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设备公司政令下达复命制度
设备公司政令下达及复命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政令畅通和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政令的下达与执行。
第三条 管理者的命令应简洁、明确、全面。命令执行人应正确理解并执行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复命。
第二章政令下达
第四条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无条 件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
第五条 任何人无权也不准阻止政令下达或扣压政令。
第六条 上级可以越级检查下级的工作,但不可以越级指挥下级。
第七条 公司任何管理人员均有权向直接下级发布工作指令。工作指令的内容必须符合公司的方针政策,维护公司权益,符合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 命令执行人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应向命令下达人做出保证。不能完成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说明。
第三章督办
第九条 在政令下达后实施必要的督办,可保证政令到位准确、及时,使下令人能及时掌握受令人执行命令的进度。
第十条 下令人可自行督办,也可指定专人执行督办。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决议、总经理书面命令的执行督办均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其他受令人无论级别高低均应主动配合。
第四章复命
第十二条 命令执行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命令下达人复命。
第十三条 复命内容为完成任务的质量和结果。
第十四条 命令执行人可以口头复命,必要时或有要求时以书面形式复命。
第十五条 命令执行人应无条 件接受行政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并解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
第十七条 本制度施行后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自行终止。
第2篇 z公司办公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公司办公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条 目的:加强公司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
第二条 公司所购办公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右上方统一粘贴相应标识,所有员工均应自觉爱护、正确使用并保管;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所配备的各类办公设备,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登记,协同财务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第四条 各部专人负责各设备的管理工作,直接使用人(责任人)承担保管责任。若有变更或增加配置情况,相关管理人须及时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作变动登记并安排转移、购买事宜;
第五条 办公设备发生非人为故障的维修或损坏,各管理人须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第六条 办公设备若因人为原因发生损坏或丢失,直接使用人(责任)人应及时上报,作情况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第3篇 公司设备、防护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分包方自带的设备。
3、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本规定由公司授权安全监督部负责解释。
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6、本制度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22)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2)
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
12)、《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
13)、《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4)、《安全帽》(gb2811-2007)
15)、《安全带》(gb6095-2009)
16)、《安全网》(gb5725-2009)
二、定义
(一)、施工设施
施工设施,是指在施工作业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包括:
1、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器、安全网、密目网、安全扶手绳、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
2、定型工具式安全施工设施:按公司规定制作、安装、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孔洞盖板、装配式防护栏杆、操作平台等)。
3、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指在施工作业中,根据施工工序、作业安全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采用挂设安全防护网、搭设钢管安全防护栏杆、隔离层、安全通道等)。
(二)、施工设备
施工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各类大中型起重机械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字架、施工吊篮、混凝土输送泵车等设备。
(三)、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包括: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具(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防坠器)、护肤用品等。
三、工作主要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公司施工设备的购买。
2、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检查。
3、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材料设备管理部门或材料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对其合格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负责。
4、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批项目部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租赁、购买合同条款会签,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施工设施、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移交等工作进行检查。
5、项目部负责实施安全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策划,制订相应的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6、项目部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7、项目部负责施工设备的租赁方是否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组织设备的进场并负责施工设备的安全检查。
8、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应分管施工设施、设备,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对分包方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检查和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9、项目部机械员负责制定施工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参与本项目的施工设备验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并留存记录,贯彻实施公司施工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项目施工设备安全检查。
10、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一)、施工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设施、设备;
2、临时用电工程中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施工安全而设置的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承压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配置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施工现场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现场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槽、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装设置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现场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道路,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设施;
12、脚手架、井字架和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密目网);
13、为防止坍塌采取的支护设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设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等建筑物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二)、施工设施、设备策划
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实施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专业性较强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认可。
2、根据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设备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3、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随施工方案一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核确认。
(三)、采购:
施工设施、设备采购执行《物资管理分册》有关制度。
(四)、公司、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如下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要求的安全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安全重要性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五)、检查及验收
1、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审核检查,只有通过查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员、安全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验证;
2)、一般脚手架搭设工程(含外围封闭),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验收;
3)、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进行分类验收,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理复查;
4)、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设施安全技术要求,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人员行走防护设施;危险作业点的防护措施;施工吊篮组装;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等。
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1)、对施工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使用方对施工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持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必须按照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5、上述各类检查和验收完毕后,项目部须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
