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制度
1、 为了落实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动态管理,使现场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2、 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政策,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3、 工地建立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总工、责任工程师、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机电工长、综合管理员等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检查监督施工队安全制度的执行。
4、 建立建全工地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等。
5、 新进入工地的班组(或分包单位)要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证件报告工地安全领导小组。工地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班组(或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
6、 现场实行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监督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活动,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协调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广厦六建西安分公司
方天财富名苑项目部
2023年7月18日
第2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副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实施检查、监督。
2、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上级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接受检查,认真整改。
3、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措施'的各项规定,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登高作业必须扣好安全带。
4、所有现场施工操作人员均需经过安全培训后上岗。特种工种(架子工、机修工、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和人货电梯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
5、各生产班组坚持每天'安全三上岗、一讲评'制度,即上岗前交底,上岗中检查,上岗后记录,并严格执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定于每周一上班后半小时为活动时间。
6、现场施工用电的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临时用电接线。
7、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装置漏电开关,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做到定机定人。
8、施工机械需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按照有关安全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各种机械。
9、人人保护防护措施。如:防护栏杆、'四口'、'五临边'、禁止牌、告示牌、命令牌、提示牌、安全宣传牌、三角旗等,人人爱护劳保用品,如电焊手套、墨镜等。
10、进行层层安全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1、项目部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发现违规现象,项目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第3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七)
为切实贯穿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检查: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其内容按照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井字架、塔吊、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经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并建立安全台帐。项目部除定期检查外,还必须加强日常工作中的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
2、验收安全检查:塔吊、井字架由项目施工员组织,操作工人参加,按安全规范的检查内容,通过自检确实达到规范要求后施工员和操作工人签名,报分公司质安科,经公司质安处检查验收并签名挂牌后,才能正式使用。
3、整改与复查:对施工生产中危害职工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危险因素,一旦发现要认真研究对策,及时实施改进措施,清除危险因素,保证的生产安全和职工的身体健康,促使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做到'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加以整改,必须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整改完毕项目施工员、安全员逐项复查销案。
第4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安全检查制度
①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 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 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 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
度的执行情况。
⑥ 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 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 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 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 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 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④ 安全技术交底既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完整全面,同时要考虑环境影响。
⑤ 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⑥ 遇到工程难度大、生产工艺复杂、安全技术要求高的生产项目,必须由总工程师会同各专业工程师,制定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⑦ 安全技术交底要做记录保存,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台帐,进行存档。
c、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① 项目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法律法规。
② 做好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转换工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③ 制定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做好工人日常安全教育。
④ 项目对工人进行危险设备、区域防护、个人防护、消防设施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⑤ 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做好安全教育。
⑥ 对教育的效果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准其上岗,不合格者继续进行教育,直至合格为止。
⑦ 做好教育考核记录,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资料台帐。
d、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① 每天上班前各班组要针对当天的工作内容,由班组长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及气候条件方面的交底。
② 上岗前各班组班组长要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确无隐患方可上岗。
③ 各班组每周由班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邀请本班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参加,小结一周本班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先进纠正不足,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
④ 对上岗前的交底、检查及安全活动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入安全资料。
⑤ 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班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停止该班组作业,进行学习整顿,直至提高认识后再开工。
第5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8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八)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积极参加公司及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其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第6篇 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即: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
1、班组负责轻微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2、项目部负责一般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3、公司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二、事故划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1、班组负责轻微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2、项目部负责一般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3、公司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三、公司级重大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1、发生重大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重大事故发生后,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或配合相关方)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现场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原因和应急响应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3、重大事故处理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查清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上报有关安全生产、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善后处理组要及时做好善后事宜。重大事故发生后的复工日期,由市区安全生产、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4、公司对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或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
