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或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由项目经理挂帅,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检查、评比,切实做到抓生产必须管安全。
3、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网络,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制定管理目标和措施,按要素分解管理职能,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全体职工人人讲安全、懂安全、抓安全。
4、教育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正确指导思想,经常利用会议、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法规、意识、技能和操作规定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以安全促进生产,安全带动效益。
5、安全工程师是本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人,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确保做到谁安排生产,谁负责安全交底。每一作业层面或每一道工序必须进行一次安全交底,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必须传达到每一名工人,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保证做到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总结,把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初始的萌芽状态。
6、制定定期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查思想意识、查制度落实、查安全设施、查机电设备、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 四不放过 ”要求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格按项目部《奖罚细则》实施处罚。
7、坚持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者予以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和事要及时教育处罚,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对予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8、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方案先行的原则,专项方案须经总工程师或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投入实施。
9、及时收集、编制、整理各项安全资料,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0、积极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创建目标和任务,完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安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努力创建标化工地文明工地。
第2篇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公司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产值的6‰比例提取,专户储存。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2、公司对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4、安全劳动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保用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指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部应及时向质安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购买者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5、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6、使用的手续:保障资金的每项支出,必须经公司安全科、安全技术经理、提出使用意向,并做出具体的预算,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转公司财务科执行。
7、由安全科、财务科、对已批准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重大的安全项目的投资,应写出具体的使用情况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并存存档。
8、年度资金余额,应按规定结转下年,超支部分应做说明,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列入费用。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奖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奖罚
管理文件: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1.施工现场按各班施工段划分卫生区,对于各班组施工段内发现随地大便者,罚款班组200元。
2.建筑垃圾要求当班集中送走,对于高处乱抛建筑物(垃圾)者,一经发现处罚100元罚款。
3.当班所用的机具、工具、收工后要求及时清洗干净,并集中放置指定的地点,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
4.搅拌好的砂浆、砼等混合物凝结材料要求当班用完,如有剩余,一经发现,每一灰桶罚款50元。
5.其它建筑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浪费,将处以所浪费价格的五倍罚款。
6.每天收工后,要求当班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对不清理干净的施工班组,每次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及工作时,不准打闹、斗殴、赌博、盗窃行为,违者罚款50元。
8.施工场所不准打赤膊光体,(特别情况经工地管理人员同意外)佩戴好工作卡,违者罚款20元。
9.不在施工场地到处乱图乱画乱写,做好工程成品保护,违者罚款100元。
10.建筑材料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对乱堆乱放的班组罚款100元。
第4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建委《 》 号文件精神,规范公租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督促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本项目各项施工任务的原则。达到本工程建设零事故的目的。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联合制定本安全检查处罚制度。
第一条 安全管理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安排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每人罚款100元。
2.电工、焊工(含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人员、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罚款500元。
3.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1000元。
4.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
5.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人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5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6.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检查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单位不配合的,每次处罚5000元。