(六)、过程控制
1、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2、项目部安全员应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并会同施工员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作业前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班后清理工作;
3、搭设或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的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4、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方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增派人员连续监控。
5、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字架和龙门架、施工吊篮、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的组装和拆除等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6、在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
7、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施工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控制
1、项目部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施、设备和过程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设备不使用、不合格安装拆除过程不安排作业、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2、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有:
1)、停止使用、封存;
2)、落实“五定”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达不到安全生产的过程进行重新组织。
五、施工设备安全管理
(一)、一般规定
1、施工设备进场使用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仪表或安全装置、仪表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3、任何人严禁拆除施工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4、处在运转中的施工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施工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施工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施工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高处作业投掷物件。
9、进行倒班作业的施工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施工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向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11、当使用施工设备与安全管理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管理的要求。
12、当施工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件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或人员,听候处理。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设备采购和租赁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机械员或材料员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采购或租赁意见按程序报批实施。
3、设备采购前,按照质量、安全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及评审,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4、严禁采购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严禁采购和租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施工机械设备。
(三)、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卸
1、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装拆,项目部必须有具备装拆能力、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或邀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
2、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商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装拆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负责装拆的有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如实做好记录。对在装拆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4、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凡存在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5、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公司或分公司主管部门检验并经当地特检所或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6、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认各项安全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7、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租赁的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工作,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租赁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
(四)、设备的资料档案管理
1、施工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参见《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具体内容参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3、各种机械设备的验收,应留存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5)、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的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五)、设备的使用检查
1、施工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2、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志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志牌。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5、施工设备的停放、检修、安装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志;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棚等防潮防水装置。
6、大中型施工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实行岗位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管理。
7、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安全技术规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有效证件,严禁无证上岗。
8、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9、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使用。
10、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地及路段,或施工机械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现场指挥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11、实行施工机械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把安全管理落实到分包方、作业班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和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
(六)、设备的保养
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4、施工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七)、施工设备的维修
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两次大修之间设备部件损坏和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体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4、施工设备的各类维修,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或按合同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5、项目部要做好施工设备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施工设备保养维修计划,分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八)、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
1、施工设备报废条件、申请、手续,执行公司《施工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
1)、安全帽,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有塑料、玻璃钢和防寒安全帽;
2)、防护服,是用于保护员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的护具。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
3)、防护鞋,是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的护具。主要有防砸、绝缘、防滑鞋等;
4)、防坠落护具,是用于防止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发生的护具,主要有安全带等;
5)、防护手套,是用于手部保护的护具。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等;
6)、眼防护具,是用于保护作业人员的眼、面部,防止外来伤害。主要有防冲击眼护具、焊接用眼防护具、防强光射线眼镜等;
7)、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以上或短时在115db以上的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
8)、呼吸护具类,是预防职业健康危害和职业尘肺病的重要护具。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氧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和隔绝式两类;
9)、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分为护肤膏和洗涤剂。
3、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1)、公司各单位在选购劳动防护用品时,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的相关规定进行选择防护用品和生产厂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执行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与发放
1)、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妥善保管,领用和使用前进行检查,对破损、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得领用和使用,对非正当原因造成的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按有关规定办理;
