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习背景介绍: 开始时,简要描述你实习的法院名称、级别和实习期间的基本情况,例如实习时间、实习部门等。
2. 工作职责概述: 概述你在法院实习期间的主要职责,如协助法官整理案卷、参与庭审记录、进行法律研究等。
3. 具体工作经历: 分别列举几个具体的工作实例,详细描述你的工作内容、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体现你的学习和成长。
4. 法律实践体验: 讨论你在实习过程中对法律实践的理解,如案例分析、判决书撰写等,可以引用一些典型的案例来说明。
5. 团队合作与人际交往: 描述与同事、法官的互动,分享团队协作的经验,以及从中学到的沟通技巧和团队精神。
6. 自我反思与提升: 思考实习经历对个人专业发展的影响,指出自己的不足和改进方向,可以提及在专业知识、技能或态度上的改变。
开头部分:
在xx法院为期13个月的实习期,我有幸深入司法实践,亲身体验了法律工作的严谨与公正。这段宝贵的经历不仅让我对法律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也让我对未来的职业规划有了更清晰的方向。
结尾部分:
回顾这段实习时光,我深感收获颇丰。法院的严谨氛围和法官们的敬业精神将永远激励我前行。我将以此次实习为起点,继续深化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实践能力,期待未来能在法律领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感谢xx法院给予的宝贵机会,我将珍视这段经历,不断追求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13年法院实习报告范文精选
二个月的实习把我从一个单纯的学生过渡到一个社会人,二个月我看到的和我没看到都让我幸福着同时也痛苦着。作为一个将来的法律人看着现实中的境况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将来的路我很幸福,看着人们越来越强烈的法律意识甚至用法律来替代道德层面的问题我很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现实中特别是婚姻家庭问题很多还是要通过道德来约束,这样可以让当事人少受伤害,也可比避免讼累,
法官篇
在这里的每一天你们都要多听多看,不要把自己看成是来实习的要知道在当事人与代理人眼里你们就是法院工作人员,你们就代表法院的形象。遇到不懂得问题要多问也要自己思考。我们庭是婚姻家庭法庭当事人各色各样,都是专业表演系毕业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它们会使出浑身解数让法官相信自己是受害者是站立的一方,这个时候作为法官要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千万不能让自己的同情心影响到对事情的判断。这是我到挺立的第一天庭长说的话。现在想起来还记忆犹新,而八周的实习生活正是证明了那些话的准确性与重要性。
法庭里面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家庭悲剧,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时我每天必须面对的。从上班开始法庭的四个审判员就开始忙碌。涉及到家庭的案子通常都很麻烦,闹到法院来的通常都更麻烦。离婚纠纷牵涉到孩子跟财产,继承纠纷更是跟财产直接有关系。当事人对自己的利益是锱铢必较,为此天天缠着法官,要跟法官说说他们的困难。于是每天都可以看见当事人在法庭里围追堵截法官,而法官们通常都很耐心的听他们说,据李法官说这是一种发泄,当事人需要发泄他们心中的不满情绪,让他们说,听他们说有益于疏导他们的愤怒,同时在他对法官倾诉发泄的过程中对法官也多了一种信任这样在调解的时候有益于法官做工作。正是基于此每天都可以看见法官们除了开庭都在接待当事人。
其实当法官真得很累,在学校时老是觉得法官很轻松,觉得法官是个很容易的工作,在这八周的实习中我深刻的理解到法官真得很难,每天要开庭,接待当事人代理人还要写判决,更不用说他们还要学习。
在法庭的八周三个审判员分别结案46例,庭长结案12例,也就是审判员每个工作日结案一例还多,而庭长在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同时还要处理案件,还要参加合议庭。当然并不是每个庭都是这样,现代人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是婚姻家庭法庭比较忙的原因。写到这里我突然在这到底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退步?婚姻家庭到底应该依赖道德还是依赖法律?而在处理这内问题是到底是依赖于法官还是依赖于当事人之间的互相理解?
订卷篇
似乎到法院实习必做的就是订卷。庭长说希望我们实习结束后不要发现自己似乎只学会订卷。
订卷并不只是一个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个案子的全部内容,当事人要说的,代理人要说的以及法官要说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里。而一本卷的排列顺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个案件的流程顺序。立案审批表,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以及案件受理费的发票这是发生在立案阶段,属于立案庭的工作。当一本卷宗从立案庭转移到审判庭的时候表明:这个案件已经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标准,并已经告知原告案件已经受理等待送达被告排期审案。卷宗从立案庭出来就到了庭长那儿,等待庭长将他们分配给每个审判员,而审判员则把案卷给自己的书记员让他们去做前期准备工作。而应诉通知书,当事人告知书这表明被告已经应诉,可以走审判程序了。在做完这些工作了卷宗也应该从书记员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来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辩,看看有没有调解的可能,有调解希望的调解,没有调解希望的开庭。调解成功的就写调解书,没有调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开庭,开庭后的工作是判决。这样一分卷就订好了。
在订了几份卷后就基本上了解了整个办案流程,这大概也是实习生必须订卷的目的吧。还好我没订几份卷就熟悉了这一流程也就开始学习下一步的工作。
送达篇
在办案流程中面临的问题并不是审判,审判适用法律就可以了,只要有法可依就可以判决。的问题是送达,有时候是找被告,最让人没有办法的是被告找到了找不到原告。
在订了几天卷后开始打电话,拿到一份卷宗先看诉状,上面有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联系方式,通常是电话号码与地址都有。电话接通后:“你好,这里是四方法院民三庭,你是某某吧?