5、对有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公司将有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项目部级一般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1、发生一般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一般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经理或公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查找事故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领导。一般事故发生后的复工日期,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领导决定。
3、公司对发生一般事故的项目部或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六、班组级轻微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1、工程施工现场发生轻微事故时,施工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同时报告工长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或项目部经理。
2、轻微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或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查找事故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或项目部经理负责召开会议,宣布纠正、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事故责任人要在会上进行检讨。项目部工程现场施工人员要吸取事故教训,并学习相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规定,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意识。
第7篇 大楼弱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度
大楼弱电系统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度
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生产管理责任制。
本工程施工设计完全按国家规律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操作,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我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是根据智能弱电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我公司在项目施工中,始终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加强劳动保护,不出重伤、死亡事故。为实现工程目标,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我单位下达的各项指标,为此,在施工中应贯彻如下安全措施:
严格接行《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制度、'四不放过原则'。
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的群防群治制度。
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如高空作业的安全吊带,焊工的防火器材,各工种的劳保用品等随第一批物资到达工地;甲方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我施工单位建议甲方配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业主应当向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我们定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料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依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的法规。
我方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同时对建筑安全生产加强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施工现场安全由我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我方定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和总结,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我方领导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绝不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我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业主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我单位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将安全生产作为生产管理者的首要职责,抓紧抓好。
设备人员进场后,先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制、设备机具维护保养制度。
工地配备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工地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各种机械操作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施工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
施工安全保证:
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定》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或修订工地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周组织工人安全学习,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上岗前安全技术教育,并签名存档,施工管理人员在下达任务单的同时,必须作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或光脚进入现场。
在安全生产中,我们贯彻全民安全意识,人人为安全着想,每周由项目经理主持,质检员组织进行安全学习及安全总结,对遵守安全规范者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对遵法守纪者评为积极分子或先进工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l凡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电工作业时要穿绝缘鞋;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不得站在悬吊物下,不得站在竖井开口、梯口嬉玩耍。
l落实各种设备安全使用措施:
a.冲击钻(电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其绝缘线是否良好,使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夹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使用时检查钻头要夹紧、冲击钻(电钻)要拿稳、人要站稳,防钻断伤人。使用中换向器与电刷之间发生较大火花时,应清除换向器污垢,检查弹
簧压力,更换已磨损的电刷。定期更换轴承润滑油,滚动轴承和齿轴箱最好使用锂基润滑脂,滑动轴承采用15号车用机油。
b.角向磨光机(切割)安全使用措施:检查整机外壳电源线,要求不得有破损,砂轮防护罩完好牢固。右手握住角向磨光(切割)机,左手拔动机身尾部开关拔到'关'的位置。接通开关,通电转几分钟,关机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使用过程中,砂轮与工件的角度为15至30度,注意保护眼睛,防止磨砂入眼睛,当转动速度变慢,马上停机检查。不用手提电缆线,更换砂轮片时使用专用拔手。
c.电焊机安全使用措施:设备使用前检查是否良好,电源线、电焊钳的绝缘线绝缘是否良好,接头不应超过3处,外壳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引入电源应使用自动开关,有漏电保护器。室外作业注意防雨。电焊机接通电源的情况下,不要将电焊钳夹在腋下或把电焊绝缘线挂在脖子上。焊接时要戴好手套。
d.台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台钻绝缘线是否良好,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接地线可靠,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火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钻头一定要夹紧正确,使用时检查钻头,钻头要夹紧确保无误。左手拿工件要拿稳(或把工件夹紧在工作台面上),右手握手柄,压力要适当,严防钻头断裂或工件飞出伤人。使用台钻严禁区载手套。台钻用后,清除铁屑,保持清洁,旋转部份定期上润滑油。
e.砂轮机安全使用措施: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待其转速稳定后再用,一般先空转几次,操作者必须立于机旁,不得正对砂轮机,以防发生危险。
f.设备接电前安全措施:在系统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在给设备送电前必须分清设备性能,方可接线。送电前应测量电源电压等级及极性,避免造成人为的设备和人身伤死亡事故。
g.安全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和库房禁止存放自燃物品,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易燃液体,在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不使用明火、严禁吸烟或携入火柴等危险物,严禁施工焊接。使用设备时防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潮湿作业使用60v安全照明电压,接头用绝缘布包扎好。使用临时电源时注意安全,引出线从配电箱内经开关后引出,不能混乱,并做好标记。布线时严禁将导线缠绕在铁钉、铁丝上;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直接把导线裸端插在插座上;禁止乱拉乱接用电设备,造成过载运行;保持移动电动工具有良好的保护层。保证电气安装施工质量。清除导线和导线与电气设备之间和连接点中的金属氧化层、油层等杂物,并接紧接牢。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保证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符合要求。焊接作业中,做好防火工作,清扫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的材料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等)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平时注意清理走火通道,火灾万一发生,应迅速阻止火灾的扩大,并立即组织抢危救灾和人员、财物的疏散,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工地办公室和显着的地方挂上'火警119'、'急救120'、'报警110'及就近医院的救伤电话标牌。如发生意外事故,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8篇 铁路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现场作业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来源,确保及时按业主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费的验工计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贵铁路9标三分部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3.安全生产费的比例、构成及验工方式
3.1安全生产费的比例
铁路项目安全生产费的比列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
3.2安全生产费的构成
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应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设计概算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45号)的规定,铁路项目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如下表所示:
铁路项目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表 |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1. “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沟槽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挖井、挖孔、沉井、泥浆池等防护、防滑设施 |
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
5.隧道及孔洞幵挖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通风设备设施,隧道内粉尘监测设备设施 |
6.地质灾害监控防护设备设施 |
7.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
8.机械设备(起重机械、提升设备、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等)上的各种保护、保险装置及 安全防护措施 |
9.爆破及交叉作业(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等作业)所增设的防 护、隔离、栏挡等措施 |
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
11.高处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带、棚、护栏等防护设施 |
12.各种安全窖示、警告标志 |
13.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
14.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
15.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
1.应急电源、照明、通风、抽水、提升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
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
3.急救药箱及器材 |
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
5.救生衣、圈、船等,船只靠帮设备 |
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
7.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
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含临近既有线或建(构)筑物施工 所产生的影响等) |
1.超前地质预报(不含极高风险隧道),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费用 |
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
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开挖、深基坑幵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 |
4.临近既有线或建(构)筑物施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 |
5.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支出 |
6.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
7.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
8.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
9.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 |
10.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
1.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
2.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用 |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1.配备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 |
2.更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 |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
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
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 |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等 |
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等 |
6.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
7.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
1.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查费 |
2.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 |
2.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
3.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
4.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
5.其他 |
根据合同要求,业主在每一期计量时按建安值的2%给予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费验工。施工单位应做好安措费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发票存档及发票扫描件,防止因证据资料不足在外部审计时扣回已验工安全生产费。
4.职责与要求
4.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费进行使用审批及监督,同时应按施工生产需要投入合适的安全生产资金。
4.2安全总监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安质部上报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3安质部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上报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同时监督架子队及班组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高效合理使用。
4.4项目财务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及铁路总公司要求对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分类,属于安措费的项目应单独立账,同时应做好安措费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发票存档及发票扫描件,防止因证据资料不足在外部审计时扣回已验工安全生产费。
4.5项目物资部发生本管理办法第3.2节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时,必须及时向财务部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6项目机电部发生本管理办法第3.2节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时,必须及时向财务部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7架子队负责监督各班组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高效合理使用。
5.罚则
对于本管理办法第4节规定的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义务,导致安全措施费使用不合理或未按业主要求进行及时计量导致效益流失的责任人,每次给予1000元罚款。
第9篇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必须在全体施工人员、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展开,在全过程(即施工、操作、运行、检验、指挥、组织管理)中,全方位(即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层次)内有针对性的开展。
3、安全教育由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危险因素、应急措施教育等四部分组成。
4、安全教育实行项目部、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体职工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5、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务由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外协队、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外协队负责人、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年度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中,所需资源配置应充分保证。
7、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记录及考试成绩档案,并将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复印存档。随时接受xxx风电场、安装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内容进行的监督检查。
8、本项目部的各部门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新调入人员以及其他聘用人员等)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本项目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经省级或集团公司等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主持工作。
10、各行政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应经过省级或集团公司等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工程局安监部门考核,确认安全监察员资格,并经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取得《任职资格证》方能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时间和安全教育内容,按分局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各班(组)长、外协队班(组)长,应经过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教育内容按培训部门规定执行。
13、新入厂的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局一级的普遍性(通用性)安全教育;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二级专业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4、职工调整工作岗位,从事非本工种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转换工种的教育。必须经过安装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5、职工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要按新工人入厂教育程序,重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6、“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安装分局一级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特点与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
②、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二级教育:包括风机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安全生产状况,各项规章制度,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重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施工班组三级教育:包括本班组和工种的安全施工特点、状况及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等内容。
