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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19

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1篇 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第二章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章职责:

1、人力资源行政专员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2、部门内所属员工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

3、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第四章 入住管理:

(一)作息时间:

1.员工每天早7点起床(加班、值班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7:15就餐,7:45之前到办公室。7:50晨会;8:00正式开始工作。值日生7:45以前完成办公室卫生的清扫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完毕后午休,12:30开始下午工作。

3.下午17:30分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晚餐后活动自行安排。

4. 入住的员工,应在21:30之前回寝室就寝,如需延迟或不归寝的,须提前请假。

5. 员工晚间22:30后禁止嬉闹、大声听音乐、看电视、大声喧哗, 晚23:00寝室熄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二)具体规定:

1、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2、男、女员工严禁串寝留住,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寝室;如确需入内,必须有第三人在场且不得长时间(30分钟以上)逗留。

3、入住员工严禁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4、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当日内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退出宿舍,不准继续留住;

5、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

6、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卫生要求:

1、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

2、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3、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抛物;

4、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

5、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在寝室内堆积;

6、宿舍及走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具;

7、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8、保持床单、被罩、枕套的整洁,定期清洗。

(四)其他:

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传染病者、

1.2、有不良奢好者;

2、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1、不服从监督、管理、指挥者;

2.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打扑克等涉及金钱的)、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者;

2.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2.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2.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2.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第五章 安全管理

1、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妥善保存;

3、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对于严重违章现象,人力行政专员可先予以干预,控制事态;然后上报公司,等待处理;

5、对于特殊紧急事件,部门经理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并请求相关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第六章 附则

1. 本规定由黑龙江兰亚实业有限公司网络营销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

3.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4. 本规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第2篇 工贸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按《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3.1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和第三方死亡、伤残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赔偿。

四、 机构与职责

4.1 办公室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本单位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本单位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和保险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险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5.2 企业应为每一位在职员工(包括实事用工关系的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办公室应保存好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3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5.4 当事故发生后,及时对受伤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保留认定证书和伤残鉴定证书,进行相应赔偿和妥善的后续处理。

5.5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5.6 事故后财务应及时到保险单位办理相关赔付事宜,保存其相关记录。

5.7 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档案盒记录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3篇 食品企业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资源绩效,公司组织员工参加提高业务技能水平、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等的各种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增强员工的质量安全责任感、企业团队精神,维护公司的诚信环境,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公司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及方式

2.1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和教育的控制管理。

2.2员工培训和教育遵循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多种培训教育方式相结合,短期、业余、自学、集中培训等相结合的原则。

2.3培训教育工作坚持“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各个岗位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3 职责

3.1 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公司各部门培训教育的管理工作。

3.2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4 培训教育内容和形式

4.1 培训内容

培训的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4.1.1入厂教育:新员工进入公司必须接受入厂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生产工艺、人事政策、薪酬福利、奖惩规定、企业文化、劳动时间、体检、休假、相应的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执行力、合理化建议、安全、质量、诚信等内容。

4.1.2岗前教育:作业员工上岗(换岗)前必须接受岗前教育,由培训老师采取“一对一”的教育方式,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生产操作规程/流程、设备操作规程、紧急预案处理、卫生规范要求、工作疑难指导等内容。

4.1.3安全教育:员工在岗工作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安全规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消防知识、事故处理预案等内容。

4.1.3.1安全教育分为公司、部门、岗位三级。

4.1.3.2公司级安全教育侧重培训安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劳动纪律等。

4.1.3.3部门级安全教育侧重安全事故处理预案、部门规章制度。

4.1.3.4岗位级安全教育侧重点在岗位安全培训、设备安全操作培训。

4.1.4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

4.1.4.1最高领导层、干部(包括后备干部)的培训:角色转变、职业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养、执行力建设等培训。

4.1.4.2 工程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培训、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等。

4.1.4.3 客户服务培训:优质客户服务、礼仪知识培训等。

4.1.4.4 其他行政部门: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培训等。

4.1.5诚信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诚信教育,诚信教育主要包括诚信管理体系标准;与诚信有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诚信文化建设;失信预防及应急措施;相关技能;法律、质量、安全、环保等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