某某诉你的离婚(继承纠纷)案子现在在我们这儿你能过来那一下传票吗?”遇到态度好的当事人他会很礼貌的表示他那天有时间那天回来拿,要是遇到一个不讲道理的当事人他会在电话里大骂,好像告他的是我一样,这是要等他骂完了再跟他说让他那传票的事。也有当事人不来的这就要上门送达了。打电话给原告确定被告的确切地址后发关根书记员会上门送达,这是就要用到了《民事诉讼法》里的知识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在书上只有一页纸而已,在现实的法律事务中我们往往要花很长的时间来送达。在实习的八周这几种宋大方式我都有用到过。
打电话给当事人他态度很不好明确表示不会到法院来拿传票,给法官说明这一情况后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我们找到被告的住所,被告拒绝签收。无奈之下我们将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船票贴在他家门口并照相留底。这应该就是书上讲的留置送达了。
在被告没有电话或电话联系不上时通常采用邮寄送达。而在应诉阶段的邮寄送达并不能直接将一系列的材料根开庭传票寄给当事人,害怕当事人收不到,而实际上是邮寄一张传票给他让他到法庭领取要发给他的材料。
在送达过程中,有一个当事人在临沂给他打电话他说他来拿传票,但是到了约好的时间没来,给他寄信也没有来,只能委托临沂的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了。在我实习结束时这个送达还没有回执,可见送达之难了。
在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是海上工作人员,联系很困难,从现实意义上也不肯能直接送达给他,只能将传票(传他到庭领取诉讼文书)委托他的单位给他了。
通过自己的实际操作发现送达真的是一个很困难的事,在离开前听说四方法院要将送达改为寄快递,这样能减轻法院工作的强度也能让案件尽快进入到审判阶段。
审理篇之调解
拿到一个案子先看一下诉状,看看矛盾在那。在调解过程中同样要注意让他们说,他们说得越多调解的可能性就越大。
法院实习报告5000字心得
一、基本情况
首先,我想向为我们提供这次难能可贵的暑期法院实习的学校领导和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正是因为有你们的支持和对我们学习和成长的关心,我们才能有这次与实践接触、与社会接轨的机会。同时,我想向所有为我在法院实习中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法院工作人员及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做的帮助和努力。
作为90后的大学生,我们不再是温室里的花朵,不再被动地接受象牙塔里的知识,因为社会需要的是有能力的人,是能融入社会发展潮流的综合型人才。我们这次实习的初衷除了将学到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之外,更重要的是找机会努力适应这个社会的需求。两年的理论学习终于迎来了一次实践的检验,虽然有点早,但我想我们都已经做好了准备。____年6月17日,星期一,我来到甘肃省灵台县人民法院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生涯。
本次实习我选择的是家乡的基层法院,虽说实习之前已经有老师说过基层法院尤其是各县级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的种种缺陷,例如案件很普通,法官们的专业素质并不是很高,案件的审理程序不是很规范等等。开始我的确有点怀疑我是否能有所收获,不过最终还是实践说明了一切:我不但充分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更是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其中很多经验收获是只有身在基层才能真正感受和领悟到的。县级法院的确不能和中院和高院相比,甚至在很多方面都不能和基层法院当中的区法院相提并论,但是我们在民诉法上也学到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院、高院、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却是有限的,而且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它们各自起到各自的作用。所以我们不能否定它的地位和它在整个法院系统中承载的价值所在。经过实习,深入基层,我才算基本理解了为什么要想成就一个人就让他先在基层成长的道理。
我这次实习的灵台县人民法院位于灵台县城区,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政工科等部门,我所在的是民二庭,据我的指导老师说我们庭是刚从民一庭分出来的,负责商事案件,主要为各大类合同案件。
因为是第一次实习,又是学校专门为我们提供的,所以我非常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虽说是专业见习,我们都知道要学习的东西远远不止旁听庭审、装订卷宗、送达法律文书这么简单,而实践总是能给我们别样的惊喜。在实习过程中,我处处留心,从点滴中学习,把身边的每一个人都看做我的老师,我始终相信在没有正式步入社会之前,我们的经验是相当匮乏的,只要做个有心人,那么甚至一个陌生人都可能会成为我们人生道路上的贵人。生活很多时候就是亲睐愿意为他付出的人,到最后我们会发现我们得到的会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这次的实习的确让我有不小的收获,也获得了一些初浅的体会。
二、思想收获
(一)、礼貌——人际关系的润滑剂
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人,礼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礼貌的作用更凸现出来。因为到法院来的人,大部分是有纠纷的,而法院正是为他们解决纠纷的,如果我们对他们以礼相待,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他们的怒气,也可以为解决当事之间的矛盾提供一点帮助。我记得刚来法院第一天,到立案庭办点事,因为新鲜和出于好奇,就往办公室四周看了看,才发现立案庭原来也是来访接待办公室,而且还设有诉调对接窗口,与此同时,我也一眼就看到了左墙壁横幅上醒目的字,是关于对待来访人禁止使用的言语和接待来访人的礼貌用语。我才知道原来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要求真的不是我们想的那么简单,而且经过后来的亲身体会,我明白了懂得以礼待人在我们人际交往过程当中还会起到不小的作用。
(二)、严谨——法律人永恒的指向标
在我进入法学院学习的第一天,老师就告诉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严谨。平常在学校并没有什么感觉,但当实习后,这里的法官、书记员身上散发着的严谨的气质不得不令我折服。当法官写判决时,要注重逻辑、条理、突出中立性,要细究一句一字甚至一个标点符号;当记庭审笔录或者询问笔录的时候,要注重原始性,有非常严格的格式要求,不能随意涂改,在不得已涂改的情况下,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字和按压指纹确认;当事人提交证据时,书记员要一一核对证据清单等等。如果这些不是我亲自体验过,我真不能深刻体会法院工作人员的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从中体现出来的法律精神。法院是一个解决纠纷的地方,而不是制造纠纷的地方,而避免纠纷的办法就是我们法律人最为强调的严谨。同时,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作为法律人,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虽然我将来是否从事法律工作还未知,但是只有从现在开始就全身心地追求公平与正义,永远保持性情的冷静与人格的独立,只有这样,我才能时刻准备着接受漫漫法律人生中一切困难和挫折的考验与挑战!
