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通讯管理制度
*公司通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节约成本费用,加强对公司各种通讯工具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各种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总机、电话分机、直线电话、传真机、移动电话以及为员工配备的电子邮箱等。
第三条:公司的各种通讯工具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公司不提倡员工利用公司的通讯工具进行私人用途。
第四条:电话总机的管理
电话总机由行政部的前台人员负责值守,所有外线电话均需由前台人员负责接转。前台人员的接听电话必须使用标准用语。标准用语如下:
接听外线电话时,应说“您好!迎海集团,请问您找哪位?”;
当对方告诉分机号码时,应说“请稍等!”;
如果分机占线时,应说“对不起,电话占线,请您稍后再打过来”
前台人员接听内线电话时,应说“您好,前台”。
第五条:电话分机的管理
公司根据员工工作需要和电话分机的资源情况,为每一位员工提供一部电话分机。
员工应电话分机铃响三声内接听,接听业务电话应简洁明了,接听电话时应使用统一礼貌用语“您好,×××(员工姓名)”。讲电话时声音不可太大,以免影响他人。
电话分机一般不开通长途直拨功能,总监级以下员工因为工作实际需要而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须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开通。
对已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电话分机,由员工个人负责长途功能的使用管理。不得借予他人拨打长途电话,一经发现,除由其个人赔偿所发生的长途话费外,还可视情况严重,停止其电话分机长途直拨功能并按公司奖惩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员工因临时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的,须填制《长途电话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初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递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后到前台挂拨,或由前台拨通后接入员工的分机上。
拨打长途电话时,必须使用ip特服号(如17909、17951),以节约费用。
禁止利用公司电话聊天。员工在上班时间如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应长话短说,以免造成电话线路的繁忙,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严禁员工利用公司电话(包括分机和直线电话)进行拨号上网、拨打声讯台或信息台查询非业务信息。
未经公司或电话所有人的同意,拨打长途电话。一经发现,除由其个人赔偿所发生的长途话费外,还可视情况严重,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直至开除。
电话已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员工一经离职,行政部应马上通知前台将该员工的长途直拨功能关闭,同时做好登记。
第六条:
直线电话的管理
总监级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配置一部直线电话,如需要开通国内长途功能的,应一并提出申请。
申请配备直线电话,一律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传真的管理
公司传真机由前台负责管理,收发传真时应由前台人员负责操作。
前台人员发送传真完毕后,应检查是否有文件遗漏在传真机旁;传真接收完毕后,应立即将传真文件交给收件人。
员工因为工作需要而发送传真的,应填制《传真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对传真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批后应将《传真申请单》递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再由前台人员操作发送。
对发送保密性高的文件,可由前台人员进行指导,由员工个人亲自发送,并提前以电话方式通知收件人现场接收。对涉及公司重大机密的文件不宜使用传真机发送,以免泄密。
对传真收发业务频繁或者所收发的资料保密要求较高的部门或个人,可以申请配置专用的传真机。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传真机收发私人资料、文件。
第八条:移动电话的管理
公司不为员工购置移动电话,但对员工因办理公务所发生的移动电话费用(简称移动话费),按具体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报销限额标准。
原则上,集团主任级及下属公司副经理级以下普通员工,不得申请报销移动话费,特殊工作岗位或确实因为业务需要的除外。
公司对移动话费实行“员工提出报销申请、公司核定报销限额、限额内实报实销,超支部分员工自负”的管理方式,即:主任级以上的管理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公司提出报销移动话费的书面申请,公司根据员工职务、岗位和业务的特点,以及公司的《移动话费报销限额参考标准表》,核定具体的报销限额。对在限额以内的移动话费,由公司据实报销;对超过报销限额的,公司只按限额标准进行报销,超支部分不再补发给员工,而由其个人承担。
核定移动话费报销限额的流程为:
主任级以上的管理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写出书面的报销申请,由部门经理出具审定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在公司的限额参考标准内,主管领导可以直接批准。对超出公司规定的限额参考标准的,还需要报公司总裁批准。
对经理级以上的管理员工,除需报主管领导批准外,一律报公司总裁审批。
总裁、副总裁的移动话费报销标准由董事长核定。
第2篇 公司员工手册-通讯费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手册:通讯费管理制度
1、本规定所指的通讯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司的业务或工作需要,使用自己购买的或公司所有的通讯工具(手机、传呼机)而产生的通讯费用。(通讯费用报销标准参见附表2)
2、除特殊情况外,公司不为员工购买通讯工具(手机、传呼机)和手机卡等,也不承担因维修通讯工具所产生的费用。
