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本
为了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活动,消除危险源,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25日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部颁标准及对照公司与各项目签订的项目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指标合同到各项目经理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危险源签发整改通知书,按“三定一落实”限期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违纪者和违反《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奖罚暂行规定》的责任人。检查人员可依《规定》当即开出罚款单。对检查不予配合的项,检查人员可依《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每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对工地的库房、食堂及生活区进行一次
职业健康安全防火、卫生、防雨、防洪等为内容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消除和预防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的危险源,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职业健康安全。
3.每年底项目部对工地进行一次年终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同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责任状的考评。
第2篇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
(一)、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项目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职业健康安全卡、职业健康安全钩、职业健康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职业健康安全手柄、职业健康安全制动器等),为了职业健康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职业健康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职业健康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职业健康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职业健康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质量安全监督部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必要时器材部门必须派人共同检查)。
(五)、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第3篇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规定
一、交底编制: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评价表,专职安全员负责编制本工程各项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交底。
二、交底内容: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的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措施。
三、交底时间与形式:在涉及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较大分部分项施工前,将所有相关人员集中到会议室以书面形式进行讲解和说明,要求所有相关人员签字记录。现场管理人员按记录内容对直接作业人员口头交底。
第4篇 建筑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 经理的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 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 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 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 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 经常听取各部门、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 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 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 项目经理职责
1、 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 组织对本项目部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 定期组织本项目部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第5篇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由公司质安部门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安全管理。总分包单位之间、公司和项目部之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措施及考核和奖惩内容。
二、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各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做到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有人管。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前对模板支拆、脚手架、起重吊装、临时用电、塔吊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若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由原审批人员同意,形成书面方案。
本工程规模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运用较多,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四、公司定期检查与跟踪相结合的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具体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对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施工项目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跟踪检查,每天跟班巡回检查,消防事故隐患,边查边改,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技术交底的签字与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安全检查活动应做好记录,对提出的问题好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的问题也应作好记录。并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对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经常性检查评分,总分应保持在90分以上。
安全检查活动记录归档,对提出的问题即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的问题也作好记录。
五、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前都要进行员工安全培训,使他们能够以一种安全高效的方式履行他们的职责。
(一)对所有入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经常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作人员不违章作业和不得有违纪行为。作业人员对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
六、坚持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
七、坚持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项目组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班组每天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并有记录和考核措施。
八、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所有架子工、塔吊、自升式门架、门架、电焊机、砂浆和混凝土搅拌机、钢筋成型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信号指挥工等特殊工种,选派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技术熟练、持有布暑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的人员。
九、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施工现场的架子、临时电气线路、塔吊及其它机械设备均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并挂牌运行。机械设备交接使用时,填写交接记录。
十、使用'安全三宝'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禁止穿半高跟、高跟鞋或拖鞋进入现场。
十一、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制度
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填写伤亡事故报告,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加盖公司管理部门印章。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现场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十二、坚持使用安全标志制度
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佩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牌或警示灯。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施工现场有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按规定挂设。施工机械设备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各种安全标志符合国家《安全标志》的规定。
十三、坚持防火、保卫制度
施工现场建立防火、保卫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保卫设施,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十四、建立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布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记录,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十五、安全会议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程序文件的要求,在本工程实行安全会议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每月安全员会议
最初3个月时间,应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随后每一个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安全会议,目的是传达施工工地执行的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每日班前会议
这是每天各专业和各班组的安全员组织召开的向工人对马上要做的工作进行安全吹风,即注意事项。主要内容是当日工作范围,使用的工具及设备,所涉及到的潜在危险,采取的预防措施,所穿戴的个人保护设备,其它事宜,并作好记录和人数。
十六、安全责任
(一)项目经理要领导和实施安全程序,参加安全委员会并且采取的讨论安全问题的后续措施。对安全规章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向公司质安处汇报和递交现场安全设备到位情况。
(二)专业工长,监督并确保现场各专业工人服从并遵循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及要求,依照安全工作惯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议,在现场随时修正校对不安全的条件和行为。参加安全会议为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做出贡献。
(三)现场安全工程师及安全员,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全面监督现场安全规定的遵守情况,并对有关安全管理提出建议,组织安全计划与活动以促进工人的安全工作,在现场发生事故情况时向管理机构质安处报告并同他们联系,并在现场安全会中做好记录。
(四)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
遵守所有安全预防措施,并立即报告任何不安全情况,在施工现场正确佩带好合格的个人防护器具,按照工作性质的要求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器具,妥善保管好负责的设备和手工工具,向各专业负责人报告所有的损伤,事故和事故苗头,并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及会谈,及时提出疑问。
十七、安全工作规范
所有工种和各专业人员进入现场后,在公司质安处获取各工种和各专业的工作规范,同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程序手册。
