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依据《辽宁局印章管理办法》,加强印章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1、印章保管。本处印章由综合科负责管理。
2、盖章原则。印章具有一定权威性、严肃性和责任性。盖章要高度负责,严密谨慎、严格审核。
3、对内盖章。凡对局内需要使用印章的文件材料,需在《印章使用审批单》写明用印事由,处长签字后方可办理盖章。
4、对外盖章。因本处印章仅限对内使用,如因证明材料等确需对外使用的,则由处长在《印章使用审批单》签字后,经局办公室审核后,办理加盖局公章。
二、公文处理制度及流程
依据辽宁局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保证公文处理流程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制定公文处理流程如下:
1、收发文专人负责。指定专人负责收文、发文,保证公文高效运转,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公文质量,确保公文畅通。
2、阅文签字保管,返回。对办公室下发的文件由专人负责取回送交处长阅读,按文件要求,再由处长传至副处长,副处长传至其他人员传阅,阅后逐一签字,填写处理落实情况。不需要返回的文件存档,妥善保管。
3、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文件返回办公室。
4、收文处理。所有正式文件(密文)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接收(每天16:30以前),收文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文件标记结束,并认真填写处理落实情况和意见。
5、所收取的文件(密级),必须及时进行文档登记。
6、网上文件(oa)阅读。对办公室等部门下发的文件,信息,处长签批“意见”后,逐级传阅,阅后每人打上“阅”字,最后传给专管人员,由专管人员集中处理,返回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7、发文处理。起草公文严肃认真,不出现原则性和政策性问题。遣词造句严谨、准确。
三、参加会议制度
1、接收会议通知。每天必须及时阅览网上会议通知,根据会议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辽宁局有关会议,同时报与会人员姓名及人数。
2、填写到会人数。入场前填写本部门实际到会人数。
3、着装参加会议。与会者要着装整洁参加会议。
4、做好会议记录。与会人员要携带笔和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与会人员要将手机调整振动或静音状态,坐姿端正,不交头接耳,勿随意走动,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6、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会后,参会人员及时传达或汇报会议内容及会议精神,并做好相关记录归档。
四、接待工作制度
依据辽宁局《接待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对外接待工作,做到接待客人有礼有节,体现我处待客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可亲,展现辽宁局热情好客风范和形象。
1、对口接待。因工作关系对口接待上级老干部局和兄弟局领导和同事。接到通知要做好报告、请示、接站、食宿等相关事宜。
2、填写《公务接待报告单》。认真填写客人单位、姓名、职务、人数、停留时间及接待安排意见等报送办公室审批。
3、安排客人食宿。
4、接待客人要满腔热情、以礼相待。要注重细节,服务周到。
5、节省经费。接待客人既不超标准、也不铺张浪费、不奢侈,同时又不失礼节,让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6、本处离退休干部科具体承办公务接待工作。
7、安排好车辆接送站。
五、办公环境管理规定
为加强全处办公环境管理,保持良好办公秩序,营造舒适愉快的工作氛围,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出实际,制定办公环境管理制度如下:
(一)、办公环境管理
1、上班后,按要求统一着装上岗。领花、领带、肩章、胸牌佩戴整齐,确保制式服装整洁,形象良好。
2、办公桌物品、文件、材料、文件筐、书柜书籍摆放整齐有序。
3、桌椅摆放整齐划一。
4、报刊阅后上架存放。
5、保持桌面、地面、窗台“三面”整洁。
6、纸屑垃圾及时投放垃圾桶。物品、杂物及时清理,暂时不能清理的存放仓库。
7、维护办公场所公共卫生清洁,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8、办公室卫生每日一小扫,周末一大扫,节假日彻底扫。
(二)、区域安全卫生责任人
1、处长室(717房间):王可为
2、副处长室(719房间):刘勇杰
3、办公室(701房间;718房间):王丽萍
4、司机室(703房间):张成祥、孙勇、吕燕、曲义明
(三)、检查机制
1、日卫生检查:各室责任人下班前进行自查,填写《日安全卫生检查记录表》签字归档。
2、月卫生检查:刘勇杰负责对全处卫生环境进行检查,填写《安全卫生月检查记录表》签字归档。
六、办公设备、物品请领保管制度
为加强办公设备及其它物品使用管理,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制定办公设施、物品领取发放、管理、使用制度。
1、按照辽宁局有关办公设备管理规定,加强办公设备维护、物品领用、发放等工作的管理。
2、请领办公设备及物品程序。由综合科根据全处实际需要,统计填写物品请领单,由处长审核签字后,内勤人员到局物管科在“出库单”上签字后领取物品。
3、发放使用。由内勤人员根据需要负责发放办公、保洁物品。
4、做好登记备案。建立物品管理帐目,做好入帐、使用登记。
5、妥善保管使用办公设备。
6、妥善保管备用物品。
7、仔细使用办公物品,能用的尽量用,不挥霍、不浪费。
8、加强国有资产的维修、保养和使用,落实各项责任制,杜绝国有资产损坏与流失。
七、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处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根据辽宁局新大楼考勤管理规定,结合本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处长请假均应填写请假申请,提前3天通过oa报辽宁局办公室办理呈批手续,由辽宁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成行。
2、副处长请假由正职领导审批,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3、处内其他人员请假,一天以内报分管副处长,一天以上报处长批准,特殊情况须附相关材料;
4、人员休假:按辽宁局规定,处长审批后上报人事处备案。
5、请假者需填写《离退休干部处绩效管理请假申请表》,交综合科统计归档。
6、全处所有人员上下班划卡按照辽宁局规定执行。
7、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主要领导离开期间需指定一名主管领导全权负责全处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工作。
8、如有违反,按辽宁局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经费预算及使用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度经费的使用情况,如需要对费用进行调整,则向局财务处及局领导进行申请;如无需调整,则按上年预算计划安排全年经费的使用。
2、年终形成全年的经费使用报告,分析使用情况。
3、使用经费时,必须逐级审批,按照预算计划支出使用经费,做到单项不超计划。
4、遇有应急事项,需调整经费计划的,应如实的逐级报告审批。
5、杜绝小金库,除正常服务老干部少量机动经费外,不得存有多余现金。
九、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1、各项支出必须以相应的预算计划为依据,无计划或超出计划部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的票据,均应由经办人、处长或主管局长签字后,由内勤人员到财务处进行报销。
3、经办人员要对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对违反国家统一财务制度规定的不合理开支不予报销。
4、对各类会议费、差旅费的报销标准要严格按局财务处门的统一规定执行。
5、离休干部住院、门诊医药费的报销,严格按照《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处长进行审批签字后报局人事处、财务处审批报销。
6、财务票据报销实行处长负责制,如处长不在则由指定的副处长负责审批签字,并做好登记。
7、财务报销由综合科负责。
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处内建立详细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检查固定资产与所建帐目是否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按需要向财务处请领设备,对办公设备应按规定使用,妥善保养。
3、定期(每年至少一次)与财务处国资科核对固定资产台账。
4、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所有设施及设备,严格按照产品出厂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保证产品的使用寿命。
5、固定资产设施及设备到期使用年限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后注册报废。严禁私自报废固定资产。