7.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每例罚款500元。
8.招聘工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递交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婚育证明及计生证(女工)并办理工地出入证。
第二条 建筑机械(包括机具)安全管理
1.施工升降机有下列安全隐患:
1)吊笼限位开关、紧急出口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及山下极限位有碰块、断绳保护开关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处罚款500元。
2)缓冲器(弹簧)失效;升降机底层进出口未设防护棚;缷料平台无防护门或未关闭、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或高度不足1.2米、架体与外架有刚性连接共同受力、防护门有缺陷等,每处处罚200元。
3)钢丝绳及滑轮系统:(1)钢丝绳出现断股、缩径、断丝数量等超过报废标准;(2)滑轮运转卡死、支座松动;(3)钢丝绳固定,每端小于四个绳夹;每处处罚500元。
4)电气系统:未设置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出现破损、漏电,穿线金属软管锈蚀、破损无接零保护;每处处罚500元。
5)违章乘坐井架、吊篮、施工货梯、塔吊、工程机械等非载人工具的,每人/次处罚200元。
2.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处罚300元。
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
2)吊钩和交换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
3)无专人指挥的。
3.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罚款200元。
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器、搅拌机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
3)园盘锯无分料器、护罩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作电源开关;
4)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5)施工现场加工制作房,未按规范要求搭设的。
第三条 电气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例处罚300元:
1.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的;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违章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2.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线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不符规定的;
3.使用导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头的保险丝上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等的;电线缆乱接乱接行为的;
4.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不按规定架设电线或埋地电缆线路;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6.电器设备接地体采用螺纹钢的;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的;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栓拧紧的;
7.电线电缆采用禁止使用淘汰产品目录规定的;
8.未对电箱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或检修时不挂安全标志牌,带电作业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定期检测的(包括各类漏电电阻、对地电阻);检测维修无记录的。
第四条 脚手架安全管理
1.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锚固不牢、立杆间距过大,步距大于1.8米、未高于施工面(点)1.2米的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每20延长米罚款500元。
2.钢管立杆未设扫地杆;立杆无底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处罚款50元。
3.脚手架外侧未满挂符合要求的密目网、张挂不牢或网面破损严重的,每发现一处处罚100元。
4.进场架设的钢管、扣件未按规定刷黄油漆保养,剪刀撑刷黄黑相间(间距1米)油漆,每20延长米罚款100元。
5.连墙件设置、脚手板铺设、栏杆扶手及挡脚板防护等材料、现场设置,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每项处罚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 “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管理
1.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等),每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2.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未砌拦板的阳台、楼梯侧等无防护设施,处罚款500元。
3.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2米的防护栏,每处处罚200元,长度每超过5米累计处罚200元。
4.边坡、砌坡、基槽、基坑、基井等未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等,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按规范要求整改,直到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例处罚500元。
1.钢管立柱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接长采取搭接、接头中心距主节点大于步距1/3的;
2.在立柱距地面200mm高处,未沿纵横水平方向按纵下横上设扫地杆或扣件拧紧扭力矩未控制在45-60nm之间;
3.未按规定或设计方案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斜杆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长度小于500mm的;
4.钢管、扣件、u型可调支托组件、规格方木等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长度有违反jgj162-2008等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
第七条 钢筋加工及砼安全管理
1.砼搅拌运转中,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内扒料、出料或开机时擅自离岗的处罚1000元。
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焊接现场10米范围内有堆放油类、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每例处罚1000元。
3.其他有违反相关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每项(处)罚款1000元。
第八条 其他
1.在宿舍内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样处罚300元。
2.在施工区域内,吵架、谩骂等经劝阻不听或打架斗殴等行为,发生一次处罚1000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施工现场及楼面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打赤膊等,每人/次罚款100元。
第九条 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
1.每发生一人轻伤事故处罚200元;再次发生按人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2.每发生一人重伤事故处罚2000元;再次发生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3.发生一人全残或死亡事故处罚20000元;再次发生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4.对于轻、重伤及全残的签定,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和《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第十条 对所罚款项的处置
