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 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项目经理举报。
第五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领导。
(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分包单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项目部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回复由公司安全管理管理人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情况。
(二)项目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劳务施工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八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项目部对本单位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项目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公司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项目部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 项目部应当按照公司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10月1日起执行。
山西六建直属十三分公司中银欧尚5#楼项目部
2023年10月1日
第2篇 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订工作。
三.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全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组织人员撤离。
四.督促、指导、检查各生产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厂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
五.参加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六.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必须在全体施工人员、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展开,在全过程(即施工、操作、运行、检验、指挥、组织管理)中,全方位(即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层次)内有针对性的开展。
3、安全教育由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危险因素、应急措施教育等四部分组成。
4、安全教育实行项目部、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体职工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5、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务由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外协队、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外协队负责人、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年度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中,所需资源配置应充分保证。
7、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记录及考试成绩档案,并将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复印存档。随时接受xxx风电场、安装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内容进行的监督检查。
8、本项目部的各部门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新调入人员以及其他聘用人员等)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本项目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经省级或集团公司等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主持工作。
10、各行政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应经过省级或集团公司等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工程局安监部门考核,确认安全监察员资格,并经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取得《任职资格证》方能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时间和安全教育内容,按分局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各班(组)长、外协队班(组)长,应经过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教育内容按培训部门规定执行。
13、新入厂的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局一级的普遍性(通用性)安全教育;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二级专业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4、职工调整工作岗位,从事非本工种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转换工种的教育。必须经过安装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5、职工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要按新工人入厂教育程序,重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6、“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安装分局一级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特点与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
②、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二级教育:包括风机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安全生产状况,各项规章制度,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重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施工班组三级教育:包括本班组和工种的安全施工特点、状况及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等内容。
17、本项目部的施工作业班组,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每班在施工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开展“三工”教育,即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根据本班施工作业任务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解当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当场由接受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在施工作业中由班(组)长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提醒安全;施工作业后总结本班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了好记录。“三工教育”即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18、电工、焊接(切割)工、起重机械工、驾驶员、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确认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19、未在特种岗位上作业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20、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期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2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对从事这些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与操作规程以及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3、本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班组,每星期必须安排有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安全教育活动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本项目部、安装分局和水电x局、xxx风电场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本作业队或本班组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险情事故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隐患整改等内容。
24、严格执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考试制度。
①、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行政正职、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每年参加一次安装分局、水电x局组织或集团公司、省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生产作业岗位的施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考试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
25、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习惯性违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含重大险情事故)的领导与责任者,项目部安全部应对其进行违章安全教育学习,并须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事故原因与教训、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
2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层层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从而使全体职工从事故中受到深刻教育。
27、凡从事重大危险作业的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危险特点、重大危险源、安全注意事项与防范措施的现场安全教育;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施工人员,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有关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学习的人员,由办公室接待人员或安监部门对其进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28、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vcd光盘、讲座、安全知识问答与竞赛、安全专栏、安全生产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从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
29、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指导。
①、组织分包施工队伍的从业人员,在入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由xxx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和备案。经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xxx风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分包施工队伍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经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由安监部门备案。
④、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0、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按照《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1、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在接受违章教育期间,停发个人工资、奖金,并且该作业班组负连带责任,接受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处罚。
32、经检查凡未执行本规定的,按情节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部材料员
一、 负责按规定及时供应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脚手架等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所用材料。凡不符合材质规定要求的不得下发。
二、 负责周转材料在周转过程的质量检测,凡施工中损坏已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不得重新使用发放,应随时收回,主动做好报废更新工作。
三、 把好施工材料进场关,严格控制质量,确保“三证”齐全,管好现场抽验工作,以确保使用安全。
四、 按品种规格堆放材具,做到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实现文明施工。
五、 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易燃、易爆用品要分别摆放,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六、 安全“三宝”和电器绝缘用具,必须保质保量满足供应。
七、 确保施工现场劳保用品合格率100%,执行劳保用品报废制度,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报废率100%,确保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合格率100%,确保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有标识,以及库房材料存放的安全。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3日
第5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一、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临时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项目总工审批生效,并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二、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大梁吊装、水上作业、深基坑开挖、老桥拆除、搭建大型脚手架、高空作业、龙门安装、挂蓝施工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三、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施工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班组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负责人每天要向本班组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顼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各查。
