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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聘用制度2(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9

员工聘用制度2

第1篇 员工聘用制度2

员工聘用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分为二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本公司系统各级管理人员不许将自己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企业里工作,属特殊情况的,需由董事长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四条 本公司各部门和各下属企业必须制定人员编制,编制的制定和修改权限见人事责权划分表,各部门各企业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第五条 本公司需增聘员工时,提倡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内部引荐人员获准聘用后,引荐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六条 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

(二)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岁;

(四)外贸人员还必须至少精通一门外语;

(五)无不良行为记录。

特殊情况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及复员转业军人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考虑聘用。

第七条 所有应聘人员除董事长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

(一)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招聘表格。

(二)学历、职称证明。

(三)个人简历。

(四)近期相片2张。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体检表。

(七)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

(八)面试或笔试记录。

(九)员工引荐担保书(由公司视需要而定)。

第九条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

第十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待遇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待遇:

高中以下毕业:一等

中专毕业:二等

大专毕业:三等

本科毕业:四等

硕士研究生毕业(含获初级技术职称者):五等

博士研究生毕业(含获中级技术职称者):六等

(二)试用人员享受一半浮动工资和劳保用品待遇。

第十一条 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 正式员工可根据其工作业绩、表现以及年限,由公司给予办理户口调动。

第十三条 总公司和各下属企业的各类人员的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以及担保书等全部材料汇总保存于总公司人事监察部和劳资部,由上述二个单位负责监督聘用合同和担保书的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以及由公司控股、管理的合资公司。

第2篇 k医院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聘用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浙人政〔1998〕141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录〔1999〕42号文件《关于贯彻〈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为深化**区中医院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医院科学化管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员工队伍,保障医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在编职工、返聘人员、借用人员和聘用合同工。

第二章聘用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人员聘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受聘员工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合作精神;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五条聘用程序:

1、明确聘用的岗位、人数和应聘条件;根据**区人事部门的要求,需参加统一招考的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其他的由医院自主招聘。

2、由医院自主招聘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笔试及科室试用半个月,产生候聘人选,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

3、拟聘人选参加健康体检,合格者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聘用。

4、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聘用合同由医院与员工签订,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是在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服从卫生部门领导管理的前提下享有高度自主权,同时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聘用合同期限按有关规定签订。新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医院因工作需要,而本人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员工,给予30天留岗考虑时间,逾期仍不签聘用合同的,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要求辞职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同意。

第九条对因业务素质或工作态度等原因不符合上岗条件而医院不续签聘用合同的员工,按终止聘用合同处理。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

第十条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第十一条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即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经过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和员工双向选择,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医院成立待聘、解聘专项管理小组,由工会、人事、妇委、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员工的待聘、解聘、复聘的建议与管理。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待聘员工:

1、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符合《**区中医院奖惩办法》条款而受待聘处分者;

2、在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

3、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医生负责制后或其它原因科室不再聘用,也未被其它科室聘用,医院安排其它工作岗位,但不愿意接受的;

4、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期限为3-6个月),仍不能胜任的(由专家委员会评议确定);

5、两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合格者;

6、受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7、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医院工作或在院内造成极坏影响的;

8、因体制改革,精简机构,缩减编制等原因,需要减员而本人拒绝安排其它工作的。

9、无正当理由而不报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违反法纪,影响了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十四条待聘员工在待聘期内应按医院安排参加有关的学习和工作,也可申请离岗培训,费用自理。同时要求每月向管理小组递交思想工作报告。

第十五条待聘员工在待聘期间有科主任同意试聘的,作为试聘员工。试聘期一般为3月,试聘期满后,科主任不同意聘用的仍作为待聘员工。

第十六条对于待聘期限内有突出表现可以提前复聘(但不少于期限的1/2)复聘需所在科室提出,管理小组鉴定,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突出表现主要有被病人多次提名表扬、有突出事迹等。

第十七条待聘员工在待聘期间不享受效益工资(奖金),试聘员工在试聘期间效益工资(奖金)减半发给,其它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试聘、待聘、离岗培训的时间大于6个月延迟晋升一年。

