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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44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1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企业的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安全和环保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制定以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为内容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在管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科学管理和文明生产。在订立工程承发包和劳动合同以及在执行股份制、租赁制等经营机制时,要把安全列为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奖罚要严明,并作为企业评选先进、职工提升、晋级的考核依据,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和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及时表彰、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典型。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 必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认真执行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第七条 本管理规定由公司监督执行,并负责解释和修改。公司所属各单位组织实施或依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第2篇 绿景物业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二.工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三.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电工、电梯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作业。

四.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做好劳动安全保护。

五.倒闸操作必须持有操作票。

六.危险设备必须配备安全保护网罩并悬挂醒目警示标志。

七.登高作业必须戴好保险带并有监护人,井下作业应有专人监护。

八.凡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设有安全措施,如机房需动用明火,应按'机房设备'动火'管理制度'操作。

九.处理事故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十.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好各类安全活动及演示。

第3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加强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项目经理部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特修订本工作制度。

(二)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项目经理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并指导和督促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项目经理部安委会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和监控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部署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四)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贯穿于项目经理部经营生产的全过程,项目经理部安委会要发挥各成员部门的作用,既要分工协作,又要齐抓共管,共同搞好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按科学规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科学的态度,采用科学管理方法,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强化业务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制度,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依法办事,奖罚分明。

二、组织机构

(一)按照国家的安全生产规定,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安委会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

(二)项目经理部分管生产的生产经理、总工、安全总监、机电经理担任副组长,工程部、物资部、安全部、综合办、机电部、测量部、质检部、商务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等,共同组成项目经理部安委会。

(三)项目经理部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项目经理部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项目经理部安委会负责召开的各种会议,会议决议、通知、通报的拟订、综合性检查的牵头,均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各委员均应按照各自的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共同抓好全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项目经理部安委会委员,凡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安委会的工作或无法再任职时,在正式行文增补前,由缺席负责人安排人员代替。

三、职责范围

(一)领导和协调项目经理部范围内有关安全的各个方面工作,对项目经理部各部门、项目安全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审核检查和考评。定期研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指示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状况进行调查,向项目经理部领导反映重要安全问题、提出事故隐患的处理意见。

(二)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下达安全生产目标,并对目标进行日常的检查、落实和考核。组织召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安全生产工作会,并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安全达标现场进行总结、宣传和表彰。

(三)组织制订和完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督促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培养和储备安全管理人才,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

(五)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督促、检查各单位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六)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四、安委会主要成员的分工

(一)按照项目经理部安委会工作职责的要求,各组员、部门均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共同抓好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安委会组长除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外,重点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安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各单位确保安全措施费用到位;决定重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督促、检查副组长及各成员对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支持部门人员的工作。

(三)安委会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安全业务培训、安全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安委会的召开;负责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部同工程部、机电部负责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指导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按照施工程序、施工准备、施工工期必须服从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来安排计划、组织施工,负责组织、教育、检查和处理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五)技术部、测量部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负责安全技术攻关;负责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

(六)综合办与工程部负责员工(含劳务队伍、甲指分包等)的入场教育、培训和上岗、换岗教育等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劳务队的管理方面的有关安全工作(如签订协议,执行协议情况等)。负责发动各级团组织参与青年安全文明号创建活动;负责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七)商务部负责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做好项目安全费用投入统计工作,设立专项统计台帐;牳涸鹪诰邪鹑沃苹蚓贸邪鹑沃浦杏邪踩谌荩⒓喽狡渎涫怠

(八)物资部、质量部负责对购入的各类材料、劳保用品等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制定严格发放和使用制度。

五、工作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并形成决议。如有重大问题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时,安组长或副组长可临时决定召开安委会会议。

(二)每次召开会议之前,各成员应将各自分管安全生产状况、工作安排和有关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安委会办公室。

(三)项目经理部安委各组员应认真贯彻执行项目经理部安委会作出的决定并报告执行情况,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为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4篇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 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 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的建设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苏州市建设局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时,苏州市建设局接报后,立即启动苏州市建设局应急救援预案。

第5篇 航道整治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完善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为主线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通过适合工程实际的各类制度的建立,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配以适应本工程安全生产奖惩措施,促进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以期实现期内安全无事故,最终保证项目工程安全零事故目标。

