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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厂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8 热度:54

某厂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1篇 某厂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我厂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审批、使用标准及程序,使安全措施费用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更好的落实、发挥作用,保证我厂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生产过程中各项安措项目(详见细则)。

三、费用的提取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厂按照实际情况,根据厂年度安措计划,需要多少按月提取,依照国家标准每吨原厂提取8元,由厂财务科指定专人建帐管理,详细记录资金流动和使用情况.

四、费用的审批:

1、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每年初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厂安全生产科备案,经厂安全科审定后,汇总全厂年度安措计划报厂安委会审查。经厂安委会讨论通过后,由财务科按照计划分批划拨资金。

2、根据年度计划,各单位在进行安全措施进行项目前向厂有关部门申请动用资金。

3、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在使用前申请表上必须由主管厂长、安全生产科长、财务科长签字。即可动用安措费用,按排相关部门准备施工材料。

4临时措施费用的使用,由项目单位报厂有关部门审批。

五、资金的使用:

1、安全措施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其他用途。

2、项目费用要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动用。

3、费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合理安排,严禁虚报开支。厂财务、技术部门将对项目的施工建设情况进行预算和监督。

4、安全生产科建立安全措施费用使用项目登记表,详细记录资金的使用信息。

六、其他:

1、安全措施项目竣工后,厂安委会将组织技术、安全、财务、设备等部门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和项目设计进行验收。并支付剩余款项。

2、安全措施费用年度结余下年使用,当年提取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3、财务科负责建立安全措施费用资金帐目,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财务规定。

第2篇 服装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财产免遭损失,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市及本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适用范围

2 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3 相关术语

3.1 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3.2 三同时:生产、管理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3 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5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 相关要求

4.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

4.2 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 各车间、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4 任何车间、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其它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和抵制。

5. 营销部门安全职责

5.1 负责本部门库房安全管理,保证库房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完好可靠,保证有效使用。

5.2 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营销人员外出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厂内有关临时机构及外派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5.3 负责本部门业务工作中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实。

6.后勤安全职责

6.1 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电气线路、煤气管道、液化气罐的安全;负责全厂各住宅区安全值班管理,组织开展住宅区的防火、防盗;负责防止煤气泄漏、中毒等宣传和预防工作。

6.2 负责职工食堂、浴室的安全与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3 负责厂区的卫生保洁管理及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代用券、菜票)及药品的发放工作;负责防汛应急物资的储备。

6.4 负责对厂房及其它建筑物、生活区公共设施进行周期性维修、保养。

7. 办公室安全职责

7.1 负责组织全厂机动车辆检查、维护、检修、检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2 负责全厂驾驶人员日常安全管理,组织驾驶员考核、换证工作。

7.3 负责全厂驾驶人员职业技能、职业素质的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7.4 严格执行厂内有关交通安全、行车安全的规章制度。

7.5 负责安全工作所需的车辆使用。

7.6 负责档案安全及保密工作管理。

7.7负责全厂各部门安全值班电话的通畅。

8.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8.1负责本车间范围内其他各类设备及其安全设施、防护设施、安全连锁装置及各类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保证可靠有效;负责本车间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日常管理。

9.财务安全生产职责

9.1负责全厂财务票据、资金、资料的安全。

9.2落实安全生产及隐患整改所需资金,保障隐患及时整改。

9.3负责制定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0. 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0.1 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0.2 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在本车间、部门贯彻执行,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

10.3 组织制定、完善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10.4 组织对新进员工、实习生、转岗职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坚决制止'三违'现象。

10.5 组织车间、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6 建立本车间、部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配备具有相应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10.7 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11. 班组长安全职责

11.1 贯彻执行厂、车间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11.2 组织本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件,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三违'行为。

11.3 组织本班组员工积极开展或参加安全活动。

11.4 负责对新进员工及转岗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11.5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车间。

11.6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1.7 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2 职工安全职责

