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上半年,贺兰县司法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执行能力、争当发展先锋”为动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争创“西部百强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立足基层,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组织、筑牢根基。以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了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工作。继续狠抓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目前,全县共成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20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67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34个,清真寺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共有调解人员608人,纠纷信息员680人。今年以来,举办各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5期,共培训人员335人,大大提高了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解决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我们一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重点排查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纠纷、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医患纠纷、村务管理、债务纠纷、涉法涉诉案件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二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了爱民亲民“大走访”活动。印发了3000张为民服务联系卡和爱民亲民“大走访”调查表、回访表,通过征求意见,听民声、访民意。走访中,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的调处化解。三是全面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对近年来的长期积累的老、旧案及重信重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实体、程序等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原因真正搞清楚。针对不同案情,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四是坚持矛盾纠纷分析、预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上报及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活动,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激化之前,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9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86 件,调解686件,成功67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4件95人,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巩固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在司法所达标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了司法所质量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了司法所“效能建设年”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岗位培训等活动,全面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以完善大调解机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上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人民法院委托民事纠纷173件,有效减少诉讼成本,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五)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努力减少重新犯罪。按照“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治化”的思路和要求,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和帮扶工作。通过调查摸底核实,我县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51人,其中刑释人员 250人,解教人员1人,农村籍215人,城镇36人,健全了一人一档,完善帮教协议,明确帮教责任,落实帮教措施,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回归刑释解教人员的表现情况和思想动态,因人施教,多方协调,解决回归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问题。着重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使其尽可能最大限度的得到安置。目前全县安置率达到92.8%。同时积极和民政部门联系,做好帮扶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帮扶刑释解教人员31名。
二、强化“普法”意识,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思路,推进全民普法进展
(一)突出重点,增强效果。1、建立完善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制度。为全面考核干部“xx”普法期间学法用法的实际情况,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登记表,对全县干部“xx”普法期间的学法情况进行了登记记载,进一步推动我县干部学法工作的深入开展。2、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开展法律知识“一周一题、一问一答”活动。二是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法制副校长坚持每学期为学生讲授法制课。法制副校长职责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切实发挥了在加强师生法制教育、维护校园治安稳定方面的作用。三是组织开展了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为全县各中小学校赠送法律宣传图书。3、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实行农村“订单”普法,针对农民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协调有关单位捐献了法律图书,建立了法律图书角。
(二)创新形式,力求实效。XX年是“xx”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我局把抓典型、求实效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突破口来抓。在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局注重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拓展宣传教育形式。除了运用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班等传统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外,还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使干部群众在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一是继续以小纸杯为载体,在全县大力倡导弘扬法治、崇尚文明、诚信守法的法治理念。二是继续开展了“贺兰县千场法制教育电影进乡村、百场法制教育文艺节目下基层、法制教育电视天天看”工程活动。依托电影、电视、文艺节目三大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素养,截止目前,已演出法制文艺节目42场,法制教育电影252场,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三是通过文化广场电子屏幕开展普法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刻制法律援助专题光盘百余张,利用湖城之夏电影放映进行播放,不断加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五是在建设街两侧设立了十二块内容丰富的灯箱式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栏,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利用税法宣传月、综治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等时机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法律援助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土地承包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半年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81个,悬挂横幅185条,展出展板425块,散发各种宣传材料3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28余人次。
三、拓宽领域,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强化律师工作。今年,我局加强整顿,从执业规范、统一收费、内部管理各个环节一样一样抓检查,抓落实,通过规范整顿,律师事务所工作不断拓展,业务收费逐年提高,群众满意率也有较大提高。与此同时,为了满足信访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合理疏导信访矛盾,缓解政府信访压力,继续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参谋作用,积极解决信访问题。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代理民事诉讼103件,刑事自诉1件,刑事辩护16件,行政1件,办理法律援助8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公证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中,公证处服务大局,全力投入,成功地化解了城市拆迁中的矛盾,依法公证了采购、招标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稳定进行。在配合中心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社会提供公证服务,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99件,其中民事类公证209件,经济类公证90件,起到了超前预防矛盾纠纷,超前化解的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协调发展。
(三)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为“三农”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作用,开展了“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切实加强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因公致残的农民工实行“三优一上”服务,即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上门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5月份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援助代写法律文书98份,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业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上半年,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76家,代理诉讼131件,非诉讼13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89件,解答法律咨询74件。
四、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全面加强执行力
我们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相结合、各类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增强干警综合素质。在学习中把握重点,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体会,注重自我提高,坚持学以致用,全局司法行政干警把理论学习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加强自身素质相联系,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言论与行动的统一。
