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意见不是打钩打叉,是把两个版本摊开,用铅笔画线连起来,左边写原文条款编号,右边写你划掉的字,中间写“此处与上位法第X条冲突”。别写“建议修改”,直接写“应改为‘不得’,因《XX条例》第X条已限定为禁止性表述”。专业不在词多,在每一处改动都能回溯到纸面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