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5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五)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第2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配戴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三、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运输车辆的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外运单,方可放行。
六、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要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时处理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3篇 施工企业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费用报销制度
1、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发票)。
2、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批准;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3、差旅费报销具体要求参照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差旅费管理制度》。
4、办公费报销由综合办(后勤部)负责统一采购报销。
5、业务招待费,单次3000元以下应事先报告请示项目部领导,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招待,单次3000元以上招待费以上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能开支。
6、费用报销审批基本流程:
经办人填
写报销单
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会计审核
报销凭证
公司负责人审批
财务负责人复核计审批
出纳审核
并付款
经办人
领款签字
项目经理、总工审批签字
7、其他说明:
凡发生费用后取得报销单据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出纳有权拒绝报销,对审核人、审批人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签名财务不予报销,并向报销人说明退回理由。
(二)、材料、办公物资财务管理制度
1、材料采购人员按照工程部材料采购计划及时采购,所有采购的材料、物品必须附有正规发票(成批采购必须附发货清单),材料运费单独结算的必须附有正规运输发票,且必须附库管人员现场验收入库单,后交由财务会计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出纳才能支付、结算。对于暂时未取得发票或赊购的材料也应将材料入、出库单送交财务,由财务暂估入库挂账。但最终必须有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才能列冲暂估入库材料。
2、发票说明: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应列明单位名称,写清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事项。同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所有发票不允许有涂改,特别是金额涂改的为无效发票,材料采购人员有权要求发票提供者重新开具。材料采购人员应在采购前向供应商声明,由其提供的发票被税务部门验证为假发票而对我项目部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库管人员对库存材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对发出材料负有监督责任。每天按照施工现场材料购进和耗用实际的数量,及时办理入、出库手续,并将入、出库单及时上交财务;同时根据入、出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簿;并坚持每周最少一次与财务账簿核对一次,每月末随同财务人员对库房全面盘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材料的入、出库真实、准确。
3、项目办采购或自有的办公物资、仪器设备由综合办归类建立登记清册。发出时由领用人签字负责保管,原领用人由于工作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对于物资、仪器正常合理耗用费用由项目部承担,由于个人原因丢失或损坏由个人赔偿。
(三)、机械设备财务管理制度
机械进场时,机械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机械管理规定建立机械设备台账信息,详细记录、核对机械入场时间、机械型号、操作手(驾驶员)、按照先签订租赁合同后进场工作的原则执行,现场机械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每台机械进行严格计时、考勤,按要求登记《机械设备工作记录》,并于每天下班后将台班记录及时上交财务。月底财务部统计、核实后,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并依据出租方提供的正规租赁发票,按财务管理要求办理支付、结算手续。临时租赁机械、设备同样严格执行签字程序,根据具体要求进行结算。
(四)、人工费用财务管理制度
1、所有人工进场按公司管理要求首先签订《劳动合同书》,同时要求进场人工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由综合办建立人事管理档案。
2、人工费结算单,必须有施工负责人、施工员、计量员、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项目总工确认,并经财务审核,报送公司领导统一审批,方能作为结算、支付或财务挂账的依据凭证。
3、民工工资支付应按统一格式结算。表中必须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种、工资标准、考勤时间、应结算工资、实发工资、领款人签字(捺印)事项。
(五)、印鉴管理制度
一、财务印鉴范畴: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预留银行印鉴(法人、会计主管章)、会计私章、出纳私章。
二、财务印章管理
1、刻章
项目部成立,基本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印鉴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刻制,后交由项目综合科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保管
财务印鉴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单位或项目法人章)由专人或委托授权人保管,银行预留印鉴(会计主管章)由出纳保管,财务私章由财务人员自行保管。
3、使用
财务部门所使用的银行汇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财务专用收据及上报税金、银行等部门文件资料需要盖章使用时,由财务经理或负责人审批后,并登记《财务印章使用登记薄》后方可盖章使用。财务人员私章主要用于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加盖处。
4、废止、更换
废止或缴销的财务印鉴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交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废止或缴销。遗失财务印鉴时应由财务印鉴保管人员调谐《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综合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财务印鉴时必须登报申明。更换财务印鉴时应由财务印鉴保管人员以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部按批示处理,如需要填写《财务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财务印鉴。
5、责任
(1)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无权私自使用,但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利,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而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负责人付部分责任。
(2)单位或项目法人私章的保管着者本人或委托授权人。单位或项目法人私章是单位或项目银行支付印鉴,本人或委托人无用作其他用途的权利,须依据财务科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负责负全部责任。
(3)项目严禁个人将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印鉴章独立带离项目部使用,如遇需要带出办公使用,需保管人与办事人一同前往监督使用。项目部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项目部财务印章出差的,须将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方可带离公司。