(三)、善于做一个有心人
在我的理解“有心人”就是在生活当中处处留心自己身边于己有帮助的人和事。后来有位恩师告诉我让我做一个有心人,我当时问过他,怎样做才算是一个有心人(因为当时在我看来他的意思应该不是我一直理解的那样)。他告诉我,要做一个有心人,首先必须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将来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找准自己的奋斗方向,那么接下来就是要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做必要的努力,而且一定要相信能够自己能够成功(因此要做一个有心人的前提必须是已经有了正确并且明确的奋斗方向)。因为我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所以这次实习不但是我将所学法学知识在实践中加以运用的过程,同时更重要的是它也被当做我实现理想的一个重要平台。在实习中,我处处、时时本着学习的目的,在法院中学习同事之间的相处之道、下级与上级之间的为官之道,在法官们与当事人的周旋中品味处事之妙,在日常小事中领悟法官们言谈举止当中的待人接物之礼,在农村小院感受老百姓的喜怒哀乐。这些,都是生活教会我们的,远远要比生活本身更加丰富,而这所有的都是我身在基层深入体会的收获,它们将会成为我以后人生道路上重要的的一笔财富。
三、业务收获
既然是实地见习,那么对于我来说在业务方面自然会有不小的收获。听说有的同学在实习期间比较闲,基本没有什么可做的。我觉得和他们相比,我还是很幸运的,虽然实习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我接触的东西基本上却很全面,而且负责带我的实习指导老师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
1、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就会对各种卷宗的内容顺序有了把握,当确定没有问题时,我就会觉得很有成就感。尽管这些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书记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解决我的问题,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这也使我更感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2、旁听庭审
刚开始我就旁听了庭审,是关于一起婚约财产纠纷的。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氛围,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无不折射出审判的严肃和公正,几乎每次都能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洗礼。因为以前没有全身心地完整旁听过一起案件,所以这次的庭审我认真听取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从庭前准备到给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到最后的生效,我都参与其中并且大有所获。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槛的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
3、学习写作法律文书
我在学校没有接触过有关法律文书的写作,对相关知识也是比较陌生,这次实习我感触颇多。因为翻阅过以往的的卷宗,所以我对其中涉及的法律文书种类有大致的了解。在实习中,我看过法官们写的判决书、调解书,也在指导老师们的指导下完成过判决书、调解书、合议庭笔录、案件审理报告、当事人申请执行书等的写作,这些都让我拥有小小的成就感,同时也让我对于法律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4、小的工作反复做好也不简单
在法院,校对法律文书、打印、粘贴装订、盖章等工作都是每天必须要做的,而且一份判决书都是要打印十几份,并且有严格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大处到严谨的用语,小处到一个正确的标点符号都是不容出错的,如果出错还需要重新打印,但也正是这些才体现出法律的严谨和公平。此外,我们还要填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有时候一天就可能填写很多份,但要把这些事情反复做好的确不简单,这也能锻炼我们的耐心和写字的功夫。我很幸运,基本上大部分能够接触到的日常业务我都接触到了,而且就是这些看似平常琐碎的事情,才更能锻炼我们的能力,同时磨练我们的性格。
四、问题和建议
虽然在法院实习的两个月里,从为人处事到工作业务的熟悉等各个方面,我都受益良多,但获益的同时也有一丝遗憾。
(一)不能充分利用时间
因为实习的缘故,有些工作我没有办法参与,而且法官们也很照顾我,与实习业务无关的任务基本上不会摊派给我,所以很多时候我会有自己支配的时间。在空闲的时间里,我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本来可以利用这些时间看自己的专业书籍或者通过翻阅卷宗熟悉有关业务,但是却被我浪费在上网等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通过这件事情我认识到要完成一件事,首先要严于律己,其次还要有足够的定力,这样才不至于在浮躁的社会中迷失自我。
(二)在工作中不够主动
不论是实习还是学习,只有我们积极主动,自己愿意去探求才能够有所收获。在实习中,我觉得自己表现的有些腼腆,遇事还是放不开。指导老师告诉我凡事都要自己去争取,不能表现的过于卑微,也不能表现的过于傲慢,过于卑微的人很容易让人瞧不起,过于傲慢的人则会让对方感觉到不受尊重,所以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只有不卑不亢才能赢得尊重,也才能受益更多。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我们现在没有任何的优越感,一切都得从头开始。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使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我成长了,也成熟了,这里包含了我的努力与付出。但我更要感谢我实习的法院,因为她给了我这次机会;还要感谢民二庭的所有老师们,因为他们给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帮助与肯定;感谢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为他们的鼓励与帮助……
如果经历也是一种积累,那么这两个月无疑使我变得自信而富足。第一次的法院实习将成为我一生的宝贵财富!