4.1.6体系(iso、haccp等)的培训:体系内审员培训、体系标准宣贯、关键控制点(ccp)操作培训等。

4.2 培训形式

4.2.1 讲座:公司定期、不定期邀请公司内外培训讲师就生产、设备、经营、管理举办培训、教育讲座,丰富员工知识。

4.2.2委外培训(学习考察):组织员工外出学习考察拓宽视野,学习先进技术或管理经验。

4.2.3 轮岗培训:是将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员工调动工作岗位,使其能够熟悉并适应不同岗位的工作,达到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的目的。

4.2.4技能培训:根据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以熟练实际操作、提高技能为目的的培训。

4.2.5 业余自学

4.2.5.1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己学习,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4.2.5.2 员工如因参加学习、考试影响工作,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凭相关证明,不扣发工资和奖金。

4.2.5.3 员工自己参加的社会学历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凡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公司对员工取得的学历证书予以承认。

3.2.5.4员工外部培训取得的资格证书的管理执行《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5 培训组织

5.4.1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年度培训教育计划,见【年度培训计划表】。

5.4.2 每次培训前,培训主管部门要提前编制培训的工作程序,安排好场地、时间、设备、培训资料等相关资源。

5.4.3 每次培训时,培训主管部门要组织参训人员签到,填写【培训签到表】,做好【培训记录】,收集培训效果评价意见和建议。

5.4.4 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进行的临时培训,应提前一周与培训主管部门(外培)沟通,协商确定相关培训资源(时间、场地、讲师、内容、考核等)。

5.4.5培训后,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培训有效性进行评价,可以通过理论考试、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效果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年终,由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进行全年培训总结,总体评价培训计划实施的有效性。

5.5 培训档案

5.5.1 公司保存培训记录,建立【员工委外教育培训档案】,并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5.5.2 培训记录主要记录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反映公司培训工作完成情况。

5.5.3 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目的或主题、培训签到表、培训过程记录、培训考核表。

5.5.4 员工培训档案主要记录员工个人参加的培训教育活动。

5.5.4 培训档案管理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6 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档案管理制度》

《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7 相关记录

【培训需求调查】(无固定格式)

【年度培训计划表】见附表

【培训签到表】见附表

【培训记录】见附表

【员工委外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

【员工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

【员工委外教育培训评价表】见附表

第4篇 小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小企业员工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时4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6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员工上班前应做好上班准备工作,应检查机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运转并做好卫生清理工作,下班后应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归类。

第四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领导,由领导报至财务部,据此核发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领导签字批准,没经领导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至30分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九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次扣半天工资,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以上者公司给予辞退。

第十条每位员工每月有二天休假,如一个月因工作没有休假者,多工作一天。该天发一天半工资。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扣发当月全勤奖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生产员工有生产任务,销售人员有销售任务,办公人员有办公公务,若完不成任务者,扣发10%至50%的工资,三个月无业绩者,给予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

1、超额完成任务或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2、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贪污、盗窃、破坏公共财产者大胆揭发、勇于斗争有功绩者;

3、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有突出贡献者;

4、主持正义,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企业的工作秩序,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功绩者;

5、工作态度端正,主动为公司分忧解难,为公司节省开支,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用者。

6、全月生产无次品者

7、其它有重大成绩者

第十三条全勤奖金每月50元。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不低于5元的罚款

1、按操作规范工作,服从工作分配,若违犯者轻者罚款重者辞退。

2、车间内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产品、材料应整齐放在一定的位置。

3、机器工作时,保证在岗在位,不得离岗串岗。

4、工作疏忽造成产品不合格,外发人员货物数量发错,产品、配件不合格将负责重复工作的加工费、差旅费、物流费、毁坏的材料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