(4)所用财务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的财务章使用流程,不得从事有损项目部利益之行为。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项目部造成重大损失的,项目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或刑事责任。
(六)、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出纳根据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资金审批表填写支票日期、用途、金额,经办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并在“支票使用登记薄”登记。
2、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支票印鉴章分散管理、相互制约,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保管印鉴私章,项目部负责人印鉴由项目部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保管。
(七)、财务部人员制度
项目出纳:
1、负责项目部所有现金、银行款项收付结算;费用报销;工资管理、结算;负责编制现金收支业务的记账凭证。
2、对于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每天将前一天结清的凭证、票据传递交给项目会计,每天向项目领导和总公司上报《库存现金日报表》。
3、完成项目交给的其他工作。
项目会计:
1、完成日常账务处理及财务审核。
2、机械、人工、材料、费用的结算复核,并及时送公司领导审批;
3、已上交财务部有关合同(机械、人工、劳务协作、材料采购、运输等合同)的归档及管理。
4、完成每月的各类会计报表和上报工作。
5、完成项目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4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卡死处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徐连指安发[2008]009号文件精神,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徐连电气化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消灭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确保施工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处罚办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第17条未执行只针对分管副经理)。
1、站内施工必须按运统-46执行登销记制度,没有登销记,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驻站联络员未执行,一次次性罚款2000元;
2、所有施工前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安排后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按规定时间到位,一次性罚款2000元;
3、防护员必须经过上海铁路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4、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备品(对讲机、信号旗、口笛、响墩、火炬),缺少一件,罚款1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重型运输车辆等)邻近既有线施工,必须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不得侵入限界,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6、靠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未设置,一次性罚款1000元;
7、在既有线各项施工,必须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没有执行配合、监督制度,一次性罚款500元;
8、各种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有操作证方可上岗,没有操作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9、在既有线各项施工,上道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上岗证,否则,一人次罚款200元;
10、在既有线各项施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翻越股道,行走道心,钻车底,坐卧钢轨,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11、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未执行者,一人次罚款500元;
12、在既有线进行基坑开挖,土方开挖,管道、电缆沟开挖,必须进行电缆探测或开挖探沟,防止挖断电缆。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13、各项基坑开挖,必须做好支护,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4、各项施工必须有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展开表,有措施,有责任人,有分管领导,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5、各项封锁施工准备工作,不得做过头和冒险放行列车,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6、临时增设道口,必须设置24小时看护,专人管理,防护备品齐全,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7、使用自轮运转设备重型轨道车,必须有分管领导添乘,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8、轨道车上道必须做到“三证”齐全、“三项设备”完好,26种防护备品到位,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9、对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二、施工质量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各工地主管技术员未进行交底和安排,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对其按各条规定进行罚款,各工地主管技术员已进行交底和安排,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
1、路基填筑必须清表,划格卸土,专人控制,虚铺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2、改良土拌和,要计量掺灰,含量符合要求,路拌不得少于3遍,大于10毫米颗粒不得多于20%,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3、路基填料含水量为+2、-3,压实后无弹簧土,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4、路基填料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土质填料要有检测报告,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5、过渡段填筑方法:
⑴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
⑵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1米内须用冲击式打夯机夯实,结合部挖1米台阶夯实填筑。
未执行以上者,罚款500元;
6、过渡段填筑质量,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7、混凝土质量要采用集中计量拌和,坍落度符合要求,原材质量料符合要求,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8、模板质量要用大块拼装,加固牢固,接缝无错台,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9、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方面
1、认真落实“8554”安全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经理、总工、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每月下现场发现安全、质量、管理问题不少于12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责任人,限期整改,做到闭合管理。未闭合或达不到数量要求者,罚款200元。
2、对分工包保责任项目、责任地段,出现责任安全质量隐患,罚款包保人500元。
3、各工地主管技术员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因未尽到责任造成施工缺项、漏项或因技术交底不清造成施工返工的,一次性罚款500元。
4、总工、分管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工地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处理不了又不及时上报者,罚款500元。
