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二、每月公司组织对公司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对车辆配备灭火器材及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并跟踪整改。
三、根据季节特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某些特种作业及特殊设备要组织专人检查,也可根据季节变化和节日特点,组织季节及节日安全检查。
四、检查应严格按标准进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五、每月由客运车队、安技部对公司营运车辆上路检查,发现违章,驾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驾驶资格,发现车辆带病行驶的取消其营运资格。
六、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同时检查监督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做好记录。
第2篇 电站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电站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建立相关安全检查台帐。
2、必须建立由电站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综合检查由电站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电站(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于每月下旬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
4、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特别是汛前检查,主要是对重要电气设备和水工建筑物、起重机械、厂房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等进行专业检查。
5、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主要有汛中、汛后检查和对防洪、防火、防职业危害和地震后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和岗位工人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检查。
7、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8、各级组织的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9、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10、电站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11、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得推给别人。
12、各级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总并存档。
第3篇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园区管委会各组成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安全检查计划。
(二)日常监督检查应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热诚为企业服务,帮助和促进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三)日常监督检查以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状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四)日常监督检查周期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
(五)园区管委会每一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含现场办公),参与督查的部门可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应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需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
(七)检查、督查后,应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督查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令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书面报市安监委员会。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复查销号”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跟踪。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九)在每次检查前要认真制订检查计划,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保守被查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影响被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
(十)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定期向市安监委员会汇报。
第4篇 机械厂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力度,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及检查形式
2.1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2.1.1厂(部)级综合安全生产检查
2.1.1.1每月至少一次,也可结合重大节日和安全生产形势要求进行。
2.1.1.2由安环科负责召集,生产科、设备科、各车间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2.1.1.3安环科负责检查、整改情况的汇总、存档;厂部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按程序报有关单位。
2.1.2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
2.1.2.1每周至少一次,也可按上级要求进行。
2.1.2.2车间主任负责召集,兼职安全员、技术员、老工人组成检查小组。
2.1.2.3检查、整改情况报安环科。车间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报厂(部)有关单位。
2.1.3厂部级检查由各厂主管领导具体组织,安全管理科负责汇总检查情况并汇总、存档、上报上级单位。
2.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结合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2.2.1安环科组织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职能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2.2.2安环科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隐患、违规违制、防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管理、现场定置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等情况的检查。
2.2.3设备科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动力、燃气系统、生产设备、电气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情况的检查。
2.2.4生产科负责施工建设时期乙方作业现场的隐患、违章违制等情况的检查。
2.2.5各车间、科室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束两天内报安环科。并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出问题的跟踪验证。
2.2.6安环科负责汇总季节性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并负责向厂部领导汇报。
2.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2.3.1安环科根据季节安全生产特点及时组织。
2.3.2安环科负责防暑降温以及防洪、防汛、防火工作的检查。
2.3.3设备科负责防寒、防冻和防雷击、防触电工作的检查。
2.3.4生产科负责建设时期的乙方临时用电、防洪、防汛、防火工作的检查。
2.3.5各车间、科室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束两天内报安环科。并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出问题的跟踪验证。
2.3.6安环科负责汇总检查情况。
2.4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2.4.1各级、各层、不同形式、不同规模、不同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应经常进行。
2.4.2车间专职安全检查员与总调度员一起,加强24小时安全监控,对生产现场、生产组织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生产调度指挥,理顺各工序间的关系。并将检查情况每天进行上网通报,每周、每月汇总分析查出的问题点。
2.4.3重点检查内容是:重大危害因素的车间、班组监控情况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4.4车间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职业务范围,制定检查周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2.4.5安环科负责本单位范围内乙方施工现场隐患、违章违制、安全施工等情况的检查。
2.4.6班组严格执行“三查”(班前查、班中查、交接班查)。
2.4.7每名职工都必须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
2.5临时性、突击性安全生产检查
2.5.1应在紧急情况下(如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生产新产品、各类抢修、大修时),适时进行。
2.5.2厂部各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组织。
2.6对危害因素的检查
2.6.1对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进行随时检查。
2.6.2 重大危害因素的检查频次为:厂(部)巡检、车间周检、班组要班班检查。
2.6.3对重大危害因素的检查,严格落实《重大危害因素检查表》的要求。
3.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3.1查思想: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领导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职工是否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认真执行“五同时”。
