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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奖罚规章制度(四篇)

发布时间:2024-11-17 热度:74

工厂奖罚规章制度

第1篇 工厂奖罚规章制度

工厂奖罚规章制度

【工厂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

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

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工厂的贡献和正确行为

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

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

前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达到工厂对员工的基本要求,视为尽职尽责,表现较大的超过基本要求,即给予奖励。

2.3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工厂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惩戒员工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和手段,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以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加薪等物质奖励,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资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奖

励元;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奖励元;

3.7.3维护工厂形象,对工厂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并具有事实证明者,奖励元;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奖励元;

3.7.5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显著效果者,奖励元。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

工资发放,并通报全厂。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

少工厂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工厂挽

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工厂荣誉,塑造工厂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在客户中树立

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口碑,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

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得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10对工厂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全体股东研究给予特别

嘉奖,上调薪资以及提升职务,并公开通报奖励。

4 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工厂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与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2.2经济处罚为罚款,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

开除。

4.2.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3.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3.2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3.3说脏话、粗话者;

4.3.4参会人员迟到者;

4.3.5私自带客到工作场所或在宿舍留宿者;

4.3.6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3.7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3.8在工作场所从事聚众赌博打牌娱乐者;

4.3.9在工作场所抽烟者;

4.3.10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产品损伤、缺陷等现象,但未造成损失者。

4.4各岗位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4.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工厂下达的任务者;

4.4.2在所管辖的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资源现象者;

4.4.3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者;

4.4.4本部门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4.5发生重大事件(如物品、产品、材料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者;

4.4.6一周内本部门员工有5人/次违纪者。

4.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

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厂。

4.5.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怠慢工作者;

4.5.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5.3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上报,但未造成损失者;

4.5.4因操作不当,造成工具、仪器、设备损坏者;

4.5.5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产品批量缺陷、次品者;

4.5.6旷工和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以上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

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处分通报全厂。

4.6.1工作时间酗酒者;

4.6.2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6.3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6.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6.5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6.6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给工厂造成损失者;

4.6.7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工厂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6.8泄露工厂秘密事项,已对工厂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6.9年度累计警告三次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处分通报全厂。

4.7.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7.2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

4.7.3私自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工厂辖区者;

4.7.4在职期间受到治安拘留,经查有违法行为者;

4.7.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7.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7.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或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8在工作与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7.9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工厂利益直接或间接

受到损害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工厂受到2000-10000元经济损失者;

4.7.11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4.7.12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厂,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1使用虚假证件蒙骗,使工厂遭受损失者;

4.8.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8.3玩忽职守,致工厂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

偿责任;

4.8.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8.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8.6泄露工厂秘密,已对工厂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

机关处理);

4.8.7偷盗、侵占同事或工厂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8在工作与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9造谣惑众诋毁工厂形象者;

4.8.10在工厂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8.11未经许可兼任或兼营与本工厂同类业务者;

4.8.12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8.13伪造、变造、或盗用工厂印信严重损害工厂权益者(同时移

交司法机关处理);

4.8.14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8.15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5 附则

本奖惩制度参照《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和《工厂考勤、请假制度》

以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等执行。

第2篇 z工厂员工考勤奖罚制度

一个工厂,为规范各岗位员工的上班不迟到,不早退等的良好工作作风,就要在考勤方面制定出相应的奖罚制度。以下是工厂员工考勤奖罚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考勤奖罚1.迟到:上班迟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称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记旷工1次并扣当日薪资;月迟到达3次以上者(含3次),给于通报批评1次;月迟到达6次以上者(含6次),给予开除处理,公司不予任何补偿。2.早退:下班早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称为早退。早退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记旷工1次并扣当日薪资。月早退达三次以上者(含3次),给予通报批评一次;月早退达6次以上者(含6次),给予开除处理,公司不予任何补偿。3.旷工: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无故不上班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事后无正当理由或是谎报、伪造证明以及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于假期满后未到岗的且未作说明的,均视为旷工。旷工以小时计,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旷工期间不计薪资,并扣罚旷工同等时间的两倍薪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予以解雇处理,一律不予发放补偿费。

相关假期1.事假员工因有私人事务需请事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事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8天。事假期间不计薪酬。2.病假病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病假超过1日者在销假时需市级医院(含市级以上医院)以上证明及医药费用单据,无证明者以事假论处。病假一个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一年内累计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者,公司视其身体状况,可考虑换岗,换岗后仍不能从事工作的,予以辞退处理。病假期间固定薪资一律折半发放。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

3.工伤假工伤假期间薪资按劳动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几本底资;如属违章操作,责责任自负。工伤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有责任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公司作出处理,否则将有可能损失将来应得之福利。4.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区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假期予以适当增加天数,但需报总经理批准;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假日及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嫁期间基本底资照发,以结婚证为准。转正之员工方可享受以上假期。

5.丧假员工本人的(祖)父母亲、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祖)父母亲过世,可享受带薪(基本底资)丧假。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区内员工假期最多5天(3天丧假,2天路程假),区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假期予以适当增加天数,但须报总经理批准;且不得断续请假。6.产假/护理假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假期为90天,难产者(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女性员工达到公司有关规定,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方可申请。

第3篇 加工厂奖罚制度范文

大小型的加工厂有很多,为规范员工管理,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都会制定一些员工奖罚制度。以下的加工厂奖罚制度的范本,请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4篇 工厂员工奖罚制度范例

每一个加工厂或其它类型的工厂,为激励员工的工作激情和约束员工的不当工作行为,都会对员工的工作制定出相应的员工奖罚制度。以下整理了工厂员工奖罚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电业务规定,以权谋私,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反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反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反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工厂奖罚规章制度(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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