5、工地负责人向项目部各部门提出的施工安全、质量问题,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没有解决或拖延时间,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四、其他“三违”行为,按照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执行
附表:《违章违纪处罚通知书》
中铁十局四公司徐连电气化项目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第5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进场后应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制定相关的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一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高处作业、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夜间施工过程中等主要安全技术控制要点。
第二条项目部进场后,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有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经过项目总工审批后生效。
第三条对于特殊和危险性大的的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如:爆破、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施工临时便桥等,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过程、有详图、有说明等,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监理、业主审批。
第四条严格实行逐段技术交底制度:
一、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各分项、各工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同时做好每次的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二、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分项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工区、施工队或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三、各工区、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工区(施工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第五条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项目总工应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测量、试验、检测、工程、机械、材料、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分项负责人分别就自己分管的项目进行验收签认。
第六条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的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七条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各类安全技术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负责。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既不整改也不向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6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部经理为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工程项目部应针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对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活设施问题,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3.项目安全控制宜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根据评价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计划、编制项目安康目标及管理方案。
3)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定期对目标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5)持续改进;
6)兑现合同承诺。
4.施工现场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评价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安全动态管理。
5.在进行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第二节 封闭管理
1.执行集团公司《vi形象手册》的有关要求.
2.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采用硬质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并设置灯箱或霓虹灯,夜间要保证亮起来。
4.施工现场应制定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口设置警卫室,由专职门卫人员值班。
5.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口处应设置“七牌两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和安全标语。
七牌:
1)工程概况牌;
2)安全生产纪律牌;
3)三清六好牌;
4)文明施工管理牌;
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
6)工地消防管理牌;
7)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提示牌。
两图:
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上岗时应整齐佩戴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7.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在危险部位规范、整齐地悬挂统一内容和式样的安全标志牌。
第三节 施工场地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污染物控制程序》,对施工扬尘、废水、废弃物、运输遗洒、光污染等进行有效控制。
2.城区主要路段建筑面积在8000㎡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钢筋加工场地、木加工场地、混凝土搅拌场地、砂石料堆放场地,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其它工程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其它方式进行地面硬化,保证平整坚实,无浮土,不积水。
3.施工现场宜有循环干道。道路上不得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施工现场门口处,应设运输车辆冲洗设施,保证不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脚手架和塔吊等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形成排水网络,保证排水畅通。并设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过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第四节 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放置。材料堆置高度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料堆置高度表4.4.1
材料名称
堆高限度(m)
说明
钢筋(直筋)
1.2
露天堆置
钢筋(盘筋)
1
铸铁管
1.2
露天堆置。在两排管中间应加垫,侧边设立柱,以防滚落。
原木
2
露天堆置
成材
3
露天堆置。每0.5m高度加横木。
水呢
1.5
库存。堆放在高0.3m以上的垫空板架上。
砌块
1.5
露天堆置
耐火砖
1.8
棚内堆置
器材箱、筒
横卧3层、立放2层
横卧
袋装材料
1.5
堆卸时应搭设可靠的踏板
2.施工现场堆放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挂定型化的标牌,标牌上注明其名称、品种、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3.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及时清捡规整:建筑垃圾及时清扫集中运走,做到工完场清,因故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分类型集中堆放整齐,并标明名称、品种。
4.施工现场拆除下来的模板、支撑、脚手架料、垂直提升设备等杆件和施工余料,应及时分类运往规定地点堆放,不能马上运走的应堆放整齐。
