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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零故障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6

生产设备零故障管理制度

第1篇 生产设备零故障管理制度

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全员参与,全员管理”的设备管理的全新理念,执行“养重于修,防重于治”的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设备管理工作。

意义: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设备的故障率和减少故障时间,提高设备的可开动率,树立“为生产服务、为工艺服务”的原则,全力保障生产节奏的有序进行。减少非计划检修时间,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定义:零故障是指在计划检修和生产准备时间以外,设备不发生故障,不需要停机检查、检修,设备运行一切正常,不造成生产中断。

措施:

1、计划检修时间以内,要求各检修单位优化检修方案,合理安排检修项目,狠抓检修质量,保障检修后的设备无故障运行,直到下次计划检修时间以前不发生任何故障、造成停机现象。

2、要求各车间充分利用好生产准备的间隙时间(并要形成自觉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加强设备维护和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力抢修,把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3、要求各车间在平时认真搞好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全员参与、人人点检、各负其责”的点检制度,注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如有任何停产时间,各车间可借用此宝贵时间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

5、今后将逐步取消各类故障时间,不再分解各车间的指标时间。

管理方面:根据公司领导贯彻执行“设备(生产)零故障管理”的指示精神,强化全员参与设备管理的主导思想,加大“奖优罚劣”的考核力度,今后将故障时间分解到各车间, 根据内容对各车间进行考核。详细考核表附后。

以下对本制度解释如下

1、设备故障: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但不属于小型设备事故条件,或者虽未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造成生产的短暂中断,或由于各类设备运行不正常,虽能勉强运行,但对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故障。

2、生产故障是指除设备故障以外的,由于工艺操作不当造成生产短暂中断,或生产辅助设备损坏后,不能正常运行的故障。

3、故障具体分类:

3.1、设备故障:

3.1.1、进行检修后发生的设备问题,因检修装配质量发生的设备问题等。

3.1.2、烧结机机头星轮移位,烧结台车、u型板松动造成的卡车现象,台车轮损坏不能动作;单辊掉锤头、剪切条移脱落等;环冷机台车卡住不能动作,关节轴承损坏等。开口机、凿岩机损坏;泥炮主动部位因缺油造成的损坏;仓上跑车烧接触器、减速机损坏不能上料等。

3.1.3、各设备的联轴器异常损坏,设备传动设施部件损坏,不能正常动作;风机振动超标、轴承损坏、叶轮不平�。

3.1.4、环冷机主被动摩擦轮部位损坏;振动筛螺栓松动;筛板开裂、激振器轴承损坏、传动轴断裂、变形;链板机掉斗、脱轨、机架损坏等。

3.1.5、天车大小车轮轴承损坏,导轨松动;减速机壳体开裂;轴承、齿轮轴的异常损坏等。

3.1.6、由于设备基础松动造成的设备损坏;天车绳轮开裂,轴承、轴损坏;液压系统油管崩裂、阀台动作失常等。

3.1.7、水泵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电机接地、烧线包、轴承损坏;仪表控制系统失修,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动作或造成设备损坏等。

3.1.8、点检不到位造成的电缆短路、断路、接地,维护不力造成的电机烧毁、减速机损坏,油缸串液或高压胶管漏油等。

3.1.9、保护装置失灵,变频器报警,电气元器件损坏,传动装置损坏,衬(护)板掉,能源介质管道漏水跑气等。

3.1.10、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丢失或严重感染病毒的,发生电脑黑屏和通讯故障,影响生产的等。

3.1.11、维修工人,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点检维护,不能发现问题作出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等。

3.1.12、违反《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规定,因润滑问题造成设备损坏的。

3.1.13、生产过程中由于岗位操作失误或岗位工人点检不到位等生产原因而引发的造成设备损坏,虽属设备故障,但其责任划定为生产车间。

3.2、生产故障:

3.2.1、天车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钢丝绳断裂、脱槽、超限位等,钩组浸入钢水,扭坏龙门钩,大小车轮掉道,违反“十不吊”造成天车故障等。

3.2.2、堵料咀、卡料;高炉风口小套损坏;上料皮带跑偏撕裂,各种车辆(合金车、拆炉机、挖掘机、装载机等)的故障。

3.2.3、高炉炉顶人孔密封不严跑风,送风装置跑风,炉前跑大流,冲渣时夹铁爆炸,堵渣槽,水池缺水不能冲渣,皮带堵料咀,烧结台车掉篦条等。

3.2.4、设备维修工人点检不到位,检修质量不合格、设备失修、下料咀破损、堵料引发皮带跑偏撕裂或堵料咀等原因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导致生产节奏不正常,影响到产量减少和质量下降,直至引起停产,虽属生产故障,但责任划分为设备车间。