1)建立每周及每项作业岗前安全交底例会制度

会议主要内容:对于一周内的安全情况总结,对于已发出整改通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下一周主要作业的安全进行强化。安全例会参加人员: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安全员现场作业负责人,同时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2)安全教育制度

新进施工人员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

3)现场观察制度

施工时专门设置现场观测人员,主要观测施工区域内作业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管理部反馈现场情况,杜绝无关机械设备、人员进入现场。

4)24小时值班制度

由于施工机械始终停在现场,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将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5)警示标志设置制度

对于所有施工区域,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于基坑、围堰等按规定设置信号,防止以外发生。

6)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开工后依据相关的操作规程、现场情况对于每个分项工程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措施贯彻到位。

7)持证上岗制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颁布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8)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根据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开挖施工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技能教育,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制度的执行,措施落实的关键。安全检查要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1)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例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2)项目部定期(每周五)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施工设备和人员进行全面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通报各班组。

(3)对检查中各班组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出现整改不到位的班组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清退出场。

9)安全奖惩制度

对违章行动和造成事故的处罚,采用通报批评、扣奖、罚款、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等形式,这些形式可单独施行,也可合并施行。安全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可以通报表扬,评比先进、通令嘉奖,颁发奖金和建议加薪晋级等形式,这些形式可单独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手套,手电筒等 ,按照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营养费及时发放。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仓库的建筑条件和设置地点,应该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其与周围建筑物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因素,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装置。不准在贮存危险品的库房内进行试验、分类、打包、焊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库房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12)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配电和现场值班制度,做好记录,动力箱、开关、变压器与各种电器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金属等物件。电房内外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实行专门电工负责制,闲杂人员严禁入内。配电设备的任何部分均规定为带电的,不应触及。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变压器周围应有防护栏和危险警告标志,严禁闲人靠近。电房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修理时应切断总电源、悬挂标志牌,明确专人负责,检修完毕后,再次检查无误后,才可送电。根据需要配备2只以上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安全有效。

13)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从事炊事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熟悉食品法的有关内容,在工作中做到按规章制度办事。把好食品采购关,不买变质食品,过期食品,对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过期食品,做到坚决不买进。在食品验收时,要严格把关。每月盘货必须认真进行清理,发现过期食品,要立即进行报废处理。个人穿戴整洁文明,工作时要穿着工作服,要注意个人卫生,要有良好的生活

习惯,工作前要洗手,平时要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不直接用手去抓无包装的食品。对从事炊事人员要坚持每年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制度,取得卫生部门健康证后,方可在食堂工作,夏季要采取措施,要有防蚊蝇和洗手设施。对剩菜饭及其它食品要妥善保管,吃前要充分加热。伙房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出。

14)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特大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先电话报告并在12小时内填报事故快速报表作出书面报告。发生重大、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应在于24小时内填报快速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书面报告一时难以送达的,应先用电话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必须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和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如当时难以讲清楚的,待查清后再报。

15)安全一票否制

生产过程中原则上由专业安全监督人员负责实施一票否决权。每个职工有权对有碍安全的一切现象和行为予以现场制止,制止无效时,报告专业安全监督人员或进行举报。评比表彰先进、晋职晋薪的一票否决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各自的管辖权限实施。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班前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前安全活动

管理文件: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工人讲解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规章纪律,原则上每星期不少于二次,主要内容如下: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记录。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活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以上安全活动要求班组认真执行,班组在工资结算时,提供以上资料,否则不予结算。

第7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人员生命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和施工安全例会制度,使之成为安全工作内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施工队伍进场前必须对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待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进,规章制度教育,签订安全协议,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的操作工,如架子工、电焊工、气焊工、维护电工、小型机械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贯彻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实行鲜明的奖罚制度。

3、做到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没交底不施工,班组上岗前没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 酒后不准上班操作,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禁止在施工楼内随地大小便。

每周一上午组织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教育活动。

4、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员应每天深入现场进行巡视,并记录安全日记,对安全设施、防护措施、安全保护用品、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现场文明卫生,对现场人员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实施有效的监督,发现不合格状态,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听劝阻者,经项目经理批准采取停工整改、罚款教育等手段进行纠正。

5、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必须保证安全设施健全,专人负责协调与保洁。现场焊接,割刀,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做到二证一器看护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电焊、气焊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把周围用水泼湿,要用看火员看火,并准备好接火斗和灭火器,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焊;