3.2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级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情况;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处理事故、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时执行“四不放过”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时执行情况;各级各类档案、台帐、记录建立、健全情况。
3.3查现场、查隐患:查生产现场有无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无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无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有较大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设施、设备上有无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定置管理是否到位等。
4.检查记录
4.1厂(部)级安全检查,记录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上。
4.2车间级安全检查,记录在《车间安全管理台帐》上。
4.3班组级安全检查,记录在《班组综合管理手册》上。
5.隐患整改
5.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汇总登记。
5.2安环科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向问题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组织责任单位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对事故隐患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并立即整改。同时,组织对有关单位提出的无法解决、需其他单位配合解决的安全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5.3车间能整改的隐患,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隐患项目,应上报安环科,由安环科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
5.4暂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要采取有效的临时性控制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5.5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将整改结果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返回检查机构。逾期未完成或不及时反馈整改信息的,给予严格考核。
5.6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由安环科汇总登记存档,并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部汇总并存档。
6.附则
6.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解释权归机械微粉厂安环科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机械微粉厂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
第5篇 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及报监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及报监管理制度
为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在我是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报监 ,复工核准,达标验收和竣工备案制度》(南建安【2001】33号)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开工保监:开工前项目部应持《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向建管处申请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单位工程开工前和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开工前,项目部应依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及自治区、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完成工地围墙、出入口大门及门卫、“五小设施”、宣传设施以及“六牌一图”、现场布置、施工场地平整和道路硬化、施工用电设施、消防器材的工作。
2、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项目部和班组两级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施工员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要求:
1、由项目经理每周定期组织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2、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每天进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现场观察和抽样检查。
3、由项目部安全员、施工指导督促作业班组每天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4、项目部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5、在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部的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由项目经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项目安全员负责做好整改记录和安全检查报告及安全评分表。凡是由上级下达的整改单,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反馈整改报告和整改验收表。
6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的行为关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天内,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书,分段验收表,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安全技术资料,项目部有关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等竣工备案资料,由公司施工部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的验收
1、安全及施工设施的验收由项目组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作业班组长等人参加,有安全员负责做好验收记录。
2、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验收内容:工地大门、“六牌一图”和宣传设施、“五小”设施、场地道路、消防设施、标牌、基坑支护、脚手架和安全网、“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模板拆装、起重及垂直运输设备、施工机具等。
3、安全验收的规定:(1)、当安全及文明施工完成设置后,应当进行验收。
(2)、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部下达的整改或停工通知完成整改后,应进行验收。
(3)、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程序逐级向项目管理部、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申报验收。
(4)、安全验收报告与安全技术资料应同时申报送达。
4、达标分段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申报。
(1)、在建筑物主体施工进度至二层楼面(建筑物施工高度达2米)。
(2)在主体结构封顶进入装修作业前。
第6篇 某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宏达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宏达模具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车间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第五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黄骅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黄骅市安监局备案。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各级责任人为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者,将视情节給予经济、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罚款。
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人,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处10--100元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将根据情况給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附则: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第7篇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模版
篇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及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篇二: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机器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措施、防尘、防毒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2、查思想: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教育”是否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工种有无安全操作规程。
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检查方法:
(1)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由负责消防,生产安全,卫生的人员参加,每月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依次安全检查,平时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新完成的工艺项目,特殊设备投产以及厂房改建等再进行特殊安全检查。
