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及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详细政策。通过消防安全法规教育,使广大员工懂得哪些应该做,哪些不能做以及为什么,从而使各项消防法规得到准确地贯彻落实。
二、全体员工必须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懂得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把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灭火的基本方法,把握灭火器的适用对象和使用方法,纯熟掌握本岗位的应急防范方法。
三、员工要懂消防知识,熟知“一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应急疏散。
四、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电焊工、电工等特别工种人员也应经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五、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适时开展一些有关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目标等项目的竞赛活动,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及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详细政策。通过消防安全法规教育,使广大员工懂得哪些应该做,哪些不能做以及为什么,从而使各项消防法规得到正确地贯彻落实。
七、全体员工必须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懂得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灭火的基本方法,掌握灭火器的适用对象和使用方法,纯熟掌握本岗位的应急防范方法。
八、员工要懂消防知识,熟知“一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应急疏散。
九、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电焊工、电工等特别工种人员也应经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适时开展一些有关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目标等项目的竞赛活动,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2篇 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实行防火安全逐级检查制度。
二、每天下班前,由各部门防火安全员负责检查本部门防火安全情况。
三、每月由各部门和保卫部门分别负责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有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发现的火灾隐患各部门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并形成整改意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四、重大节假日前和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的防火安全大检查。
五、凡防火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各部门必须认真整改。
六、对立案的火灾隐患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所属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
第3篇 工程消防安全制度及预防措施3
工程消防安全制度及预防措施(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安全制度》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工程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制度工作的组长,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成员对各分管地区负责。
第三条 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长为工程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五条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本工程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第六条 根据本工程实际,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机械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七条 我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八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工人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九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工人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教育工人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四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十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义务消防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我工程针对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机械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五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十一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我工程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十二条 消防领导小组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十三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十五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4篇 精品资源-烧结厂消防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烧结厂消防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烧结厂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烧结厂设备正常运行、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天津天丰钢铁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各车间、科室、施工单位、外协单位等。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有下列行为的考核当事人100元,并连带考核责任部门安全员50元,考核责任部门当月奖金200元(外协施工单位相同)。
3.1.1在车间违禁吸烟的或发现区域地面有烟头的。
3.1.2维修、大中修设备前后未及时清理现场,造成火情、浪费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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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大厦业户消防安全系统管理制度
大厦业户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大厦消防安全系统
一.火警应变措施
请紧记为阁下安全而制定之火警应变措施
二.消防官兵
消防官兵是消防局在火警现场之最高指挥官,抵达现场后负责统筹整个大厦的灭火工作;
三.消防责任人
请确认贵单位消防责任人及其助手,一旦遇到火警,请依照消防负责人的指示行事。
四.手动报警器
本大厦之手动报警器,均附有清楚标志,并装置在消防栓附近;消防栓亦有清楚标志。手动报警器一经按动,该层警钟即会响号,并联动上一层及下一层响号,兼且通知大厦消防控制中心,除紧急情况外,请勿随便使用。
五.紧急出口
通往能通道的出口,均设有灯光照明的中文指示牌。
六.防烟门
经特别构造之防烟门,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走火通道,故防烟门切忌打开。
七.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时,请使用最接近的走火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
大厦及其消防安全系统
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
八.防火卷闸
能更有效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当发生火警时,防火卷闸能自动在秒后完全关闭。
九.大厦消防紧急广播系统
本大厦包括每层楼均设有消防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将会利用广播系统播放有关消息和指示(内容详见第五章)。此外,消防人员或管理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亦可利用该系统作其他宣布。
十.防火演习
本大厦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防火演习,如有演习将以书面通知或经公共广播系统广播有关演习消息,以求得各业户的积极配合。
第6篇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格式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消防安全谈话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加油站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情况要及时向加油站负责人汇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向地方主管部门汇报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负责人及时修复。
第7篇 变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发给证书后才能入岗。电工要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高标准地进行各种安装与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新增加或更换电气设备要经过主管、技术和安全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能通电使用;
3 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应牢固,绝缘要良好,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 一般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损坏等情况,要立即修理;
5 电线穿过墙壁、地板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用瓷或金属的套管加以隔绝。在其他部位增设新的线路,如不用金属套管,必须使用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6 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气设备时,在未经试验正式通电使用之前,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安装检修所使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使用低压手把灯;
7 配电房的电气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灵敏和有效。变压器和电缆等处不得漏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8 配电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门和窗户以及出线孔等处必须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破坏电器设备或咬坏线路。各种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擦洗;
9 配电房等重要电气设备房内要严禁吸烟。如在室内动用明火,需经保安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0、在检修、保养电气设备以及擦洗零部件时,所使用的汽油等易燃物品应妥善管理,用剩的汽油、擦布要及时处理,不得乱扔;
11、电工要认真学习掌握电气知识和国家有关电气规范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电气安装操作规程和电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不符合规定的电气设备或者强迫在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13、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规定,在设计增添大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时,必须经过有关供电、消防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安装;
14、配电房应作防火分隔处理,其耐火极限不能低于2小时;
15、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的用电,应备有应急电源;消防设施的专用电气线路应穿管敷设在非燃烧结构上,并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以保证随时可用;
