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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中学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8

f中学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第1篇 f中学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第一中学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学校财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学校为了加强公物保管,维护集体财产,特拟定《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物的发放、维护和评估工作。

二、赔偿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应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损坏公物除进行严肃批评外,还必须做出相应赔偿。

2、学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教学设备和公共财产三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3、师生对领用的学校财产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班主任对本班领用的公物负责;各年级主任、办公室主任为该年级、办公室的责任人,对本年级、办公室部领用的公物负责。若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出现损坏或丢失现象,将由班、级、办公室负责人(或使用人)根据责任大小按赔偿规定,做出相应赔偿。

三、赔偿原则

1、各班教室桌凳、门窗、玻璃、锁、日光灯、风扇及开关、插座、黑板、多媒体设备等室内公物,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1)教室公物被损坏,该教室责任人(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并按规定及时做出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2、各年级、办公室内的桌椅、门窗、日光灯、风扇、饮水机、电话、电脑等一切公物由级主任、办公室部门负责人管理。

(1)凡人为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作出相应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3、对于楼道、楼梯、花台、花带等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设备被有意损坏,应从严处理,并做出相应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损坏防盗设施、消防设施按实价赔偿。

2、损坏木窗玻璃5―10元/块,铝合金窗玻璃50―80元/块,黑板1200元/块。

3、损坏铝合金窗锁扣15元/只。

4、刻画课桌凳赔30―50元/处,损坏凳子50元/只,损坏课桌赔80元/只。

5、损坏门板的赔偿30―500元/块。

6、损坏水龙头根据大小赔偿8―15元/只。

7、损坏闸阀根据大小赔偿20―200元/只。

8、损坏水管的,按实价赔偿。

9、损坏电器开关赔偿10元/只,插座10元/只,调速器25元/只,镇流器20元/只。

10、损坏节能灯泡赔偿10元/只,普通灯泡2元/只;损坏壁灯、吸顶灯、路灯等,按实价赔偿。

11、损坏球类、图书等物品按实价赔偿。

12、损坏贵重物品如照像机、电视机、录像机、计算机、收录机、乐器等,由于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损失时,由班主任(或责任人)赔偿。

13、损坏花草树木赔偿30元,名贵花木按实价赔偿。

14、玷污或毁坏墙壁、雕塑、亭台、水榭、灯箱、广告、宣传牌等设施者,视其具体情况赔偿或限期修复

15、损坏实验仪器,设备等,按实价赔偿。

16、学校采购回的物资,经各验收人员检验查明,应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的(如残、次、废品,短斤少两的等),在货款未付的情况下,由采购员负责追赔。本校自行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押车人员和驾驶员共同赔偿。校外运输机构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采购员向运输方索赔。采购物资经查明应由保险机构负责赔偿的,由财务室协助采购员向保险机构索赔。

17、外来人员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本人负责赔偿。若当天赔偿有困难的,交物品抵押金(或由本校师生担保)。以实物赔偿或维修的,原则上在三天之内完成,完成后由后勤人员验收合格方算赔偿完毕。

18、其它损坏公物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赔偿。

五、赔偿方式

以“现金赔偿、实物(或维修)赔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赔偿处理应在损坏事故鉴定作出一周内,完善赔偿、维修等一切程序。

六、奖惩办法

学校依据公物保管制度,每学期定期组织公物清查,如发现公物损坏没有及时报修的,用适当提高赔偿标准的办法进行惩处。对公物保管较好,并积极协助学校开展理赔工作的教职工,每学年奖励100.00元。

第2篇 中学学校门禁制度

中学(学校)门禁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证校内安全特制定门禁制度。望广大师生员工、家属、来客切实遵守。

一、开门按作息时间表执行。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二、学生凭通生证或请假条出入校门。

三、来客如实填写来客登记簿。

四、携带大宗物品、行李出校必须持总务处出示的出门证明或由本校教职工陪送,学生行李有班主任批条,否则不予放行。

五、家长探望学生须登记,等待下课或放学方可进入教学区或公寓。

六、学生凭有效证件出入校门。

七、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内。

八、严禁小商贩及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第3篇 中学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中学(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一天的事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政治处审批。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政治处办理有关手续。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天以内的请假,由年级组长审批;

3、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政治处领导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介绍教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或年级主任(二天以上者)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 1天以上的,在班主任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病假),否则即予以休学或退学。

5、所有学生、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政治处负责解释。

第4篇 中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学校财产,提高财产使用率,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特拟订出校产管理的以下规定:

一、成立校产管理领导小组,遵循统一领导,网络管理的原则,采取定人、定位、定奖赔的办法进行校产管理。

二、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后勤服务中心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班级、专业部、处室的财产,分门别类进行全面登记造册,一式二份,总务处和管理使用部门各执一份。由后勤服务中心建立财产总帐,各部分建立财产分帐,并及时输入电脑,实行微机管理。财产登记表上应注明保管人,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根据登记表进行核对。

四、每学期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各部门校产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期末总结评比,对能科学合理管好校产的予以公开表扬与奖励,对不能管好用好校产、造成损失的予以批评或要求做出相应赔偿。

五、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出库报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并登记固定资产帐,方可使用。

1、审批:所购物品属批量设备或单价为大额,固定资产的物品必须有经费预算,特殊情况须经校行政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购买。教学用具、办公用品、卫生洁具等低值易耗物品,需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2、采购:物品的采购由后勤服务中心对口管理,属政府采购的物品一律上报政府招标采购,其它物品由总务处协调相关人员(原则2人以上)统一采购,不得私自采购,采购物品时应货比三家,选择价廉物美的物品。

3、验收入库:所购物品应由后勤服务中心、财产管理员统一验收,检查所购物品的质量、数量、金额确定无误后方可在购物清单上签字验收,同时办理入库手续,由财产管理员分类登记记帐后,在发票上注明有“已入库登记”后方可报销。

4、出库:根据新购物品的类别由不同部门负责人来办理出库手续,图书类由图书管理员办理;电教类由电教管理员、语数英音美教具类科组长办理;体育类由体育器材管理员办理;办公、教学类用品由部门负责人办理;其它类由后勤组办理;办理时须填写领物申请单报总务处批准方可领物(领物时如不属易耗物品,要以旧换新,部分班级、办公用品开学时一次性发放后承包使用,不再重新领用),使用人员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六、出操、升旗仪式、体育室外课、活动课等室内无人时应及时关闭好门窗、电灯、风扇,不能执行者每发现一次扣除责任人10元,查不到责任人则由该室内所有成员各扣10元。

七、下班时最后一人离开办公室时要锁好门、窗,关闭电脑、空调、热水器电源,凡不能遵照执行者,不能执行者每发现一次扣除责任人10元,查不到责任人则由该室内所有成员各扣10元。如造成失窃或安全事故,则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八、校产不得随意借给私人或外单位,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打好借条,按时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凡教职工因工作岗位的变动或调出和离退休,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十、集体宿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但水电费自理,并酌情交纳一定房租费。

十一、财产报损,要办理报废手续,由保管人提出报废申请,后勤服务中心和部门负责人验收原物同意报废后再报校长室审批,大型或贵重物品报废要上报教育局审批。

第5篇 中学学校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各办公室管理,创造安全、优美的办公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指定本制度。

一、保证各办公室的安全使用:

1、员工须严格保守办公室设备有关密码,不得将密码告诉非办公室人员。

2、员工须严格保管办公室门钥匙,不得将钥匙借非办公室人员。

二、员工上班时须注意仪表,穿戴整齐大方,注意佩带胸卡。待人热情、友好、真诚,待客精神饱满,不卑不亢,无不礼貌行为。

三、所有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在会议室、接待室吸烟时,请勿乱仍烟头。

四、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办公室交谈注意音量控制,禁止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

五、一切来访需要在门卫处登记,由门卫联系相关部门并经同意后方可接待。

外来访客统一由行政办公室接待,询明客人来访目的后,尽快通知有关部门或人员,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区。办公时间严禁会私客。

六、禁止有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禁止拨打特殊服务号码,违者除支付电话费用以外每次罚款50元。

七、严禁办公时间在计算机上玩游戏、聊天、发私人邮件,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八、为保证办公室区域干净整洁,不准在办公桌、柜子及窗台上搭晾毛巾、放置衣服;办公室用品尽量摆放整齐、合理;爱护使用办公设备。

九、员工下班或外出时,应妥善保管好办公物品,如:文件、资料、光盘等,下班后应将抽屉、柜子锁好,并确保电脑关闭。

十、禁止在办公室做私事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6篇 大港中学校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加强学校与教职工、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提高学校服务质量、办学水平,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订校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每周日中午12:20-13:20(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接待地点:图办楼四楼小会议室(401办公室对面)。

三、接待人员:根据学期行政值日安排,落实每周的一名值日校级领导(校长、书记、副校长)和一名行政工作人员。

四、接待对象:全校师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

五、接待事项: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管理、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接待组织:校长接待日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和落实。接待日由行政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和接待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好工作交办单,由接待校长批示后的及时督查落实。并及时由办公室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来访人员。