5、车间内垃圾放入垃圾桶内,如车间内随意丢垃圾、工具,找到当事人的罚款10元。找不到当事人,在岗工人每人处罚5元。

6、在车间内的工作衣、手套挂好,放在一定的位置。

7、在车间内禁止吸烟,人走电断,各种机器灯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轻者后果自负,重者上交。

8、人为损坏的工具、机器、模具,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9、对违规操作,工作马虎造成个人身体伤害后果自负。(注意:操作规范由技术人员指导学习,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机器,违者处罚50元。)

10、上班期间,生产一线员工不准接打私人电话,电话工作时间关机或交给办公人员保管。

11、每月生产一线员工产品次品率超过正常范围的,多生产一张次品,罚款10元。

12、车间主任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条款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一次50----100元。技术员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窝工或模具,机械损坏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辞退。

第十五条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6、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7、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不准在上班期间嬉戏打闹,更不准在上班期间吵架打架。

小企业员工管理制度(二)

1、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计划,并实施;

3、负责制定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以实现公司的远景目标;

4、协助董事长制定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与发展目标;

5、负责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或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

6、审定、批准公司管理制度或相关规定;

7、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

8、检查、督促和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9、参与社会活动,(www.)处理各种事件或对外关系;

10、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或向董事会提出企业持续发展规划方案;

11、提升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水平,提高企业知名度、信誉度和信任度。

小企业员工管理制度(三)

1、协助综合办公室主任做好公司后勤事务,包括:文件处理、接听并记录电话、接待来访顾客或潜在顾客、维护保养电脑、打印、复印等办公设备;

2、协助上级主管做好人力资源规划、需求预测,人事档案、文档管理;

3、管理公司内部相关的文件;

4、分析管理体系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或改进原有的管理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及管理模式,使公司管理体系处于高效运行中;

5、传达、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

6、会务安排或做好会议纪录;

7、改进管理手段、优化工作流程、简化汇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8、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5篇 某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作为企业,想要招贤纳士,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员工招聘管理制度。以下以某企业为例,为大家提供一则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员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招聘作业。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岗位人员的招聘,应聘简历的整理,应聘者初次测评,并向用人部门推荐合格应聘者。

3.2各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评。

3.3总经理负责对关键岗位或主管及以上员工的综合测评。

3.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0作业内容

4.2相关事项说明:

4.2.1人员需求申请作业:

4.2.1.1通过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岗位人员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员需求计划;因部门人员异动产生的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部长上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员需求计划。

4.2.1.2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增补员申请表》,写好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人员的招聘。

4.2.2招聘作业:

4.2.2.1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中介、招聘网站、报纸杂志、现场招聘、内部选拔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简历的整理、汇总、并报人力资源部长进行筛选。

4.2.2.3人力资源部部长筛选的应聘简历确定面试人选,交招聘专员联系应聘者,安排面试。

4.2.3面试作业:

4.2.3.1人资源专员负责与用人部门主管商定面试时间,并联系、通知应聘者。

4.2.3.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关负责人面试。

1、生产员工(除配料等关键岗位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对应聘者进行初次测评,筛选合格者,向生产部门推荐,并由车间主任进行综合测评,合格者再由生产部长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2、配料等关键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筛选合格者,车间主任复试,生产部部长及生产副总考查,合格者经总经理批准后试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行政人员(除技术人员和营销员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向用人部门推荐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主管副总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技术员及营销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向用人单位推荐,经部门主管及主管副总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5、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由主管副总复试,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2.4面试结果处理作业:

4.2.4.1面试合格者,则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应聘者,确定报道日期,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4.2.4.2面试不合格者,则纳入人才库备用。

5.0补充:招聘规则:

5.1与部门主管有亲属关系的严禁在本部门任职。

5.2与部门主管有利益牵连的严禁在其它部门任职。

6.0本制度相关支持表单

《增补员申请表》

《员工登记表》

《面试评价意见表》

《***招聘面试信用评价表》

《****招聘面试技能评价表》

第6篇 电器企业员工内部调动离职制度

电器公司员工内部调动与离职制度

1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申请在本部门内调换岗位的,由所在事业部或分店经理决定,并通过人力资源部进行协调,履行'内部员工调动工作物品交接'手续。各事业部或分店需增减或跨部门调动员工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分店店长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过研究后,报相关副总批准后实施。

