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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工作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8-13 热度:85

运输公司工作制度

第1篇 运输公司工作制度

运输公司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第2篇 某运输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 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 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 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 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 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机动车辆管理

(1) 本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机动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 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 认真执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项内容要求,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5) 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 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3篇 运输公司日周月排查制度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切实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2〕15号)精神,加强公司汽车客运站场、班线客运、出租车客运、公交车客运的运输安全、消防、治安、反暴恐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风险演变为隐患,隐患酿成事故,特制定本制度,希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针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缺乏系统性、周期性、持续性的问题,对隐患日常排查的周期、内容和排查的层级管理等予以具体化、制度化,建立隐患岗位日排查、科室周排查、经理(层)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度),整体提升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为事故防控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内容

1、日排查清单。主要包括常态排查和临时性工作排查两个部分。排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工作。日排查要根据实际分别在岗前、岗中、岗后进行。排查清单附后。

2、周排查清单。科室周排查由科室负责人或委托专门人员实施。排查清单附后。

3、经理层月排查清单。经理层月排查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每月至少一次的综合检查排查方式进行。排查清单附后。

三、排查组织方式

1、“日”排查责任人由科长明确1—2名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日排查,排查时间自行确定。

2、“周”排查责任人为科长。科长因事不能组织应委托科室内勤负责组织实施。形成排查资料的时间应在星期五前。

3、“月”排查组织责任人为分管安全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副职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综合检查时,安全科、保卫科、设备技术科、客运科、公交出租科、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必须参加。

四、隐患整改方式

1、“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即查即该,岗位整改有难度的应报告所在科室实施整改,科室仍不能整改的应报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2、“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科室实施整改,科室仍不能整改的应报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3、“月”排查出的隐患,由安全管理科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领导层的整改意见向有关科室下达限期整改指令或整改要求。

4、隐患整改必须闭环,按照“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到位。

五、资料收集与保存

1、“日”排查资料在每周星期五交所在科室统一归档保存;

2、“周”排查资料由各科室归档保存;

3、“月”排查资料由安全管理科归档保存。

六、本制度执行时间

本制度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第4篇 运输公司规章制度规范

运输公司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第5篇 运输公司公营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下面是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志,参加班后会,接受次日工作任务。

4、 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调度室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第五章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第十一条 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和班线里程、车况路况,班次时序、停靠站点,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 服从车站现场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敲诈勒索旅客,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 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市公司稽查管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条 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 驾驶员的工资薪酬由底薪、计件工资及奖励的工资组成。

1、 底薪标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2、 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3、 驾驶员实行强制轮休制度。

4、 工作中违反安全、运输有关管理规定,按市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 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第十八条 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扣罚信誉保证金 元,情节严重的,其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十九条 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 月度内安全违规处罚达到3次,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轻微事故两起以上的给予解聘。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客运公营驾驶员选聘条件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

1.6 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 双眼裸视达

1.2 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 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 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 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第6篇 某运输公司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7篇 z运输公司直达快速客运班车经营管理制度

下面是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运输市场细分化,差异化服务的要求,满足不同层次旅客乘车需求,塑造企业品牌,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决定推行直达快速客运班车业务(以下简称直达快客)。

第二条直达快客以“安全、快速、方便、舒适”为宗旨。

实行“服务承诺制”,其主要内容是:1、安全正点,一票直达,中途不上旅客;2、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优质服务;3、车容、车貌整洁。

第二章经营方式

第四条直达快客实行“公车公营”,以“一流的车辆,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项目”打造极品线路和服务品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不进行个人或集体承包经营,已承包的应逐步实行“公车公营”改造,承包期满后公司收回公营。

第五条车辆由市公司统一选购,统一标志,实行专门管理。

第六条司、乘人员由市公司统一招聘,统一培训,佩证上岗,实行薪酬制。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市公司暂设直达快客管理办公室,负责班线开拓,跟踪管理的情况收集和综合、协调。业务管理由相关职能部室受理。各开通直达快客的单位,可根据车辆发展情况,设立车队或分队,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并报备市公司。同时应配备一名专(兼)职副经理负责快班客运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车队(分队)必须单列管理,实行内部收支独立核算,单独向市公司呈报财务、统计、运输、安全、机务、劳资等综合报表。

