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2)凡一项重大安全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及以上部门、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进行会商,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
(3)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①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②研究重大安全事项、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③研究组织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或专项整治及重大安全活动;④研究检查、整改、奖惩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第2篇 交通工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召开安全月度例会,安全会议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种措施和办法。每月由监理组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项目办派相关人员参与,通常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视情况可增加会议次数。安全会议目的是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商讨解决的办法,对重要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并对下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提出要求,进行检查、督促。
2、专题会议,针对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要事项等,共同研究、决定、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所需采取的措施。
3、每次会议都应有记录,进行综合整理,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认可。会议中达成的一致意见和要求作为今后安全工作的依据之一,并加以贯彻执行。
第3篇 e交通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二、交通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jú长主持召开或委托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交通局各基层单位领导及分管安全的管理人员参加,任何单位不得缺席。
三、交通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听取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交流、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措施,并对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和决策。
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记录工作,必要时可形成文件下发,会议的决议、规定和措施,必须认真落实、严格实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字材料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五、交通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临时性专题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六、交通局各基层单位每月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分析、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主动的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记录及相关文字材料要按规定存档。
第4篇 建筑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工程局、局属工程公司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区域公司、分公司应每月召开一 次,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每周召开一次。
二、安全生产例会由各级行政一把手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还应包括分包作业队伍有关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例会要适时研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保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落实好安全奖罚。
四、安全生产例会要履行签到手续,对会议内容和形成的决议要留有详细的记录.
第5篇 某旅行社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切实将安全生产纳入旅行社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会议设立专门记录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全领导组组长主持。
三、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
2.安全隐患排查部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四、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本社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交流或经验总结;
4.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旅行社安全生产工作。
五、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六、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七、会议的相关材料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八、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办、检查。
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由各领导小组成员汇总、汇报。
第6篇 某某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2)凡一项重大安全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及以上部门、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进行会商,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
(3)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①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②研究重大安全事项、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③研究组织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或专项整治及重大安全活动;④研究检查、整改、奖惩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第7篇 某酒店康乐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加强宾馆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防范力度,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宾馆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住馆宾客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北京**宾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北京**宾馆防火安全责任制》有关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周期
安全生产例会由主管安全的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主持召开,无特殊情况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接待活动、出现较大安全隐患(险情)或特殊安全事宜时随时召开。
二、参加例会的人员范围
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部门经理及部门安全小组成员。
三、安全生产例会主要内容
1. 传达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消防机关、上级直属和指导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部署涉及宾馆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
2. 通报有关社情、敌情、案情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3. 通报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安保部、质量管理部在每月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落实整改责任人,并于下月例会公布复查结果。
4. 专职安全生产主管汇报当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排。
5. 对特定的重大接待活动提出安全保卫方案,由各部门及时组织落实。
6. 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7. 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各种不安全因素,明确整改期限,做出投资预算。