一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全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__建设,以党建工作带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奋发有为、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是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崔书记提出的“提高执行力”和“追求卓越”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执行能力,争当发展先锋”主题教育活动。学习了市委崔波书记在市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大会上的讲话、县委《关于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上级业务部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带头讲执行力,围绕中心抓执行力,转变作风推执行力和强化督查促执行力,努力营造了一个履职尽责、激情干事,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工作氛围。
三是扎实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处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司法行政系统XX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中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作风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发挥信息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政风建设。同时通过加强律师公证的管理教育、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为、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全面规范法律服务机构执业活动四个方面的措施开展了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端正行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深入开展了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道德素质和“四德”(修德、孝德、诚德和爱德)建设为切入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学习了xx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文明机关、和谐机关的建设,把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与解决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基本要求渗透到日常学习工作之中,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思想道德保证。
五、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抓实效,全力营造法治氛围。继续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通过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趣味性和针对性;通过“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实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结合“定单”普法工作,重点加强农村资源、土地经营流转、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两委”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与工会、劳动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法制培训班,法律咨询现场会等活动提高农民工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
2,深入开展“法治贺兰”的创建活动,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
3、积极推进法律文化建设。与县文化馆联系编排法制文艺节目在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巡演。组织律师深入双拥共建单位开展法制宣传进军营活动。
(二)抓执法,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1、加强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果,大力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工作。2、加大人民调解指导力度,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3、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强化“三调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组织职能,落实联席会议、排查调处和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切实发挥好“三调联动”的职能作用。
(三)抓规范,构建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运作。着重抓好各项制度建设落实到位,提高法律服务的自律管理和综合实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社会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抓素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教育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行政效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端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自觉服务于大局、服务于群众,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开拓创新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形成比干劲、比成绩的良好竞争氛围。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维护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声誉。
半年来,我县基层工作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己任,抓好司法所的业务工作和规范建设工作、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我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县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积极作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充实加强、完善调解网络组织。
半年来,我们对部分基层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个别调委会成员存在着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问题,因此,我们与所辖区党委、政府协调,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聘、群众推荐等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调派了近20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的现状,涌现出一批向干岔子东升村、车陆卫东村、办事处共建社区等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疑难纠纷,通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调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8件,成功105件、成功率达96%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减少犯罪率起到了预防作用。
二、 基层司法所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三、半年来,各级调防组织通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作用,一是乡镇(街道)调防一体化组织的建设,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解决了接待信访事项的烦恼,使他们能安下心来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二是有效控制了上访的比例。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凡是先到乡镇上访的事件经过调处、转办或做其他处理,没有发生越级上访现象。三是三级调防工作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体现了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畅通了基层信访渠道,使乡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就地解决,有效地避免和控制了越级防、群体防事件的发生。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主要一是基层调委会基础还比较薄弱。二是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xx县司法局基层股
2024年6月6日
(二)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部门举办学习班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培训。上半年,外派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思想业务培训3人次,以会代训累计330余人次。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及《公证处绩效工作考评办法》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常抓不懈。加强了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通过查找风险点、公开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因人员、经费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二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大调解体系建设,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做好 “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
二是继续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完成大源、万安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同安仁、万全、白莲、黄潭等乡镇的协调力度,争取这4个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
三是继续开展好“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活动。继续在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主任中开展“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四是强化措施,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23〕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经费保障。
五是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下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创先争优”活 2024年上半年某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总结“五五”普法,谋划“六五”规划。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六五”普法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依托公安局开展的“开门评警走进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各司法所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假纪念日,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提纲、法制宣传板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我局在实践中,注重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制教育进家庭”和县里开展的“四百”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 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半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69起,调处成功1679起,调处成功率89.8%,其中人民调解排查矛盾纠纷428起(含医患纠纷4起),调处成功416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97.2%;司法调解受理民商事案件130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584件,调解撤诉的547件),调解结案率86.4%,行政调解132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1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