1.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如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将所罚款项总额的80%返还给施工单位。
2.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累计发生5人次轻伤事故的,按最高返还总额的5%扣除,每增加一人次增扣1%。
3.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每发生1人次重伤事故的,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超过3人次(包含3人次)以上者全额不得返还。
4.发生一人全残或死亡事故,全额不得返还。
5.被上级主管部门因安全事故查处,每次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情况恶劣,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全额不得返还。
6.处罚款项返施工单位后,余额部分划拨30%给监理项目作为工作经费,其余部分归建设单位项目部支配。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项目部授权监理单位监督执行。执行以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形式,由施工单位缴纳现金或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所涉及的罚款归建设单位项目部统一保管。
第5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
一、项目部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确保合同承落的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区域标准化的实现,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前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决定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的规定》,望各专业项目区域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分包项目区域或个人违章违纪的处罚:
1、安全管理
1)对分包项目区域在劳务作业安全生产中无明确安全指标的罚项目区域管理人员100元。
2)对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有关人员罚款100元。
3)对新入场或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罚款500元,对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或证件不全的罚款200元。
4)对各分包项目区域的施工班组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或活动无记录、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劳务作业层工人违反其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罚款100元。
6)对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作业的班组每人罚款50元,并对其所在专业或分包项目区域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2、“三宝四口”防护
1)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者罚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系挂帽带者罚款50元。对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者罚款200元,系安全带没有挂好罚款100元。
2)对未按规定搭设安全网的作业班组罚款100元,对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绳防护、栏杆等)或安全警示牌罚款1000-5000元,并责令其限时恢复。
3)对洞口、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的、罚款500-1000元。
3、高处作业防护
1)对高处作业无防坠落措施或措施不力者罚款1000-2000元。
2)现场搭设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发现一处罚款有关人员1000-2000元。
3)在上下交叉作业中,上层作业人员要对下层作业人员负责,在下层要设安全监护人,对不设监护人的有关人员罚款200元。
4)使用移动式作业平台未满铺并绑扎好5cm脚手板、未设爬梯未设竖向扫地杆,上端未设防护栏杆、无安全带挂设点的罚款200元。
5)现场使用的人字梯上部夹角不大于45度,直梯工作角度不大于75度,跨步横杆不大于40cm,违者罚款200元。
4、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是“三相五线制”(五芯电缆),不准使用四芯电缆外敷一根接地,违反本规定的罚款1000-1500元。
2)施工用电必须是“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径不得小于4mm)。对不执行标准规范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现场使用的铁壳配电箱,开关箱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对违反标准规范者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5)对现场使用电设施电源线(缆)一条线缆的接头不准多于3个,接头应按规定进行绝缘包扎,对超过3个接头的电线(缆)每条罚款500元。
6)现场的照明灯具必须按规定接线,不得使用花线或塑料线(缆)。铁壳灯具的固定杆件不准用钢筋、钢管,要用木制的杆件,不符合本规定的每个灯具罚款200元。
7)现场的设施用电与照明用电必须分开设置,对混用者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8)施工现场不准使用老化的破皮电缆线,对电缆破皮后应及时进行绝缘包扎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条罚款100元。
9)对施工现场的值班、维修电工不按规定操作的罚款100元。
10)手持电动工具的原始电源线严禁接长使用,对擅自接长使用的每发现一台罚款200元。
11)现场的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级用电两级保护”,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2)电缆线必须架空,对配电箱、开关箱电缆未架空或与钢铁构件、安全防护栏杆接触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第6篇 大中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为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此,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随时正常运转。
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按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堆放,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堆放限制高度。对各种堆放物品,应挂定型化标牌,注明其名称、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七、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应进行设计,坚固耐用。现场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八、食堂应清洁卫生,设污水排放设施,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炊事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要统一穿戴白色工作服。生、熟食品要分开放置,每天要对餐具进行消毒。食堂距厕所、垃圾场和其他有害物质场所不得少于30m,或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九、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情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要登记造册,备查。