6、固定资产管理由离退休干部科负责。
十一、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所有设备使用时,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严禁私自使用设施及设备。
2、设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与操作,每次使用时必须做好登记。
3、定期对设施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4、检查电路及线路的安全情况,以保证设备无故障,线路、电路无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5、设备使用管理由离退休干部科负责。
十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按照辽宁局人力资源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岗位培训及思想教育,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2、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及教育。
3、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责,制定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重点对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的培训。
4、认真落实辽宁局关于干部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着装的管理规定。
5、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学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开拓创新,抓好服务工作的全面落实。
6、人力资源管理由离退休干部科负责。
十三、合同工使用管理制度
依据辽宁局《合同工使用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合同制人员使用与管理,结合本处工作实际,制定合同工使用管理制度。
一、合同工指辽宁局使用的不纳入正式编制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本处合同工使用由局人事处统一管理,离退休干部科协调。
三、基本要求:
1、具备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热爱集体、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技能要求,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
2、本处离退休干部科按照处长决定,负责安排被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日常管理与使用,并进行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等,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安全和服务意识。
3、合同工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辽宁局各项规章制度。
4、安排参加处有关会议,掌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
5、合同工应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养成讲文明、讲团结、讲纪律、讲效率、讲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形象良好、态度和蔼、说话文明、服务周到。
7、合同工一并纳入绩效考核。
8、负责为合同工定期发放劳保用品。
9、出现下列情况的可终止或解除劳务关系。
(1)、试用期间经有关部门考核不合格的;
(2)、体检不合格,患有疾病不能胜任工作;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的;
(4)、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因失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无故旷工超过规定天数的(一次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因失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终止合同,解除劳务关系。
10、新聘用的合同工须填写《用工需求表》提交人事处,离退休干部科存档;对调整的合同工须报人事处审批备案。
11、工资及其他待遇按辽宁局和派遣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2、其他事宜按辽宁局人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根据辽宁局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制度、制定安全措施,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教育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的有关要求。制定安全措施如下:
(一)、安全制度
1、加强教育,警笛长鸣。利用周一处务会和定期安全会议,以案例为教材,进行经常性安全警示教育,举一法三、引以为戒、敲响警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防患未然。
2、加强“四防”工作。每天下班前,各岗位(房间)责任人负责关闭水源、电源(各种电器、灯泡、空调等),关好窗、锁好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案件工作。对进入楼内形迹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进行盘问,发现破绽及时报门岗保安人员。
3、妥善保管钱物。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允许放置办公室过夜。
4、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辽宁局和处《机动车管理规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精心驾驶、文明驾驶、按章驾驶、安全驾驶,杜绝各类违章和交通事故发生。驾驶员停放车辆要锁好防盗锁、车门和后备箱,现金和重要证件随身携带,不要放入车内,以防车辆和物品被盗。
5、 做好公文和网上文件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对密级文件和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及时处理,严防泄密,严格按照本处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6、传达贯彻有关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会议精神及各项安全工作要求与规定。
7、定期检查,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日小查、月大查的检查机制,做好检查记录归档。
8、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责任区域划分,定岗、定位、定人、定责,实行责任人自查与分管领导检查相结合;分管领导自查与主管领导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障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9、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堵塞安全漏洞、杜绝安全隐患。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以书面形式向局安全保卫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做好登记备案。
10、安全责任人和区域责任人发生变动,责任人应重新明确与调整,报局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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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石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使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提供支撑,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营业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经营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规定、办法、指导意见以及规则、实施办法、细则等。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不在此例。
第四条公司制度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以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依据的原则;