3)、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七、管理与追责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危险物品的容器,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6)、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八、附录
本制度采用的资料表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标准中的记录表,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也可以采用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检查记录表,如:对塔吊的安装、使用、拆卸管理,也可以采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标准中的检查记录表。凡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表格,详细表格内容、格式、要求参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以下表格可自行查找)
1)、《临边防护验收表》(表c6.3.1)
2)、《洞口防护验收表》(表c6.3.2)
3)、《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移动)审批表》(表c6.4)
4)、《落地式扣件脚手架验收表》(表c7.3.1)
5)、《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表c7.3.2)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验收表》(表c7.3.3)
7)、《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装验收表》(表c7.3.4)
8)、《外挂防护架验收表》(表c7.3.5)
9)、《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表c7.3.6)
10)、《卸料平台(落地式)验收表》(表c7.3.7)
11)、《悬挑式钢平台验收表》(表c7.3.8)
12)、《脚手架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7.4)
13)、《模板工程验收表》(表c8.3)
14)、《模板工程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8.4)
15)、《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表c9.3)
16)、《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见附录16,表c9.4)
17)、《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c9.5)
18)、《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表c9.6)
19)、《电工安装、调试、迁移、拆除工作记录》(表c9.7)
20)、《电工巡检、维修工作记录》(表c9.8)
21)、《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台账》(表c10.1)
22)、《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表》(表c10.2)
23)、《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表》(表c10.4.1)
24)、《混凝土泵检查验收表》(表c10.4.3)
25)、《混凝土搅拌机安装验收表》(表c10.4.4)
26)、《焊接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5)
27)、《钢筋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6)
28)、《平刨、压刨安装验收表》(表c10.4.7)
29)、《圆盘锯安装验收表》(表c10.4.8)
30)、《机械设备日常运行记录》(表c10.5)
31)、《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c10.6)
32)、《群塔作业平面布置图》(表c11.4)
3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记录》(表c11.8)
34)、《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1)
35)、《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2)
36)、《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1)
37)、《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2)
3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3)
39)、《塔式起重机顶升检验记录》(表c11.13.1)
40)、《施工升降机加节验收记录》(表c11.13.2)
41)、《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检验记录》(表c11.14)
42)、《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表c11.15)
43)、《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检测记录》(表c11.16)
44)、《吊装机械验收表》(表c12.4)
45)、《个人防护用品采购计划表》(表c2.14.2)
46)、《个人防护用品进场查验登记表》(表c2.14.3)
47)、《个人防护用品检查记录》(表c2.14.5)
第4篇 公司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制度
公司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和管理。
3.职责
3.1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建档、维修保养、外借管理,采购与报废的审核,办用品的收发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部门所属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责任爱护公司的办公设备。
3.3 高级副总裁(总经理)负责单价 元以上办公设备的申购、报废、外借的审批。
3.4 信息部负责电脑及其周边设备采购、维修、保养、报废确认,网络安全的管理。
3.5 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的监控。
4. 办公设备及用品分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 耐用品:
4.1.1 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4.1.2 办公设备类,如: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视机、摄像机、幻灯机、数码照相机、音响器材及相应耗材等。
4.2 低值易耗品
4.2.1 办公文具类,如:铅笔、胶水、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签字笔、白板笔、荧光笔、涂改液、剪刀、钉书钉、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打印纸、复印纸等。
4.2.2 生活用品,如:面巾纸、纸球、茶叶、饮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添置申请流程
5.1 每月底,各部门填写下月《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视放弃申请处理。
5.2 各部门经理应严把审核关,以控制办公用品开支成本。
5.3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办公设备及用品数量,编制《物品请购单》交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审批,批准后统一由行政助理负责采购。
5.4 办公设备的添置由所在部门填写《设备添置备申请单》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费用超过 元的办公设备须送高级副总裁审批后再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实施采购。
5.5 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回公司,管理部门应先建档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用。
6.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管理
6.1 办公设备属公司资产,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随意转交他人,造成遗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6.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建立办公设备及用品个人档案,员工领用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记录在《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品领用表》。
6.3 员工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移交退库手续。
6.4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本部门办公用设备和用品的领用,并对所属部门人员的使用和保管状况行使监督。
6.5 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原则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况或急用物品除外,计算器等价值超过10元以上部份物品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6.6 办公设备耐用品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进行赔偿,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以每年折旧率20%计算。
7. 办公设备的报修
7.1 所有办公桌椅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或损坏的均须及时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报修,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应及时通知相关供应商到公司进行维修。
7.2 个人使用电脑、复印机等以及电脑外部设备、公司网络、通信设备如遇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部,由信息部工作人员检修或通知相关供应(维修)商来公司进行检修。
7.3 故障解决后填写《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并由报修人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存档。
7.4 经相关技术人员鉴定下列情况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和使用时间,新旧程序折价赔偿。
7.4.1 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7.4.2 私自拆装电脑、复印机等设备的;
7.4.3 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
7.4.4 人为的损坏。
8. 办公设备的报废
8.1 凡属于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在用办公设备损坏的,由使用人员填写《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原因和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信息部技术人员鉴定签署意见上交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报废。
8.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根据相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并在《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交主管副总裁审批。
8.3 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与信息部存档,复印给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设备的申购或领用手续。
9. 办公设备的外借,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到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外借登记手续。
10.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盘点制度
10.1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的领用单,编制“办公用品费用月报表”交部门经理审核。
10.2 为控制库存数量,办公用品原则上仓库只保留新人领用或急用数量即可。
10.3 每年底应进行一次全面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盘点,对一些久留不用或损坏的设备及用品进行处理。
11.记录表单
11.1 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具登记表
11.2 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
11.3 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
11.4 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
11.
