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设备操作规章制度
新年伊始,一切都是新的开始,或者在原有的基础上会更上一层楼!机械部门为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保证施工作业安全与施工质量,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操作人员按照下面的制度操作,这不仅仅是为了工作的需要,更是为了你自己的人身安全。
1、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距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上述装置的调试了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新机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注意做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机械设备冬季使用,应按机械设备冬季使用保养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7、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的承载能力。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盛祥干粉砂浆搅拌机提醒您不论生产多忙,安全不忘,不论产量多少,品质不忘!
8、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做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安全规则。
9、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0 、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内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11 、机械设备应按《公路筑养护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运转。
1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3 、操作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记
1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注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有驻车制动器的要拉上,坡道上停机时,要搭好掩木或石块,夜间应有动专人看管。
15、机械设备在保养或修理时,要特别注意安全。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冒险进行保养、修理、调整作业。各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电源开关处挂设“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第2篇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一、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j/{2o*a+c#a
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技术、性能、内部结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及处理简单的故障。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酒后、精神不集中或患病人员严禁操作机械,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中国家具论坛,中国家具网,家具论坛,家具网,家俱论坛,办公家具,家居,家具3q-w8x8b;w,n1q3y.d
四、操作时,现场必须清理干净,操作须集中精力,严禁吸烟、吃食物、说笑逗闹,在机械运转中,不得在机械上清理刨花、木屑中国家具论坛,中国家具网,家具论坛,家具网,家俱论坛,办公家具,家居,家具4g&w4i,`!s1a:g2j'|
五、人员在操作时,不得远离岗位,需要离开时,必须停机断电。不准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操作
六、机械设备应有班组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认真做好各级维护保养,应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七、凡是新安装的机械或经大修、改装或搬迁拆卸后重新安装好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准投产使用,并应严格按照大、中、小修期限的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以延长使用寿命
八、机械设备的传动和刀具部分,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罩,并应随时检查,保持其灵活有效
九、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衣袖卷到肘部以上或纽扣扣起
第3篇 一般机械相具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①机械操作工束紧袖口,如有必辨要挽入帽内。
②机械、动力机械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置严密、牢固的防护装置。
③施工现场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保护接零或接地,并相应等级的漏电保护器。
④工作前必须认真细致地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⑤实行一机一闸,停止工作时必须拉闸上锁。
⑥经常维修和保养,不得带病动转或超负载动转。
第4篇 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制度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正太啊,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延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 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守设备各组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 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3) 例行保养是由机械操作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时间进行的保养,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做好记录。
(4) 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重点,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
(5) 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重点,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6) 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7) 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这里汇总后备查。
(8) 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分为小修、中休、大修和项目修理:
1) 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2) 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3) 中休: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问题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气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 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9) 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第5篇 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
(1) 所有多班作业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 交接班内容。
1) 本班完成任务情况,生产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2) 本班机械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3) 本班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
(3) 由交班人负责填写本班报表及交接班记录,接班人核实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4) 严禁交班人故意隐瞒机械故障或存在问题。
(5) 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交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6) 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交接班情况,查看交接班记录。
第6篇 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 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1 机械设备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改进服务态度的有效措施。
1.2 机械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机械技术状况、附件、备品工具、资料、记录、保养、操作、消耗、质量等情况,并对机械使用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1.2.1 检查机械使用单位对于机械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重视机械管理工作,并纳入议事日程;
1.2.2 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
1.2.3 检查管理机构和机务人员配备情况;
1.2.4 检查技术培训及各级机务人员素质情况;
1.2.5 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
1.2.6 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情况;
1.2.7 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的运行效果。
1.3 机械检查的组织实施
1.3.1 每季度综合管理部组织由各机械使用单位参加的机械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定人定质限期解决。
1.3.2 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凡不按规定要求组织机械检查或检查不细,存在问题未解决,发生机械事故的,对有关人员按失职追究责任。
2起重机械专项检查
2.1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制度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包括年度检查、季度检查、月度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2.2 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2.3 每季度进行的检查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2.3.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3.2 吊钩有无损伤;
2.3.3 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2.3.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3.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2.3.6 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2.3.7 轨道的安全状况;道轨的接地情况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3.8 钢结构、传动机构的检查;