第九条班线开通、班次安排,由市公司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统一确定,在同一班线上必须实行“五统一”(即:车型、班次、票价、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客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以保证班次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车辆运行实行两级调度制,即市公司运输处为一级调度,负责班次计划的编排与调整,运力安排与调济,运价确定与监督,运行纪律的检查与监督,运行矛盾的调处和加班、包车运力调控,分公司为二级调度,负责运行计划实施落实和车辆运行的现场管理,收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一级调度负责。

第十一条开行直达快客的车辆应设立专窗售票、专门候车室、专用通道、专用车库、专门电话,实行专门服务、专线发车。

第十二条分(子)公司必须搞好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提高车辆完好率。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考核标准和要求,降低运输成本。车辆的维修必须在符合维修资格的本单位指定修理厂(车间)进行。

第十三条直达快班的驾驶员、乘务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市公司制定的统一标准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例下企业职工可优先聘用)。在聘用的司乘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聘用的人员分别向市公司交纳信誉风险保证金,(其标准另行规定);所有保证金均不计息,解聘时结退。另每人预交600元服装费,按实际制作费个人负担70,此款由分公司财务收取建帐,带款到市公司领取服装后,实行多退少补结算。凡受聘人员均实行淘汰制,按考核计分标准逐月考评,年终汇总,得分最少者,即被淘汰解聘。

第十四条凡聘用的驾、乘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快班客运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直达快班的工作规范,按市公司的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管理与考核,受聘人员的工资按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确保行车安全是直达快客的首要工作,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行车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矛盾,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四章收入与分配

第十六条财务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营收设立专门帐户,所有的客票、行包收入必须全额在次月的三日前上缴市公司。营收结算,在同一线路上正班营收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捆绑式”结算方式由市公司统一进行结算划拨。包车及非对开单位派车接驳所得营收不实行捆绑,实行谁运谁得。共营线路上,对方派车顶班而导致空驶者,缺班方应填写放空单作为捆绑结算的依据。

第十七条车站原则上按售票金额10提取站务费,行包运输按15提取劳务费,站务费进入车站收入。

第十八条直达快客车辆应实行个车、车队(分队)两级成本核算,严格执行《直达快客财务核算细则》。车辆折旧费全额上交市公司。

第十九条直达快客车辆(分队)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工资与分(子)公司脱钩。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凡从事快班客运的管理人员,驾、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对工作做出成绩,经考核优秀者,可参与年终评先,市公司按规定给予嘉奖。凡不严格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违反“服务承诺制”被投诉,给企业带来影响的,每人项次扣罚100元,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情节严重被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第一次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另给予每人项次1000元以内的罚款,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确定是否解聘,第二次作解聘处理,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驾、乘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允许客、货无票(含无效客票)乘车的,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第一次处罚责任人2000元,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第二次作解聘处理,没收其信誉保证金;对知情不报,不制止者,根据其责任大小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内部职工、家属不听劝阻强行无票乘车者,每人次处以300元至600元的罚款,由单位在其工资内扣除。

第二十二条驾、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调派,按单位规定轮休,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必须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凡因无故旷工或不服从领导安排者,每次每天给予200元至500元以内的处罚。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解聘,结退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驾、乘人员,违反运行管理、站务管理规定的按集团公司直达快客运行管理和站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安全规定的按市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机务管理的按市公司直达快班客运机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纪、违规的处理程序。凡收到的所有投诉电话和信件都必须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在10天内查证落实后,写出处理意见上报市公司直客办公室行文处理。凡在10天内未上报处理意见的每项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0.5分。

第二十五条市公司规定上报的各类月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分每项0.5分。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以及附件各项管理办法规定的罚金,统一由分人公司可执罚到位,进入分公司财务列入快客利润考核。由市公司监察处监督落实。单位违纪的罚金上缴市公司财务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方案附件有:

1、《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运行管理》

2、《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站务管理办法》

3、《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管理岗位职责》

4、《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财务核算办法》

5、《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6、《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办法》

7、《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与考核办法》

8、《公营直达快班客运驾、站、乘人员末位淘汰考核办法》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修改权,解释权属市公司,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方案及其附件的各个管理考核办法,制订具体的考核细则,上报市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十九条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煤制甲醇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括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及危化品客户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1、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