12.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厂规厂纪,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2.2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工作服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严禁酒后上岗,班中打闹;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膊、披长发进入生产作业场所。

12.3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维修、检验程序,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12.4 工作前、工作中、工作结束后都要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报告,在隐患、故障排除后才可以进行生产,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12.5 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场所、环境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

12.6 掌握消防器材及各类安全设施用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设备使用方法。

12.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宣传活动,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

12.8 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做到'三不伤害'。

13 实施安全否决权的规定

13.1实施安全否决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凡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有权实施一票否决权。

第3篇 副厂长厂长助理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送审稿要求:)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第4篇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

一、切实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坚持每周安全日活动。

二、新入厂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在考核合格后方允许进入工作。外来学习参观者,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方可入内。

三、入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上班前四小时不准喝酒,醉酒及精神失常者不得入厂。

四、设备开停车要要严格遵守岗位技术操作规程,非岗位操作人员,不得开动和操作厂内设备,不熟悉设备性能和技术操作的人员(新工人、徒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不得独立操作设备。

五、在设备运转中,严禁擦拭和修理运转部件,发生故障应停车修理,临时检修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在操作电盘上挂牌指示。除本人检修完毕摘换牌外,他人不得动牌。

六、联动生产设备,必须保持信号完整和畅通,严格按顺序开停车。

七、一切机电设备的各转动部位,必须设置护罩,栏杆等安全防护装置。受压容器、锅炉、压风机等,必须有良好可靠的安全阀,设备上的一切防护装置、仪表、信号等,不得随意动用、移位、损坏或擅自停用。

八、不许用湿手触动电气设备。不许用水管冲洗电气设备。

九、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要找电工处理,不得擅自乱用。电工处理事故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有人监护。

十、在光线不足的地方或在夜间进行检修时,应有足够的照明,手持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

十一、电焊、气焊设备要由专人使用,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装置。

十二、检修用超重设备必须安全可靠,由专人负责使用,严禁吊车起重时歪拉斜吊和超载超重。

十三、厂区内禁止随意生火,生产用火要选好地点并采取安全措施,厂内防火器材和工具不准乱动或作它用。

十四、搞好防尘工作,除尘设备要保持正常运转,对扑集的降尘要妥善处理,防止二次扬尘。搞好厂区卫生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

十五、剧毒药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操作使用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要建立严格的药剂贮存,发放制度,严禁药品外流。

十六、加强金矿石、黄金中间产品和合质金的管理,搞好治安保卫,杜绝黄金窃失。

十七、对违犯安全制度者人人有权制止,对发生的事故,必须查清原因,严肃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第5篇 某污水厂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包括学员、实习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须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厂长、或分管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测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许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板必须保持平整和无积雪、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雪、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规定

交接班工作是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

一、交接班工作内容:

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

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

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

4、共同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接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

四、接班人任务:

1、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情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

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特殊情况处理:

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有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班人是否可离岗。

第6篇 胶印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安全事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切实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利用一切条件和技术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并送往离现场最近的医院,同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所在单位的领导、企业安监部、企业分管领导报告;设法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现场勘察。

2、发生设备事故后,现场人员要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持系统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及时向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安监部报告;当设备事故的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可紧急停止系统设备运行,撤离现场,然后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3、发生交通、失火、失盗等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尽可能地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然后向所在的部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小组以及分管领导报告。

4、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一般及以上设备或电网事故、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时,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及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上报企业安全管理小组。

5、企业各部门发生任何事故、故障、异常情况,都必须在事发的两个小时内向企业安全管理小组汇报。

二、安全事故调查制度

1、一般轻伤事故、恶性误操作事故、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的调查由分管安全副职组织事故处理小组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或《设备事故报告》交企业安全管理小组;事故调查过程中,允许事故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在场陈述事故发生的情况,参与调查分析;事故处理结果由事故处理小组讨论,按有关制度执行。