实习人:聂婷妍 专业:法学 实习地点:岳麓区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03年11月20日~2003年12月26日
年级:2001级 班级: 3班 学号:8号
关键字:行政诉讼 立案程序 诉讼请求 简易程序 不作为 审理时限 合议庭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审模式的影响,逐渐引入了英美对抗制庭审模式。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在原告起诉时候只提交证据目录而不是提交全套证据。证据要在庭审之后才全部提交。立法的本意在于防止法官的先入为主,强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对抗。
立法的初衷是完______,但是在实践中落了空。事实上,法官审理案件多是在开庭之后靠着庭审笔录和当事人事后提交的全套证据据以判案的。庭审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导致法官庭审之后的忙于阅卷。另外,辩论阶段的辩论似乎也不是很充分。
由此凸显了书记员当庭记录的庭审笔录的重要性。由于临时记录等诸多条件的限制,书记员只能把关键性的事实予以记录,不能记录下所有的事实,这其中,如果稍有疏忽,遗漏关键性内容又当如何?如果书记员对当事人的某一方颇有偏好,故意在其辩说中加上那么几句,那么对于依据庭审笔录断案的法官的影响又当如何?我觉得这可能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些问题。
书记员这个角色一直是我们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所忽略的一个角色,笔者通过这次实习以及亲身做书记员的亲身经历,感觉书记员的角色有必要引起重视,建议在司法改革中予以一定的考虑。
五、陪审员制度的完善
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借鉴英美法中的陪审团质素建立起来的。一如前述,制度移植的初衷是完______,在实践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了很多的不足。
根据笔者在法院的实习经历以及亲身做陪审员的感受来看,陪审员制度存在着陪而不审的情形;有陪审员参见的合议庭基本上就演变成了案件承办法官一个人的独任制,陪审员没有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陪审员制度的完善问题也是学术界探讨比较多的问题了,相关的讨论以及论述已经比较深入,兹不赘述。
以上就是自己实习过程中的一些想法,中国很大,问题很多,情形很复杂。以上仅仅是个人粗浅的想法,多有幼稚与疏漏之处。
理论与实践结合,让我在这次实习中受益匪浅,也初步达到了实习的目的。今后一定要多注意实践,不断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理论与实践水平,做到学以致用!护士实习报告 | 暑期中国交通银行营业部临柜业务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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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目与任务
1.通过本次实习使我能够从理论高度上升到实践高度,更好的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为我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奠定初步的知识。
2.通过本次实习使我能够亲身感受到由一个学生转变到一个职业人的过程。
二、实习内容
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从六月二十八号到八月二号在风度传媒(贵州)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六周的实习,在这次实习中有新鲜有陌生但更多的是体会到了以后进入企业工作的话,我们现在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
进公司参观后首先了解到的是风度传媒(贵州)有限公司的概况:风度传媒(贵州)有限公司成立于__年2月6日,位于贵州贵阳市云岩区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99号美佳大厦22楼,是省内专业提供整合营销服务的机构,也是首个专业从事文化发展、营销以及传播的团队。其以倡导和实践文化灵魂为理念,将媒体、营销和服务合为一体。依托整合人力、媒体等资源,形成公关传播、广告传播、活动传播、网络传播等独特的渠道网络,并以此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秀整合营销服务。有效整合资源,形成以伙伴式营销、教育式营销、差异化营销、游戏营销、网络营销和体验营销等为主体的独特渠道,传播人文理念,为大学生提供职业发展服务,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校园营销服务。风度植根于校园,凭借对高校市场的全方位了解,专业的团队,高效的执行力以及已经成功铺设的高校互动营销网络,致力于打造'校园营销策划推广专家'品牌,成为企业和高校的互动平台。
风度传媒的合作伙伴有:深圳纵横品牌顾问公司、中国房地产商学院、可口可乐公司、克莱克国际教育、蒙牛乳业、武岳集团-林城花都(楼盘)、海尔集团--贵州海尔工贸公司合作伙伴和全国第__届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贵州赛区等。贵州省项目合作伙伴有:深圳纵横品牌顾问公司和《房地产纵横》杂志社等。
公司业务结构:
一、形象:企业cis/设计、导入项目形象设计、包装和推广。
二、策划:大型商业活动营销策划/执行、新产品营销策划/推广、项目招商策划/可行性专项调研、公关活动策划及执行、品牌营销策划、企业个案营销活动策划/执行和会展策划。
三、设计:标识设计、包装设计宣传画册、年报设计、手绘pop、dm、海报设计、展示设计、网站建设/维护和装饰设计。
四、代理:户外广告媒体。
实习的第一天,龚中尉总经理提出希望我们能在短短的实习期间了解贵阳市广告行业的整体情况,并有所收获。次日,王经理在晨会上给予了我们几点建议,随即安排了我们的第一项工作任务。王经理提出:runnerteam是一个团队,必须有团队的合作精神,在团队中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把握好实习的机会。王经理还要求我们每一天都要有晨会,以晨会来有条不紊的安排每天的各项工作,在下班之前也要开结束会议,总结一整天的工作收获和心得体会。
我们的第一项任务是在一周内做出贵阳市广告行业媒体的调查和房地产策划营销案例的调查,以及分析出贵州广告行业与全国各地主要城市的广告行业的对比,并提出改变贵州广告行业现状的提案。一周下来,我们对工作的适应良好,并在工作中积累了经验和教训。在杨经理和王经理的指导下,我们渐入佳境。本周以风度传媒的工作原则来总结就是:不做没有效果的工作,不在目标没有确立之前盲目行动。快乐的工作,快乐的生活。
在紧张的一周工作后,顺利的完成了公司交给我们的实习任务,接着又接到了公司安排的第二个任务-----给两个客户做vi设计,并且要求每人都做两个logo,挑选出六个来做完整的vi全案。时间过得飞快,就两个任务我们用了差不多三个周的时间,前三周的任务为一个市场调查,两个vi设计。通过三周的努力所有的工作基本完成。在这段实习工作中我们感觉到社会和学校是完全不一样的。调查工作和根本没有书本上写的那么简单,会有种种问题出现在我们的调查工作的中。所以很多知识不想书本上写的那样,书上的就是人们实践中得出的理论,我们要把这些理论用在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找到实际情况和理论的结合点重新提炼出自己的理论。这样才能跟好的理解和完善我们的专业知识。在前面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杨经理给了我们第四周的任务---凤华冰箱的销售活动策划案,在这次的策划案任务中我们发现了自身的很多不足。很多策划的想法没有切合广大受众的实际,思想也不成熟。我们在自身不足的情况下,认真听取杨经理的教诲,吸取在学校学不到的经验及内容。在团队的讨论下我们确定了策划案的总体方向,并在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和在杨经理和王经理的指导下我们终于写出了符合他们大致要求的凤华冰箱的活动策划划。总之,通过这次策划案任务中,我们发觉了自己很多的不足。也许我们的专业知识真的是很扎实,但是我们的经验、思考问题的方式都和现实中都有很大差距。我们需要学习的东西真的还有很多很多……。其次,我们一致认为一个策划方案同一个陈述方式给别人的理解是不同的。因此,对活动方案的陈述还要因人而异,要根据被陈述人接受话语的方式进行陈述,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五周我们在完成了杨经理交代的任务后,主动向杨经理提出我们想参与公司下一步的业务工作。此次实习后期的主要任务是揽业务,摆在我们面前的业务有四个:第一是招揽雅园内刊杂志的广告商;第二是招揽风度自办车类杂志的广告商;第三是招揽风度在蟠桃宫的led大屏的广告商;第四是与茅台啤酒贵阳总经销商洽谈新产品换代升级的推广策划。我们六人组分成了三小组,分别去做了任务,这次任务中,我感受到作为一名业务员的辛苦,招揽客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许我们忙活了好几天,联系了很多客户,到头来,能合作成功的就只有一两家而已,甚至是没有。