2 员工申请辞职或调动工作

2.1 一般员工需提前15天,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虚提前30天提出书面报告申请。

2.2 经本部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人员申请表。

2.3 经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2.4 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报请总经理审批。

2.5 辞职或调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监守岗位,正常上班。若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3 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

3.1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必须以制度为依据,由所在部门或分店以书面形式将处理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

3.2 人力资源部金国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

4 调出、辞退的交接手续

4.1 员工调出、辞退必须在开原岗时将工作同指定的交接人员进行交接,并由指定的领导监督交接。认真填写《工作物品、内容交接单》,并由相关的领导签字。

4.2 交接手续办完后,连同离职申请交至人力资源部,离职后30天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单到财务部门领取工资和其他款项。

第7篇 公司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划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二条 员工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1)加强人事管理,提高员工的素质。

(2)使员工认识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其不断努力充实自己。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培训分为不定期教育训练与定期教育培训两种。

第四条 本公司所属员工必须接受本办法所定的制度。

第二章 不定期培训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培训由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 各部门主管应拟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 各部门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要指定所属员工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业书籍。

第八条 各部门主管应经常利用*,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培训。

第三章 定期培训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定期培训每年两次分为上半期(3月、4月)及下半期(11月、12月)举行,视其实际情况分别办理。

第十条 各部门由主管拟定培训计划,会同培训部安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讲课。

第十一条 不定期培训依其性质、内容分为初级班(普通员工)及高级班(主管及以上干部),但视其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 高级干部培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总经理视必要时随时培训,其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 普通班其培训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精神教育以及新员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 普通技术班其培训内容应包括一般实务外,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的各种知识。

第十五条 高级班以其培训内容为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六条 高级技术班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 各级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实施培训的成果作为平时考绩考核记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 凡培训人员接培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申请免予培训外,应在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在培训期间,除提供饮食补贴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二、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章 目 的

第一条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办法。

第三章 工作职责划分

第三条 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

(9)全公司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四条 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订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培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四章 培训规范制订

第五条 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规范”,提供训练实施的依据。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六条 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变化时,培训部即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章 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七条 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计划表”,经培训部审核,作为训练实施之依据。

第八条 培训部位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第九条 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培训。

第十条 临时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实施。

第六章 培训实施

第十一条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第十二条 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十三条 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考试题目分3~4种,由讲师在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第十四条 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部应了解上课状况。

第十五条 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 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

第十七条 各项培训考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不补考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十八条 培训考试成绩,供考核及升迁参考。

第七章 培训成绩报告

第十九条 每项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填入“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第二十条 主办单位应于每项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报培训部门,凭此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第二十一条 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办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对所属人员应填写“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表”。

第二十三条 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报送人力资源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八章 评 估

第二十四条 每项培训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考试试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参考。

第二十五条 培训部应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第九章 外派培训

第二十六条 因工作或升迁等任职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推荐有关人员送培训部审议后,呈总经理核准后外派培训,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七条 外派培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培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送培训部归档保管,其培训成绩亦记录在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八条 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作为内部培训教材,并举办培训班,担任讲师培训有关人员。

第二十九条 报销培训费时,培训部应审核其外派培训的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审核,会计部门不应予以付款。

第三十条 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培训,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培训,但每年以两次为限。

三、新进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 新员工的培训,除人事管理规则及员工教育实施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所谓新员工系指临时职员、试用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 本

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1)为新员工明了企业机构组织系统,进而了解本公司组织概况、各部门分管事务、经营方针及人事管理规章,使之能恪遵章则,完成本职工作。

(2)使新员工深切体会本公司远大的抱负,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借以奠定公司基础。