(2)当检查到单位时,单位领导或安全员与检查人员一道进行检查,当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
(3)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整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状况及落实整改情况以百分制记分,纳入公司季度和年终单位效率奖励评分。
6、除公司安委会组织检查外,各部门领导及安全员平时作好自检工作,并发动全体职工注重生产设备,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共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篇三:
一 、主题内容
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赌塞漏洞、搞好预防,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有效的手段。本制度规定碳化硅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班组长、员工日常检查等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二、管理职能
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各车间分别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检查、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国庆节长假前各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生产管理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参加,车间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召开总结会,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指出安全缺陷、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监站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副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隐患措施,并安排实施。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等。
2、班组长每班作业前,要对各自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3、员工个人每班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安防设施、安全用具、劳保用品和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及车间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四)消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生产车间参加的消防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
(五)夏季“三防”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每年雨季来临前组织检查。重点是发现并及时消除洪水、雷电可能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危害。提出“三防”物资计划,并负责落实。
(六)冬季“三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年冬季来临前组织生产技术科、安监站对生活区防煤气中毒检查,并指导落实防范措施。
(七)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
由安监站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车间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八)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由公司统一安排科室、各车间进行。
四、检查与考核
(一)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碳化硅公司经理、副经理、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负责检查落实。
(二)本制度按《碳化硅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进行考核。
篇四:
第一、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第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遵循“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职能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监督检查,并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可采用对被查单位事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或综合监督检查、单独组织检查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并统一采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第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并为被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每次监督检查时,应填写《现场检查记录》,逐项填写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局领导及时汇报。
第六、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要求限期整改的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结束经被查单位申请、职能处室复查后,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直到彻底纠正或整改合格为止。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依相关程序进行处罚。
第七、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和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监督检查人员应事先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汇报,经同意后实施。
第八、各职能处室应每月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到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检查记录应妥善归档保管。
篇五: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方法 道路施工组织设计 绿化养护承包合同 东海龙开元小区绿化工程 某住宅小区绿化养护管理 某公司住宅楼基坑开挖施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第8篇 工程监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类型
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开(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1)开(复)工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由总监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路面专业监理工程等人员参加的检查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专项或综合内容的检查,每月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次,并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安全检查通知单,限期整改。
(3)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监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部门要求对现场不定期检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
(4)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每日进行的巡查;专业监理工程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的同时进行的安全生产巡查。
安全生产检查方法
安全生产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查阅文件、记录、台账、报表等资料;召开座谈会;询问与核查;书面考试;现场检查;试验检测等。其中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成效检查采取询问与核查、书面考试等方式。
安全检查频率
序号
检查类型
组织方式
频率(范围)
组织
参与
检查对象
1
开(复)工前安全检查
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合同段开工前
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开工前
复工检查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复工前
2
定期检查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每月1次
3
专控工序安全验收
安全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专控工序开始前
4
日常检查
安全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每周抽查10%的施工作业点
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主要工程每天不少于1次
四、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检查各级领导和从业人员是否重视安全性生产工作;是否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是否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使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落实;检查对安全工作认识、重视程度,抓安全的深度和广度。
(2)查领导。检查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认真解决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难题;是否支持安全技术和管理部门的工作;在涉及问题处理上是否做到奖惩分明、尽到自己应承担的安全职责。
(3)查制度。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有无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有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
