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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6 热度:90

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1篇 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是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护施工现场人员人身安全,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的一项施工措施,项目部、班组无论工程大小,都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将安全隐患予以整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第二条 项目部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外,每月至少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专、兼职安全员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教育的内容。

第三条 生产班组的班组长、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班前应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机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第四条 项目部、各班组在节假日、台风雨季前做好季节性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带队,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重点检查高空、脚手架、龙门架、拌和楼、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施工用电、工棚防火防台风、预防中毒的安全状况等。

第五条 项目部在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时,必须对班组的工程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时进行检查。

第六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七条 项目部每季的检查情况,分项整理总结后报分公司安全办备一份存档。

第2篇 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生产部全体员工;

三、时间、地点

例会时间于每周三下午2:30,例会地点在生产班办公室;

四、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2、学习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班组汇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4、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

5、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安全工生产点;

五、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的召开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勤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商议结果等;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震动状态下;

六、处罚

1、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惩罚50元/次;

2、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者惩罚100元/次;

3、不严肃会议纪律者惩罚20元/次;

4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者惩罚100元/次,情节严的上报公司;

第3篇 工贸企业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 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2 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4.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6.1 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4.6.2 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6.3 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4.6.4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6.5 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4.7 报废

4.7.1 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7.2 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第4篇 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生产公司质量管理责任制度(五)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质量管理的全员参与,使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2、管理职责:

根据逐级考核的原则,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按以下序列进行:

①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公司高层管理者;

②总经理负责考核各职能部门;

③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考核下一级;

④各层管理者对质量管理的责任。

⑴总经理(厂长)的质量管理责任:主持制定和宣传本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规划;

⑵组织建立并保持符合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⑶批准发布质量手册,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

⑷确定组织结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⑸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配套相应资源,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⑹负责领导成本控制中心,对本公司最终的质量管理负责;

⑺指定管理者代表并授权;

⑻批准实施质量管理标准。

⑥分管生产、质量、技术主管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在总经理(厂长)的领导下对公司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⑵组织制定企业标准和规划目标;

⑶针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技术性难题,制定有关方案、计划,并负责领导实施;

⑷针对产品质量薄弱环节,发动员工进行质量攻关,大搞技术革新,切实解决有关影响质量的因素,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⑸组织全公司的质量分析活动,认真总结交流提高产品质量的经验,落实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

⑹协助总经理处理重大责任事故,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⑺经常听取质量检查汇报,积极支持质量检查部门的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⑻负责组织基层领导,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征求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搞好质量管理工作;

⑼协调技术部门、生产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⑦管理者代表的质量管理职责:

⑴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建立、实施并保证其完整性;

⑵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并协助总经理组织贯彻国家的质量政策、法规、法令;

⑶组织制定本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规划、审定管理标准;

⑷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业绩,包括改进需求;

⑸确保各种信息进行有效沟通;

⑹负责公司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认证的组织工作。

3、质量部门的管理责任:

⑴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负责公司整个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⑵充分发挥质量检验对产品质量的保证,质量事故的预防和质量动态的报告,确保产品出厂能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⑶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对产品进行质量分级,设立质量检验小组,编制检验报告;

⑷按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负责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的进货检验、工序检验、成品检验工作,严把质量关,对本部门质量错核工作完全负责;

⑸参与新产品的试制作,并掌握试制作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情况,负责新产品的定型和质量评价工作,并提出结论性的意见;

⑹负责质量检验原始数据的整理分析和月质量的分析工作,编写质量动态报告,作为信息向生产主管反馈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⑺负责培训检验人员,不断采纳新的科学检测手段,努力提高质检人员的业务水平;

⑻定期检查各工序质量管理的工作情况,负责检查考核各车间质量责任的包该情况;

⑼负责建立产品质量档案,衔接上级质监部门的质量审核工作。

4、生产部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严格要求生产作业按照工艺规程和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要求进行生产,贯彻和执行产品有关技术标准;

⑵积极配合技术部门对工艺规程进行修改,不断提高工艺流程的合理性、科学性。

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提高产品质量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工作;

⑷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对整个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负责,同时也必须对产品在用户使用时与生产相关的质量符合性负责;

