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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员工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66

教职员工管理制度

第1篇 教职员工管理制度

教职员工管理制度

一、师德修养制

1、教职员工要全面关心学生,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上课时,教师仪表要端庄,不得只穿背心、短裤、拖鞋进课堂,体育老师上课服装要按上级要求穿着。

3、任何时候不得参与赌博。

4、积极向学校提合理化建议,但要服从领导、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不得当众发唠叨。

5、爱护学校公物,任何人不能随便侵吞(偷)学校财产,损坏学校公物照价赔偿。

6、教师上课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教室,按时上、下课,不得拖堂。

7、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家属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制度,爱护学校环境卫生,做好文明公民。(凡有家属损坏学校公物照价赔偿)

二、上班办公制

1、教职员工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每天应在上课前的十分钟到校上班,放学后才能离开学校,不得无故旷教(工),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2、上班办公时间,不能随意离开学校,内宿老师不能随意回房逗留、做家务。有事外出要请假(报告)。

3、上班办公时间,不能玩麻将、棋、****,不能饮酒、猜拳、打毛衣等。

4、教职员工要坚持持证上岗,凡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办公的,一律请假,请假要有假条。

5、没有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不得上街买菜、买东西。

6、集队、集合要迅速,自觉遵守纪律。

三、用水用电制

1、教职员工要注意节约水电,一般情况下不得到学校水龙头洗菜、洗衣服。(有特殊情况例外)

2、不得擅自拨弄电表、水表,有故障请电工人员修整。

3、电工人员要定时定期检查电、水表,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时维修。

四、公物管理制

1、学校、班级公物是集体所有,不能借公济私、化公为私。

2、学校公物全部登记入册,统一保管,人为的遗失或损坏者要照价赔偿,或酌情赔偿。(视情况而定)

3、贵重的物品要当天借用当天开归还保管。(如电视机、录像机、录音机、照相机、电子琴)等,需长时间借用,要经校长批准。

4、购买公物须经校长批准方能按计划购买,购买后交有关保管员验收后方能报销。

5、任何人不经校长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书及各种教学用品,严禁乱收费。

五、值周考勤制

1、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认真当好值周班,要履行职责。

2、学校领导成员要模范执行有关制度,做到大公无私,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一视同仁,工作力求准确无误。

3、考核记录主要由学校领导和值周教师考勤登记,设有记录册,月底小计,期末统计公布。

〈二〉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一、上学

1、按时到校,不随便缺课,有事先请假。

2、仪表要端庄,服装要整洁,佩戴好红领巾和校徽。

3、早上、午后到校见到老师要问好。

4、进出校门文明有礼,不争先恐后,不喧哗,上下楼梯靠右慢行。

5、轮值打扫卫生的同学要提早到校,上课前把清洁区域打扫干净。

6、路上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二、上课

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课本、作业本叠在一起,放在桌面右上角,文具盒放在桌面的正前方。

2、预备铃响后,迅速、秩序地进入教室,安静端坐。

3、上课铃响后,教师进课室,班长叫“起立”,全体学生立正,师生互相敬礼问好,全体学生一起坐下。

4、迟到的学生应站在教室门口喊“报告”,待老师许可后方能进课室。

5、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回答问题,阅读和书写要保持正确的姿势(眼睛与书本或纸张保持一市尺距离,手指与笔尖保持一市尺距离,身体与书桌一拳头距离),不做小动作,不交头接耳。

6、发言要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起立站好,回答声音要响亮,回答完毕经老师许可才坐下。

7、下课铃响,老师示意下课,班长叫“起立”,全体同学站好说:“谢谢老师!”师生互相说“再见”,方可有秩序地离开教室。

8、认真做作业,书写端正,独立思考,按时按质完成作业。

三、做操

1、要参加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因故不能参加的须经班主任同意。

2、课间操进退场要听从指挥,做到快、静、齐,要按节拍准确有力做好每个动作。

3、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动作准确、力度适当。

四、课间

1、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然后到教室外进行轻松愉快的活动。不在教室或走廊追逐,不讲粗话,不高声喧闹。