第6篇 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总公司、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规定,结合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实行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各自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生产过程中环境及职业健康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负责人(含个别项目临时指定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单位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单位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外,还应遵守国家、总公司,集团公司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
第六条本责任制由单位安全生产经理部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网络
第七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
第八条层层把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章 岗位安全职责
第九条项目经理职责
1. 项目经理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生产经营日程。
3.正确处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关系。
4.制订并批准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管理的重大决定及奖惩办法等。
5.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投入和有效实施。
第十条生产经理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单位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分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会议,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监督员的工作汇报,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其处于受控状态。
4.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竞赛活动。
5.负责对职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教育,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工作。
6.完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建全安全管理档案。
7.主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技术负责人职责
1.协助主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的生产经理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技术人员完善改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组织设计和相关措施。
3.督促检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四章各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项目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会议记录,做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2.搞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员工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积极开展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并及时安排做好总结记录。
第十三条各部门安全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
2.传达国家和单位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法规、指示和文件。
3.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
4.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并针对本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制订的各种安全制度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5.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项目领导负责,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阻止违反安全规定行为发生。
2.负责对各种设备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记录和控制。
3.积极参与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措施的制定,对项目部的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类总结。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技术培训。并协助办公室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有关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6.协助领导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检查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领导,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报告领导处理。
7.按照单位的会议精神,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及个人整改。
第十五条职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
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使用,爱护公物。
3.经常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尽量在第一时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的严重化,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责任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7篇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
1.安全管理目标
(1)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重伤率为零,安全达标率100%。
(2)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火灾事故、急性中毒事故、预防高空坠落和职业伤害。
(3)预防职业病、流行病发生。
(4)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
(5)通过安保体系认证
(6)争创文明工地
2.环境保护目标
(1)净化环境、文明施工、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规定要求。
(2)噪音控制
夜间指晚上22:00至早上6:00(夜间尽量不施工)。
(3)运输遗洒控制
确保运输无遗洒
(4)生活及生产污水排放
污水排放达标.
(5)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无光污染投诉。
现场噪音控制
施工阶段
主要噪音源
噪音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二、目标分解
1.项目经理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遵循认定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结合企业实情制订各项制度,贯彻各项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 根据新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负总责,把安全目标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掌握动态,解决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指导。
(4) 对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督促,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5) 贯彻传达公司下达的各项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具体落实实施措施。
(6) 在签订项目分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确保安全生产的协议书。
2.技术员、施工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2)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3) 根据新的标准规范和安全管理目标,齐全各项施工生产的安全措施,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
(4) 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定的生产指令。
3.安全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安全员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及新标准、新规范的具体执行者,对项目部认定的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2) 做好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3) 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资料检查记录和存档保管。
(4)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级教育及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同时做好上级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制止停工整改,并速报上级领导处理。
(6) 对违规者经劝说无效,有权对其处以罚款等其他处理方案。
4.文明施工员目标管理职责
(1) 协助安全员做好目标管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生活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2) 认真执行目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并对整个施工现场全部生产班组的目标管理实施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 根据目标管理的需要,及时调整文明施工、生活卫生及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加强管理。
(4) 协助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安全员,做好目标管理情况的调查上报工作。
(5) 对违反文明施工制度的班组或人员有权处以罚款等其他处理方案。
5.材料员、保管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材料员、保管员对安全目标管理负有间接责任,应严格遵循国家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材料、产品安全性能的规范,标准和法规。
(2) 了解施工情况,按计划及时提供质保资料,避免发生因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的安全隐患。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用料情况,并督促供应商,分期分批保质保量送货,并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6.生产班组长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认真遵守项目部规定的目标管理准则、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消防制度。根据本班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状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 支持安全员和文明施工员的工作,接受他们的督促、指导,做好本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指定专人专管。
(3) 组织本组工人学习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劳动规章制度,在任何情况下不
得蛮干和违章操作。
(4) 上班前应对所使用的机具及所处的工作环境予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 接受检查指导,对整改工作必须定时、定人,认真落实执行做好安全自检和交接班工作。
(6) 失道实执行做好安全自检和交接班工作。
(7) 如发生伤亡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并上报,分析原因,
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工人的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与指挥。
(2) 认真学习和执行目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知识和技术。
(3)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4) 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保护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保养好工具,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乱动各种机电设备。
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和技术。
第8篇 职业健康安全专人监督代表制度范本
关于公布项目部职业健康代表的通知
项目部各部门、作业队:
根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公司《程序文件》、《项目管理手册》等有关要求,现将项目部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代表予以公布,项目部全体员工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项目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代表反应和沟通。