十、施工现场相关部位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配有经过培训的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十一、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尘、防噪,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十二、临时用电必须按电力部门的规定架设电力线路。所有电线禁止裸露和与铁器接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配电箱、闸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
十三、管道沟槽开挖施工,要设防护栏杆和醒目警示标志。直径400mm以上的管材要采用机械下管。
十四、桥梁施工使用吊装设备应有专人指挥,吊装设备下严禁站人;所有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帽进入作业场地。高处作业要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五、作业人员严禁酗酒。酒后不得参加任何施工作业
十六、断交施工和不断交施工,都应按国家标准,在相应位置设置施工安全、指路标志牌,保证车流畅通和行车安全。
十七、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现场
1、凡参加施工的人员,要熟知本工程、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班操作。
2、对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能独立作业。
3、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段,要悬挂 '危险'或'禁止通行'牌。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进出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5、进入施工工地,要做到'十不准',即: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结构物施工场地。
(2)不准穿塑料底鞋,拖鞋和高跟鞋作业。
(3)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不准作业。
(4)起重、吊装机械作业时,下面不准有人。
(5)脚手架上堆放其它物件不准超过脚手架允许负荷量。
(6)不准在高处直接向下扔工具、铁件、土块、石子、水泥袋等物件。
(7)电线不准与金属体直接捆绑在一起。
(8)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在运转情况下,不得冒险维修清理和加油。
(9)不准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10)起重吊钩,吊笼不准载人。
6、取土坑应按要求开挖,树立安全标志,严禁任何人进入取土坑游泳。
7、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防护措施必须落实到位,配备足够的器材。
8、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第8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安全生产作出的有关规定,树立以人为本的高度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加强对施工班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在本工地发生,且做好本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以消除事故安全隐患的需要,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及项目所属的管理人员、各工种、各班组员工及分包单位。
第二章组织和任务
第三条:本规定由项目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文明施工的领导小组、安全、质量等机构进行实施。
第四条:主要任务
1.根据有关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调查。
2.督促下属班组,分包单位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遵守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深入现场调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出贡献,成绩突出的班组、分包单位、个人有权提出奖惩,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签发事故隐患处理意见书,并限期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通知该单位即处理。
4.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提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特别严重的把惩处的意见提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检查频次
1.生产班组每天根据工程进度及作业情况在班前由班组安全员或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安全员每天进行不定时巡查并有纪录和整改解决措施。
2.项目部每周对工地进行检查,帮助班组解决问题,项目经理每周带队进行检查。
第三章 安全生产
第六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在项目部所属的各班组、工种,施工现场生活设施进行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得进行拒绝,并提供检查工作的一切方便。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的权限和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对违反各项规程、制度、条例不听劝阻,继续违章的班组、分包队伍、个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2.检查施工现场等作业场所,了解职工健康和劳动卫生情况。
3.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签发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并督促(按时按期)整改。
4.随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监督工作情况。
第八条:检查人员应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已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工作成绩好的要给予奖励,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严格执行规定,履行职责的应严肃处理,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
第九条:凡阻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正常工作,无理取闹,进行漫骂,人身攻击者应严肃处理。
第四章经济处罚和奖励
第十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和个人给予500-20000元的奖励
1.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理论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
2.在施工中及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的。
3.敢于坚持原则,切实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做出贡献的。
第十一条: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发生工伤事故的班组责任者,除责令改正外,并给予经济处罚。
1.发生工伤事故罚款1000-2000元。
2.发生重大事故处罚由主管部门实施处理,公司按其建议实施。
3.按上述一、二两项罚款的同时,对主要责任和有关班组领导人,视情况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并可处1000-2000元的罚款。
4.对施工现场各类违章者,经安全检查人员查实后,根据罚款细则开出违章罚款后,由财务部门转帐扣罚,从工程(资)款中直接扣除。
5.罚款汇总后由公司安全部门统一掌握使用其中的50%用于安全管理和先进奖励,50%由安全部门提出具休办法由项目部实施。
6.本罚款细则是对一般违章违规行为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或二项以上重复违章,可给予加倍处罚或加并交政府部门处理,对未列入本罚款细则的违章行为,可给予参照其他处理细则。
