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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隐患整改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53

物业公司隐患整改制度

第1篇 物业公司隐患整改制度

物业公司隐患整改制度

(六)1.火险隐患包括:现实的火灾危险和可以导致火灾发生的违章行为。

2. 隐患整改坚持:班组、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

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级。

3. 按上级规定:实行隐患立案,整改销案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时间),隐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 因历史遗留的疑难隐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发展中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有关部门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5.对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提出和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应整改,公司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复函。

6. 对公司检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后不及时整改的实行“处罚通知单”,由该部门主管经理签收的“负责办法”、“通知单”存档备查。

第2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十)

第四章印章使用保管规定

第三十七条为了明确公章及其它代表公司名义的印章保管责任,规范用印,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八条所有能代表公司名义的印章,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行政、党支部印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登记、使用,法人代表印章由会计保管、使用。未经总经理、支部书记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支部书记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使用或借用公章,须填写《物业公司公章使用登记表》或《物业公司公章借用登记表》(见附件),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第四十条以公司名义发的文件由总经理签发用印;例行公事的便函、行政事务证明,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

第四十一条各类报表及报送有关部门的材料,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经签字的文件、合同、协议、报表等材料用印,不再登记。

第四十二条异地使用等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章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的公章,使用时必须要有两人在场,特殊情况必须电话征得总经理同意。借用者必须高度负责,做到章不离人。借用者回到公司后必须及时归还公章。

第四十三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需要开具介绍信,需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用便函开出的各类证明须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存备查。

第五章局内网发稿办法

第四十四条为促进上网稿件管理规范化,加强信息交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五条注重信息时效性,原则上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发布信息。

第四十六条凡公司发布或报送局办公室通讯须填写《物业公司稿件上网签发单》(见附件)。通讯公司所发通讯由职能部门或主要职能部门撰稿,行政综合性的稿件经总经理或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业务性的稿件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党务工作稿件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后,统一由办公室发布。涉及局领导活动的稿件由办公室填写《局稿件上网签发单》(见附件)并报送到局办公室网站管理员统一编辑上传。

第四十七条新闻稿件的格式要求:

(一)大标题:三号宋体加粗;副标题:四号宋体。

(二)正文:四号宋体、行间距1.5倍。

(三)上传图片宽不低于600像素,图片清晰、主题突出。

(四)稿件末尾需署作者名。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四十八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程序,维护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坚持合理配备、规范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职责

第五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

第五十二条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内设资产管理员和资产采购员。

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管理台账;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增加固定资产申请的提出和对使用部门增加固定资产申请的审核;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办理固定资产配置、内部转移、处置、出借等事项审核、申报手续;

(五)负责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编报固定资产信息报表;

(六)负责收集、整理、建立资产档案,妥善归档保管。

第五十三条公司各部门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使用和保管的固定资产负总责;固定资产使用或保管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安全及完整。公司领导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五十四条财务为公司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者,其主要职责:

(一)协同管理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核算。负责职责范围内固定资产购置、处置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资金落实、申购审核、资金结算支付等工作。

第三节日常管理

第五十五条账务设置。财务应设立“固定资产总账”和“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实行价值控制。管理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转移单》,对固定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第五十六条按物设卡。管理部门应对每件固定资产统一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物一卡。

第五十七条账账核对。管理部门和财务应按季度核对固定资产价值,确保账账相符。

第五十八条账实核对。管理部门每年牵头组织一次实物全面清查盘点,与使用部门进行账实、账卡核对。盘查结果应由盘查人员与使用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节购置

第五十九条使用部门按需提出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见附件),管理部门结合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存量状况以及资产调剂和资源共享等条件,会同财务提出意见,经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

第六十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按规定统一组织采购。

第五节验收

第六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验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十二条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器材的名称和规格型号等信息与设备购置计划是否相符、配件是否齐全、设备、器材的质量是否合格等。

第六十三条验收合格后,管理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2)一式三联,管理部门执一联、财务执两联。

第六十四条管理部门根据验收、领用情况,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

第六节申领

第六十五条固定资产申领是指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申请领取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予以配置的行为。

第六十六条申领固定资产需在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十七条使用部门领取固定资产时,应检查资产状态、数量、品质,确定符合使用要求后领取,发现申领资产故障、破损等情况,及时告知管理部门,进行调整、维修、补充。

第七节转移

> 第六十八条固定资产转移是指变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使用保管人的行为。固定资产转移包括部门内资产转移、部门间资产转移。

