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工作奖惩: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总务处主管。
(二)学生的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安管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级组负责人是所负责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各宿舍舍长为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班教师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8、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9、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政教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擅自外出活动,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七)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情况信息报告: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唐山市教育局。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2023年9月
渌口镇中学
第2篇 镇药品安全协查制度配备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医药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和谐、文明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根据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的要求,制定《建立街道、乡镇药品安全协查制度,配备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创新药品监管工作思路、方法和机制,建立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的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药品安全监管员的作用,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着力于药品长效监管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发挥各级组织和群众在药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壮大监管力量,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同时通过扩大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群众参与度,提升群众安全、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充分发挥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医药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做出贡献。
三、具体措施
(一)成立区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本立担任组长。
2.配备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各街道、乡镇要配备1名街道药品安全协管员,各社区、村要配备1名药品安全信息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股负责与街道及社区 “两员”保持联络,将发现药品经营、使用违规行为及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联系电话:0396-3299901),同时配合药监部门向群众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及合理用药常识等。
3.建立街道、乡镇药品安全协查制度。建立街道、乡镇药品安全协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街道、乡镇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作用。
4.建立备案制度。各街道、乡镇将建立的药品安全协查制度和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资料要在本单位建立档案的基础上,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全面开展街道、乡镇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建立街道、乡镇药品安全协查制度,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践行“****”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因此,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建立街道、乡镇药品安全协查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抓好抓实,切实保障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及时上情下传,下情上传,使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能迅速得到查处,药品安全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处置,确保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第3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第4篇 大厦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为切实加强*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业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大厦内火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大厦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与大厦广大业主和居民征求相关意见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实施。
二、 本管理制度适合于*大厦内全体业主住户和租赁本大厦住房的公司、集体宿舍及外租户。
三、*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监管与指导,业主委员会全面负责,全体居民积极参入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建全严格而和谐的安全生活环境。
四、 业主委员会对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业主委员会主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
五、 大厦内业主家庭中以房产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外来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厦上班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外公司集体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员为安全责任人。外租房所有权人按治安管理规定,同为外租房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与租户共担。
六、 大厦物业服务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缺损的要逐步补置。
八、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安全规范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记,设置火灾事故或停电应急照明设施,火灾报警系统要做到随时可以发挥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机关和社区的坚决支持下,彻底保障大厦各条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无障碍畅通。
十、 物业服务人员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加强完善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并坚持每日的五巡查重点工作(巡查各楼层配电箱、巡查大厦两条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楼层消防设施、巡查电梯机房) 。发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记录备案。处理不了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争取隐患苗头不过夜。
十一、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物服人员要及时报警119并启动大厦火灾紧急报警系统。组织处置初起火灾,通知水泵房供应消防用水,疏散大厦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在认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环境外,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要加强大厦内公司、集体宿舍及短期临时住户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物服人员有权定期与不定期的在集体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共同检查区域安全问题。物服人员有权提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建议。
十三、大厦内严禁大量存放国家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大厦内严禁生产、销售各类危险物品。大厦通道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之类危险品。
十四、无论新老住户进行装修工作,应由业主与装修人事先与物服人员提出申请,并在物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下安全进行装修。装修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之类工作,必须在动明火前报告物服人员,并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并接受物服人员监督。大厦物业将无偿提供灭火器具现场备用。
十五、 大厦全体住户要树立安全笫一的观念,在认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时,要有社会公德观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严禁在各楼层走火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大厦一层安全出口通道严禁停放任何车辆,以保证大厦安全通道彻底畅通无阻。