第十九条一年内待聘时间超过6个月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可解除聘用合同:

1、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未能符合岗位聘用要求:未能取得执业资格、待聘期内不同意转岗或无合适岗位聘用。

3、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5、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医院造成重大损害的;

6、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五章聘用合同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聘用合同工管理按照《**区中医院聘用合同工管理办法》实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必须办妥工作交替手续;不得私自带走医院的科技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不得侵犯医院权益;违者,由医院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医院出资培训的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除缴纳违约金外,还应缴纳补偿费,补偿

费一般为培训所付的全部费用(脱产培训的,补偿费为培训费与培训期间工资总收人之和;就读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补偿费为培训费和培训期间工资总收入的60%之和),并按培训后在医院的工作年限,以每年递减10%的比例计算,满五年以上者免缴补偿费。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和出国培养,院长特殊津贴按协议赔偿。

第二十五条由于医院方面原因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根据受聘人员在医院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解聘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停发:

1、重新就业;

2、应征人伍;

3、出境或出国定居;

第3篇 员工短期聘用制度

四、员工短期聘用制度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乙方: 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员工手册办理。

第二条 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乙方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 元人民币。

第九条 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第十条 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五种。甲方对乙方的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五种。

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 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期满以后自动失效。若甲乙双方同意,可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jz(z)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字)〖jz〗〗

〖jz(z)职称:

乙方(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jz〗〗

第4篇 某某酒店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的制度

某酒店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规范离职人员重新返聘入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离职员工不是因为被酒店辞退、淘汰的;

二、离职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

三、离职后在外无不良记录的;

四、在店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

五、经部门申报酒店领导批准的。

六、返店员工向酒店提出申请的。

第二章 权责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重新回店的录用。

第四条 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主管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聘,并签示具体意见。

第五条 主管(含主管)以下人员离职重新聘用由人资经理报批总经理。

第六条 副经理及经理级人员离职重新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报批-总经理/董事长审核-报备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七条 上岗前要进行全面体检(耒阳市收生防疫站办理健康证);

第八条 上岗后,如是在原岗位工作,需要一个月试用期;如在新的岗位则需要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通过考试合格持予以转正。

第九条 凡离职人员二次入酒店应聘,必须经过审批后按酒店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并重新计算工龄。

第十条 返店员工至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手续按新员工进店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 返店一次的员工,如再次离店,则不再接受其返店。

第十二条 原则上非正常原因离开公司包括开除、辞退、自动旷工3天解除合同的员工等永不录用,特殊人才或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三条 对要求重返酒店的员工,各部门应谨慎对待,了解其当时的离职原因,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以书面文件向酒店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

第十四条 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私自聘用的情况,否则一经发现,由用人部门经理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的拟定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送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部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聘用制度

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经面试、笔试、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申请人接到公司办公室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后按期到公司报到上班。

(一) 招聘员工资格要求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以及所在市住宅局颁布的“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考核评比条件中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标准,特拟定公司招聘人员资格标准要求。

1.管理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年龄在35岁以下。

2. 事务助理(房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能力强的可适当放宽到中专以上。

3.机电工程师。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个别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能力的可适当放宽,具机电工程师职称,具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机电主管工程师及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机电维修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丰富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适当放宽至中专以上。须持有电工操作证,具机电维修2年以上工作经验。

5. 护管队长。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中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军体训练能力和组织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 护管员。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高中以上学历,个别素质较好的可放宽到初中毕业生,

第6篇 彩园保安部员工聘用制度

彩园保安部员工聘用制度

1.0新员工聘用

1.1物管处聘用员工采取公开招聘等方法,采用固定期限合同制的聘用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1.2物管处聘用员工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1.3所有新员工入职需满足以下要求:

1.3.1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1.3.2广州市人提供失业证,计生证原件、复印件;外地人提供就业卡及未婚证或计生证原件、复印件。

1.3.3提供有效的学历、工作经验证明文件或介绍信函。

1.3.4通过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或防疫站之身体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

1.3.5物管公司人事行政部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详细正确,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报,物管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填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有权随时作出解雇处分,并不作任何补偿。

