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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学安全工作常规检查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7 热度:49

某小学安全工作常规检查制度

第1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常规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每日、每周、每月和每学期及期中按规定排查安全隐患一次,做到有检查记录、有检查人员签名。对安全责任点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报分管领导。

三、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四、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五、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六、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七、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以及人群集中场所、重点部位等。

第2篇 f小学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工作在民办学校同教学质量一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把我校小学部的安全工作做得更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全体小学部师生共同遵守,保证安全。

1. 按时到校,严禁搭乘非客运车辆、非客运船只。

2. 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拉打闹,有序上下,靠右前行。

3. 学生来到学校进教室,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

4. 不准在教室和走廊追逐打闹,不得乱扔东西,不准从楼上往下扔弃东西, 不准乱抛石头、杂物,不准在楼梯扶手、斜坡上溜滑,桌凳坏了及时告诉老师。

5. 实验课、活动课、体育课按课堂纪律要求上课,不得做危险性动作,正确使用实验仪器和体育器械。

6. 搞劳动卫生时,注意方式方法,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7. 学校举行*、升旗时必须有序排队进场,按指定地点坐好或站好。

8. 不准攀爬围墙、窗户、护栏、高坎等高物建筑。经常要注意校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消除安全隐患。

9. 不准在宿舍里打闹,严禁在床上跳来跳去,床位坏了及时报告老师。

10. 严禁玩火、玩电,严禁乱动各种电器设备设施,不准到危险地方玩耍,不准进入建筑工地,不准围观施工、维修。

11. 不准逞强,严禁打架伤人、结伙斗殴,严禁携带汽枪、弹弓、鞭炮、刀棍等凶器、危险物品上学。

12. 上学、回家要注意交通安全。排队上下车,遵守乘车纪律,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法规;不准在路上追打玩闹,横过马路要左右看看来往车辆,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严禁骑单车,不满十八岁严禁骑摩托车。

13. 遇到恶劣天气提高自身保护意识,暴雨或河水暴涨不得到江河边玩耍,严禁到水库、山塘、河川边玩耍或游泳。

14. 学生有事、有病要向老师请假。

15. 注意饮食卫生,禁止吃零食,严禁吃霉烂、变质食品。如有食物中毒现象在校及时上报老师,在家及时告诉家长。

16. 保护好财产。较多现金,存放到老师处,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

17. 学生要记住家长与班主任老师电话;学生的看护人(监护人)电话号码必须告诉班主任以便及时联系。

小学部

**年上期

第3篇 小学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范学校安全管理,严肃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措施完善,注意落实,经常检查,不留死角”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金波(负总责)

副组长:章前进负责路畔片(路畔、路边、折都、前坊)

刘金寿负责邓圳片(坂上、皂桥、方凡、李塘)

胡守建负责社庚片(社良、张家、滨塘、蔡畲)

王君毅负责土桥片(同坂、李梅、周坊、土桥)

夏黄楠负责枧头片(枧头、培源、花圳、桃源)

组员:许道鹏   吴黎明、张新建  各班主任

包班:各校制订包班人员(班主任负责本班所有安全工作)

行政值周:章前进、胡守建、刘金寿、王君毅、夏黄楠、许道 鹏、吴黎明

(二)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前两天安排行政值班人员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师组成护校队,加强对校园的巡视力度。

(三)值班保卫小组。组长:刘金寿 保安:郭赵胜  门卫:吴日新月。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安全教育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维护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处室及年级组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费投入到位。

第六条 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工作职责

(一)处理各班上报的安全事故,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二)监督值班保卫小组值班情况。

第七条 值班保卫小组工作职责

(一)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做好来访人员及课间外出学生登记;

(二)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第八条 后勤组长职责

(一)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安全工作计划,执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领导部门和教职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二)组织部门、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三)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和布置安全工作。

(四)定期指导、检查各年级组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安全隐患;

(五)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 德育组长职责

(一)将学校安全稳定与德育工作相结合,组织德育队伍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工作;