2、不随便进入教师办公室,不许走出校门。下课时老师走在走廊上或楼梯时,学生应该有礼貌让路,不得冲撞老师。

3、要文明礼貌,使用“您好”、“再见”、“对不起”“请”“没关系”等礼貌用语,不随地吐痰,不在墙上、桌上乱涂乱划,不乱丢纸屑杂物,不攀树摘花,同学间要团结友爱。爱护公共财物,有意损坏者要赔偿。

4、对学校来客有礼貌,不围观,不起哄。

五、活动

1、*要听从指挥,做到快、静、齐,开会时精神要集中,高年级的同学要做好笔记。

2、每星期一全校集中升旗时,必须穿校服,要立正行礼,态度庄严。

3、参加兴趣组活动的同学,要按时到达活动课室或场地进行活动。参加校内各项文体活动的,要服从体育老师安排场地和器材,不影响他人的活动、工作、学习,不欺侮小同学。

4、外出活动,要注意安全,不经老师同意不许离开集体单独行动。

六、放学

1、值日生要负责打扫教室卫生、关灯、关风扇,锁门窗浇花。

2、不在校内逗留,不在路上玩耍,注意交通安全。

3、每天放学20分钟后,所有学生一律离校,要家长接的同学,集中在学校大门口等待家长。

4、回家后主动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5、认真按时完成家庭作业。

6、生活俭朴,不挑吃穿,不乱花钱,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7、注意个人卫生,经常洗头、洗澡、理发、勤换衣服,每周剪一次指甲。

七、奖励

1、设立奖项: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学习进步奖等奖项。

2、奖励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各学科成绩达“优”等。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工作踏实肯干,维护学校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做斗争,事迹突出。

(3)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有良好影响。

(4)争当学校班级小主人,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主动为集体做贡献。

(5)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活动,成绩优异并获得名次。

(6)有其他先进行为的。

3、奖励办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奖品;

(4)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5)凡接受奖励的一律填入学生档案,并通知家长。

〈三〉饭堂、小卖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杜绝各种食物中毒,特制如下管理制度:

一、努力搞好饭堂、小卖部室内外卫生。

二、饭堂、小卖部要加强防尘、防细菌、防蝇、防鼠设施。

三、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

四、小卖部、饭堂进货要把好质量关和卫生关,并做好采购登记,坚决杜绝“三无”产品进校。

五、饭堂每日所进的米粉、馒头以及每餐饭菜等食品都要留有样品,以备抽样检查。

六、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买卖。

〈四〉卫生室规章制度

一、卫生室内保持通风、干爽、明亮、安静,物品摆放要整齐,保持清洁卫生。

二、校医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要有救死扶伤精神,关心师生的健康。

三、加强药物的管理,合理用药,器械定期消毒,做到无菌操作。

四、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记录等工作,若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

五、管理好健康卡片,建立健全各项卫生档案。

六、做好卫生室财物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五〉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成立组织机构)。

二、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对师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邀请消防人员到校讲课,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

五、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内宿生带火种进入学校。

六、不准乱扔烟头和火种。

七、不准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公共通道。

八、禁止随意燃放烟花炮竹,随意玩火等,节日不许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炮竹,在指定操场燃放。

九、禁止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烤火;火炉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十、禁止使用“带病”电器。

十一、电器线路陈旧老化要及时维修更换。

十二、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片代替,不能超负荷用电。

十三、禁止燃气泄漏,如发现有泄漏现象,要速关阀门,打开窗,切勿开灯、打电话,更不能动用明火。

十四、如发现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十五、不准乱***摸挂好的消防灭火器,防止意外。

十六、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119。

〈六〉学校财务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财务的管理,使有限的资金用刀刃上,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真正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校领导要对财务工作加强管理,精打细算,节约开支。