3.3、不属于故障范围:

3.3.1、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受到影响或造成中断,但未造成其它设备损坏。

3.3.2、不可抗拒的自然危害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断者。

第2篇 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工厂生产能力重要的物资基础,是安全生产资源配置的重点,经常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起着决定性作用,对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是必备的先决条件。为此我厂特制定出《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发给你们,望各车间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执行。

一、各车间领导高度重视设备的维修、保养、使用、管理,作好长、中、近期设备的更新和大、中、小维修计划,抓好班中安全抢修。

二、执行设备维修保养要与“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工作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

三、要教育培训职工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即检查好、保养好、使用好;会检查、会保养、会使用、会维修。

四、现场管理员要认真检查、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不爱护设备的行为。

五、机电工要充分做好自制配件工具、工装,厂里要准备好应采购的配件,供应满足修机换件的需要。

六、设备的操作润滑管理:坚持“五定”,定人操作;机电工定时添油;定量加油;定位换油;操作工定点上润滑油。

七、各车间领导要经常开展设备的“五同时”工作,落实计划、不止、检查、总结、评比。

八、重大设备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划清责任,严肃处理,吸取教训。

九、会计建立设备台帐,机电工建立设备运转台帐;设备维修保养台帐;技安员建立设备隐患整改台帐。

第3篇 安全生产防护用品设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三)凡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项目部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五)公司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公司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公司、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公司按照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公司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公司在一个地区组织施工的,可以集中统一采购;对公司工程项目分布在多个地区,集中统一采购有困难的,可由各地区或项目部集中采购。

(八)公司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公司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九)公司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程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十)公司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十一)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同时,也负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第4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1、生产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1.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要求。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签字。

2.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项目在设备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设备运行中灰尘的产生情况等。

2.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

2.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2.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公司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学的依据。

第5篇 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验收、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验收、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三、职责

3.1运营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或下属单位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设备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运营部、使用部门负责。

四、控制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

(1)日常点检:操作人员上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设备运行中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2)定期检查: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设备安全检查表》,特种设备应定期联系国家检验部门年检。

(3)季节性检查:由于季节原因设备使用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有: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冻等。

(4)定期保养:维修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并认真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

4.2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1. 维修前的准备

(1)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进行检修前风险分析并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2)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等,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 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和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2)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

(3)对维修中使用的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6)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7)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3.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3)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7)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8)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9)设备检修人员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试车、验收、交接。

4.3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1. 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制定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3)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有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份方可操作。

2. 生产设施的报废

(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应填写《设备设施报废单》

(2)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3)报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示。

(4)报批后由运营部统一办理报废。

4.4新设备设施的验收

1. 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2. 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3.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监督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 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5. 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调试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备采购部门,由设备采购部门联系并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6. 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设备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7. 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8. 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由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五、附件

《安全生产设施及特种设备管理台帐》

《安全附件统计管理台帐》

《设备设施验收单》

《安全生产设施、附件及特种设备维护保养检查表》

《安全生产设施、附件及特种设备检维修记录》

《设备检维修计划》

《设备检维修作业(交付/验收)单》

《设备检维修安全交底记录》

《设备报废申请单》

第6篇 生产部: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确保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职责:

3.1经理助理负责生产设备台帐、资料管理;

3.2车间主任督促员工定期、不定期进行维护。

4 制度:

生产设备是从事生产工作的最基本的工具。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完好性,才有能力保障生产的安全性、连续性、稳定性,由此可见加强对生产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4.1建立健全设备实施台帐。(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参数、设备数量、设备采购日期及设备生产单位、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纸、设备使用范围及所配属岗位等与设备相关资料)

4.2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将工厂的设备保养与维护工作按所属岗位分别落实到个人,实行专人专管(包括:设备加油、设备防锈蚀、设备除尘、设备清洁等与设备相关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4.3设备易损配件的备库。对设备的易损配件根据其使用周期及使用寿命长短制定相应的库存方案,实行充足的备库。防止出现设备因易损配件的缺欠而造成对生产的影响。

4.4生产经理助理配合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设备进行巡检,对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要有充分的预见性,防患于未然。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设备使用要求对设备实行半年检或年检工作。

4.5任何设备的使用环境必须干净、干燥、防止设备电器元件的因工作环境受潮短路或烧废。

4.6在设备使用之前遵循“一看、二听、三检查”的原则,使用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清洁清理工作。

4.7对于长期不使用或工厂停产放假等情况,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和维护,并切断其电源进行封存处理,以保证设备能够因生产工作的需要而随时能够正常启动。

第7篇 奶业科技公司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奶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的正确操作程序工作,严格启停手续,由于工作人员的违章操作导致损坏,由操作者负全部责任。