2、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5年8月15日);

3、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

6、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7、危险货物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8、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9、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230

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装卸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协助突发性运输事故救险工作,监督检查危化品运输管理及车辆维护保养情况  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行车安全和装卸车安全管理  负责车辆技术、二级维护保养检测管理

l、经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2)对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工作负责第一领导责任,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对企业安全工作实施全面领导。

(3)确保安全经费到位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必要的人员装备。

(4)发生重大特事故、常规或典型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领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4)组织指挥突发事件或抗灾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主管副经理

(1)协助经理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经理不在时,全面负责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召开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取证。

(3)完善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督机构,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4)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市场营销部

(1)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办理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2)负责审查承运单位、运输人员及车辆的相关资质证明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负责向承运单位相关人员说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并宣传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承运单位做好车辆的维护、人员培训、安全防护器材及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与管理情况。

(5)负责组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负责公司危化品专用停车场的管理。

(7)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负责发货和装载人员及车辆的审查。包括查验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检查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后要详细登记。

4、市场营销部危化品车辆(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负责人

(1)检查标志灯、牌是否牢固齐全和符合《道路运输危险品货物车辆标志》(gpl3392-2005)的编号规定、安装要求。

(2)主、挂车连接点、燃油管油箱与技支架是否牢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坚固完整,备胎是否完整合格。

(3)油路、气压管是否渗漏断路、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4)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是否松动,锁正角度及各部位是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可靠。灭火器、消除静电力装置,防火安全罩是否符合规格和有效期内。

(5)gps卫星定位仪装置终端信息传输是否开通完好,随车从业人员,车辆运输资质证件、技术安全卡、公路通行证等是否携带齐全。

(6)承压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

①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是否安全可靠有效,温度计、压力表、是否安全有效,表面是否碎裂。

②紧急切断阀、卸压阀、油泵性能是否良好、不渗漏、液气压管是否耐压、耐油、无裂痕。

③随车应有的劳动防(保)护用品(千斤顶、防静电工作衣帽等)是否配带。

(7)低温压力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装卸阀门、专用管是否安全可靠、不渗漏、耐腐蚀、无裂痕,符合化学品(介质)理化特殊性要求,仪表清晰、安全有效,表面有否破裂。

(8)栏板、厢式专用车应重点检查:

①车辆底板应平坦完好,护栅栏门应符合规定高度要求、牢固。对装载不同的货物应按其理化特性采取相应的铺垫防护措施。厢体底面上不得有与本次/批所装载危化品货物性质相低触的残留物。

②按调度指令和配载规定承运,任何情况下,危险化学品不得和其他普通货物混装。

③根据本次/批所配载危化品货物理、化学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防撒漏的捆扎物、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保护用品。

④配载结束后,随车人员应对货物的核准、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实施及对影响车辆运输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承运程序。

3、车队队长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负责责任范围内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驾驶员、押运员及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3)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证照管理。

(4)监督检查车辆运行技术状况、机务保养及维修质量。负责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日常维护的落实;做到定点维修、强制执行,确保车况完好。

(5)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车辆安全消防器材、防护用具的配置和更新。

(6)组织安全生产例会,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安排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指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7)组织开展本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8)定期总结及时分析宣传安全生产管理中先进事例和经验,组织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9)负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安全环保部

(1)监督市场营销部、车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

(2)按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

(3)参与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4)监督检查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停车场安全。

5、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坚持对车辆的安全隐患例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营运状态。

(2)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严禁吸烟,车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第9篇 运输公司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10篇 某运输公司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第11篇 运输分公司氧气瓶、乙块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气瓶,乙块瓶使用管理制度,是运输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规范、管理、指导、强制、氧气瓶,乙块瓶使用规定制订、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来规范单位自身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起单位内部比较完善的气瓶安全管理使用机制。

一、氧气,乙块气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必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风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性是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那么氧气瓶、乙块瓶就必须分库存放。

三、氧气瓶,乙块瓶入库前应经过安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氧气瓶、乙块瓶应当分垛储存,每垛堆放面积不宜过大,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气瓶,乙块瓶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出入库,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六、氧气瓶,乙块瓶的阀、表、防护帽、缓冲胶圈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阀门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严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车直接调运氧气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氧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气瓶和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间隔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气瓶和乙炔瓶领用发放必须空瓶换重瓶;存放使用场所应根据安全生产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12篇 公司铁水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铁水运输管理主要是对鱼雷罐的使用维护、出铁以及铁水倒运的联系协作管理。