2、重伤或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由企业或上级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调查。

3、造成设备损坏、公私财物受损,经济损失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的事故、障碍、事件,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到企业安全管理小组;经济损失在100元以上的,由企业组织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4、事故调查的任务

(1)了解发生事故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分)、具体地点,检查现场,寻找确定事故原因的痕迹和物证以及进一步展开调查的线索,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拍照,并绘制事故现场图。

(2)了解受伤人数、伤害部位、医疗部门对受伤情况的诊断报告、设备损坏的部位和程度、对生产造成的影响、经济损失的情况。

(3)调查事故的原因。

(4)向事故当事人、在场人员和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前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受害人和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分工及操作方法等;了解事故设备有无缺陷、防护装置情况,操作是否正常,发生事故时的抢救措施。

(5)了解受害人以及事故直接相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受过何种安全教育和技术训练等)。

(6)索取与事故有关的生产和设备等资料。

(7)提出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报告。

(8)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

(9)做出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10)填写事故报告单报送有关部门。

(11)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及通报发各单位学习,以便吸取教训。

三、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安全事故处理要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处理事故时,要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首先救治伤员,然后才保护财产;处理正在发生的事故时,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设法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企业要快速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及时投入事故调查。

3、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 a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 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违者每次罚款5元。

3. 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带安全帽,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 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 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 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第8篇 水处理剂厂安全生产制度

为了更好对员工安全方面的管理,规范复配厂的管理程序,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得到有效的防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进入复配厂前,应穿好劳保防护用品,若劳保防护用品缺失或破损,应立即找主管人员索要或更换新的劳保防护用品;

2、听从主管人员及监督员的指挥,不得擅自从事于生产无关的安全活动;

3、工作期间不准迟到、早退,当班期间不准睡觉、漏岗、嘻戏、打闹,不准从事于生产无关的事情;

4、从事劳务期间不准喝酒,不许再禁烟区域内吸烟,不许带小孩和生产无关人员进入厂房;

5、若发生药水溅到眼睛或皮肤上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同时配合主管领导及监督员的安全督导;

6、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现场,不许药剂外溢;

7、操作台及生产设备场地每次配药完时必须清扫干净,空桶杂物不许乱堆乱放,劳保用品,劳动工具按指定地方摆放整齐;

8、从事劳务期间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第9篇 某某厂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我厂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审批、使用标准及程序,使安全措施费用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更好的落实、发挥作用,保证我厂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生产过程中各项安措项目(详见细则)。

三、费用的提取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厂按照实际情况,根据厂年度安措计划,需要多少按月提取,依照国家标准每吨原厂提取8元,由厂财务科指定专人建帐管理,详细记录资金流动和使用情况.

四、费用的审批:

1、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每年初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厂安全生产科备案,经厂安全科审定后,汇总全厂年度安措计划报厂安委会审查。经厂安委会讨论通过后,由财务科按照计划分批划拨资金。

2、根据年度计划,各单位在进行安全措施进行项目前向厂有关部门申请动用资金。

3、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在使用前申请表上必须由主管厂长、安全生产科长、财务科长签字。即可动用安措费用,按排相关部门准备施工材料。

4临时措施费用的使用,由项目单位报厂有关部门审批。

五、资金的使用:

1、安全措施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其他用途。

2、项目费用要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动用。

3、费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合理安排,严禁虚报开支。厂财务、技术部门将对项目的施工建设情况进行预算和监督。

4、安全生产科建立安全措施费用使用项目登记表,详细记录资金的使用信息。

六、其他:

1、安全措施项目竣工后,厂安委会将组织技术、安全、财务、设备等部门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和项目设计进行验收。并支付剩余款项。

2、安全措施费用年度结余下年使用,当年提取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3、财务科负责建立安全措施费用资金帐目,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财务规定。

第10篇 厂生产包装间卫生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包装间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控制产品包装过程的卫生条件,防止产品在受到污染;

