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1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2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保证三次以上研究学校安全工作。
3 、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网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节课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是任该节课的任课教师。
4 、每周工作中,值日教师是该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 、每一责任人,对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安全教育制度
1 、学校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每学期组织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
2 、具体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相应活动。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在校期间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安全要求。要经常性总结学生安全工作经验与问题,及时在学生*上进行教育。
3 、各年级组每周要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各班主任每天要检查全班学生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班级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要了解每一个学生,对有生理疾病、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告知每一位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要把学生偶发事项、缺席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
三、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 、学校要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活动安全工作要作经常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育。
2 、在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学期末以及梅雨季节组织人员对全校所有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经常检查全校的电线和电器设备、各种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班要及时把班级中电线、窗户等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应及时处理。
3 、因操场在学校外,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体育场地的安全状况。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规定上好体育课。
4 、要完善安全检查记录制度,每一次检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记录。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大型活动核准制度
1 、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社会实践、校内大型*、活动,必须报告学校领导批准。活动报告要附有安全管理方案,写明活动时间、地点、人员、交通工具、安全措施等。
2 、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须报告教育局并得到批准。
五、门卫管理制度
1 、学校预备铃响之后立即锁上大门,到放学铃响后方可开门。
2 、上课期间,不准学生私出校门。如学生有特殊情况要出校门的,必须经过班主任同意并签字。
3 、不准家长进校接孩子。
第2篇 s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校长:××实验小学全面安全工作责任人,学生外出安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对××实验小学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学校各线安全的定期督查,指导工作;
3、在学生外出活动中,原则上应事先对学生活动地点进行认真的现场考察,确定活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外出,并负责向上级请示报告;
4、严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保行车、饮食、外出游玩活动的安全;
5、及时妥善处理外出活动中的偶发事件;
6、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法制副校长:分管学校综治工作,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主要职责:
1、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严重违纪事件,杜绝学生不良行为及安全。
3、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教导主任: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3、督促全校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要求全体老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落实“谁的课谁负责,教学教育过程全程安全”的制度,加强责任感;
5、要求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导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6、督查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文明岗学生、值班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总务主任: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确保校舍安全。随时检查,防止校舍因年久破旧变形、外墙面及走廊栏干磁板破损脱落,伤害学生,查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2、保障用电安全,有触电危险的地方,必须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电脑机房等用电密集的地方,要加强检查,经常维修,防止漏电;
3、要督促有关人员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脑的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
4、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防盗工作,关门落锁,谨防因盗窃损害学校财产;
5、进行各项校园建设,从进货至使用,要落实“安全第一”,保障学生安全;
6、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总务工作的安全规定。
8、保障学生的饮食卫生和安全,不得在学校食堂和商店经销“三无”产品,杜*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9、实行进货责任签字制度,责任到人,谁签字谁负责;对商品提供商要进行资执审查,确认商品提供商系合法经营商,从制度上保障饮食安全;
10、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规定。学校食堂工人须按时体验,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规定进行食品加工销售,特别要严格落实消毒规定;
11、落实专人对学校食堂关门落锁,防止人为破坏,包括投毒、偷盗等事故的发生;
12、制定有关规章,管理本部门安全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13、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后勤工作的安全规定。
14、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班主任:班级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人
主要职责:
1、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3、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与学生共同商定,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5、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6、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对本班学生外出校外开展活动直接负责,要严密组织,实地考察,并报请学校审批;
8、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9、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第3篇 雅成小学学校安全工作排查制度
雅成小学学校安全工作排查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国、省、市、县政府部门以及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文件通知精神,确保师生人人、事事、处处平安,真正让家长和社会放心,为师生创设一个良好安全工作生活环境,特对学校安全工作及隐患的排查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组织集体活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各责任人负责各时段安全的组织、指挥、管理、保护。
2、在开展和组织活动时由相关责任人,对场地、设备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凡有安全隐患的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活动。
3、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中,检查出来的问题或隐患,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进行复查,同时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整改措施,确保把安全问题消灭在盟芽状态。
4、对教职工每天安全工作检查中,提到的问题,学校检查组进行复查确定,并制定定期整改完善措施,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排除之前,相关责任人不能启用,只有整改后经复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4篇 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工作是一项长久性基础工作,它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及社会稳定。为确保幼儿在园健康成长,特制定东甸子小学幼儿园安全条例。
一、指导思想:立足于常规教育,定位于安全防范,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安全管理
1、普及安全常识,家长接送幼儿离园时教师要把孩子亲自送到家长手中,坐车的孩子要亲自送到车主手中,住宿的孩子交到邵老师手中,把每一个孩子都安全送走教师方能离校。
2、活动课必须严格按大纲要求,精心备课,严密组织,严禁教师中途脱堂;坚决禁止放羊式体育活动。
3.幼儿户外活动时,老师要在场,指导幼儿自我保护的方法,确保幼儿活动安全.上下楼梯教师要亲自管护,做到有次序,切不可放任,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拉,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4.教师要经常检查活动器材的性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凡因教师违规上课而造成的伤害事故一律由教师本人负责.