二、学校基本建设上新项目,领导班子要集体研究,多方论证,1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经学校行政扩大会议研究通过,方可投资建设。

三、学校各年级组开展各种活动所需的经费预先要打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方可开支。

四、学校经费要按上级要求管理使用,严禁坐支。

五、学校财务人员要把好财务关,杜绝乱花钱乱开支。

六、学校所采购的物品,要经校长批准、专人采购、经手人签字和校长签批方可报销。

七、学校清账小组每学期要对学校各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

〈七〉教职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为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调动起本校教职员工工作、学习、教学的积极性,保证党与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使学校各项工作能正常开展,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特制订本奖惩制度。

1、凡在思想品行、教育、教学、体育、文艺、党团、队、工会、女工、卫生、后勤、科技、教改实验、教育科研等方面有显着成绩或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都给予奖励。凡是违法、违章、失职或有损于师德严重者,都给予必要的处罚。

2、奖励评定办法,采取对照本条文标准,以事实为依据,个人申请、小组核实、领导审批。不受名额限制,不须评比取舍,该奖就奖,违法必罚,在学校创造平等竞争、人人都有条件受奖机会的气氛。

3、奖励办法,采取精神奖与物质奖相结合。精神奖指发给受奖人员奖状、给受奖人员出具各种证明。物质奖即以给一定的奖金或奖品。受奖受罚,学校均造册登记,载入“学校名册”。

二、奖励内容

奖励项目:德育、教学、体育、卫生、文艺、科技科研、后勤、伯乐、好人好事、达标、荣誉、管理责任、团队、工会、女工等奖。

第一条:德育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教书育人奖:任课老师所任教学科能贯彻教学大纲、德育《大纲》、《纲要》,结合实际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教学活动中进行德育渗透,在教育、教学效果良好者,给予教学育人奖。

2、服务育人奖:教职员工凡能结合本职工作,有目的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平时在校内接触学生,发现学生有违纪违章行为,能主动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给予“服务育人奖”。

3、管理育人奖:各学科组长、大组长、少先队总辅导员、团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女工负责人、学校领导成员,能认真履行有关德育工作方面职责,平时能主动关心支持学校德育工作,给予“管理育人奖”。

4、优秀班主任奖:有计划地做好班主任工作,班风良好,在学校有较好影响的,给予“优秀班主任奖”。

第二条:教学奖,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担任示范课,试验课、接待课教学效果良好者。

2、教学质量优秀奖:凡参加镇、县举行的统考,成绩排良好的,给予教学质量优秀奖。

3、毕业成绩优秀奖:凡参加镇举行毕业会考成绩达标的,给予毕业成绩优秀奖。

第三条:体育、卫生、文艺、科技、后勤等奖:

l、负责体育、卫生、文艺、科技、后勤,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政府主管部门各种评比、竞赛,荣获集体奖。

2、其他工作:凡为学校获集体奖的,也给予奖励。

第四条:伯乐奖:

老师组织学生参加课外学科、文艺、体育、科技及兴趣小组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培养训练、学生参加各种评比竞赛,获个人奖的,对主要辅导、指导老师给予“伯乐奖”。

第五条:教育科研奖:

教职员工结合本职工作,对教育教学、管理及其他工作,进行改革、实验、研讨,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给予“教育科研成果奖”。

1、教职员工的专题总结、论文能在其它杂志报刊发表的。

2、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教学科研等成果显着、社会知名度高,为学校添光彩。

3、被别单位邀请去讲学的。

第六条:特别奖: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可获特别奖:

l、教职员工不计较报酬,不计较时间或地域学习雷锋精神无私奉献,为社会、学校、集体或他人做好事,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卓越贡献。