16、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17、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学习、参观、施工人员等)禁止进入变、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重要部位。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人员负责陪同。
保安部制
第8篇 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为危险废物贮存库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危险废物贮存库消防安全负责;
2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3在贮存库显目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危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
4按照安全消防巡查制度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5按照规定定期对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位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制定符合贮存库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7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正确报警;
8处置好消防安全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配合调查部门做好事故调查。
第9篇 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3、当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
4、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5、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
6、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工程主管同意后,由电工操作安装。
7、工程部、配电室人员和安全部每月对店所属地区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第10篇 某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1条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2条 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3条 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4条 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5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6条 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7条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8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二节 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第9条 执行化工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
第10条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11条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12条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13条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14条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第15条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
第16条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17条 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18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19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第20条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第21条 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22条 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等有关规定。
第23条 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
第24条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11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商场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商场安全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
商场经理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责任:
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及紧急照明装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场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防火训练。
4、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细则
(1)职责落实
1、各铺位商户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2、商场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商户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4、商场内所有人员遵守安全守则。
(2)消防管理
1、商场管理处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2、商场内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3、禁止在商场内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4、划定禁烟区,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5、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商场内的消防设备,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换。
6、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商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8、各商户的货物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四、事故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位置、燃烧品等情况。
3、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4、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广州市 **市场
2010-7-21
第12篇 安全消防检查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额隐患的整改,制止“三违”行为以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 检查形式和内容
2.1 检查形式:实行四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制、巡查制,即公司月检、部门周检、
班组日检、岗位人员时检制,由各级领导组织实施。
2.2 检查内容
2.2.1 查思想:重点检查各级管理人员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能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检查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与安全责任心、以及执行安全、消防制度的自觉性。
2.2.2 查制度:重点检查安全、消防制度、安全及操作(维修)规程的执行情况,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制度的漏洞,便于完善安全、消防制度及有关规程。
2.2.3 查各种危险和隐患:重点检查机械设备、电气仪表、厂房建筑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消防设施、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防护器材是否灵敏有效及正确使用、保管,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2.4 查人的行为:重点检查各级管理人员是否把安全、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检查各级领导对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和事故处理的决策是否及时、得力、有效;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员工工作过程中是否遵章守纪,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 安全、消防检查的组织
3.1综合性安全检查
3.1.1公司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每月检查一次,可结合重大节日及上级部署进行。
3.1.2 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领导组织,安全工程师、部门安全员及值班长等人员参加,每周进行一次。
3.1.3 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每日白班检查一次。
3.1.4 实行岗位人员巡检、抄表制:由岗位人员每1小时巡回检查、抄表一次,详细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工艺参数、异常状况等。
3.2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3.2.1 有关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辐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厂房建筑、电气装置、运输车辆、化学物品等的检查,由技术质量部安全工程师统一计划,督促按专业要求由主管职能部门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的职能人员负责进行定期的专业检查。
3.2.2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要按各专业要求,并将检查资料存入有关档案。
3.3季节性安全检查
3.3.1 检查内容:防暑降温、防雷、防汛、防台风等。
3.3.2 由技术质量部组织,职能人员负责,主要是检查相关设施的可靠性、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
3.4临时性安全检查
新设备、新装置的安装投产或因生产安全管理需要等情况应随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这类检查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的主题、目的,由主管职能部门或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 隐患整改
4.1 查出的隐患或存在的问题由技术质量部门安全工程师签发《安全消防隐患整改单》(见附件),责任部门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期限、定整改负责人,凡部门能组织整改的不交到技术质量部,技术质量部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
4.2 对所有的隐患或存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不得无故拖延,有些确实限于目前物质技术条件不能解决的,必须立即制订整改计划(方案),按期解决,解决之前应制订临时防范措施,并切实执行。
4.3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及对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并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4.4 公司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委员成员。
4.5 对各级、各类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各部门在安全活动中均要对员工进行通报与教育。
5、 各级检查人员的权力
有权要求受检部门、班组、岗位人员汇报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等工作情况及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向上级报告;对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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