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2、各部门、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下学、课间活动、集会、放学、防性侵、防火防电、防溺水等“防八灾一渗透”提出具体的要求,加强学生的生活教育,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评先选优、评职晋级、绩效奖励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量化奖励3分、2分、1分。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评职晋级、绩效奖励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黄泥塘镇第二小学
第2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怎么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办公室、德育处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
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
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发电房、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
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
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
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学校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3篇 中心小学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市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消防责任制,以防火灾为重点,全校师生总动员,集中力量,为减少各类灾害和人身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努力创造师生工作学习的良好环境,特作如下安全工作制度:
1、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如大会、小会、晨会、班会、队会、广播、板报、文艺等,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2、进行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以便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核心的安全领导小组,各年级班组,以班主任为核心成立自治的安全小组,形成自上而下,安全教育网络。。
3、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
4、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5、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6、办公室、教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7、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8、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留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9、电脑室、电教室、仪器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10、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厉处理。
11、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2、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3、学校教师要把握液化气的正确使用方法,留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 确保安全。
14、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
15、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6、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第4篇 中小学、幼儿园自然灾害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学校预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落实管理责任,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1、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和教学的工作。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学校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定期开展自然灾害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5、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7、指导和督查各班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8、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9、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10、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11、学校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管中心主任签字:
学校责任人签字:
2023年3月12日
第5篇 某小学留守儿童安全责任制度
一、全体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要齐抓共管,天天讲、经常查,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禁留守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和玩具。班主任、科任教师要经常检查,学生之间要互相监督,发现后要及时查收,严防事故发生。
三、安全工作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水、防电、防中毒、防倒塌、防跌伤、防车撞、防意外事故。
四、教育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路途要站好队、走路靠右行,不玩耍,在十字路口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路队包干教师要负责留守儿童回家的安全。
五、体育课、课外活动教师紧跟学生、严格管理。若发生不安全事故,体育课教师,各兴趣小组辅导教师要负全部责任。学校安排的各项劳动,班主任必须跟班指导、科任教师协同参加,精心组织,一同劳动,严防事故发生。若出了事故由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共同负责。
六、课间活动由科任教师组织管理,不准学生随意走出校门,若发生不安全事故,按“前七分后三分”的规定,严肃处理。
七、上下楼梯分别靠右边走,不拥挤,不打闹,不设置障碍,不准从扶手上滑下,不得随意开楼上后窗。
八、对于违犯上述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6篇 某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中心校实行安全责任制度。
一、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校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各校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各校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各校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十一、学校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三、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四、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禁乘报废车辆相关规定,乘坐报废车辆,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五、各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六、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不聘、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小学疾病防治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
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
,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部门提供,不得
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
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
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
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县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
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
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8篇 喷泉小学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教学安全制度包括教学区及教学设施安全制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教学活动安全制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学区及教学设施安全制度
1、各班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右行礼让,不得拥挤起哄,不得相互推攘。
2、各班要教育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在楼道上打闹喧哗,更不得追逐嬉戏。
3、各班要每天检查教室内的各种教学设施及电器线路,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严防安全事故。
4、各教学设备管理人员及各学科任课教师要认真检查并及时维修教学设施,保障教学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及安全性。
5、放学或午间休息时间,各值日值周教师必须按时到位巡罗,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二、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利用综合实践课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6、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7、在体育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遵循体育运动规律,精心安排教材,科学组织教学,合理安排运动量。学生活动要安排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8、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9、教学用的器材、场所要有安全保证。
三、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外出活动是指学校根据上级指示及教育教学进程需要而组织的集体活动(如看电影、参加展览、社会调查、学雷锋活动、运动会、文艺汇演、集会、春游、秋游等),为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每次活动必须按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办,该报批一定要报批。