就这样一转眼我们的实习就结束了。
三、实习总结或体会
通过这次实习我真正感觉到步入社会后我们要学得的东西很多,差距还是有的,专业课知识的欠缺、动手能力不足等等,我也知道这不是一天两能够学会的,不过我坚信我能做到这一点。这次实习对我的毕业设计也有很大的帮助,我想能够在以后的设计过程中体会到很多东西。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他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也打开了视野,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实习是我们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在实践中的一次尝试。
法院实习报告的范文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实习。
本次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县人民法院实习。
××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村镇派出法庭、××镇派出法庭、××镇派出法庭、××镇派出法庭、××镇派出法庭及××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
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
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
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
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
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
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
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
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
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
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
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
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
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
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
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
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
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
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
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书写法律文书。
在实习的6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
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
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
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
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
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
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
”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
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
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
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
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
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
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
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
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
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
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
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
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
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
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
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
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
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
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太阳一如往日的炽热,结束了我们大学生涯的第二个学年,迎来了为期二个月的 暑期假日。那么,在这为两个月中到底要做点什么呢?打工,学习,还是实习呢。打工可以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地走向社会;学习则可以更好吸收知识,为自己的考研以及司法考试等做准备;实习则是大学进入社会前理论与实际结合的的锻炼机会,也是大学生到从业者一个非常好的过度阶段,更是大学生培养自身工作能力的磨刀石。就在考虑选择哪个时得知了在这个假期中我们要进行我们本专业的实习,于是,目标便明确了,实习。
实习就不可避免的要接触社会,进入了社会才明白大学就如白色的象牙塔一般,高高地耸立在社会的一角。而硕大的社会则正如一口色彩缤纷的大染缸,放进去的是白纸,出来的却是色彩斑斓的彩页。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学生,能否在实习过程中掌握好实习内容,培养好工作能力,显的尤为重要。作为一名在校学生,在大二结束期间参加社会实习,是一次难得的机遇。由于我们一贯生活在校园中,时刻有老师、家长和同学关爱,生活可以说用无忧无虑来形容,很少接触社会,也很少吃苦。“天将降大任于世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在寻找了好久之后,我来到了郑州兆发商贸有限公司,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律助理的实习的工作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短暂又难忘的实习旅程就像白驹过隙般,飞速而逝,而这其间的感受也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应俱全,在每日紧张充实的工作环境中不觉间已经走过了一个月的实习期,回首这一个月的实习期,内心充满着激动,也让我有着无限的感慨。“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从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 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