固定资产转移时,由转出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见附件),经管理部门批准后,资产管理员监督资产转移。《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三联,管理部门、转出和接收部门各执一联。

第六十九条资产转移后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卡片,转移后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

第七十条因人员调动、工作调整、退休、挂职锻炼、外出学习等情况引起的长时间离职,离职人员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产材料应实施转移,使用部门负责人指定使用保管人或者交还给资产管理部门。

(一)人员离职时,移交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产材料后,还应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管理部门监督。

(二)领导离职时,对所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料进行移交,由管理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确认签字后,管理部门监督转移。

(三)使用部门需要留用离职人员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应指定新的管理使用人,并办理转移手续。

若不需留用,应移交管理部门。

第七十一条各部门闲置固定资产应及时交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第八节清查盘点

第七十二条固定资产应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一般结合年度财务决算进行。

第七十三条清查盘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部门配合进行。

第七十四条清查盘点后,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应对本部门存量固定资产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十五条管理部门应对清查盘点结果形成资产统计报告,对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对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及时处理。统计报告一式四份,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档案、管理部门各一份。

第九节档案管理

第七十六条固定资产归档资料主要包括:涉及资产购置、验收、领用、处置等审批手续;每年的资产统计报告;每次盘点进行账账、账实核对的记录等。

第七十七条固定资产归档资料由管理部门统一整理、装订成册,每年编造清册归档保管。

第七章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第七十八条为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公务用车需要,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七十九条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调度、日常管理、定期保养、维修、年检、油卡领用登记、车况检查、保险和理赔工作。

第八十条公务用车须填写《物业公司派车登记表》(见附件),实行派车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未经批准的非专职驾驶员一律不得驾驶公车。

第八十一条车辆驾驶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后原则上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内。

第八十二条车辆驾驶人员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若有故障,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安排维修。对使用的车辆要精心保养,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严禁酒后开车。

第八十三条汽车维修按要求填写《物业公司车辆维修申请单》(见附件),原则上到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车辆大修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八十四条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安排,途中过桥、过路费用由用车单位(用车人)自付。

第八章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八十五条为了在公司经营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坚持按合法程序办事,特制定本办法。

第八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技术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委托合同等经济合同。

第八十七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八条公司内部各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任何部门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八十九条经济合同在总经理领导下实行归口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公司办公室为公司经济合同归口管理科室;公司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或参与经济合同的洽淡、拟订、审核、履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节合同的承接

第九十一条合同洽谈过程中,承办部门要把握合同的性质、内容、进度、合同额及合同的法律程序。在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支付合同经费能力及其资信资格情况等,必要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存查备案。

第九十二条对某些重大合同,在洽谈前应当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对较大项目或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应征得公司领导的同意。

第四节合同的签订

第九十三条合同签订实行合同会签制,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均须经总经理签发,具体按照《经济合同流转单》(见附件)要求。

第九十四条所有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统一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承办部门及经办人员对于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无示范合同文本的应按经济内容性质签订相应合同。

第九十五条合同签订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合同流转单”视为书面授权委托证书,委托代理人必须对本单位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五节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六条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各承办部

门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按照约定及时向对方催促履

约,对方履约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

施。

第九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合同有变更、解除及增添内容的,应仍按经济合同流转单要求流转,续订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纳入主合同范畴进行管理。

第九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部门应注意质量与进度的把

握,同时也应主动接受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对质量及进度的监督检查。

第九十九条终止合同后二个月内应按本公司有关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资料归档,资料包括双方往来信件、传真、函电、票据、单证等。

第一

第3篇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守则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守则

1、物业部员工须保持制服整洁、仪容洁净及精神饱满,佩带上岗证。

2、无论对待住户、同事及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耐心解释,及时为客户解决实际困难,保持彼此之间的良好关系。

3、每位员工必须遵守'依法管理,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业主至上'的宗旨。

4、必须严格遵守轮值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事先取得管理部负责人同意,而物业部负责人之请假则需获得公司领导的同意。

5、员工不得在当班时间内为个别客户做职责范围以外的私人服务的工作。

6、员工不得私自参与住户楼宇的买卖及租赁等事务,住户委托租赁由物业部服务中心负责。

7、物业部负责人必须执行公司之各项指示,并定期召开员工工作会议,向公司作定期汇报,员工应服从负责人的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8、不准挪用公司财物及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9、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10、不得向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钱财或利益。

11、所有公物不得挪用于私人,不得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损坏公物,须负责赔偿。

