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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保卫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99

附属医院保卫制度

第1篇 附属医院保卫制度

附属医院保卫工作制度

1、坚持以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层层负责制,依靠群众做好群防群治。

2、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全体职工对安全保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

3、建立建全安全检查制度,做到'三查',即月有小查,节假日有大查,重点部位不定期查。

4、保卫人员实行值班巡查制度,及时处理当天发生的问题并做好登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5、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重点部门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6、做好防火安全,经常检查各部门防火制度的落实,堵塞火灾事故漏洞,定期测试防火报警系统,检修灭火器材和维护好消防设施。

7、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员出租门点的管理,健全流动人员的登记制度。

8、根据突发性医疗纠纷事件事态,启动相应处置预案。

第2篇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事务部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3、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门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务部负责门卫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6、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7、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8、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1、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2、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3、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第3篇 附三医院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附属医院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 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代班人员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四、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门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六、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现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4篇 人民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

1.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到每个科室和个人。

2.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 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

4. 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并加强管理。

5. 明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6.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器、火灾自 动喷水火灾系统完好、有效。

7. 确保配电线路、用电设施符合电气防火要求。

8. 确保危险化学物品、燃气装置等危险源得到有效监 管。

9. 确保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使用性质相配。

10. 建立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达到医护人 员会操作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二、确保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

1. 医疗机构是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区,要有禁放标识、宣 传标语和横幅。

2.要成立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

3.设立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防范值班室。

4.制定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处置预案。

5.消防设备器到位并完好。

6.火灾隐患排除情况,是否进行了整改。

7.确定重点时间段值班人员巡视计划和路线。

8.建立工作情况记录。

三、其他安全

1.交通安全:对司机进行遵规守纪安全驾驶教育,建立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2.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食堂卫生符合要求,炊事员 有健康体检证,食品进货渠道正规,饮用水符合卫生 要求。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压力容器有安全检验合格 证,工作人员持上岗。

4.设备安全:电梯有检验合格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5.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有专室专柜专人 保管,有管理使用制度和防范措施。

6.重点部位安全:财务室、收费处有三铁一器,有管理 制度;放射科、检验科、高压氧仓、ct室、钴60室 等秣科室有安全保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保卫机构、人员

1.明确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工有主管领导 抓安全工作。医院有保卫科,有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干部或保安员,卫生院和其他卫生机构有专兼职保卫 人员。

2.保卫科或保卫干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制度。

3.保安(巡逻)员、门卫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制度。

4.库房(药库)保管员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制度。

以上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要点,各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 情况建立健全和完美,是单位进行安全工作自查和卫 生局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5篇 市某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

一、保卫科负责维持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

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以适应工作需要。

三、维护院内各种*和集体活动的治安秩序,领导门卫工作,搞好医疗秩序。

四、随时准备处理院内发生的纠纷和事件。处理有困难或超越权限的及时报公安部门。

五、管理医院暂住人口,负责登记、清理、审查暂住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对临时工进行校对,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者进行教育,直至做必要的处理。

六、管理、调整医院的各种车辆,做到有序停放。

七、监督、检查落实医院生活管理制度,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八、配合平安领导小组做好医院平安工作,保证考评达标。

九、负责医院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更换、保养工作,使之处于正常状态。

十、经常深入科室和生活区,了解安全防范情况,发现可疑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防范检查,重点为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四大节日前做好安全保卫布置及检查工作。平常不定期对现金、票据保管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二、坚持进行夜间巡查,特别对现金柜、仓库、药库、办公室、机房、住宅区等要害部门和部位加强检查。

十三、深入科室,掌握病人及病区动态,做好防范工作。

十四、协助调解委员会做好职工之间、职工与家属、家属与家属之间的纠纷调解工作。

十五、加强请示汇报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十六、负责处理其他与治安保卫有关的工作。

第6篇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岚县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治安保卫工作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由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科室实施。医院各科室应自觉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保障安全。

2.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指医院安全保卫科,本规定中所称各单位指与医院签订了《治安消防责任书》的医院各科室。各科室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保护医院国有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4.各科室应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治安保卫小组,负责本科室治安保卫工作。

5.医院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的措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治安保卫工作应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记录。

(2)经常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

(3)各科室录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应先到医院安全保卫部按规定登记备案,并进行治安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租借工作区房屋供临时工作人员居住。

(5)各科室的值班人员,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注意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

(6)各临床科室应对本科室住院病员进行住院期间防火、防盗及探视制度等宣传。

(7)各科室保管使用的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及毒麻药品、放射性元素,应落实专人、专柜保管,严格执行交接登记制度。

(8)存放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毒麻药品或放射性物质的房间应加固门窗,专人保管钥匙;存放贵重物资集中的库房增设安防设施并派员夜间守护。