7.公司级检查罚款额度可在此基础上提升3~5倍。情节严重恶劣的不在此限(如纯属滋事、打架斗殴、损害公司声誉和资质等行为);如为公司对分包罚款则罚款对象直接为分包负责人,额度为公司级(即细则的3~5倍),罚款金额直接从工程款扣除。
第十二条 罚款细则如下:
序号
违章罚款内容
罚款对象
罚款金额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
1-1
班组或分包单位不指定安全生产责任人,分包安全责任人无证或失效。
分包单位、班组长
5000
1-2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员
500
1-3
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次发现
工地负责人
2000
1-4
擅自无理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员
1000
1-5
工序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员、技术员
500
1-6
不认真执行安全上岗,讲评检查记录(上海市为班组安全文明检查记录表)
班组
500
1-7
强令工人冒险违章作业
指挥者
2000
1-8
接到上级发出的安全隐患通知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且不回复的
工地负责人、班组长
2000/每条
1-9
发现重大事故苗子不及时向上级汇报
工地负责人
2000
1-10
发生工伤事故对公司隐瞒不报
工地负责人
1000
1-11
安全检查不认真,对问题无登记,不发整改通知单
安全员、施工员
1000
1-12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不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员
500
1-13
班组每天不组织工人进行班前活动
班组长
500
1-14
不按规定网上申报(包括月评)被总包、监理或业主向公司投诉
2000/次
1-15
不按公司规定上报危险源、安全隐患及安全措施费等报表
1000/次
1-16
无书面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地负责人
500
1-17
对指定专业分包无签订安全协议书,内容清包无安全指标
工地负责人
1000
1-18
各级部门未执行责任制,无责任制考核记录的
为执行者
500
1-19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岗
工地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
5000
1-20
发生重大事故苗子和工伤事故不认真执行“四不放过”
工地负责人
2000
1-21
对工伤处理不及时,造成企业信誉损失及扣分的,直接由公司接受处理,不得异议,并处罚款。
项目负责人
3000-20000
1-22
在建工程的建筑物内禁止住人
施工员、项目负责人
500-1000
二、违反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方面
2-23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管理人员/班组长(顶)
违章者
2000元/顶
2-24
进入施工场地不戴安全帽 生产工人(顶)
违章者
500元/顶
2-25
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而未扣帽带(顶)(管理人员、班组长)
违章者
500元/顶
2-26
2米以上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带了安全带,而不扣牢,不生根
违章者
2000元/人
2-27
2米以上高空作业,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而不佩戴安全带
违章者
5000元/人
2-28
高空作业,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
违章者
1000元/人
2-29
操作人员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在脚手架外面操作者
违章者
2000元/人
2-30
非操作人员(无上岗证)乱弄乱开机电设备
违章者/指挥者
1000
2-31
非电气专业人员(无证人员)擅自乱接电话线和装电灯
违章者
1000
2-32
吊装区域内非工作人员站在把干下方作业
违章者
3000
三、高空作业方面
3-33
高空作业穿高跟鞋或穿拖鞋
违章者
1000
3-34
架子上、起重工上高空穿皮鞋或硬底易滑的鞋
违章者
500
3-35
竹扶梯无防滑措施或缺挡、腐竹仍使用
安全员、班组长
2000
3-36
人字梯、移动脚手架无保险措施
操作者、班组长
500
3-37
翻爬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架(人/次)
违章者
500
3-38
翻爬井架(人/次)
违章者
1000
3-39
井架吊篮任意上下乘人
违章者
2000人
3-40
任意拆除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临边、动口、拉结)
指挥人、违章人
500人
四、脚手架搭设和使用方面
4-41
脚手架搭设未经验收合格挂牌而使用
安全员/工地负责人
2000
4-42
脚手架无登高设施(无其它安全措施)
架子班组/工地负责人
1000
4-43
钢管脚手架无踢脚板、不设四排隔离
架子班组
1000
4-44
脚手架上堆积超载而不听劝
班组长
1000
4-45
任意拆除脚手架的拉节
班组长/违章人
2000
4-46
任意拆除扶手栏杆踢脚笆网
违章人
1000
4-47
任意拆卸安全网、竹片(或因工作后不张挂密实)
班组长
1000
4-48
热天在脚手架上午睡或乘凉
违章人
500
4-49
搭设脚手架不平整,地基不压实,马虎搭设导致沉降倾斜
班组长
3000
4-50
钢管高层脚手架不敷设接地避雷措施
电工/工地负责人
1000
五、电器设施方面
6-51
夜间施工无电工,安全员(班组安全员)
工地负责人
3000
6-52
夜间值班电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电工
1000
6-53
电工操作不穿绝缘鞋
电工
500
6-54
用木片、竹片取代杆头插入插座者
违章人
1000
6-55
不按规定使用闸刀开关熔丝者
违章人
500
6-56
随地乱拖电线,无架空造成水浸、受压、车碾
违章人/班组长
500
6-57
闸刀开关损坏,不及时更换及无防护罩
电工
500
6-58
使用碘钨灯,太阳灯取暖(每盏)
违章人
500
6-59
私烧电炉、电饭煲违反用电规定(每只)
违章人
500
6-60
私自使用煤气灶
违章人
500
6-61
施工现场附近(临边、下方)有高压线无防护措施
工地负责人
3000
6-62
施工用电设备无专用防护棚、机械设备无专用配电箱
工地负责人/电工
2000
6-63
机具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电工/责任人
2000
6-64
接地、接零线路布置不符合46-2005临电规范要求的
电工
500
七、机械设备方面
7-65
起重机械超负荷使用
指挥人/操作人
3000
7-66
任意拆除机械设施上安全防护装置
违章人
2000
7-67
定机、定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致使无人员操作
违章人
1000
7-68
机械操作工开机时看报子、做零活、吃零食
操作工人
500
7-69
无证操作机械
班组长/违章人
1000
7-70
非操作人员玩弄电梯,井架等机械设施
操作工/指挥人
500
7-71
长物起吊时用单头一点吊并没用卸扣及螺栓固定牢固
操作工/指挥人
2000
7-72
起重机械的保险限位损坏仍在使用
工地负责人/操作工人
1000
7-73
酒后操作机械
违章人/班组长
5000
7-74
机械带病运转而发生故障
违章人/班组长
1000
7-75
非木工人员擅自操作木工机械
违章人
500
7-76
操作一、二类手持电动工具,无绝缘措施
违章人
1000
7-77
在机械不断电继续运转情况下维修保养
违章人
1000
八、防火保卫方面
8-78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未交底(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的
3000
8-79
无消防设施的或已失效
1000~5000
8-80
动火作业随意移动动火地点
班组长/违章人/指挥人
1000
8-81
无证动火作业和无证操作
班组长/操作人
2000
8-82
在禁火区域动火
违章人
2000
8-83
作业人员违反“十不烧”规定
违章人
500
8-84
在危险品储存间和仓库抽烟或切割作业
违章人
1000
8-85
任意拆除移动工地防火措施
违章人
1000
8-86
任意玩弄消防器材
责任人/违章人
500
8-87
在宿舍自行烧煮(使用热的快、电饭煲、电炉等)
违章人/班组长
500
8-88
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
违章人/班组长
500
8-89
盗用工地材料(不足以政府部门立案)
违章人
2000或按协议
8-90
气割作业,氧气、乙炔不按规定距离放置
违章人
500
8-91
出工地大门不接受门卫检查而发生争执斗殴的,情节严重的,移送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班组长/违章人