(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开展纪检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纪检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5月27日,县计生局和县法院联合对各乡镇的计生干部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非诉执行工作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强化了计生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观念。
2、重视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意见》的要求,加强县职业学校、黔东民族寄宿制学校等13所中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月中旬,县教育、综治、公安、卫生、住建等几家单位,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为期4天的集中整治,维护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6月13日朱家场中学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了地震安全逃生演练活动;6月14日县安监局、教育局、供电局、消防大队、禁毒大队等部门联合新店寄宿制学校举行了安全宣讲及模拟地震、消防逃生演练活动;6月17日至21日平溪镇政府组织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深入七里塘小学、泡木垅小学等4所小学宣传远离毒品、反邪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安全生产生活等有关知识,向青少年学生普及了法律法规知识。全县各中小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载体,广泛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同时,针对中小学生不同特点,采取班团活动、编写法制手抄报、法制讲座等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大力开展了以防灾减灾、禁毒、“四自”教育等为内容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活动。
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部门紧紧围绕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月5日至6日,县农牧科技局举办种子经营管理培训班,组织全县50户种子经营户学习了《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3月25日,县住建局组织全县各建筑企业负责人学习了《安全生产法》、《贵州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等建筑业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6月16日,县质监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学习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学习,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的理念。
4、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深入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服务进村、培养法律明白人、充实法律图书室、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促进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强以大龙镇大龙堡村、田坪镇田坪村等8个农村法制教育基地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意见》,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二是按照“先普法后调解、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模式,各乡镇对排查出的家庭、土地、山林、婚姻纠纷等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实地调解,邀请当地群众、特别是当地村干部、党员及纠纷双方当事人参与,对广大群众进行《土地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三是结合农村实际,以村为主,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民、农民工和农村“两委”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4月份,县司法局联合铜仁地区司法局下到田坪村举办村干部、村民法律法规知识讲座;5月份,县法院组织农村100余名执行联络员学习了反规避执行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村干部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四是以开展农村思想建设“六进村”活动为契机,县委宣传部、组织部、政法委于4月、5月份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服务进村”活动,把党的政策、法律法规送到农民群众手中,不断增强
2024年上半年某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年。上半年,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地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4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24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不同主题,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一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3月8日,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开展了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和“3.5”志愿者日宣传活动;3月15日,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牵头,质监局、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局、物价局、移动公司等单位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了“消费与民生”为主题宣传活动;3月21日至27日县农牧科技局开展了202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4月19日至5月20日县司法局与铜仁地区司法局等单位开展了“法律六进”宣传活动;5月9日至27日县综治办组织多家单位在“综治宣传月”期间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5月18日至19日,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开展了“话惠民、颂党恩”为主题的农村思想建设“六进村”集中日宣传活动;6月12日,由县安委会牵头,安监、公安、消防、教育等多个部门共同开展了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二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展板、图片、编发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征订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法律咨询、座谈会、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了《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修正案》、《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法》、《森林法》、《禁毒法》、《消防法》、《传染病防治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据统计,1-6月份,共有50多个部门(单位)参加了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余万份,出动宣传车30场次,为中小学上法制课40余场次,出板报、宣传栏160余期,报刊、电视、网络宣传50余次,发放自编各类法律知识手册5000余册、便民服务联系卡600余张,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
二、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1、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一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切实推进政府法治建设进程,继续加强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草案)的宣传学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针对近年来食品安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频发的形势,加强领导干部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法律法规选编》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我县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各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3月15日,县纪委对各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组长
一、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扩**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人员深入到八家、甲山等乡镇开展了以“法律服务与农民工同行”、“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共举办法律宣传4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7000余份,解答咨询910余人次,播放宣传光盘20多盘;二是协调指导全县25个乡镇、11个县直部门开展了“一周一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28800余份,解答咨询1200多人次,悬挂巨型条幅40余条。三是利用**县司法行政网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对网站进行了彻底改版,增加了法制动画、法制漫画、视频点播等栏目。
二、以信访稳定为主线,下大力量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完善了县、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目前全县乡镇调委会成员313人,村级人民调解员1757人,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同时,下发培训计划,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二是是做好“春节”、“春耕”、“两会”“奥运安保”等特殊时期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方案,组织各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活动”,实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周上报、月汇报制度,突出信息反馈,加强与乡镇司法所联系,及时掌握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纠纷1557件,成功1476件,成功率达94.7%,劝阻群众上访9起。三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实现“五加强”、“六强化”和“三个零”工作目标。
三、以预防重新犯罪为目标,推进安置帮教社会化.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扩充帮教队伍,增强帮教力量。目前,我县已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帮教组织网络,其中,县级帮教领导小组成员19人,乡镇领导小组成员187人,村级安置帮教小组成员1282人。2024年到今年5月份,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6人,全部落实了帮教责任。同时,对全县2023—2024年3年来的662名释解人员进行了彻底排查摸底,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化管理。