第5篇 公司特种设备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对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
第6篇 某锻造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范围
1.生产中的工艺指标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卸压装置、低压真空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均属于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对以上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2.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毒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均属于防护器具。对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二.管理分工
1.由生产技术部分工管理各种安全装置、设施和防护器具;
2.分工原则:
2.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工程师管理;
2.2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由维修班负责管理;
2.3 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消防专管员管理。
三.维修与检验
3.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3.2 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3 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3.4 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四.防护器材的选用和保管
4.1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读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4.2 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4.3 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
4.4 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4.5 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护用具,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6 车间应有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4.7 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和强度下降,定期进行强度试验;
4.8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4.9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第7篇 建筑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随着现代化生产的发展要求,施工企业的设备、机具更新改造进一步加快,机具的数量也相应的增加,为此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制度就更加突出,使用维修和保养。
1设备和机具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原理专人使用。
材料科指派人员对机具或大型机械设备的、维修人员对设备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列入和日常的班前、班后的检查和维修。
2机具的安全装置严禁乱拆、乱装,更不能为了方便而拆除,机具的维修应由专人维修,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成后,必须进行运行操作,维修人员不得在机械设备运行中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工作。
3.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束紧袖口;
女工发辫要挽入工作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
操作前要查机械各项部件和安全装置,并进行运行,确认完好方可正式操作。
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严禁酒后作业,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协同作业,服从指挥。
5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操作,并应明确各自责任,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6凡用汽油发动的机械,操作人员禁止吸烟,并不得用明火照明。
7起重吊装机械应装各种安全保险装置,起重吊机在停工休息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
,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起重机的规定要求。
8各种机具必须做到保护接零和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机械设备应实行人定机制度。
9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0新购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第8篇 水务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严格要求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电气设备和特种设备两个部分。
3、生产部负责对全厂生产用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4、维修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维护保养。
5、技术质量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6、电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7、公司应制订各类操作规程、巡检制度、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倒闸制度等。
二、电气设备管理职责
1、维修部电工负责对低压配电室的低压配电柜按时进行检查。
2、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部主管,尽快组织维修。
3、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
4、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
5、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
6、电工应对外包高压电房的维修、检查和管理进行监督。
7、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查,排除隐患。
8、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及其它用电办公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下班前要检查是否断电。
9、易燃易爆仓库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安装防爆、隔离或密闭式的电气照明设备,按照防爆、危险场所的分类等级,选用适当型号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防火间距,采用耐火设施和保护装置。此外,车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10、供电气设备灭火用的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合理使用。万一发生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扑救时应防止触电、中毒或室息事故的发生。
三、特种设备的营理职责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物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承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
8、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9、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1、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2、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第9篇 公司机器设备管理使用维护制度
某公司机器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制度
一、管理范围
包括电脑、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投影仪、数码相机及通讯设备等。
二、管理办法
1、由运营中心全面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的购置。
2、凡在公司范围内可以调拨使用的设备,不得再重新购置;确需添置的设备报运营中心技术部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3、特殊专业设备,须说明用途报运营中心核实,并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可由部门自行购置或运营管理中心配合购置。
4、凡各部门共用的办公设备,其使用、管理与维护由运营道理中心全面负责;其他办公设备,按现在使用状态,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其使用、管理与维护。
5、设备维修或更换配件必须事前报运营中心技术部经理批准,维修费用必须经技术部经理确认后方可报销。
6、公司的投影仪、数码相机实行有偿使用,按天计算:
投影仪:对外400元/天,对内200元/天;数码相机:对外100元/天,对内50元/天。
三、使用和维护规定
1、使用和移动办公设备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由于违规操作而造成设备损坏的,视情节由违规者承担部分或全部维修费用。
2、电脑使用者必须做好对本机的维护(磁盘清理、磁盘扫描、碎片处理等)工作,不得随意借他人使用。
3、不得用力击打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等,不得随意拆装电脑配件,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由本机维护人负责赔偿。
4、使用人应定期主动查、杀病毒(具体要求见公司《关于计算机防病毒工作大纲》),定期升级防毒软件,发现自己处理不了的病毒必须及时报技术部处理。