2、教职员工(含校警)在校内、校外,为维护集体或社会公德,而勇于救死扶伤,舍己救人,受到上级、社会家长的通报表彰的奖。

3、对学校有特别贡献,能为学校勤工俭学、捐资助学而牵线搭桥有突出贡献的,根据资金多少,按资金总额的1%至10%给予奖励。

4、小店每学期纯收超过学校规定指标任务,超过部分按20%作提成奖励。

5、因工作需要教职员工加班或顶课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处罚内容

学校教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处罚。

l、教职员工因事因病要请假,请假以书面假条为准,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过后要补上,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教)l天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档次;旷工(教)每年累计达15天者,当年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每年因事因病请假累计达1个月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档次。

2、教职员工要持证上岗,每学期迟到次数累计达5次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档次。

3、教职员工参与赌博者,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严重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4、凡有意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给予批评教育。

5、不服从领导和无故不完成领导安排任务者,通报批评。

6、因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事故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情况严重者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7、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者,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者交由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八〉附则

1、本制度若有与上级相违背的,以上级的有关规定为准。

2、学校原先制定的各类章程制度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3、本章程由学校行政办负责解释。

4、本章程自2006年5月起执行。

第2篇 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制度

中永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规范和完善学校制度,促使所有教职员工能严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经校务会研究,特修定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请假说明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请假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考勤具体如下:

(1)行政班子、后勤教学辅助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指纹考勤。

(2)政治学习、周前例会由校长室负责考勤。

(3)教师上课情况由教务处组织考勤。

(4)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考勤。

(5)其他会议由牵头人负责考勤。

3.考勤情况一周统计一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

4.请假在先,准假在后。未经核准而先行离开工作岗位的、假期已满未准续假仍不到岗的、谎报请假理由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5.事假满后确需续假的,应重新申请,前后时间连接的,按连续时间计算;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恢复工作后不足二个月又重新请假的,前后连接计算为连续病假时间。对不履行续假手续而超假不归的,其超假时间视为旷工。

6.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不得参加当年评优评先和晋职;全年病假时间超过六个月,不计算工龄。

二、请假内容及待遇

(一)产假

1、产假

(1)产假假期

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8天产假之内;

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8天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2)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卡上工资照发,享受校内期末绩效奖(末等级),节日福利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

(3)女教师若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超过上述假期的超假部分按病、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说明: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而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已经领取《一孩生育光荣证》的,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备案审批,经批准,可给一至六个月的哺乳假。(卡上工资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不享受学校绩效工资,节日福利照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病假待遇规定办理。

2、流产产假

(1)流产假期

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20-30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产假50天。

(2)流产待遇

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卡上工资照发,享受校内期末绩效奖(末等级),节日福利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

3、男方护理假

(1)条件: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而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2)假期:男方可享受一周的护理假。

(3)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

(二)病假

1、请病假在二周内(含双休日)由学校审批,二周以上报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审批。

2、病假在2周以内,卡上工资全额发给;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病假在2周以上,卡上工资按教育局规定执行,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期末绩效奖按比例扣发。节日福利均照发。

(三)事假

教职工请事假(非重大私事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事假在2周以内,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连续2周以上,必须上报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事假在2周以内,卡上工资全额发给;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事假在2周以上,卡上工资按教育局规定执行,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外,期末绩效奖按比例扣发(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节日福利均照发。

(四)婚假

1.婚假假期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工资待遇

在婚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

3.婚假说明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五)丧假

1.丧事对象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以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

2.丧假假期

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l-3天的丧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交通费自理。

(六)旷工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外,另期末绩效奖按每天50元扣发。卡上工资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扣发。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予以辞退。

三、进修培训学习有关规定

1.教职工参加教育部门按计划下达的各类进修、培训学习,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进行安排,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附进修或学习文件通知。

2.参加非主管部门计划下达的进修学习要从严掌握,其中要求参加脱产进修的要经区教育局审批,学习时间两周内学校绩效部分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两周以上学校绩效部分扣发指纹考勤费,期末绩效奖按比例扣发。所需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进修培训学习经费均由教职工自负。凡未经教育局批准擅自离校的作旷工处理。