四、以拓宽援助渠道为途径,扩**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联系点,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半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58件,解答法律咨询800多人次,代书100余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成立了承德县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由四名专职律师负责承办全县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及其他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事务。简化办案流程,以诉讼和非诉讼方式,为农民工追讨欠款,同时,通过与外县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实行协作,开展为在外打工农民工追讨工钱等法律援助活动,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以新农村建设为己任,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对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规范办证程序,严把公证质量关口,大力开展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581件,其中民事公证737件,经济公证844件,调解纠纷4件,无一起投诉案件发生。二是开展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提高年活动,加强对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确保诚信服务,规范执业。今年以来,共代理案件58件,代书73份,解答咨询597件,法律援助6件,挽回经济损失37.5万元。三是加强《律师法》的宣传,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规范执业行为,今年以来,共代理案件53件,代书909份,解答咨询3065件,法律援助6件,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无投诉案件发生。四是成立法律服务顾问团,畅通法律服务渠道,一般法律事务通过网上咨询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来信来访等方式办理;重要法律问题通过预约上门服务的方式解决。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大足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持续实现“渝西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 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重庆”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棠香、宝项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龙岗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水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县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充实、加强、调整、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今年基层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实完善各级人民调整组织,积极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年初,我们首先对全县九个乡镇、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十余个人民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后与所辖地方党委、政府协调,并通过选举方式对一些较薄弱的人民调委会选派了16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民调经验丰富,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特别是干岔子乡干岔子村、新丰村、边疆镇办事处共建社区等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等纠纷,难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年初,为弘扬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我们在东南部和沿江乡镇建立两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样板,做为全县推广的典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涌现出一批向东升村、新丰村、卫东村等规范化的调委会。不同程度改善了我县基层人民调委会的状况,90%以上调委会有效地发挥了其职能作用,此外,我们还下大力气抓各调委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一系列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二、积极做好民间纠纷排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我们根据文件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纠纷排查工作,首先,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通知》成立了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分级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制,为全年的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排查中,乡镇、办事处司法所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配合协调进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做到了分类梳理,逐个登记,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真正将矛盾有效排查在事发地,控制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6件,调处85件,对11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此外,全县各级人民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6件,成功117件,无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作用。
三、基层司法所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要求,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克服重重困难,在3个乡镇购买了100平方米司法所办公用房,在去年购房的基础上,今年又对各司法所室内购买了档案柜、微机桌椅,统一制作了“调访一体化”运行图板,各项规章制度、登记册齐全,三个司法所基本达到了省级标准化要求。今后,我们还要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内部管理上,业务规范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2、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主动参与各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发挥好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稳定发展。半年来,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参与调解各类纠纷108件,协办各类公证36件,代写法律文书21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78人次,宣讲法律场次11场,受教育人数9700余人,为9个行政村担当法律顾问,为集体和村民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7万元,参加执法检查19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8条,采纳16条,充分发挥了各级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特别是新兴、松树沟乡法律服务所,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开展平衡,获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今后我们还要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县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建设
长期以来,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工作交织在一起,传统的工作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显现出职责不清,互相推诿,久拖不决、矛盾上交等弊端,导致集体访、个人访,越级访的数量逐年攀升,为此,我局自2004年接到市委、市政府转发的《黑河市“调访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后,就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起草并转发了适应我县的《调访一体化》实施意见,成立了县级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统一了调防工作的机制,就是将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以往的分别受理实施、整合为统一领导,统一工作的机制,各乡镇、办事处让出了平方不等的办公室做为信访接待室,悬挂了调访一体化标志牌,成立了各乡镇、办事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办公室,由乡镇抽调一至二名国家公务员人民做为专职或兼职调访员,年龄均在32--46岁之间,其中大专本科2人,调访办成员全部享受信访工作人员补贴。半年来,共接待上访案件38件,通过民调解决13件,行政处理24件,1件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移交人民法院申请。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一是基层司法所、调委会基础薄弱,二是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等。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里,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有力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班子和队伍建设为突破口,扎实开展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为构建和谐承德县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二、以信访稳定为主线,下大力量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完善了县、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
目前全县乡镇调委会成员313人,村级人民调解员1757人,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同时,下发培训计划,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
二是是做好“春节”、“春耕”、“两会”“奥运安保”等特殊时期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方案,组织各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活动”,实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周上报、月汇报制度,突出信息反馈,加强与乡镇司法所联系,及时掌握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纠纷1557件,成功1476件,成功率达94.7%,劝阻群众上访9起。三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实现“五加强”、“六强化”和“三个零”工作目标。
四、以拓宽援助渠道为途径,扩_____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联系点,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半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58件,解答法律咨询800多人次,代书100余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成立了承德县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由四名专职律师负责承办全县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及其他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事务。简化办案流程,以诉讼和非诉讼方式,为农民工追讨欠款,同时,通过与外县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实行协作,开展为在外打工农民工追讨工钱等法律援助活动,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迎奥运、创和谐、抓落实、促发展”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加强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省、市各级各禁令及省政法委关于在奥运安保中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其他纪律规定,大力推广文明用语,规范服务行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扎扎实实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同时,分别召开专题党组会和专题_____生活会,通过找个别干警谈心以及全体干警在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分级签订责任状,写出保证书,提高全局工作效能。