5.教育幼儿不随便吃零食,注意饮食安全.
6.必须坚持考勤制度,缺席须有家长签字的假条或电话.幼儿中途离校时,必须经过老师同意,不允许他人随便带领,如父母有事委托他人来带领,必须写好委托书,带好身份证,老师方可放行。
7、下班前严格检查教室内水、电及门窗关闭情况,杜绝事故发生.
8、不得翻越校墙、门、攀爬建筑物,护栏.
9.防止坏人引诱,拐骗.
10.凡由于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利、教育不够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
11.凡因教师违反师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的幼儿伤害,伤亡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并负责对受害人经济赔偿.
.12.室内设备,如门窗,地板,桌椅,房屋,玩具等随时检查,发现损坏迹象,即刻上报学校.
.13.幼儿来园时做好晨检,了解每个幼儿的健康状况,杜绝传性疾病及不安全物品入园.
14.进食时,食物温度要适宜,幼儿座位要固定,专心进餐,带班老师来回巡视指导幼儿细嚼慢咽,不嬉闹,不催促硬塞,咽下最后一口方可离开座位.
15.睡眠前检查幼儿口腔内不含留食物,安睡后班内不离人,值班人员应巡回观察,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即使采取措施.入厕应在教师引领下有次序的进行,避免拥挤混乱.发生推撞碰跌,要保持地面干燥,有水及时拖干,防止幼儿滑倒.
16.凡幼儿发生过不明原因的昏厥,抽搐或其他严重正症状,要及时拨打120进行急救,并及时上报学校。
17.老师给幼儿吃药时要做到审查认真,反复核对,准确无误后,才可服药,严禁吃错药。
18.活动要适合幼儿年龄特点,教师要参与幼儿活动并进行指导.保持良好的次序,尤其对好动,顽皮的幼儿和体弱儿要注意和照顾,防止摔倒,跌伤,攻击,争夺玩具等现象的发生.
19.在户外活动前,教师要让孩子穿戴整齐,要对活动场地,器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室外活动时带班老师组织好幼儿有秩序进出教室,不推不挤.
20.教师要坚守岗位,全神贯注,不聊天,不干私活.态度和蔼,动作轻柔,严禁威胁恐吓,强行拉扯,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准用被子蒙盖啼哭的小儿头部.
21、各种物品应放于固定安全位置,一般内服药必须有明显标签,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外用,消毒药品及可能有伤害小儿的物品严禁进班
22、小儿在园所内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无论大小,无论后果如何,值班人员都必须如实交班.
23、教师不携带私人用品进班,特别是有尖锐棱角,金属物品,有壳核物,外用化学药水等.个人装饰简单大方。
24、时刻检查幼儿的穿着情况,冷加热脱,杜绝幼儿肚脐眼在外,幼儿指甲过长,老师有责任帮助修剪,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不小心抓碰,抓疼别人)。
25.幼儿若发生传染病或有发热腹泻等可疑传染病症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否则后果自负.
26.教师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一旦事故发生, 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并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5,教育幼儿要文明玩游戏, 不玩危险游戏,不做危险动作.教师要经常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则.
26、教师定期检查室内电器,电线以及一切能引起火灾的设备,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27.教师要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出意外事故.
总之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对师幼的高度负责,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确立'一保安全,二保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原则.