(二)注意师生思想动向,组织排查师生之间的相互矛盾,并逐步形成矛盾排查机制。

第十条 教导主任职责

将学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课时保证。

第十一条 总务主任职责

(一)定期检查、维护学校设施设备,确保学校设施设备牢固安全;

(二)保证为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规定;

第十二条 年级组长职责

(一)认真执行学校有关校园安全稳定的制度和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是本年级学生安全的总负责人。

(二)负责组织人员对本年级的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关注本年级教室及门前走廊各项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危险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学校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四)督促班主任严格进行考勤制度,及时了解学生到校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勤的情况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对年级发生的异常现象,要调查清楚,做好登记,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五)指导本年级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联系家长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教研组长职责

(一)负责本教研组的日常管理,主持教研组教师安全知识的学习,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本组安全稳定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学生的思想动态,保证本学科教育教学、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负责教研组组织的学生的集体的安全工作。帮助班主任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

(三)对在责任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并做好必要的记载,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

第十四条 班主任职责

(一)是本班学生安全的总负责人;

(二)坚持在每周班会课及其他时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班主任要有预见性,坚持做到勤观察,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采取紧急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四)细心观察学生的思想情绪变化,特别是有异常情况的学生的情绪变化,做好学生思想及相互间矛盾排查工作。

(五)严格本班考勤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必要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六)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

(七)严禁在批评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使用过激或侮辱性的语言。

(八)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予以必要的注意或通知家长采取相应措施。

(九)告诫学生不在教室、楼梯及过道上进行推拉、打闹、追逐、摔交、打球、攀爬和跳跃等危险性活动。

(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水枪、爆竹和其他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第十五条 科任教师职责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不断改革教法,努力减轻学生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班主任开展思想排查奠定坚实基础。

(三)协助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是当堂课学生安全的直接负责人。

(四)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

(五)安全使用教具、学具;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沟通。

(六)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应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七)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对因不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造成安全事故的,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章 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紧急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安全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 紧急报告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传染病爆发,实行紧急报告;

任何人发现学生安全事故均有报告责任,并根据事故紧急程度在3-3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或当天值班人员;

紧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伤亡人数,必要时说明现场处理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和设备。

第十九条 定期报告

每逢3、6、9、12月初,以班级为单位报告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状况。

报告的内容包括: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已经采取的措施

第五章 门卫值班保卫

第二十条 学校安全保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凡来访人员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

第二十四条 值班人员每天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

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第二十五条 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学生课间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学生课间安全严格执行班主任及楼道值班人员负责制。

第4篇 二小学生在校活动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二小学生在校活动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遵循“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到人”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学生在校活动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一、学生早读课前安全

每天早上7:20门卫人员准时开校门,值日领导于7:20准时到校共同管理学生安全。从7:20到7:50由值日领导全面负责校园内学生早读(晨会)前的安全, 校门外及附近由门卫人员负责。

二、学生课间安全

教学楼由值日班主任负责监管,楼梯道、厕所由值守教师负责,其他区域(操场及教学楼前活动场地)由值日领导负责。教室内及走廊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具体安排:

上午时段:除值日领导外,其他教师于7:50之前到校签到上班。早读课至预备由负责早读的教师负责,第一节课由上第一节课的教师负责。课间操时间(9:05~9:35)。学生从教室到操场由第一节课的老师负责,到场后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第二节到第三节课的课间,教室由上第二节课的教师负责,放学时段由第三节的教师负责把所有学生从教室带到楼下指定地点,到场后由班主任组织路队送出校外指定地点。

下午时段:上午放学至2:00(夏季,其他季节为1:20)由门卫管理人员负责。值班领导和值日班主任负责2:00至第一节课(3:00)前的安全责任,其他教师于2:40前到校签到上班,第一节课及第二节课前的课间的安全由第一节的教师负责,其他按上午时段类推。

三、学生放学安全

放学后20分后,值班领导负责净校,确保校内不留一个学生,要让全体学生都安全离校后才能离开。

四、学生*安全

学校举行升旗仪式、活动*等活动,学生从教室到操场由各班班主任教师负责,学生到场后由各班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共同负责。

五、室外课程安全

室外课程或在功能室上课的课程,科任教师从教室组队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上课,课后再整队带回教室。

