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输血科工作制度范本
1、献血应严格按《供血者健康体检标准》与《献血法》规定有关内容进行。
2、采血室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采血室遵守无菌操作制度和采血常规。
3、正反定型,交叉配血时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并且用试管法以显微镜下为判断结果。正反定型、交叉配血必须双签名,如遇他人定型或送检单上写上血型时,也应重新复验型再进行交叉配血。
4、配血标本应放置整齐,配血不能多人同时进行,以免发生错误。血发后,受血者与供者标本须置冰箱保存。
5、输血经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决定,由医师或护士填写输血单,连同病员的血液标本交库作血型交叉配合试验。标本试管上应贴上标签,写明病员姓名和住院号,以防止差误。
6、发放血液及成份必须严格检查质量,及时开具血卡、记帐、登记并填写输血反应卡以使了解有无输血反应。
7、及时准确填写输血报告单,安排用血应执行行储先用,危急、危重病人与成份优先供给的原则,避免血液超过有效保存期。血液出库原则上不可退还。
8、在病员输血前,负责输血的医师或护士必须再查对一遍后才进行输血,并保留部分袋内血液,以备必要时检查(输血反应)。
9、经治医师随时检查病员有无输血反应,出现反应后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与血库取得联系。
10、注意储血冰箱温度情况,上午、中午、下午、夜班均要观察温度,并记录,如遇特殊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并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11、做好临床用血的开源节流、计划用血与输血会诊工作。向患者家属宣传输血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与输血后传播病毒性疾病的基本知识,大力倡志自体输血,家属互助输血。决定输血治疗时取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并再《输血会诊单》上签字。
医务部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医院工作计划,结合医疗、医技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医疗业务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定期总结医疗工作现状和对策,报院领导,非为决策依据。
二、经常督促、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做好科室间的协调工作。
三、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和评价检查方法,报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及时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院安全医疗委员会审理。
五、了解或参加临床医疗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组织协调重大急重危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人讨论、重大手术讨论和审批、院内外会诊工作。
六、督促、检查各科院内管理情况及抗生素使用情况。
七、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管理工作。
八、组织对全院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好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九、组织实施对基层医院的技术指导工作和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十、协助科教科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第2篇 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为了使科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1.输血科(血库)以“安全第一、服务临床”为宗旨,为临床各科提供各项优质服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坚持24h值班制,为临床提供准确可靠的试验结果和安全可靠的血液及制品。
3.做好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工作。
4.做好临床用血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5.积极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6.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试剂,使用仪器设备符合计量标准,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档案。
7.认真做好标本收集、处理、检测、保留工作。
8.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工作,abo血型鉴定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至少使用2种方法(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
9.认真做好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领取、发放、运送工作,以及配血标本和输血后血袋的保留工作。
10.认真做好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登记工作。
11.做好各种实验记录及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撰写科研学术论文,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13.做好实验室消毒灭菌,清洁卫生工作,按规定做好生物垃圾的消毒处理、运输消毁工作。
14.做好实验室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第3篇 南民医院输血科工作规章制度
z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规章制度
1、输血申请单及标本时,应认真核对受血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诊断血型、用血时间、既往受血、妊娠等情况,说明是否明确,标本粘连号与输血通知单连号、姓名是否一致。
2、输血时:发血者、取血者应再次核对病人姓名、血型、病区、床号、住院号、血量;献血员姓名、血型、血袋号、血量,严格执行三查三对制度,同时严格检查血液质量、血袋有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污损不清等,确定无误双签名发血。如有任何异常情况,一律不得出库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对危急、危重病人用血优先处理及时供给。
4、每次交叉配血均须用正、反定型法、rh(d)测定、不完全抗体检测。如有不符要进一步检查不得发血。
5、及时准确填写报告单。
6、安排用血时,应执行先储先用,合理搭配,避免血液超过保存有效期。无特殊情况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违反上述原则。
7、受检标本应置冰箱保存七天备查。
8、定时检查各种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上报。
9、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合理用血,杜绝浪费血源。
10、血液一经出库,原则上不得退还。如出库时间在30分钟内,未做其它处理,经输血科鉴定同意,方可考虑重新储存。
第4篇 区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制度
一、用血科室必须于输入血前一日(手术用血于输入血前二日)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连同病人血液标本送达输血科,标本务必贴上输血申请单号码。急用血者应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二、各科需用特殊血液或手术用血量超过两千毫升以上时,须经科室主任签字,并须前三天与血库联系(抢救病人例外)。各科预约血液不用或手术改期时,应及时通知输血科。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等,并共同签名,储血出库不得退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超过半小时,经血库检查合格,可送回血库。
四、输血完毕应保留原血瓶内余血二十四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发现病人有输血反应时,要及时与血库联系。
五、配血病人血样由血库保存二十四小时,二十四小时内需再输血时,科室应先同血库联系,以免重复取血样。
六、血库应长期保持与各科室联系,及时掌握科室用血和向科室介绍储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保证用血。
七、严格加强血库管理,保持室内清洁,定期消毒,认真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保证病人用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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