2.0员工类别

2.1试用期员工

员工试用期由入职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三个月。部门主管可根据该员工工作表现而决定延长或缩短试用期,但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违反物管处规定或不称职者,将可被随时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

2.2转正员工

转正员工的合同期一般为两年。可享受物管处规定之福利待遇及国家、地方颁布的基本社会劳动保险福利。

3.0聘用前身体检查

3.1聘用前身体检查目的:是为了保证所聘用的员工具有良好的体质可以胜任所要从事的工作。

3.2所有拟被聘用的员工都必须在入职前到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或防疫站进行并能通过以下身体检查(所要求体检项目可视所聘工种由人事行政部作适当调整):

1)抽血验肝功能;

2)*光照肺;

3)内外科检查。

3.3员工通过身体检查合格后,方能被物管处录用。

4.0转正

4.1员工试用期满前两个星期,由其所在部门主管对该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核,并提出是否继续试用的建议。

4.2部门主管必须填写《试用期满评估表》,并组织与该员工就工作表现、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沟通面谈。

4.3物管处行政助理及物管处主任必须在《试用期满评估表》签署同意意见,并上报物管公司人事行政部及副总经理签署后,该员工方可转正。

4.4员工通过试用期考评转正后,物管处行政助理将于七个工作日内发出《试用期满通知书》。

4.5员工通过试用期考评,转正后,经物管公司、员工双方同意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5.0员工资料变更

5.1当员工的个人资料改变时,员工有责任及时向管理处申报。

5.2员工必须在个人资料改变后七个工作日内填写'个人资料变更表',连同有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交人事行政部存档,否则可导致将来丧失应得之福利,请特别注意。

5.3需申报的个人资料类别如下:

1)婚姻状况改变;

2)子女出生;

3)父母、配偶、子女死亡;

4)姓名、地址、电话的变更;

5)国籍的变更;

6)取得新技能资格,如驾驶、急救等;

7)工资用银行户口的变更。

6.0考核与晋升

6.1晋升政策是以雇员的年资、工作表现、能力及学历为准则,以便更有效开发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材、激励士气。

6.2凡获得晋升或调职的职员,均按新职务岗位要求标准试用三个月,试用考核通过后才正式授予职位头衔及享受相应级别薪资。

7.0调职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物管公司及各物管处保留调整员工工作岗位之权利。

8.0工作时间

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但具体轮班工作时间由物管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

9.0超时工作

9.1员工应在办公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物管公司、各管理处不提倡加班。但部门主管可按照实际的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

9.2下班后须加班完成手头工作不超过1小时,不计加班。超过1小时后,按实际时数且根据打卡记录计算加班,否则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予承认超时记录。

9.3员工超时工作应先行填写加班申请表,经由员工签认、部门主管审批,交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计入加班。如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示管理处主任同意及行政助理登记后,进行加班,但必须在加班后二日内补报有关手续。否则行政人事部将有权不予接纳加班申请。

9.4对于超时工作,各管理处将优先采用假期补偿的方法,部门主管应尽量安排员工在超时工作后的三个月内补休。

9.5考虑到工作需要,安排补休可能出现困难时,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发放超时津贴。超时津贴的计算标准按国家规定:

1)于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以日工资标准的150%计算;

2)于休息日工作以日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3)于法定休假日工作以日工资标准的300%计算。

9.6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不享受加班津贴。

10.0工资

10.1工资结构=基本工资+综合津贴+绩效工资

10.1.1公司根据不同的职位确定各级别的基本工资。

10.1.2公司根据员工每月绩效考评结果,发给员工相应的绩效工资。

10.2工资计薪期为当月第一天至最后一天,并在次月8日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员工支付工资。

10.3工资的计算

10.3.1日工资标准=(基本工资+综合津贴)/20.92

10.3.2有薪假期以日工资标准计发。

10.3.3无薪假期同样以日工资标准扣减。

10.3.4自动离职人员工资一律不予结算;

10.3.5对于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违纪解雇条款的员工,公司无须提前通知即可立即解雇该员工,并不给予工资以外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如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10.4工资的评定、调整