(4)查隐患。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电器设备和线路的电源是否规范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特种设备作业是否符合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是否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技术技能是否符合工作岗位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公告、安全标志是否设置齐全、合理醒目;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5)查措施。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履行评审或审批手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不良地质条件下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高边坡施工,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桥梁工程中的梁、柱等构件施工,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爆破工程,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等是否都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台帐是否做到了跟踪落实。
(6)查教育培训。检查新工人上岗前是否进过安全教育培训,完成“三级”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进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并持证上岗;各级管理人员(全员)是否都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是否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7)查落实。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隐患和违章,要由检查组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或违章处罚通知单。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检查、整改、消项纪录。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8)查事故处理。一般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和告,重大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五、整改流程及结果应用
(1)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受检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整改单位整改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回复。
(2)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止施工进行整改;未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不能复工;必须彻底整改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复工。
(3) 监理部在收到项目整改回复后,由相应的专监进行复查,并签署整改意见报监理部存放备查。
(4)每月或每季度根据检查情况,在安全会议中进行通报并分析。
第9篇 监理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实施行之有效地日常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督查、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依法治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预防控制的措施,是检点不安全隐患得到机使纠正、杜绝事故发生的过程体现。
二、安全督查组织机构
组长:胡新龙
成员:王海滨、陈大海、芦德龙、陈传正、孙伟、张林林、黄美娟
三、职责分工
胡新龙--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督查、组织领导工作
王海滨--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督查,安全技术方案、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现场旁站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组织设计审查、安全风险耷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审查、应急预案的审查
其他人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日常安全督查和安全信息联动工作,对现场监理的旁站、巡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安全督察的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学习、贯彻情况。
2、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健全情况。
5、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6、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规范、程序进行作业。
7、安全经费的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办理保险情况。
8、劳保用品、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9、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措施的审查、落实情况。
10、施工单位安全目标、安全考核情况。
11、边坡开挖防护安全验算的复核、执行情况。
12、支架稳定性验算复核、搭设执行情况。
13、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
14、易坍塌危险性较大工序安全保障措施的审查、落实情况。
15、用电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
16、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安全管理情况。
17、重大危险源点的检查、检测、评估、监控。
18、大型机械设备拆装、使用、检查情况。
19、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设置检查。
20、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
21、施工现场应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
22、施工便道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23、施工便桥观测、运行、维护情况。
24、支架、脚手架的搭设抽查或旁站、防护网的设置情况。
25、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审核、执行情况。
26、安全急救器材等的备用情况。
27、安全员、卫生员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及其工作检查情况。
28、夏季、冬季、节假日安全生产情况、安全工作安排。
29、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特种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状的签订。
五、安全督查办法
1、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坚持每日巡查,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问题。
2、安全督查员坚持每个工地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对重大危险源点重点检查。
3、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提出,并一追到底。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或施工单位未执行指示的及时汇报组长并对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对组长指示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组长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及时下发暂停施工的书面指示。
第10篇 宣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提高检查效能,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室、车间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3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
2、职责
2.1主要部门职责
2.1.1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年度、季度、月、周的安全生产检查、抽查、巡查和相关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2.1.2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各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1.3各部室、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2.2检查人员职责
2.2.1公司、部门、车间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都必须由相应领导带队,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2.2.2检查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人员要严格对照检查表的内容如实记录,应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2.3检查人员应不断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检查技巧,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
3、检查内容
公司、车间应分别制定出安全生产检查表。
公司检查内容具体见附件一《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表》。
4、检查方式
4.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组织进行的安全普查、抽查、巡查、专业(专项)等安全生产检查;
4.2检修修项目指挥部和基建技改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实行检查和督查;并对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和检查。
5、检查频次
5.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普查,时间定在每季度末月或者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进行;公司季度安全检查与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时间重叠的,可以合并安排;