17、本项目部的施工作业班组,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每班在施工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开展“三工”教育,即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根据本班施工作业任务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解当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当场由接受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在施工作业中由班(组)长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提醒安全;施工作业后总结本班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了好记录。“三工教育”即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18、电工、焊接(切割)工、起重机械工、驾驶员、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确认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19、未在特种岗位上作业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20、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期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2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对从事这些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与操作规程以及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3、本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班组,每星期必须安排有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安全教育活动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本项目部、安装分局和水电x局、xxx风电场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本作业队或本班组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险情事故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隐患整改等内容。
24、严格执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考试制度。
①、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行政正职、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每年参加一次安装分局、水电x局组织或集团公司、省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生产作业岗位的施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考试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
25、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习惯性违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含重大险情事故)的领导与责任者,项目部安全部应对其进行违章安全教育学习,并须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事故原因与教训、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
2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层层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从而使全体职工从事故中受到深刻教育。
27、凡从事重大危险作业的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危险特点、重大危险源、安全注意事项与防范措施的现场安全教育;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施工人员,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有关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学习的人员,由办公室接待人员或安监部门对其进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28、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vcd光盘、讲座、安全知识问答与竞赛、安全专栏、安全生产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从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
29、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指导。
①、组织分包施工队伍的从业人员,在入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由xxx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和备案。经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xxx风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分包施工队伍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经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由安监部门备案。
④、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0、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按照《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1、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在接受违章教育期间,停发个人工资、奖金,并且该作业班组负连带责任,接受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处罚。
32、经检查凡未执行本规定的,按情节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第10篇 铁路项目箱t梁场生产许可证制度
(1 梁场建场方案必须执行评估制度。在满足质量、安全、环保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必须满足制梁生产、存储及提、运、架等要求。
(2 梁场按相关要求及时申领营业执照。
(3 制梁场人力资源投入必须满足预制箱(t)梁及轨道板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认证要求。
(4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环保责任。
(5 箱(t)梁场执行的《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技术文件》及《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满足全覆盖要求。
(6 箱(t)梁场严格按《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检验梁榀的数量进行生产,满足认证要求,不得超出范围。
(7 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检验、试验标准及检测频次满足相关标准。各种试验、检测报告齐全、有效。
(8 认证前的所有经营活动必须满足《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按标准要求配备资源。生产要素必须满足相关方要求。
(9 箱(t)梁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控制的措施必须全面、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且满足相关要求。
(10 箱(t)梁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规范、有效,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 箱(t)梁场生产许可证认证资料必须在通过中交一局及建设单位的预审合格后,方可申请认证。
(12 箱(t)梁场认证合格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第11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制度9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九)
第一条、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的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等,要经常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第二条、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要经常进行学习各级行政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安全技术合格证内作为考核受奖的依据这一。
第三条、凡新入厂(场)或新调入施工人员(包括学徒工、合同工、临时工、劳务工、实习生或其他从未进行过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进入现场车间,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和内容如下:
一级教育处队劳工部门会同安全员进行。
1、安全生产重要意义
2、应执行的安全生产法规
3、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
二级教育由项目经理会同安全员进行
1、本工程施工概况与应注意安全事项
2、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防火注意事项
三级教育由施工员会同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
内容:
1、岗位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2、工、器具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第四条、对于特殊工种如电气及起重机械操作、焊接、受压机器、司炉工、架子工、厂内车辆驾驶员等,必须进行经劳动部门的操作技能培训,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发证方可准许操作.
第五条、工人调换新的工作,增添新的机械设备、采用新的操作方法等,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实际操作。
第六条、施工班组应坚持每天进行班前讲评活动,提钢为:
工艺过程应注意安全事项;
1、容易发生事故的工序及预防措施;
2、检查班前操作场所各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
3、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和总结一周来的安全工作,对遵章守纪人员进行表扬,对违章人员要进行批评。
第七条、各施工队每月初一次,利用1―2小时进行安全活动及安全日活动由各民工队,班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其主要活动内容:
1、学习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和措施。
2、学习讨论事故通报及其它安全资料。
3、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讨论改进安全措施及布置本月安全工作。
4、提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护及消防防火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5、进行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活动。
第12篇 项目工程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的领导下,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安排、组织实施生产计划的过程中,必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根据作业计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参与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防方案。
4、参与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主动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安全事项。
5、参与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积极提出安全生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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