第四条 本培训根据新进员工每批报到人数的多少另行确定培训时间,经核准后即可依照本制度实施。

第五条 新进员工经培训后,视其能力给予调派适当职务,但依实际需要得先行调派职务者容后始补训。

第六条 凡经指定接受培训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经人事主管签报核准得予请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得故意回避或不到,否则将从严论处。

第七条 培训课程的内容除以公司组织、各种管理章则、各部门掌管的事务及营业方针等一般摹本实务教育外,精神教育同时配合实施。

第八条 培训课程的编排及时间,得依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第九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四、各类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 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一条 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 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1)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严谨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 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 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选择调查样本。

(4)实地搜集资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第二章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 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

(1)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培养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 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

(1)是否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是否适当地分派了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所订的计划,是否得到了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是否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了妥善的考虑。

第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①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②掌握有关事实。

③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④拟定实施方案。

(2)组织能力。

①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②分析并决策职务内容。

③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④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①制订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②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①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②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③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

④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⑤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书面指示。

①明确目标,逐条列举要点。

②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

③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④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的事项。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保留他们的正确意见。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的事项。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培训,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方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的事项。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使之产生荣誉感。

第十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的事项。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 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 基层管理人员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

(1)

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 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 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

(1)领导能力,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 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时应注意的事项。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 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五、外部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规范外部培训管理,提高外部培训效果。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外派培训和外聘讲师到厂培训。

第三条 权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外部培训的计划及各单位外部培训申请的审核与组织管理。

(2)各单位提出外部培训需求,在核准后参加或实施外部培训。

第四条 内容。

(1)流程图。

第8篇 企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

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第9篇 企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目的: 树立制度、健全组织,规范工作行为.

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内容:

第一条: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一、记嘉奖

二、记小功

三、记大功

第二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单请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奖励。

一、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嘉奖:

(一)工作绩效特佳,参加各项评比足为其它部门为模范。

(二)热心服务或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

(三)支持公司重大专案,圆满达成任务。

(四)积极参与救援或抢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优良事迹足为其它人员表率。

(六)凡检举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滞存品利用、转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五)不畏暴力,奋勇执行勤务。

(六)具有其它较大功劳,足以表扬。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害。

(二)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

(四)研究发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

(五)对于业务拓展、产品销售有特殊功绩。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第三条: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区分为六种:

一、记警告

二、记申诫

三、记小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

六、辞退

第四条:处罚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经查属实者,直属主管应立即签单请人事单位办理处罚,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警告。

(一)未依规定穿着工作服或未依规定配带上岗证

(二)会议未经直属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时间吃零食、聊天、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顿或水电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六)请假调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七)职务上例行表单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审核权限审核或分发、归档、损失轻微。

(八)管理人员对所部属所提出的文件、单据有不符合公司规定而仍予以签名审核情节轻微。

(九)对于自己本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

(十)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十一)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及衣服不整齐。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申诫。

(一)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或擅离工作岗位。

(二)对主管人员合理安排的工作态度恶劣。

(三)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四)负责检查或监督的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五)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六)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

(七)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八)下班后电器未关重犯。

(十)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未申报正当理由而不执行。

(十一)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

(十二)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小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造成公司损失。

(二)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三)私自改变作业操作程序,致使工厂造成损失。

(四)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生产设备或原物料。

(五)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屦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

(七)上班时间内在厂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有延误或拒不交接。

(九)请假、换班时对工作未交接清楚导致工作上发生损失情节严重。

(十)在上班时间聚集讨论非属公务之事,经劝诫不听。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发生工作错误,严重浪费成本。

(十二)上班时间内处理私务,严重影响公务。

(十三)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故意隐满或报告不实。

(十四)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十五)在公司内与同事口角经劝阻不听。

(十六)员工上网不得传送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互联网络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十八)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轻微。

(十九)在车间内或不允许动火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十)非公务上班期间内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二)泄漏生产或业务机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六)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经劝导仍不听从。

(七)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内无故旷工积满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员隐瞒部属违反公司规定事项,经查属实。