第5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和省、市、县、镇及教育管理中心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2.坚持有错必纠、处罚适当的原则。
3.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4.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对象
学校领导和所有教职工,依据其工作岗位和职责,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均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安全事故追究的范围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处理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故的方法,以及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班级是学校安全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学生受到外来人员侵害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3、课堂(含体育或学校安排的课外活动)是学校安全和管理的直接阵地,任课教师未按规定做好“课前一分钟学生到位查询”和“课后一分钟安全提醒”,或不在岗及擅自离岗,从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4、课间、午间、上下学时段是学生在校园最活跃的时间,行政值日和值日教师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学生有危险活动要及时制止,若不到位或不认真巡查,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
6、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分解表》划定的职责范围,消防、校舍、活动场所等相关责任人,要加强常规管理和督查。如因各种隐患排查不到位,事故处理不力,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食堂及营养餐监管事关食品安全,食堂管理者和食堂工勤人员必须注重食堂内外卫生及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程序及规定操作,若迟到、早退、不认真工作或不在岗,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营养餐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严格按要求履行职责,全程管理营养餐的运行,对当日营养餐期间的一切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8、未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课外活动、校外活动,如发生事故且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加强值班制度。昼夜由安保人员值班,课间、午间由每学期排定的值日人员巡查,节假日、重大活动由学校领导轮流值班;各功能室及办公室由相应责任人或各组安排的值日教师负责。若不到位或不认真履行职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10、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学校如发生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值班人要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积极予以制止和处理。学校要根据情况逐级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实施处置。
1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学校根据有关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查验或完善,作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
12、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3、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隐瞒不报、漏报或拖延报告的,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总之,安全工作要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第6篇 中心小学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逐级上报。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7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常规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每日、每周、每月和每学期及期中按规定排查安全隐患一次,做到有检查记录、有检查人员签名。对安全责任点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报分管领导。
三、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四、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五、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六、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七、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以及人群集中场所、重点部位等。
第8篇 乡d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乡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凡我校在岗教职员工(含临时工),根据其职责内容,均承担学校安全责任,一旦由于其个人工作过失,造成安全事故,个人须承担责任并被追究。
二、我校在岗教职员工(含临时工),在校内工作岗位上因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及学校管理制度,造成对学生及他人人身伤害或学校财产损失等,根据有关法规及制度,承担责任。
三、我校在岗教职员工(含临时工),由于工作责任心差和工作能力差或对学生教育管理不力,造成学生及他人在校内受到伤害,视其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辞退)或进行经济处罚(扣除月奖、校内工资部分或全部、月薪部分或全部、部分或全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我校在岗教职员工(含临时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规定,在保护师生、人员、财产安全和见义勇为方面有明显成效或有突出表现,学校给予表扬、表彰。
五、学校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责任和表扬。
第9篇 台丛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和情况报告制度
台丛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和情况报告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凡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学校要及时疏散学生,减少伤亡。领导和教职工要带头参加抢救,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做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安全工作做得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马虎、措施不力,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情况信息报告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坚持做到“警钟常鸣”,确保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和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了使安全工作早发现及时排除隐患并做好报告工作,特制订制度如下:
1.切实做好学校校舍、危房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即采取转移,封闭等措施。
2.凡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春游和集体外出活动等,应做好逐级汇报,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
3.遇到学校活动、上课和平时意外发生伤亡事故,教师和校领导应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否则追究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第10篇 龙岗小学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龙岗小学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网络管理人员及公文接收人员等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
2、学校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和公文接收人员必须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监控本单位上网信息,随时对本单位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3、学校所有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单位文印室、财务室电脑加强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信息泄露。
4、学校所有用户严禁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淫秽、***等信息,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单位办公用计算机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5、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信息上报、论坛言论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上报、外传信息要坚持单位主要领导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6、学校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内容的信息。
7、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8、一经发现校园网或局域网内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必须立即上报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不得隐瞒。
附:z县龙岗小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小组名单
组长:
组员:
z县龙岗小学
第11篇 同和小学安全工作检查及整改制度
东城小学安全工作检查及整改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将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工作之中,按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与分工》,各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发现问题果断处置及时报告。并形成制度,列入年终考核之中。
2、值日教师每天要认真检查校园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和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没事报平安。
3、学校安全检查小组每两周检查一次校舍、用电、用水、用火、管制刀具、设备设施等,每次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时间、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发现问题、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存档,写出隐患排查报告。
4、任何师生都有举报学校隐患的义务,包括校舍隐患、学生矛盾等,对于举报属实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学校给予奖励。
5、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6、对值日教师查而不报、不查不报的渎职行为,学校报请上级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12篇 小学安全工作事故追究制度
第一条 责任追究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余人员负相应的具体责任。
第二条 责任追究范围为学校教育、教学以及学校开展的其他有关活动中出现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 责任追究原则为以事实为依据,责任追究面前人人平等,教育与处罚并举,奖惩分明。
第四条 责任追究种类:校内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免其评优晋级资格,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校内通报批评。
(一)学校、班级安全制度不健全。
(二)学生在校内外存在不安全行为,教师视而不见,该管不管的。
(三)没有按照安全教育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无安全工作记载的。
(四)无故不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活动的。
(五)不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安全教育活动的。
(六)不认真或不及时完成布置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具体工作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全镇通报批评。
(一)工作不负责任,有关安全措施不落实而发生一般性的安全事故的。
(二)对安全工作不认真检查,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发生一般性的安全事故的。
(三)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生一般性的安全事故而隐匿不报的。
(四)校内通报批评后仍未改正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扣发当月奖金、行政处罚、学年度取消评优晋级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如产生经济赔偿责任,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部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二)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负责全部医疗费用。
(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的。
(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抢救的。
(五)发现疫情未及时报告的。
第八条 责任确认和追究。
发生安全事故由庙林小学片区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根据事实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无法认定的或重大安全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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