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沟通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管理沟通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上下级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和了解员工思想动态,营造和谐高效的管理氛围,更好的实行民主化管理,增强安全员对企业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制定本制度:
一、班务会
1、 安全班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班务会,由安全班长组织实施。
2、 班务会上个人要进行发言,主要汇报本人工作、生活、学习、训练、思想方面的情况,并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3、 安全班长讲评本周工作,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布置工作任务,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 班务会内容需作完整记录,各班组均应建立《班务会记录本》,以便备查。
二、谈心交流
1、 各单位各级管理者要建立定期与安全员谈心交流制度。
2、 安全班长每半月、安全主管每月、单位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与安全员进行一次单独的谈心交流活动。管理处安全人数超过60人的,安全班长每月、安全主管每季度、单位负责人每半年至少与本单位安全员进行一次单独谈心交流活动,且每次沟通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 谈心交流的内容可以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交流,点评安全员工作表现,听取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等。
4、 谈心交流后需填写《与员工沟通记录》。
三、 工作例会
1、 安全安全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安全主管组织实施,各安全班长参加。
2、 工作例会上各安全班要进行发言,主要汇报本班工作进展情况,本班队员生活、学习、训练情况,本班队员思想状况,并对管理处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3、 工作例会应就工作中各班组协作配合、服务态度、管理经验等信息进行交流,磋商改进工作措施,增进各班组间的相互理解。
4、 安全主管讲评本周工作,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布置下周工作任务,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形成会议纪要。
四、 集体座谈会
1、 集体座谈会是各级管理人员深入基层一线与安全员进行沟通和交流的工作制度。通过与安全员面对面的沟通,以利于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加强工作上协作与配合。便于及时主动掌握和了解一线员工的思想动态。
2、 集体座谈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本单位负责人、各部门主管人员共同参与。集体座谈会应努力营造宽松、愉悦的氛围,让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通过座谈的途径和形式较为集中反映出来。
3、 集体座谈会应就安全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作出解答,帮助员工消除疑惑或改进工作。
五、 思想动态分析会:
1、 各单位应建立“反映问题--解决方案--反馈意见--落实跟踪”的安全员思想动态分析管理机制。
2、 对安全员反映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后,每季度形成《安全员思想动态情况汇总》,并组织召开思想动态分析会,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主管、班长及各班组安全员工代表参加。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归纳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形成会议纪要。
3、 认真做好反映问题的研究和回复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和安全主管负责安全员思想动态分析研究和督促问题的解决。针对影响安全员思想情绪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分析原因和根源,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各班组要与本单位协调一致,各司其职,推进问题的及时解决。对个案问题由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专人采取一对一方式分别与相关安全员沟通。
4、 切实抓好问题解决和落实情况的反馈。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与安全员沟通,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说明情况,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对责成各班组解决的问题要采用多种形式帮助员工消除疑惑或改进工作,落实情况须在下季度《安全员思想动态分析报告》中有回复。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就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
3.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下发相关到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培训
6.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评审
7.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7.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7.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8.绩效测量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9.周期
9.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每年应进行一次。
第3篇 公司安全生产外部联系内部沟通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制度
1、制度包括:职责分工、基本要求、方式内容、范围、反馈及奖励。
2、制度要点:
(1)基层管理者在向员工分派任务时使用正确任务说明。
(2)基层管理者每月与员工就重要安全生产事项进行计划性对话。
(3)基层管理的时间、范围、内容召开会议并讨论安全生产事项。
(4)基层收集并处理在会议中员工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5)设置专栏展示安全设备状况和使用情况。
3、及时向外界披露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外部关注的安全生产事项,外部团体或个人抱怨,直接社会要求,指定人员与外部联系和协调安全生产事项。
本制度产生的文件和记录:
(1)内部沟通情况表
(2)投诉信息交流表
(3)外部安全投诉记录
合理化建议制度
1、内容包括:职责、获取方式、范围、申报与评审、处理及奖励。
2、制度要点:
(1)合理化建议箱或建议表格放置于醒目位置并方便获取。
(2)收集和评估建议并对已采纳的建议进行表扬、认可。
(3)对未采纳的建议给予必要的评释。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及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
3 职责
安全环保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后交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环保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部门。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安全环保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环保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环保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组织各个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6 评审
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6.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 考核
7.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环保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7.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8 周期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每年应进行一次。
第5篇 某煤矿安全生产沟通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全矿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各级主管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煤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促进煤矿企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各生产辅助单位。
第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矿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生产辅助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谈话:
(一)未完成矿下达的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的;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或一年之内发生两起重伤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三)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
(四)未按时完成矿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
(五)对于a、b级隐患和重大隐患不认真排查整改或未及时上报、销号的;
(六)对上级管理部门排查出的隐患治理工作措施不力、逾期未整改到位或者拒绝整改的;
(七)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生产、建设的;
(八)重大隐患整治效果评价制度、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不健全的;
(九)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的;
(十)应急预案不健全或者落实不到位的;
(十一)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对上级管理部门调度上报的材料未及时上报或拒绝上报的;
(十二)未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的;
(十三)矿认为有必要谈话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谈话内容
(一)对未完成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的、发生事故和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谈话:重点听取被谈话人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和吸取教训的认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性质、程度和处罚等情况的说明,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对策措施等情况。
(二)对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谈话:重点听取被谈话人对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原因,下一步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等情况。