(二)体系完整:制度体系要涵盖公司为实现整体战略目标而涉及的各项管理职能,尽量做到内容全面;
(三)结构合理:制度体系要分类合理、层次明确,体系内各项制度之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有利于理解与执行;
(四)协调统一:制度中有明确的适用条件与适用部门、制度中规定的权责对等清晰,低级制度服从高级制度,避免制度之间的冲突;
(五)功能到位:能满足公司管理各层面活动的需要;
(六)相对前瞻:管理制度的制定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稳定性,不宜经常作原则性变动;
(七)符合实际:适用公司现有的发展阶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文化,关注公司现阶段最核心最紧迫需解决的问题;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履行下列规章制度管理职责:
(一)组织拟订公司规章制度建设规划;
(二)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职能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
(三)负责对规章制度草案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四)建立规章制度台帐,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承担规章制度的文字审修、提交会议审议和存档备案等职责。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格式要求
第八条各部门在完成草案的草拟工作时,应遵照以下文本格式及书写规定:
(一)基本格式一般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规则、实施办法和细则等可直接分条序列。
1.总则作为规章制度的第一章,应对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要规范内容或原则等予以明确。其中,依据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摘录作为附件明示。
2.分则应通过章节对总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具体规范内容、程序及方法、考核与奖惩等章节。
3.附则中应明确规定解释权归属、实行日期以及相关制度的废止等内容。
(二)字体及条款项序号格式
1.规章制度名称的字体为小二号华文中宋,一级章节为三号黑体,二级章节为三号粗楷体,条目名为三号粗仿宋_gb2312,内容为三号仿宋_gb2312。
2.条款项按照第*条、(*)、'*.'标示。例如,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的序号分别为'第五条'、'(二)'和'3.'。
3.规章制度电子版段落间距按照规章制度标题段前1行段后1行,一级章节标题段前1行段后0行,二级章节标题段前0.5行段后0行。标题、内容行间距为1.5倍间距。
(三)文字书写应符合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简明。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程序
第一节 立项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的要求,结合公司的管理现状和管理需要,拟定相关制度建设项目计划,并向综合办公室申报备案。
第十条需要制定规章制度的部门,应在年初(原则上为每年3月份前)向公司提出立项申请,填写《文件立项申请表》(附件1)中以下内容后提交综合办公室:
(一)拟编制的规章制度的名称;
(二)拟编制的规章制度的目的、必要性及主要依据和有关背景材料;
(三)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起草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名称,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事宜;
(五)编制规章制度的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申请立项部门的主管领导应审核《文件立项申请表》并签字。
第十二条综合办公室收集《文件立项申请表》并结合公司年度工作安排,对各部门的立项申请进行汇总研究;与各部门及公司主管制度建设的领导沟通后,明确公司本年度出台的规章制度的名称、起草部门、完成日期等,编制《公司__年度规章制度建设任务书》;报领导办公会审批通过后,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并报上级单位企业管理部备案。
第十三条在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对已列入年度计划因情况变化而无制定之必要,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综合办公室与起草部门协商,经公司主管制度建设的领导批准后撤销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二节 起草
第十四条《公司__年度规章制度建设任务书》下发后,承担起草工作的部门应严格按照任务书中的内容及时间安排起草相应的规章制度。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应明确一个负责部门,其它部门协助完成。
第十五条公司的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综合管理类和业务管理类。业务管理类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综合类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和事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可按以下进行分类:
(一)规定:对有关工作或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的文件,重在强制约束性;
(二)办法:对有关工作、有关事项的具体办理、实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的文件,重在可操作性;
(三)制度:要求公司员工共同遵守的准则,是针对某项具体工作、具体事项制定的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规则:为维护劳动纪律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要求员工遵守的关于工作原则、方法和手续等的条规;
(五)规程:为了使工作按程序进行而制定的一些具体规定;
(六)守则:公司要求其成员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具体规范、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确规定。
第十八条承办部门起草规章制度时,涉及其他部门的或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及主管领导的意
见,相关部门及相关部门主管领导需填写《意见征求表》(附件4)。
第十九条必要时,规章制度的起草部门可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填写《意见征求表》(附件4)。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的起草部门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的有关制度,注意与公司现有规章制度的衔接、配套和协调,广泛听取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
第三节 审查和修改
第二十一条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完毕,由承办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审查,审查后报送承办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并按主管领导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由部门主管领导在《文件审批表》(附件3)中填写审核意见并签署姓名。
第二十二条规章制度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承办部门将以下资料报送综合办公室:
(一)规章制度及电子文本;
(二)《征求意见表》;
(三)《文件审批表》;
(四)规章制度有关背景材料、调研材料以及征求意见;
(五)和讨论情况的汇总材料。
第二十三条综合办公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是否符合集团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二)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有无冲突、重复;
(三)是否正确处理领导、相关部门及员工的意见;
(四)条文结构是否合理、用语是否准确;
(五)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第四节 审议、发布
第二十四条综合办公室审查、修改后,将规章制度递交公司主管制度建设的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综合办公室根据提请公司领导办公会审定。