3、如员工使用的通讯工具为公司所有,其产生的费用应由使用该通讯工具的员工负担并按规定报销。
4、员工应将自己手机及呼机号码在行政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的不予以报销。
5、员工应保证在工作时间内开启登记报销的通讯工具,以保证联络的畅通。如无特殊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关闭通讯工具而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将试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严重的将取消其报销资格。
第3篇 公司企业通讯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通讯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通讯设备及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遵循电信总局关于市内电话用户交换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计算机管理员应熟悉并掌握本公司使用机线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其测试、调整、维修技能。要严格按照邮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通讯设施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 计算机管理员应与前台密切合作,共同努力,使通讯设备、仪器、工具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完整无损,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第四条 计算机管理员应认真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原始记录积累,保管好通讯设备及维修情况的技术资料,并于月末上报室主任资料保管情况。
主要原始记录应包括:
1.工作日记;
2.各种障碍记录;
3.维修作业计划(年度、月度);
4.用户卡片;
5.蓄电池充放电记录;
6.其他有关原始记录。
第五条 各部门话机安装、拆迁,应书面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批准后,由计算机管理员负责装、拆、迁。
第六条 计算机管理员应随时将自己的去向(工作地点)用电话告知前台,以便在通讯设备发生故障,可随时召唤,尽快处理。
第4篇 化龙物业公司通讯设备管理制度
雅园物业公司通讯设备管理制度
一、通讯设备指办公电话、手机、对讲机、传真机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通讯设备购买、使用、增加功能、转移,由部门申请,经理办公会批准,到行政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电话为办公设备,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四、办公电话应根据业务需要,由行政办公室定期核定每部电话费用标准,非正常大额或连续超支需由各部门书面说明,如非正常使用须追究责任人进行赔偿。
五、传真电话由专人管理,经使用部门主管批准后,到行政办公室登记使用。任何人未经允许严禁使用。
六、个人使用的通讯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七、由单位负责缴纳手机费的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对故意不开机或不接听电话的按违纪处理并停止为其缴纳手机费。
八、调离或调岗不须使用的一律交回行政办公室。
第5篇 公司通讯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更加经济有效的利用通讯设备,保证管理系统的联络通畅和指挥的不间断,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全体人员。
第二章 通讯设备的配备
3、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批准为公司各部门配备办公电话。
4、公司各办公室配备上网设备。
第三章 通讯设备的使用费用报销
5、手机、办公电话话费实行限额报销制度,按照公司话费标准执行,超出自负,办公电话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发现一次罚款10元。
6、公司办公电话话费标准:办公室每月限额*元,财务部每月限额*元,其他部门每月限额*元。
7、话费费用报销由财务部统一办理。
第四章 通讯设备管理
8、公司配备的办公直拨电话、分机、传真机、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检查使用情况和登记情况。
9、通讯设备使用人必须对通讯设备认真保管,传真机设专人管理,直拨电话、分机谁使用谁管理。
第五章 违规处理
10、通讯设备如发生损坏经专业人员维修鉴定,为非正常损耗,由当事人承担维修费用的70%,发生丢失(不论任何原因)当事人承担另购机费用的80%,所承担费用以现金形式交纳到财务部。
11、各部门办公话费若超出限额,超出部分能查明当事人,由当事人承担,查不出当事人由部门全体人员承担,每月10日前以现金形式交纳到财务部。
第六章 附则
12、本规定由办公室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由办公室负责检查与解释。
1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石港公司通讯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可靠运行,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信息中心进行申请。信息中心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二、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5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
三、出现通讯中断故障时,信息中心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四、各使用单位不得强安、强要、强撤通讯设备和缆线等。需新增设备时,必须提前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信息中心设计施工时,必须根据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给出设计方案。使用单位有义务配合信息中心安装线缆及设备。