十六、大厦广大居民要有预防火灾的警觉感,认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家庭应当做好经常性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自查工作。广大居民要认真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做到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义务和责任) 。二懂(懂得消防知识和法规、懂得检查火灾隐患) 。三会(会报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会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
十七、业委会恳请大厦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中来。为保障共同安全,确保大家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大厦物服人员提出。对于无视公德而又屡劝不止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大家都有消防法规颁布的义务和权力向公安消防机构、社区、派出所进行举报、投诉,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现公告向*全体业主及居民征求意见。并发文至*公安局球场街派出所、*社区征求指导意见。并在汇集各类意见后进行修改定稿。再行公告正式管理制度,争取在*年10月1日前正式实施。
*大厦业主委员会
*年8月19日
本管理制度呈送并征求指导意见部门:
*市公安局*分局球场街派出所
*市*区球场街办事处*社区
第5篇 雅成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雅成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对拒不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停发当月学校考核的绩效奖金,直至完成任务。
2、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训练的教职工,给予扣发奖金,在评估考核中扣分处理。
3、结合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没有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报告”的,在月奖中扣发奖金50元。在评估考核中作扣分处理。
4、在学校集体活动、集合、做操、课间操安全护导,没有到岗的教师,按迟到、缺席对待,在这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者,按有关条文处理。
5、教职工在教学、组织学生活动、劳动、午餐中玩忽职守,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按下列办法处理:
①向全体教职工作检讨;②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③上报教育局处理;④涉嫌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⑤学校聘用人员扣发工资。
6、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纪律造成的安全事故,一般事故取消所在班当周流动红旗评比资格;出现严重伤亡事故的,所在班级当期不能评为先进班,取消班级教师评选先进资格。
7、教师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亡事故,按下列办法处理:
①承担全部经济责任;②停职检查,停职期间停发工资;③承担法律责任;④上报教育局处理。
8、教职工在校园内遇见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不制止,不报告或明知学校设施、房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报告的,按第5条处理。
9、学校在处理安全事故时,教职工唆使家长到学校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经查实,追究教职工本人的责任,给予扣发全年奖金的处理。
10、当学校发生群体性伤亡事故或学生受伤,学校安全受到威胁,发生火灾时,教师不积极主动参与救护,按玩忽职守、渎职对待,按第5条处理。拒不接受指挥人员安排的任务的,视为临阵脱逃,加重处理。
11、学校行政人员按教育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6篇 学校消防安全会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全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防御火灾的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损失,决定建立消防安全会议制度。
校长,书记,校委会成员和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1、学校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校学期安全计划和总结。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例会。
2、听取有关消防安全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督促、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3、根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的需要,领导小组可随时召开专题性会议。会议建立专门档案,主要是: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出席情况。因故不能到会的要履行请假制度。
4.遇到重大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及时召开有关专题会议,并共同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5.学校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都要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和全体教师。针对重大消防安全事故要通报情况,分析、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
6、工作例会会议要有记录,并形成书面材料和消防安全信息上报有关部门。
第7篇 加油加气站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1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保障cng公司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结合cng加气站具体情况制定,规范cng加气站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cng市场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cng公司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制度,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1.2安全生产目标
cng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可控、在控。
1.3安全教育、培训
1.3.1入厂教育
cng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的教育、培训。
每年年初应由人事教育部门负责,安全部门配合,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
对新入厂人员应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级:由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安全、技术等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等;本企业安全工作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安全防护知识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加气站。
(2)站点级:由站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站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要求熟练掌握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有条件的cng公司可建立安全教育活动室,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到cng加气站进行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并作好相关记录。
1.3.2日常教育
加气站的各级领导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员工安全教育中的存在的问题。
每周一为各加气站或部门安全活动日,保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安全活动,加气站或部门的全体员工必须参加,活动方式以班组或部室为单位,根据公司安全部门下发的学习计划,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文件、违章通报及事故案例,及时了解当前安全形势、吸取教训,提高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公司安全部门要不定期的组织抽查学习情况。
在设备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时,公司安全部门应督促指导检修或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或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1.3.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
加气站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充装工等)必须参加地方劳动部门组织的取证,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公司人事教育部门依据劳动部门的规定并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安排。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3.4安全培训教育的考核
cng公司部门领导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站长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教育、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本企业所接触的天然气事故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加气站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站长负责组织,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天然气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本站(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本站(岗位)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1.4消防管理制度
