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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98

hacc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第1篇 hacc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人员卫生管理属于后勤管理工作的范畴内,haccp-人员有些什么卫生管理制度大家可以阅读企业管理网整理的hacc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例,仅供参考。

一、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员工上班时,不准涂口红、涂指甲油、不准留长指甲、戴手饰、手表等。

三、生产区域内禁止吸烟或吃东西。

四、员工进入车间注意事项

1.在更衣室内换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穿工作鞋,工作衣、帽应穿戴整齐,头发不得露在衣帽外面。

2.包装车间员工须在车间门口消毒盘消毒手,烘干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3.班长检查员工指甲、洗手消毒和工作帽穿戴等卫生情况,作好记录保存。

五、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在以下情况下,必须对手进行清洁消毒

a.去洗手间后。

b.处理废物后。

c.离开工作区域或进行与生产无关的工作后,重返岗位前

d.接触产品前。

2.按以下步骤对手清洁消毒:

a.将手放在流动的水下冲洗。

b.打上洗洁精。

c.用流动的水将洗清洁精冲洗干净;

d.在干手器下干手或用干净的毛巾、纸巾擦干手。

e.用75%的酒精消毒手。

3.对于人手不直接接触成品及发酵班除种曲、通风制曲工序外员工的手的清洁按“2”中a—d步骤清洁。

六.生产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清洁生产场所和设备,并用一定浓度的消毒剂对生产场所进行消毒。

2.对工作服等物品进行清洗,保证工作服的清洁卫生。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第2篇 医疗废物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1.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2. 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破损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换。

3. 在接触医疗废物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口罩、帽子、手套、胶鞋等防护用品。防止医疗废物接触身体。

4. 进行清洗和消毒工作时,必须加穿防水饭单、袖套。

5. 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污染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6. 所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第3篇 专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三)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配合综合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五)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六)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七)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八)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十)负责对烧结厂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二)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第4篇 泳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五病调离制度

泳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

1、直接从事为游泳者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新参加工作和临时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

2、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1伤寒2疾病3病毒性肝炎4活动性肺结核5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6其他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的疾病,不准上岗。

3、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顾客卫生安全的病症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后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5、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服。不得留长指甲、戴戒指等饰品上岗,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嬉戏打闹。

6、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工作场所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5篇 食堂餐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餐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卫生监督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8.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9.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10.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11.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6篇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7篇 某工厂生产工人员健康卫生控制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工人员健康卫生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防止直接接触食品的员工对食品造成污染。

2.适用范围

生产科(车间)员工的健康及个人卫生状况的控制。

3.职责

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的健康及卫生状况进行监控。

4.程序

4.1员工健康

4.1.1由办公室对每个员工建立一份健康档

4.1.2生产车间的加工个人、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由办公室部组织体检,并出具健康证明。新入厂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

4.1.3经市(区)卫生防疫站体检或主管人员检查,发现有或可能有疾病、传染病、外伤(如切伤、烫伤)、开放性溃疡及其他任何可能对食品、食品接触面或包装材料造成污染的员工,都要立即调离生产岗位,直到恢复健康或符合条件为止。

4.1.4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培训,要特别强调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如果生病或受伤、或是传染病(肠道疾病、肝炎疾病等)者有接触,都必须立即通知生产主管人员。

4.15所有管理人员都有监督了解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的责任,在观察到或被告知有可能污染生产工序的个人生病或受伤的情况下,生产主管人员可以要求其离开生产线,并记录在《每日卫生检查记录》中。

4.2个人卫生状况

4.2.1由办公室按照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个人卫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新进厂员工要集中进行系统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培训和考试效果要记录。

4.2.2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帽、鞋,袖口要扣严,勿使内衣外露,工作帽要将头发完全罩住,防止头发等夹杂物落入食品中拆包和封口工序要戴口罩。

4.2.3与食品接触的从业人员要勤理发、洗澡,不得蓄留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等。

4.2.4工作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并于进入加工厂前、上卫生间后手部受污染时,须即清洁洗手。

4.2.5工作人员的个人衣物及物品应放置在更衣室,不得带入工作间。

4.2.6工作期间严禁大声喧哗、吸烟、咀嚼及饮食等行为。

4.2.7上厕所时,要换帽换鞋,遵守卫生间使用制度。

第8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三、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税、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四、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分期、分批、分层次、分别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核。

3.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逻辑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演示。

1.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2.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3.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4.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5.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6.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7.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送监控部门备案。

**乡卫生院

第9篇 二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谷阳二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食堂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食堂每学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食堂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10篇 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抓好我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的健康监护管理工作,规范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遵守和执行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和管理

(3)、档案管理设专人负责,认真填写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情况,杜绝虚假填报现象。

(4)、职业禁忌管理: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安排孕期、哺乳期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职工从事所禁忌的作业;职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按正常出勤处理。

(5)、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体检:招收新职工时必须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体检,根据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体检结果进行新职工的安置,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在岗期间的职业性健康体检

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周期和体检项目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发现疑似和确诊职业病立即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并妥善处置现疑似和确诊职业病病人。

(6)、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体检:职工退休或者是其他原因和公司(厂或矿)解除合同时,必须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职工本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交给本人,其健康监护档案原件按档案管理规定的保存年限进行保存。

第11篇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肥皂,后用流动水冲洗。养成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用消毒柜消毒。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12篇 医院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否则不能上岗。

二、 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意识,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 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工作衣。

四、 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须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五、 工作前、上厕所、处理食品原料后以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净并消毒双手。

六、 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七、 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八、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操作过程中,不得佩戴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

九、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手部化脓性感染时,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十、 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卫生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卫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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