5、技术部门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负责制定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随着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工艺规程要不断进行修改和补充,对工艺有关的质量符合性负责;

⑵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提出原材料、半成品及生产过程的检验项目和检查方法,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和组织统一操作;

⑶协助副总经理(厂长)组织公司质量活动,总结交流提高质量的经验,制定提高产品措施,制定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和提高产量、质量的计划,参与各种质量分析会。

6、采购部门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采购人员要积极地采购符合企业质量标准的原材料,确保生产正常运转;

⑵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生产技术要求,经质检员核测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立即办理退货手续;

⑶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准入库,更不准投入生产。

7、原材料仓库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在办理生产所用原材料入库时,一定要查验是否有质检部门相关人员签字,否则一律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⑵入库物品要分类摆放,要根据物料的特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到防锈、防腐、防霉变、防变形,确保储存过程不损坏、不变质、不变形。

8、车间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深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好自检、互检、专检工作,支持专检人员的工作,把好质量关;

⑵严格执行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有组织地文明生产,保持环境卫生,提高产量、质量;

⑶掌握本部门的质量情况,表扬重视产品质量的质量标兵,对不重视产品质量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⑷组织车间员工参加技术学习,针对主要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发动员工开展技术革新与合理化建议的活动,并对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质量事故要了解原因,共同解决;

⑸对不合格的产品进入下工序负主要责任。

9、员工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要树立“质量第一”的生产工作意识,精益求精,做到好中求高,好中求快,好中求省;

⑵要积极参加技术学习,要做到四懂:懂产品质量要求、懂工艺技术、懂设备性能、懂检验方法;

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合理使用、精细使用、精心维护,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⑷认真做好自检与互检,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到人人把好质量关;

第5篇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以驾驶员管理为重点的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第一、二、三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设立安全专职机构、人员和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 抓好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每年初制定出全年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送运管部门接受监督。计划中应含有学习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行车知识等内容。

四、 严格车辆技术管理。按照“视情修理,强制维护”的原则,认真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车辆技术档案。

五、 从营运证照,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车辆保险等方面把好参营车辆准入关,定期对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进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营运。

六、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投入。

七、 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含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等),完善一般事故处置方案。按规定以及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八、 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实际对营运车辆进行足额、齐全保险、不脱保、漏保。

九、 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统计报表及有关安全工作资料

十、 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间内规定的其它专项安全工作。

第6篇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与现场作业细则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1.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

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

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

现场作业细则

场作业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简化、方法工程三种。

作业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简化、方法工程三种,其研究目的在于减少不必要的工作步骤,或使必要的操作用最迅速、最安全、最舒适的方法完成。动作分析可分为五大原则,二十七条项目:

第一条 关于人体运动的原则

(一)使用双手从事生产性工作;(二)双手同时开始及完成各种对称工作;(三)使手和手臂的移动作连续曲线的动作;(四)工作应有节奏,使工作自动而圆滑;(五)操作范围内,尽量使移动距离最短,并用最低类别的动作。

第二条 关于工作场所的原则

(一)手和手臂的运动途径应在正常工作区域内;(二)必须用眼睛注意的工作,应保证有正常视野;(三)工具和材料应置于固定位置;(四)工作场所的高度应设计能供站立或坐着使用;(五)工作区域应以少移动为原则;(六)好的工作环境可以导致好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 关于工具和设备的原则

(一)工具和设备应预置于随手即可拿到或抓取之处;(二)以足踏板和固定工具代替手的动作,使手能执行更有用的工作;(三)使用将完成产品移去的自动弹出设施;(四)在方便操作的情况下,将机器控制排列妥善;(五)利用特别的工具和复合的工具(多种用途的工具);(六)考虑如何使用机器以便利操作。

第四条 关于材料搬运的原则

(一)为方便捉拿,应有良好的设计;(二)安排重力输送的漏斗、分离器、堆放和输送带,将材料送至使用地点;(三)预置和分类标明下一操作所需的材料和零件;(四)用落地输送法将产品挪开;(五)将所有较重物品举起时使用搬运机械。