6、每个施工作业面均设置一固定的施工临时用电箱,要求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线,做到“一点一机一保护 ”,所有插座插头要全部改成三相五线制。每个施工用临时配电板必须全部安装灵敏的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有专人管理,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设定的位置,配备电箱,箱内具备总熔丝,分熔丝、开关、零排地排等,电箱应有门、锁和标识,箱体架空高于地面600,并做接地接零保护。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照明,必须符合安全电压,由监控员对临时电箱、移动电箱,是否接地接零进行检查。末端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箱内是否有积灰。配电箱开关电器与配线,一一对应配合专路控制。配电箱熔丝应与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严禁用铁,铜丝代替。分电箱必须做到,规格型号统一,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各类接插件,完好无损,接线应使用橡皮软线。动力电与照明电必须分开设置。施工机具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可使用。传动和妨口处必须设有防护罩等装置。接地接零必须达标。

7、保证通道的畅通,通道内不得堆放材料、设备等,照明灯具配备完好,确保照明亮度。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光,用于底下的照明电应为固定安制间距不超过三米,以保安全。

8、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触电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加强各标段通过本标段的电缆、电线的监视工作,增强安全工作的全局观念。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包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包皮破损要及时修调。

9、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日常和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并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奖罚措施。工地每周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及时调整、治理隐患,确保安全。

10、施工现场划分为作业区域,通道、办公区域、宿舍等,分别配置灭火器具,作业区登高作业,由专人(安全监控员)对登高作业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登高作业前由安全监控员及施工员对施工组进行登高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作业过程进行监控。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离,保持场容场貌整齐,整洁有序文明。

11、危险品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看管,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危险品仓库必须独立设置,严禁易燃,助燃物品混用在起堆放。

12、进入施工现场,在有立体交叉施工部位,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凡2m以上的悬空、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正确使用个人劳动用品。高处作业不得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3、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阳台,楼层和屋面临边应设置防护拦杆,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14、脚手架、爬架、挂脚手,挑排脚手及吊脚手架等设施,必须有验收使用手续。

15、装饰工程生产面一律实施围档封闭施工,围档的高度必须高出作业面层1.5米,以防物体外坠。施工区域必须有意识形成施工、材料,通行走道三个自然区域。进场材料必须在指定堆物区域内分门别类,堆放整齐,挂标识牌,应有名称、品种、规格、使用区域。多余材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清除,当日工完料清,场地清。道路、通道应保持平坦畅通,无散落物、无积水,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定期清场。沿市区道路施工时,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稳固,整洁、美观的连续性护栏设施。

16、必须做好落手清,随做随清,在施工作业时,应防止材料散落,泥浆洒漏,污水横溢,敲击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17、安全标志

施工区域或危险品区域必须选择悬挂醒目的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检验标志和宣传标志。

禁止标志: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禁止停留、禁止入内。

警告标志: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伤心,当心吊物,当心土洞。

指令标志:必须戴安全帽。

提示标志:通行走道、灭火机、余料堆放点、垃圾堆放点。

检验标志:设备、验收合格、材料合格、待验、待确定、不合格。

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18、公司设立多层安全防范体系。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安全施工和消防保卫工作,定期对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工地现场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施工和消防保卫工作。各施工队设置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各自施工范围的安全和消防保卫工作负责。

19、在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中,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成为向施工队组安全、防火交底的重点内容,并依据这些措施落实材料、器具和检查人员的检查方法。

20、安全工作必须做到预测预控,对工程对象预先进行分析,工程施工中安全施工的重点是高空作业、楼内孔洞防护、施工机械作业、施工用电等几大方面。针对这几大方面进行分析,找出各个控制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

21、购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组织消防抢险队,制定工地动火制度,对火炉、烘炉等常用动火单位,要指定专门的看火负责人。宣传消防知识,禁止在工地现场吸烟。现场要设立安全宣传牌和消防宣传牌。 不准在宿舍内和施工现场明火燃烧杂物和废纸;乱扔烟头、火柴棒,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者应自备烟缸,烟头和火柴必须丢进烟缸;不准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私接熔丝,宿舍内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灯泡,灯泡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离开帐子等物不少与500mm;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不准将火种带进仓库和施工危险区域,木工间及木制品堆放场地;不准在宿舍区、施工现场燃放烟花和炮竹;宿舍内、施工现场严禁引火打闹;严禁损坏、盗窃灭火设备。灭火机具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机效能正常。不准在宿舍、仓库、办公室内开小灶,不准使用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如需使用应由总包行政办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统一地点使用,但严禁使用电炉;食堂、炉灶的烧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工地利用灯泡和明火取暖;现场在施工期间严禁员工住宿,除必要的仓库及安全值班外。