3.非教育主管部门向学校借用教师的,借用单位或教师本人须先向校长说明情况,再由校长请示区局有关科室,审批后方可。未经审批自行离岗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一线教师请假1天由级段长审批和安排功课;2天由教务处和政教处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3天及以上2周以内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

2.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请假1-2天由科室主任审批,并及时交付手头有关工作给相关人员;3天及以上2周以内由校长审批,并自行交付手头有关工作给相关人员。

3.请假两周以上均需按有关规定报区教育局审批。

五、请假手续

1.公假:须持有关文件或复印件并填写学校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病假:2周内,持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并填写学校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2周以上,应事先填写《龙湾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需提供区级(含区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及医药发票等有关凭证,(附在此审批表后),已婚育龄女教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提供《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携带身份证到状元耐宝路----区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办理环孕检证明),学校审核人应认真审核此类凭证的真实性,并负责人在审核意见处签署姓名,上报区教育局政工科。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若遇急诊、病情严重或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须于24小时内通知所在单位,并在3天内凭原始证明材料办理补假手续。

3.事假:教职工请事假(非重大私事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填写学校请假单,经批准,排好功课代班,办好移交手续。

4.婚假:填写学校请假单,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5.产假:填写学校请假单,附准生证、结婚证复印件。

6.丧假:填写学校请假单。

7.请假单分别上交办公室和教务处,以备计算学校部分绩效工资,没批准私自调课作旷课论处。。

8.假期结束,请假人应填写《龙湾区教职工销假单》,及时向学校提出销假,学校还需将材料报教育局备案。未经核准而先行离开工作岗位的、假期已满未准续假仍不到岗的、谎报请假理由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行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八、本制度解释权属校长室。

第3篇 镇学校教职员工行为安全制度

1、遵守安全法规、执行安全标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程,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让安全成为自觉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教职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摆正安全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3、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自觉接受经常性安全教育,平时主动涉猎安全知识,了解安全常识,掌握安全技能。

4、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安全,人人有责。教职员工必须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互相监督,齐抓共管。

5、服从安全管理。教职员工必须打牢“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安全不在,教学何依”的思想基础,重视安全管理,服从安全管理,参与安全建设。

6、接受安全指导。教职员工在从事任何工作时,均应在有效的安全指导下进行,杜绝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7、遵守安全规定。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学校及本岗位安全规章制度,杜绝任何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因违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8、拒绝违章指挥。教职员工对违反安全规章的任何指令、指挥,可以说“不”!

第4篇 镇学校教职员工个人车辆校园内管理制度

1、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安全和校园环境整洁,运转流畅,制定本制度。

2、校园正门只供人员出入,南门禁止车辆出入。所有自行车一律从东侧门进出。

3、车辆分类。出入校园的各类车辆分a、b、c、d四类。a 类为学校车辆,b类车为上级机关公务车辆,c类为教工私人车辆,d类为其它外来车辆。

4、车辆管理。a、c两类车须在后勤办理登记手续,申领通行证,并将通行证放置在车内醒目位置;b、d两类车辆出入校门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查询,主动出示证件,做好验证登记工作,经保安人员许可后方能进入校园。

5、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按路标行使,时速不得超过5公理,禁止鸣号。

6、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服从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

7、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车辆和试车。

8、外单位车辆不准进入校园停放过夜。

9、校园对各类停放车辆只提供停车位置,车辆安全责任由车主自负。

10、如果车辆在校内发生事故,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校长或主管安全副校长,然后在学校统一指挥下实施处置,避免处置不当造成衍生事故。

第5篇 镇二小教职员工请假制度

镇二小教职员工请假制度

为了规范教职员工的管理,保护学校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教职员工的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因病一般需附医生证明。一般不予电话或口头请假。

二、教师请假在半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一天至三天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中心校校长批准。

三、教职员工结婚、分娩、丧事假,均按国务院规定给假,但必须办理手续后,交由教导处存档。

四、教职工经医生证明病休或因事假的,应办好手续,其工作由组织安排,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找人代课或代工。

