框架结构建筑物首层未封闭;未设置出入口或者出入口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其他安全防护缺少或安全防护不到位而构成的安全防护重大隐患。

第三章  临时用电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

1、未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未经审批。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执行三项五线制。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

4、未与分包单位签定临时用电安全协议。

5、购买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的电器设备、设施产品,或者制作配电箱体未经公司审批。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1、施工现场a、b级配电设施没有隔离措施。

2、其他临时用电缺陷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第四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

1、进场机械设备未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

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无资质或资质级别不符合要求。

3、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未在建委备案。

4、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及过期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5、机械设备安装后未经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第7篇 公司的内部奖励制度

为了提高内部推荐的积极性,拓宽本单位人才引进渠道,及时、快速收集相关人才信息,提高了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节省人力成本,特制定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1.适用范围:本单位内部各科室人员。

2.职责:

3.1人事科负责内部推荐的统筹管理工作;

3.2财务科负责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统计工作;

3.3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协助人事科做好内荐人员的筛选工作。

4.要求:

4.1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

职级分类 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元)

高级职称技术人员 200元

中级职称技术人员 100元

初级职称技术人员 50元

一般员工(工勤、保安、门卫、护工、护理员等) 20元

4.2内部推荐费发放时间:被荐人员通过2周试用期,正式上班一个月后支付。

4.3内部推荐流程:

4.3.1员工依据公示栏内《招聘申请表》的内容和要求,推荐人选给人事科。

4.3.2.1技术人员、行政人员:人事科与医务科、护理部一起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通过后试工两周,第一周试工通过后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考官为主管领导和正院长,二次面试通过后,再进行第二周试工,两周的试工通过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4.3.2.2护工、护理员、工勤人员:人事科与用人部门负责人一起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再试工两周,试工通过以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4.3.3内部员工推荐人才,通过试用期成功录用,人事科按内部推荐奖励标准发放内荐奖金以现金形式发给推荐人。

4.4内部推荐奖励的规定:内部员工推荐人选,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4.4.1被推荐人员为推荐人的直系亲属,不能领奖;

4.4.2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为上下级关系的,不能领奖;

4.4.3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制约的关系,不能领奖;

4.4.4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本单位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经验、技能等要求);

4.4.5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4.4.6被推荐人员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4.4.7被推荐人员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4.5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管理:由人事科、财务科每半年统计一次各个科室的内部推荐奖励费用总额。

第8篇 某公司员工奖励制度

员工的薪酬管理就要奖励有理,处罚有据。现可以参考公司员工奖励制度,了解员工的管理方面的情况。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 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 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第9篇 公司内部奖励制度范本

为了提高内部推荐的积极性,拓宽本单位人才引进渠道,及时、快速收集相关人才信息,提高了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节省人力成本,特制定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1. 适用范围:本单位内部各科室人员。

2. 职责:3.1人事科负责内部推荐的统筹管理工作;3.2财务科负责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统计工作;3.3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协助人事科做好内荐人员的筛选工作。

4. 要求:

4.1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职级分类 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元)高级职称技术人员 200元中级职称技术人员 100元初级职称技术人员 50元一般员工(工勤、保安、门卫、护工、护理员等) 20元

4.2内部推荐费发放时间:被荐人员通过2周试用期,正式上班一个月后支付。

4.3内部推荐流程:

4.3.1 员工依据公示栏内《招聘申请表》的内容和要求,推荐人选给人事科。

4. 3.2.1 技术人员、行政人员:人事科与医务科、护理部一起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通过后试工两周,第一周试工通过后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考官为主管领导和正院长,二次面试通过后,再进行第二周试工,两周的试工通过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4. 3.2.2 护工、护理员、工勤人员:人事科与用人部门负责人一起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再试工两周,试工通过以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4.3.3 内部员工推荐人才,通过试用期成功录用,人事科按内部推荐奖励标准发放内荐奖金以现金形式发给推荐人。

4.4内部推荐奖励的规定:内部员工推荐人选,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4.4.1被推荐人员为推荐人的直系亲属,不能领奖;