加气站建筑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及国家相应的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在工艺装置上对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等装置;在有天然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装置应有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管道等有防静电措施,安全阀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并应有良好的接地。
1.4.1动火、用火
加气站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作业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后,划定“动火区”。
动火作业票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措施,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有效期限仅限当天。
设立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站内实施动火前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2)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站房、机房、罐区、设备等应符合安全间距或安全措施要求;
(3)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隔开,门窗向外开,通道要畅通;
(4)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动火作业分级管理:
(1)一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公司明文规定,并在加气站区平面图上标明。
动火作业票不准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作业票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票,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等,应全面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在管线上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如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硫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必须良好,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作业票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作业票,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检修负责人和站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动火作业票”审批程序是否完全,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动火分级审批权限规定:一级动火由公司安全部门复查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二级动火由所属站长复查后,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
动火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凡可能与天然气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天然气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动火。
(3)动火部位应备有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1.4.2消防组织与消防设施
公司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加气站相应设立义务消防组织。
公司、站点应根据加气站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配备与其生产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转,并对天然气的生产、储运、销售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公司报警,说明着火部位、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1.4.3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加气站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罐区。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站内严禁烟火,堆放杂物,杜绝一切可燃物品进入站内,消防器材工具、物资必须存放有序、整洁。
进站加气车辆,坚持先熄火、后加气的原则,严禁站内吸烟,严禁带入打火机、或火柴等火种。
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使各类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建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两次的灭火演练,员工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严禁在站内停放车辆和修车、洗车、擦车。严禁在加气设备、管线、加气机上敲打碰撞,气枪做到轻拿轻放,以免引起火花。
加强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发现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迅速处理。
当班人员按劳保规定着装,不准携带bp机、移动电话进入生产现场。
1.5安全检查与整改
1.5.1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检查的形式与内容:检查包括自查、综合检查(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安全检查。公司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加气站级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专业检查(由各公司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每年至少进行二次。主要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等工作进行检查。)、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为重点)、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除进行以上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每年组织一次站点间的安全互查。
安全大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或参加,并邀请公司工会负责人参加检查。检查时应将环境卫生和文明生产纳入检查范围,并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安全检查应使用“安全检查表”,对所检查的单位给予定性和量化分析评价。
1.5.2安全整改
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二不准”(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交给加气站解决,凡加气站能整改的不准交给公司解决)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的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要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公司主管部门汇总存档。
1.6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进行交接班工作。
(2)交接班应在各岗位职责范围内进行,交接人员必须做到本岗位负责的各种设备、物品齐全、状态良好,场地整洁卫生方可交接。
(3)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省略、涂改。所有生产运营、销售等基础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并在记录上签字。
(4)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应对本岗位负责的生产系统及设备一道巡回检查,逐点逐线进行交接,做到交接清晰、记录完整、责任明确。
(5)交接班记录由站长负责统一保存,保存期限应在各岗位运营生产记录资料保管期限延长一年。
(6)有下列情况者不能交接班:
1)生产与安全情况不明,各项工作参数不清不交接;
2)设备状况不明或未按规定保养维护不交接;
3)工具不齐全,消防设备不全,记录不清楚,报表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交接;
4)设备、室内外及场地不整洁不交接;
5)有关问题或责任界定不明确不交接。
1.7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坚持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的“十字”作业方法,严禁设备超湿、超压、超负荷带病运行。
(2)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搞好润滑“四定”即定质、定量、定时、定人)的工作,坚持“三级过滤”制度。
(3)操作人员除搞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还应加强技术学习与岗位练兵活动,做到“四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懂性能;“三会”即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4)当班人员应按“岗位职责”和“巡回检查”制度,每隔半小时对各部位的升温、压力、运行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一小时一运转记录。
(5)每一小时对可泄漏点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设备运转情况交接清楚,并搞好设备润滑与清洁卫生工作,填好运行记录。
1.8生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1.8.1巡回检查原则
(1)在生产过程中,当班人员应定期按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逐点逐件认真的对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要即时报告班长和站长,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并要做好记录。
(2)交接班时,当班人员与交接班人员一道沿巡回检查路线,进行交接生产情况介绍和意见交换,让接班人员了解设备的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下班的生产。