5.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专人管理,由专门仓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五节 临时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生产性临时设施、物资储存设施、办公和生活临时建筑。生活区、办公区应与施工区有明显的分界,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均应进行设计,竣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4.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表5.5.1
在建工程高度
4m以下
5-15m
15-30m
30m以上
最小安全距离
2m
3m
4m
5m
因场地狭窄,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施工现场的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各类仓库应保持良好通风,符合用电和防火规定。
6.施工现场的员工宿舍禁止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或地下室。
7.施工现场的宿舍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室内高度不低于2.6m,墙面应刷白,室内和门前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或不低于水泥砂浆标准的其它材料硬化。
2)应坚固、美观、通风、保温、干燥,符合防火的有关规定。
3)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超过15人。应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人床铺面积不少于2m2,生活用具放置整齐。
4)宿舍内应有卫生、防火、治安制度,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保持宿舍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5)宿舍用电必须安全。灯具高度不低于2.4m,低于2.4m时采用安全电压。
8.施工现场食堂应符合以下要求:
1)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2)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m,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镶贴瓷砖。市区内工程大灶必须使用燃气、燃油灶具。设置隔油池及设污水排放设施,并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3)生、熟食必须分开放置;严禁食用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每天应对餐具进行消毒。
4)食堂距厕所、垃圾场所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场所不少于30m,或设置有效隔离措施。
5)食堂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责任到人。
9.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应抹水泥砂浆,便池镶贴瓷砖。
2)设纱窗、纱门,门口醒目标明“男厕所”、“女厕所”字样。
3)高层建筑应隔层设置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
10.有人员住宿的施工现场宜设立满足职工洗浴的淋浴室。
11.施工现场应设饮水处,保证职工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
12.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严禁随地吸烟。
13.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袋装或盛放在带盖的容器内,不得与施工垃圾混放,并及时清运。
第六节 现场防火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消防管理工作程序》及《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2.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设立消防领导小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在集团公司各级编制的应急预案中体现有关消防方面的内容。
3.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设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器具和专用水源,并随层设置消防阀门。立管直径不小于50mm,设加压泵和泵房。
4.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第七节 保健急救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编制《应急预案》。
2.大型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由专职医生值班。一般施工现场应配备保健药箱和一般常用药品,并由医生巡回医疗。施工现场均应配备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
3.施工现场应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状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登记造册,并每天进行人员清点。
4.施工现场应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增加职工的卫生防病知识。
第八节 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建立职工活动室,并加强管理,保证职工的学习和娱乐。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将责任分解到人,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不扰民的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
4.施工现场应针对施工工艺采取防尘和防噪音措施,并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填写记录.在允许的施工时间之外必须施工时,应由当地市环保部门批准。
5.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和随意抛撒建筑垃圾。
第7篇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1.一级动火: (重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7)一级动火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 )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3)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分部主管部门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批准。
3.三级动火(非燃烧物区域)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分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4. 项目分部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
5.动火区域是安全员重点巡视区域。
6. 动火范围为主要是电、气焊作业,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的明火作业。
7.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种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
8. 违反本制度除停止作业外,要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按规进行处罚。
第8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卡死及处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徐连指安发[2008]009号文件精神,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徐连电气化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消灭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确保施工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处罚办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第17条未执行只针对分管副经理)。
1、站内施工必须按运统-46执行登销记制度,没有登销记,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驻站联络员未执行,一次次性罚款2000元;
2、所有施工前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安排后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按规定时间到位,一次性罚款2000元;