第五条 关于节省时间的原则

(一)改善人工和机械动作的迟疑或暂时停止的问题;(二)通常动作形式需要较少步骤或元素者,所用的时间最短;(三)当机器工作时,工作应是进行中;而工作进行时,机器应是工作中。

第六条 填写方式

(一)操作步骤需按照工作流程详细记录;(二)操作方法应于操作步骤手续中给予详细记录,操作方法尽量以显浅文字叙述,使员工易于了解;(三)当机器工作时,工作应是进行中,而工作进行时,机器应在工作中;(四)应同时加工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五)操作方法若叙述不完整,需用图示辅助说明,能绘图者尽量用图示,使操作员易于了解;(六)其余应注意事项,需填写于表格中;

第7篇 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三.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四.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征求安全技术意见。

五.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六.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8篇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管 理 制 度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章 员工守则

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必须遵守以下守则。

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 上班期间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争吵打架,私自离岗,串岗等行为。

3、 服从领导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可婉转相告,或是书面陈述,但不管领导是否采

纳意见,皆应服从上级安排,不得因为有异议而采取抵制情绪和行为。

4、 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对外不议论公司事务。

5、 爱护公司财产,勤俭节约,做到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经股东大会同意的

除外。

7、 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8、 讲文明、讲卫生,严禁随处吐痰,车间与仓库内严禁吸烟,生产工人严禁留长指

甲。

第二章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1、 出勤: 时间调整时由办公室统一公布通知。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有特殊情况者需报经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因业务需要外出,在外出前需告知主管负责人。

2、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否则均以违纪处罚。

3、迟到:上班时间超过5分钟即为迟到,30分钟后视为旷工。

4、 早退:每天中午12:00,下午18:00前无故离岗者为早退。按旷工处理。

5、 请假:员工若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门负责人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最迟应在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部门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将未到人员的情况在上班前报总经理,否则视为旷工处理。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6、 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第三章 出 入 厂 管 理 规 则

根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卫生标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1、员工进入厂房前应先更换衣鞋,在消毒池洗手消毒。上班期间应穿着制服,戴上

工作帽,头发包入帽内,严禁披头散发。下雨天应在外面把鞋洗刷干净方可入内,

以免将泥沙带入厂内。

2、员工上下班应从正门出入,严禁只图方便直接走侧门。

3、上班期间严禁亲朋来访,若确有急事,应先让亲朋告诉主管,让主管转告或经主

管同意,方可走出工作间或在接待室会谈,但时间不宜过长。

4、从业人员上班时不得无故或随意请假,家中若无大事或急事,不得请假。若确有

事需中途离开或不上班,须先向主管说明,经主管批准方可离厂。

5、从业人员下班时不得私自携带厂内物品出厂,经主管批准或是在厂内购买的物品

除外。

6、员工上班时不得携带私人物品(水杯例外)进入车间,如食品等。若有携带应将

物品放入衣物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安全生产。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仓库及厂房内严禁吸烟或携带引火物品,但在下班时间及仓库及厂房外则不在此

限。从业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内到仓库及厂房处吸烟,影响工作。

3、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挥

发性易燃物,还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易取用之处,并定期检查,保持随时可用之状

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5、电线不得接用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关闭电源。下班后应关闭总电源。遇停

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头。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头。

6、 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设备应经常检查。

7、 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将着火

物附近的可然物品,在场的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8、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①、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②、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③、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④、如火焰封住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9、 在料房等灰尘多的场合工作时,应戴上口罩及工作帽。

10、 玻璃、铁钉或铁丝等不得随意抛弃,不得穿着松驰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工作中的

机器。

11、 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 检查或其他有触电危险时必须先关闭开关再操

作。

12、机械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如无特殊情况严

禁机械的空运转。

第五章 车间管理制度

1、 设备操作工必须提前到车间对设备进行预加温,做好开机前的生产准备工作。

2、 每批产品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材料配比生产,不能因为不好做就随意更换原料。若