四、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安质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办公室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五、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六、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施工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员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分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4、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以及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七、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八、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
第6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副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实施检查、监督。
2、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上级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接受检查,认真整改。
3、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措施'的各项规定,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登高作业必须扣好安全带。
4、所有现场施工操作人员均需经过安全培训后上岗。特种工种(架子工、机修工、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和人货电梯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
5、各生产班组坚持每天'安全三上岗、一讲评'制度,即上岗前交底,上岗中检查,上岗后记录,并严格执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定于每周一上班后半小时为活动时间。
6、现场施工用电的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临时用电接线。
7、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装置漏电开关,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做到定机定人。
8、施工机械需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按照有关安全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各种机械。
9、人人保护防护措施。如:防护栏杆、'四口'、'五临边'、禁止牌、告示牌、命令牌、提示牌、安全宣传牌、三角旗等,人人爱护劳保用品,如电焊手套、墨镜等。
10、进行层层安全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1、项目部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发现违规现象,项目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第7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实施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八条,应认真贯彻执行。
1、成立以工程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日常安全工作,配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项目部施工员在交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以及高处防护设施等,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
3、利用项目部安全教育专栏,召开安全会,安全知识讲座,宣传安全施工方针,政策、办法、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教育,表扬安全施工的好人好事。
4、对施工班组应有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组日常安全工作,认真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工作,组织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活动。
5、对新工人和其他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基本知识入场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项目部一律不得安排工作,严禁私招乱雇和使用童工。
6、项目部每天一人安全值班,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每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和不定期如开安全会议,发动群众。群策群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7、发生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应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放过,必须保护现场即报告所队(厂、分公司)安全员和处人保科,并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告表。
8、安全生产人员人人有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反纪律。
第8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项目部按规定给予奖励:
1、由项目部明确安全管理目标,专业项目部或分包单位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内实现管理目标的;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3、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5、获得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优良工地和通过上海市安保体系外审认证的;
6、受到区县级通报表扬的;
7、在区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8、对创区县级以上“文明工地”、“标化工地”、“观摩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
1、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严、安全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而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2、未按国家、地方、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造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受到各类经济处罚、区县级以上通报批评、全面停工或局部暂缓施工、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3、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中,被查出安全隐患,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4、在内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违规现象,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分考核,每记一分,罚款200元,具体记分标准见附件1《安全检查考核记分细则》。
三、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其主要来源是:
1、项目部自行设立的安全奖励资金;
2、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者的罚款;
3、对发生违章、隐患不按期整改的罚款;
4、业主和上级部门的安全奖励资金。
第9篇 某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必须在全体施工人员、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展开,在全过程(即施工、操作、运行、检验、指挥、组织管理)中,全方位(即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层次)内有针对性的开展。
3、安全教育由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危险因素、应急措施教育等四部分组成。
4、安全教育实行项目部、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体职工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5、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务由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外协队、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外协队负责人、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年度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中,所需资源配置应充分保证。
7、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记录及考试成绩档案,并将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复印存档。随时接受***风电场、安装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内容进行的监督检查。
8、本项目部的各部门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新调入人员以及其他聘用人员等)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本项目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经省级或集团公司等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主持工作。
10、各行政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应经过省级或集团公司等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工程局安监部门考核,确认安全监察员资格,并经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取得《任职资格证》方能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时间和安全教育内容,按分局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各班(组)长、外协队班(组)长,应经过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教育内容按培训部门规定执行。
13、新入厂的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局一级的普遍性(通用性)安全教育;***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二级专业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4、职工调整工作岗位,从事非本工种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转换工种的教育。必须经过安装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5、职工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要按新工人入厂教育程序,重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6、“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安装分局一级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特点与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
②、***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二级教育:包括风机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安全生产状况,各项规章制度,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重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施工班组三级教育:包括本班组和工种的安全施工特点、状况及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等内容。
17、本项目部的施工作业班组,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每班在施工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开展“三工”教育,即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根据本班施工作业任务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解当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当场由接受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在施工作业中由班(组)长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提醒安全;施工作业后总结本班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了好记录。“三工教育”即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18、电工、焊接(切割)工、起重机械工、驾驶员、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确认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19、未在特种岗位上作业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20、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期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2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对从事这些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与操作规程以及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3、本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班组,每星期必须安排有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安全教育活动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本项目部、安装分局和水电*局、***风电场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本作业队或本班组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险情事故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隐患整改等内容。
24、严格执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考试制度。
①、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行政正职、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每年参加一次安装分局、水电*局组织或集团公司、省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生产作业岗位的施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考试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
25、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习惯性违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含重大险情事故)的领导与责任者,项目部安全部应对其进行违章安全教育学习,并须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事故原因与教训、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
2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层层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从而使全体职工从事故中受到深刻教育。