五、任何单位不得未经信息中心同意私自改变通讯设备位置,一经发现将给予100元的罚款。严重者按照事故进行分析。
六、使用单位的井下本安型电话机,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使用,严禁拆卸电话机,信息中心检查电话配套设备的使用情况。
七、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通讯线缆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设备线缆途经单位的管辖范围,由该单位负责管理设备缆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损坏井下电话机、通讯线缆、通讯分线盒,凡损坏的,由相关单位按价赔偿,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
八、通讯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通讯设备统一由信息中心修理。
九、采煤工作面的通讯线缆及相关设备随工作面的推进要及时回撤盘放整齐。
十、信息中心电话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督查通讯相关设备的使用情况,对不按标准使用的,信息中心有权出具罚款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7篇 公司通讯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管理系统的联络通畅和指挥的不间断,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全体人员。第二章 通讯设备的配备
3、 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批准为公司各部门配备办公电话。
4、 公司各办公室配备上网设备。第三章 通讯设备的使用费用报销
5、 手机、办公电话话费实行限额报销制度,按照公司话费标准执行,超出自负,办公电话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发现一次罚款10元。
6、 公司办公电话话费标准:办公室每月限额元,财务部每月限额元,其他部门每月限额元。
7、 话费费用报销由财务部统一办理。第四章 通讯设备管理
8、 公司配备的办公直拨电话、分机、传真机、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检查使用情况和登记情况。
9、 通讯设备使用人必须对通讯设备认真保管,传真机设专人管理,直拨电话、分机谁使用谁管理。第五章 违规处理
10、 通讯设备如发生损坏经专业人员维修鉴定,为非正常损耗,由当事人承担维修费用的70%,发生丢失(不论任何原因)当事人承担另购机费用的80%,所承担费用以现金形式交纳到财务部。
11、 各部门办公话费若超出限额,超出部分能查明当事人,由当事人承担,查不出当事人由部门全体人员承担,每月10日前以现金形式交纳到财务部。第六章 附则
12、 本规定由办公室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由办公室负责检查与解释。
13、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一、本规定所指的通讯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司的业务或工作需要,使用自己购买的或公司所有的通讯工具(手机、传呼机)而产生的通讯费用。(通讯费用报销标准参见附表2)
二、除特殊情况外,公司不为员工购买通讯工具(手机、传呼机)和手机卡等,也不承担因维修通讯工具所产生的费用。
三、如员工使用的通讯工具为公司所有,其产生的费用应由使用该通讯工具的员工负担并按规定报销。
四、员工应将自己手机及呼机号码在行政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的不予以报销。
五、员工应保证在工作时间内开启登记报销的通讯工具,以保证联络的畅通。如无特殊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关闭通讯工具而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将试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严重的将取消其报销资格。
第9篇 公司通讯管理制度
*公司通讯管理制度
*公司通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节约成本费用,加强对公司各种通讯工具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各种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总机、电话分机、直线电话、传真机、移动电话以及为员工配备的电子邮箱等。
第三条:公司的各种通讯工具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公司不提倡员工利用公司的通讯工具进行私人用途。
第四条:电话总机的管理
电话总机由行政部的前台人员负责值守,所有外线电话均需由前台人员负责接转。前台人员的接听电话必须使用标准用语。标准用语如下:
接听外线电话时,应说“您好!迎海集团,请问您找哪位”;
当对方告诉分机号码时,应说“请稍等!”;
如果分机占线时,应说“对不起,电话占线,请您稍后再打过来”
前台人员接听内线电话时,应说“您好,前台”。
第五条:电话分机的管理
公司根据员工工作需要和电话分机的资源情况,为每一位员工提供一部电话分机。
员工应电话分机铃响三声内接听,接听业务电话应简洁明了,接听电话时应使用统一礼貌用语“您好,×××(员工姓名)”。讲电话时声音不可太大,以免影响他人。
电话分机一般不开通长途直拨功能,总监级以下员工因为工作实际需要而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须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开通。
对已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电话分机,由员工个人负责长途功能的使用管理。不得借予他人拨打长途电话,一经发现,除由其个人赔偿所发生的长途话费外,还可视情况严重,停止其电话分机长途直拨功能并按公司奖惩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员工因临时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的,须填制《长途电话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初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递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后到前台挂拨,或由前台拨通后接入员工的分机上。