七、以构建__体系为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胡锦涛____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及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等各种形式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
2024年上半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有力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班子和队伍建设为突破口,扎实开展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为构建和谐××县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
一、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人员深入到八家、甲山等乡镇开展了以“法律服(提供)务与农民工同行”、“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共举办法律宣传4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7000余份,解答咨询910余人次,播放宣传光盘20多盘;二是协调指导全县25个乡镇、11个县直部门开展了“一周一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28800余份,解答咨询1200多人次,悬挂巨型条幅40余条。三是利用××县司法行政网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对网站进行了彻底改版,增加了法制动画、法制漫画、视频点播等栏目。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结“xx”普法,谋划“xx”规划。今年是“xx”普法总结和“xx”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xx”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xx”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xx”普法总结暨“xx”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xx”普法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xx”普法总结和“xx”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依托公安局开展的“开门评警走进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各司法所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假纪念日,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提纲、法制宣传板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我局在实践中,注重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制教育进家庭”和县里开展的“四百”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一)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半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69起,调处成功1679起,调处成功率89.8%,其中人民调解排查矛盾纠纷428起(含医患纠纷4起),调处成功416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97.2%;司法调解受理民商事案件130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584件,调解撤诉的547件),调解结案率86.4%,行政调解132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1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
(二)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一是对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信息管理工作。利用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1-6月,共核实了xx名在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从网上接收预释放人员xx名,并开展接茬帮教。三是根据明安教办〔XX〕3号文文件精神,及时从政务网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并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XX-XX年刑满释放人员和XX-XX年解除劳教人员底数和安置帮教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四是继续抓好成员单位、乡(镇)领导挂包的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
(三)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积极做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筹备工作,拟定了将乐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了县编委会要求县司法局增设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股。根据各成员单位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将乐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并已报县委、县政府,准备行文下发。同时,按照去年底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我县的五种矫正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经排查,我县共有矫正对象166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 155人,被裁定假释的3人,被判处管制的1 人,暂予监外执行的6人(其中保外就医1 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局里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讨论研究了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社区矫正前期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将相关工作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了社区矫正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提升全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解答和接待法律咨询104人次。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61件;受援人68人。市司法局已申报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为XX年创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二)律师工作。在巩固做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行诉讼和担任刑事辩护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渠道,同时热心公益,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及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其中政府4家),承办各类案件89件,涉及标的1459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138万元,代书97份,接待咨询1540人次,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6次,参与县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5起。
(三)公证工作。公证服务继续秉着“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原则,认真办理各类公证,共办理各类公证199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办证数116件,国内经济类办证数4件,涉外类办证数71 件,涉台类办证数8件,解答法律咨询1870人次。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服务。如年初将乐县的限价房安置工作,为保障将乐县限价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公证处人员在玉华安置点和龟山安置点为受“6.18”自然灾害的灾民选取城郊限价房摇号活动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现场选房监督公证,共选出限价房1147 套 ,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为安抚灾民,稳定民心提供了公证法律保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围绕乡镇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所担任法律顾问10家,民事诉讼代理10件,调解纠纷184件,解答法律咨询525人次,代书45份,见证54件。
五、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4月份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市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者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份,我局被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正式授予“XX—XX年度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学习优良的革命历史传统和工作作风,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中去,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为民便民,优化发展环境。我局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了活动目标任务,并有条不紊地将活动全面融入到各项职能工作中,实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动作不少,又突出了自身特色的目标。
(二)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部门举办学习班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培训。上半年,外派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思想业务培训3人次,以会代训累计330余人次。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及《公证处绩效工作考评办法》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常抓不懈。加强了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通过查找风险点、公开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因人员、经费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二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大调解体系建设,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做好 “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好“xx”普法规划。
二是继续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完成大源、万安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同安仁、万全、白莲、黄潭等乡镇的协调力度,争取这4个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
三是继续开展好“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活动。继续在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主任中开展“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四是强化措施,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XX〕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经费保障。
五是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下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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