确实无法做,则应报经主管批准方可更换。

3、 吸料时要经常注意料仓,以免吸料太多而造成堵塞现象。

4、 工具用了必须归放工具架内,常用工具可放于易取放处,但在下班后也应回归原处,

杜绝随用随放的现象。

5、 工作时间不允许乱串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尤其是在暂时停机或是修机时间私

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私事或是到处溜达;大声喧哗或相互打骂,在车间吃零食,随处吐痰、在产品上坐、躺、踩、踏。情节严重者罚款50元。

6、合格品和不合格品要分开放,合格品马上进行灌装,不合格品可以暂时先在废品

区,但是等下班时必须要清理好,把不合格品中掺杂的合格品挑选出来,废品中

的木桨剥离出来。如果废品太多,可以暂时放在废品区,有时间时再慢慢清除。

7、 爱护公物,凳筐等东西轻拿轻放,严禁拖着筐或袋子走.

8、包装工应协助操作工抓好产品质量,当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告知操作

工。

9、下班后打扫好自己区域内的卫生,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地面拖干净。设备

及周边不允许有木桨、产品、油污等存在,

10、车间及仓库内严禁吸烟,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开除处理。

第六章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的验收入库

①、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应会合采购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

②、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仓管员及时填写一式二联入库单,一联存根,一联交

出纳做帐。

③、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

时补填'入库单'。

2、物资保管

①、物资入库后按不同类别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a) 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②、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

③、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3、 物资的领发

①、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

②、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原则上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若有特殊情况

经主管批准例外。

③、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告知总经理。

④、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

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⑤、透明胶等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

4、 物资退库

①、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②、废品或是销售退货,库管员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标识。

③、安全事项: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

财产的安全。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断电及其它不安全隐患。

5、废品的管理

①、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废品(包括原料包裹层及纸筒芯等),仓管应及时将废品整理

好,分类放入废品区。

②、废品区的废品堆积到一定数量时,应根据市场行情,以“价高者优先收购”的原

则联系废品收购商,通知其前来取货。

③、废品处理时,由仓管和出纳员一起和收购商过磅,清点数量,做好记录,开具收

款票据。

第二篇: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制度之三

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制度之三

检验化验制度、

对饲料原料和产品营养成分及毒物的检测,能为公司生产出营养价值高、质量稳定的饲料提供有力保障。为此,公司对进厂原料及饲料产品建立以下检验化验制度。

一、化验室管理制度

1、目的是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适用于实验室管理。责任人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2、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

3、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

4、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

5、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

6、检验人员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要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二、样品抽取管理制度

1、目的是规范取样工作。主要适用于检验部门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取样工作。责任者为质检人员。

2、取样原则:要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随机性、一致性、真实性。

3、取样时间:检验部门接到原料部、车间、仓库的通知后,要及时采样。

4、取样方法:固体原料、辅料用取样钎,取出量至少为需取样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样。液体原料、辅料用两头开口取样管缓慢插到桶底,然后用食指压紧上口,移出取样管,放入样品容器中,保证样品均匀具有代表性。

5、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决定于被抽物料的总件数。每批产品总件≤10时,每件都需取样;总件为10~100时,取样量为 10;总件为100件以上时,取样量在 10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件多取

3件。

6、取样后应及时将样品装入瓶(袋)中,密封,并贴上标签,写明品名、批号等信息。取样完毕,在每件被取样的包装上贴上标志(已取样)。

7、采样后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如: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数量、规格、采样日期、采样人、备注等。半成品、成品在车间或成品库中按批随机采样,采样量由产量决定。

8、采样人员采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采样工具或容器,在采样完毕后,应清洗干净,晾干,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三、样品检验分析判定制度

1、目的是保证原料合格进厂、半成品合格进入下一生产环节、成品合格出厂。主要适用于本厂的原料、半成品、成品。责任人为品管部负责人、检验员、成品仓库保管员、质监人员。

2、出厂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及购入的原料一律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企业内控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得漏检。

3、质检员根据规定(请你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word.com)对原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填写抽样记录,及时送至化验室。

4、检验人员必需严格按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各种检验应作好原始记录,确保分析结果准确、真实、有效。

5、检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必须立即中断检测,故障排除后,重新检测。

6、检测原始记录保存2年以后,由品管负责人同意方可销毁。

7、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是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泄漏。