六、学校安全工作专班加强对学生在校安全监控的督查,对学校师生安全负主要责任,各岗位教职工对安全岗位负具体责任。值守期间必须挂牌持证上岗,“一岗双责”。

七、本制度至宣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实验小学

20**年5月日

附:二实小安全值守值班表。

第5篇 小学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1、校卫队在学校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总务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检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第6篇 雅成小学安全教育告诫制度

雅成小学安全教育告诫制度

按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别是针对我校学生低龄特点,因此对学生进行安全告诫是必不可少的,他将有利于师生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1、幼儿离园安全告诫教育

由幼儿园各班保教保育员负责,每天4:00工作小结时,告诫小朋友,不要乱买乱吃零食,不在马路上玩耍,不自己单独外出玩耍,在家长接送自己时,不奔跑。

2、小学集体放学告诫教育。

(1)每天放学前5分钟,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示。

(2)集合放学时,由本班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告诫。

(3)每逢节假日或周末,都要对学生进行校外安全教育告诫,重点是不私自窜门,不和同学玩耍,不开展危险游戏,不玩火,不在公路上骑车玩,不到沟边、河边、塘边玩耍戏水,不私自下沟、下河、下塘游泳。

3、对学生校外安全情况,开展相互监督,以保障学生安全,节假日到校后进行专项总结。

第7篇 小学多媒体教室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门窗要坚固防盗。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帐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规程,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8篇 小学办公区安全消防制度

浦南小学办公区安全消防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贴有严禁吸烟和防火的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大量堆放商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办公区无人办公时,应关闭所有的照明灯。

5.办公区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在工作结束时,关闭电源。

第9篇 雅成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雅成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全体教职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安全工作。

二、抓好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班级将安全工作列入常规教育重要内容,利用朝会、夕会(学生离校前5分钟),安全课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定期对房舍进行检查,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排除,属危房及时上报,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意外。由班级、主管教师每天检查一次,若有隐患及时向主管人员上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2、各种体育活动器材、器械指定专人管理(体育器材管理员),定期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维修排除。对大型器具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并要教给学生正确使用的方法和保护办法。

3、加强配电设施管理,及时维修检查线路,用电设施专人管理,学生不得乱***用电器设备。教师要学会正确用电方法,用电设备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4、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口,对食品卫生、炊事员、采购员、保育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把好各个关口。严禁伙食团购买霉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5、学校组织各项活动,必须有必要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常规活动如集合、做操、放学排队,必须采取制度化集合疏散路线,防止场地和通道拥挤造成事故。

①学生集体活动、幼儿园户外活动要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②组织学生劳动,必须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教师现场管理,现场指挥。

③体育课安排内容必须从学生身体情况出发,课前体育教师对设施进行检查,安排活动必须有保护措施。

④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春游郊游。

⑤加强学生课间活动指导管理,提倡文明休息。

⑥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教师形象,严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派学生帮助教师搞体力性劳动。

四、健全、完善责任制,使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校长是本校第一安全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校的教职工对全校和学生都有安全责任。

五、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将安全工作纳入教师个人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每期考核一次。

2、凡因管理措施不力、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责令有关人员检讨、承担经济损失、扣发奖金;严重事故,上报按上级处理意见执行。

3、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第10篇 某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对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如:(1)体育馆、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学生公寓等公众聚集场所。

(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

(3)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4)变(配)电间。

(5)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6)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下班后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长时间占用疏散通道以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要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第11篇 后古小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用电管理由总务处负总责,学校电管员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要和各有关处室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教导处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教师和家属,罚款200元。教师或家属不得私自乱拉乱扯,不得偷电,违者罚款200元。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教研组、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各部门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后古小学

20**年9月

第12篇 小学安全经费保障工作制度

一、学校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保障安全经费的落实与支出。

二、学校的安全经费应随着学校的发展不断增长。

三、学的安全经费由一把手审批,总务主任负责具体落实。

四、建立班、级组、学校安全经费的申请与审批制度,对学校急需的安全经费优先予以保障。

五、学校安全教育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之中,并优先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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