22、组织工地现场的保安队伍,派专人负责制订进出门规定和携带工具材料进出门的规定。在安装装饰阶段,要组织以保安为主的成品保护队伍,分层分房间有专人专职看守。施工期间每晚由项目经理部领班组织晚间值班巡逻,杜绝一切破坏行为和不良现象。

23、加强上下联系,组成一个统一的安全消防保卫系统,从公司到项目经理部到各施工班组均有专人负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联系,形成上下同心的确保安全的力量。

第8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实现安全、文明标化目标,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项经济承包中明确安全指标和包括奖罚办法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项目部与各班组之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项目部定期对个人、班组进行安全责任制考核,并进行总结评比。

1.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 职工守则

1.2. 门卫制度

1.3. 安全教育制度

1.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批制度

1.5.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6.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7.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8. 脚手架验收管理制度

1.9. 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10. 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制度

1.11. 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12.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3.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4. 施工现场场容卫生规定

1.1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1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17.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18.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2. 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3. 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2.4.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5.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6.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7. 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8. 预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9.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10.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9篇 航道整治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完善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为主线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通过适合工程实际的各类制度的建立,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配以适应本工程安全生产奖惩措施,促进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以期实现期内安全无事故,最终保证项目工程安全零事故目标。

1)建立每周及每项作业岗前安全交底例会制度

会议主要内容:对于一周内的安全情况总结,对于已发出整改通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下一周主要作业的安全进行强化。安全例会参加人员: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安全员现场作业负责人,同时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2)安全教育制度

新进施工人员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

3)现场观察制度

施工时专门设置现场观测人员,主要观测施工区域内作业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管理部反馈现场情况,杜绝无关机械设备、人员进入现场。

4)24小时值班制度

由于施工机械始终停在现场,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将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5)警示标志设置制度

对于所有施工区域,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于基坑、围堰等按规定设置信号,防止以外发生。

6)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开工后依据相关的操作规程、现场情况对于每个分项工程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措施贯彻到位。

7)持证上岗制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颁布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8)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根据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开挖施工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技能教育,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制度的执行,措施落实的关键。安全检查要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1)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例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2)项目部定期(每周五)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施工设备和人员进行全面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通报各班组。

(3)对检查中各班组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出现整改不到位的班组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清退出场。

9)安全奖惩制度

对违章行动和造成事故的处罚,采用通报批评、扣奖、罚款、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等形式,这些形式可单独施行,也可合并施行。安全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可以通报表扬,评比先进、通令嘉奖,颁发奖金和建议加薪晋级等形式,这些形式可单独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手套,手电筒等 ,按照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营养费及时发放。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仓库的建筑条件和设置地点,应该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其与周围建筑物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因素,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装置。不准在贮存危险品的库房内进行试验、分类、打包、焊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库房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12)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配电和现场值班制度,做好记录,动力箱、开关、变压器与各种电器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金属等物件。电房内外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实行专门电工负责制,闲杂人员严禁入内。配电设备的任何部分均规定为带电的,不应触及。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变压器周围应有防护栏和危险警告标志,严禁闲人靠近。电房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修理时应切断总电源、悬挂标志牌,明确专人负责,检修完毕后,再次检查无误后,才可送电。根据需要配备2只以上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安全有效。

13)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从事炊事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熟悉食品法的有关内容,在工作中做到按规章制度办事。把好食品采购关,不买变质食品,过期食品,对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过期食品,做到坚决不买进。在食品验收时,要严格把关。每月盘货必须认真进行清理,发现过期食品,要立即进行报废处理。个人穿戴整洁文明,工作时要穿着工作服,要注意个人卫生,要有良好的生活

习惯,工作前要洗手,平时要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不直接用手去抓无包装的食品。对从事炊事人员要坚持每年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制度,取得卫生部门健康证后,方可在食堂工作,夏季要采取措施,要有防蚊蝇和洗手设施。对剩菜饭及其它食品要妥善保管,吃前要充分加热。伙房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出。