一、项目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代表:
姓 名:孙天增
职 务:党工委副书记(兼任项目工会主席)
联系方式:
二,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代表职责:
1、参与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
2、监督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及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
3、了解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项目部领导和上级工会或有关部门反映;
4、参与项目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措施的确定;
5、参与项目职业病病例的调查和处理;
6、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医院的联系,协助安质部组织员工定期体检;
7、与合同方就影响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协调。
第9篇 职业健康安全专人监督代表制度
关于公布项目部职业健康代表的通知
项目部各部门、作业队:
根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公司《程序文件》、《项目管理手册》等有关要求,现将项目部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代表予以公布,项目部全体员工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项目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代表反应和沟通。
一、项目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代表:
姓 名:孙天增
职 务:党工委副书记(兼任项目工会主席)
联系方式:18677075369
二,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代表职责:
1、参与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
2、监督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及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
3、了解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项目部领导和上级工会或有关部门反映;
4、参与项目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措施的确定;
5、参与项目职业病病例的调查和处理;
6、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医院的联系,协助安质部组织员工定期体检;
7、与合同方就影响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协调。
第10篇 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和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使员工懂得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职业危害基本知识、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体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与维护方面的相关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工厂安委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并且负责贯彻、落实、指导各部门开展相关教育工作;
3.2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整体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的策划、组织与推进等工作;
3.3某工厂安委会负责制定本单位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计划,并在各部门的配合下,组织实施与验证。
4、工作内容
4.1本单位安委会应对专兼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及其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结合每年开展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讲座等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高员工自我健康保护的意识。
4.2本单位安委会每季度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规章、制度和基础知识培训。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4.3由各部门对生产岗位员工进行培训,要求生产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掌握且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4.4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要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资格培训。
4.5由本单位安委办负责,各部门各班组配合具体实施,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在上岗前接受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教育,以及职业健康安全基本知识、岗位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4.5.1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
4.5.2职业危害基本知识;
4.5.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5.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4.5.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5、工作记录
5.1《液态奶事业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2《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台帐》
5.1.2.1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
5.1.2.2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证明;
5.1.2.3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记录;
5.1.2.4职业病危害告知资料。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
6.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60号);
6.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
6.4《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2]第23号)。
第11篇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会议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集团下属各企业在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方面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存在的缺陷及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推动中远船务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企业和承包工程单位
3 管理职责
3.1集团安全环境监督部,负责做好集团安委会会议的准备、记录、纪要下发和存档;集团下属各企业的安全环境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安委会会议的准备、记录、纪要下发和存档。
3.2集团下属各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会议方面的制度或规定,明确各类会议的要求。
4 制度内容
4.1 集团安委会的召开
4.1.1 每季度一次会议。
4.1.2 当任何严重意外事件在厂内发生时临时召开。
4.1.3 安委会主任决定要处理其他重要事项时临时召开。
4.1.4 任何委员未获得主任准假,不得无故缺席,连续三次缺席会议,安委会可以罢免其委员资格。
4.1.5 安委会后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至各委员执行。
4.1.6 集团安全环境监督部作为安委会办公室,必须做好会议准备及会议记录存档工作。
4.2 企业安委会的召开
4.2.1 每月一次会议,各企业固定时间召开。
4.2.2 当任何严重意外事件在厂内发生时临时召开。
4.2.3 安委会主任决定要处理其他重要事项时临时召开。
4.2.4 任何委员未获得主任准假,不得无故缺席,连续三次缺席会议,安委会可以罢免其委员资格。
4.2.5 公司工会代表参加安委会,形成有效监督。
4.2.6 安委会会议后,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至各委员执行。
4.2.7 各企业安全环境监督部作为安委会办公室,必须做好会议准备及会议记录存档工作。
4.2.8 各专业安全分委会主任应列席会议。
4.3 车间安全会议的召开
4.3.1 每月至少一次会议,车间固定时间召开。
4.3.2 本车间发生任何严重意外事件时临时召开。
4.3.3 车间承包队伍代表和工会代表要参加会议。
4.3.4 安全组长决定要处理其他重要事项时临时召开。
4.3.5 任何组员未获得组长准假,不得无故缺席,连续三次缺席会议,安全组长可以罢免其组员资格。
4.3.6 安全会议后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传达至各施工队或班组。
4.3.7 车间安全组要做好会议准备及会议记录。
4.4 修、造船企业每日安全调度会的召开
4.4.1 每日固定时间准时召开。
4.4.2 安全环境监督部经理、监督员、消防队负责人、各单船安全主管、及各车间安全组代表参加;也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外包队伍负责人参加。
4.4.3 因故不能参加,必须向安全环境监督部经理请假;各安全主管因施工需要不能参加应提前将主要事项通知主管监督员或班长;各车间安全组必须保证有一人参加会议;车间安全组连续三次无故缺席会议,安全环境监督部可建议罢免安全组长。
4.4.4 安监部必须保存一份会议记录备查。
4.5 修、造船舶及海工项目、区域安全协调委员会(单船即vscc会议)的召开
4.5.1 当有工程进行时,必须每天召开会议(包括星期天或公休日)。
4.5.2 开工前,总管/项目经理决定与工作有关的安全主管、工程主管、作业长、施工队负责人组成项目安全协调委员会。
4.5.3 总管/项目经理可以根据工程情况增加新成员或减少某些成员;例如:增加锅炉工作时,可以吸收轮机工程主管和锅炉维修施工队负责人,当某些工程结束时,完成这些工程的那些人可以不需要参加会议。
4.5.4 总管/项目经理可以对要求参加而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成员进行考核。
4.5.5 若某项目有危险工程进行,而该项目连续三天不召开安全会议,安全环境监督部要对该小组进行考核,严重时可以向安委会建议撤换总管/项目经理。
4.5.6 单船总管小组/项目小组应保存一份会议记录并做好签到。
4.6 承包施工队伍安全会议的召开
4.6.1 每周至少召开一次。
4.6.2 承包施工队伍的领班、带班和安全员参加。
4.6.3 本队伍发生任何严重意外事件时临时召开。
4.6.4 会议的组织、时间及具体会议制度由各承包施工队伍自行决定。
4.6.5 各承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有会议记录。
4.6.6 各车间/工区应对下属施工队伍安全会议的召开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有不按要求召开安全会议的,要对该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处理。
5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12篇 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制度
1目的
明确公司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职责管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批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3公司人力资源部参加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的编制。
3.4分公司经理根据机构设置负责划分项目分公司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5各部门负责制定未列入本职责范围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4资源需求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工作流程
5.1总则
5.1.1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公司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5.1.2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5.1.3各级副职和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健康安全和环境工作负责。
5.1.4必须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5.1.5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核心,党、政、工、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专业公司和有关职能部门行政正职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决策和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全监察部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安全监察工作。项目分公司和专业公司成立相应的组织。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围绕着统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5.1.6项目分公司经理应根据分公司机构设置和分工、本职责的有关规定,确定分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对未设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由专业公司经理根据人员分工和本职责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安全职责。专业公司经理对下属有关人员的职责可根据其岗位职责和本职责的规定作调整。