1.8.2巡回检查线路
(1)进气调压系统
流量计→安全阀→缓冲装置→压缩机进气口
(2)压缩系统
进气→i 级→ii级→iii级→iv级(压力、温度)→轴瓦(温度)→脱水装置→阀门组
(3)储气系统
程序控制盘→高中低储气罐(井)→工艺管线阀门组
(4)控制系统
控制柜→水分析仪→硫化氢检测仪→配电室
(5)售气系统
售气机→充气咀→车载储气瓶
(6)水冷系统
水泵→压缩机进口→各级冷却器→冷却塔→各级气缸
1.8.3巡回检查的内容
(1)过滤器:是否有堵塞现象或进行清洗。
(2)流量计:计量是否准确无误。
(3)分离过滤器:定时检查排污是否堵塞。
(4)电磁阀:是否失灵或开关不到位及各级气缸气压是否正常,各级排污阀与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运转是否平稳无异常响声,各点温度是否正常,电机的电流电压与温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有无异常响声。
(5)压缩机:检查曲轴箱油底盒内润滑油的高度,定期检查润滑油的品质,检查和压力表读数和各级温度,检查齿轮油泵工作是否正常,压缩机运转的声音是否正常,各级呼吸孔有无严重漏气、漏油现象,电动机噪声、表面温度。
(6)干燥器:再生气压力,温度是否正常(特别注意!再生气压力不得超过0.8mpa).温度控制器工作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平衡。
(7)控制室:控制柜与配电屏上的各电器元件及压力表、压力表导管、导线是否正常工作,有无失灵或异常情况,压力、温度、电流、电压等的读数是否正常。
(8)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1.9安全例行会议
1.9.1安全例会制度的建立
公司应成立由行政、工会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建立安全工作例行会议制度,全面管理安全工作,定期研究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1.9.2安全例会的召开
(1)公司应每月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订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
(2)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公司及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研究制订安全目标计划;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计划安排阶段性安全工作。
(3)各加气站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总结本站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
(4)各级安全工作例会应由相应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
1.10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10.1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计划编制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危害等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计划编制范围: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危害为目的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如:通风、照明、防暑降温、消除噪声等设施;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事故为目的的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报警装置、切断装置、泄压防爆装置、制动装置、灭火装置、防雷击、防触电等设施;为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的防范与应急救援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等;为保证劳动安全卫生所必需的辅助设施,如:更衣室等设施;以劳动安全卫生宣传培训教育,开展劳动保护科研和建立与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为目的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如:安全宣传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安全培训教材;安全教育器材、设施;安全标志。
1.10.2计划编制及审批
由加气站站长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年11月将计划报公司分管部门汇总审查;公司分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
分管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工会及加气站负责人会议,研究确定以下事项: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项目的资金,确定项目负责,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生产计划部门在年度计划中一并下达。
安全技术部门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
主管领导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情况应进行检查,并及时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项目会议,协调处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期完成。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试车、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1.11技术档案归档制度
1.1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接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档案归档制度。
1.11.2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档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已交办公室的除外)分别由有关部门管理,以便于随时调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主办人负责将其中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
1.11.3公司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档案工作接受上级部门档案处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公司的文书、科技(部分)档案,其任务是:
(1)搜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鉴定;
(4)进行档案统计;
(5)保管部分科技档案;
(6)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和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1.114归档
归档的文书包括:
(1)公司建立及变更的有关原始资料或复印件;
(2)cng加气站建设、安装及变更的有关原始资料;
(3)cng加气站所有设备及其维修的原始资料;
(4)cng加气站所有运行记录和检查表格;
(5)cng加气站压力容器、计量器具、阀门的原始资料和定期检测证书等;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政府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7)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8)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9)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10)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
(11)国际交流和合资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等文件材料;
(12)公司各部门的发文;
(13)外单位直接发送给公司各部门的抄送信件
(1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1.11.5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短期(15年以下)三种。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1.11.6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过办公室主任批准。
(2)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10天,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
(3)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划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4)借档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1.12站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加气站内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相关人员全面负责加气站区内的交通管理工作。并按《安全色》、《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等标准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色、安全标志。
机动车辆进站加气时必须熄火,禁止车辆在加气站内随意停放、洗车、检修等。
进、出加气站的机动车辆在进、出站门及在站区内速度限制在为5千米/小时以下。
其它个人自备机动车、摩托车、助动车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的个人车辆、摩托车、助动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1.13环保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设立兼职环保员,负责本站的环保及绿化工作。
(2)节约用水,搞好冷却水的循环使用,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漏油、漏水、漏气,噪音过大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充分利用尾气,尽量减少尾气放空,防止对大气造成污染。
(4)加强对天然气中分离出的气田地层水的管理,集中用罐车拉走处理,各站还要将污水处理情况每月向公司生产部汇报。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扰民,站点和公司一起搞好与地方环保部门的协调工作。
(6)搞好站点绿化工作及环境卫生,创造优美的工作环境。
1.14门卫管理制度