(十)主管人员对部属督导不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一)在工作场所内内斗殴。

(十二)事务处理未依规定手续办理,致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三)产品出货点交或工程验收不实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四)保管的财物非因自然损耗而盘亏,情节重大。

(十五)浮报费用或虚报资料、意图溢领奖金、津贴或图利他人者。

(十六)在厂区内赌博者。

(十七)未经许可接带外人入工厂者。

(十八)因工作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特别严重遭受客诉、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十九)上班时间撤离工作岗位睡觉或离开厂房(未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二十)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入厂。

(二十一)凡是违反消防安全措施及因危险品引发的火灾。

(二十二)误开支票金额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不经通知予以辞退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一)于订立劳动合同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的人员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三)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四)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拘宣告确定而未通知缓刑或未准保释者。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期间旷工达六日者。

(七)聚众要挟、妨害生产秩序或煽动非法罢工或怠工者。

(八)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破坏劳资和谐或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九)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

(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一)侵占公有财物或营私舞弊,情节重大者。

(十二)在公司内有妨害风化行为,经查属实者。

(十三)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或毁损设备者。

(十四)年度内积满二大过者。

(十五)乘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佣金者。

(十六)与厂商勾结、诈骗公司财物者。

(十七)仿冒主管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八)在外兼职或兼营与公司相关事业而影响公司权益,情节重大者。

第五条:公司员工的降级,参考前条各款规定予以降调。

第六条:奖惩互抵规定

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奖惩(辞退除外) 可予以互抵,即嘉奖一次可抵销申诫一次或警告三次,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销小过一次或申诫三次,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销 大过一次或小过三次。

第七条:奖惩金加减发放标准:从业人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发下列金额。

一、 嘉奖一次:加发$ 元奖金。

二、 小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三、 大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四、 警告一次:减发$ 元奖金。

五、 申诫一次:减发$ 元奖金。

六、 小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减半**元)

第10篇 企业员工违章处罚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对员工的实行以精神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3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 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处罚

第6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 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 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 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7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8条 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9条 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0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1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2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3条 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4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5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11篇 东海鲜企业员工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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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页 第1页

1、 目的为激发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约束大家的不良行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健康的组织氛围,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3、职责3.1总经理对本制度的制定、修改、执行、监督负领导责任。3.2总经办负责本制度的修定、下发工作。3.3全体管理者负责监督检查工作。3.4全体员工执行本制度。4、奖惩激励4.1奖励

奖励方式

事 项

审批权限

现金20元

1.服务热情周到,受到宾客表扬的。

直接主管上级

现金50元

1.拾金不昧,价值1000元以内100元以上的。2.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献血、植树、义工等)的。3.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团队获得荣誉者。

直接主管上级

现金100元以下

凡部门认为积极、有意义的事,能为部门带来正面影响的

直接主管上级提请经理、厨师长审批

现金200元

1.见义勇为。2.拾金不昧,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

总经理

等额奖励

员工反馈管理者违纪行为,核实无误后,给予反馈者同等处罚金额奖励。

总经理

4.1.1奖金由来a、酒店奖励奖金由来由各部门节能降耗及废品出售所产生的收入中支出,用于200元以上现金奖励及其他非现金奖励项。b、部门奖励奖金由来由各部门员工违纪所产生的罚金中支出(不含浪费罚款),专款专用,本部门的罚金只用于本部门的奖励。4.1.2奖励的原则a、公开、透明、有客观依据,每次奖励需由部门主管全部门通报,并详细阐述奖励具体事项及奖励金额。

批准: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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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页 第2页

b、所有奖励活动过程由员工实施监督,员工有权对不合理的奖励进行投诉。c、财务部需建立各部门的罚金及奖励帐目,以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动。4.1.3奖励程序据事实填写奖励单——据权限审批——部门例会公布——当事人——财务部领取现金4.2处罚