14)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特大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先电话报告并在12小时内填报事故快速报表作出书面报告。发生重大、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应在于24小时内填报快速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书面报告一时难以送达的,应先用电话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必须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和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如当时难以讲清楚的,待查清后再报。

15)安全一票否制

生产过程中原则上由专业安全监督人员负责实施一票否决权。每个职工有权对有碍安全的一切现象和行为予以现场制止,制止无效时,报告专业安全监督人员或进行举报。评比表彰先进、晋职晋薪的一票否决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各自的管辖权限实施。

第10篇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促进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指挥部与监理、施工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合同》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安全文书和安全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与存档。

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各单位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文书和内业资料的档案管理,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

第五条施工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七)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八)特种设备登记、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和运行记录;

(九)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十)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十一)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十二)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十五)主要危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十六)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十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和记录;

(十八)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十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

(二十)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监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四)安全监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五)安全监理台帐(包括监理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监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六)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巡视记录、安全监理月报;

(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八)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第七条安全内业资料启用以下表格,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应填写,按规定报送和存档。具体见表1《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2《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1

序号表格名称编号
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01
2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02
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03
4安全交底记录表04
5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05
6安全检查日志06
7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表07
8机械设备维修记录表08
9机械设备保养记录表09
10起重设备试吊记录10
11危险源告知(明白)卡11
12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12
13电工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13
14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14
15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15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表2

序号台帐名称编号
1安全规章制度台帐01
2“三类人员”管理台帐02
3安全会议台帐03
4安全检查台帐04
5安全教育培训台帐05
6安全交底台帐06
7安全“再教育”台帐07
8安全检查、整改台帐08
9安全责任书、协议登记台帐09
10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10
11施工特种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11
12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台帐12
13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13
14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14
1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15
16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统计(台帐)表16
17消防器材、危险品使用管理台帐17
18起重设备试吊登记台帐18
19专项方案台帐19
20应急预案管理台帐20
21事故报表登记台帐21
22事故处理台帐22
23监理工作台帐23
24安全监理指令台帐24
25安全监理专项方案审查台帐25
26安全管理文件登记台帐26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以下档案:

上一页12下一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盒目录及内容

序号目 录内容及要求(简要说明)
1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2公司(母体)来文母体单位对本项目部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若综合办公室要存放原件,可复印一份放在本盒中。
3上报公司(母体)文函项目部对母体单位上报有关安全方面的文函件
4指挥部来文指挥部下发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5地方政府来文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6施工安全生产月报表项目部每月施工安全月报表(集中收集)(月报表填写要数据真实、内容齐全)
7指挥部整改指令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指挥部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8驻地办整改指令驻地办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驻地办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9项目部内部整改指令项目部内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完成资料闭合)
10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框图);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项目安全人员证件项目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b证)、安全部长(c证)、专职安全员(c证)(5000万/人)的清单及证件的原件和扫描件。
12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险源排查制度等)
13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等
14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如:临时用电、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预制梁板吊装、现浇箱梁、人工挖孔桩;路基高边坡、土石方开挖等)
15专职安全人员安全施工日志所有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填写安全施工日志,每月在项目部安全部汇总。
16安全工作总结月(每月月末必须总结)、年总结、上级检查汇报总结、专项活动总结
17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安全生产费投入使用计划(根据总工期,编制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书(细化到月度))、每月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明细表
18专项活动记录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方案
19安全防护用品记录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领用记录
20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经常性进行,提高安全意识和施工安全防范技能)。
21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副经理、总工、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项目分部、工区、作业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相邻合同段之间。
22安全会议记录召开安全会议记录(包括指挥部、驻地办、项目部内部),每次会议均要有记录和影像资料,参加人员必须亲自签字。
23安全检查记录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记录资料(保证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的频率,要经常性进行)。
24安全奖惩记录项目部内部为加强安全管理的安全奖惩记录(安全奖励通知书、罚款单、罚款通知书)
25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均要对员工、农民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各工种(爆破、电工、焊工、架子工、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安全技术交底。(同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经常进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6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编制与报批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如: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挖孔桩等桩基施工;路基高边坡、石方开挖等等),没有编制的工序,将不得开工,对于重、难点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还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27安全操作规程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如人工挖孔桩、石方爆破、喷射砼、;各施工工种,如电工、焊工、钢筋工、);各机具,如砼拌和机、空气压缩机等。
28特种设备记录在施工现场的各种特种设备均应进行登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29特种作业人员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机动车辆司机等)上岗操作证件(注意证件及时复审,没有复审的证件为无效证件)
30施工人员花名册本项目施工人员化名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31危险源辨识与分析管理危险源辨识、分析与控制、危险源清单(每月必须进行统计)危险源包括工程部分、工地食堂、卫生、消毒、工地办公区等。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部位或桩号、等级(重大或一般)、防范措施等。
32民爆火工物品管理爆破作业许可证(地方公安机关认可)、爆破人员清单与证件、爆破安全专项方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33施工人员工伤意外保险保险人员清单,保险合同复印件
34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事故相关原始资料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资料。
35其它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盒内均必须有卷内目录。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内容如下:

(一)安全组织机构档案。

内容包括安全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安全监理机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兼职监理工程师配备及职责;安全监理人员资质证件等内容。

(二)安全监理制度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活动组织、目标、计划、内容、方法,应急救援组织实施预案,演练方案等内容。

(三)安全监理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管理数据统计月报;安全监理活动记载等内容。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档案。

包括管辖标段内主要控制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专项方案及申请;本监理单位审查意见;专家会论证意见;指挥部审批意见;主要控制性工程日常安全监管情况等内容。

(五)安全隐患排查档案。

包括主要危险源明白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结果台帐。

(六)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及处理记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等内容。

(七)安全文件档案。

包括上级来文来函,与施工项目部及其他有关方面往来函件,各种安全活动视听资料等内容。

(八)安全生产考核档案。

包括对项目部月度考核,对本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指挥部将定期考核或随机抽查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对应考核或抽查施工单位,其结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湖北交投麻武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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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大楼弱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度

大楼弱电系统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度

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生产管理责任制。

本工程施工设计完全按国家规律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操作,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我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是根据智能弱电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我公司在项目施工中,始终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加强劳动保护,不出重伤、死亡事故。为实现工程目标,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我单位下达的各项指标,为此,在施工中应贯彻如下安全措施:

严格接行《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制度、'四不放过原则'。

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的群防群治制度。

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如高空作业的安全吊带,焊工的防火器材,各工种的劳保用品等随第一批物资到达工地;甲方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我施工单位建议甲方配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业主应当向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我们定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料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依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的法规。

我方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同时对建筑安全生产加强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施工现场安全由我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我方定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和总结,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我方领导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绝不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我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业主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我单位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将安全生产作为生产管理者的首要职责,抓紧抓好。

设备人员进场后,先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制、设备机具维护保养制度。

工地配备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工地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各种机械操作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施工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

施工安全保证:

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定》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或修订工地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周组织工人安全学习,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上岗前安全技术教育,并签名存档,施工管理人员在下达任务单的同时,必须作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或光脚进入现场。

在安全生产中,我们贯彻全民安全意识,人人为安全着想,每周由项目经理主持,质检员组织进行安全学习及安全总结,对遵守安全规范者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对遵法守纪者评为积极分子或先进工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l凡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电工作业时要穿绝缘鞋;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不得站在悬吊物下,不得站在竖井开口、梯口嬉玩耍。

l落实各种设备安全使用措施:

a.冲击钻(电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其绝缘线是否良好,使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夹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使用时检查钻头要夹紧、冲击钻(电钻)要拿稳、人要站稳,防钻断伤人。使用中换向器与电刷之间发生较大火花时,应清除换向器污垢,检查弹

簧压力,更换已磨损的电刷。定期更换轴承润滑油,滚动轴承和齿轴箱最好使用锂基润滑脂,滑动轴承采用15号车用机油。

b.角向磨光机(切割)安全使用措施:检查整机外壳电源线,要求不得有破损,砂轮防护罩完好牢固。右手握住角向磨光(切割)机,左手拔动机身尾部开关拔到'关'的位置。接通开关,通电转几分钟,关机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使用过程中,砂轮与工件的角度为15至30度,注意保护眼睛,防止磨砂入眼睛,当转动速度变慢,马上停机检查。不用手提电缆线,更换砂轮片时使用专用拔手。

c.电焊机安全使用措施:设备使用前检查是否良好,电源线、电焊钳的绝缘线绝缘是否良好,接头不应超过3处,外壳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引入电源应使用自动开关,有漏电保护器。室外作业注意防雨。电焊机接通电源的情况下,不要将电焊钳夹在腋下或把电焊绝缘线挂在脖子上。焊接时要戴好手套。