(1)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站内,经同意的进站人员必须在门卫登记,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在相关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上班时间谢绝会客。
(2)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严禁上班睡觉、干私活,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站内一切器材,若无料单和出门条,任何人不得拿出大门。
(4)门卫值班人员对进站车辆作好管理,检查监督进站车辆乘客下车,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入站。
(5)定时或不定时对站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
(6)大门进出通道严禁停放车辆,站内严禁修车、试车和清洗车辆,加气车辆不得载客加气。
1.15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
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的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防护罩、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完好。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噪音、高温、静电、电击、坠落等)也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1.15.1 装置的维护管理
公司对各种安全装置要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安全装置由加气站负责按规定进行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1.15.2防护器具管理
公司必须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主管人应定期检查。
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1.15.3管理分工
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综合部门负责管理。
1.16事故管理
1.16.1事故分类
(1)生产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指挥有误、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或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4)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6)破坏事故,指蓄意制造的事故。
(7)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1.16.2重大事故的即时报告
(1)企业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按管理关系向隶属的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死亡事故还应向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及工会报告。
(2)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1.16.3人身事故调查
事故由企业按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并会同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在规定时限内调查处理结案。
1.17安全奖惩
1.17.1安全奖励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以及防止交通、机械、火灾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6)实现全年无死亡事故的加气站。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1.17.2事故处罚
发生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
(1)对轻伤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对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机械设备记录事故责任者,一般火灾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应给开处处分。
(3)对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的处分,负次要责任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也可以两者并处。
公司应该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象,一经查证落实,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相关领导给予严肃处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1.18附 则
各cng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附录:公司应建立使用的安全管理帐表册卡及应保存的资料
1.18.1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1)专、兼职安监人员建档台帐;
(2)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3)安全考试登记台帐;
(4)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5)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6)安全生产问题通知单(附隐患整改反馈单)
(7)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含罚款通知单);
(8)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9)各类事故及惩处登记台帐;
(10)各类事故月(年)报表;
(1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
(12)职工体检表;
(13)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14)安全装置、压力容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试验、鉴定登记台帐。
1.18.2加气站
(1)安全工作例会记录;
(2)安全装置、压力容器、工器具、周期检查试验记录;
(3)安全生产(检修)安全措施交底签字记录;
(4)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5)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6)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7)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8)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法规、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1.18.3生产班组:
(1)安全日活动记录;
(2)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规程、规定、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第8篇 某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为加强学校(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类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含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二)考核周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对考核对象进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内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严格按照《**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执行;对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考核严格按照《**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附件2)执行。
(四)考核方法。考核时将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和工作记录,深入学校检查校园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市教育局将对各被考核对象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考核对象要及时总结本单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二、“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
(一)创建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四级,创建活动以区县为主。
(二)评估周期。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评估一次。
(三)评估标准。按照淄教督字〔2007〕30号文件要求,参照《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进行。
(四)评估原则。“平安和谐校园”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强化过程性指导,提倡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全员参与。
(五)评估办法。自评达到标准的区县学校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区县进行初评,在确认为区县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基础上择优申报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自评达到标准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市教育局进行评审,通过者确认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区县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在初步审查基础上确定评估指标,于9月份组织评估验收。验收按照评估标准采取听汇报、座谈、查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六)评后管理。“平安和谐校园”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期满前三个月,学校应主动申请复评。经复评合格的学校,可保留原称号;复评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通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称号。被评为“平安和谐校园”的学校如进行改建、扩建、校区迁移及学校合并应按复评程序进行复评,学校未提出复评申请或复评未通过的,称号自然取消。实行“平安和谐校园”随访制度。市教育局对“平安和谐校园”命名学校进行不定期随访抽查,发现问题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或随访抽查发现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撤销其称号。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影响恶劣事件的,撤销其“平安和谐校园”称号。