七、对不能当面咨询的人员,学校设立热线电话、校长信箱和电子邮箱。热线电话是:0511-85580405;校长信箱设在学校文化长廊处,每周一上午开箱;校长电子邮箱地址:****,每周一上午打开邮箱。

江苏省港大中学

第7篇 巩林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巩林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精神,根据中纪委和市、区纪委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本单位推行校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管理。特实施并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校务公开是教育单位制度管理、改革发展、有关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注的热点等重大问题向职工公开。让职工知情、参与和监督。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党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扩大职工民主参与,加强基层单位的科学管理,有利于加强职工的民主监督,推行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加强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职工两个积极性;有利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管理。

二、基本原则

1、政治性原则。要充分体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体现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

2、合法性原则。坚持以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处理好推行校务公开和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之间的关系。

3、真实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不弄虚作假,以保证公开的真实性。

4、层次性原则。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计划、分层次进行。

5、可操作性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讲究实效性。

三、公开的内容

l、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包括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招生方案、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方案、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中层干部任免、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结果等。

2、优秀学生评选情况:包括学生各类评选、保送、选送、推荐3、财务收支使用情况:包括学校经费收入和支出情况(含预决算报告)、学校捐款资助学款收支情况、各类学生代办费收支情况、大件物资采购、大型项目建设、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4、教职工福利待遇情况:包括教职工评优、评职称、3%工资晋级、各类补贴、“四金"拨款以及其它涉及叫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

6、学校认为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

l、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公开内容"向教代会报告。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及时向教代会报告的应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教职工代表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报告,有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下发教代会报告。

2、教工座谈会、教工代表巡查,也可根据公开内容的需要,设置“公开栏",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校园网等形式,及时或定期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

向教代会公开的内容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1、按校务公开的内容分类形成单项报告,提前一周发至教职工代表及有关方面。

2、教代会专门小组对报告的事项进行审核,审核情况经教代会联审会议通过后向职代会报告。

3、教代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行使审议,通过或做出决定的权限。

4、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的意见和作出的决定,针对存在问题向

教代会表明改进意见和措施。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应作为民主评议干部的重要内容。

6、资料整理归档,并向上级纪委、工会报告。

六、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建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织、纪委、行政有关领导、工会组成。工会负责对面上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我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就校务公开的项目、内容、程序和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8篇 学校中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会计人员必须按规定用途支付银行存款。

2、遵守各项银行结算制度,接受银行监督。

3、不得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帐户。

4、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5、不得将银行存款为他人担保贷款。

6、必须按资金性质分户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银行存款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对未达款项要及时查询纠正。

第9篇 榆林中学校园广播室规章制度

一、 管理条例

1. 热爱学校,关心校园文化建设。

2. 勤练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3. 爱护广播器材,维护广播室清洁。

4. 工作时间不得在广播室闲谈打闹。

5. 不得带领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室。

6. 不得利用广播宣传违纪违法的思想。

7. 工作细致认真,努力培养敬业精神。

二、 管理细则

1. 成员不得在工作时间与听众发生争执。

2. 开会、工作时间不得迟到缺席,如有事必须向站长请假,且出示请假条。连续迟到两次或无故缺席两次将被辞退。

3. 不得出现有损团队形象的行为(旷课、考试作弊、抽烟、打架等违反校纪的行为)一旦发现,将被开除广播站。

4. 播音员不得出现重大失误(播音断断续续,播错等)。

5. 一旦发现成员敷衍工作、消极应付,将劝其退出广播站。

三、 评优制度

1. 校园广播站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播音员”评选

2. 评优条件:

①没有任何违纪行为 。

②工作中从未出现重大失误 。

③尽职尽责,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 。

④热爱本职工作,投入大量的热情 。

⑤在站内各项工作、活动中成绩优异。

3. 被评为“优秀播音员”的成员将上报团委并颁发证书。

第10篇 中学学校学生视力保护制度

中学(学校)学生视力保护制度

一、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坐姿和阅读、书写习惯。

二、每月调换座位一次,坚持做好眼保健操。

三、对视力不好的学生,座次安排予以照顾,作业量不宜过重。

四、经常注意用眼卫生,坚持“三要”、“五不”,即看书写字姿势要端正,书本离眼距离要一尺远,看书写字一小时后要休息远望片刻,不要乘车走路看书,不要躺在床上看书,不要侧身歪头看书,不要在光线太强太暗的地方学习,不要做有害于眼睛的玩耍和动作。

五、教室布置要严肃大方,墙壁保持清洁,黑板保持漆黑无反光、无裂缝,灯光配备要科学合理。

六、各班卫生员每天督促检查做眼保健操。

第11篇 初级中学学校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制定zz初级中学保安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保安队工作职责

