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初级中学学校门卫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门卫制度
为维护学校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学生、教师进出校门规定
1、学生上下学进出校门须按规定的人车分道行走,骑自行车的老师和学生在校园内须推车行走。
2、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
3、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并由家长来接,方可放行。
4、学生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5、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事需外出须持请假条方可出校门,无假条随意出入校门者按旷职处理。
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填好会客单。
2、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
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须有相关老师接待方可进入,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
第2篇 市七中学校门卫会客管理制度
市七中学校门卫会客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门卫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出门证在门卫办公等待家长到校接回家,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出门证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传达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传达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4.会客结束,必须由会客教师在会客单上签字后交门卫存档。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实行上学期间只进不出,放学期间只出不进的制度。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z市第七中学
第3篇 中学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门卫管理制度如下:
一、车辆管理
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校且不准停靠在校门口,可以停靠在校门外杨山路南侧;需进校车辆须经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内,同时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运输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车辆和携带物品外出者,应凭主管部门的批条可以进出校门。
二、学生出入大门规定
1、走读生早晨6:30后可以进入学校,下午5:40要离校;住校生周日下午3:00后可以进校,周五下午3:30要离校。
2、走读学生在上放学期间正常进出校门并必须着装学生校服(无校服者门卫要盘问登记反馈,否则不准进入学校)。
3、住校生从周日下午来校至周五下午离校期间,不准私出校门。
4、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生病等)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或值班领导的批条(批条由德育处统一制定,班主任统一领取),并在约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学生出校时,门卫收回出门证并予以登记。学生返校时,凭出门记载进入学校。
4、学生翻越围墙进出学校,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三、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有关规定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平时不接待来访者。家长需经邀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来访。家长主动来访需要经过被访者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来访。(门卫应验查家长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住校生家长来校送衣物不得进入学校,需在门卫登记领取回执并由门卫负责通知学生领取。
3、周日下午3:00后住校生返校时,随同家长经门卫确认后可以进入校园。
4、周六周日因活动需要进校的学生或人员需主办者的说明同意后方可进校,否则不得入内。主办者要对准许进校的人员负责。
四、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1、校外人员因事来访的,经被访者同意后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校园(门卫要检查入校人员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或形迹可疑者,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要强行制止并及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3、学校受访对象接受校外人员来访,应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来访人员离校时,应将该表的《回执》交回门卫值班室。
4、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物品进出规定
1、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件。
2、外单位物品进入校内,严格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工程车辆出校门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经检验核实后方可放行。
六、违规的处理措施
1、学生违反上述规定,由门卫交德育处处理,德育处扣减班级考核分,并通报班主任,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2、门卫违反上述规定,除德育处批评教育外,还应按事业局考核规定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七、档案管理
门卫负责人要每月分类整理档案资料。相关表格要提前到德育处或校办领取。
全体师生要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防毒措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任何意外事故迹象,及时报告学校或公安部门。
第4篇 唐连中学学校门卫制度
第三中学学校门卫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门卫制度如下:
一、住校生从星期日下午来校报到至星期三下午第三节课在校期间,一律不准私出校门。
二、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及学生处联合签署方可出校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学校。
三、学生翻越围墙进校门,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四、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有关规定:家长看望学生时间定在周三下午5∶10-5∶50。
五、学生家长来校找老师联系工作可与门卫联络,在会客室等侯,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学校,更不能进入教学区域。
六、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好会客单。
七、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八、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
九、门卫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以上制度要求把关,同时要坚守岗位,并负责本区域的室内外的卫生清扫,门前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十、因门卫工作不到位或不负责任,未按制度要求办理,所造成的后果将由门卫工作人员承担一切责任,并扣除当事人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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