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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7 热度:18

医院管理-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

第1篇 医院管理-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

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

(一)药剂科实行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四级技术岗位负责制。

(二)上级药师承担下级药师(士)的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并有计划地对下级药(士)进行技术培训。

(三)对初级职称中, 青年药学人员,应按其任职要求,要加强基础理论学习和基本操作训练有计划地进行岗位培训或选送外出进修,争取在5~10年内达到中高级职称水平。

(四)药剂科(部)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有计划地选送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五)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应有高年资药师负责教学工作,带教的药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习(进修)教学内容最后给学生写出评语。

第2篇 医院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工作是医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以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则是医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的有效途径。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对象:全院职工

二、总体要求和教育内容

1.医院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是最大的节约”“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安全工作、从我做起”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非常必要、特别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在社会上、兄弟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教育,在本系统、本单位、本科室出现安全事故、事故隐患、事故苗头时及时进行教育,在国家、省上、厅系统和医院举行重大活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前进行教育,在重要节日(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节)前进行教育。平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势任务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抓好以下几项教育:

①政治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党的代表会议、中央政治局有关会议、全国“两会”、全省党代会和省委全委会议、卫生厅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精神保持一致,防止发生贯彻执行大政方针方面的错误和失误。

②国家安全教育。医院国家安全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反对一切外国势力干涉我国内部事务的教育;遵守宪法,维护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教育。

③国防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坚持和平发展主题,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④法制教育。按照上级和医院安排,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尤其要抓好对各项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法律知识考试,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

⑤医疗安全教育。见《医院医疗安全教育制度》。

⑥正反典型教育。及时通报社会上和兄弟单位发生的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结合医院实际进行针对性教育,汲取别人的教训,促进自身的安全。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的事迹要及时宣扬,并予以奖励表彰。

⑦普遍性教育与即时教育、个别教育。利用晨会(周会)、全院职工大会开展普遍性教育,安排布置、总结安全工作任务,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宣教安全工作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即时教育,指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具体要求;对不安全的具体人、具体事,要找有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普遍教育由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即时教育由安全组或科室即时组织进行,个别教育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教育情况做好记录,做为检查考核依据。

4.人力资源部、保卫科、总务科、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资产管理科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采取印发安全宣传材料、简报、信息、网络、专栏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安全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典型案例和剖析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舆论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组织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对全院职工采取分期分批、分层次的集中教育培训。各科室应积极组织参与,力求收到实效。

(二)各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特别是按以上教育形式和总体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例剖析或召开以安全分析为主题的科务会,查找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或隐患,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体员工应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规范作业等方式,增强自觉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习惯。

第3篇 附属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附属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护理教育管理体系,每年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2、抓好新护士及调入护士的岗前教育,内容有:

1)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2)护理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3)护士基本职责;

4)行风建设'十要十不准';

5)医疗卫生单位'文明用语三十条';

6)日常护理管理工作中潜在性的法律问题;

7)慎独精神;

8)护士考核奖惩条例。

对以上内容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初级、中级、高级护理人员进行分层次培训,组织业务学习如基本技能的训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成绩进入个人技术档。

4、护理部每月安排业务学习或护理查房。

5、新任护士长参加院内或院外短期护理管理学习班学习,提高护士长的管理水平。

6、鼓励年轻护士通过不同途径不断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并参加各种技术学术活动,开展科研,撰写论文,按计划及医院的要求选送高素质的护士外出进修、深造。

第4篇 第二医院医院感染培训制度

第二人民医院医院感染培训制度

一、培训内容

1、医院感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医院感染和医院感染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3、医院感染管理新进展和动态。

4、工勤人员消毒、隔离技术的基本技能,医疗废物管理、手卫生制度。

二、培训方法

1、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专业杂志、书籍,及时了解医院感染管理的新技术和新进展。

2、参加各类培训班、学术交流。

3、院感专职人员或请相关专家对各级医务人员讲授医院感染管理知识。

4、院感办每季度利用《院感简报》学习园地宣传医院感染管理知识,下发医院感染专业书籍和宣传资料。

5、举行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定期考核,促进医务人员学习医院感染知识。

三、培训要求

1、新参加工作人员、实习生上岗前须参加院感办举行的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院内各级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医务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6学时。

3、各科室应根据院感办的要求每月组织对科内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4、专职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感染的管理培训,努力学习医院感染的新知识,每人每年应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

第5篇 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根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 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 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3. 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的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料。

4. 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由省卫生监督局或省、市环保局承担。

5. 医院安排放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 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6篇 某医院感染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医院感染在职教育与培训制度(三)

1.对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加强在职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每月科内组织业务学习一次,每季专题讲座一次,每年外出学习一次。

2.对医院感染监控员的培训。由各临床科室挑选有实际工作经验、有威信的医师和护师担任医院感染监控员,由医院感染科对他们进行定期业务培训。

3.做好全员医院感染知识再教育,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普及教育,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意识。培训方式可采用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的文件、书刊或讲义,观看医院感染控制教学录像片,请专家作专题讲座,举办学术报告,医院感染知识考试等。