第二十五条经审议批准的规章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文字审修后下发执行。需上报上级单位相关部门审批的,经审批通过后予以下发执行。
第五节 修订、废止
第二十六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由原承办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附件2)提交综合办公室立项、审核后,按本办法第二章第一至四节规定的程序进行修订和废止。
第二十七条修订规章制度时,应对需要修改的条款在规章制度修改草案说明书中明确说明。
第二十八条现行规章制度被新的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规章制度。
第五章 其它规定
第三十条因公司生产经营急需出台的规章制度,可先制定暂行或试行规定(办法),在条件成熟后,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三十一条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承办的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学习,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每半年向综合办公室反馈。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三条公司制定本办法,需向上级单位企业管理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文件立项申请表》
2.《文件更改申请表》
3.《文件审批表》
第3篇 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建立本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公司及下属各项目部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在建项目部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三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比例
公司年度投入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1.5%;
第四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奖励;
(二)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
(三)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
(四)安全设施设备投入或更新、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保养;
(五)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
(六)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
(八)安全生产整治的其它项目。
第五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控制
企业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编制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六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质量部会同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资金的计划和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每年第一季度对企业上年度安全资金保证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 处罚原则
公司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0、第81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或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由公司工程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4篇 物业公司规章制度颁布程序施行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规章制度颁布程序和施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设定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名称,规范公司和各下属管理处规章制度的制定、颁布操作程序,加强施行考核管理,促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制定的章程、职责、规定、细则和办法,统称为规章制度。
一、由公司依据国家或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经营管理需要而制定的公司基本规章,统称为章程。
二、由公司或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或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就企业具体经营管理事项而制定、要求员工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称之为制度。
三、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之特定事务而制定的管理范围与要求,称之为职责。
四、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制定的具体贯彻要求与标准,称之为规定。
五、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或各管理处依据某一规定而制定的具体执行要求和标准,称之为细则。
六、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对特定事务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进行规定的事项,称之为办法。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人事部;各管理处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为各管理处办公室;其他各部门的负责人均负有督促、推行的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四条公司章程由其董事会制定,并分别依法定程序呈报其上级主管部门(位)批准,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生效、施行。
第五条制度、职责、规定、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各管理处办公室会同各部门制定,并呈报公司董事会或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审定后颁布实施。
第六条细则由公司各职能部门或各管理处会同各部门制定,并呈报公司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但应送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制定格式必须统一和规范:
一、内容繁复和条文较多的,应划分章节。
二、分条书写,冠以“第×条”字样,并根据需要依次分为款、项、目(实际书写时,款、项、目字样可省略),款冠以一、二、三等数字,项冠以(一)、(二)、(三)等数字,目冠以1、2、3等数字,并加具标点符号。
第八条公司或各管理处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相抵触,部门制定。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施行与适用
第九条规章制度的生效日期以颁布日期为准,但规章制度中订有施行日期的,依所订日期为准。
第十条规章制度规定对某一事项或某一部门适用,则只对该事项和该部门发生效力;如同时明确可适用其他事项或部门,且其他事项或部门没有同样规章制度时,则对其发生效力。
第十一条不同规章制度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程度规定时,以特别规定为优先适用;无从适用时,由规章制度管理部门解释和裁定;仍无法解决时,由公司地产常务副总经理裁定。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废止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修订:
一、局部条款与政府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尽相符的。
二、局部条款已不符合企业现行的经营方针或实际需要的。
三、同一事项的规定存在多种规章制度重复、内容雷同,或同一事项所适用的不同规章制度,其内容是互相矛盾的。
四、规章制度涉及的部门名称与现有名称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部门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五、因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或废止而应配合修订的。