(三)对a、b级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未排查或未上报、销号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整改治理,或整改治理不彻底的谈话:重点听取被谈话人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情况,包括机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安全投入、隐患的整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措施等方面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改进措施、整改时限、资金到位及整改责任落实等情况。
第六条 谈话小组的设立
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其他副总及以上领导、矿办、政工、工会、劳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谈话小组,并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省、市煤矿专家参加谈话。
第七条 谈话程序
谈话一般以召开谈话会的形式进行,由谈话组长或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按以下方式组织实施。
(一)谈话前,由矿安全目标考核科发出书面通知,通知书上注明被谈话单位名称,被谈话人姓名、谈话事项、谈话时间、谈话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等。
(二)谈话时,被谈话人对存在问题和发生事故的原因做出说明。内容包括:1、原因及处理经过;2、责任划分;3、应吸取的教训及采取的防范措施等。谈话小组成员就有关问题提出询问,被谈话人进行解答。
(三)谈话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四)政工科安排专人记录,形成谈话书面备忘录或会议纪要,由谈话会参加人签名并存档。
(五)谈话后,被谈话人将谈话要求落实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目标考核科。
第八条 谈话的处理
谈话小组根据不同情形对被谈话对象,作出以下相应的处理决定:
(一)责令作出限期整改书面承诺;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扣除相应安全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
(五)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谈话人员,建议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免职处理;
(六)提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以上决定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九条 谈话时限
对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重要工作的谈话,在要求的期间或隐患整改期后10日内进行;其他事项的谈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 对未及时落实谈话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履行在谈话中作出的承诺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上限,追究责任单位和被谈话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被谈话对象应准时参加谈话,不得委托他人。被谈话对象没有特殊情况不接受谈话的,由矿给予通报批评,并追求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安全目标考核科。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和职业病防治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 职责
公司安保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 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由安保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2)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3)安保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沟通
(1)安保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2)安保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修订会。
(4)安保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定稿。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培训
(1)安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解释。
(2)安保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进行学习。
(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4.4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评审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房务部、餐饮部、工程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进行评审。
(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4.5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修订
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4.6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考核
(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考核由安保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进行。
(3)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5 表单记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表》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培训记录表》
第7篇 烧结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烧结厂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 职责
烧结厂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监督科负责起草后交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监督科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监督科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监督科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监督科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 安全监督科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6 评审
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厂长及安全监督科、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6.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 修订
7.1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8 周期
8.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烧结厂安委会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第8篇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 文 号】国函〔2007〕86号
【颁布日期】2007-09-14
【实施日期】2007-09-14
【标 题】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正 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监察部:
你部《关于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监呈字〔2007〕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监察部牵头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和瞒报、逃匿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经国务院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掌握全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协调解决责任追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决策部署的措施,向国务院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对各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决定和建议;承办国务院交办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监察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和高法院、高检院组成,监察部为牵头单位。由监察部一位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成 员: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郝赤勇 司法部副部长
王德学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张 军 高法院副院长
王振川 高检院副检察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监察部,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司局一位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监察部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同时抄报国务院。联席会议难以解决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中的重大问题,经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后报国务院。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通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研究分析责任追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具体事项。重要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处理责任追究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第9篇 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制度
本节内容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职 责
(一)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编制本规定,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观察与沟通的实施、培训、指导及监督。
基本要求
(一)安全观察与沟通重点是观察和讨论员工在工作地点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二)安全观察与沟通可按计划或随机进行,结合以下工作开展:
1.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直线管理者的职责相结合;