1、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到每月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

2、坚持“四定”制度(定岗、定时、定人、定责)做到按性质定岗,按需要定时,按设置定人,按任务定责任。

3、做好“四防”安全教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完成学校交给的安全保卫任务。

4、落实各级保安人员层层责任制。做到学校督查保安队长工作,队长督查保安员工作。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的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服从指挥。

6、发挥保安队的整体战斗能力,团结战斗,勇敢机智,不畏难、不怕苦、不怕死,同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的斗争。

7、执勤中着装整齐,注意形象,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决不骂人、打人,滥用警械。

8、增强身体素质,坚持每周出操锻炼制度,提高适应能力,坚决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9、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搞好学校治安工作预防大小事故的发生。

二、保安队长工作职责

1、组织好全队保安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学习有关保安方面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保安队长职责和岗位责任制,遇到问题多请示汇报,努力完成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3、根据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安排好保安员的执勤岗位,做到“四定”并将值班、执勤情况每日汇总上报。

4、监督及督促检查各执勤岗和保安执勤情况,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登记。

5、策划安排保安员的培训及指导工作,按照上级规定,无上岗证的要安排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6、每月安排全体保安队会议,进行沟通和交流思想,小结工作,布置任务,落实工作计划。

7、坚决执行《zz初级中学保安奖惩条例》,对于成绩显著的进行表扬或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要给予批评或惩罚。

8、积极组织全队开展体育锻炼,坚持每周出操制度,增强适应能力,使全队成为一个高素养的战斗集体。

三、保安员工作职责

1、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2、热爱学校和本职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具有敬业爱岗和乐于奉献精神。

3、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4、勇敢机智,团结同志,不怕苦、不畏难、不怕死,坚决同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

5、做到定岗定时执勤,不迟到早退,在执勤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聊天闲谈。

6、执勤中遇有紧急情况或现行犯罪,应果断处理,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或公安部门。

7、仪容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绝不打人骂人,树立良好的形象。

8、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要加强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要熟悉校领导电话,公安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和火警电话。

9、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早晨出操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四、保安员奖励条例

为了更好的完成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保安作用,特制定保安奖励条例,有下列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者;

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任劳任怨,尽忠职守,多次受到上级表扬者;

3、遵纪守法,听从指挥,团结协作,拾金不昧者;

4、遇有事故和灾害,及时汇报,处理得当,避免和减轻损失者;

5、抓获盗窃、抢窃、搞破坏行为有功者;

6、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贡献者;

7、检举违法犯罪和违反学校制度侵害行为表现突出的;

8、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及他人生命安全,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影响较大者;

9、工作一年内没有违反学校制度的保安处罚条例,考核评优评先者;

10、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五、保安员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充分发挥保安员的积极性,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制定本条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处理:

1、不服从上级的安排和顶撞上级领导者;

2、在上班时间内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及擅离岗位者;

3、消极怠工或谣言惑众者;

4、未经允许随便动用学校的物品者;

5、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等;

6、招惹、参与或教唆他人打架者;

7、有意损坏器材设备和学校其他物品者;

8、不按时参加早训者;

9、遇见问题不及时汇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10、不能正常完成工作职责,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如违犯本条例者,罚款50―200元,重则辞退,如违反法律法规则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zz初级中学

第12篇 儒里中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儒里中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学生胸卡、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进入学校的证章、证件。未持有规定的证章、证件的人员进入学校应当向门卫登记、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

二、在校园内,对没有证件又需查询或可疑人员,师生员工或护校人员都有权查询,被查人员须接受查询,如实讲清情况。

三、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栏杆、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严禁用气枪猎物,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偷窃、流氓、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四、未经校领导和保卫部门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经同意者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在指定地点营业。

五、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危险物品管理、车辆管理等。爱护公私财物。

六、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严禁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严禁在宣传布告栏内乱写,严禁张贴大、小字报。违者要严肃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生活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生活和其他活动。

八、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舞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演讲、交流、体育、竞赛等活动。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演、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其他公民的权利。

九、师生员工组织社会团体,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成立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应当在成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校有关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和校内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和遵守学校的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十、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及办公场所举办文娱活动。

十一、夜间超过二十三时三十分进出校门者,必须凭证件登记备查。

十二、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

十三、巡逻值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抓好面上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大胆处理,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保卫部门和主管校长汇报,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十四、应明确值班人员,切实履行交接班手续。值班员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四防”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五、在校内失窃者,应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拾物者应将拾到物品及时交保卫部门处理。

十六、违反以上各条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对维护学校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镇江市儒里中学

《f中学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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