六、其他有必要修订的。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止:
一、规定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符的。
二、同一事项已有新的规章制度颁布施行的。
三、规章制度适用的部门已裁并,且无保留必要的。
四、因其他情致使规章制度已无保留必要的。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废止程序同制定程序,但须规定修订后重新颁布施行日期及废止日期。
第五章规章制度的考核
第十五条为使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切实得以贯彻执行、发挥应有作用,须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一、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应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贯彻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自查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绩效考核和总体评价材料。
二、公司领导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对本公司规章制度的施行、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进行局部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对该部门、该管理处的考证材料。
三、公司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应随时掌握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情况,了解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修订要求与建议,并视实际需要配合做好修订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因不了解规章制度而发生违规违纪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明知故犯的,则追究其本人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关于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规章制度是企业建立正常工作秩序、经营环境,规范全体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导向性、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2、各项规章必须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明确规范与被规范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并具有可操作性。
3、拟在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全系统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审核同意后,须报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由董事长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发。
4、拟在专业管理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布。
第二章 修改与废止
1、当已颁布规章的规范对象、范围或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继续完整地发挥应有的规范作用时,规章的起草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改,或申请通知废止。
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实施1年以后,规章的起草部门应认真总结试行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
2、修改已颁布的规章(包括暂行规定)应按照本办法关于立项、起草、审核、颁布的工作制度进行。
3、决定废止现行规章时,应向办公室以书面说明废止的理由,以及替代被废止的规章。
第三章 附则
1、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等临时性规章须注明有效期,自颁布实施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2、各部门应将制定的各项规章分类汇编,每年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及时修改(废止)已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规章。
3、规章汇编由企管部负责。
第6篇 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 ”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确保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分 公司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不断完善、优化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结合分公司实际,参照《zz石油工贸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由分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职能部门”)根据 实际组织起草,以分公司名义印发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和细则等。技 术标准、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及流程等不在此列。
第三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议印发、修订和废止、宣贯教育及监 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在起草规章制度时,应坚持合法合规、分级分类、利于实施的原则,科 学合理地界定分公司与所属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规范管理秩序,引导、调动和发挥职 能部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综合办公室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核各职能部门的立项计划,编制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
(二)督促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审核规章制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组织规章制度 会审会议,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
(三)督促规章制度的修订、废止及宣贯教育工作;
(四)组织或配合规章制度的宣贯教育和检查工作;
(五)指导与检查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六)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台账。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文字审修及文件印发工作。
第七条 其他监管部门职责:
法律工作人员、纪检人员负责对分公司草案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是规章制度管理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配合完成规章制度体系框架、年度计划等的编制工作;
(二)完成本部门及由本部门主办的,或配合完成其他部门主办的草案起草、宣贯教育等工 作;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一节 立项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根据分公司的要求、领导指示、工作需要或企管、监察等意见,拟新建 或修订规章制度时,应提交立项计划表。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附件1)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名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
(四)规章制度的进度计划,拟完成的时间;
第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年度规章制度立项计划。综合 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进行综合汇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分公司规 章制度年度计划印发执行。