2.与领导干部联系点相结合;
3.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
4.与现有的标准、规定相结合,将安全检查表等有效工具运用安全观察与沟通中;
5.与公司咨询师管理相结合;
6.与违章处罚相结合。
(三)对观察到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都应及时采取措施。
进行安全观察与沟通的人员:
(一)公司副总师及以上领导,办公室、规划处、人事处、机动处、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处及直属单位管理人员;
(二)二级单位领导、副总师及机动、生产、安全环保等专业科室管理和技术人员;
(三)基层单位领导、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班组长;
(五)其他岗位管理人员提倡开展安全观察与沟通。
安全观察与沟通的频次:
(一)副总师以上领导至少1次/季度;
(二)公司处室领导至少1次/两月;
(三)处室管理人员至少1次/月;
(四)二级单位领导、副总师及相关专业科室管理和技术人员至少2次/月;
(五)基层单位领导、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班组长至少4次/月。
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计划的区域和时间应包括所有区域和班次、不同的作业时间段。
安全观察与沟通实施
(一)实施前的准备:对于需要观察的工作场所、观察目标、相关程序和规程、参与活动的员工情况、相关设备和工具、作业计划、安全观察与沟通的要素和相关制度要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二)安全观察与沟通方法,以六步法为基础。即:
1.观察。现场观察员工的行为,决定如何接近员工,并安全地阻止不安全行为。
2.表扬。对员工的安全行为和好的做法进行表扬。
3.讨论。与员工讨论观察到的不安全行为、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鼓励员工讨论更为安全的工作方式。
4.沟通。就如何安全地工作与员工取得一致意见,并取得员工的承诺。
5.启发。引导员工讨论工作地点的其他安全问题。
6.感谢。对员工的配合表示感谢。
(三)注意事项:
1.以请教而非教导的方式与员工平等的交流讨论安全和不安全行为,避免双方观点冲突,使员工自觉接受安全的做法;
2.说服并尽可能与员工取得共识,而不是使员工迫于纪律的约束或领导的压力做出承诺,避免员工被动执行;
3.引导和启发员工思考更多的安全问题,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忌生搬硬套,观察可以在作业操作现场、检修现场、施工现场、安全学习与培训现场、安全检查过程、应急预案演练过程、工作汇报过程、工作安排过程等,沟通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在班组安全学习、班前班后会、检修工作会、办公室、操作室、学习培训班等场合进行;沟通可以单独或集体进行,可以是在一次活动中完成,也可以在多次观察后集中进行沟通,要选择员工最容易接受、工作效果最佳、工作效率最高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信息录入管理
(一)开展观察与沟通人员应在每年12月25日之前将下年度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录入到hse信息系统并提交。
(二)观察人完成安全观察与沟通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观察与沟通记录表的录入工作。
(三)对记录中现场未整改的事项要进行跟踪,问题整改后应对相应内容进行更新。
(四)因工作条件导致信息无法录入的,应填写安全观察与沟通记录表并存档。
(五)二级单位安全部门及时分析统计报告,并提出管理上的整改措施。
信息公示
(一)本单位主要领导的安全观察与沟通记录表;
(二)本单位上月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执行情况及说明,统计、分析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结果验证各部门定期对观察人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实,确认记录真实,并且对取得成果的真实性进行现场验证。
安全观察与沟通的结果一般不作为处罚的依据,但以下情况应立即停止安全观察与沟通,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一)多次违反岗位职责或制度、程序,屡教不改者;
(二)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九项原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及《兰州石化公司十大不可违背安全条款》者。
检查与考核
(一)各单位安全部门按照“周检查、月考核”的原则,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观察与沟通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分析结果进行通报。
第10篇 安全生产信息沟通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建立公司内部和外部安全生产信息交流渠道,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得到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贵州开磷息烽合成氨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接收、传递、沟通、处理及反馈的控制。
三、 职责
1、公司办负责政府部门、集团公司等单位的外来文件信息的接收和传递;
2、安全环保部负责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外来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信息的处理,落实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工作需要发布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如考核公示、处理通报、工作通知等。接收各车间和部室所报送的安全隐患、安全工作总结等。
3、各车间及相关部室负责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总结等,定期组织员工排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向工会提合理化建议。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事故报告程序报告,紧急情况下边处理边报告,特殊情况先处理后报告。
4、工会负责接收公司办传送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合理化建议,及时与相关部门及领导、车间进行沟通协调处理;
5、管理部负责配合各车间、部室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的要求。
6、监察部负责对各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车间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存相关记录。确保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可靠、传递无误;
2、对必须组织学习的法规、政府文件、集团公司文件,各车间应及时组织学习并落实相关要求。
五、信息的分类
1、信息根据来源分为内部和外部信息
(1)内部信息是指来自部门与部门(车间)、管理人员与员工之间的信息,主要包括:
①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传达、实施情况;
②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了解及执行情况的信息;
③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及安全绩效、安全技术措施传递与实施方面的信息;
④安全标准化运控制及审核方面的信息;
⑤有关及其代表所关心的安全信息及处理结果方面的信息;
⑥事故、事件及纠正/预防措施方面的信息;
⑦紧急情况的信息;
⑧其他信息。
(2)外部信息是指来自公司外部相关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①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文件及地方相关部门的要求;
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等信息;
③相关方外部关注的安全生产事项;
④外部团体或个人的抱怨;
⑤直接的社会要求。
(3)其他信息。
2、信息交流与沟通途径
(1)工作会议、各专项会议等;
(2)书面文件或记录、专项检查表、培训等;
(3)电话、传真、口头通知、通报、或回报、工作联系单;
(4)广播、电视、专业报刊或杂志、通讯网络、板报、宣传栏、意见箱等。
六、考核
1、安全环保部根据相关规定对各车间、部室关于各种安全生产信息所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监察部根据相关规定对部门、各级落实移液管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所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公示和报送有关部门。
七、其它
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某烧结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烧结厂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 职责
烧结厂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监督科负责起草后交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监督科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监督科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监督科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监督科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 安全监督科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6 评审
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厂长及安全监督科、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6.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 修订
7.1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8 周期
8.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烧结厂安委会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沟通培训评审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
3 职责
安全环保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后交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环保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部门。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安全环保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环保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环保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组织各个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6 评审
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6.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 考核
7.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环保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7.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8 周期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每年应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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