2.3.9 行走电缆的绝缘及损坏情况;
2.3.10 大型起重机械的防风、防倾覆措施的落实情况;
2.3.11 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维修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2.4 每月(包含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2.4.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4.2 吊钩有无损伤;
2.4.3 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2.4.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4.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2.4.6 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2.5 每周检查项目
2.5.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2.5.2 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2.5.3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5.4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2.6 每日作业前应检查的项目
2.6.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2.6.2 轨道的安全状况;
2.6.3 钢丝绳、吊索、吊具的安全状况。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或损伤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
2.7 起重机械在必须的情况下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更换安全准用证。
2.8 新购、大修、技术改造的大型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专业检验部门自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调试与技术试验,未经调试与技术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2.9 新购机械设备的调试与技术试验由中心综合管理部组织;
第7篇 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主管人员应停止其使用。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4、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8篇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规范设备使用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减低机械使用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进、退场
1、作业队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写详细的设备进场计划,在要求设备进场前15天上报指挥部审批,设备进场计划包括设备名称、用途、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日期、使用期等。
2、设备进场计划的落实由指挥部组织完成,作业队积极配合。指挥部负责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检查、设备租赁合同的签定及设备进场的组织。
3、指挥部负责对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审核、上报;负责新设备的开箱验收;负责督促产品供应方完成设备采购合同的各项承诺。
二、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
1、各作业队要本着经济、合理、安全的原则,做好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提供设备停放、用水、用电、维修、清洗等所必须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制定设备保养、检查制度,制定机械操作安全规程和相应的奖惩办法。
2、机械设备的使用遵循“定机定人,专人专管”的原则。按技术规程进行保养维修。做到班前班后例行保养,定期进行一、二级保养;做到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好,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三、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
1、凡属超限运输的大型机具设备的运输、安装,事前必须制定可行的施工及响应的防护措施,报指挥部审核;严禁私自更改设备的的机械构造,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并加强对压力容器、用电、供油等设备的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并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
2、加强对设备操作者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严禁无证操作机械,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对发生的人身伤害及机破事故要及时上报,由指挥部参与对机械事故的分析,督促落实整改并负责上报,对事故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4、加强对机械配件及运行材料的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冻。
第9篇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均应进行登记。
2、新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3、自有及外租设备,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监督局出具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安装后的验收合格报告。
4、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雨、防晒、防潮及避雷保护等措施,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外租机械设备必须同租赁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必须齐全。
第10篇 一般机械、相具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①机械操作工束紧袖口,如有必辨要挽入帽内。
②机械、动力机械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置严密、牢固的防护装置。
③施工现场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保护接零或接地,并相应等级的漏电保护器。
④工作前必须认真细致地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⑤实行一机一闸,停止工作时必须拉闸上锁。
⑥经常维修和保养,不得带病动转或超负载动转。
第11篇 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一、配电箱里面的三相四线五线制必须要按规定执行,在检查中发现未做到三相四线五线制的,处罚100-200元。
二、末级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在检查中发现未做到的,处罚100-200元。
三、机械必须接地,在检查中发现未做到的,处罚100-200元。
四、电动吊篮和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如未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处罚300-500元罚款。
五、做基础必须要做的以下要求:
1、空压机必须要有防护罩。
2、电动葫芦和手摇架的钢丝在不具备安全的情况下部能使用。
3、工人下井必须要用扒梯河保险绳,不能用钢丝绳吊篮下井。
以上几点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否则处罚500-1000元罚款。
六、工人宿舍不能私自煮饭和乱接乱搭电线,保持宿舍的整洁畅通,如有违反,处罚100-500元罚款。
七、工地塔吊和钢筋房、木工房的灯在正常情况下未关的处罚100-200元罚款。
八、塔吊指挥上班时间未到现场上班每次处罚100-500元的罚款。
九、安全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特种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否则处罚款500-1000元。
十、管理人员出现行贿受贿现象经调查确认后以3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并开出公司。
十一、防护栏杆未达安全标准和未设置防护栏杆处罚500-1000元罚款。
十二、在施工现场若发现偷盗公司财产及他人财物的人员,处以罚款5000-8000元;情节严重按相关法规送相应部门处理。
十三、机械设备工作结束后,需清理维护,使其保持正常稳定状态,否则处以50-100元罚款。
第12篇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例
塔吊做为本公司大型机具,其租赁执行下列制度。
一、塔吊原则上需保证本公司项目部租用,如已满足内部使用后方可对外租赁,租赁除正常交费外还需签定租赁合同。
二、塔吊租赁原则上由公司生产副总统一安排,以便根据生产情况统筹安排。
三、塔吊租赁需遵守的规则
1、租赁方法
项目部承接新项目时,需提前15天向公司生产副总提出申请,以便生产副总能够根据项目规模调派其相应规格、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塔吊。
2、项目部承接项目后,公司只要有未出租的塔吊,项目部不准外租。
3、租赁时间的计算
自项目开工、塔吊安装试运行内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以项目部提交报停申请经生产副总核实后签字之日止。
4、租赁费用的计算
租赁费用以公司规定的价格以日计算。
5、租赁所包括的费用
(1)塔吊使用期间的租赁费。
(2)塔吊接转发生的拆卸费、运往新栋号的运输费。
(3)新栋号塔吊的安装费。
(4)没有接转栋号拆除后运往大库的运费。或新栋号使用塔吊自大库运往新栋号的运费。
6、维修配件及费用的承担
(1)塔吊公司每年应对其进行正常的维修和保养,项目部在新项目使用前需对其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常使用,租赁费用开始计算。
(2)塔吊在开始使用后,如发生故障,大型机件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指正常磨损、非塔司人为造成的损坏和维修费用,如项目部使用期间塔司违章作业和人为所造成的损坏不包括在内,界限200元以上,包括200元)小型配件的更换(指199.99元以下的,包括199.99元)由项目部自行更换,公司不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注:公司所承担的费用机械部门负责人必须经过调查,确实属正常磨损和非人为造成方可更换。
(3)钢丝绳属正常消耗附件,更换钢丝绳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四、塔吊租赁其它规则
1、项目部租赁塔吊期间需进行正常的维修及保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2001标准的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db13(j)45-2003标准的有关规定。
2、使(租)用塔吊严格按国家、省及地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违章作业,如违反有关规程造成机械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一切经济损失均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3、项目部使租用塔吊所发生的费用(指租赁费,不包括安拆费、运费,安拆费和运费由项目部用现金自行支付)由转入公司项目工程款中扣回。外部租赁采取交押金和预付费的办法,租用期满后一次结清租赁费送交公司财务部。
63位用户关注
37位用户关注
46位用户关注
7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