3、防护员必须经过上海铁路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4、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备品(对讲机、信号旗、口笛、响墩、火炬),缺少一件,罚款1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重型运输车辆等)邻近既有线施工,必须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不得侵入限界,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6、靠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未设置,一次性罚款1000元;
7、在既有线各项施工,必须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没有执行配合、监督制度,一次性罚款500元;
8、各种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有操作证方可上岗,没有操作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9、在既有线各项施工,上道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上岗证,否则,一人次罚款200元;
10、在既有线各项施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翻越股道,行走道心,钻车底,坐卧钢轨,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11、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未执行者,一人次罚款500元;
12、在既有线进行基坑开挖,土方开挖,管道、电缆沟开挖,必须进行电缆探测或开挖探沟,防止挖断电缆。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13、各项基坑开挖,必须做好支护,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4、各项施工必须有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展开表,有措施,有责任人,有分管领导,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5、各项封锁施工准备工作,不得做过头和冒险放行列车,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6、临时增设道口,必须设置24小时看护,专人管理,防护备品齐全,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7、使用自轮运转设备重型轨道车,必须有分管领导添乘,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8、轨道车上道必须做到“三证”齐全、“三项设备”完好,26种防护备品到位,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9、对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二、施工质量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各工地主管技术员未进行交底和安排,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对其按各条规定进行罚款,各工地主管技术员已进行交底和安排,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
1、路基填筑必须清表,划格卸土,专人控制,虚铺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2、改良土拌和,要计量掺灰,含量符合要求,路拌不得少于3遍,大于10毫米颗粒不得多于20%,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3、路基填料含水量为+2、-3,压实后无弹簧土,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4、路基填料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土质填料要有检测报告,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5、过渡段填筑方法:
⑴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
⑵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1米内须用冲击式打夯机夯实,结合部挖1米台阶夯实填筑。
未执行以上者,罚款500元;
6、过渡段填筑质量,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7、混凝土质量要采用集中计量拌和,坍落度符合要求,原材质量料符合要求,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8、模板质量要用大块拼装,加固牢固,接缝无错台,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9、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方面
1、认真落实“8554”安全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经理、总工、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每月下现场发现安全、质量、管理问题不少于12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责任人,限期整改,做到闭合管理。未闭合或达不到数量要求者,罚款200元。
2、对分工包保责任项目、责任地段,出现责任安全质量隐患,罚款包保人500元。
3、各工地主管技术员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因未尽到责任造成施工缺项、漏项或因技术交底不清造成施工返工的,一次性罚款500元。
4、总工、分管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工地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处理不了又不及时上报者,罚款500元。
5、工地负责人向项目部各部门提出的施工安全、质量问题,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没有解决或拖延时间,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四、其他“三违”行为,按照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执行
附表:《违章违纪处罚通知书》
中铁十局四公司徐连电气化项目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第9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制定本制度,使施工人员明确了解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危险因素,按照安全措施之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编制审批安全措施的范围
2.1由公司审批安全措施的范围
2.1.1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变电、电缆工程。
2.1.210千伏单回长度在10公里以上的电缆工程。
2.1.3公司主管经理指定的其他工程。
2.1.4采用具有较高安全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设备,公司主管经理指定要求编制审批安全措施的。
3职责
3.1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项目部级主任、安全员审批。
3.2安全保卫处负责对安全措施的审批。
3.3总工程师负责安全措施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凡符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应按照《质量管理文件汇编》中有关规定执行。
4.2凡符合编制施工措施规定的,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编审办法》中4.2.3条之规定执行;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停电切改、重要跨越架、进电作业索道放线等施工措施也应报公司审批。
办法如下:
4.2.1项目部将编制的施工措施送安全保卫处1份。
4.2.2安全保卫处在3日内审批完毕,并在审核文件首页空白处签注审核人意见并呈送总工程师审批。
4.2.3总工程师应在三日内审批完毕。
4.2.4由安全保卫处将已审批的文件复印一份存档,原件发还项目部。
4.2.3本制度2.1.4条规定范围以内的,可专门制定安全措施。其编制、上报审批程序参照本制度4.2.1、4.2.2、4.2.3、4.2.4条规定执行。
5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5.1针对工程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5.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等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5.3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可能给人员、设备(包括电器运行设备)点来危险,从技术措施(或组织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6安全措施的实施