三、考核评定
(一)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包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组织保障有力。
2.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完备。
3.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安全状况,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并加强检查指导。
4.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指导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5.重视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人防、物防、技防”达到有关标准,年度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6.认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意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7.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必须具有“平安和谐校园”称号。
(二)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重视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不断改进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学校没有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参评的,本年度本区县校园内必须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参评的,本年度本单位必须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且校园消防、宿舍管理、饮食卫生、校园保卫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无明显安全隐患存在;一线教师参评的,要具有能够体现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论文或在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征文、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
(三) “平安和谐校园”的评定。严格按照淄教督字〔2007〕30号文件要求,达到《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规定标准,并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认真落实责任制,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2.加大校园安全设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达到有关标准。
3.校园消防、传染病防控、饮食卫生、学生宿舍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4.加强安全教育,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不断增强。
5.健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工作体系,每学年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6.认真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学校无明显安全隐患存在。
7.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秩序井然,氛围和谐。
四、结果使用
(一)被评为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评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学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挂牌,并作为省级、国家级 “平安和谐校园”申报、市级、省级规范化学校创建及幼儿园升类达标的前置条件。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当年内取消评优树先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平安和谐校园”:
1.校园内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
2.出现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
3.发生群访案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领导干部违*风党纪,受到纪检部门查处的。
5.教职工中有传播*、赌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市教育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定及市级以上“平安和谐校园”推荐申报工作。
(二)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单位的考核,参照明察暗访情况,确定评定结果。
第9篇 安全设施巡检工作制度
第一条 设备巡检制度和设备检查制度
1、操作工要按照巡检制度规定的定时、定路线、定内容进行认真的设备巡检。巡检内容包括观察温度、压力、流量、电流、声音是否正常,是否有跑冒滴漏等。
2、操作工首先按规定内容详细巡检、二拨针、三记录,杜绝只拨针不巡检不记录。
3、分层次对设备组织检查,工段、车间除平常不定期检查外,每周一次设备安全检查,厂每月进行一次设备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要进行总结、讲评和奖惩。
第二条 润滑管理制度
1、润滑剂选用要符合设计要求,进厂的润滑油要有合格证。
2、设备加润滑油要先分析化验合格再加油,要做到定人、定时、定质、定量、定位和三级过滤。
3、润滑状况是设备巡检和设备检查的重要内容,要认真检查油质、油位及润滑情况。
4、重要设备的润滑油要定期取样分析化验,以确保油质、油量,并按规定更换润滑油。
第三条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设备单机检修分为:损坏检修、计划检修、状态检修,化工厂当前推行前两种检修,及设备出现异常停机(有备机的倒机)检修,有的可进行计划检修,随着设备管理水平的提高,逐步加大计划检修的范围。
2、间断性生产装置可根据其生产特点和设备运行状态实行计划 检修,全厂实行计划大检修。
3、设备检修要有检修方案、检修内容 、质量要求、安全措施,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4、设备检修用的备品配件、材料、润滑剂都要实行科学计划管理。其质量把好三关,即采购质量关、进厂检查验收关、用前检查确认关。
5、设备检修要做到科学、文明检修,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三证:动火证、登高作业证、进入设备内作业证。以及其它安全措施,有毒有害介质的检修要穿戴好规定的保护用品,确保安全。
6、机械设备检修实行一票(工作票)和两交接制,检修人员按工作票进行设备检修,先由工艺处理合理监护人签字交检修工,方可进行检修,检修完毕经验收试车达到要求,签字交工艺操作工。
7、电气检修要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安全检修制度。
8、搞好备机管理,要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备机的检修。在位的备机要坚持盘车制度和搞好现场管理,确保备机备用时一次倒机成功。不在位的备机备件也要做到完好备用。
9、检修用设备、工器具同样纳入设备管理范畴,做到管好用好维护保养好。
第10篇 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力度,学校建立了由一把手负总则的安全工作机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将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各教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对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出一定成绩的班级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责任的学校教师将进行批评教育,如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校从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全面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为核心,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基础,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建设,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从根本上减少、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校园”。
2、精心排查,消除隐患。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责任意识,把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与督促检查放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位,坚持开展经常性的预防监控和定期排查活动,重检查、重落实、求实效,发现问题,及早控制、及早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严把教职员工入口关,从内部消除造成学生伤害的隐患。加强安全保卫力量,成立安全保卫小组,对校内及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加强巡查。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登记制度,不明身份人员、无正当理由要求进校人员严禁入内,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经常与团结派出所联系,及时反馈有关治安等的安全情况。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3、落实制度,强化考核。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人员具体抓的安全工作运行机制,切实保护校园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学校按照《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主管领导、责任人员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报告制度、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食物中毒、防火、防震、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师生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组织、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头上,严格考核,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杜绝群死群伤、食物中毒、校园暴力伤害等恶性事故发生。如果一旦发生学生中毒或伤害事故,学校应第一时间报警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抢救或撤离。广大教师要将学生的安危放在首位,想尽一切办法尽可能将伤害降到最低限。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顾学生安危,临阵退缩的教师学校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报请有关部门将其调离教师岗位。
