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4.1 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 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项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档。
6、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中,若发现下列行为时,属于违章行为,要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因违章使用安全票发生事故时,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6.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审核、签发未按规定由有关人员填写;
6.2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未经审核或签发而使用;
6.3工作内容不变,一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超过五日者;
6.4现场使用复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一式几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的项目未按规定填写的;
6.6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或未带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所写的项目(如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现场布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6.8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
7、各级领导、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要提高对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正确认识,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第2篇 工程建筑施工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
一、 班组活动:
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发生事故苗子、违章情况。
6、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
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单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第3篇 施工安全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
一、“两项达标”
1、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符合有关规定。
2、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有关规定。
二、“四项严禁”
(一)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二)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三)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
(四)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
三、“五项制度”
(一)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在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社会车辆。
(二)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io一2006),开展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加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监理单位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核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加强巡视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三)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确认后实施,由专项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大型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
7.爆破工程:
8.大型f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的加固与拆除。
必要时,施工单位对上述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四)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承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验收合格后80日内,应当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五)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2007年新立项的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取、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畴。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投标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4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6、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7、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8、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0、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1、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12、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14、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5、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6、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第5篇 室内水泥砂浆抹灰工程安全施工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室内抹灰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高度不大于2米,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宜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等要放稳。
3、搭设脚手架不得有跷头板,也严禁脚手板支搁在门窗、管道上。
4、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等是否牢固,如发现不安全的地方应立即作加固处理,不准用2×4'、2×8'木料、钢模板等作为立人板。
5、搅拌与抹灰时,注意灰浆溅入眼内。
6、在室内推运小车时,特别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车把挤手,在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7、严禁从窗口、阳台口、井道口等向下随意抛掷东西。
8、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保障工地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危害,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特制订如下制度:
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危险;为了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各违章作业,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落实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公司建立班组、项目部自查,公司质安科监督检查,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的安全检查网络,以确保安全生产。
3、定期检查
① 各项目部每半月一次安全自检,由项目经理组织工地安全员、机修员、电工及班组负责人对工地进行检查,以查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操作行为、安全设施、劳保用品使用为主,并由安全员记录。
② 公司质安科每月一次对工地进行安全例检,并根据评分表进行打分、评定,对存在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及时整改并回执、复查。
③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工作或总工带队,质安、工会、动力设备、保卫等部门派员参加。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在全公司范围内对照
检查、记录、打分、汇总、评定优劣、实行奖罚、通报全公司,受检项
目有关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会检。
4、经常性检查
① 班组上岗前,班组长或班组安全负责人应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完工后对施工机具、施工场地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并协同工地安全员、机修员搞好机械器具例行保养检查工作。
② 公司质安科专职安全员经常性下工地巡回检查工地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隐患。
③ 工地专兼职安全员巡回检查,查出问题,出具整改单,责令整改,并及时回复。
④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协助安全员搞好安全工作。
5、安全检查的重点: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生活设施和现场防火等。
6、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夏季施工(雨季、台风期)施工、冬季施工可能给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是前后为防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的安全检查。
7、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教育不听劝阻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等处罚。
第7篇 项目施工安全内业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基础管理资料必须按局的要求标准整理,做到真实准确、齐全;
2、作书面记录和签字的问题。归纳起来具体有四个方面的意义:
1)有利于规范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教育及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2)有利于从程序上保证书面记录的内容完整、全面、真实,有利于安全管理部门更好地掌握本单位或各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3)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工作是一个考核,有利于提高其责任心。
4)在各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书面记录可以确定、分清有关人员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提供直接的证据,也可以据以判断有关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失职、渎职等行为。
需要作出书面记录的事项有:
1)检查、活动、教育、技术交底等的时间。
2)地点。检查、活动、教育等工作的地点,尽量详细到具体单位和场所。
3)内容。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活动的内容,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开会具体研究的内容等等。
4)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需要在原始记录上签字,是对其行为的一种监督和制约。
3、加强各单位安全档案管理。
第8篇 项目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的内部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二、 各协作单位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运营手续,然后到项目公司工程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三、 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四、 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照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之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五、 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处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挽回原证件。
六、 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七、 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未经过年审或年审不过关的车辆。
八、 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避免防碍施工现场通行。
九、 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谨慎行驶,有专人指挥,避免碰到电缆及高空设备等。
十、 不得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隔断或阻碍。
十一、 起重机、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应提高安全意识,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十二、 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按照城管和环保部门的要求清洗干净车辆。
十三、 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十四、 工程施工时,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特殊情况下需雇用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定齐全合格方方可雇用。
十五、 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项目内部的土方车、装载机、砼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工程部批示,一律不得擅自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出门时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十六、 凡拉运施工用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公司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后,方可出门。未经许可或物证不符都,任何物品不得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
十七、 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工程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湘熙水郡项目公司
2023年3月1日
第9篇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第10篇 施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分部及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1.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1.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2.1研究、拟定分部安全管理制度。
2.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3听取各部门和各作业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施工班组和人头。
2.4对分部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3、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3.1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经理召集和主持,项目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召集和主持。
3.2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分部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
3.3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项目经理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4、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4.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项目经理确定,各作业队负责人可提前向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4.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专职安全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4.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项目经理裁定。
4.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作业队负责人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5、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5.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安全质量部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5.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安全质量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5.3、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5.4、 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项目经理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分部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11篇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六条专家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第七条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12篇 施工升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升降机安装完成后应经有资质的专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司机在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认真按照操作技术规程执行运转前的日常各项检查保养工作,并每天做好交接班运行情况记录。
3、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超重、超员等使用。
4、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5、升降机每次启动前要鸣警示意,运行时司机必须精神集中,严禁与别人闲谈、打闹、看书报等。
6、不得携带超长、超重、易燃易爆等物品乘梯。严禁无关人员乘梯。
7、使用单位应保证升降机设备的完好和安全运行、定期保养。
8、在视线差、大雾、雷雨、导轨冰冻、风力达六级以上应停止作业,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9、升降机运行上下班人员集中时段,必须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有效控制超员、超载等不安全隐患发生。
10、由于升降机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失职,造成乘员生命财产损坏等责任事故的,由升降机管理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1、升降机使用施工队要落实管理责任制,明确检查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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