(9)各科室在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时,应立即向安全保卫科或“110”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10)及时调解、沟通本科室职工参与的医疗和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维护本科室正常的就医秩序。

(11)各科室主任应教育职工正确使用计算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发布一切可能影响医院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的任何信息。

(12)医院重点要害单位、涉密单位、重要岗位,一律不得录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消防管理规定》,落实本单位防火工作。

6、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

(1)监督各单位贯彻执行医院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

(2)检查各单位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3)指导各单位治安保卫小组的工作,并对各单位治保小组成员作相关培训。

(4)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必要的演练。

(5)适时向各单科室通报治安情况,组织各单位实施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6)维护院科正常的就医秩序、停车场安全运营及各类车辆的停放管理。

(7)总结和推广各科室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先进经验。

(8)调解院内职工间的民事纠纷;协助地方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院内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

(9)对医院确定的重点要害部位,无专人值夜班的应实施定点守护,保障夜间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10)协助维持医院各科室正常的工作秩序。

(11)对本院职工在工作区内,因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而求助的,应积极实施保护措施。

7、对执行本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医院予以表彰或奖励。

8、对违反本制度,忽视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责任人,由医院予以批评教育,并依照《医院缺陷管理条例》处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1月1日

第7篇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门卫制度

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凭证﹙或胸卡﹚进入,维修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证﹙或胸卡﹚者,不得进入。

2、出、入院病员,凭办理手续进出;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出;需做检查、化验的患者,凭有效的检查申请单和化验单进出。

3、外单位联系公务人员需要进入病区,须经相关科室同意后方可入内。

4、需签'同意书''告知书'的家属及会诊病人应持医生签名的预约单﹙或经医生证明情况属实的﹚进入。

5、探视住院病员,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非探视时间需要探视危重患者的家属,要持医院'病危通知书'或经与病区联系同意后方可探视。

6、探视时间: 冬季时间: 00:00----00:00 夏季时间: 00:00----00:00

7、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人等,携带医院物品出病区大门,门卫有权检查,有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对于可疑物品和危险品,门卫要暂扣并上报保卫科。

8、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病区区域,进入的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鸣喇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

9、病区门前和院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不准小商贩叫卖、散发广告。

10、本院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门卫,搞好门卫管理工作,如违犯本规定,由医院有关部门或所在科室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医院'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1、不按规定要求欲进入住院部者,门卫有权拒入。对故意刁难、威胁、围攻、殴打、侮辱门卫人员者,由医院保卫科或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条 值班制度

1、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日常保卫工作及一般纠纷的解决,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2、应对当日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出警。

3、夜间保障全院医疗秩序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督夜勤执行安全巡逻。

4、值班期间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时交接班,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

5、认真填写值班、巡查记录及全天的值班总结,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做好交接班。

6、遵守监控纪律,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7、值班期间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注意自身形象。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 重点部位巡查制度

我院是消防、治安重点防范单位。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全院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治安、消防安全巡查:

1、 巡查重点应包括门诊各诊室、各窗口、采血室、病区住院处等人员集中地点;使用压力容器的科室;供氧室、库房、电工房、锅炉房等。

2、 巡查内容:

﹙1﹚ 人员密集地点有无闲散人员,发现后及时认真询问、盘查,防止失窃和'医托'行骗。

﹙2﹚ 各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3﹚ 重点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无违章用水、用电、用火等情况。

﹙4﹚ 库房物品码放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高、近距情况;危险物品是否单独储存,危险品标志是否完整、明显。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 压力容器检验是否合格,压力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后上岗。

﹙6﹚ 司炉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有无上岗资质。

﹙7﹚ 发现违章、违规等异常情况,要立即责令相关科室和人员改正。并向领导汇报。

﹙8﹚ 巡查完毕认真如实填写记录。

第四条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是指有易燃、易爆、毒害、污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因而物品必须严加管理。

1、危险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立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

2、危险化学品露天存放,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品不得露天存放。

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职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危险化学品要根据其性能,采取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储存方式有: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三种﹚,性能相忌的危险品、和危险品有禁忌的物品不得混放

5、危险品的标签要完整、明显。同一区域储存的不同等级的危险品,应按最高等级的危险品标志;未启用的化学品包装要完好。

6、放射性药品要存放在专门的储存柜内,码放整齐有序,防止挤压,造成包装破损形成泄露。

7、制定完善的泄露处理预案。

8、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安全、彻底。

9、精神类药品要设专门的保险柜储存,由专人保管。并做到账物相符。

10、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五条 宣传、培训制度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对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提高医院职工消防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以及法制意识,整体提高医院法制、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宣传、培训制度。

1、 新聘用的职工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医院安排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在岗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到两次在医院进行的消防安全、治安防范技能的培训。内容包括:

(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和引导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5﹚如何防范盗窃、如何应对治安突发事件、如何报匪警等。

3、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专门培训的人员。

4、保卫人员每年还要接受安保的技能培训。

5、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随时对职工进行消防技能的演示和培训。

6、对新应用的技术及时进行推广培训。

7、以多种形式在职工中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治安知识的宣传,持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

8、会同相关科室,结合国家普法教育工作,在职工中开展普法宣传和相关法

律的学习,切实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9、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

第六条 案件报告制度

在医院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等案件,一律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1、 无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值班员能自行处置的一般轻微案件,在处理完毕之后,报告科长知晓。

2、 当发生值班员不能自行处置的案件时,第一时间要报警,并向科长报告。

3、 当发生人员受伤害或财产受较大损失时,值班员要立即报警,并向科长报告,科长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4、 当发生重、特大案件时,值班员要立即报警,同时向科长报告,科长及时报告分管院长和院长。院长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

5、 发生火灾事故时,无论火情大小,都要立即报告。

6、 发生其它事故也实行报告制度。

第七条 车辆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上车辆的逐年增多以及来院就诊患者的增加,院内车辆占道乱停,交通拥堵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为了方便来院就诊患者存放、停靠车辆和保障急救通道的畅通,特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1、 医院要为患者专门提供车辆停靠的场地并规划行车道路。

2、 指派专人管理车辆,指挥院内交通,保障道路的畅通以及行人的安全。

3、 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确保急救通道的畅通,指挥各种车辆按划定的区域存放车辆,任何车辆不得占道停靠。

4、 提醒驾驶人在院内要小心低速行驶,不准鸣笛。

5、 对不按规定执行,乱停乱放车辆的人员,要给与说服教育;对不听劝阻强行乱停的,要坚决予以惩治。

6、 非特殊情况,大型车辆禁止进入院内。

7、 车辆拥堵时,急救车辆优先通行。

8、 一旦出现堵车现象,管理人员要及时予以指挥疏导,不得怠慢。

9、 有车队来院时,要提前预留停车位,防止占道停车。

第八条 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现金的安全,防止发生盗抢案件,保卫部门必须严加防范,从人力、物力、技术上加大保护力度。

1、 在院内现金转运过程中,保卫科应至少派出两人押运,以提供保护。

2、 到银行提款时,至少两名保卫人员随专车押款。

3、 在财会室和各收费地点安装足够的高清摄像机和进入报警装置。

4、 在临时存款点配置有专人看管的保险柜,并置于摄像机镜头覆盖范围之内。

5、 安保人员要经常巡视财务部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领导。

6、 现金押运人员要配备可靠的自身防护装备、保护器械,还要配置应急通讯设备。

7、 当发生抢劫时,保卫人员在全力保护财务人员和现金安全的同时,还要及时报警请求支援。

8、 监督财务部门不得超限存放过夜现金。

9、 在财会室、收费室、住院处加装防盗门窗。

10、 夜间收费地点加装手动报警装置,必要时和'110'报警中心联网。

11、 财务科取送款时,要配备防抢、防盗、报警安全箱。

第九条 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视频监控系统正常有序运行,以及规范监控人员的行为和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1、 医院视频监控系统由保卫科负责监控、管理。

2、 工作要求:

﹙1﹚ 监控人员必须双岗24小时实施监控。

﹙2﹚ 上岗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监控设备。

﹙3﹚ 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

﹙4﹚ 不得引领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5﹚ 不得散布他人隐私,违反规定造成他人隐私泄露,构成侵权、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 做好视频资料使用和设备维护记录。

﹙7﹚ 保持室内及设备的清洁卫生。

3、 资料保存及使用

﹙1﹚ 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2﹚ 查看和拷贝资料必须经领导批复同意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外泄资料内容。

﹙3﹚ 公安机关调取资料时,需要求办案人员出示证件并签字。

﹙4﹚ 任何人不得无故中断系统的正常运行或删除影像资料。

4、 设备维护、保养

﹙1﹚ 室内保持通风干燥,物品设备摆放整齐。

﹙2﹚ 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3﹚ 定时清洁摄像机和录像机。

﹙4﹚ 监控室禁止使用有较强干扰源的电器。

﹙5﹚ 不得擅自更改和删除工作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6﹚ 随时查看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如:异常发热、异常气味、异常噪声、图像异常等﹚及时上报。

﹙7﹚ 处置一般故障,严重故障及时报请医院计算机中心或承保商家维修。

第十条 治安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医院对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工作实行奖优惩劣的政策。在考核中,两项工作表现优秀并能持续保持的科室和个人,将得到医院的奖励。对不

能达到要求的科室和个人将提出批评,造成事故的将受到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 考核要求:

﹙1﹚ 各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要建立由领导负责的逐级安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层层负责。

﹙2﹚ 把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与医疗、护理、和经济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

﹙3﹚ 每个工作岗位,都要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防火责任制。

﹙4﹚ 每个岗位上的职工都要知道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

﹙5﹚ 每个岗位的职工都要自觉履行岗位防火责任职责,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 要确定科室义务消防员和治安员,负责本科的安全管理。义务消防员每半年培训一次并能真正发挥防火和扑救初起火灾的作用。

﹙7﹚ 配备到本科室的消防器材要保管完好,无损坏、无丢失。

﹙8﹚ 对发现的消防和治安隐患能及时整改或上报。

﹙9﹚ 在科内职工和患者中进行安全防范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传授消防基本技能。

2、 考核办法:

科内每周进行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总结,进行评比。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部门,每月对各科室、各部门消防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并按每月、每季度、年终作出总结,依据评比出的优劣结果,进行奖惩。

3.奖励:

奖励列入本院经管考核中。对治安和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作单项奖励。

4、处罚:

单位处罚分:警告、记过、罚款;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及其它治安、消防法规,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和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第8篇 s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医院治安秩序,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三、负责全院集体户口的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口临时户口的申报、管理。

四、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院内治安秩序,积极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五、领导全院义务消防组织,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消除不安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六、积极做好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加强院内车辆管理及保管工作,非停车地方严禁停车。

八、、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的安全。

九、承办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布置的任务。

第9篇 医院保卫管理制度5

医院保卫管理制度(五)

保卫科管理制度

1.在分管院长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医院治安秩序,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

2.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3.负责全院集体户口的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口临时户口的申报、管理。

4.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院内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办案件。

5.领导全院义务消防组织,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消除不安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6.积极做好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加强院内车辆管理及保管工作,非停车地方严禁停车。

8.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9.承办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布置的任务。

消防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4.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5.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7.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8.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9.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10.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11.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12.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13.职工摩托车、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患者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14.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10篇 x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院长负责的分级安全责任制。

(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

(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

(三)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

第二条 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条 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增设适当的消防器材。

(一)医院义务消防队,从各大科室抽调部分人组成义务消防队(院部1人,保卫科1人,后勤3人,门诊部2人,内科2人,外科2人,妇产科2人,检验科2人,放射科1人,手术室2人)。副院长任组长,后勤科长、保卫科长任副组长,委托县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训,每个队员都要增强防火观念,必须做到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二)对重要防火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科进行统计申报,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购买。

(三)义务消防队要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经常配合作好预防工作,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医院重点消防部位有:中西药房、住院部、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供应室、后勤库房、洗浆房、电工房、锅炉房、厨房、木工房、放疗室、计算机中心。

(四)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岗位责任制,消防规章制度要上墙,熟记制度内容,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实消防设备。

第四条 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一)推行二级安全检查制度。各科室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每月及重大节日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质储存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2、建筑结构,平面布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4、各种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各种安全设备是否完好备用。

6、领导同职工的安全思想状况。

(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级逐件上报到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逐件查核登记,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凡是难于整改的重大问题,呈报院办研究解决。

第五条 加强职工安全知识的普及,重点工种的训练。

(一)新调入院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二)实习进修人员来院时,由医务科负责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三)全院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全体职工一般能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六条 建立防火档案。

院保卫科有健全的防火档案,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

第七条 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

(一)全院职工必须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尽到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具体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实到人头。

(二)每个岗位职工都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处处有人管。

第八条 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的内容,年终检查考核评比。

(二)奖惩兑现,对于在安全保卫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灾的,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的,经济的以至法律的处理。

第11篇 ss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

1、保卫干部(经济民警)每日上、下班必须准时到岗到位,工作时间须着警服,并保持警容严整。

2、责任区内必须经常不间断地巡查,并做好辖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了解区内动态,就地调处一般问题,做好案情处理记录。

3、保卫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意,必须经常联系3~4个科室,帮助督促科室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并加以落实。

4、对前来报案的人员要态度和蔼,热情周到,对一些情节较重的,要陪同受害人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5、保卫干部每周参加由科室组织的院内安全检查,根据各自分管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在调查办理案件中,保卫干部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公正、文明、依法办事,不发生冤假错案,不拖延时间。

7、对报警求助的,必须及时赶赴现场,认真调查并处置,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科领导汇报。

第12篇 医院保卫科管理制度5

医院保卫科管理制度(五)

1.在分管院长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医院治安秩序,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

2.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3.负责全院集体户口的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口临时户口的申报、管理。

4.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院内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办案件。

5.领导全院义务消防组织,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消除不安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6.积极做好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加强院内车辆管理及保管工作,非停车地方严禁停车。

8.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9.承办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布置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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