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学校本课程管理岗位制度-5
小学校本课程管理岗位制度(5)
一、校本课程开发管理制度
1、校本课程开发应该按照校本课程开发的原则、途径和程序进行。
2、在开发前要进行前期调研工作,调查学校师生的课程开发趋向,调查主要采用问卷、采访等方式进行。
3、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审定委员会拟订校本课程总体开发方案。
4、教师编写校本课程文本应该向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审定委员会提交新的校本课程门类申报方案,并制定校本课程纲要,再进行课程文本的编写。
5、校本课程各门类任课教师应该具备与该课程相关的专业素质,在自主推荐与学校统筹安排结合的基础上产生,分工到人,责任到位。力求课程实施顺利进行,确保校本课程的质量与数量。
二、校本课程备课管理制度
1、每学期第一周进行学校校本课教学例会,由担任校本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并上交教导处。
2、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完成编写活动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课后作业的检查。
(1)、活动设计中要确立活动目标,制定活动方式,突出学生活动。
(2)、课堂教学以学生活动为主。培养学生探索精神,发展动手、动脑及合作能力。
3、担任校本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月集中进行一次集体备课。
三、校本课程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1、教导处负责学校校本课程课堂教学管理和评价工作。
2、教学中要积极动用现代教育技术,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有效利用学校课程资源开展教学活动。
3、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上课。
4、教师在校本课程课堂教学中要遵照校本课程评价方案实施教学。
5、分年级段成立校本课程开发教研小组,确定组长,由组长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四、校本课程的评价制度
1、校本课程课堂评价参照《周集小学校本课课堂评价表》实施。
2、任校本课的教师要认真做好校本课的评价工作,对学生参与校本课的学习情况做出适当的并能体现课程特点的评价(学生评价表)结合学生自评、师评一同进行,并定期将评价情况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3、校本课程实施小组成员每月要对任教校本课的教师活动设计方案,校本课等进行综合评价,与月教学常规工作评比挂钩。
4、校本课程实施小组定期对评价方案进行研究、探讨,结合教学实际、学生实际不断修定完善评价方案。
5、学校对校本课程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价,每学期期末进行“校本课程开发优秀工作者评比”。
第2篇 小学校本课程开发激励制度-4
小学校本课程开发激励制度(4)
为调动广大教师主动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的积极性,确保校本课程的有效实施,学校特制定如下激励制度:
1.倡导主动学习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和技术。对《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校本课程教材》、《课程纲要》等文件撰稿人,作为学校科研成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对优秀的《课程纲要》,学校将向区以上教育研究部门推荐发表,学校视级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鼓励求索与创新。对教师选用、改编、新编又能形成序列的校本课程教材,教师自主开发的课程资源,教学设计、教学实录及教学反思,给予适当奖励。对获得好评,并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的,视级别给予物质奖励,并作为教师科研成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晋级、评优的重要条件。
3.要求教师努力学习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知识,掌握开发技术,对积极参加集体研讨、集体学习以及校本培训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4.为执教校本课程教师提供外出学习和参与培训的机会,不断提高校本课程教师的专业素养。
5.鼓励教师开放校本课程课堂教学,互相听课、评课,取长补短,对学生、家长反响好,确实有助于学生学习知识,发展特长,形成能力的优秀课执教者给予奖励。
6.菅造团结合作的氛围。鼓励非校本课程开发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实验,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对主动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实验,为校本课程开发出谋划策,为校本课程教师排忧解难的非校本课程执教教师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3篇 小学校本课程审议制度-5
小学校本课程审议制度(5)
校本课程开发是一个民主开放的课程决策过程,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肩负着审议开发过程中重大决策的任务。
1.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必须认真自学校本课程开发理论,如《校本课程开发:理论与实践》、《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的相关论述等,掌握校本课程开发的相关技术。
2.校本课程开发起始阶段,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应该进行自我技术培训,如审议《课程纲要》、评价《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培训等。
3.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应该参与确立学校教育教学的研讨,组织对各方人士的调查,分析、研讨调查信息,与大家一起共同确立学校教育教学。
4.分析评估学生、学校的不同需要,掌握校本课程开发的第一手资料,便于指导工作,解决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必须本着以学生发展为目的的基本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民主地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活动,确保校本课程开足课时,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
6.认真负责地审议教师撰写的《课程纲要》,一要审《纲要》内容的项目是否齐全;二要审授课时间是否确定;三要看课程目标的确立是否恰当、合理,是否符合新课程理念,是否与学校校本课程总体目标紧密联系;四要看课程内容是否适合授课对象;五要看课程实施建议的可行性;六要看课程评价是否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探索与创新。对审议内容要作好详细记载,经过大家讨论、分析、归纳后,确立所开课程,并公告审议结果。
7.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两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例会。每次会议,每个成员必须先汇报自学校本课程开发理论的情况,提出疑难问题,大家研讨解决;必须对学校课程实施现状进行分析,评价与反馈,提出促改意见,还应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8.制定开发校本课程的相关制度,如《校本课程开发激励制度》、《校本课程评价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9.检查与督促《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执行情况,对工作完成好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4篇 小学校本课程开发激励制度
为调动广大教师主动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的积极性,确保校本课程的有效实施,学校特制定如下激励制度:
1.倡导主动学习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和技术。对《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校本课程教材》、《课程纲要》等文件撰稿人,作为学校科研成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对优秀的《课程纲要》,学校将向区以上教育研究部门推荐发表,学校视级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 鼓励求索与创新。对教师选用、改编、新编又能形成序列的校本课程教材,教师自主开发的课程资源,教学设计、教学实录及教学反思,给予适当奖励。对获得好评,并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的,视级别给予物质奖励,并作为教师科研成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晋级、评优的重要条件。
3.要求教师努力学习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知识,掌握开发技术,对积极参加集体研讨、集体学习以及校本培训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4. 为执教校本课程教师提供外出学习和参与培训的机会,不断提高校本课程教师的专业素养。
5. 鼓励教师开放校本课程课堂教学,互相听课、评课,取长补短,对学生、家长反响好,确实有助于学生学习知识,发展特长,形成能力的优秀课执教者给予奖励。
6. 菅造团结合作的氛围。鼓励非校本课程开发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实验,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对主动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实验,为校本课程开发出谋划策,为校本课程教师排忧解难的非校本课程执教教师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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