5.2公司安全环保部分区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5.3专业(专项)检查、自我评价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间重叠的,可以合并安排;
5.4车间每月、工段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车间检查组人员不得少于五人,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内进行。
5.5公司安全环保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对分管区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车间安全员每个工作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
6、检查记录
6.1公司、部门、车间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形成正式的纸质检查记录,或者在公司统一制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本进行记录;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可在每日交接班本(可以是电子版)进行记录;
6.2记录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参加检查人员签名、具体内容(作业现场、机电设备或文件记录的名称等)和相应的检查结果;
6.3检查记录表上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必须一一对应,不得出现有检查内容而未填写检查结果的现象;
6.4各类检查记录要有专人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可追溯性。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保管公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每周安全生产检查的记录,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本专业(专项)检查记录,车间安全员负责保管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7、隐患(问题)反馈
7.1对现场违章作业的问题,应指出违章的具体时间、地点、人数、作业内容和具体违章行为;
7.2对设备、环境、物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指明隐患(问题)具体部位和危害程度的描述,应有具体数据作为依据;
7.3对违章、违规问题的判定,应有明确的法规、文件、制度或规程、标准做为依据,避免主观随意性。
7.4公司各类检查情况通报中对隐患(问题)的描述要准确、清晰、具体。
7.5组织检查单位,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必须确定责任单位或者整改单位;对于外单位在公司检修、施工等作业中存在各类隐患(问题),必须确定属地单位。
8隐患整改
8.1责任(整改)单位,对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在每次检查情况通报下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2责任(整改)单位,对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在当月检查结束后次月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3各单位在销案时,将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填写在附件二表中;对正在或计划整改隐患(问题)填写在附件三表中;
8.4对所有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责任(整改)单位应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对一时不具备条件,难以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制定整改计划。一旦完成整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5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督促隐患(问题)整改,直至隐患(问题)消除;跟踪验证工作应留有相应记录。车间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台帐;
8.6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专项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8.7隐患(问题)整改台帐分公司、车间二级管理,公司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必须实行闭环。
9、附则
9.1各类安全检查涉及到责任(整改)单位,有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问题;或隐患(问题)未按照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将与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挂钩,并作为年终评比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之一;
9.2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3相关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第11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并实现:
①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②发现在管理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和危险源;
③纠正违章行为;
④评价本项目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⑤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
⑥督促安全隐患整治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盯岗检查或跟岗检查。
3、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⑴检查安全意识;
⑵检查安全教育;
⑶检查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
⑷检查安全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⑸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⑹检查贯彻落实分局、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的情况;
⑺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⑻检查遵章守纪执行情况;
⑼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⑽检查安全投入情况;
⑾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性情况;
⑿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⒀检查不安全因素情况;
⒁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效果;
⒂检查安全工作活动记录;
⒃检查工程分包外协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等。
4、安全检查的部位主要是:施工作业场所、外协分包施工部位;危险物品运输存储、使用部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部位;仓库、厂房、防汛部位;泥石流可能发生的部位;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居住部位;施工现场办公区域。
5、安全检查类别主要有:
①日常现场值班检查;
②施工班组检查;
③设备、用电、防火、交通、起重和季节施工等专业检查;
④综合检查。
6、日常现场安全值班检查,每天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检查。
7、班组检查由班长和班组兼职的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当班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8、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和按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督。
9、专业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技术、机电、起重、安全等专业人员,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10、综合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11、安全检查的方式:①现场查看;②查阅资料、文件、记录、报表;③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④其它形式。
1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管理检查:
①、安全管理机构的检查:a、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到位;b、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委会安全监督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专职人员配备数量和素质是否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检查:a、是否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教育、检查、目标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b、是否针对项目部所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施工专项措施;c、是否结合项目部生产施工特点制定了设备、用电、交通、防火、防爆等管理办法;d、安全例会、安全统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f、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和日常监督指导、职工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g、应急救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③、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专项措施的制定、审核,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的检查:a、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高处作业,多层交叉作业,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及转移等;b、季节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④、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的检查。