8、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检一次,结果通知品管部。检验合格的原料,结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库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写“不合格原料通知单”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

9、检验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检验室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按期维护,保证水、电、气的安全。

四、检品复检和比对试验制度

1、目的是建立样品复检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适用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复检。责任人为检验员、质检员、复核人、检验负责人。

2、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或检测平行样结果不平行、须复检或重做。

3、复检前要首先核对试剂、试液是否有异常,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之内,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人员操作是否正确,时间(加热、恒温、灭菌)限制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效。

4、复检合格并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应再安排另一位检验员检验,如结果合格,才可判定为合格。

5、若出现不合格,应报告质检负责人,指定第二人复检,如复检结果与第一次一致,则报不合格;若第二人复检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须报告质检负责人,重新取样复检,批准后由质检员重新取样,检验员与复检员一起复检,若合格,判定为合格;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6、对于原料,如供货方提出异议,并拿出“合格证明”,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后,双方重新取样一同检验,以后一次结果作为最终判定。如双方检验结果不一致,可送权威部门仲裁检验。

五、检验结果校核和报告制度

1、目的是确保检验记录正确、规范,结论准确。适用于所有检验结果的校核。责任人为校核人、检验员。

2、校核人应具有与检验员一样的资格;检验员填写完检验原始记录后,交校核人校核,未经校核人校核并签名的记录仍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校核人根据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进行校核。校核内容有:检验项目是否完整、不缺项,书写是否工整、正确,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用标准是否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是否正确,实验记录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检验员是否签名等。

4、原始记录均符合规定要求,校核人可签字,否则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校核签名,或报检验负责人令其改正。

5、属于校核内容范畴的项目发生错误由校核人负责;属操

作差错等问题由检验员负责。校核工作应及时、认真完成,不得拖延。

六、饲料标签签发制度

1、产品经检验(不一定经过检测)合格才可允许出厂。

2、按照当班产量核发标签的数量。

3、检验员要在饲料标签上加盖“检验合格章”或有检验员标记的印记,这样的标签才是合格的标签。

七、化学试剂安全贮存制度

1、目的是确保化学试剂安全、合理存放,利于管理和使用。适用于化学试剂的存放与管理。责任人为检验负责人、检验人员。

2、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化学试剂贮存室内。室内应阴凉避光,防止太阳光直射,使室温偏高造成试剂挥发、变质、失效等。

3、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器材完备。

4、盛放化学试剂的橱柜应防尘、耐腐蚀、避光,且取用方便。

5、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物品,严禁在同一柜内存放。

6、毒品及危险品应单独存放。

7、配制好的各种化学试剂均应封口,贴好标签,合理摆放。

8、剧毒试剂应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由检验负责人批准。

八、仪器设备检定和管理制度

1、目的是有效管理仪器设备,使仪器正常运行,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适用于检验用仪器设备。责任人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2、对所有检验用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

3、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管理人、使用人、说明书、设备清单、安装位置、维修保养记录等。

4、使用记录应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前仪器状态、测试项目、测试样品、使用后仪器状态、备注等。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并做好记录。

5、存放条件应满足仪器的要求,如温度、湿度、是否避光

等。每种仪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先熟悉仪器性能,才能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6、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仪器一旦出现故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对仪器进行拆卸。

7、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存入仪器档案。

8、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操作完毕后,及时关机,填写使用记录,台面整理干净后方可离去。

九、玻璃仪器管理和洗涤制度

1、目的是有效管理玻璃仪器,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适用于检验用玻璃仪器。责任人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2、玻璃仪器要分类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使用后按要求清洗、晾干,定量玻璃仪器要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检验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1、目的是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要求。适用于检验记录。责任人为检验负责人、检验员。

2、检验员书写检验原始记录要完整,无缺页损角。

3、有检验数据、计算公式。有检验员、校核人签名(全名)。

4、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并在改正处签章。

5、有判定依据,由检验结论,无漏项。质量检验记录过样品保存期一个月后,交品管部负责人妥善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6、检验记录应保存至样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三年,经品管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并做记录。