d.台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台钻绝缘线是否良好,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接地线可靠,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火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钻头一定要夹紧正确,使用时检查钻头,钻头要夹紧确保无误。左手拿工件要拿稳(或把工件夹紧在工作台面上),右手握手柄,压力要适当,严防钻头断裂或工件飞出伤人。使用台钻严禁区载手套。台钻用后,清除铁屑,保持清洁,旋转部份定期上润滑油。

e.砂轮机安全使用措施: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待其转速稳定后再用,一般先空转几次,操作者必须立于机旁,不得正对砂轮机,以防发生危险。

f.设备接电前安全措施:在系统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在给设备送电前必须分清设备性能,方可接线。送电前应测量电源电压等级及极性,避免造成人为的设备和人身伤死亡事故。

g.安全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和库房禁止存放自燃物品,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易燃液体,在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不使用明火、严禁吸烟或携入火柴等危险物,严禁施工焊接。使用设备时防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潮湿作业使用60v安全照明电压,接头用绝缘布包扎好。使用临时电源时注意安全,引出线从配电箱内经开关后引出,不能混乱,并做好标记。布线时严禁将导线缠绕在铁钉、铁丝上;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直接把导线裸端插在插座上;禁止乱拉乱接用电设备,造成过载运行;保持移动电动工具有良好的保护层。保证电气安装施工质量。清除导线和导线与电气设备之间和连接点中的金属氧化层、油层等杂物,并接紧接牢。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保证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符合要求。焊接作业中,做好防火工作,清扫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的材料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等)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平时注意清理走火通道,火灾万一发生,应迅速阻止火灾的扩大,并立即组织抢危救灾和人员、财物的疏散,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工地办公室和显着的地方挂上'火警119'、'急救120'、'报警110'及就近医院的救伤电话标牌。如发生意外事故,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12篇 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总则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健全安全组织,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奖罚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执行本制度。

2、季度评价奖罚

(1)公司对各施工现场及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以建设部颁布发的《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及总公司颁布发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为依据,以月检查评分、季度评比的方式进行评价。

(2)月检查评分在次月底3日前公布,作为对施工现场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评价,季度内各月平均评分为评比奖罚的季度平均评分=本季度各月评分之和/3。季度平均分计算值取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按四舍五入记录。季度内检查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检查月份算术平均值记。

(3)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现场的单位月评分,以被检施工现场的平均得分计算。

月检查评分=受检施工现场评分之和/受检施工现场数

(4)机械施工单位受检内容突出大型机械的拆装、运输、安全装置、验收及维修检查及时和资料完整性等。

(5)奖罚计量单位以本季度内在施工面积每千平方米或万元产值为一个计算单位,面积与产值均取整数部分。

3、安全管理奖罚

(1)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实现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标准化,及时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给予奖励。

(2)对单位奖励额为500-2000元,对个人奖励额为50-100元,有突出贡献的根据业绩加奖厉额,但最高不超过奖励额的两倍。

(3)有如下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受到奖励:

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规范和制度、成绩显着的。

②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科研方面的革新或发明,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的。

③在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活动中,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较高管理水平,在行业或企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

④工作中,取得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管理经验的。

⑤防止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在事故抢救中表现突出的。

⑥在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中,被评为行业或企业先进的。

(4)对发生死亡、重伤,一次3人以上伤害事故的单位,按违反《劳动保护法规处罚实施办法》,承担各级经济处罚,同时负担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同时对事故单位追加罚款3000元。

(5)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一经查出责令其补报,除按第十二条处罚外,追加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按有关条款另行处罚。

(6)有如下情节之一的单位,依据责任程度给予500~5000元的罚款。

①对施工作业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落实,没有安全教育资料,经批评仍无改进的。

②施工作业人员联保互保安全责任制未落实或不起作用的。

③无安全检查制度或有制度未落实,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反馈、整改、评定资料不全的。

④施工作业无方案,无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缺乏针对性,安全技术资料不全的。

⑤设施或设备使用前未进行验收或验收资料不全,经指出无改进的。

⑥部履行交底手续,交底手续或资料不齐全,或有安全技术交底但未落实,检查监督不到位。

⑦'四口''五临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防护,或防护不符合标准的。

⑧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不及时报告的、酿成事故的。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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