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暑期实践就结束了,即使很短我却学到很多和自己专业相关的实践知识,一些在课本里永远学不到的知识;我也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专业特性,为自己怎样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还增加了对自己所学专业的理性认识,并坚信自己能更好的完成学业做一名合格出色的法律从业人员。
法学法院实习报告
法学类实习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__年4月29日作出(__)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__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__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__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__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__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__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______合同法》第六十条、《_____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__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__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__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__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 a - b 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__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a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__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__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__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__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______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__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_____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__)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_月份的天气,酷热加暴雨。实习就在这样的天气下,不知不觉进入了第二阶段,也不知不觉地结束。在这段实习的时间中,少了第一阶段(六月份)的好奇、新鲜、胆怯与谨慎,取而代之的是对法院工作的熟稔、心情的稳重、以及对这些工作多了份思考。 我将自己的毕业实习报告总结如下:
实习内容:
在_月份的提到的对卷宗的排序、送达、对判决书的校对、宣判等一些零散而琐碎的工作每天都在继续着,充实着实习的每一天,但在这个月的实习中对这些工作不是为做而做,而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有了一个整体的把握:
在立案庭立案后,会把案子随机地分到每一个法官手中(注:我所在的民二庭是经济庭,专门负责审理经济案件),于是每个被受理的案子开始了它在法院的历程:
首先,第一步是联系被告(因为虽然立案要求是要有明确的被告,但对这一“明确”的审查,一般原告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企业、单位的话,则提供营业执照,立案庭一般都是予于立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能够联系得上或者是被找到)。联系被告是审理案子前首先要做的第一步,需要告知被告被起诉这件事情(送达起诉状以及原告在立案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告知开庭时间以及相应的诉讼权利但要完成这一步却一点也不简单:首先,是要求原告提供能够联系得上被告的联系方式;如通过电话没能联系得上被告,则通过邮寄的方式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邮寄送达,如无人签收或被退回,则就需要派车出去亲自送达,如送达不成功,剩下的就是联系途径是公告送达。(关于送达,在六月份的实习报告中已有涉及,故在此不累述)。——这通常都是很令人头疼的事情。
其次,在联系上被告后,法院要做的是根据双方提交的各项新的证据、事实材料负责送达对方,以便质证。同时,在这过程中,即开庭前(撤诉的除外),双方有可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是财产担保请求,或是要求法院调查取证,或是延期审理等事项请求,这时就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法官在这过程一般都还要主持当事人的调解。(如调解成功,就无需开庭,可依据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是依原告的申请撤诉作出撤诉裁定)
接下来的是开庭。如果是普通程序,则还需要约人民陪审员开庭,这项工作也是法院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却又很重要的工作。
然后,接下来的是法官写判决书的工作。在一份判决书写出来后的工作便是校对判决书(因为判决书作为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以及象征着法院的威性,是不可马虎的),校对的内容很繁琐,要注意到每一个细节,包括判决书的格式、判决书所涉及到当事人身份、诉讼请求、所引用的证据材料是否和原件相符等等,甚至包括到标点符号。一般的校对都是要两遍以上的,不能不说是个大工程。在确保判决书准确无误后(当然不是指法官所作的判决绝对地公正、正确,这是无法校对的),便是对当事人的宣判。
在对当事人进行宣判或送达判决书后,接下来的工作便是卷宗的归档工作:
归档的工作也很琐碎,一般包括排序、装订、查漏补缺(主要是检查看哪些笔录漏了签名,比如告知笔录、开庭笔录、宣判笔录上审判长或是陪审员的签名,漏签的就需要逐个找到本人补签回来),写皮(包括软皮和硬皮),盖好签名印章以及短期章后,便可以把卷宗移送当档案储存室保存(如果是上诉的话,则要移送给中院)。
以上便是我的实习工作总结。这段实习经验使我明白,一个案子在走完了上述程序后,便终结了它在法院的历程。所以,案子卷宗是工作的核心,一切工作都围着它展开。正如我们庭的书记员陈宇所说的:“卷宗是我们工作的生命”。
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实习。本次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邢台县人民法院实习。邢台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 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书写法律文书。在实习的6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 “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 ——[意]贝卡里亚”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总结两个月来我在德州中级法院实习的收获,这句话最恰当不过了。我很感谢这次实习机会,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参加法律专业的实习。虽然我仅实习了两个月,不可能学到太多的实战经验,但这些知识已很好的补充了平时课堂上所学不到的知识,使我的法学理论和实战技巧得到一次很好的融合,作为初涉社会的青年,这次实习也让我进一步感受了冷暖人生,社会百态。我是__年3月1号到__年4月28结束的,近两个月的时间。我三月份在民事第一庭实习的,四月份在刑事第二庭实习的。