10.4.1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其工资调整与否由公司决定。

10.4.2原则上公司每年年终对全体员工的工资水平进行一次评估。评估主要依据为员工该年度之工作考核结果,结合公司业绩、社

会同行业薪金水平、社会物价指数变动等,调整与否由公司决定。

11.0奖励、培训、康乐活动

11.1工作杰出之员工,公司将酌情给予晋升、加薪、奖金等奖励。

11.2公司、各管理处将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工作经验与技能,提供必要的培训。

11.3为使员工在工作之余能获得适当的松驰,加深彼此间的了解,培养团队精神,每年度公司将会不定期组织一些有益的康乐和社交活动。

11.4所有培训将作为正常出勤处理,不视作加班。

12.0工作表现评估

12.1 工作表现评估目的:

通过一个完善及定期的工作表现评估制度能有效地运用,调整物管公司、各管理处的人力资源,从而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

12.2工作表现评估责任

所有部门主管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将工作的主要职责及考评标准传达予员工;

2)根据公司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工作表现评估;

3)对下属的优秀表现予以确认和申请奖励。

12.3 工作考评标准制定:

人事行政部根据每一个职位或每一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考核标准,并予以颁布,以知会每个员工、每个部门。

12.4定期工作表现评估

每年年末及在试用期结束后,管理处将对员工进行工作表现评估。年末工作表现评估将在每年的十二月进行,由部门主管根据人事行政部颁布的考核标准,评估员工的工作成绩并填写《工作表现评估表》。完成评估后该表须交回人事行政部保存于员工档案。

13.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3.1员工如需要辞职,必须按相应通知期提前递交书面申请,或以通知期相应的通知金代替,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3.2员工在任职期间若工作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唯须按相应通知期提前发出书面通知或以相应通知金代替。

13.3员工因患病连续休假三个月仍未痊愈时,公司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唯须按相应通知期提前发出书面通知或以相应通知金代替。

13.4员工在任职期间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国家法律等,公司将有权对违纪员工采取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而无需提前通知或薪金补偿。

13.5根据公司的聘用合同,通知期的时间一般视合同有效期限而定,具体如下:

1)少于一个月通知期二天;

2)少于三个月但多于一个月的通知期为七天;

3)多于三个月的通知期为三十天。

13.6通知期由发出书面辞职报告并经部门主管确认送达起计算。

13.7通知期的相应通知金,等于通知期内该员工的日标准工资。

13.8 在通知期内,员工必须正常上班,所有离职手续均需按公司有关规定于离职生效前办理。

14.0离职手续

14.1于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三点员工必须到所在管理处人事行政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14.2人事行政助理必须事先将该员工的考勤、工资等计算清楚,并经公司人事行政部复核后交离职员工确认。

14.3一般情况下,辞职员工的当月工资发放将按公司统一发放时间由银行转帐划拨,违纪辞退员工的当月工资将以现金形式在结清所有手续后发放。

第7篇 员工聘用管理制度范例

企业聘用一名员工,不管是从劳动合同,公司的各项基本制度方面都要完善,一般员工聘用都包括哪些详细的制度呢以下整理了一份员工聘用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

第五条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

第十六条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

第七章岗位调换

第二十一条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

第二十二条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书,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六条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解聘

第三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

8、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8篇 员工聘用制度范本

员工聘用制度

人员录用政策

一、企业人事录用源于以下八种情况下的人员需求:

(一)缺员的补充;

(二)突发的人员需求;

(三)为了确保企业所需的专门人员;

(四)为了确保新规划事业的人员;

(五)当企业管理阶层需要扩充之时;

(六)预选企业的经营者之时;

(七)企业对组织有所调整之时;

(八)为了使企业的组织更具活性化,而必须导入外来的经验者时。

□ 申请聘雇手续

(一)招聘员工的部门在确认并无内部横向调职的可能性后,向人事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表,并附上需招聘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的资料可通过工作写实和经验座谈的方法获得。

(二)人事部详细审核申请职位之工作性质、等级等事项。如同意其申请,应先在本企业内刊登招聘广告,当确定本企业其他部门并无适当人选时,方可在企业外部刊登广告,并应及时将信反馈给用人部门。