库尔勒市第五中学
2023年
第11篇 电力工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解决项目部重大的安全施工和工业卫生问题,及时总结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使安全管理工作在健康、有序、高效的轨道上运行。切实做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控、在控,特制定本制度。
一. 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各级安全会议。
二. 制度编制依据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三. 安全例会的分类
安全例会分为项目部例会、施工队例会、班组例会等。
四. 安全例会的时间安排
4.1.会议周期为每月一次,会议时间定于每月中旬召开,时间为半天。
4.2. 项目部每周不定期组织一次安全活动。
五. 安全例会
5.1.项目部安全例会
5.1.1.参加人员:项目经理、质量专责、安全专责、协调专责、技术专责、造价专责、安全员、质检员、施工队负责人。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
5.1.2.会议的主题是各安全员汇报上月工作,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分析安全施工形势,解决安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前阶段和布置下阶段工作。
5.2项目部安全活动
5.2.1.参加人员:项目部全体成员及现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队负责人。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
5.2.2.会议的主题是检查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的布设情况,提出各作业的危险控制点,对文明施工、违章现象、事故等进行通报。
5.2.3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和布置。
六. 安全例会的要求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参加会议人员签名,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第12篇 物业工程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障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物业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悬挂临时接地线;悬挂标识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上述措施由值班人员执行,对于无人值班的设备和线路,可由断开电源的人执行并有专人监护。
一、停电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a.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且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断开点(如隔离开关等),抽出式配电装置应处于检修位置。为了防止有返送电源的可能,应将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对于柱上变压器应将高压熔断器的熔丝管取下。
b.停电操作时,应先停负荷,再拉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当断路器两侧均有隔离开关时,再拉开断路器后,先拉负荷侧隔离开关,最后拉电源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c.断开隔离开关操作手把后必须锁住。根据需要断开断路器及隔离开关的控制回路。启动控制系统和液压控制系统应闭锁。
d.线路停电,应停电的范围如下:与停电工作的线路连接所有电源断路设备;与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和同杆非同一电源的断路设备;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或并架线路的断路设备。
二、验电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a.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再装设接地线之前必须用验电器检验有无电压。
b.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经检验合格、试验期限有效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检查验电器确认其功能是否良好。验电工作,应在施工或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各项进行。
c.高压验电应必须带绝缘手套。500v以下设备,使用低压试电笔检验有无电压。
d.线路验电应逐项进行。联络用的断路设备或隔离开关检修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e.表示设备断开的常用信号或标志,表示允许进入间隔的闭锁装置信号,以及接入的电压表指示无电压等无压信号指示,可以作为设备无电的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的依据。
三、装设接地线工作
a.装设接地线是将已停电的设备临时短路接地,用及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装设接地线可以利用配电装置上的接地刀闸或临时接地线实施。
b.验电之前,应先准备好接地线,并将其接地端先接到接地网(极)的接头上。当验明设备却已无电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三相接地并短路。
c.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电源点(包括线路的各支路)或停电设备可能有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地点视线内,使工作人员在地线保护范围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附和安全距离的规定。
d.检修部分若分成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位(如分端母线以隔离开关或断路器隔开),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接地。
e.变(配)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在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位装设接地线。
f.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线组数。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
g.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未涂相色漆的部位。
h.接地线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应有断路设备或熔断器。
i.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j.临时接地线应使用多股软裸铜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25mm2,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和规定的导线作接地线。
k.变配电室内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的地点,存放位置也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拆装接地线应作好记录,交班时应交代清楚。
l.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接地线后进行工作时,应得到值班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m.线路停电作业应挂接地线的地点:停电线路的出线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及联络开关的停电侧、可能将电源返回只停电线路所有短路设备的停电侧及停电范围内的其它停电线路上。
四、悬挂表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a.在变(配)电所内的停电工作,一经合同即可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均应悬挂'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的表示牌。
b.在成套装置内装设接地线后,应在已接地线的隔离开关操作手把上悬挂'已接地!'的标示牌。
c.在变(配)电所外线上工作,其控制设备在变(配)电所室内的,则应在控制线路的断路设备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d.标示牌的悬挂合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或工作票的规定执行。
e.在室内部分停电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在工作地点两旁带电间隔遮拦上和对面的带电间固定遮拦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
f.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附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附近其它可能误登的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g.在工作地点装设接地线以后,应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h.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并应装设牢固。
i.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临时遮拦和标示牌。
j.小车式开关柜检修工作时,小车拉出后,在小车开关柜内放'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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