由于我在民事第一庭实习时感受最多,学到知识也最多,所以首先我要详细谈下在民事一庭实习的情况。初到民事第一庭的感觉就是繁琐。据民一庭里的法官介绍,民事第一庭主要受理涉及:婚姻、继承、财产分割、民事侵权、合同纠纷、民事权利的确认、变更、撤销之诉等内容案件,这些案件虽然琐碎,但是却同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民一庭主要受理民事二审案件(当然也受理一审案件),其案件受理数量众多,每年近1500多件,在我实习的一个月里就受理了一百多件,这都是涉及标的额不大,案情简单的案件,二审的案件大多是当事人不服基层法院的判决进行上诉的,因此民一庭的当事人多为农民。通过在民一庭的实习,我能从另一个角度知悉了民生、民情、民怨。
民事第一庭的法官是德州中院人数最多的一个庭,其有有许多优秀法官,有刚获得“全国优秀法官”之称的白光锋副庭长,山东省“十大杰出女法官”的杨敏法官,德州中院调解能手崔书江法官。跟这些优秀法官在一起,不用他们对我特别讲授,通过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也会使我的法律素养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说实话,在实习中我的角色是介于法官与书记员之间,又干书记员的活同时也干法官的活。跟随书记员我学到了从受理案件到接受送达回证一整套的法律运作程序,跟随法官我学到了如何分析案情,书写法律文书,以及开庭审理案件,进行民事调解的实战技巧。
通过在民事一庭的实习,我发现法院在实际的判案中与课本抽象的理论和法条刻板的规定的不同,是法官多采用民事调解的方式予以结案,我在询问多名当事人和法官后得知,鼓励采用民事调解程序不是法官怕麻烦,不想写判决书,而是这种方式才是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方式。这可以有力避免判决成一纸空文的负面后果,虽然有时对于当事人一方会有失公平,但权益受损方真正得到了补偿才是最重要的结果。正如托马斯·福勒所说:“呆板的公平其实是的不公平。” 而且在今年4月1日后案件诉讼费大幅下降,在办案经费缩小的情况下,如果一味采用判决,对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和损耗。
我在民事一庭的实习中通过翻阅大量的案卷,亲身参与一些案件的审理,我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是民事案件的规律性知识点:
一、离婚案件
1、主体:离婚年龄呈现低龄化趋势,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出生的青年成为离婚诉讼主力,更细化的统计,多是孩子年龄在三岁之内的。提出离婚多是女方。农村青年又占了离婚主体中的主导地位。如(__)德中民一终字第42号。
2、事由:(1)青年:城镇青年离婚的原因多是一方有背叛行为,如有婚外恋。农村青年离婚的原因多为不了解对方,因为据统计,农村离婚青年多为父母包办,没有经过自由恋爱,两人的感情基础不牢固;还有个原因就是农村男青年多外出打工,常年居外地,二人感情淡薄。纵观城市和农村青年共同离婚的原因就是:女方同婆婆,小姑子关系处理不善,多发生争吵,女方忍受不了(2)中年:城市居民多是发生在富裕家庭,男方多为公司、个体老板以及公职人员,在外背着女方包养情人。农村中多为男方对女方及子女实施暴力。
3、争议焦点:(1)子女抚养问题,特别是男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如果判决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的探视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2)财产分割问题,特别是农村中关于婚前“彩礼”“聘金”的归属问题,视为夫妻婚姻存续期共有财产还是男方婚前财产,如果把婚姻关系类比成契约关系,那么这部分应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还是定金?如(__)德中民一终字第99号。
二、遗产继承问题
这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争议的焦点多集中在老人留下的几间老房。争议的事由确实由于村规民俗,主要表现为:“扛幡、摔盆、做孝子”。我在这里有必要解释下,一是由于外地的人们不太熟悉,二是由于此类案件具有多发性、难判性、矛盾性等特点。
“扛幡、摔盆、做孝子”是指农村老人去世后,风俗就是不让女性操办出殡事宜,必须由男性操办,谁操办老人的财产则归谁。如果老人没有儿子,则让女婿做孝子,但必须的改成女方家姓,享有继承权。如果女婿不同意,则要委托家族长辈从院里(同支脉血缘亲属)选择一名男子来操办老人丧事,然后享有遗产所有权。此类案件的争议恰恰也就体现在这个问题上,即这种方式取得老人的房屋是否合法合理?其女儿和该“孝子”同时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当如何认定?
我通过阅读相关案卷,咨询相关法官,亲身参与判案流程,对于此类案件多作如下认定:
1、此类村规民俗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即“扛幡、摔盆、做孝子”的约定不被法院认可。2、此案件如果是老人生前赞同此种方式,则应当认定是附条件的遗产赠与合同关系,只要老人许可的人按约履行完自己的义务,即操办完老人的丧事,其当然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3、此案件如果是在老人去世后,由家族的长辈经老人的女儿同意而采用的此种方式,老人生前并不知情,则应当认定为该行为是附条件的房屋赠与合同,即老人的女儿通过继承权先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老人的女儿通过附条件的房屋赠与合同在其认同的人给老人操办完丧事后,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该男性。如果老人的女儿事后反悔,应视其违约,但是如果老人有几个女儿,只是其中一部分女儿同意该协议,则该男性只能获得同意其行为的继承人所应继承的财物。4、此案中的家族长辈应视为是中间人,调解人,如果发生纠纷应视为直接人证。不能视其有处分老人遗产的权利。如,(__)德民一终字第55号。
三、 农村土地纠纷
此类案件我认为应是全国范围内的民事纠纷焦点,在学校组织的下乡法律宣传活动中,此类案件也是很典型、很突出、数量很多的。在民一庭实习期间我总结了此类案件多为: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
此纠纷多是由于村委会而引起的,主要表现在“一权二租,甚至多租”,即农民在换届前的村委会默许下对该争议土地长期(十年上)使用占有、使用、收益,并按时向村委会缴纳提留、农业税等费用。换届后的村委会不认可原村委会与农民之间达成的口头协议,村委会在未通知原使用人的的情况下,以高价格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租给他人使用,并与他人签订了土地承包使用合同。因此,新使用人与原使用人发生纠纷。对于此类案件,法院多采用保护原使用人的权利,是原协议有效,受法律保护。
2、相邻关系纠纷
此类案件多为邻里之间的矛盾,多表现为两家争夺墙头的所有权,邻居借盖房机会侵占己方宅基地,邻居盖房侵犯自己的通风、采光权,邻居的家畜对己方的种植的作物或饲养的家畜造成损害、己方院内种植的作物跃过墙头在邻居家结果,邻居是为其所有等等。在我们眼里看似小事,再上诉双方眼中确实他们的大事,处理不好会影响相邻关系的稳定,甚至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3、地役权纠纷
此类案件的发生要么是供役地权利人不够宽容,不给地役权人以必要的便利,如地役权人须经过供役地权利人的土地进行铺设管道,用于浇水,而供役地权利人拒绝;要么是地役权人在享有供役地权利人所提供的地役权时给供役地权利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的损失。