□ 招聘方法

人事部刊登外部招聘广告时须注意以下数点:

1.广告设计应突出企业徽志;

2.须依据用人部门提供的职位说明书拟定广告的内容;

3.广告设计须使用鼓励性及刺激性用语;

4.广告须说明征聘的岗位、人数及所需的资格条件,并注明待遇;

5.如需招聘科技人员,宜在学术性较浓的报纸刊物上刊登广告;其他类别人员的招聘也须如上有针对性地利用新闻媒介,为企业节省开支。

□ 初步甄选

(一)求职表是企业初步甄选的手段之一,目的在于获取应聘人员的背景信息,对不合要求者加以淘汰。

(二)初步筛选性会见在应聘人员填写求职表时进行。

(三)就业测试

1.就业测试是初步甄选的最后一个环节;

2.对于技师、工匠、打字员、速记员等类人员,由于其所担任工作属技术性工作,故应进行实地操作测试;

3.对于高级职位之职务,非由博学多能之士无法担任,此类人员可用审查其着作、发明,或核查其学历、经历,以鉴定其资格。

□ 面试的准备

(一)组成面试遴选小组

面试遴选小组成员由以下三方人士组成:

1.用人部门代表。

2.人事部专门人员。

3.独立评选人。独立评选人应对该职缺的工作有深切了解及有密切工作关系。

(二)面试方法采取合议制面试(也可采取阶段制面试),用人部门主管的意见起决定作用,遴选小组其他成员的意见起参谋作用。

(三)根据招聘职位的职位说明书设计面试评价量表。

面试评价要素共分以下十七项:

1.仪容;

2.人生观、社会观、职业观;

3.生活设计;

4.人格成熟程度(情绪稳定性、心理健康与心理掩饰性等);

5.个人修养;

6.求职动机;

7.工作经验;

8.相关的专业知识;

9.语言表达能力;

10.思维逻辑性;

11.应变能力;

12.社交能力;

13.自我认识能力;

14.支配能力;

15.协调指导能力;

16.责任心、时间观念与纪律观念;

17.分析判断能力:

(考察其应变能力及决策能力)

(五)面试场所的选择与环境控制

1.面试环境应保持安静舒适;

2.面试考官的位置应避免背光;

3.被试的位置避免放在房子中央;

4.面试过程中人员不能随意走动;

5.面试过程中不要被打断。

(六)对初试合格的应征者函邀面试。

□ 面试的实施及结果反馈

(一)面试过程中,面试遴选小组成员应填写面试记录表,表明对应征者的评语及结论。

(二)全部面试结束后,遴选小组成员应讨论对各应征者的意见。当小组成员未能达成

一致结论时,由用人部门代表拍板。评价结果应填写在面试结果推荐书上,送达用人部门主管及人事部备案,作为下一步行动的依据。

(三)人事部向入选应征者发出录用通知单。

(四)人事部将面试结果通知落选的应征者。

□ 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为一到三月。

试用期由该职员履行新职日起计算。

试用的目的在于补救甄选中的失误。

□ 最终录用

对试用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从正式录用之日起,享受本企业同类人员薪金等级。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聘用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聘用制度(五)

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经面试、笔试、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申请人接到公司办公室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后按期到公司报到上班。

(一)招聘员工资格要求

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以及所在市住宅局颁布的“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考核评比条件中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标准,特拟定公司招聘人员资格标准要求。

1.管理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

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年龄在35岁以下。

2.事务助理(房管员)。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能力强的可适当放宽到中专以上。

3.机电工程师。

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个别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能力的可适当放宽,具机电工程师职称,具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机电主管工程师及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机电维修工。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丰富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适当放宽至中专以上。须持有电工操作证,具机电维修2年以上工作经验。

5.护管队长。

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中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军体训练能力和组织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护管员。

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高中以上学历,个别素质较好的可放宽到初中毕业生,身高1

第10篇 酒店员工手册员工聘用制度

酒店员工手册:员工聘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所聘用的员工均实行书面劳动合同制。

1.1录用

1.1.1新员工报到时,须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

1)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健康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证、计生证(后二项必须在入职一个月内提供证件的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2份;三个月内的免冠寸照3张;