2.适宜范围:适用于产品包装过程的卫生控制

3.主责部门:生产部;

4.负责部门:包装车间;

5.具体要求:

5.1人员卫生

5.1.1进入包装间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包装鞋、帽子及口罩。

5.1.2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到水洗双手并泡消毒液后戴上包装专用手套酒精消毒,方可上岗进行作业。

5.1.3包装人员不得佩戴手饰、耳环、手镯及其他装饰品进入包装间从事作业。

5.1.4中途离开岗位,再进入包装间必须重新消毒后,方可上岗。

5.1.5严禁穿戴工作服、鞋、帽子及口罩等衣物离开包装间到其他场所。

5.1.6工作服等衣物必须是经过消毒的且是干净整洁,才能穿戴上岗。

5.1.7包装作业过程中,从业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及交头接耳。

5.1.8进入包装间作业后,不得随便进出,直至包装结束。

5.1.9包装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勤系衣服。

5.2包装车间卫生管理

5.2.1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灰尘、污垢及闲杂物。

5.2.2天花板保持干净清洁,无蜘蛛网悬挂且无漏水。

5.2.3包装间要求四面门窗洁净,无灰尘,无存放废弃物。、

5.2.4合理整齐堆放各种已包装成品并及时入库,防止堆积。

5.2.5严禁包装期间开启包装间及挑选间门窗。

5.2.6严禁与包装无关人员入内。

5.2.7严禁包装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串岗、打闹及从事与正常工作无关事项。

5.2.8患五大病症者应及时脱离岗位,待痊愈后方可上岗从事工作。

5.2.9包装间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与包装无关物品。

5.2.10严禁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进入包装间。

5.2.11严禁在包装间内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

5.2.12做到包装后,机械设备及用器具清洗干净,无残渣、灰尘存窗。

5.2.13包装完毕后,残留废料垃圾及时清理离开车间。

第11篇 烧结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烧结厂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  职责

烧结厂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监督科负责起草后交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监督科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监督科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监督科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监督科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  安全监督科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6  评审

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厂长及安全监督科、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6.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  修订

7.1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8  周期

8.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烧结厂安委会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第12篇 洗化厂生产装置开工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生产装置开工安全工作的管理。

第二条 彻底清理检修现场,拆除临时电源线、脚手架、施工机具外运,做到文明开工生产。

第三条 高温设备管道附近不能有破油布、木头等易燃物,检修时破损或新安装部位的保温层要恢复好,管沟井盖要盖好。

第四条 转动设备要装好安全罩,梯子、平台、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完好,压力容器安全阀须定好压,安全阀前的阀门处于全开位置。

第五条 为防止检修时的残留物堵塞管道、阀门,损坏设备,必须进行吹扫、清洗、试密。

第六条 逐点抽出检修时所加的盲板,不得遗漏,工艺员按盲板图,核对无误,方可交出投产。

第七条 装置开工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他人不得直接向岗位操作工人下达操作令,防止多头指挥,严格按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操作。

第八条 要向生产班组公布开工方案,讲解装置检修后的变动情况,使每个参加开工人员做到心中有数。

第九条 按工艺流程逐个审查各系统,确认无误,做到开工时不窜物料,不窜汽、不憋压,防止物料泄漏或走错流程。

第十条 要做好油品的脱水工作,保证进入装置的油不带水。

第十一条 各加热炉点火前要分析含氧量,防止点火爆炸,禁止用汽油作引火物。

第十二条 装置升温要按规定的升温速度进行,对螺栓紧固部位及时进行热紧。

第十三条 在操作调整阶段,密切注意运行变化,力求平稳操作;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立即向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 在生产装置区内应做到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引火物(打火机、火柴);严禁穿钉子鞋;严禁擅自架设临时用电设备;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严禁无阻火器的机动车驶入装置区。

《某厂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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