综上,对于民事案件解决的的方式是进行调解,因为如果一味判决,一纸空文并不能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修复其关系,使之达到和谐状态。并且此类琐碎的争议,所是由当事人为了“一口气”而打官司,当事人并不在乎时间、财产由于诉讼造成的更大的损失,只有双方当事人都“消气”,才是最完美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对广大农民普法的重要性,笔者认为应充分发挥村中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使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
我接下来谈下自己在刑事二庭的感受,刚到刑事二庭的感觉就是很清闲,轻松下来还有些不适应。刑事二庭主要受理经济纠纷的案件,象抢劫、盗窃、贪污、受贿等侵犯财产的案件。在我实习的一个月里,我所接触的案子不同于在民一庭那样的宽泛,主要集中在抢劫与盗窃这两个罪行上。因此从案子中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不是很多,但通过在实习中与法官交流,我发现了现存刑事诉讼法的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些已于我国的现实状况有很大脱节,影响了法官的公平、公正的审判过程。这些问题看来已是全国的普遍状况,在刑事诉讼法修订草稿中也能找到。主要有:
一、刑讯逼供问题
在实践中,往往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会提出之所以会“自认其罪”,是由公安部门或检察部门在侦查过程中所致,并要求法院认定其无效。可是该要求由于犯罪嫌疑人不好举证而往往得不到法院采纳,仍旧按公诉方所提供的证据作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判。我在实习中发现,往往判决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犯罪分子对会在法庭调查阶段会翻供,认定侦查人员对自己实行刑讯逼供。这反映了我国现阶段此问题解决的还不是很尽如人意,如果靠道德和纪律来约束办案人员恐怕只是治标而非治本之策,我认为应该从修改和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上下功夫。
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
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法里首个环节,往往是从这个环节开始的,侦查环节为后续的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几乎定性,因为后续阶段都是围绕侦查阶段所侦查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可是在现实中,往往收集证据的侦查人员并不出庭作证,也就是设了个前提,即对于侦查机关的侦查的结果在开庭前给默认和采纳,开庭时对于这部分证据不再全面质证,只是走以下程序,只对被告方及辩护人所提证据进行必要审查。这同刑讯逼供问题屡禁不止有很大关系,因为只要侦查人员不出庭作证,接受被告、辩护人的质证,把侦查过程公布于阳光之下,那就可以认为公检法达成了一种共识:不管侦查机关采用何种方式,只要破案就行,被告人的权利理应被剥夺。这同保护人权的刑法理念格格不入,还残留着刑罚为主的封建意识。
三、侦查权的监督问题
在实习中我了解到,刑事诉讼活动中我认为最不公开,最不透明,也就是对人权的保护亟需改进的环节就是侦查环节。1、从权力平衡角度说,侦查阶段在刑事侦查权时,实际上并不受制约,主要有自己说了算。虽说检察院有检察权这也是事后监督,其并未参与到具体的侦查活动中,这就造成了侦查机关权力过大,容易质变。2、从保护人权角度来说,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程序的诉讼模式为审控辩三方的模式,被告可以委托辩护人在开庭审理阶段为自己辩护,而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多被剥夺,律师不许参与审理过程,就连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也被限制,就算会见也会有侦查人员在身旁,或者有摄像机进行全程监控,于是犯罪嫌疑人往往在没有律师的参与下,会自证其罪。最典型的是不论拘留所还是看守所还是监狱,多标有“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这些多不能很好保护人权。
在中级法院的两个月很快过去了,说实话我还真没有过足瘾,民一、刑二的法官、书记员也有这种感觉,他们把我当成他们中的一分子,真到我要走使他们还舍不得,鼓励我通过了司法考试就报考中级法院,做他们真正的同事。当我听到这时感到很欣慰,自己实习没有白来,这次实习不但给我一个理论联系实践的机会,使我学到很多课本所没有的司法实战技巧,而且我还认识了很多的法官、书记员朋友们。用营销专业的属于说:这就是人脉,能创造财富。
我于__年7月13日至__年8月8日在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了为期四周的专业认知实习。
接受了两年的的法学本科教育学的大多是理论方面的知识之后终于又有了一次真刀真枪检验我的学习成果的机会。与以前只是看看法制节目、听听讲座、观摩一下模拟庭审不同的是,这次在法院的实习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地进入司法机关跟上人家的上班、下班的工作节奏来进行实战演练,法院专业认知实习报告范文。经过实习,我感觉收获非常大,在实践工作中加深了对司法体系个部门工作流程的了解,增强了实际操作能力,尤其是司法文书的写作,进一步促进了理论知识向实际工作能力的转化,学到了很多平时在课本上没有的财富。
在刑庭实习,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当然偶尔也会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刑庭,每天的生活主要就是开庭,参与庭下调节,写判决书,写审理报告,送达,提审,换押。周而复始,日复一日。但是当你有足够的耐力能够坐的住和静下心的话,你会发现在刑庭的实习生活是非常充实快乐的!刚来法院实习时,在工作经验方面,我们这些实习生们几乎都是白纸一张,需要一笔一画的开始,一点一滴地观察他人的工作,实习报告《法院专业认知实习报告范文》。和一些私下抱怨去法院就是去打扫卫生的娃相比,我很庆幸,我的主管领导和周围的法官们对我的无私关怀和照顾。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同样可以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这其中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小的集体中的待人处世的方式。
实习期间,首先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以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其次,在刑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庭审笔录、庭审提纲、合议庭笔录等,有时也会帮着书记员填写一些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提押票、换押票。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你根据每个案子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起草判决书就有很多的东西是需要注意的,比如:1、使用的程序不同,判决书的书写就有区别,是简易程序的有的地方就可以简写,是普通程序的很多地方就要详细的写;2、被告人被羁押的场所男犯跟女犯是不同的,被取保候审没有羁押的也是需要注明的。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一个案子的案由字数可能最长也不过十来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判决时对一个案子的定性是很重要的,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将其定为有罪,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有时甚至是不可饶恕的;而即便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一个人已经犯了罪,我们也应当准确地定性,既不能让罪犯逍遥法外,但也不能忽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应享有的获得法律的公正、公平、合理对待的权利,对待工作负责,进而对人负责,也是我们尊重__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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