五、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待遇按上级相关条例执行。

六、凡外出办事半天以内,必须给到学校办公室填写外出登记手续。

七、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6篇 中学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中永中学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经校行政会议和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自****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行新的指纹考勤制度,内容如下:

一、关于上、下班考勤时间的规定:

第一次(按指纹)8: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纹)11:20-13:20

第三次(按指纹)16:20以后

二、关于考勤费的规定:

1、教师(除班主任外)一周考勤次数满12次算全勤80元,满13次85元,满14次90元,满15次算满勤100元;班主任一周考勤次数满10次算全勤80元,满11次85元,满12次90元,满13次算满勤100元。全体教师考勤次数达不到全勤次数的,每缺一次扣除10元,扣完为止。

2、超过上班规定时间或提前下班规定时间半小时内扣除相应考勤费一半。

3、以周为单位进行考勤费统计,并及时公示。

三、公出人员需及时填写考勤请假单(须相关校级领导签字)向校长办公室请假。请假单上交时间不得迟于下周一,以便统计;迟于规定时间将作废处理,后果自负。

龙湾区中永中学

第7篇 某校教职员工个人车辆校园内管理制度

1、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安全和校园环境整洁,运转流畅,制定本制度。

2、校园正门只供人员出入,南门禁止车辆出入。所有自行车一律从东侧门进出。

3、车辆分类。出入校园的各类车辆分a、b、c、d四类。a 类为学校车辆,b类车为上级机关公务车辆,c类为教工私人车辆,d类为其它外来车辆。

4、车辆管理。a、c两类车须在后勤办理登记手续,申领通行证,并将通行证放置在车内醒目位置;b、d两类车辆出入校门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查询,主动出示证件,做好验证登记工作,经保安人员许可后方能进入校园。

5、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按路标行使,时速不得超过5公理,禁止鸣号。

6、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服从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

7、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车辆和试车。

8、外单位车辆不准进入校园停放过夜。

9、校园对各类停放车辆只提供停车位置,车辆安全责任由车主自负。

10、如果车辆在校内发生事故,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校长或主管安全副校长,然后在学校统一指挥下实施处置,避免处置不当造成衍生事故。

第8篇 某镇二小教职员工请假制度

镇二小教职员工请假制度

为了规范教职员工的管理,保护学校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教职员工的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因病一般需附医生证明。一般不予电话或口头请假。

二、教师请假在半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一天至三天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中心校校长批准。

三、教职员工结婚、分娩、丧事假,均按国务院规定给假,但必须办理手续后,交由教导处存档。

四、教职工经医生证明病休或因事假的,应办好手续,其工作由组织安排,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找人代课或代工。

五、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待遇按上级相关条例执行。

六、凡外出办事半天以内,必须给到学校办公室填写外出登记手续。

七、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9篇 新华中学教职员工学法制度

华新中学教职员工学法制度

一、为保证“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和实行上级文件要求,按时参与普法学习,根据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全校在职教职员工为本制度的适用对象。

三、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各种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六五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五、教职工应当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参加,认真听讲,作好笔记。

九、乐于接受普法领导小组的抽查和督查,同时要主动及时地了解、掌握、监督领导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向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十、结合本人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法时间,根据学校工作要求,按时参加普法考试。

第10篇 六中教职员工慰问若干制度

沙长六中教职员工慰问若干制度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体现学校党政工团对教职工的关怀和爱护,动员全校教职工共同建设好和谐校园,根据学校实际和以往惯例,现就学校教职工慰问及慰问金发放做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三必访”日常慰问

校工会建立“三必访”制度,即教职工住院(生小孩)或重病必访,教职工丧葬必访,有影响到教职工正常生活和工作的重大事件时必访。

1.慰问住院或重病在家教职工:慰问金200元。对长期重病卧床在家或短期内多次住院的教职工,慰问金原则上按半年一次掌握。

2.慰问教职工生小孩(不论单双职工):慰问金200元;