5.1.7本制度未制订安全职责的岗位,由所属部门制定,使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
5.2各级与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5.2.1公司总经理职责
5.2.1.1负责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和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5.2.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并使之有效、有序运行;
5.2.1.3批阅上级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1.4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并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监察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5.2.1.5审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参加或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工作。
5.2.1.6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5.2.1.7确保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专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做到对安全工作严格奖惩;
5.2.1.8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2.1.9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5.2.1.10组织或委托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1.11在向职代会报告的同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员工和员工代表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5.2.2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职责
5.2.2.1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的思想保证和民主监督作用;
5.2.2.2把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司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密切配合行政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5.2.2.3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文化,部署安全思想教育内容,领导党群组织和政工部门,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开展安全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2.4在干部考核、选拔及双文明建设评比工作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5.2.2.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群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5.2.2.6责成纪检部门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5.2.3.1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管理,受安全第一责任人委托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听取安全情况的汇报,分析安全形势,掌握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负责在公司的工程协调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
5.2.3.2负责组织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2.3.3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下属单位对隐患的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3.4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5.2.3.5参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下属部门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5.2.3.6对没有成立项目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业绩的审查;
5.2.3.7组织或协助总经理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4公司经营副总经理职责
5.2.4.1对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2.4.2负责在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4.3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要求和奖惩规定。
5.2.4.4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5.2.4.5负责落实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
5.2.4.6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安全奖励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5.2.4.7督促分管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4.8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定期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5.2.4.9负责审批劳动防护用品、营养津贴的发放标准。督促及时采购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
5.2.5后勤多经副总经理职责
5.2.5.1对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多经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
5.2.5.2负责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5.2.5.3批阅有关多经单位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5.4负责组织并主持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的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方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5.5主持多经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
5.2.5.6审批多经单位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5.2.5.7负责组织、督促及时采购、发放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
5.2.5.8主持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发生的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6纪委书记职责
5.2.6.1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5.2.6.2负责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落实到干部考核工作中去
5.2.6.3按照规定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由于违纪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制订整改措施;
5.2.6.4凡因领导干部渎职、失职、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上级的安全生产措施得不到落实、领导干部违章指挥、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等原因造成事故时,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5.2.7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5.2.7.1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保证体系,健全公司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体系,并使之有效、有序运行;
5.2.7.2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技术责任制;
5.2.7.3组织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制订技术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5.2.7.4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2.7.5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5.2.7.6组织编制并审批公司投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负责组织由公司管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查及审批。
5.2.7.7掌握主要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情况。
5.2.7.8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审定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5.2.7.9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5.2.7.10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5.2.7.11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7.12参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防范措施的审定。
5.2.8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济师)职责
5.2.8.1组织并督促分管部门在进行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8.2在组织检查、总结经营工作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5.2.9公司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职责
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
督促财务部门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和安全奖励的开支;
监督、指导做好员工工伤和企业财产保险工伤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负责协调保险赔偿处理工作。
5.2.10公司工会主席职责
5.2.10.1对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5.2.10.2负责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的有关条例,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职业健康群众安全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5.2.10.3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
5.2.10.4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为实现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5.2.10.5充分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群众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或职工代表,对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5.2.10.6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会议和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5.2.10.7审议安全奖惩办法,按照规定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0.8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合理化建议,表彰职业健康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2.10.9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5.2.10.10督促和协助行政对职工特别是特殊工种和女职工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参与劳动鉴定工作,对伤残、尘肺病等职业病职工,督促和协助行政及时做好康复、治疗、疗养工作,按规定落实有关待遇;