1000~5000
九、社会综合治理方面
9-92
擅自招外地民工管理无方,发生打架斗殴/次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3
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4
因工作生产发生矛盾口角而动手打架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5
为争抢劳动工具而发生吵架斗殴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6
为争抢人货电梯、塔吊纠集人员聚众打斗的(除赔偿损失外)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7
在工地集体宿舍内进行赌博和变向赌博的人,男女混宿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8
在宿舍内聚众看黄色录像的人/次
违章人
500
9-99
私留外客住宿且发生偷盗,查明细留宿人所致
违章人
2000
9-100
职工吃里爬外,将追究法律责任外赔偿损失
违章人
1000-20000
9-101
在施工现场大小便的,在楼上往下小便的造成损害他人利益的另加赔偿
违章人
500~2000
9-102
在宿舍上往下倒水,倒在他人生上的(除赔礼道歉外)
违章人
300-1000
十、劳务管理方面
10-103
有一人未签订相关劳务合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承诺书等手续而进入现场施工的
班组长、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
500/人
10-104
劳务工人无理取闹,中途无故停工(罢工的)
班组长
3000-5000/次
10-105
务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的(登记、造册等)
班组长
1500
10-106
班组长、管理人员怂恿民工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班组长/违章人
5000-20000
10-107
因劳务纠纷造成民工集体*,对公司造成名誉和形象损失的,由公司直接接手处理,处理结果不得异议。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十一、文明施工及其它方面
11-108
使用未满18周岁工人每人/每次
班组长
1000
11-109
以不安全行为在生产岗位上嬉闹肇事(除赔偿全部损失外)
违章人
1000
11-110
怂恿他人以不安全行为进行打赌取乐(除赔偿外)
违章人
2000
11-111
油漆工使用喷涂不戴防护眼镜
违章人
500
11-112
使用喷枪产生尘烟,施工不戴防护眼镜
违章人
500
11-113
玻璃安装工在无做好安全措施而进行操作,
违章人
1000
11-114
吊装无专人指挥
责任人
500
11-115
现场预置埋件、建筑垃圾,各责任班组未做好落手清工作的以每次检查为准
班组长/施工员
300~1000
11-116
未经项目部主要领导批准和带家属留宿工地的人/次(以检查为准)
违章人
1000/天
11-117
人为造成材料浪费,不采取积极措施,不回收利用
班组长
500-1000
11-118
由班组原因未自觉办理有关证件(按情节轻重罚款)
班组长
1000-3000
11-119
夜间睡觉、白天上班无人而开长明灯,随意浪费用水,不关水龙头
责任人
500
11-120
随地乱丢垃圾,生活用水,剩菜剩饭,宿舍不整理不整洁,不卫生,无清扫责任人(以每次检查为准)
班组长/责任人
500
11-121
私拆公共设施(如灯泡、活动房及宿舍其他劳动工具等)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11-122
无理辱骂甲方、监理和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者,且动手殴打者(出赔礼道歉和经济损失外)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11-123
施工现场在建工程住人
班组长/责任人
1000~20000
注:试行期间,表中罚款对象为违章者的由违章施工队或分包单位作为处罚对象,罚款对象为项目管理人员的则进入公司考核依据。
第9篇 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工程队负责人应对本队伍员工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2班组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队长报告。
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第10篇 桥梁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度
为认真贯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针对我工程实际状况,为了优质、高速、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本定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1.死亡事故为零;
1.2.重伤事故为1‰;
1.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0‰。
2措施:
2.1. 贯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原则,死亡控制指标由本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指导.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实施。
2.2.本指标为否定指标,为把指标控制到最低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23.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
2.4.组织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2.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考核工作。
2.6.落实好项目各类人员,各部门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达标:
3.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60%,不合格率为零)。
3.2.特种作业时,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百分之百。
3.3.新工人教育达百分之百。
3.4.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安装率达百分之百。
3.5.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到百分之百。
3.6.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达百分之百。
4措施:
为达到以上标准.以上各条由下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5.1:由项目负责安排生产的同志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5.2、3.3.3: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同志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5.4:由本项目电气负责人同志负责监督检查、整改。
5.5:由本项目设备负责人同志负责监督检查、整改。
5.6:由安全员、各班班长负责监督检查。
6.文明施工目标
1.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现场围档。
2.施工现场各种标牌、标志达标率百分之百。
4.3.现场工人住宿安全卫生合格率达百分之百。
4.材料堆放整齐率达百分之百。
5.生活设施专人负责率达到百分之百。
6.现场防火器材配置合理,动火审批手续齐全。
7措施:
7.1. 文明施工目标由项目经理派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为董淑存。
7.2.各班班长必须各尽所能,名负其责。
7.3.每月进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检查。
7.4.力争创(省、市、县、区)文明施工优良现场。
8、奖罚措施:
年终全面实现各项指标,同时完成施工必保产值目标,给予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技术人员2000元的奖励,没有完成指标将给予1000元的处罚。
第11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的要求,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财产的损失,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安全工作能够顺利展开。