第三篇: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制度1

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制度之二

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适应公司销售需要,在降低消耗减少成本的前提下,生产保质保量的饲料产品,根据生产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原辅料进厂制度

1、原料的采购,要以国家《饲料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制定本公司的原辅料采购标准,按标准有计划地购入。

2、原料进厂后,及时通知化验室,进行抽样化验,根据不同原料化验相应的营养指标。化验结果一式三份送总经理、品管部、生产部,由品管部负责人决定是否入库。

3、入库时要求质检员逐包抽样进行感官检查,如色泽、气味、杂质、水份等。

4、入库后,仓库保管员要进行科学库存保管。

1)防潮防湿。堆放原料时,应放在木架制成的防潮货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间要有一定间距。

2)要经常通风,以降低温度与湿度,防止发生霉变。如有异常一定要仔细查看,然后采取措施。

3)出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立档。

二、生产加工制度

1、生产科有关领导要全程指导和监督,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1)与其它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本部门的职工,确保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努力提高产量,为公司增加效益;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搞好各方面的团结,关心职工生活,带领职工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有益活动。

3)监督实施各种记录,并做到清楚、准确、无误;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提出分析意见。

4)督促实施各种设备的检修,保证生产设备完好、正常运转。定期派人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

2、员工必须遵守厂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1)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均为生产重要岗位,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行业证书才能上岗。

2)严格遵守上岗考勤制度,认真记录上岗考勤表,员工迟到、早退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无故不上岗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旷工处理。

3)一律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会客或将无关人员、亲友带入岗位。车间人员离岗时必须先向班长请假,得到允许后才可离开。

4)公司一切生产场合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等和院内严禁吸烟。关于喝水、吸烟、吃饭时间厂内必须作明确规定。

5)如遇产品旺季,产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设备生产能力白班生产无法满足需求。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总经理批准,开设夜班生产,有关人员应服从安排。

3、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严格抓好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对配方绝对保密,对内必须核对好方能生产。

2)加工车间所用原料要质检员审核是否正确,并要严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进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动。

3)称料时,要通过保管员准确领料,然后进行批量逐一精确称量、分桶盛装,一批称好之后,送往混合机料台,准备混合。

4)加工过程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

5)包装时要求称量准确,不可缺斤少两,计量误差不超过50克,封口要规范整齐,要实行专人专管。

6)生产过程中,每天要定点取样化验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库,并认真作好记录。

7)作好投料单、成品入库单,并由生产科进行审核。

三、成品入库与出库制度

1、要按产品类别分别存放到货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库后保管员要定时查看,经常检查通风防潮情况,以防变质。

3、产品出厂要严格把关,发现异常的产品禁止出厂。

4、成品包装袋进厂时,要检查印刷、尺寸、重量、里衬、缝合口等是否符合标准,使用时要再次检查。

5、有出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并存入档案。

四、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如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产品质量意识不可松懈。

2、品管、技术部门严格监控,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要追究原因,及时处理分析。

3、用户使用本公司产品如发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属使用不当责任自负;如属质量原因,通过权威技术监督部门严格签定,如属我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负责。

4、所有质检记录、处理报告应由专人管理,并立档备案。

第四篇: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制度之五

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制度之五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各级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执行责任制,对违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治理整顿,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直接从事技术专业、机械操作和有关人员为第三责任人。

3、公司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布置和检查安全卫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4、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岗,系好袖口、领口、裤口,避免出危险。

5、对剧毒、易然等危险品,检验科应有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注明用途、领取数量、日期等。

6、特殊工种不经过培训不得独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参保意外伤害险,一旦出险有所保障。

8、切实作好卫生工作,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划分卫生责任区,定期检查,并作为员工考核的指标。

9、在生产车间内不允许有污染饲料物质,如烟蒂、绳头、废塑料纸等;同时要保持生产区的卫生整洁。每天生产前和生产后要打扫作业区的卫生。

10、生产区要求光线充足,无有害动物,无虫害,通风良好,地面清洁,无垃圾积存、无积水、门窗玻璃清洁完好。

11、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生活及其它与生产无关的用品等。

12、职工宿舍、食堂和绿化带的卫生由专人负责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员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第五篇:某生产企业5s管理制度