第十二条 年度计划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认真遵照执行。各职能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 本部门年度计划进行调整,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提交由主管领导审批后的书面申请,待批准 后予以调整。
第二节 起草
第十三条 起草程序应按照拟定草案、会议讨论、制度会审顺序进行。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应在年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草案拟定工作。文本格式及文字书写应 遵循以下规定:
(一)基本格式一般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规则、实施办法和细则等可直接分条序 列。
1.总则作为规章制度的第一章,应对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要规范内容或原则等 予以明确。其中,依据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摘录作为附件明示。
2.分则应通过多章节对总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具体规范内容、 程序及方法、考核与奖惩等章节。
3.附则中应明确规定解释权归属部门、施行日期、是否应制定配套制度、以及相关制度的废 止等内容。
(二)字体及条款项序号格式
1.规章制度名称的字体为二号粗宋体,一级章节名为三号黑体,二级章节名为三号粗楷体, 条目名为三号粗仿宋_gb2312,内容为三号仿宋_gb2312。
2.条款项按照“第×条”、“(×)”和“×.”标示。例如,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的序号 分别为“第五条”、“(二)”、“3.”。
(三)文字书写应符合公司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 理清楚、语言简明。
第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草案起草完毕,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审查;根据收集意见进行修改;修 改完成后将由主管领导审查通过的草案交于综合办公室审核。
第三节 审定、印发
第十六条 会议讨论、主管领导审查、制度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草案,由综合办公室提交公 司分经理会审定。
第十七条 经分公司经理会审定通过的草案,下发到各部门及驻站,由其填写关于征求《油 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附件2),汇总意见修订后,提交由综合办公室进 行最终文字审修后印发。
第十八条 首次出台的规章制度,应在名称中标明为试行,试行期限为1-2年。
第四节 修订、废止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职能部门应及时申请修订或废止 ,对于修订制度须填写《制度更改申请表》(附件3)。修订程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
(一)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
(二)与分公司管理体制或生产经营现状不适应;
(三)与上级规章制度有冲突;
(四)多方反馈不利于实施,经调研属实;
(五)已试行或暂行超过两年;
(六)制度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修订或废止。
第二十条 新建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应在附则中明确相应规章制度的废止。对需废止但无新建 或修订规章制度出台的规章制度,由各职能部门履行程序以分公司名义发文废止。
第四章 宣贯教育、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二十一条 规章制度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学习掌握,严格遵照执行,并跟进、掌握 运行和执行效果,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完善与修订。
第二十二条 对新出台
的规章制度,制定部门应于印发后3个月内,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 ,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学习。
第二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宣贯教育 计划并填写《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附件4),监督检查计划或方案,并 反馈上年宣贯教育的实施总结。
第二十四条 综合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并会同监察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并 如实填《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附件5)
第二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公 司机关各部门年度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未经分公司领导或制度管理部门许可,分公司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对外提供、 泄露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企业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
部门(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序号制度名称制定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制定依据进度计划
主管领导: 部门领导:
填表人:
附件2:
关于征求《油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
分公司《****管理办法》已完成,请各部门、驻站于*月*日之前对本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 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制度名称《油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
意见和建议: 部门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油品调运分公司**制度更改申请表
更改制度名称申请部门
申请更改原因:
更改前内容更改后内容
序号页号条款号及内容序号条款号及内容
编制日期:审批日期:
附件4:
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
序号宣贯制度名称计划宣贯时间宣贯对象备注
附件5:
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部门: 检查时间:
检查制度名称
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是否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是否存在问题
制度宣贯、学习情况
是否需要从新修订
资料是否齐全
检查人签字
第7篇 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怎么写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 ”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确保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分 公司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不断完善、优化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结合分公司实际,参照《石油工贸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由分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职能部门”)根据 实际组织起草,以分公司名义印发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和细则等。
技 术标准、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及流程等不在此列。
第三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议印发、修订和废止、宣贯教育及监 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在起草规章制度时,应坚持合法合规、分级分类、利于实施的原则,科 学合理地界定分公司与所属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规范管理秩序,引导、调动和发挥职 能部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综合办公室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核各职能部门的立项计划,编制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