拨打长途电话时,必须使用ip特服号(如17909、17951),以节约费用。
禁止利用公司电话聊天。员工在上班时间如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应长话短说,以免造成电话线路的繁忙,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严禁员工利用公司电话(包括分机和直线电话)进行拨号上网、拨打声讯台或信息台查询非业务信息。
未经公司或电话所有人的同意,拨打长途电话。一经发现,除由其个人赔偿所发生的长途话费外,还可视情况严重,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直至开除。
电话已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员工一经离职,行政部应马上通知前台将该员工的长途直拨功能关闭,同时做好登记。
第六条:直线电话的管理
总监级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配置一部直线电话,如需要开通国内长途功能的,应一并提出申请。
申请配备直线电话,一律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传真的管理
公司传真机由前台负责管理,收发传真时应由前台人员负责操作。
前台人员发送传真完毕后,应检查是否有文件遗漏在传真机旁;传真接收完毕后,应立即将传真文件交给收件人。
员工因为工作需要而发送传真的,应填制《传真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对传真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批后应将《传真申请单》递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再由前台人员操作发送。
对发送保密性高的文件,可由前台人员进行指导,由员工个人亲自发送,并提前以电话方式通知收件人现场接收。对涉及公司重大机密的文件不宜使用传真机发送,以免泄密。
对传真收发业务频繁或者所收发的资料保密要求较高的部门或个人,可以申请配置专用的传真机。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传真机收发私人资料、文件。
第八条:移动电话的管理
公司不为员工购置移动电话,但对员工因办理公务所发生的移动电话费用(简称移动话费),按具体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报销限额标准。
原则上,集团主任级及下属公司副经理级以下普通员工,不得申请报销移动话费,特殊工作岗位或确实因为业务需要的除外。
公司对移动话费实行“员工提出报销申请、公司核定报销限额、限额内实报实销,超支部分员工自负”的管理方式,即:主任级以上的管理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公司提出报销移动话费的书面申请,公司根据员工职务、岗位和业务的特点,以及公司的《移动话费报销限额参考标准表》,核定具体的报销限额。对在限额以内的移动话费,由公司据实报销;对超过报销限额的,公司只按限额标准进行报销,超支部分不再补发给员工,而由其个人承担。
核定移动话费报销限额的流程为:
主任级以上的管理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写出书面的报销申请,由部门经理出具审定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在公司的限额参考标准内,主管领导可以直接批准。对超出公司规定的限额参考标准的,还需要报公司总裁批准。
对经理级以上的管理员工,除需报主管领导批准外,一律报公司总裁审批。
总裁、副总裁的移动话费报销标准由董事长核定。
移动话费报销限额参考标准如下:
外勤(100%)
复合勤(70%)
内勤
(40%)
说 明
总监、董事长助理
400元/月
280元/月
160元/月
1、外勤:是指经常外出办理公务的员工。
2、内勤:是指较少外出公务的员工。
3、复合勤:是指较多外出公务的的员工。
此标准仅供核定时参考。
副总监、总裁办主任
350元/月
245元/月
140元/月
经理、总裁助理
300元/月
210元/月
120元/月
副经理
250元/月
175元/月
100元/月
主任
200元/月
140元/月
80元/月
对已核定报销限额的员工(包括普通员工和管理级员工),如确因业务需要但原报销限额偏低而申请重新核定的,应提供申请日前不少于三个月的移动话费发票和流水清单,并标明私人用途的部分话费,由部门经理和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出具初审意见,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裁审定。
行政/人力资源部可对员工每月的移动话费进行统计分析,对报销限额核定过高的,有权提出重新核定的建议。
凡由公司给予限额报销移动话费的员工,原则上须24小时开机(如不能24小时开机的,但须提供其他电话联系方式)。对享受限额报销但将移动电话置于关机状态,但又没有提供其他电话联络方式,致使公司联络不到的,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除取消当月移动话费的报销资格外,对因联系不上而延误工作,还将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员工在有固定电话的场合(办公室、家里),应使用固定电话通话。使用移动电话拨打长途电话时,必须应使用ip特服号码(如17951、17909等)。
使用储值卡(如神州行、如意通、南粤行等)的移动电话,不给予移动话费报销。对使用实名入网并已核定报销限额的员工,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号码,如确因需要而更换的,必须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门。
员工不得将实名入网的移动电话号码换成储值卡号码,否则公司有权取消其移动话费报销资格。
对员工因开通个性化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如语音留言、转秘书台、订阅短信、移动qq或其他费用等),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新入职员工必须在入职满一个月后方可提出申请移动话费报销。报销移动话费的时间从其入职日的第二个月起计算话费报销,对其在自入职日的第二个月至正式批准日期间发生的移动话费,按日平均计算报销。
员工报销移动话费时,应遵守公司的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第九条:电子邮箱的管理
公司将不断在推行办公无纸化、自动化,并为公司每一位员工配备专用的电子邮箱。
对经常与外部进行业务联络的员工,由公司向网络服务提供商申请购买专用的外部邮箱。