3.在职职工直系亲属病故(父母、配偶、子女),工会必须上门慰问(湖南省范围内,一天往返路程),并送上慰问金400元,非直系亲属(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病故,工会对职工慰问(沙长市范围内),慰问金400元。职工过世,学校应上门慰问(湖南省范围内),做好追悼相关事宜,并送上慰问金400元。

二、节日慰问

1.春节开展慰问离休老干部、退休老同志活动,慰问标准和人选按相关政策制度执行。

2.“三八”妇女节举行庆祝活动或发放纪念品。

3.“六一”儿童节举行庆祝活动或发放纪念品。

4.“八一”建军节慰问退伍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并发放慰问金50元或纪念品。

5.教师节慰问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6.“九九”重阳节组织离退休老同志活动一次。

三、送温暖活动和救助

1.对生活或经济确实困难,孤、寡、老、弱、病、残等教职工适时开展送温暖活动,年度慰问金为400-600元,困难教职工名单在春节学期放假前,由各工会小组、各单位提出建议名单,由学校工会负责审定并组织实施。

2.对教职工重大损失、特殊疾患的大额、紧急资助,学校将进行教职员工特殊困难资助,实施办法按实际情况而定。

四、大额医疗补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大额医疗补贴。大额医疗补贴一般不超过经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费部分的5%。,上限不超过2000元。

1.重大疾病一次性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费超过8000元的。

2.全年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费超过3万元的。

大额医疗补贴每年年底处理一次。原则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医疗票据复印件,由校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审定,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发放。

五、其他事项

1.以上慰问金在学校教职工福利费中开支。

2.本暂行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3.本暂行办法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和实施。

沙长市第六中学工会委员会

第11篇 某校教职员工行为安全制度

1、遵守安全法规、执行安全标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程,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让安全成为自觉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教职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摆正安全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3、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自觉接受经常性安全教育,平时主动涉猎安全知识,了解安全常识,掌握安全技能。

4、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安全,人人有责。教职员工必须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互相监督,齐抓共管。

5、服从安全管理。教职员工必须打牢“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安全不在,教学何依”的思想基础,重视安全管理,服从安全管理,参与安全建设。

6、接受安全指导。教职员工在从事任何工作时,均应在有效的安全指导下进行,杜绝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7、遵守安全规定。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学校及本岗位安全规章制度,杜绝任何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因违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8、拒绝违章指挥。教职员工对违反安全规章的任何指令、指挥,可以说“不”!

第12篇 附中教职员工评议制度

大扬附中教职员工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各处室、组室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将我校的校务工作(有保密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群众评议。

二、接受评议的内容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情况。

2.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处理不正之风以及违法违纪的情况。

3.校务公开事项是否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校务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准确、真实,群众对校务公开程度认可的情况。

4.办事程序是否合法、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监督,有无“暗箱操作”行为。

5.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情况;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落实情况;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的情况。

6.工作人员态度认真负责、服务热情的情况,有无“生、冷、硬、推、拖”现象的存在。

7.依法行政情况。主要包括是否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管理、以理服人情况。

8.由群众评议的其他内容。

三、群众评议的方式方法

1.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向社会各届发放征求意见函,对各处室、组室工作进行评议。

2.特约监督员评议。聘请特约监督员,赋予其对各处室、组室工作监督、检查的权利,每年组织召开一至二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评议。

3.群众座谈会评议。组织多层次、多方面的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4.其他评议方法。

四、对群众评议工作的要求

1.实施群众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群众评议的组织、监督工作。群众评议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对群众的评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将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向相关职能处室反馈。

3.各有关处室、组室接到反馈意见和建议后,应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要做到能马上改的立即改,不能马上改的要拟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措施执行的督查工作。

4.严禁任何人利用职权对评议中提出意见的群众打击报复,违者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5.限时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视反馈需要采取上网公告、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在接到评议意见和建议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

6.对群众评议工作落实不到位和不按时以及不按要求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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