5.2.10.11会同女职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5.2.10.12督促行政贯彻国家有关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制止超体能工作,限制加班加点。对必要的加班加点,督促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5.2.10.13督促行政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经费,按规定在生产工作现场设置可靠充足的劳动保护设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应要求有关方面予以完善、补充或更换。
5.2.11公司工会职责
组织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的有关条例,开展群众监督网活动;
根据国家劳动保护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支持并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活动,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献计献策;
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实行民主管理,群策群力制止侵害员工劳动保护权利、威胁员工人身安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切实发挥安全生产中的群众监督作用;
参与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奖惩条例的审定,并就涉及员工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行政完善其内容;
帮助、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劳动竞赛,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按规定参加员工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与行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劳动保护、职业健康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敦促行政限期解决;
及时反映员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行政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2.12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5.2.12.1负责制定办公区域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
5.2.12.2负责合理安全调度办公用车。保障应急情况下的用车。
5.2.12.3负责及时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送交有关领导批阅,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认真处理。
5.2.12.4协助领导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传递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印发有关安全学习的文件材料。协助做好重伤及以上事故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
5.2.12.5负责订阅、分发安全报刊、规程、规范和资料。
5.2.13公司政治工作部职责
5.2.13.1在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作用。
5.2.13.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协调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13.3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13.4在双文明建设评比工作和参加干部考核工作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集体和个人的重要考核内容。
5.2.13.5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5.2.13.6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4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5.2.14.1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5.2.14.2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5.2.14.3负责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在提拔、使用干部时,把干部的安全生产政绩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在员工晋级、评奖时,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5.2.14.4负责按定员编制和要求,配备合格的安全监察部门人员;
5.2.14.5负责审定人员和机构编制,按照劳动法规和标准保证施工生产一线人员定员定编合理,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5.2.14.6负责劳动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执行职业防护用品和津贴发放标准,。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5.2.14.7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负责组织职工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及其它职业危害的检测;
5.2.14.8负责员工工伤保险工作;
5.2.14.9负责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励的提取;
5.2.14.10将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在进行干部任职资格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考核;
5.2.14.11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和干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5.2.14.12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
5.2.14.13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员工和领导干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工作,负责办理违章和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手续。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5.2.15公司卫生所职责(设在人力资源部)
5.2.15.1负责夏季防暑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5.2.15.2协助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体检和职工的定期体检,对有职业禁忌和职业病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2.15.3负责建立职工健康档案。负责做好工伤人员的抢救、医护,协助鉴定伤情。
5.2.15.4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作。
5.2.15.5负责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协助不设卫生所的工程点配置急救药品。
5.2.15.6掌握职业病危害岗位的情况,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
5.2.15.7监督检查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负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
5.2.16公司财务部职责
5.2.16.1确保劳动保护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5.2.16.2负责及时承付安全奖励用款;
5.2.16.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员工工伤和公司财产保险工作。
5.2.17公司经营开发部职责
5.2.17.1负责在进行经营活动、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17.2在组织编制公司施工计划及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规律和季节施工特点,组织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17.3在签订由公司管理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签约。
5.2.17.4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把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安全施工业绩、安全管理状况作为中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2.17.5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按规定预留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5.2.17.6参加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参加分包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8公司审计职责
5.2.18.1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因资金使用不当或挪用生产资金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合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5.2.18.2负责审计经营承包中安全费用的正确使用和事故损失费用情况。
5.2.19对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事故进行审计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监察部职责
5.2.19.1协助考察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政绩状况。
5.2.19.2配合做好干部的遵章守纪安全教育工作。
5.2.19.3参加因干部的失职和渎职行为而造成的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执行。
5.2.20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
5.2.20.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施工机械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20.2在编制投标书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中标后的施工管理中组织检查落实。审查未设项目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参与审查其中大、中型起重机械拆装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参与作业过程中的监督;
5.2.20.3在工程协调会和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动态,及时督促整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2.20.4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5.2.20.5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5.2.20.6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5.2.20.7负责在检查、验收工程项目和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扩建、改建、挖潜及革新项目,按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工作;
5.2.20.8负责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和技术能力的审查;
5.2.20.9在固定资产的设备招标中,把设备的安全性能作为中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确保采购的设备安全可靠;
5.2.20.10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组织季度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
5.2.20.11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5.2.20.1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5.2.20.13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5.2.20.14负责采购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属固定资产管理部分施工机械、安全器材及采购后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的设备器材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0.15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负责做好机械设备仓库、堆场的安全工作;
5.2.20.16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参加竣工移交后的工程,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及发生在分公司造成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5.2.21体系部职责
5.2.21.1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协调、检查与考核工作;