对不经常与外部进行业务联络的员工,公司只为其配备内部邮箱。内部邮箱可以在公司局域网内发送内部邮件(指接收者邮件地址后缀为)和外部邮件(是指接收者邮件地址后缀不是),但只能接收内部邮件,而不能接受外部邮件。内部邮箱不得印在员工的名片上。
公司系统管理员须协助员工在其个人办公电脑上安装邮件软件,设置好各种应用功能。员工应熟练使用邮件软件的各种功能,员工每日上班后,须及时打开邮件软件,及时接收、阅读、回复电子邮件,并做好重要电子邮件的备份。
员工发送较为重要或紧急的电子邮件,发送后,还应采取其他方式知会收件人(如电话转告等)。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配备的电子邮件在互联网订阅各种邮件,不得用于非业务用途。
第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总部行政管理中心制订、修改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仅适用于集团总部,集团各下属公司可根据本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通讯管理制度,并报集团总部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二○○三年元月份开始正式实施,试行期为一年。
第10篇 企业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
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
为便于工作上的联系,提高工作效率,节约通讯资源和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通讯费用管理分为移动通讯和固定电话费用两部分。
移动通讯费用管理针对享受话费报销人员,即工程师、主任级别(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因工作需要、外勤联络频繁的部分人员(外联人员、公务车司机、供应采购人员、招聘人员、行政人员、销售人员)可以提出申请,审批后可享受通讯费用报销。
固定电话费用管理适用公司所有部门办公人员。
二、移动通讯费用报销程序
1.全额报销人员凭营业厅的话费发票据实报销(不得拿充值的发票报销),报销人员应积极采用优惠套餐服务或由财务部先预备存入,保证手机无论何时都不欠费。
2.限额话费报销人员
限额话费报销人员多应用本地号码及优惠套餐。综合管理部根据本人提供的话费票据(附后)造册且不超过限额额度,超过部分都由员工本人承担。上月的票据于17日前提供完毕,由薪资专员负责收齐票据造册,由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再由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的《手机话费报销册》,后再打入工资中。
三、相关规定
1.享有话费报销的人员,在工作时间(或晚上不加班人员在22:00前)必须保持开机。如发现多次违规者,扣除当月的话费报销或当月话费不予报销。
2.凡报销性质及标准发生变化,均需重新填写申请单,且通讯费用报销的变化从综合管理部收到申请单的次月开始生效,当月仍然按照调整前的性质及标准执行。
四、固定电话费用管理
1.部门需安装固定电话,填写申请单(见附表3),签核完毕后交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根据签核意见,向中国移动、联通申请开通号码及相应功能。
3.公司配备的电话机和号码,根据业务需要开通相应功能。
4.综合管理部每月根据中国电信的账单打印话费清单并申请付款;
5.综合管理部将话费异常情况知会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同时,对话费异常的号码,再打印详细的通话记录;
6.综合管理部将查实的异常通话情况上报领导,同时知会相应部门负责人;对滥用公司电话资源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追缴话费、罚款等处理。
五、附则
《通讯费用报销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解释。
六、附件
第11篇 港石公司通讯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可靠运行,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信息中心进行申请。信息中心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二、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5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
三、出现通讯中断故障时,信息中心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四、各使用单位不得强安、强要、强撤通讯设备和缆线等。需新增设备时,必须提前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信息中心设计施工时,必须根据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给出设计方案。使用单位有义务配合信息中心安装线缆及设备。
五、任何单位不得未经信息中心同意私自改变通讯设备位置,一经发现将给予100元的罚款。严重者按照事故进行分析。
六、使用单位的井下本安型电话机,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使用,严禁拆卸电话机,信息中心检查电话配套设备的使用情况。
七、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通讯线缆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设备线缆途经单位的管辖范围,由该单位负责管理设备缆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损坏井下电话机、通讯线缆、通讯分线盒,凡损坏的,由相关单位按价赔偿,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
八、通讯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通讯设备统一由信息中心修理。
九、采煤工作面的通讯线缆及相关设备随工作面的推进要及时回撤盘放整齐。
十、信息中心电话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督查通讯相关设备的使用情况,对不按标准使用的,信息中心有权出具罚款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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