12、台风暴雨期间,各员工必须依时当班,坚守岗位,按照公司所颁布的指示进行防风、防洪工作。

13、必须遵守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规定和规章制度。

14、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无论在什么时刻,什么场合,听到传唤后,不得有任何理由无故不回,应有'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职业素质。

第4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之保密制度

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机密级严禁张贴;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密级明确阅读级别;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附件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5篇 xz物业公司给排水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给排水管理制度

1.给水站岗位责任制

1.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全区安全供水。

1.2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熟练掌握系统工作原理,做好设备的运行和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无事故运行。遇有停电等重大事故应及时请示报告。

1.3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坚持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每天下午3:00对3#、4#水源井查表及巡查。

1.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本班出现问题本班解决,遗留问题要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并做好记录。

1.5当班人员要仪表整齐,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擅自脱岗,严禁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班时有事到部门经理处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晚间及休假日要与公司值班经理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与运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泵房和地下水池,无关人员进入水站,当班员工有责任劝离。

1.6搞好站内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2.给水人员岗位责任制

2.1水站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搞好水处理技术管理,确保水处理质量和安全。

2.2为锅炉准备足够的软化水,做好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并在可能的条件下立即采取措施。

2.3根据不同的给水要求,正确、及时的对水源水、软化水、饮用水、游泳池水、锅炉及风机盘管水进行分析。

2.4水处理人员要负责连续排污和定期排污前的锅炉水分析,并将分析结果通知司炉。

2.5正确填写原始记录,并对填写的各项数据负责。

2.6水处理人员负责水处理设备调试,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行状态良好。

3.排水站岗位责任制

3.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全区污水排放通畅、无故障。

3.2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遇有重大事故应及时请示报告。

3.3熟练掌握系统工作原理,做好设备的运行和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4认真做好运行记录,每日7:00、11:00、17:00对三个提升站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的处理。

3.5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本班出现问题本班解决,遗留问题要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并做好记录。

3.6认真搞好各提升站设备及室内卫生。

3.7当班人员要仪表整齐,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得擅自脱岗,严禁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班时遇有事到部门经理处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晚间及休假日要与公司值班经理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6篇 物业公司职务任免岗位调迁员工离职制度

物业公司职务任免、岗位调迁及员工离职制度

一、职务任免制度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为贤、量才而用”的原则,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对各级主管以上职务的任免由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经总经理签发职务任免令生效,工资随职务变动。

二、岗位调迁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的岗位,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2.各部(室)主管在调动其管辖内员工时报公司核准后方可调迁。

3.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签发调动令。

4.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三、员工离职制度

1.被招聘员工如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在转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如员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够的时间或没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3.合同期内,如属本公司之原因辞退员工,则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按劳动局规定发给补助工资。

4.凡辞职或被辞退之员工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会签表》。在限期内,按规定办妥离开公司手续及退还公司宿舍后,再领取当月应得工资和福利;若已办理离开公司手续,但拒不迁离公司宿舍者,公司除按市价收取房租外,有权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5.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余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会提前1个月通知并按规定发给停工生活费。

第7篇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8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十八)

一、公司印章的制发

印章是组织机构的象征。公司财务和各小区管理处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综合事物部按照规定的样式、字体、尺寸、名称在指定的特种行业刊刻单位刻制,并发文启用。

二、印章的管理

设专人专柜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任何人携带公章外出,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到综合事物部办理相关手续,用毕后立即归还。

公司行政印章,由综合事物部负责掌管、监印;各小区管理处印章由各小区管理处指定可靠人员专人掌管、监印。

印章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在主管领导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印章要随时放入加锁的专柜内妥善保管,节假日应加封。如发现管理有异常情况,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发现重大情况,可报公安机关侦破处理。

三、使用印章

严格用印的审批签字手续。使用公司印章,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财务印章,须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批准;使用各小区管理处印章,须经各小区管理处负责人签字批准。

使用印章时必须由经办人在登记本上填写用印原因,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保密观念。监印时,必须做到'三看'即:一看领导是否同意发文或用印;二看用印的类别同文件、函、电的头子、标题、内容是否相符;三看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用印的规定。凡不符合用印规定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应拒绝用印并向领导汇报。对用印文件、函、电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提取邮件、货物和汇款、取款、办自行车上户以及开介绍信等需盖印章者,必须要有依据、由管印人酌处。

印章对齐年盖月、日或盖在规定的位置,盖印要端正、清晰。

不得在空白纸张、介绍信上盖章,特殊情况需盖空白介绍信、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聘用制度

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经面试、笔试、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申请人接到公司办公室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后按期到公司报到上班。