2、重大活动一定要有计划、成立专门组织,进行分工,落实职责。组织活动要经过周密安排,考虑到各个环节,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3、对活动场地、设施等事先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实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并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对各种大型外出活动,要安照有关规定程序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落实带队老师、分管领导、教师随队指导管理。
5、严格安排学生乘座的交通工具,做到不合法的不坐,不正规的不坐,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6、活动期间领导和教师要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身体不好,及时送医院治疗,发现学生的异常举动,及时做好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7、领队教师要认识到学生外出代表着本校形象,有事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私自处理,更不允许与外人发生争执斗殴。
8、集会、出操等活动,班主任、副班主任必须跟班作业,特别是要注意观察、管理本班学生上下楼梯的纪律、秩序,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9篇 镇小学楼道安全管理制度3
镇小学楼道安全管理制度(三)
为了加强学校楼道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现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和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上下楼梯靠右慢行,前堵后止,不得拥挤的良好行为习惯。分管主任每周对楼道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迅速组织排除。
二、各班安排好楼道值日轮次,落实值日人员,明确值日责任(后勤主任负责安排,校长和主任负责监督。
三、学生在课间要文明休息,不得在过道上开展剧烈活动和做不安全的游戏,尤其不得在楼梯间和过道追逐嬉戏。
四、学校一般情况不搞紧急集合。上、下课时和集合前、后,分别由当堂任课教师、班主任、楼道值日教师组织学生有序上、下,不得擅离职守。
五、如果出现楼道安全事故,在场的教师立即报告值日行政和校长,迅速控制局面,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起动应急预案,全体教师紧急赶赴现场。
六、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希全体师生自觉遵守,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第10篇 乡d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乡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区教委有关精神,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让师生安心,使群众放心,特制定安全追究制度。
一、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形成安全领导管理网络,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否则,直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开展安全活动。以教育为主,以预防为辅。积极采取布控监管,掌握学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把不良思想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活动、有记录,未开展教育活动,发生问题,直接追究分管校长的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追究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伙房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各处室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6.各处室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管理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值班人员及班主任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种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章、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戒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应的有关信息,值班人员及班主任应该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对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各类人员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四、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领导、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班级、处室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顿;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二小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阳罗二小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和红绿灯指示。
2、上学、放学靠右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在车辆临近时穿越公路。
3、严禁追、爬拖拉机和车辆、强行拦车或用石块击打来往车辆。
4、文明乘车,不坐无营运牌照的车辆,不乘超载车。从车身右侧上下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5、学校不准学生骑摩托车,不提倡学生骑自行车上学。骑车上学者需在安全保卫组登记备案。骑车上路时,应靠右行,不抢道、不赛车、不带人、不并排骑车、不骑“三无(无铃铛、无刹车、无锁)”自行车、不单手或放开双手骑车。过马路或转弯前须减速,看清来往车辆,伸手示意。不得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不满12周岁者不得骑车上路。
6、班级外出活动,应做到:班主任写出申请,得到安全保卫组织批准,才可执行。班级不得自行决定集体乘车或骑自行车。
7、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如发现交通违规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应当劝阻和制止。涉及学生的问题要向学校报告。
火、电、水安全
1、严禁在教室、寝室生火取暖或玩乐。停电时使用蜡烛要经班主任同意并由专人负责。班主任要等学生睡好,灭火烛后才可离开。
2、严禁野外用火,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火、鞭炮。
3、严禁私拉接线安装电器插座。
4、严禁在教室、寝室使用电茶壶、热得快、电吹风和电炉。
5、爱护用电器具,不得人为损坏开关、插座等,严禁自行装拆电器。若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报告电工。
6、严禁去池塘、水库、湖里游泳或洗澡。
7、节约用水,用后及时关闭水笼头。节约用电,离开教室、寝室时,及时关闭电灯。
运动安全
1、体育课服从体育教师指导,按要求做好准备活动。
2、使用体育器材如铅球、标枪、铁饼、手榴弹等需体育教师同意方可使用,使用前要检查活动器材,并在教师监督下进行训练。
3、课外活动听从体育教师安排,不准单独做危险动作,如单、双杠等,需有人保护。
教学安全
1、在教学时间内,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教师万一有急事离开必须找老师顶替,学生一定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完成老师布置的教学任务,不得吵闹。
2、体育课要做好准备活动,投掷课一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认真练习,动作到位,有保护措施。
3、对患有各种疾病的学生,应遵照医生的要求服药和休息,停止参加体育活动。
4、饭后不宜立即参加剧烈运动。
5、体育教师不在,假如要上课,一定要在班主任带领下才可进行。
6、实验课按科学教师的要求操作,不得违反纪律,否则要追究责任。
7、每学年组织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家长,进一步检查治疗。
休闲安全
1、课间休息不得追逐打闹,互掷物具,攀吊门框、灯具、树木。
2、严禁在校内玩弹弓、放鞭炮、打气枪。
3、严禁带锋利的刀具,如匕首或有伤害性的玩具。
4、严禁爬越门窗、围墙、栏杆。
5、上下楼梯应右行,不争先恐后,严禁推让,拥挤。
6、住校生到校后,不能任意离开学校,有特殊情况,需得到班主任同意,有请假条,才可离开,离开前到值日教师处登记。
7、谨慎交友,不和社会闲杂人员往来,未经学校安全保卫组同意不得擅自把校外学生、朋友或亲属带入校内,更不能把外来人员带入寝室留宿。
8、息灯后不得外出。在校期间,不经学校同意,不得留宿校外。
9、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及时报告。发现偷盗行为敢于作斗争,对于这种行为学校给予加分。
10、春游、秋游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出发前,①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教育;②建立严密组织,责任到人,层层落实;③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其它外出活动,学校及班级一定要写出书面报告得到安全保卫组批准后,才可组织进行。
11、注意心理卫生,不看不健康书刊,不得把不健康书刊带入校园,不进"三室一厅"。
12、校内有基建时,做到一不围观,二不穿越。
午睡安全
1、住校生必须在寝室午睡,按时入睡,按时起床。
2、走读生在家午睡,不得在外游逛。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校,不得提早或延误。
3、午睡时不要讲话、打闹、看书或做其他事情。不得锁寝室门。
4、午睡时教室门要上锁,教室窗户要关好。
5、禁止到水库、湖中洗澡游泳。
财物安全
1、学生就寝关门上栓,离开教室、寝室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2、个人所带钱物要妥善保管,箱子要加锁,较贵重物品或数目较大的钱款应及时交给班主任暂时保管。
3、窃他人钱物,学校给予批评教育。
饮食用膳安全
1、注意饮食卫生,家里带来的菜若变质不吃,严防食物中毒。
2、发现食堂出售变质食物,或服务部出售"三无"商品,及时向安全保卫组报告。
3、不暴饮暴食。
4、住校生应在学校食堂蒸饭用膳,不得外出。
5、按学校编定的蒸屉蒸饭,不准随意调换。
6、严格遵守开饭时间,不得提前拿饭,无事不要在食堂饭厅转悠。
7、进餐厅要排队。不起哄、不拥挤,不插队。
8、不敲打碗筷,不乱倒剩饭剩菜。
9、爱惜粮食,节约用水。
第12篇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政教处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保卫科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7、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门卫保卫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8、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9、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2、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3、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教研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部门一但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夜晚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总务处对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医务室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医务室负责人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做操应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学校*、做操应以班
为单位排队进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组织*、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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