4.4.2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为上下级关系的,不能领奖;

4.4.3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制约的关系,不能领奖;

4.4.4 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本单位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经验、技能等要求);

4.4.5 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4.4.6 被推荐人员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4.4.7 被推荐人员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4.5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管理:由人事科、财务科每半年统计一次各个科室的内部推荐奖励费用总额。

第10篇 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薪金奖励制度

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售楼员)的薪金、奖励制度

一、工资、;

1、 薪金的构成: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构成。1) 岗位工资的级别:经理1500元/月副经理1350元/月内管员1000元/月项目经理1000元/月售楼员 600元/月试用期:岗位工资的80%。

2. 工资发放时间: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6日,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支付的是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薪金。若逢付薪日是周日或公众假日,则提前支付。

3.工资的调整:随国家政策、公司规定的调整而调整。

发放上月提成;

四、 特别奖励

1、 冠军售楼员: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经统计上一季度完成销售额最多的售楼员,将发放其销售额的1‰作为特别奖励;年度金牌售楼员,年度内,发放其销售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特别奖励。

2、 冠军项目经理:

3、 销售建议奖:提供有关销售管理、业务方面的书面建议(被采纳的),将发放200---3000元/次的奖金。

4、 特别奖励: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公司奖励。

第11篇 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第一条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长期努力工作,促进了公司业务发展或做出特别贡献者,均依照本制度予以奖励。

第二条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10年、20年及30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十年奖、服务二十年奖及服务三十年奖。

第四条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各项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对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3、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有特殊的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6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很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各项之一者,经审查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3、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

4、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

5、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1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

第七条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奖金及奖状

对创造奖和功绩奖,可以按下列等级授予奖金及奖状:

创造奖

一等人民币10000元

二等人民币7000元

三等人民币5000元

四等人民币3000元

五等人民币1000元

功绩奖

一等人民币3000元

二等人民币____________年元

三等人民币1000元

第九条奖品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

第十条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1、根据第四条授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创造时;或同一员工对同一事项再实施与改进时;

2、根据第五条授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一条由2人或2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为2人或2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

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二条审查手续

奖励事项由主管部(室)经理核实后,送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

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四条奖励的核定与颁奖

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五条颁奖日期

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告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2篇 公司奖励制度激励体系

一、奖励目的:鼓励发挥创新精神、增强团队服务意识、落实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以物质奖励为辅,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展晋升空间及薪资待遇。

二、 适用范围:经理以下级别(不含经理),包括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

三、 奖励制度

1、 奖励积分:设为5分、10分、50、100不等,可据情况细分,上不封顶。积分无论多少,一律公开,单次奖励50分以上需在部门会议上说明原因。每个员工的个人积分可在当年(公历)内累加。

2、 奖金兑换:每年(公历)年末,汇总员工的个人积分,予以兑换现金奖励,一个积点兑换一元人民币。具体时间依据财务安排,可同年末工资一起发放。如员工在年末之前离职,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享有年终奖金。

3、 积分折旧:前一年的积分总数,可乘以0.8的系数,作为下一年的初始积分,并可与下一年的积分累计一起汇总,乘以0.8后作为第二年的初始积分。如:小红 年累计 积点,则 年的年终奖为 元, 年即使小红毫无出色表现,也可在 年年末领到1600的奖金,如果 年小红表现优异,又积累了3000点,则总积分为4600点, 年的初始积分为4600__ 0.8=3680。

四、 积分来源:

1、 工作中有超常表现,或超出预期的贡献,可酌情给予奖励积分。如:交换一个有价值的友情链接,可奖励10分,写出一篇论坛总置顶文章,可奖励50分。

2、 不在本工作的职责范围之内,可主动承担解决临时性问题、应对突发状况、或发现公司重大失误及时纠正的,视情况给予奖励。如:陌生人未经允许私自进厂,能被及时制止并上报的,奖励10分。

3、 能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有想法,有创新,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按特殊贡献给予奖励,上不封顶。

五、 绩效考评:奖励积分,将会作为个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涉及但不限于加薪、升职、晋升管理岗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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