第二条 通过铁水运输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铁水倒运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生产部、设备部、技术质量部、炼铁作业部、炼钢作业部以及供应公司派驻站、总公司运输部、下车维护承包单位。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生产部职责

(一)、负责制定、修改和补充公司铁水运输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参与鱼雷罐砖的评判工作。

(三)、负责组织铁水运输系统的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四)、负责鱼雷罐在途铁数量的掌控,在周转紧张情况下,提前预测,安排铸铁工作。

(五)、负责组织处理临时性突发事故,组织铁水运输的事故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 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鱼雷罐及铁水运输线路日常维护和检修的专业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600吨轨道衡的校验工作,保证数据传递及时、准确。

(三)、负责牵头组织因鱼雷罐设备故障造成的事故进行分析。

第六条 技术质量部职责

(一)、技术质量部做为耐材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鱼雷罐砖使用状况,负责修订完善鱼雷罐砖的砌筑标准,制定鱼雷罐砖使用效果的评判程序及标准,牵头组织评判工作,并根据使用状况,及时对鱼雷罐砖材质提出改进措施。

(二)、负责对进厂鱼雷罐砖质量进行抽查检测,组织对鱼雷的冷检、热检及拆砌的评判工作,评判使用结果必须透明、公正。

(三)、负责牵头组织因鱼雷罐耐材质量和砌筑原因造成的漏铁事故分析。

第七条 炼铁作业部职责

(一)、负责完成鱼雷罐满罐率和周转次数等指标。

(二)、负责鱼雷罐日常使用调配工作,合理匹配每座高炉的鱼雷罐使用数量。

(三)、负责鱼雷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鱼雷罐的冷检、热检及拆砌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使用台帐,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用砖计划和备件计划。

(四)、负责协调检查鱼雷罐拆、砌、烤、冷、热检各环节的工作,加强对工序大包单位的检查和管理。

(五)、根据磅道鱼雷罐回皮数据,随时检查剩铁及粘罐情况,并详细记录。发生鱼雷罐粘铁大于30吨以上时,要采取冲化措施。

(六)、铁水流动性差或渣子较多时,不准往鱼雷罐放铁,防止粘罐;每放满一台鱼雷罐,要加入适量的保温剂。

(七)、在铁水正常时,鱼雷罐压铁时间超过20小时,或者铁水不正常 (如铁水粘、炉温低等) 时,要优先组织炼钢倒出。

(八)、在铁区内,鱼雷罐发生故障,立即找维护单位处理,并督促、检查处理情况,及时对罐口结盖、挂渣情况组织处理。

(九)、保证高炉区域无道掩,炉下无积水,照明完好。在铸铁、拆罐、砌筑区域安装并使用防倾翻立柱。

(十)、严禁向鱼雷罐内扔沟料、氧气管等杂物。

第八条 炼钢作业部职责

(一)、负责与炼铁作业部、总公司运输部联系铁水分配工作。

(二)、负责组织清理本厂范围内铁道两侧的道掩和保证照明完好。

(三)、负责倒罐站内防倾翻立柱的安装和使用,每周检查2次以上倾翻插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损坏电机。

(四)、炼钢系统发生故障,鱼雷罐不能按时倒铁时,要及时汇报生产部管控中心,在鱼雷罐周转紧张情况下,及时安排铁水包倒铁工作。

(五)、 在倒罐站两条线多罐情况下,优先倒空一条线,不许两条线倒空后再报点。鱼雷罐内剩余渣铁量不许超过10吨,倒空后罐口一定要摆平。

(六)、严禁向鱼雷罐内扔放废铁等杂物。

第九条 供应公司派驻站职责

(一)、根据购砖标准、程序、评判结果及用砖计划,负责公司鱼雷罐罐砖的招标、签订合同、购砖、处理质量异议和付款工作。

(二)、负责鱼雷罐砖及散料运至公司,确保炼铁作业部砌筑车间鱼雷罐砖、料库存2套以上。

(三)、负责对大包单位因鱼雷罐砖质量、施工、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落实责任追究。