3)其它必要资料;

4)个人材料有任何变更时,员工必须在变更发生后10日内,书面报告人事部,以便公司及时更新该员工的个人档案。申报变更时,同时需附上证明文件副本,以备查询。

5)员工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无误。凡提供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公司将保留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员工本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2入职

1.2.1办理入职手续的员工须缴纳相应岗位伙食费与培训费;收银员、吧员、男宾服务人员等岗位须市户口人员填妥担保书方可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1.2.2员工入职办理程序:填写履历表---人事部初试---部门复试(通过后)---总经理审批---(部长助理级以上职位管理人员)报董事长审批---人事部收取相关证件备档、填发聘任通知单---到财务缴纳相应岗位伙食费与培训费---登记领取相关物品---分配部门---培训试岗---进入试用期---转正(签定劳动合同)

1.3岗前培训

新员工复试合格后,统一进行7天岗前培训及试岗(不包括技师);培训考核合格进入试用期。(此期间员工无论任何因素离开公司无薪金;若已留任则此期间将进行工资核算)

1.4试用与转正

1.4.1试用期为1-3个月。如确属特别优秀人才,公司亦可与其直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4.2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申请提前转正,经人事部及相关领导测评、审核达到转正标准后方能转正。

1.4.3在试用期内,公司有权随时辞退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被辞退员工工资将按日结算。

1.4.4员工试用期满合格后,按试用考核通知单签发之日起转为正式工。

1.5劳动合同

1.5.1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公司即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签约聘用期为壹年,

签约后即为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员工有效服务年限从试用之日起计算,中途离职后又返聘的,以新试用时间为起准点。

1.5.2首期签约期满,公司将与受聘员工在双方认同的前提下,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续签期限为壹年)。

1.6调职/晋升/降职

1.6.1调职: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有权申请调换员工的工作岗位。

所有调职均需呈报行政人事部备档,并更新被调职员工的基本资料、调职记录、工资记录、工号牌等,经审批后方可执行。跨部门的工作岗位调换须呈报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方可执行。

1.6.2晋升: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的能力、绩效表现,由行政人事部和酒店相关负责人提名,被提名员工即可进入晋升资格考核程序,经考核认定后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即可生效(详见本手册第八章'员工考核制度')。

1.6.3降职:员工若对工作不能胜任,部门负责人有权对其做出降职建议,报总经理审批。

1.7离职

1.7.1辞职: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须提前15天向部门负责人递交辞呈,正式员工及技术部员工须提前1个月递交辞呈,由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程序:凭已获批的本人离职申请书到人事部领取规范辞呈---交还部门物品---部门负责人汇总考勤---到行政人事部和仓库归还物品---搬离员工寝室领取《退房单》---人事部填写离职单拟算工资(离职工资核算单须有总经理/董事长签字方生效)---凭单到财务室登记---领取工资日为次月10日。

递交辞呈后未满规定申请日而离职的,将从结算工资中扣除所差工作日的工资。

1.7.2自动离职:凡连续旷工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不结算工资与任何费用。

1.7.3辞退:因自身原因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之员工,酒店有权将其辞退。

1.7.4解聘:因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或多次书面警告无效的员工,依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章制度,酒店有权予以解聘,不做任何形式的赔偿。

1.8裁员:若因业务条件变更,或因不可预见之因素,酒店有权裁减员工。

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七日内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自动为放弃全部工资。

第11篇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淄博丽人医院人流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为探索我院管理和医疗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原则:

招聘员工本着以需录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全面审核。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执业资格。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4、统招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5、具备聘任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特殊要求。

三、招聘流程

1、申请

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科室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到综合办,征求相关科室意见。

2、调查、审批

人事部门根据医院核定的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及岗位职位数进行调查和评估,对确实需要增加人员的,报院领导同意后实施。

3、招聘

1)、医院需要招聘的岗位,在院领导同意后进入招聘程序,可采取网站、报刊、院内推荐等多种形式实施。

2)、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各种证件)进行审查、分析、分类,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后由人事部门通知面试和进行业务考核。