5.2.21.2组织评价和确认公司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编制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中高度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2.21.3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所涉及的部门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5.2.21.4提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需求;
5.2.21.5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活动的实施;
5.2.21.6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程序等文件的编写、颁布、修订;
5.2.21.7负责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确认、公布和更新;
5.2.21.8主管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信息交流;
5.2.21.9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评审提供资料;
5.2.21.10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和评价。
5.2.22公司器材管理部职责
5.2.2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5.2.22.2负责由公司管理的物资材料、小型机械、配件、工器具、劳动保护、防暑物品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特种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试验和鉴定,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2.3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及设备中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2.4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和设备仓库、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5.2.22.5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本部门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用具的按期检查和试验。
5.2.23多种经营产业部职责
5.2.23.1督促多经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督促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2.23.2负责建立健全多经企业的安全管理网络,并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5.2.23.3督促多经企业按时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措费用的计列和提取;
5.2.23.4协助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多经企业安全工作例会、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5.2.23.5督促、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审查与管理;
5.2.23.6组织和参加多经企业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多经企业人身事故的统计和上报。
5.2.24分公司经理职责
5.2.24.1主持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安全监察部门;
5.2.24.2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24.3审批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
5.2.24.4批准分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24.5保证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安全工作严格按奖惩规定实施;
5.2.24.6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5.2.24.7组织并参加分公司的安全施工大检查;
5.2.24.8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4.9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25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职责
5.2.25.1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和民主监督作用;
5.2.25.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总支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分公司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25.3领导党群组织,紧密围绕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5.2.25.4在干部教育及双文明建设工作中,注重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5.2.25.5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5.2.25.6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26分公司生产副经理职责
5.2.26.1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在分公司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5.2.26.2督促分公司有关部门和所在项目的专业公司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26.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26.4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2.26.5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5.2.26.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5.2.26.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5.2.26.8协助分公司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6.9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5.2.27分公司经营副经理职责
5.2.27.1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2.27.2负责在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27.3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要求和奖惩规定,贯彻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考核办法;
5.2.27.4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5.2.27.5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
5.2.28分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5.2.28.1对分公司的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2.28.2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2.28.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2.28.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指导编制人员按投标书规定的模式和标准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组织编制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的分类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施工项目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掌握主要施工机械的完好状况和安全使用状况;
5.2.28.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5.2.28.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标准化设施的推行工作;
5.2.28.7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2.28.8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5.2.29分工会(包括分公司、专业公司分工会)职责
5.2.29.1宣传国家及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
5.2.29.2督促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落实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时”。
5.2.29.3督促并督促行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措施和计划。
5.2.29.4督促行政做好对新进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对换岗人员、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做到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2.29.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找反馈行政领导并督促及时解决,协助行政限期治理,严格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送达制度;
5.2.29.6督促行政对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及其它职业危害工作环境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发现超标立即限期治理,对治理难度大的问题,协助行政组织攻关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达标的职业危害作业点,要协助行政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同时向上级报告;
5.2.29.7督促和协助行政组织职工、特殊工种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对伤残、尘肺病等职业病职工,及时协助做好治疗、康复、疗养工作和落实有关待遇;
5.2.29.8参加行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现象;
5.2.29.9每季度召开一次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会议,讨论收集整理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总结、布置季度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5.2.29.10督促行政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进行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对策落实;
5.2.29.11督促行政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的规定,制止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加班加点,对必须加班加点要督促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5.2.29.12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5.2.29.13会同女职工组织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5.2.29.14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竞赛活动;
5.2.29.15配合行政对班组安全建设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协助行政搞好安全活动,分工会主席经常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
5.2.29.16参与伤亡事故及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及时上报事故和职业危害情况。
5.2.30分公司办公室职责
5.2.30.1负责制定办公、生活区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生活锅炉和为生活服务的场所、设施的维护管理。
5.2.30.2负责饮食卫生和生活区卫生环境管理工作。
5.2.30.3负责办公用车的安全调度及应急情况下车辆的保障。
5.2.30.4在分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作用。
5.2.30.5及时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送交有关领导批阅,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认真处理。
5.2.30.6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协调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作用。
5.2.30.7紧密围绕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生动活泼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思想。
5.2.30.8协助领导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传递安全生产信息,起草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时印发有关安全学习的文件和材料。负责订阅、分发安全报刊和资料。
5.2.30.9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5.2.30.10协助工伤事故的抢救和事故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1分公司人事教育部门职责