⑤、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的检查:a、转岗教育和民工教育情况;b、机动车驾驶、起重、电气、焊接、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和定期审验情况;
⑥、安全生产记录资料的检查:a、查阅每位职工的安全教育资料;b、查阅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c、查阅作业队、班组安全活动资料;d、查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乙炔氧气瓶库(站)、高压电气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
13、施工生产现场的检查:①作业场地是否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是否有盖板或护拦,照明是否充足,且通风良好;②设备设施布置是否合理,器材堆放是否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是否大于0.5米,且平整畅通;③用电线路、风水管路是否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④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米的防护栏杆,危岩、陡坡边缘是否设置了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⑤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是否准确、醒目,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是否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⑥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是否遵章守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4、危险施工场所的检查:①高处临空边缘是否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是否拴安全绳,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有无危岩,是否有防止坍塌、滚石的措施;②起重作业是否吊挂、绑扎牢固,且起重空间无障碍物,斜井洞口周围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2米的防护围栏。
15、机电设备的检查:
①、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拆除,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②、固定设备的检查:
a、外观是否整洁,且基础稳固,传动、转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
b、外壳接地是否良好,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雨措施。
③、机动车辆的检查:
a、方向和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且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④、起重设备的检查:
a、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且高度、重量、行程、变幅等限制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c、吊钩、索具、钢丝绳是否完好,且吊钩、扫轨等移动构件有警告色标。
⑤、高压线路的高度及与施工空间、设施、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⑥、变压器附近是否有警告标志,地面设置时,周围防护围栏高度是否大于1.8米,悬空设置时,变压器高度是否大于2.5米。
16、承重排架、平台、栈桥通道的检查:①、是否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并经验收合格;②、工作面行人通道的脚踏板是否铺满、固定,临空面边缘栏杆设置高度是否大于1米,栏杆下面是否设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挡碴板。
17、场内机动车辆道路的检查:①、基础是否稳固且路面平整,路面宽度是否不小于车辆宽度的1.5倍;②、急弯、高边坡、陡坡等危险路段,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横跨道路的设施、输电线路距离路面高度是否不低于机动车辆高度的1.5倍。
18、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就地整改。
19、安全检查发现的较大隐患,要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由检查负责人、整改责任人签字认可,责任班组必须迅速落实整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0、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将整改活动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21、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22、项目部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工程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23、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果,要形成书面记录存档,记录格式执行分局现行规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格式。
24、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建立存档记录,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整改记录格式执行安装分局现行规定的整改通知记录格式。
第12篇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加强对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燃气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如下;
一、 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二、 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三、 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四、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五、 日常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 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2、 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
六、 定期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冻、防漏为重点。
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为重点。
3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漏保温为重点。
4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为重点。
七、 节日检查。
1、重大节假日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运营方案,组织对燃气设施、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检查重点是岗位责任制、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抢险措施的健全及落实到位情况。设备安全性能检查的重点应包括各段中低压管道、阀门、阀井、调压设备;站场进出气设备;各种安全装置、保险装置、重要零部件的连接及安全状况,各气源控制部分的灵敏度、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性及各类安全警示标牌的清晰、醒目程度。
2、进行安全检查后,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详细记录各类设备的检查部位、现状及保养结果,有负责检查人员的签名和日期,还应有负责对此记录审核的负责人的签名确认。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设备隐患,应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方案,明确专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结果做好整改记录备查。
4、对发现的设备隐患,在重大节假日前未能整改完毕或设备维修整改后仍未达到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负责该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停用手续,严禁将不合格的设备或新安装未检验的设备投入使用。
5、重大节假日前的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相关隐患整改见证材料等,应整理建档,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档备案。
6、每逢重大节假日前的一周内,各负责人应对自己辖区内的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
(2)重大节假日安全运营方案,应急措施;
(3)重大节假日前企业安全自查情况记录及相关材料,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整改情况、防范措施;
(4)设备法定检验、注册登记情况;
(5)各燃气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警示牌的齐全、醒目情况。 对重大节假日的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表,表中应详细记述被检查地点的情况、检查设备的种类及安全情况等,表内必须有检查人员签署的姓名、检查日期,
八、 企业每年对压力容器、电气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消防设施管道系统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九、 企业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
十、 对于入户安全检查要要个按照规定,对用户设施有无人为损坏、有无私自改动、锈蚀,胶管有无老化,有无燃气泄漏,燃气计量仪表是否正常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告知用户并维修整改。
十一、 各种形式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十二、 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应分别纳入技改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76位用户关注
96位用户关注
52位用户关注
16位用户关注
65位用户关注
61位用户关注
76位用户关注
82位用户关注
40位用户关注
1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