4.新分配来院的医护人员在岗前教育课程中应接受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5.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专业培训班,对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如医生抗生素学习班、护士消毒灭菌学习班、行政人员医院感染管理学习班、清洁工的保洁培训班等。

第7篇 州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一、护理部成立继续护理教育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负责医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单位继续护理教育活动。

(二)落实医院护理专业继续教育规划及方针政策。

(三)制定本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细则。

(四)组织州级、省级护士继续教育项目。

(五)对科室的护士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

(六)按计划每年向科室提供各种学习信息,做好学分登记、审核工作。

(七)定期召开继续教育小组会,通报信息,讨论工作。

(八)向上级领导汇报护士继续教育工作信息,确保护士继续教育工作质量。

二、完成毕业后护理学教育、培训,获得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护理人员,应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并将此作为护理人员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和档案,登记护理人员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情况。

四、护理人员每年按规定取得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分数,才能再次获得注册、聘任及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8篇 某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 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3. 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的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 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由省卫生监督局或省、市环保局承担。

5. 医院安排放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9篇 医院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范例

安全工作是医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以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则是医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的有效途径。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对象:全院职工

二、总体要求和教育内容

1.医院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是最大的节约”“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安全工作、从我做起”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非常必要、特别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在社会上、兄弟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教育,在本系统、本单位、本科室出现安全事故、事故隐患、事故苗头时及时进行教育,在国家、省上、厅系统和医院举行重大活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前进行教育,在重要节日(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节)前进行教育。平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势任务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抓好以下几项教育:

①政治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党的代表会议、中央政治局有关会议、全国“两会”、全省党代会和省委全委会议、卫生厅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精神保持一致,防止发生贯彻执行大政方针方面的错误和失误。

②国家安全教育。医院国家安全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反对一切外国势力干涉我国内部事务的教育;遵守宪法,维护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教育。

③国防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坚持和平发展主题,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④法制教育。按照上级和医院安排,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尤其要抓好对各项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法律知识考试,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

⑤医疗安全教育。见《医院医疗安全教育制度》。

⑥正反典型教育。及时通报社会上和兄弟单位发生的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结合医院实际进行针对性教育,汲取别人的教训,促进自身的安全。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的事迹要及时宣扬,并予以奖励表彰。

⑦普遍性教育与即时教育、个别教育。利用晨会(周会)、全院职工大会开展普遍性教育,安排布置、总结安全工作任务,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宣教安全工作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即时教育,指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具体要求;对不安全的具体人、具体事,要找有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普遍教育由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即时教育由安全组或科室即时组织进行,个别教育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教育情况做好记录,做为检查考核依据。

4.人力资源部、保卫科、总务科、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资产管理科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采取印发安全宣传材料、简报、信息、网络、专栏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安全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典型案例和剖析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舆论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组织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对全院职工采取分期分批、分层次的集中教育培训。各科室应积极组织参与,力求收到实效。

(二)各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特别是按以上教育形式和总体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例剖析或召开以安全分析为主题的科务会,查找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或隐患,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体员工应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规范作业等方式,增强自觉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习惯。

第10篇 市医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市级医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医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以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则是医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的有效途径。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对象:全院职工

二、总体要求

医院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非常必要、特别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在社会上、其他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教育;在本院、本科室出现安全事故、事故隐患、事故苗头时及时进行教育;在各上级部门和医院举行重大活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前进行教育;在重要节假日前进行教育;平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势任务及时进行教育。

三、教育内容

(一)法制教育

按照上级和医院安排,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尤其要抓好各项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党办负责)

(二)医疗安全教育

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医院医政管理制度汇编》内容负责组织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医务部、护理部负责)

(三)行政管理类安全教育

保卫科负责做好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并做好保卫人员的安保技能培训。

后勤保障部负责做好用电、用水、电梯、空调使用以及有效空间作业等后勤类教育培训。

设备科负责做好关键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的安全教育培训。

计算机管理科负责做好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培训。

药剂科负责做好特殊用药安全教育培训。

院感科负责做好防范医院感染教育培训。

保健科负责做好传染病知识教育培训。

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做好安全分类医疗垃圾教育培训。

科教科负责做好各类学生及住宿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科室有仓库的,负责做好仓库管理员安全教育培训。

科室有特种作业人员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其他没有提到的培训事项请各相关科室自行认真组织。

四、教育方式

(一)正反典型教育相结合

及时通报社会上和其他单位发生的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结合医院实际进行针对性教育,汲取别人的教训,促进自身的安全。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的事迹要及时宣扬,并予以奖励表彰。

(二)普遍性教育与即时教育、个别教育相结合

利用早会、院周会、安全生产专题会等形式开展普遍性教育,安排布置、总结安全工作任务,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宣教安全工作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即时教育,指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具体要求;对不安全的具体人、具体事,要找有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普遍教育由医院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即时教育由科室即时组织进行,个别教育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教育情况做好记录,作为检查考核依据。