6.1安全措施一经审批便立即生效,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认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6.2凡本制度规定范围以内的,无安全措施或进行安全措施交底的不得施工(安全措施交底《技术交底制度》规定执行)。
第10篇 风电场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风电场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审查,对不具备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第二条项目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结合安全大检查每月定期进行一次自查整改,经常性进行文明施工检查考核,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第三条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检查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现场材料及设备的摆放情况、现场“五头”(砖头、木头、焊条头、烟头、钢筋头)的清理情况、现场的环境卫生以及现场人员的着装及施工行为规范情况、废物排放等环境保护情况。特别检查施工人员的服装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有权对现场的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不文明的地方提出意见,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对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作业面有权下达“暂停施工”的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无明显改进的班组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对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填写有关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整改通知书,并限期处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应由存在问题的班长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计划报安全部。
第六条安全部应建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整改、反馈管理台帐。
第七条施工班组应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制度,同时传达上级关于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指示,研究、协调、解决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问题,总结当月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情况,检查本工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目标计划的实施情况,布置下月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必须将分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第九条开工准备阶段
1、项目部建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和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形成工地、班组管理网络及监督体系,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并要正常开展工作。
2、项目部应制定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责任制,确保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制度化,明确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费的总体投入计划及月度投入计划。
3、服从业主文明施工总体规划要求,根据总平面规划,按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规范化的“五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需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结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其规格符合业主统一要求。
4、在各施工方案中应明确文明施工要求,要重点突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合理,场地安排紧凑合理,符合工艺流程,并考虑文明施工的需要。
5、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应制定严格的材料设备保管与储存管理制度。材料、设备,合有序规范的定置化码放,各种物资标志清楚,并符合防火、防水、防锈防尘、防止污染、防洪等要求。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脚手架管全部进行重新检修、检验、刷漆。
6、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施工区域形成围栏或围墙。照明配置得当,保卫人员上岗执勤。施工用电及力能管道系统要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7、施工道路采用永临结合的原则,临时道路硬化处理,保证施工使用。设计规划的永久道路按设计要求对路基进行处理,确保施工期间排水畅通、无积水。
8、文明施工责任区责任落实,文明施工标志、重点防火部位标志及紧急救护标志等醒目、齐全,便于检查监督。
9、制定起重机械的配置计划方案,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性能和工作条件。
10、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工器具等实现标准化,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1、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合理,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12、施工区内分类堆放建筑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堆放设施或活动垃圾箱,生活垃圾箱应封闭,并每天有保洁员清理,或定期外运处理。
13、生活区及食堂的卫生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4、为满足工程需要,各专业工种根据本工程的要求,组织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及特种人员培训和安全知识学习。
15、施工人员着装、安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并经过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佩戴标识上岗。
16、施工现场有急救设施。
17、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第十条施工阶段
1、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明确,无死角,责任落实,挂牌管理。进入他人责任区施工时必须服从责任区单位的管理。
2、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和办法,并报监理、风电场工程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认真执行。
3、在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安排文明施工,并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规”要求的工作服,正确佩带安全帽及工作证件,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带钉的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施工现场,严禁带小孩或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区域内施工道路规划合理,平坦畅通,路标明显,无材料、设备堆积、堵塞现象,交通要道铺筑砂石或水泥,消除泥泞或扬尘的现象。配置撒水车,施工区域及施工道路定期撒水抑尘。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前,必须报经项目部批准,并采用相应的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是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6、施工责任区场地平整,无淤泥积水,无垃圾、废料堆积;材料、设备定点放置,堆放有序,施工区域内堆放的设备或材料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危险处所防护设施齐全、规范,安全标志醒目、规范。