(二)督促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审核规章制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组织规章制度 会审会议,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
(三)督促规章制度的修订、废止及宣贯教育工作;
(四)组织或配合规章制度的宣贯教育和检查工作;
(五)指导与检查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六)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台账。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文字审修及文件印发工作。
第七条 其他监管部门职责:法律工作人员、纪检人员负责对分公司草案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是规章制度管理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配合完成规章制度体系框架、年度计划等的编制工作;
(二)完成本部门及由本部门主办的,或配合完成其他部门主办的草案起草、宣贯教育等工 作;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一节 立项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根据分公司的要求、领导指示、工作需要或企管、监察等意见,拟新建 或修订规章制度时,应提交立项计划表。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 1)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名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
(四)规章制度的进度计划,拟完成的时间;
第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年度规章制度立项计划。
综合 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进行综合汇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分公司规 章制度年度计划印发执行。
第十二条 年度计划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认真遵照执行。
各职能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 本部门年度计划进行调整,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提交由主管领导审批后的书面申请,待批准 后予以调整。
第二节 起草
第十三条 起草程序应按照拟定草案、会议讨论、制度会审顺序进行。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应在年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草案拟定工作。
文本格式及文字书写应 遵循以下规定:
(一)基本格式一般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规则、实施办法和细则等可直接分条序 列。
1. 总则作为规章制度的第一章,应对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要规范内容或原则等 予以明确。
其中,依据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摘录作为 明示。
2. 分则应通过多章节对总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具体规范内容、 程序及方法、考核与奖惩等章节。
3. 附则中应明确规定解释权归属部门、施行日期、是否应制定配套制度、以及相关制度的废 止等内容。
(二)字体及条款项序号格式1.规章制度名称的字体为二号粗宋体,一级章节名为三号黑体,二级章节名为三号粗楷体, 条目名为三号粗仿宋_gb2312,内容为三号仿宋_gb2312.
2. 条款项按照“第__条”、“(__)”和“__.”标示。
例如,
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的序号 分别为“
第五条”、“
(二)”、“3.”。
(三)文字书写应符合公司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 理清楚、语言简明。
第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草案起草完毕,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审查;
根据收集意见进行修改;
修 改完成后将由主管领导审查通过的草案交于综合办公室审核。
第三节 审定、印发
第十六条 会议讨论、主管领导审查、制度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草案,由综合办公室提交公 司分经理会审定。
第十七条 经分公司经理会审定通过的草案,下发到各部门及驻站,由其填写关于征求《油 品调运分公司____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 2),汇总意见修订后,提交由综合办公室进 行最终文字审修后印发。
第十八条 首次出台的规章制度,应在名称中标明为试行,试行期限为1-2年。
第四节 修订、废止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职能部门应及时申请修订或废止 ,对于修订制度须填写《制度更改申请表》( 3)。
修订程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
(一)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
(二)与分公司管理体制或生产经营现状不适应;
(三)与上级规章制度有冲突;
(四)多方反馈不利于实施,经调研属实;
(五)已试行或暂行超过两年;
(六)制度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修订或废止。
第二十条 新建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应在附则中明确相应规章制度的废止。
对需废止但无新建 或修订规章制度出台的规章制度,由各职能部门履行程序以分公司名义发文废止。
第四章 宣贯教育、监督检查及考核第二十一条 规章制度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学习掌握,严格遵照执行,并跟进、掌握 运行和执行效果,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完善与修订。
第二十二条 对新出台的规章制度,制定部门应于印发后3个月内,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 ,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学习。
第二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宣贯教育 计划并填写《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 4),监督检查计划或方案,并 反馈上年宣贯教育的实施总结。
第二十四条 综合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并会同监察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
并 如实填《油品调运分公司____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5)第二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公 司机关各部门年度考核。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未经分公司领导或制度管理部门许可,分公司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对外提供、 泄露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企业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1: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部门(盖章): 日期: 日序号制度名称制定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制定依据进度计划主管领导: 部门领导:填表人: 2:关于征求《油品调运分公司____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分公司《________管理办法》已完成,请各部门、驻站于__月__日之前对本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 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制度名称《油品调运分公司________管理办法》意见和建议: 部门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3:油品调运分公司____制度更改申请表更改制度名称申请部门申请更改原因:更改前内容更改后内容序号页号条款号及内容序号条款号及内容编制日期:审批日期: 4:油品调运分公司____年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序号宣贯制度名称计划宣贯时间宣贯对象备注 5:油品调运分公司____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被检查部门: 检查时间:检查制度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情况是否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第8篇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规章制度是企业建立正常工作秩序、经营环境,规范全体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导向性、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2、各项规章必须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明确规范与被规范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并具有可操作性。