处罚方式

事 项

审批权限

现金一次10元

1.仪容仪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2.与同事交流时,未使用规范语言者。3.对客服务过程中,未使用服务用语,或服务用语表达不标准者。4.非工作原因,员工穿工装外出。5.不按指定通道出入,非因工作需要,穿走大厅、厨房等。6.非工作时间,在面客区域逗留、闲逛、聚众聊天者。7.在工作区域指定存放地点以外,放置私人物品的。8. 工作时间内,有听歌、读报等消遣行为。9.工作或服务电话,接听未使用普通话或敬语者。10.衣装不整,赤膀、穿拖鞋进出办公区域、食堂等公共区域者。11.责任卫生区,在质检抽查或部门检查中卫生不合格,未按标准整改的(按每项计算)。12.凡接触顾客员工,班前吃葱、蒜等带异味的食品。13.坐、立、行、走、站姿态不规范者

直接主管上级

现金一次20元

1.私自使用客用设施者。2.私自将客用品、酒店用品带入宿舍区域使用者。3.非因公务工作时间饮酒,或班前饮酒,带酒气上岗者。4.未经请示,工作时间私自会客,将亲友带入工作区域逗留或参观。5.委托他人,代替他人签到、签退者。6.因工作、服务态度不积极,不端正,引起同事投诉的。7.信息传达不及时、不到位或信息反馈失真的。8.会议、培训无准备,敷衍了事者。9.未执行操作规范,服务中漏减程序、降低标准,影响对客服务者。10.质量记录填写不认真、不规范、漏项(按每项计)、敷衍应付者。11.各项质量记录无故未按时上交者。12.不注意保持环境卫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卫生区内垃圾未清理。

直接主管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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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方式

事 项

审批权限

现金一次20元

13.工作时间内串岗。14.工作时间非营业时段,未执行最低照明;或者无人在场情况下,未关闭水、电、气开关,造成任何形式的浪费。15.未按规定交接班,或交接信息疏漏、描述不清者。16.工程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维修酒店设施设备。

直接主管上级

现金一次50元

1. 管理人员工作落实不到位。2. 财务监督工作不到位。3. 管理人员,电话未24小时开通。4. 会议期间电话未关闭或者未打到静音状态。5. 上班、开会、培训、站位等统一活动安排时间内,从事聊天、打闹、打瞌睡、接打私人电话等私事者。6. 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或做出其他不雅动作的。

总经理批准

1.职能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指明后,未按相关标准整改的。2.管理人员手机停机。 3.不配合同事工作、不服从上级安排或协调,影响工作或对客服务。

总经理

现金一次100元

4.考勤、考试、竞赛、各种集体活动作弊,被检查人员发现,或者经 他人检举,经查属实者(除被取消相应资格外,另外执行本款)。5.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6.拉帮结派,搞小团伙。7.管理者管理方式粗暴,出言不逊或体罚员工。8.私自改动或毁坏酒店告示牌、文件、规定、布告、通知的。9. 无中生有,恶意投诉,给部门或酒店工作带来负面影响者。10.利用工作之便,偷吃宾客菜品、饮料、食品者。11.工作时间,重要岗位(吧台、财务、保安等)擅自离岗或睡岗者。12.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备改做它用。13.无故拒绝酒店各类职能人员、如质检、财务、保安人员检查的。14.保安、夜间值班主管未按规定巡查或记录,未按夜值要求履行职责。15.罚款拒签者。16. 集体活动时,不服从活动负责人调动,故意扰乱活动秩序。17.由于服务态度造成顾客投诉。18.故意多报酒水、物品。19.预定信息记录、传达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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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方式

事 项

处理权限

现金一次100元

20.未经上级批准,私自调换班次的,或者外出未向上级请示汇报者。21.上班时带有不良情绪。

总经理

现金一次200元

1.无故不参加酒店会议,不参加酒店培训者。2.经理、厨师长、质检无故不参加每周经营分析会。

总经理

现金一次500元

1.工作计划、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且未及时汇报者2.超越权限处理问题,下级越级请示工作。3.管理者无故每天不与员工沟通者。4.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当众顶撞主管上级。5.酒店之间人员调动不请示。