7、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经监理、风电场工程部审核批准后执行,不得随意堆放。土石方堆放合理,并能及时规范回填。
8、土建、安装工程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必须签订交叉施工安全协议,明确相互的责任及防护措施。
9、严格把好设备运输、检查、存放、起吊、安装各道工序关。避免发生损坏、腐蚀及落入杂物等问题。
10、风电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夜间施工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
11、风电场施工区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材料、废物的清理应做到:工作点一日一清、工作面一周一清,责任区每月进
行一次卫生大清扫。
12、风机组装场地无工业垃圾无杂物。当天工作结束前清理干净工作场所,工业垃圾放到指定地点。
13、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地面无烟头。禁止施工人员流动吸烟或边作业边吸烟。施工单位在满足现场施工安全、方便的条件下,可在责任区内可设置吸烟休息区。
14、施工区内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全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特殊类型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提出设计,经批准后搭设。
15、现场工机具布置整齐,外表清洁,铭牌及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有专人管理,坚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性能良好;
16、施工机械要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安全制动装置必须完善,由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及时消除故障,严禁带病运行。大型起吊机械拆装方案及检验和试验合格资料应向工程监理处报审、备案。
17、起吊机械不允许超铭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铭牌使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行。重大或特殊吊装方案应向工程监理处报审批准后执行。
18、对机械驾驶与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审验与考核,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
19、严格施工工艺,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使其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做到工艺美观、环境清洁、工序正确、布局合理。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或不同单位同一工作面的中间工序的交接必须是干净、整洁、工艺符合要求的工作面。
20、施工用电源要布置合理、规范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21、电缆敷设整齐、有序,捆扎牢固,间距相等,顺序安排合理,避免和减少电缆交叉。电缆敷设、挂牌等正确无误,符合要求。电缆孔洞封堵完善无遗漏,做到接线规范、美观、准确、连接可靠,挂牌、胶头号正确、齐全、牢固、字迹清晰、规格统一。
22、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安全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栏杆或盖板,并设置明显标志或警告牌。
23、不随意在设备、结构件、墙板、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构件,重要部位或设备、管道开孔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审批后执行。设备及墙面上无乱涂乱画现象。
24、设备安装期间的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孔洞可靠封闭,设备表面干净、无积灰、无积油。各类厂房、车间门窗齐全、干净,门锁可靠。
25、施工现场设有合理布置移动厕所及类似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及附近区域清洁。
26、高层建筑施工中应设有专用垃圾输送渠道,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
27、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及消防设施严禁乱拆乱动。
第11篇 变电站项目部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变电站项目部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一】目的:
进入盛夏季节,日照强度高,高温天气持续,为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的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措施。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35kv**变电站项目部
【三】具体规定:
1、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抓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负责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气象学将日最高气温大于35摄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持续高温'。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温度过高时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6:00-10:30 ,下午15:00-19:30
3、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在夏季根据施工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工作。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4、保证现场饮水供应充足。现场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等,有效的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5、落实防暑降温药品。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一线施工人员,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要求施工人员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藿香正气水、茶叶等,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
6、积极改善建筑工地生产生活环境。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施工人员提供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电扇,有条件的单位,应在宿舍安装空调。
7、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做好夏季防火工作。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四】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项目部管理人员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防止作业人员高温中暑,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
第12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职责(包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各施工作业班组)
(2)施工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包含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奖惩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7)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8)重大设备验收制度
(9)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高空、夜间、水上和用电作业等)
(10)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1)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
3.安全规程
(1)各类施工设备操作规程
(2)各施工作业工种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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