5.2.31.1负责组织直接分配到分公司的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5.2.31.2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5.2.31.3协助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2.31.4协助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把干部的安全生产政绩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5.2.31.5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劳动条件,协助解决职业健康安全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5.2.31.6协助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5.2.31.7负责安全考核的实施和安全奖励的提取。
5.2.31.8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5.2.31.9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2分公司财务部门职责
5.2.32.1确保劳动保护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5.2.32.2负责及时承付安全奖励用款。
5.2.33分公司经营管理部门职责
5.2.33.1在进行经营活动的同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33.2在组织编制分公司施工计划及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规律和季节施工特点,组织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33.3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或分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签约。
5.2.33.4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审查其安全资质。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5.2.33.5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必须预留其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或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5.2.33.6负责组织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参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参加分包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4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职责
5.2.34.1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34.2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负责审查一类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和审定二类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5.2.34.3负责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总平面的布置与管理。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防止“二次污染”、保护成品措施的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
5.2.34.4负责在检查、验收工程项目的同时,检查、验收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设施,做到“三同时”。
5.2.34.5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及时协调交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改善作业条件,促进安全施工。
5.2.34.6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5.2.34.7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5.2.34.8负责现场机械安全使用情况的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5.2.34.9负责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有关项目。
5.2.34.10负责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和技术能力的审查。
5.2.34.11负责安全施工措施的分发管理工作。负责分发安全规程、规范和安全资料。
5.2.34.12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定期组织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
5.2.34.13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5.2.35分公司器材管理部门职责
5.2.3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现场的实施细则。
5.2.35.2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特种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资材料、小型机械、配件、工器具,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试验和鉴定。
5.2.35.3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仓库管理、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设备中安全防护设施的催交供货。
5.2.35.4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负责做好物资和设备仓库、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5.2.35.5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本部门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用具的按期检查和试验。
5.2.36分公司卫生所职责
5.2.36.1负责夏季防暑药品的发放供应工作。
5.2.36.2负责新入厂人员和高处作业人员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2.36.3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协助做好伤情鉴定工作。
5.2.36.4负责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
5.2.36.5掌握职业病危害岗位的情况,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
5.2.36.6负责饮食、饮水等生活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控制,负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
5.2.37分公司保卫部门职责
5.2.37.1组织制订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加强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破坏等 “四防”工作。
5.2.37.2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负责开展治安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网络。
5.2.37.3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管理和防火、防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37.4负责组织定期的防火、防爆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2.37.5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5.2.37.6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5.2.38专业公司经理(副经理)职责
5.2.38.1对本单位在各工程点所承担的项目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2.38.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规定,负责组织编制、批准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5.2.38.3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5.2.38.4负责配置保证各工程点安全施工的各项资源。
5.2.38.5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和鉴定工作。
5.2.38.6按时提出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5.2.38.7负责组织对未设分公司由本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批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一类作业指导书(但不包括大型起重机械的拆、装作业指导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对各工程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38.8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负责提出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2.38.9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本单位在各点的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5.2.38.10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38.11负责对分包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
5.2.38.12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2.39专业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职责
5.2.39.1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5.2.39.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39.3领导和带领本单位党群组织,紧密围绕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39.4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5.2.40专业公司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包括专业公司在项目分公司的技术负责人)职责
5.2.40.1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5.2.40.2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管理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2.40.3负责组织编制未设分公司由本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及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负责审核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一类作业指导书,批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二、三类作业指导书。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5.2.40.4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5.2.40.5组织编制本单位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40.6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5.2.40.7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5.2.40.8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2.40.9参加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
5.2.41项目专业公司(系指专业公司在项目分公司的机构)经理(副经理)职责
5.2.41.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2.41.2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5.2.41.3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职业安全防护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和鉴定工作。
5.2.41.4按时提出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41.5负责组织对跨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41.6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5.2.4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1.8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41.9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
5.2.41.10受本专业公司经理委托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2.42班组长职责