3、拟在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全系统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审核同意后,须报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由董事长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发。
4、拟在专业管理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布。
第二章 修改与废止
1、当已颁布规章的规范对象、范围或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继续完整地发挥应有的规范作用时,规章的起草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改,或申请通知废止。
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实施1年以后,规章的起草部门应认真总结试行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
2、修改已颁布的规章(包括暂行规定)应按照本办法关于立项、起草、审核、颁布的工作制度进行。
3、决定废止现行规章时,应向办公室以书面说明废止的理由,以及替代被废止的规章。
第三章 附则
1、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等临时性规章须注明有效期,自颁布实施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2、各部门应将制定的各项规章分类汇编,每年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及时修改(废止)已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规章。
3、规章汇编由企管部负责。
第9篇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管理办法
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关于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规章制度是企业建立正常工作秩序、经营环境,规范全体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
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导向性、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2、各项规章必须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明确规范与被规范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并具有可操作性。
3、拟在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全系统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审核同意后,须报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由董事长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发。
4、拟在专业管理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布。
第二章
修改与废止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1、当已颁布规章的规范对象、范围或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继续完整地发挥应有的规范作用时,规章的起草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改,或申请通知废止。
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实施1年以后,规章的起草部门应认真总结试行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
2、修改已颁布的规章(包括暂行规定)应按照本办法关于立项、起草、审核、颁布的工作制度进行。
3、决定废止现行规章时,应向办公室以书面说明废止的理由,以及替代被废止的规章。
第三章
附则
1、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等临时性规章须注明有效期,自颁布实施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2、各部门应将制定的各项规章分类汇编,每年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及时修改(废止)已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规章。
3、规章汇编由企管部负责。
第10篇 电力消防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小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保证变电所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建设电力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变电所成立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站队负责人和专职安监员,义务消防队员共同负责的义务消防队,负责全所的防火安全。
二、工作任务义务消防队的任务是在电力集团公司保卫部门和上级安全部门的领导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健全消防制度,强化消防监督管理,不断改善防火条件,防止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和全厂职工的财产及生命安全。
三、防火重点部位1.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及场所,对我所而言,一般指仓库、控制室、档案室、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以及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2.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和防火岗位责任制,落实消防措施。即该防火重点部位有专人负责,有灭火方案,有计划,有组织,有记录地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应立案限期整改。3.防火重点部位应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地点悬挂特定的标志牌,内容包括:防火重点部位名称、场所负责人及防火责任人。4.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四、消防器材的配备及管理根据消防重点部位有可能产生燃烧介质的不同和火灾扑救保护物的特性,变电所应配备有以下几种灭火器和灭火设施。
1.用于扑灭有机溶剂等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初起火灾的干粉灭火器。2.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等初起火灾的二氧化碳灭火器。3.用于扑救贵重物资仓库、配电室、档案室和车、船及油类电气、仪表等初起火灾的1211灭火器。4.消防员使用的个人装备(专用服装、安全带、安全钩、安全绳、破拆工具)。
5.主控室、库房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保证消防供水。
6.各种消防器材分布合理,摆放在便于取用、通风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摆放在防雨的箱、架、柜内,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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