(一) 招聘员工资格要求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以及所在市住宅局颁布的“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考核评比条件中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标准,特拟定公司招聘人员资格标准要求。

1.管理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年龄在35岁以下。

2. 事务助理(房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能力强的可适当放宽到中专以上。

3.机电工程师。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个别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能力的可适当放宽,具机电工程师职称,具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机电主管工程师及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机电维修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丰富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适当放宽至中专以上。须持有电工操作证,具机电维修2年以上工作经验。

5. 护管队长。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中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军体训练能力和组织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 护管员。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高中以上学历,个别素质较好的可放宽到初中毕业生,

第9篇 物业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 会计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组卷、归档工作。平时逐月做好记帐凭证、报表的装订工作并加盖有关人员的印章。按照档案标准要求,年度终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报表、帐簿的立卷、装订工作,按报表、帐簿、凭证顺序排列,编好案卷号,抄写案卷目录一式三份,一份会计部门保存,一份存入档案箱,一份随同档案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三条 会计档案由财务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移交时,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明确责任。

第四条 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好移接交手续后才能离职。

第五条 会计档案应做到科学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条 非财务人员查阅档案,须经财务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同意;财务部人员查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外单位查阅应凭该单位介绍信,经档案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档案应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会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可提供复印件。

第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到期,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审查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时将需永久保存的有关凭证抽出组成永久案卷保管。

第八条 销毁档案时应由会计机构、档案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参加,参加人员应对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销毁清册列入会计档案作永久保存。

第10篇 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0总则

1.1 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 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

1.4 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

1.5 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2.0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2.1 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

2.2 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

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

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c)审批招标文件;

d)评定中标单位。

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席有关招投标会议。

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

2.3 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

2.4 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

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

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

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

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

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

3.0招标工作一般程序

3.1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3.1.1 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2 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3 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3.1.4 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3.1.5 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

3.2 招标前期工作

3.2.1 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3.2 .

1.1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3.2 .

1.2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2 .

1.3 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3.2 .

1.4 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

3.2.2 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

3.2.3 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

3.2.4 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2.5 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 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

3.3 开展招标工作

3.3.1 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3.3.2 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3.3 .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3 .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3.3 .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4 收标、开标工作

3.4 .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

3.4 .2 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4 .3 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4 .5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

3.4 .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

3.4 .7 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

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

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

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

3.5 评标、定标工作

3.5 .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

3.5 .2 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

3.5 .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 .4 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

3.5 .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3.5 .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3.5 .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5 .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

4.0投标保证金

4.1 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

4.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

5.0罚 则

5.1

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2 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3 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4 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5 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6 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

5.7 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5.8 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

5.9 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1 0 有关招标人员的行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知情人员应向招投标小组成员或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举报,经查属实,按对责任人处罚金额的60%奖励举报者。

第11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

-1 人员招聘、录用制度

1、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公司及用人部门两次面试,并由用人部门通知上班。上班前必须先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办手续时需填写各类个人资料供存档、需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培训资料证书复印件(如有),个人资料应正确无误,如提供虚假资料,可招致辞退的严重后果。需携带好有关证件原件,由员工本人亲自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后方能上班。

2、新进员工自上班之日起试用期为一个月(技术部门试用期为三个月)。

3、员工对于自己所担任之工作有任何问题,需先征询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意见。

4、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请到原单位/社保中心将养老金等帐户转至本公司,以便公司为您办理养老金等。若原单位/社保中心从未办过社会保险或从学校新毕业之员工,请书面向公司说明并提出申请新开户头。

-2 离职、辞职、辞退办法及手续

1、凡员工欲离职者,应按合同/劳务协议之规定,提前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间则于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2、凡员工未按合同(或协议)书承诺提前离职者,公司将扣除相应的薪金作为通知期以赔偿公司损失(除非特殊情况,经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准予提前离职)。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核准予以立即辞退。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

(5)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

(6)故意不服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7)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8)有严重损害公司及所管小区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9)直接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1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3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为公司考勤管理的基本制度,各管理处可以此制度为基础,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另行制定的管理处考勤管理制度需报公司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3-1 考勤制度

1、员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5:30时(个别岗位工作时间以工作需要设定),因季节变化需变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另行通知。

2、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并随机抽查制度,由各部门、各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3、公司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办理《员工外出登记单》,并交至各部门经理处,否则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4、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至各部门留存。凡未填写《出差申请单》者按事假论处,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2 迟到、早退

1、迟到和早退的违约金标准如下:

迟到/早退分钟违约金标准

5 ≤ * < 10 10元

10 ≤ * < 30 20元

30 ≤ * 30元

2、月累计迟到、早退共3次(含3次)以上,无当月绩效工资。

3-3 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经准假而私自休假者,以及因各种假期逾期而无事先申请续假者。

2、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3、打架斗殴致伤而不上班者。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

5、其他无正当理由缺勤者。

6、凡旷工而2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算,严重警告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和半天工资;旷工超过3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严重警告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和一天工资;旷工二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并扣发四天工资,给予最后警告。

7、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立即辞职。

第12篇 商场商厦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商场(厦)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目的:充分发挥公司固定资产的效能,避免公司固定资产的减值和流失。

适用范围:百货事业部所属各门店,。

第1条固定资产的定义

1、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长期使用过程中,仍然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及使用效能,而不改变其外部形态及属性的实物。

2、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七类

2.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2.2商用固定资产

2.3专用固定资产

2.4电器等通讯固定资

2.5交通运输工具

2.6办公固定资产、家具用具

2.7其它

第2条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

1、固定资产由财务部、物管部、技术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财务部和物管部负责对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监督、检查。

2、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资金形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使用单位财务账,做到账账相符。

3、物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管理,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使用卡片,做到账卡相符、卡物相符,并收集、整理、保管固定资产技术资料和有关证件。

4、技术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质量验收和安装调试,做好检修和日常维护工作。

5、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建立本部门固定资产使用卡片,落实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和检修工作。

第3条固定资产购置管理

各单位按月编制本单位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填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于每月20日前报总公司审批。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购置的,要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并办理追报审批手续,追报手续与报批手续相同。

第4条固定资产的验收

1、新开店在开业前,物管部要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逐项验收登记,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建立固定资产账卡。

2、设备到达单位,物管部门会同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必要时请有关技术部门)到场共同开箱,对设备的外观、附件、备件、工具、技术资料进行核查、清点,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3、使用部门办理出库手续,领出设备,进行试运转(必要时请有关技术部门参与安装、调试),并在《固定资产验收单》上做记录。运转正常后,物管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合格验收,填写齐全《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二份,一份物管部门存档,一份交财务部门。

4、附件、工具交使用部门使用保管、重要部件交库房保管、技术资料由物管部归档,使用部门可留用复印件。

5、固定资产购置部门、物管部及技术部门在《固定资产验收单》上签字,凭《入库单》、《固定资产验收单》、《正式发票》到财务部门报账,缺少任一单据,财务部门不予报账。

第5条固定资产的建账、建卡

1、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设备,物管部按固定资产规定分类、编号,并将编号牌(标签)钉(贴)在设备明显处,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物管部门各执一份入账。

2、在账卡记载已调出、售出、报废的设备,在销账后,为避免今后出现编号重复引起管理混乱,设备的编号不再重复使用。

第6条固定资产的维修

固定资产维修应填写编制固定资产报修申请表,超预算必须履行追报审批手续,追报手续与审批手续相同。

第7条固定资产的停用

固定资产停用,使用部门要做好停用前的准备工作,报物管部和财务部,并在《固定资产卡片》上做记录,可移动的设备退库房保管,没有做好停用准备工作的设备,库房不予接受。

第8条固定资产的调拨

固定资产的调拨需书面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一式四份,调入部门、调出部门、财务部门、物管部门各留存一份,做为部门入账和销账的凭据,并在《固定资产卡片》上做变更记录,对未经批准擅自调动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9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售出

1、无法达到工作,影响安全、污染严重、修理不好更新的设备报废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财产报废申请单》,经物管部门核实(必要时请有关技术部门鉴定)财务部门复核,报公司审批。各部门按审批意见办理,核销账卡。

2、报废设备零部件可拆卸使用的也可在国家规定允许范围内转让、出售。

第10条固定资产的检查

1、每年年末物管部门、财务部门牵头,统一安排年终盘点,使用部门配合对固定资产校对账、卡、物,并将盘点结果进行汇总,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审批。

2、财务部门、物管部门和使用部门根据公司审批意见各自进行账、卡等事物处理,处理后的账、卡、物要保证一致相符。

第11条其它

凡接收馈赠的固定资产均属公司财产,按购置固定资产处理。各单位的设备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不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移、投资和充做抵押。

第二十九条相关记录表

1、固定资产台帐

2、固定资产盘点汇总表

3、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4、闲置资产报告单

5、固定资产验收单

6、固定资产转移单

7、固定资产调拨单

8固定资产卡片

9、固定资产报废(售出)申请单

《物业公司隐患整改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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