5、未经技术部经理许可,任何人不得自行拆装机器,不得擅自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格式化或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如有需 要,由技术部解决。违反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罚,如造成机器损坏,还须赔偿损失。
6、不得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聊天、游戏等软件,违者处以200-500元的罚金,并大区内通报批评,对仍无悔改者予以解聘。
7、员工有责任对公司重要数据文件进行保护和备份,如数据遭到破坏,责任人要在限定的时间完成补救工作,造成不可挽回损失者,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聘。
8、公司或部门共同的机器设备需指定维护人,维护人需对该机器设备负责,有问题及时反映到技术部,技术部应予以及时处理。
9、因工作需要借用公司设备者必须填写借用公司财产及相关声明书交运营中心备档。
10、技术部对公司机器配置及维护人做详细登记,机器维护者离职或换岗,技术部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
第10篇 氰胺公司电气设备接地保护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电气接地装置完好有效,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2、接地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无危险。
2.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2.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2.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2.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2.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2.8设备与接地干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抗腐蚀有镀锌层的钢制件,其露出地面的部分应采用漆涂成黑色或黄绿相间的斑马纹。
2.9 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
2.10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它断开点。
3、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 由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5、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5.1变压器、开关设备、电机、电焊机及手持式电动工器具的底座和外壳、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5.2电器设备及其相连的传动装置。
5.3配电柜与控制屏的框架。
5.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5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6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电缆的接线盒与终端盒的外壳,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轨道。
5.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5.8在非沥青地面的厂区,无避雷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
5.9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5.10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
6、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
7、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8、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
10、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做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11、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12、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0.5欧。
12.2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3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总容量在100 kva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4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的电力网中,所有重复接地装置的并联电阻等值不应大于10欧。
12.5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12.6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 。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
13、装有避雷针(线)的照明灯塔上的电源线,必须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带金属外皮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中的导线。电缆或金属管埋在地下的长度在10米以下时,不得与35kv及以下配电装置的接地网及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行人经常通过的地方。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否则应采取均压措施。
14、班组每班对所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到交接班记录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及时汇报上级处理。
15、工段每周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车间每月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11篇 医疗公司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医疗公司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一) 值班管理制度建立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可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排除故障,从而可保证设备安全、正常地操作运行。具体内容如下:
1、 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如因工作需要离岗时,必须由符合条件的人替岗,并向其交代离岗时的时间、去向。
2、 按时巡查,做好设备运行记录。这样可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及时报告。
3、 及时报告抢修、急修事故。当员工接到请修通知时,应及时通知,安排有关人员抢修、急修。
(二) 交接班管理制度
1、 提前到达。一般来说,接班人员提前几分钟时间上岗接班,清查了解所上班次,输好交接班手续。
2、 交接检查。即接班人员要对交接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明确权、责,提高工作责任心。
3、 签字验收。通过签字验收,最终明确交接工作的责任。
二、 设备设施维修管理制度
(一) 事故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当设备故障发生时,物业管理工程部门要进行及时抢救,防止事故地进一步扩大,当设备维修结束时,要认真确定事故程度及损失(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并分析其发生原因,如果是人为责任需要严肃处理,以保证以后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预防性维修养护制度预防性维修养护制度首先要确定维修保养计划,根据保养计划认真进行设备检修工作,其次维修人员应该进行定期巡查,并确定维修保养类型;根据日常维修及定期检查的结果制定维修养护措施,组织实施。
(三) 维修管理考核制度维修管理考核制度可以反映设备的维修质量,及效率,其主要指标如下:
1、 设备开动率:实际作业时间/实有能力时间。
2、 设备完好率:完好设备数/投入使用的设备总数。
3、 故障停机率:故障停机时间/每月应当运行时间。
4、 维修费用率:维修费用/管理费用总支出。
三、 设备设施资料管理制度
(一) 原始资料档案制度设备在接管后均应建立原始资料档案和重要设备的维修资料档案。原始资料档案主要包括:订货合同、安装合同、设备安装图与建筑结构图、验收记录、测试记录、产品与配套件的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遗留问题处理协议与会议记要等。
(二) 设备台帐制度建立设备台帐制度可以掌握设备的相关信息,进行有针对性地维修管理工作。设备台帐主要包括:设备类别、编号、名称、规格、性能参数、技术特征、生产日期、安装时间、安装地点、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预计使用年限、预提大修更新基金、进行大修理次数和日期、报废清理情况等。
(三) 设备运行维修资料制度设备运行维修资料主要包括值班记录、检查记录、报修单、
第12篇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向本单位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具体传达国家最新安全生产及有关特种设备的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2、及时向领导汇报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要求,并通过书面形式传达至各部门。
3、制定、完善各特种设备工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检查本单位各台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记录(包括使用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自行检查记录等)
5、根据本单位登记在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帐,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有效期,制定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与发证部门取得联系,及其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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