5.2.42.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5.2.42.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42.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5.2.42.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的安全小结。
5.2.42.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5.2.42.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指派专人带领新工人上岗工作。
5.2.42.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施工中,严格按作业指导书(任务单)的要求组织施工。
5.2.42.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5.2.42.9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做好每日安全巡查。
5.2.42.10负责按规定安排对本班组使用的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5.2.42.11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2.42.12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5.2.42.13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5.2.43班组(专业、项目)技术员职责
5.2.43.1负责本班组(专业、项目)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5.2.43.2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5.2.43.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5.2.43.4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2.43.5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职业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查和维护。
5.2.43.6参加班组(专业、项目)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5.2.44施工人员职责
5.2.44.1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5.2.44.2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及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5.2.44.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2.44.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2.44.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5.2.44.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本单位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5.2.44.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2.44.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5.2.44.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5.2.45公司安全监察部职责
5.2.45.1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5.2.45.2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5.2.45.3监督检查分公司、专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状况管理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5.4
5.2.45.5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2.45.6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
5.2.45.7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 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5.2.45.8督促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协助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和中层干部的岗前安全教训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消防人员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
5.2.45.9参加工程投标文件和属公司管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参加公司自身基建项目“三同时”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未设分公司的工程及租赁在外的大型起重机械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5.2.45.10协助公司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5.11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5.2.45.12负责对分公司和专业公司进行安全考核。
5.2.45.13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保健、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并监督试验、鉴定工作。
5.2.45.1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45.15组织制定公司本部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网络,加强治安防范,做好以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破坏为主的“四防”工作。
5.2.45.16协助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5.2.45.17负责公司范围内消防器材的调配与公司本部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
5.2.45.18负责对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防火防爆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
5.2.45.19负责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5.20对环境保护和生活与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45.21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参加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中毒、交通等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的管理工作。
5.2.45.2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5.2.45.23对公司所属多种经营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
5.2.46分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职责
5.2.46.1负责制定分公司年度或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5.2.46.2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5.2.46.3协助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对新入厂人员的第一级安全教育。
5.2.46.4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6.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5.2.46.6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46.7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6.8 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与控制。
5.2.46.9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5.2.46.10参与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46.11负责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6.12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鉴定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5.2.46.13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5.2.46.14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公司和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5.2.46.15负责制定分公司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负责对专业工地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考核。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
5.2.46.16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5.2.46.17协助分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5.2.46.18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5.2.46.19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人身、厂内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的管理工作。
5.2.47专业公司(工地)专职安全员职责
5.2.47.1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5.2.47.2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7.3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审查三类作业指导书。
5.2.47.4参加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2.47.5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三查”(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5.2.47.6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2.47.7负责本单位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5.2.47.8负责本单位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7.9督促并协助本单位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5.2.47.10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5.2.47.11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5.2.47.12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
5.2.47.13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5.2.47.14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5.2.47.15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47.16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及时传递安全信息。
5.2.48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5.2.48.1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贯彻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5.2.48.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2.48.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5.2.48.4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2.48.5协助班组长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5.2.48.6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5.2.48.7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6监测与改进
6.1在安全检查时对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6.2在机构和部门职能调整时,对本职责作相应的调整。
7相关和支持性文件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7.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7.3《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
7.4《安全施工管理》程序
7.5《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7.6《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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