8.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显著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个人,研究确定奖励或处罚的决定。
四、每次安全生产例会应做出详细会议记录备案,并下发各部门贯彻落实。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8篇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工程局、局属工程公司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区域公司、分公司应每月召开一 次,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每周召开一次。
二、安全生产例会由各级行政一把手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还应包括分包作业队伍有关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例会要适时研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保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落实好安全奖罚。
四、安全生产例会要履行签到手续,对会议内容和形成的决议要留有详细的记录
第9篇 选煤厂生产例会制度
1. 每天早6:50由厂长(副厂长)主持当天的生产例会。
2. 参加人员:主任以上管理人员。
3. 由生产主任汇报当班生产情况及出现的问题。
4. 由机修主任汇报当班需检修的内容。
5. 由厂长(副厂长)安排当天检修工作及生产注意事项。
6. 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了如指掌。
7. 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10元,5分钟——10分钟罚款20元,以此类推。
8. 无故不参会者,罚款50元。
9. 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检修项目要及时汇报集控室,集控员要做好详细记录。
10. 当班的生产由生产主任统一指挥。
第10篇 施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
二、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分析各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 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或项目部分管安全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科负责通知各参会人员学习会议时间和地点,召集有关科室、人员以及各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农民工参加。
四、 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和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全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战略;
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讨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4、督促、检查全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当前安全管理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安全工生产作重点。
五、 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学习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六、 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要求:
1、各类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学习会议记录;
2、学习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项目经理部主要领导请假;
3、学习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安委会各科室成员和各工地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 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督办、检查。
八、 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项目部安全科汇总上报。
九、 各工地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学习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学习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性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性问题。
第11篇 生产例会管理制度
1、生产例会每月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下午召开。由调度室组织,生产系统五职矿长及生产系统科室、基层区队参加。冬季14:00分;夏季14:30分在调度会议室召开。如遇特殊原因调度会不能召开或会议地点改变,另行通知。
2、参加会议单位:调度室、安监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电运输科、地测防治水科、综采队、炮采队、掘进队、维修队、机务车间、通风队、安全信息监测队、木料场、澡堂。
3、参加会议人员:生产系统五职矿长、生产系统科室、基层区队(车间)正职,原则上一律由正队长(主任)参加,如正职出差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前给生产矿长请假批准后可由支书或副职参加。
4、晚上生产调度值班会议冬季18:00分;夏季18:30分在调度会议室召开,由当日值班矿长主持,生产系统各科室正、副职谁值班谁参加。若科室正、副职都有事须经值班矿长同意科员允许参加;基层区队必须是队长或支书参加,若队长或支书都有事须经值班矿长同意其他人员可以参加。否则,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50元。
5、会议开始前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不得随意接听手机,出现玩手机游戏、微信等与会议无关行为的罚款50元,若遇紧急情况需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到室外接听。会议期间出现手机铃响或不打招呼接听电话者,每次罚款20元。
6、会议上安排到本单位的工作要及时和本单位其他领导相互沟通,无沟通的罚当天参会人员50元;因无沟通或沟通不到位造成本单位或其他单位重大问题的对参会人员罚款200元;不服从调度室工作安排,经落实情况属实,每次罚款200元。
7、所有应参会人员不打招呼或无故缺会每次罚款100元。不打招呼找人替会者对应参会人员罚款50元,开会人员迟到每次罚款50元,由调度室出罚款条月底汇总后送财务资产部。
8、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带笔、笔记本(或固定会议记录),否则对参加人员罚款20元。参加会议人员分单位向主持人汇报近期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上落实到各科室及基层单位的问题,要在下次调度会上汇报完成情况。
第12篇 新能源企业生产例会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生产例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系统正常工作,对各风厂生产管理进行定期检查跟踪,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加强公司生产系统各单位的沟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风厂。
第二章 管理与组织
第三条 公司级周例会和月例会由总经部组织,生产部门内部例会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风厂内部例会由风厂厂长或专工负责组织。
第四条 生产技术部和各风厂要准时参加公司周例会和月例会,按相关要求进行工作汇报。采用视频系统参加会议的,要在会议开始前十分钟登录进入会议系统。
第五条 各风厂厂长或专工因出差无法参加公司周、月例会时,要向生技部负责人请假,并安排运行班长代表风厂参加会议。
第六条 生产部门专题例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和召开。
第七条 各风厂要由风厂厂长或专工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月度生产会议,对风厂上月工作进行总结,并布署下月重点工作。
第三章 会议内容
第八条 公司级月例会和周例会会议内容由总经部确定,各风厂提前将本风厂月(周)生产情况汇报至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汇报月(周)电量完成情况及对标分析,上月(周)部门主要完成工作及下月(周)重点工作计划。
第九条 生产部门专题例会由生产技术部确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各风厂,各风厂要按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第十条 风厂生产月度会议要对照月计划目标,逐条 总结完成情况及主要工作,总结中应说明工作重点、达到的效果以及工作经验和教训,并对存在的问题要作出简要说明及分析,对未完成工作和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解决方案。在下月计划完成工作中要逐条 列出风厂下月各项工作计划,工作要有量化的目标,对不可量化的目标要尽可能细化,要指明各项工作预计的结束时间、是否需要上级或其它部门的配合等内容。
第十一条 各风厂要将本风厂当月例会会议纪要发至生产技术部,以便生产技术部及时了解各风厂相关情况。
第四章 奖惩与考核
第十二条 各风厂厂长或专工不参加公司周月例会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第十三条 各风厂未按时召开生产月例会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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