3)、应聘合格人员名单报院领导同意后,通知上岗,体检合格者可签订试用期合同。

4、聘用

1)、试用期合格后,由医院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医院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院长、副院长由董事会招聘,与董事长签订聘任合同。

3)、中层管理人员的聘用

a中层管理人员包括职能管理部门和业务科室主任,由院长聘任,分别实行①竞争聘任②推选聘任③直接聘任等多种形式,聘前均实行民主推荐、评议、择优聘任。

b科室护士长,由院长聘任,聘前由总护士长推荐、评议,择优聘任。

4)、特殊人材的引进,对医院管理和经营管理起到决定性作用的管理人才和带动医院技术水平、提升医院知名度的特殊技术人才,以优惠的待遇聘用。

四、医院培训

1、岗前培训

由人事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工作。

2、在岗培训:双方自愿,以上级职称带下级职称或高年资带低年资,并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预期目标。

3、外出半年以上进修和短期专业培训:

1)实行自愿的原则,能留得住的前提,以当地人员为主。

2)明确双方能够接受的条件,如培训费用、工资及其它待遇、学成在院工作最少年限等。

依法签订具有法定约束力的进修培训协议。

五、强化聘期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和专家、学科带头人率先垂范,全院职工自觉抛弃不利于新单位的“过去”,尽快进入新的角色,为医院呐喊,为医院做事。

2、医院高层管理者重视和采取多种教育、培训措施,把全院职工凝聚到为提高医院两个效益上来,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和凝聚力的作用。

3、对不利于团结、和谐、工作、离心离德的话不说,事不做。坚决反对小派别、闹意气泄私风、播弄是非等不良作风;认真执行员工道德规范。

4、综合办、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并实施做好各类受聘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登记管理工作,并建立受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及业绩档案。

1)、对职能部门负责人主要考核管理水平、协调能力、工作效率、敬业精神和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2)、对临床医技科室主任主要考核业务开展情况、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能力、医德医风、医疗安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内容。

3)、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与评价。

4)、职能部门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工勤人员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与评价。

六、解聘、辞聘制度

一是人力资源管理首先是稳定员工队伍;二是开发人力资源这个财富;三是注重人的能力、智慧和潜力的发挥;四是重视对人的培养。人才资源管理也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质量、工作态度较差但又不够解聘条件的人员,先行诫勉,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经院长批准,院方有权予以解聘。

受聘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院方予以诫勉、免职、缓聘、低聘,甚至解聘。

1、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院纪院规者;

2、以权谋私或损公肥私等行为,损害医院利益者;

3、拉帮结派,闹不团结,影响恶劣者;

4、在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的虽构不成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但多次给予告诫、警示和劝诫,仍不改正的;

5、因管理不善或主观原因,给医院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者;

6、收受病人红包或药品回扣者;

7、本人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因管理不善,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者;

8、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第12篇 离职员工重新聘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规范离职人员重新返聘入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离职员工不是因为被酒店辞退、淘汰的;

二、离职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

三、离职后在外无不良记录的;

四、在店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

五、经部门申报酒店领导批准的。

六、返店员工向酒店提出申请的。

第二章 权责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重新回店的录用。

第四条 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主管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聘,并签示具体意见。

第五条 主管(含主管)以下人员离职重新聘用由人资经理报批总经理。

第六条 副经理及经理级人员离职重新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报批-总经理/董事长审核-报备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七条 上岗前要进行全面体检(耒阳市收生防疫站办理健康证);

第八条 上岗后,如是在原岗位工作,需要一个月试用期;如在新的岗位则需要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通过考试合格持予以转正。

第九条 凡离职人员二次入酒店应聘,必须经过审批后按酒店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并重新计算工龄。

第十条 返店员工至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手续按新员工进店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 返店一次的员工,如再次离店,则不再接受其返店。

第十二条 原则上非正常原因离开公司包括开除、辞退、自动旷工3天解除合同的员工等永不录用,特殊人才或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三条对要求重返酒店的员工,各部门应谨慎对待,了解其当时的离职原因,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以书面文件向酒店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

第十四条 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私自聘用的情况,否则一经发现,由用人部门经理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的拟定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送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部

**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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