5s管理制度

1、目的

推进5s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员工文明素养、以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暂适用于。

3、检查考核机构及职责

组长:

组员:

职责:检查小组负责对各区域的“5s管理”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统计,向责任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同时提出奖惩建议。

4、检查考核周期

检查考核活动按“日查、周检”方式进行,检查结果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每日由组长组织对各部门各区域进行不定时抽查,并记录抽查结果; 每周星期一整理上周检查考核评分结果,并公布。

5、检查考核办法

检查小组同时负责“5s”推进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进度的跟踪,根据工作计划表进行检查,凡未按进度要求完成的,按奖惩条款进行处罚。特殊情况调整计划必须提前报检查小组组长批准。

未按时完成5s推进工作计划中所承担的任务,每项次扣罚责任领导50元。 对每次检查出的不符合项不及时进行整改者,对责任领导扣罚50元。 每月对各部门周检查评分汇总平均后,得到该部门月综合得分及排名,连续2个月排名最后的部门领导扣罚50元。

检查小组组长负责开据奖励或处罚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落实奖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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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q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以下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生产部全体员工;

三、时间、地点

例会时间于每周三下午2:30,例会地点在生产班办公室;

四、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2、学习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班组汇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4、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

5、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安全工生产点;

五、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的召开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勤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商议结果等;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震动状态下;

六、处罚

1、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惩罚50元/次;

2、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者惩罚100元/次;

3、不严肃会议纪律者惩罚20元/次;

4、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者惩罚100元/次,情节严的上报公司;

第10篇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工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以保证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隐患,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1.2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和工作过程。

2、引用标准与文件:

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qj286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和要求:

3.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3.2公司例行安全检查,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3.2.1每年安排一次全公司性质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3.2.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2.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分公司组织自查外,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公司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3.2.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2.5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分公司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3.3分公司检查

3.3.1各分公司除配合总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外,分公司领导每月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起重吊具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经营部,并作好检查记录。

3.3.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分公司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3.3.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分公司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汽、漏水等问题。

3.3.4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4班组检查

3.4.1班组每周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分公司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3.4.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4.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分公司领导。

3.5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主管公司领导或经营部,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6.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解决问题的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和费用,定解决问题的时间和期限。四不推是: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分公司,分公司能解决的不推给总公司,总公司里能解决的不推给院里。

3.7分公司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分公司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经营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公司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第11篇 氮气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 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 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八)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十条 企业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安委会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

(四)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安全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工作情况;

(五)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通报安全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科研设计、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岗位。油气生产、储存、炼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建筑施工等企业所属三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基层队(车间、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安全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的培训、咨询、检验、评价机构,取得国家或有关部门资质认证或备案后,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设备、设施的检验,提供有关咨询以及安全评价工作等。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实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十八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总监、副总监。安全总监一般由同级副职兼任。安全副总监可以兼任安全部门负责人,按同级助理、副总师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等安全监督站、所。安全监督站由专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组成。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接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集团公司颁发的证书从事安全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企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或建设(工程)项目的异体安全监督。在物探、钻井、测井、试油、修井、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以及其他重大危险的关键施工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安全监督,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必须派驻专职安全监督。

第二十一条 企业要加强对各级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和安全监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五章 安全技术

第二十二条 企业要重视安全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 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科技成果,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第二十六条 企业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三十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三十二条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三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七章 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所属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基层队(车间、站)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

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单位,可将安全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三十九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计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十条 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 安全投入

第四十二条 企业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安排的项目由规划计划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计划;

(二)企业计划、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纳入企业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企业有关部门负责编入投资计划之中或单独编制计划下达;需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安全部门检查、督促实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治理项目,由规划计划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

(一)安全技术: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置;安全起动和紧急停车设施;生产区域内危险场所的指示及警告标志;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检测、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费力或人工操作有危险的作业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措施等;

(二)职业健康: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采光照明装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防暑设施;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震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应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等;

(三)辅助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

(四)宣传教育:包括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仪器;为企业员工建立的“安全教育室”;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所使用的辅助器材、书籍、刊物、画片、规章制度宣传材料、幻灯片、电影拷贝、录像带等。