总经理

现金一次1000元

1. 在酒店区域内抽烟者。2. 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者。

总经理

开 除

1.骚扰异性。2.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分派,遇紧急事件不服从在场领导指派的。3.撒谎欺骗,弄虚作假。4.酗酒、赌博或参与变相赌博的。5.偷看、传播淫秽刊物、录象的。6.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财产损失,人身安全事故的。7.接受客户或员工的吃请、送礼,谋取不正当利益者。8.利用工作之便,向宾客索要或变相索要小费、礼品的。9.私自向宾客兜售商品,加收或变相加收宾客费用,挪为己有的。10.违反财务规定,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账单、单据,以谋取私利者。11.恶意破坏公司各类设备设施者。12.吸毒、携带或收藏禁品(枪支、管制刀具、毒品、爆炸品等)者。13.不配合班组、部门工作,故意推诿、刁难他人,经查属实者。14.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物品占为己有者。15.未经批准同时受雇于其他单位,利用工作之便,向竞争对手泄漏内部文件或重要信息者。 16.偷盗酒店物资及他人财物者。(除做出相应赔偿,另执行本款)17.聚众闹事、煽动及参与殴斗,或者煽动员工怠工者。18.损害他人或酒店形象、声誉的。19.以假劣物品更换酒店物品者。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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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方式

事 项

处理权限

开 除

20.未按规定使用公司所属印章者(除做出相应赔偿,另执行本款)。21.私配包房、仓库、办公室、财务等工作场所钥匙者。22.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酒店的正常工作秩序。23.接受贿赂或行贿。24.打击、报复他人,谩骂、侮辱同事,动手打人。25.因违反其他相关制度或规定,造成酒店任何形式的重大损失者。26.犯有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传讯、收容或拘留者。

总经理

4.2.1相关解释:开除:员工罚款1000元,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罚款2000元。通知结算工资,即时离店,退还物品保证金。4.2.2处罚程序出现问题——核对制度——沟通——做出处罚并填单据——找当事人签字——据权限审批——当事人——至财务交款4.2.3处罚以现金形式交纳,当事人自罚单开出日起次日16:00前上交。逾期3日内未交双倍处罚;逾期一周内未交3倍处罚(未交者,在月末工资中扣除)。罚款单上交时间为每日14:00—16:00,罚款上交后财务盖公章以证明该罚款已上交。5.检查5.1激励实施过程当中,如发现各级管理人员徇私舞弊、不公开、不适时、不公正,按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5.2质检部据制度规定定时进行普检、抽检,并形成检查记录。5.3全体员工有权对所属部门的所有奖罚进行查阅,并有权要求进行相关解释。6.申诉6.1员工如对奖罚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向奖罚执行人的上一级进行申诉。6.2申诉需在24小时内提出,无法及时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予以说明;解决应当在48小时完成并给予答复。6.3由于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失误而导致的错误,由当事人在接到申诉决议的24小时内向申诉人道歉,并对责任人按相关规定处罚。6.4如申诉裁决维持原决定的,由质检人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执行。7.说明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如与其他制度相冲突依本制度标准执行;新入职员工一周内不执行处罚条款。

第12篇 某企业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格式怎样的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

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四、员工上钟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

更不准拒客、挑客;

五、员工上钟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不得偷工减料;

六、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七、认真听取每为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八、本公司不享受任何险种;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为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

作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

(工作中---不 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3、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您对我们的服务多提宝贵意见跟单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

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 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

(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三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上钟业绩,拒客一次扣罚30元;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 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

上钟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

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6、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2、甲乙双方签定劳务合同书,合同期最少为一年;3、合同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4、员工入职后前三个月将不定业绩任务,之后将按公司所定业绩任务完成业绩;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与归还培训费和物杂费;

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将当次奖励100元,并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资;2、未满合同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培训费和物杂费将予以扣除而作为违约金;3、未满3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40%,其余部分与物杂费、培训费作为违约金而予以扣除;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

1、连续矿工3次/月;2、拒客5次/月;3、泄露本公司机密3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十四、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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