(一)安全生产资金来源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的资金的投入不少于企业营业额的3%,并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方向
1、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案例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根据市建委规定每平方米1.5元收取保险费(建筑面积),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劳动防护用品机具(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二十二条、三十二条、三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安全带、安全网、手套、皮鞋、防护镜和安全防护服装等。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工程特点及时足量的向作业人员发放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切实做到保护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投入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二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法规、常识、安全技能的培训,使其能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参加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必须保证资金投入保证培训教育面达到100%,没人都参加培训。
4、机械安拆检查、维修的投入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大型、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拆维修作业(避免在安拆、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所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收取相应的检测费用)。
在施工中为保障安全需要,对临边洞口进行防护,对附近的高压电线、工程脚手架,深基坑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根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投入资金物资,使措施顺利落实。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投入
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创造从业人员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树立公司文明形象,创建良好工作环境(降低粉尘、噪音污染)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7、安全人员办公投入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安全工作的展开,必要安全规范、标准、采购,监理安全档案。
8、应急救援预案投入
1)救援物资、机械、设备投入
2)应急救援人员教育培训投入
3)应急救援演练投入
4)应急救援金储备
(三)安全资金必须专项专用,其使用程序为:
单位安全资金账户——安全科审批——生产副经理审批——经理审批——专项资金使用
第12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行业标准要求,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包括:打桩、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等。
3、以下几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1) 深基础(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工程;
(2) 地下暗挖工程;
(3) 高大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 30m及以上的高空作业工程;
(5)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工程;
(6)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的大爆破。
4、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公司组织编制,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参与编制。
5、所有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5.1 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分公司主任工程师负责审核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2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督促分包单位对分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审核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报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送公司总工办备案。
5.3 施工现场临时围墙(挡)、临时用房(工棚)的搭拆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章认可后实施。
6、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要能有效的指导施工。内容要求:①全面、②重点突出、③有针对性、④技术可靠。
7、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工作必须在具体施工活动开始前完成。
二、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一)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主要就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要素如何实施提出具体方案。计划要从总体上满足公司体系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在方法和具体控制措施上符合现场实际,突出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的控制。
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要求:
3.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概况表;本工程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清单;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不利环境因素清单;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配备清单。
3.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包括适用的安全支持性文件清单;安保计划的适用范围;安保计划的管理要求。
3.3 实施。包括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组织、人员安全责任制;资源配备(各类人员、安全设施、安全物资及具体费用清单等);教育与培训;文件控制;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检验;分包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3.4 检查与改进。包括安全检查;纠正与预防措施;内部审核;安全评估。
3.5 安全记录。包括明确安全记录负责人及其职责与权限;安全记录来源;填写和保管要求;安全记录清单。
(二)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要求
1、专项工程的特点与概况。
2、专项工程安全设施、物资材料的规划与配置。
3、根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编写设计计算书。
4、制订专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5、设计专项工程平面布置图和必要的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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