2、每天班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自已解决不了的,立即汇报生产科长联系专业技术人员维修,并做好记录。

3、及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

4、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实行专机专人管理。

5、在生产线工作程序开始之前,应保证充足的气源压力为0.65-0.85 mpa,使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6、生产线上的齿条及齿轮上应定期添加润滑脂,并调整高速链条的松紧度。

7、设备停止使用时,应先关闭电源开关,然后关闭气源开关。

8、凡接触生产用纯净水设备、工器具和管道,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和不至于改变水质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吸附性、无凹坑、无剥脱、无缝隙。

9、与牛奶接触的设备、管道应边角圆滑,不易积垢,不渗漏,便于拆卸、清洗和消毒。

第8篇 cng加气站压缩机生产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一、运行班压缩机岗位及充装岗位当班人员每隔30分钟对压缩生产、储存、供应系统的所有设备、管线、仪器、仪表按工艺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记录,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巡回检查路线:

1、压缩机岗位:进气过滤器——调压器——缓冲罐——进气分离器——再生干燥气——压缩机——控制柜——配电瓶——水泵。

2、充装岗位:输气管线——充气阀——充气压力——售气机——充气管线。

四、检查内容:

1、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各级、各点压力、温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超负荷,声音是否正常;

2、干燥器再生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各控制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是否准确无误;

4、配电屏,控制柜上各元件是否运转正常;

5、气瓶库压力,安全是否正常可靠;

6、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第9篇 工贸企业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 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2 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4.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6.1 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4.6.2 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6.3 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4.6.4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6.5 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4.7 报废

4.7.1 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7.2 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第10篇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模板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第11篇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施工生产中遵守机械使用的安全技术规定,机械事故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和所属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理的管理。

2管理职能

公司动力设备科、质量安全科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基础培训、业务考核。一般机械事故由分公司自行处理,报公司备案。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由公司动力设备科会同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处理,各基层单位无权自行处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生产

3.1.1各种机械设备生产应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定》。企业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3.1.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考核和理论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指导下才能操作,非机械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3.1.3认真执行定期、定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加强责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员不仅要保证本机安全,而且要保证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3.1.4结合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指示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保护、指示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1.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可越级上报主管领导。

3.2机械事故和处理

3.2.1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者属机械事故。

3.2.2机械设备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人为原因造成的属责任事故,自然灾害或意外灾祸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3.2.3凡属人为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主要部件、总成、附属装置的损坏,造成停机、停产损失后果为机械设备责任事故。

3.2.4机械设备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和损失价值大小,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

3.2.4.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含5000元)者。

3.2.4.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含20000元)者。

3.2.4.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以上者。

3.2.5凡发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并于24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报告公司动力科,重大事故由公司上报主管部门。

3.2.6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原因,开好分析会,吸取教训,经上级批复后尽快抢修,恢复生产。

3.2.7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处理。

3.2.8机械使用单位要按月填报《机械设备事故月报》机械管理部门建立机械事故台帐,记载事故的各种资料,定期分析,掌握事故规律,提出改正措施,降低事故频率。

3.2.9由于机械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者,除按本规定办理外,并应按照质量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公司动力科负责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2本标准通过动力科个人标准一并考核。

第12篇 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保证作业过程安全,避免报废设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由于工艺改造或设备设施达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设备及管线的管理工作。

一、基本原则:生产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拆除。

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7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8、不适合生产停用的建筑物。

二、程序:

1、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申请表见附录).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在一个星期内汇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提出报废的设备、设施进行评审,在《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形成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批示。

3、设备管理部门接领到批示,在二个工作日内将领导批示意见传达到参与评审部门或人员,组织拆除工作,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职责

1、使用单位的职责:

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申请表。

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存在的风险拟定事故救援预案。

对全部待拆除的建构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完成转料、排压、清洗等准备工作。

通知生产部进行检查是否具备拆除条件;并负责还有利用价值的拆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施工单位的职责:

制定拆除方案,按照拆除方案向施工人员现场交底,重点是安全工作。

落实具体任务和安全措施、向生产部申请办理相关拆除手续(如动火、动土证等),实施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的拆除的具体工

作。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评审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

负责与领导、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

对拆除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拟定的风险事故救援预案。

出具、批准动火证等各种工作票据。

对拆除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报废除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手续。

指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位置。建立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台账。

及时处理、处置、保管好拆除的装置(设备)及附件。

4、财务部职责:

对拆除装置(设备)及时做好财务处理,向上级主管单位上报需报废拆除装置(设备)申请;

及时办理拆除装置(设备)的固定资产转移手续;需报废的设备的报废手续,经批准,注销固定资产。

《生产设备零故障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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