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集会安全管理制度9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九)
1.学校*、做操应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
2.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5.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2篇 学校集会、早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二、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各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五、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六、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七、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早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3篇 学校集会会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会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做操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值日组教师维持*、做操的纪律。
2.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由值日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和楼梯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中层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要报分管副校长同意,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积极联系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学校值日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对*、会操、大型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4篇 学校集会早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
二、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各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五、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六、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七、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早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5篇 小学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小学(学校)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集会及大型活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完善学校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得保证。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
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区教育局备案;
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前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第6篇 小学学校集会、大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大课间活动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活动的纪律和秩序。
2、学校集会、大课间活动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大课间活动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大课间活动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7篇 小学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及大型活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完善学校*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得保证。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严禁一味地强调*速度,避免学生在*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活动前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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