第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落实各级组织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装备和设施,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确保消防装备和设施完善、可靠。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加强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票(或作业许可)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现场监护,确保工业动火施工安全。

第四十八条 企业应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与防火检查,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严格监护措施,防止群体伤亡事故发生。

第四十九条 按照《消防法》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实施专业化管理,配置所需要的灭火装备和人员。基层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防护器具和会自救互救。

第十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五十一条 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实行内部“准驾证”制度,强化驾驶人行车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

第五十二条 企业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强化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特种车辆、分散车辆、租赁车辆的管理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事故。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内部交通安全检查,落实节假日 “三交一封”制度(交车辆钥匙、交行车证、交准驾证,定点封存车辆)。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全体员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第十一章 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

第五十五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法规政策,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十六条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五十七条 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第五十八条 开展施工作业健康管理,进行健康风险识别及评价。改善施工作业中医疗健康保障条件,严格饮食、饮用水、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

第五十九条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牌、操作规程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六十条 对于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运输和储存,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从事放射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个人剂量计,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六十一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通畅的安全通道;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在有较大危险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十二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潮、防寒、防热辐射和消毒等设施。其道路、采光照明、饮用水和排污道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需求设置卫生辅助设施。

第六十三条 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为上岗员工提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服装应符合集团公司“四统一”要求(统一性能、款式、颜色、标识)。

第六十四条 企业必须做好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六十五条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金。

第十二章 承包、租赁经营安全管理

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七条 作业者(或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签订工程技术服务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技术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依法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应当与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六十九条 发包方或出租方必须为承包方或租赁方提供出租场所和设备的相关资料,承包方或租赁方必须在满足发包方或出租方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十三章 应急管理

第七十条 企业要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十一条 企业应健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加强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的沟通,建立起预警、接警、救援和恢复的联动机制,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第七十二条 企业应分类、分级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重点是针对井喷失控、危险化学品、炼化装置、油气储存库(站)、长输管道、海上作业,以及民爆器材、放射源、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等各类重大突发险情。应急预案内容应详细、齐全,要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区相关方造成的危害,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建立预警救援机制,并按规定搞好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第七十三条 各单位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上报给抢险救援的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备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十四条 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坚持“企业负责、区域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章 事故管理

第七十五条 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七十六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七十七条 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特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企业应建立事故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并及时受理和按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第七十九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十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八十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八十一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获安全生产达标企业称号,发给证书;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证书和奖金。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和奖励标准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考核评比办法》执行。

第八十二条 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个人的评比标准和奖惩办法。

第八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奖励建议由安全部门提出,经企事业单位领导批准执行。

(一)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令、遵章守纪,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措施和向上级报告或阻止违章指挥行为,避免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积极组织事故抢险,对减少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安全科学技术、安全管理及学术研究,标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或效果显著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安全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第八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十五条 安全生产奖励的来源及使用

(一)企业对安全生产先进的奖励,由企业在奖励基金,或应付工资年度工资总额,或安保基金中支付;

(二)企业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违章和事故处理等项扣款,可用于安全生产奖励。对单位的扣款应从该单位的应付工资中列支。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字[1999]194号)同时废止。

第八十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12篇 生产企业现场领导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提我公司安全施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术语、定义

决策权:从某种意义上说,领导过程就是制定决策和实施决策的过程,决策正确与否是领导者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2)指挥权:指挥权是领导者实施领导决策或规划、计划等的必要保障,如果没有这种保障,领导者便无法完成其使命。

职责及管理内容

在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安全施工计划的建议。

有权检查安全施工决议执行情况和安全计划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响进度者有权追究责任,并向上级报告。

(3)在施工现场,有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的指挥权。以生产班组为主体,在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4)现场带班领导要立足于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并据实做好交接工作的指挥权。

(5)在安全施工负责人带班或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基础处罚,并依法从严从重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6)班组长既要管生产又要管安全,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班组长在遇到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有权组织员工及时撤离现场,有权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命令,有权停止本班违章违规人员的工作,对管理不严,发生安全事故的,该撤的撤,该罚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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