第十条 总公司运输部职责

(一)、 负责将空、重鱼雷罐过磅,严禁出现漏过磅现象。

(二)、负责组织处理鱼雷罐下车的临时故障抢修工作,定期组织鱼雷罐下车分轴、耳轴探伤工作。

(三)、负责按照炼铁作业部和炼钢作业部要求拉对鱼雷罐。

(四)、负责制定落实鱼雷罐下车的例修和年修管理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检修任务。

(五)、负责鱼雷罐脱线、漏铁等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下车维护承包单位职责

(一)、负责鱼雷罐下车及传动设备日常清扫加油工作,并定期进行大、中、小修。

(二)、负责鱼雷罐事故抢修的配合工作。

(三)、负责制定鱼雷罐备品备件计划及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铁水运输联系管理

第十二条 出铁联系

(一)、高炉出铁前,总公司运输部按照炼铁作业部的要求将鱼雷罐拉对到位,高炉必须检查鱼雷罐对位情况,双方以铃声联系确认。

(二)、高炉出铁过程中,每满一台鱼雷罐,高炉值班室向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报点,告知后续出铁线路及要求。炼铁站接到报点后及时通知炼钢作业部调度,并按要求将重罐拉到相应的炼钢倒罐站。

(三)、高炉出铁完毕,值班室在2分钟内向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和炼铁作业部炉前站报点。铁沟岗位要及时将摆动沟摆平,便于运输及时拉对鱼雷罐。

(四)、重罐倒空后,炼钢作业部要立即通知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炼铁站根据炼铁作业部要求,将空罐拉对到高炉炉下。

(五)、高炉正常出铁原则是拉着出铁,每满一罐立刻热送炼钢,过渡罐出铁时间必须确保20分钟以上,高炉补罐时间和倒罐站内拉空对重时间均不得超过20分钟。

(六)、正常生产状态下,要求总公司运输部从各高炉拉到炼钢倒罐站的时间为:1#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25分钟,1#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45分钟;2#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35分钟,2#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20分钟;3#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45分钟,3#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20分钟。

(七)、鱼雷罐铁水液面高度不超过罐口内沿下限300mm,防止铁水溢出事故。鱼雷罐放的过满时,要及时通知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采取慢行、监护运行等措施。

(八)、高炉大修开炉头两次铁,炼铁作业部必须安排专人在零米同运输调车员直接联系,确保安全拉对鱼雷罐。

(九)、出铁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跑铁、跑渣或漏罐等事故,炼铁作业部一方面及时向生产部汇报,另一方面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抢救。运输调车员要绝对听从炼铁作业部有关人员的现场指挥,因为抢救事故造成鱼雷罐脱线的,与运输部无关。

(十)、鱼雷罐发生脱线事故时,由生产部管控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统一指挥。

(十一)、为了确保高炉安全生产,可周转空罐一旦低于24台,炼铁作业部调度要及时向生产部管控中心汇报,并安排铸铁机做好准备,确保接到铸铁指令后能立即组织铸铁。

第十三条 鱼雷罐日常维护联系

(一)、鱼雷罐热检由炼铁作业部负责具体安排,炉前站根据砌筑间的通知,安排总公司运输部将鱼雷罐拉到指定位置。

(二)、供应公司派驻站组织大包单位对鱼雷罐进行拆、砌、烤等工作,技术质量部和炼铁作业部进行检查验收。

(三)、砌筑和修补完成的鱼雷罐,在投入烘烤时,大包单位要根据技术质量部制定的烘烤曲线进行烘烤,炼铁作业部负责监督检查。

(四)、冷检的鱼雷罐,要求维护单位在七天内完成检查、修补工作。

(五)、为保证鱼雷罐的使用寿命,使用中的鱼雷罐接铁间隔不得超过15小时。如遇特殊情况,接铁间隔超过15小时的鱼雷罐必须烘烤到800℃以上才能使用。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十四条 没有按照要求完成铁水满罐率,考核炼铁作业部1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十五条 连续三个月没有按要求完成鱼雷罐周转次数,考核炼铁作业部1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十六条 对违反《公司铁水运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单位,按专业考核标准直观考核责任单位200至2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一:出铁联系管理流程图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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