3、医务部、护理部、保卫科、设备科、后勤保障部、院感科、药剂科、检验科、计算机管理科、检验科、科教科等科室要认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可采取印发安全宣传材料、简报、信息、网络、专栏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安全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典型案例剖析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舆论氛围。

五、具体措施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组织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培训,对全院职工采取分期分批、分层次的集中教育培训。各科室应积极组织参与,力求收到实效。

(二)各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特别是按以上教育形式和总体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例剖析或召开以安全分析为主题的科务会,查找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或隐患,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体员工应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规范作业等方式,增强自觉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习惯。

第11篇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在职护士培训管理

1、业务培训的内容与安排

⑴培训内容包括护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全院业务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

⑵定期组织管理、教育、科研等短期培训。

⑶组织全院性临床疑难杂症或典型病例及重大护理难题等护理业务查房每季1次。

⑷结合护理质控检查标准,组织全院护士长行政查房每月1次。

⑸组织全院性护理知识竞赛和护理操作比赛每年各1次,护理理论考试每年2次,护士长护理技术考核每年2至4次。

⑹护理学术交流活动每年1次。

⑺举办《护士长管理论坛》讲座每年1次`。

2、规范化培训内容与安排

⑴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主导内容,结合临床实例,进行护理安全教育,强化护理人员法律意识。

⑵做好护理技能培训,举行护理技术操作示教、训练、考核,按操作规范要求达到省时省力、无菌、安全、有效。

⑶以综合能力考察年青护士资格,调动护理人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⑷追求以人为本服务导向的管理形式,强化护士礼仪规范、文明用语、塑造文明礼貌的护理新形象。

⑸每年组织医学法律知识讲座、礼仪规范培训及考核。

3、护士培训

⑴培训目标:

①工作一年后必须通过护士执业考试。

②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

③熟悉各专科护理基础理论、护理要点及护理技术。

④掌握各专科治疗仪器的操作方法。

⑤掌握各专科疾病的病情观察、治疗原则、用药机理。

⑥掌握药物的给药方法、常用剂量及毒性反应。

⑦能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评估,作出护理诊断,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

⑧能正确、正规、清晰地书写护理病历。

(2)培训方法:

①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个人特长,相对固定科室,必要时作适当轮转。护士长做好具体培训及考核。

②强化基础护理训练3个月。

③工作一年内,以临床辅助护士为主,练好基本功,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与程序。

④按要求参加医院组织的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

⑤素质要求:包括职业道德、仪表、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组织纪律、团结互助、出勤情况、病人反映等,由护士长记录考核。

2、护师培训

(1)培训目标:

⑴具有较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和专科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护理技能。

⑵掌握危重病人的观察方法及急救技能。

⑶掌握专业的新知识、新技术,能应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身心整体护理;并具有指导低年资护士、把好质量关、改进工作能力。

⑷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预防保健及教学的能力。

⑸能发表护理论文。

(2)培训方法:

⑴参与危重病人抢救的配合工作。

⑵能组织教学查房、小讲课,担任实习护生和进修护士的带教工作。

⑶护士长有计划地安排科室疾病查房的主持与讲授。

⑷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按省继教职工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3、主管护师培训

(1)培养目标:

⑴具有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并精通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能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不断更新知识,能在管理、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的指导作用。

⑵具有课堂教学、编写教材及临床带教能力,组织本科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

⑶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论文。

⑷能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条件。

(2)培训方法:

⑴主持小讲课、业务查房至少半年一次,并能综合分析查房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⑵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院内或省内),按省继教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⑶完成论文或文献综述1-2篇,交护理部,由护理部审阅后保存。

4、外院进修护士培训

(1)培训目标:进一步提高进修护士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基础水平,扩大护理专业知识面,通过进修,培养一名训练有素,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业务骨干。

(2)培训内容:

⑴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来院进修计划的具体目标,要求护士长制定培养计划。

⑵安排高年资护理人员传、帮、带。及时反馈进修学习期间的工作表现信息,不断评估总结,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⑶要求进修人员具体做到:

①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本科护理技术操作,能独立完成各专科的护理技能。

②了解本科各疾病的医学理论和护理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各级护理教学查房和业务学习。

③熟练配合医生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处理原则。

④做好整体护理工作,能按护理程序对病人实行整体护理,正确完成各种表格的书写。

⑤及时完成进修护士业务考核表。进修结束时上交护理部。

5、外出进修护士管理

1、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求,由科室提出申请,护理部同意,经分管院长批准,护理部统筹安排,制订进修具体目标,填写进修表。

2、进修护士必须遵守接受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护理部,再由护理部与接受医院协商解决。

3、按时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4、进修结束后,护理部根据进修目标进行考试或考核;并通过业务学习形式交流有关进修信息。

第12篇 市医院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医院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根据《条例》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书方能上岗服务。各经营单位体检应达100%,卫生知识培训率达100%,合格率达98%以上。

2、对《条例》所规定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季节工)及时进行健康体检,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

3、在公共场所从事食品行业的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要求体检。

4、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

5、凡查出“六病”即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性病等)应立即治疗或调离原工种。

6、营单位应每两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并要做好书面考试记录。

7、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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