27、凡从事重大危险作业的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危险特点、重大危险源、安全注意事项与防范措施的现场安全教育;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施工人员,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有关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学习的人员,由办公室接待人员或安监部门对其进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28、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vcd光盘、讲座、安全知识问答与竞赛、安全专栏、安全生产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从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
29、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指导。
①、组织分包施工队伍的从业人员,在入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由***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和备案。经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风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分包施工队伍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经***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由安监部门备案。
④、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0、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按照《水电*局机电安装分局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1、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在接受违章教育期间,停发个人工资、奖金,并且该作业班组负连带责任,接受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处罚。
32、经检查凡未执行本规定的,按情节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第10篇 教学楼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教学楼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主工长)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纠正或处理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对安全生产有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或提出奖励意见。
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生产要同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证生产安全。
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审查和推广新技术、新机具及合理化建议时,应认真审查或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促其实现。
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既定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出分析和鉴定,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对本单位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在安全方面的技术法规和各项制度。
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新入厂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组织认真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提出新技术、新机具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操作环境。
参加重要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从技术上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从技术上作出分析鉴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从技术上提出预防措施。
【安全员职责】:
在行政和技术部门领导人的指导下,督促和监督所属单位对安全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并根据本单位工程及业务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参与编制和审查施工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年度生产计划以及复杂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和监督执行。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安全动态、发现和研究问题、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对所属单位的安全因素,特别是重大隐患要督促改进,特殊情况下有权下令停工,立即向领导报告。
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并督促所属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抓好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参与制定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办理编制劳保品计划,申请劳保品供应指导等项工作。
及时汇总月、季、年安全管理台帐,开展安全管理活动,用科学方法管好安全工作。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在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安全措施中,结合施工的工程特点,作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以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逐条逐句地向班组进行交底,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经常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
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负责纠正。
坚持每天进行检查,负责组织班组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并督促班组自检。
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事故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认真贯彻执行防范措施。
【工长安全职责】: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在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安全措施中,结合施工的工程特点,作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以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逐条逐句地向班组进行交底,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经常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
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负责纠正。
坚持每天进行检查,负责组织班组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并督促班组自检。
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事故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认真贯彻执行防范措施。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制度,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的生产安全和健康负责。
组织好交班前安全交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坚持安全值日和班组自检制,教育督促班组工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新工人(包括临时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坚决制止工人不顾安全、冒险蛮干的现象。
发生工伤事故首先抢救伤者,并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组织班组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及时表扬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并将安全生产列为劳动竞赛的评比条件之一。
【操作工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负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制度,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班前对操作进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班组长,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允许上岗操作,交接班时要认真作好安全技术交接班工作。
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进行抢救,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除保证本人操作安全外,并要注意他人和周围地区的作业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11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怎么写
1. 目的:为了保证本项目的生产顺利进行,更好地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3. 内容:3.1. 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领会会议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会议资料传达给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
经项目部研究后,以各种形式(如会议、文件、板报等)将上级指示精神贯彻落实。
3. 2. 内部会议本项目在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以下四种安全生产会议:生产调度会总结当天的生产安全情况,对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落实。
周生产例会在每周六的生产例会上,总结、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总结、布置安全工作的同时。
并结合施工生产,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
月度生产会议每月底的月度生产会议上,应认真总结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查找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人。
研究下一个月安全工作的重点,制订整体工作方案,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具体落实。
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会针对本项目部出现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了安全事故或上级紧急通知等情况,不定期召开。
第12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及时发现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管理缺陷、各种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不断提高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规定是: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班组每天都要检查,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项工程每天检查。
二、除了要坚持定期检查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包括上级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的安全检查。
三、 必须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项目经理要经常参加安全检查, 特别是对隐患及其整改方案必须亲自确认,并签署意见。
四、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由各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以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代表共同承担。
五、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查责任:查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是否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充足的资源,是否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查制度: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与落实。
查措施: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
查隐患和违章: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三违”现象。
六、 每次检查安全检查都要制定明细的检查表,并严格按照检查表实施系统性的检查,避免随意性和漏项。
七、 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出的隐患和违章现象
要由检查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违章处罚通知单,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期、定措施。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临时预防措施,对危害人身安全的紧急隐患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八、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的工序,通过整顿要报上级批准后,方可复工。作业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后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和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
九、 定期的检查应写出检查通报发给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改。
十、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依据公司的安全管理
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处罚和根据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整改等应急措施。对不听从管理的人员、班组或承包单位,有权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结果负责。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得不到整改的,也不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其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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